迎面来的风突然剧烈了起来,一直缩在她怀里的小白狼冒出头来疑惑地看了周围一眼,又缩回去继续酣睡。
他的声音随着马蹄声洒满了一路。“我要带你去的地方就像仙境一样,绝对不会有野兽打扰,你可以安心睡上一觉,还可以在温泉里暖暖地泡一泡。那里与世隔绝,不会有人来打扰,如果要做梦,还有比那里更合适的地方吗?”
到天将擦黑的时候,他们终于走过了山谷。
叶初雪只觉得眼前一亮,豁然开朗。
在他们面前是一片阔大的空地,周围高山合围,高耸入云。遍地白雪皑皑,中间是一座三间的石屋,屋前一泓湖水,被厚厚的冰雪覆盖。月至中天,天光从顶上落下,将这一方天地映照得宛如月宫,琼楼玉宇,晶莹剔透。
她呆住了,说话都有些不利落:“这里,这里就是我们要来的地方?”
平宗在她耳边笑着说:“这里叫日月谷,是我们贺布部不传的秘境。”他说完,口中呼啸,快马加鞭朝一片晶莹奔去。
“叶初雪,在这里就可以抛却一切尘世的烦恼,你信不信?”
第十一章 挂冠更在松高处
北朝制度,军人赴任不得携带家属,这官邸中往来皆是军中僚属。尧允的书房就在他的卧室旁,龙霄进来一眼就看见桌上堆满了各种往来信件,哼了一声,脸拉得老长:“尧允将军是要跟我通报什么消息吗?一大早就把我找来?”
“是要通报,却不是消息。”尧允从桌案上拿起一封公函给龙霄看,“这是刚从龙城送来的命令,皇帝邀请龙使再回龙城一趟。”
龙霄一怔,接过公函飞快地浏览了一遍,低头仔细思索:“为什么?”随即冷笑:“自去年年底到现在,你没名没分地将我羁留在此三四个月,这缘由还没给我说清楚呢,却又要将我送回龙城?”
尧允连头也不抬,对他后面的话只假作听不见,说道:“我听龙城方面的意思,皇帝希望与南朝结好。他知道你当初离开龙城事出紧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连个正式的送行仪式都没有。他希望能请龙使回龙城去,大家再好好谈谈。当时龙城主政的是晋王,如今却已经换了人,请龙使不必担忧使团的安危。”
龙霄低头思忖:“可是跟他们能谈出什么来呢?”他打量着尧允的面色:“其实你也知道,当初派我出使的是琅琊王,如今琅琊王也已经死了,凤都落入罗邂手中,即使我回龙城去谈出什么结果,也未必会得到凤都的首肯。”
尧允并不接他的话,突然道:“上回你让我打听的文山侯府里的事情已经有回音了。”
龙霄连忙问:“怎么样?”
“你提到的那个人,如今深得罗邂宠爱,罗邂为了她已经遣散了府中姬妾。而你们的太后也十分看重她,听说有意为她牵线,正式许嫁文山侯。”
龙霄心头如同热油滚过一般,皱着眉头道:“不可能,离音不会答应的!”一边说着,手中那件公函不知不觉被揉成了团。
尧允不欲插嘴这类事情,静静等他平静下来,然后说:“另外还有一件喜事你也当知道,尊夫人有身孕了!”
龙霄怔了怔,想起临走前永嘉的确暗示过已经怀有身孕。但他此刻满心都为离音的际遇担忧,想到永嘉便满心怒火,要深吸了几口气才不骂出口来,点头道:“多谢。”
尧允道:“事情已经说完,请龙使回驿管收拾一下,帝都来的命令我也不敢违抗,我明日一早就送使团上路。”
龙霄并不回应,对着他细细打量,突然开口问:“你到底是谁的人?”
“我?”尧允的笑容中掺进了寒意,“我怎么听不懂尊使的意思?我尧允是昭明骑兵总领,自然是本朝朝廷的人。”
龙霄被他的回答逗乐了:“看,还说听不懂,这不是答得很在点儿上吗?”
