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看到红尘,就轻轻叹了口气,有些不甘愿:“没想到连鬼差都靠不住。”
‘他’嘀咕了一句,到好像认了命,轻声道:“也罢了,做人是不错,可这皮囊不好,用起来并不舒坦。”
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就向后仰倒,还是丫鬟手明眼快,扑过去扶住,这才没让自家公子栽倒在地,红尘走过去翻开他眼皮看了看,就从袖子里掏出纸人,放在时任身上,道:“时任,快回去吧,已经没事了。”
时家上下都瞪大了眼,竟真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摇摇晃晃地从纸人里面飞出,盘桓了下,似乎颇为犹豫,又听红尘大喝一声,才老老实实钻入自己的身体。
红尘摇了摇头,用力一拍时任的额头,他蹭一下就坐起身,“哎哟我的妈呀,原来女人这么可怕!”
夏通心里一松,扶着桌面站好,吐出口气。
时家的人也热泪盈眶。
时任却使劲搓了搓自己的手臂,大声道:“走了吧,那女人走了吧,没在我身体里吧?”
众人被他问得晕头转向。
还是红尘笑道:“放心,你这么瘦弱的身板,可不是人家的菜,不过下回再玩什么招魂,别往人家坟头上乱踩。”
时任心有余悸,重重点头,苦着脸道:“再也不敢了。”
“嘻!”
半空中居然传来一声轻如烟的笑声。
所有人的身体都僵住,时任几乎被吓得翻白眼,红尘勾了勾唇角:“放心,她真的已经走了。”
时任扑通一声栽在床上,把头埋进被子里,小声咕哝:“再也不敢,再也不敢。”
夏通满脸疑惑。
红尘笑道:“其实见了时任我就猜到了,他玩招魂肯定是招来了什么人,占了他的身体,不过,厉鬼想附体还附得这般完美也不容易,恐怕是时任主动招惹才对。”
时任叹了口气,也没瞒着:“我在山里看到一个墓,正好得了招魂符,还有夏通给的法器,就想招来看一看,其实我不怎么信这个,就是觉得好玩,没想到一招还真招来了个小妇人。”
“那小妇人看起来极为贤良淑德,人也很美,我这人天生胆大,到不害怕,就忍不住口花花了几句,勾搭起她,小妇人一开始也不理我,后来我也不知怎么脑袋一热,就说要带她回家,她居然笑盈盈地应了,等我真把她带回家才知道厉害,好家伙,那就是个刺头啊!”
时任一脸心有余悸,想了想,站起身冲着夏通弯腰鞠躬,“亏得夏兄又替我招魂,不知怎的到让我的魂