尧允看着他不吭声。
龙霄凑到他面前,盯着他的眼睛问:“北朝的朝廷又是谁的呢?”
“自然是皇帝的。”
“我看未必吧。”龙霄冷冷地笑了笑,“尧允将军,你这人有特别好的一点,就是武人性情,直爽不拐弯。所以呢,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一点我特别欣赏。跟我们南方人很不一样。我们南方人呢,总是要委婉一些。比如我再不喜欢一个人,也不会直接就吐一口唾沫过去。”
尧允哼了一声:“那是礼数。我们丁零人也不这么干。”
“但你却可以直呼皇帝,连‘陛下’两个字都不带吗?”
尧允冷笑:“谁又规定了一定要带?”
龙霄扑哧一声笑出来,拍拍对方的肩膀:“所以说将军你是个性格直爽之人啊。居上位者,光是不失礼是不行的,还得要表现出你的忠心来。”
“龙使这是在教我如何做官吗?”尧允神情戒备地瞪着他。
“倒也不是。我就直说吧,将军你虽然嘴上不说,可言谈举止、字里行间就把自已给出卖了。就这么说吧,你刚才给我的感觉呢,就是你对你们皇帝要让我再回龙城去的命令不以为然,是不是这么回事儿?”
“为人臣者,只要完成上面的命令就行了,我怎么想与大局无关。”
龙霄拊掌笑道:“果然是不满意。我能不能问问,为什么呢?难道将军舍不得送我走?”
“你在这里惹了这么多麻烦,能送你走求之不得。”尧允板着脸,似乎对龙霄的调笑毫无反应。
龙霄却听出了自己想要的内容:“其实你是希望我回南边吧?”
“我什么都没想。”他仍然嘴硬。
龙霄瞪着他,一时倒不知道该从哪里下嘴好了。尧允身上有一种铁硬固执的刀锋般的气息。固然他本人也许并不像看上去那样油盐不进,但他一言一行中的风霜铁色是从血脉里透出来的。龙霄在凤都惯用的嘻哈手段在他不动声色的面前显得既滑稽轻浮,又软弱无力。
龙霄知道如果不让他看到自己的力度,是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的。
他背过身去踱了两步,抬头看见桌案上堆满的文书信件,心头一亮,笑道:“你说你们龙城这么短时间内换了好几轮皇帝,居然也没有影响到边郡吗?”
尧允哼了一声:“与你无关。”
“怎么能无关呢?天下大势此消彼长,联系千丝万缕,哪里是一条长江能够阻断的?更何况,我现在就在江北,在你的屋檐下,这还与我无关,莫非真要把我送到龙城去了才会有关吗?”
尧允皱眉看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龙霄索性坐下,想了想,笑道:“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举凡天下易主,总会上下牵连,洗旧换新。我好奇的是,莫非这一次将军竟然不受惊扰吗?”
尧允被他问得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瞪着他看了半晌,蹦出来的还是那四个字:“与你无关。”
龙霄笑了起来:“你这么回答,那就一定与我有关了。”他跳起来走到桌案前,眼睛飞快地浏览,很快在一堆杂乱的书信中找到了与尧允给他看的那封公文一模一样装帧的公文,一把抓了起来。
他跳起来的同时,尧允也反应过来,追过去握住他的手腕:“你想干什么?这是我的书房,请龙使自重!”
“自重,自重,我不过是好奇嘛。”尧允的手劲非常大,龙霄痛得脸都变形了,还得咬着牙忍着赔笑脸,手一松,将那封公文扔了回去。然而公文却已经散开,里面的内容在他眼下一览无余。
“这上面说的是什么?”龙霄眼尖,一眼扫过,简直是得偿所愿,“果然吧,龙城要派督军来,‘辖制军事'?将军,这是要夺你的军权啊。”
尧允这些日正为这件事情烦恼,被他如此戳穿,登时觉得无比烦乱,狠狠将龙霄推开,把桌上堆的书信顺手整理好:“尊使如此太过出格了。若非你是龙城要的人,我现在就能把你扔出去烤了给麾下将士们下酒吃。”
“北朝军队还吃人吗?”龙霄也知道自己这一招太过无耻,仗着尧允拿他无可奈何,讪笑了两声,想想还是要给出个态度,“这个,我只是一时好奇,冒昧唐突了,还请将军恕罪。”
尧允到了这个时候自然知道他心里有什么打算,问道:“你到底要说什么就直说吧。”
“我说了,将军可是不要生气。”
尧允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龙霄只得硬着头皮自己说下去:“将军其实是晋王的人吧?”
尧允眉头一皱,动了动嘴唇,终于还是若无其事地继续收拾桌案。
龙霄见这情形,心中已经明白,便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既然不怕得罪你,那我就直呼其名了。平宸这小儿之前受晋王操纵多年,一次试图反抗就被晋王直接逼退了位,只怕对晋王已经恨之入骨。如今他重新上位,自然要清洗晋王的势力,将军若真是晋王的人,只怕迟早是躲不过的。”
尧允冷笑:“我什么时候承认我是晋王的人了?”
“不用亲口承认,你的一言一行都在说明。将军,打仗固然我不如你,但论起察言观色揣测人心来,你却差我太远。新帝登基,你既没有张灯结彩地庆祝,也没有遣人前往龙城去道贺…”
尧允皱眉打断他:“你怎么知道我没有遣人往龙城去?”
龙霄笑了:“你已经要送我去龙城了,若是之前已经遣人去龙城的话,总会提到路上彼此接应的事儿。但你一句话也没有提,可见与龙城毫无联系,也可以看出来你对新帝继位这件事情十分漠然。”
尧允哼了一声,仍旧不甘心:“即便如此也不能说明我就是晋王的人啊。”
“可我是晋王让你拦的对不对?”龙霄摇了摇头,“龙城形势瞬息万变,让人很容易就把关键的时间点忘记。我被你捉到的时候,还是晋王主政。你所奉龙城之令来自晋王。若你不是晋王的人,龙城易主后你既然已经撤了对我的看守,为何不放我南归?”
“你是一国使节,关系重大,当然不是我能做主的。”
龙霄笑眯眯地说:“可你觉得来了个督军的话,你能怎么解释呢?”
话头又绕回到督军身上,尧允又是一阵头痛,看了他一眼,闷声不吭。
龙霄继续说:“且不说你是不是真的与晋王有瓜葛。你是跟着他打仗出身的总没错吧?如果是你,麾下敢用敌人栽培起来的人吗?”
尧允深深看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只是这些都与你无关。”
“有关,太有关了!”龙霄笑道,“你对龙城有多忠诚,直接决定了你会不会送我去龙城。”
“你不想去龙城?”
“你希望我去吗?”龙霄也懒得再兜圈子,索性说开来,“我的意思很明白,你放我回南方去,万一那个督军对你不利,我在落霞关接应你,如何?”
尧允猛然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一丝寒意泛上来,盯着他的眼睛:“尊使是在挑唆我叛国?”
第十二章 霜天最忆是江南
屋后的那眼温泉是之前没有想到的惊喜。叶初雪恨不得每天都长睡在那里面算了。冰天雪地里,这里热气腾腾,水烟氤氲,像是能将她长久以来积蓄在体内的寒气都祛除掉。
平宗就说她的身体此前亏欠太多,一夜白头,长夜不寐,手脚生凉,种种迹象都是血气两亏的征兆,更兼之前流产,更是伤及根本。而这眼温泉出自穹山最中心之地,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汇集孕化而成,他带她来这里也是为了给她调养身体。
叶初雪却不信什么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的说法。只是多日的奔波杀戮确实令她身心俱疲,能在这里心无旁骛地与平宗相守些时日也是很好的补偿。何况温泉水质特异,泡完后全身皮肤无比凝滑细腻,她爱美之心大起,自然不会有异议。
因为那日将心中的顾虑已经说开,两人又相约好了不谈俗物,都知道这山中岁月得来不易,又转瞬即逝,叶初雪便真的绝口不提任何两人之外的话题,只专心享受平宗的悉心照料。
平宗常常会离开半日,回来时往往带着打猎的收获,狍子、雪貂、野鹿、黄羊,各种各样,不一而足。他像是知道叶初雪不爱见血腥,总是在外面将猎物收拾好了,回来架在火上烤,一时间肉香味四溢,惹得小白狼围着火堆不停地打转,老是想趁人不备过去尝一口。
叶初雪怕它被火伤到,只好将它远远抱开,用手指蘸了蜂蜜让它吮吸。平宗拎着酒囊过来递给她:“来喝点儿?”
此时天色已经全黑,两人在屋外生起火,一边烤肉一边闲聊。山间夜空静谧,寒星闪烁,冷月如钩。风雪侵袭不到这里,四壁群山高耸,山高月小,只觉真如广寒仙境一样空旷宁静。
叶初雪接过来只来得及喝了一口,酒囊就被平宗抢走。她咂巴了一下嘴,意犹未尽:“还要!”
他却不肯给了:“小酌怡情,大醉伤身。你还是小心点儿。”
叶初雪便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也不吭声,一双眼眸黑白分明,满是恳求的神色。她怀中小白狼便也学着主人的模样眼巴巴地瞧着平宗。
平宗没好气地戳戳它的鼻子问:“怎么,你也想喝?这么小还不能喝酒呢,不然变成醉狼,当心这个南方人把你吃掉。”
叶初雪嗔怪地瞪他一眼:“这跟南方人有什么关系?”
“你们不是最喜欢吃什么醉虾醉蟹吗?”
“那也没有吃醉狼的呀。”
“嗯,醉丫最好吃。”他漫无目的地满嘴胡扯,这句话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随即意识到了失言,一怔,仰头灌下一口酒,去将烤熟的鹿肉割下一块来。
叶初雪几乎是立即就明白了他的话意与突然沉默的原因,拿过酒囊仰头喝了一口,索性向后躺倒在雪地里,望着夜空中明亮的参宿,神思飘飞。
他取了肉回来,见她这样便骤起眉头,用足尖轻轻踢了踢:“喂,别直接躺在雪地里,太凉。”一边说着,知道她不会理睬,只得回身进屋里取出一条又厚又暖的虎皮毯铺在她身边:“躺着上面来。”
老虎是他十几天前打到的。虎皮温暖厚重,虎骨有事绝佳的药材,平宗踏踏实实收拾了十天,才终于将老虎处置妥当。
叶初雪乖顺地就地一滚,滚到虎皮上来,再顺手将在一旁好奇地瞧着她的小白狼抓过来放在自己胸口让它趴着。然后慢悠悠地说:“醉丫…亏你想得出来。”
平宗见她神色如常,试探地问:“我知道你的乳名叫阿丫。”
“嗯。”她懒懒地哼了一声,一味逗着小白狼玩。
“永德是封号,你有字吗?”
“我们南方的习俗,女子要出嫁时由夫家拟定字,成婚时写在聘书上送至女方家里…”她婉婉地轻声说着,就像是在说前生的往事,“阿寐就有字,我…我没有。”
平宗伸手将她的头发打散了卷起一绺在手中把玩,笑道:“幸亏没有。我给你取一个好不好?”
叶初雪抬起头来望着他,天上星光落入她的眼中,粲然明亮。平宗微微地笑着, 回望她。
他们都明白这话的意思。她已经将字的意义说得那么明白,他的表态也就清晰无疑义了。
“为什么?”她像是怕梦醒了一样,用最轻的声音问。
他笑了笑,躺下与她并肩:“因为我想长长久久和你在一起。”
叶初雪叹了口气,语气惆怅:“这世间能长长久久和你在一起的,都在这里。”她拍了拍他心脏的地方,“何必非要宣之于口,做给人看呢?”
“我不要做给人看,只是想让你知道。”
叶初雪微笑了一下,凑过去在她唇上亲了亲,仍旧躺回原处:“我已经知道了。”
他不满地皱起眉头:“叶初雪!”
“嘘——”她竖起指头挡在他唇边,“我们找点儿乐子吧。”
“什么乐子?”他问,手不怀好意地往她衣下摸去,被叶初雪一巴掌打开。
“你别指向着这事儿。”她白了他一眼,想了想说,“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在问我一个问题,好不好?”
平宗摇头:“不好。你的事情我都知道。”
叶初雪不信:“不可能!”
“叶初雪,你摄政四年,你真以为我对你一无所知吗?”他像是受了侮辱一样不高兴地看着他,“在见到你本人之前,我就已经对你无比熟悉了。”
“真的?”她似笑非笑,“那我问你,我的生日是哪天?”
“四月十二。”他答得不假思索,“至正五年,也就是元清二年四月十二,为了给你祝寿,落霞关太守给你送了一块羊脂玉的玉璧。”
叶初雪愣了愣,突然醒悟:“那玉璧是从北朝去的?难怪我觉得上面的缠枝葡萄纹看上去不像南方工匠的手笔。”
他得意地笑起来:“还有什么?你接着问啊。”
叶初雪瞪着他,想了想又问:“我乳母叫什么?”
这个问题又刁又偏,叶初雪根本没打算听到真正的答案,不料平宗又是脱口就说:“你前后一共有三个乳母:第一个姓名不可考;第二个姓卢,洞庭人;第三个姓黄,家就在落霞关。你从小在落霞关长大,其实说起来,倒是比旁人更不像个凤都长大的公主。”所以她有超乎普通公主的胆色和见识,也不似一般的帝都女子精致细腻。但平宗就是喜欢这样的她。
叶初雪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神色:“错了!我虽然在落霞关待了好些年,但在那之前,我一直都住在豫章我阿爹的旧宅里。”
平宗疑惑了片刻:“你父皇继位前不是封清河王吗?怎么旧宅在豫章?”
“因为之前他封的是豫章郡公,后来封王后就被派往落霞关了。所以要论起在封地居住,也就只有在豫章的那几年。”她叹了口气,想起童年来悠然神往,“我就出生在豫章的旧宅子里。那时候阿爹整日在外面玩,不肯回家。我外公家是豫章本地士族,阿娘的脾气也大,一生气便带着我回外公家去住,总要阿爹发现府中少了这么号人才派人去外公家将阿娘接回去。”
平宗静静听她说起童年之事,便不再吭声,只是静静用手指为她梳理头发,一边听她继续说:“后来次数多了,阿娘便不肯再跟阿爹回去,我却嫌外公家规矩大,不肯多留,整日哭闹着要回家去。一次阿爹来接我阿娘,阿娘便将我塞进阿爹的怀里,将我们父女一起轰出了外公家。”她说着不由自主微笑起来:“你别看我阿爹那时候已经有了一儿两女,却是第一次抱小孩子。结果我一到他怀里就不哭了,只冲着他笑。后来想想,大概阿爹最宠我,也是因为那一笑吧。”
平宗便探过身去,伏在她的上方,扳着她的脸逗她:“来,笑一个给我瞧瞧,看看是有多颠倒众生,让你阿爹只喜欢你一个。”
叶初雪惆怅了起来:“其实阿爹最爱的还是我哥哥。”
“你还有哥哥?”平宗有些意外。
“有的。”她点了点头,索性挪过去枕在他的胸口,“我哥哥比我大四岁,比阿寐小半岁,后来有一年发痘病死了。阿爹难过得也生了一场大病,从此就嫌老宅子里有病气。当时他正好要去落霞关,怕我也生病就把我带在了身边。阿寐老觉得阿爹偏心不带她去,其实那是因为她小时候出过痘了,阿爹不怕她生病。”
平宗皱着眉头算了半天:“那时候你多大啊?怎么事情记得这么清楚?”
叶初雪得意地笑了笑:“我记事早,一岁的事情都记得。”
“真的?”他是真有些诧异了,“这么早?”
“嗯。”她谈兴上来,这些幼年时的事情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也不知道为什么,他问,她就想说。也许她不能将自己全部的生命都向他敞开,但至少,她可以与他分享这一段从没有别人涉足过的过往。
“我家的宅子就在水边。我记得我从小住的屋子窗户外面就能看见鄱阳湖水面上的船帆驶过。我的门前是一个很小的庭院,大概还不如你王府里的一半台阶宽,院子里种着海棠和杏树,每年到了夏天我就盼着杏子快快熟了让我吃。”她说到这里,自己也觉得好笑,“也许是当日阿爹真不怎么在意我们,所以我堂堂一个豫章郡公的女儿,从来不知道想吃什么可以让仆人去找管事的嬷嬷要。阿娘自小就教我,自己有什么就吃什么,找人家要太丢人了。”
平宗撑着下颏听她絮絮地说着话,看着她的眼中泛着星光,说起往事时唇边泛起的清浅笑意,心头突然无比柔软。他想象着当年那个小姑娘,站在杏树下眼巴巴地数着还没有退却青涩的杏子一脸馋相的模样,简直毫不困难就与他所熟悉的她听见“酒”字时的模样重合起来。
她伸手向上探去,平宗几乎能看见同样这只手,多年前还带着婴儿肥努力想要去够杏子时的模样。
他突然感动起来。
一直以来,她都是他的叶初雪。倔强精明,强悍狡猾。这却是第一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从未来得及遇见的叶初雪,娇嗔天真;从未经历过任何欺瞒背叛、钩心斗角;人生中最大的挫败无非是吃不到树上的性子;最大的烦恼无非是外公家里规矩太多。
他对那个在父亲怀中止住哭泣嫣然而笑的小女孩充满了疼爱。有谁会不被那样灿烂的笑容折服呢?所以她会成为先皇最疼爱的女儿,并非因为母爱,仅仅只是因为她能轻易勾起人心中最柔软的情感。
平宗伸手将叶初雪搂在怀里问:“叶初雪,你想家吗?豫章旧宅,听着很好的样子。”
“想啊!”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我最喜欢吃鄱阳湖的银鱼羹了。可惜离了豫章,别处都找不到那么好的银鱼了。”
平宗快笑起来了:“你怎么就想着吃呢?”
“那当然了。”她朝他怀中又靠了靠,“还有鄱阳湖的黄鸡。唉,可真香啊,到现在想想都会流口水。其实后来他们也给我进过,可不知道为什么,味道就是没有小时候吃着香了。”她喝了酒就有点昏昏欲睡,话也说得不大利索了:“这辈子大概都没有机会再吃一顿鄱阳湖的黄鸡了。”
平宗笑了笑:“也不是什么难事儿,你若是真喜欢,改日我让人给你弄点儿来就是。”他豪气干云地说着,脑中已经在规划要弄到豫章的黄鸡,在挥师突破长江防线后还要取得哪几个重镇。“对了,叶初雪,你喜欢的银鱼只有豫章有吗?还是整个鄱阳湖都有?那个鱼羹怎么做?我回头找个厨子给你做好不好?”
“嗯。”她哼了一声,不再吭声。
平宗低头看去,才发现她已经又睡着了。他心中大为奇怪,之前她喝酒从来不醉,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打来到此处,简直沾酒就睡。他摇了摇头:“还好意思天天喊着要喝酒?”
这么说着,只得将她抱起来送进屋里去。
与世隔绝的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小白狼已经有一尺多长了。叶初雪再抱它就不那么容易了,力气大了许多,随时都能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它越长性格就越孤僻,不大爱与人亲热,气得叶初雪指着它的鼻子骂:“没良心的小白狼,小时候多可爱,还会撒娇,现在就老是斜着眼睛看人。再长大些怕就不认我这个主人了。”
平宗一边幸灾乐祸,一边劝道:“它是只狼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狼天性就是这样了。”
叶初雪扭头看他:“你的赫勒敦也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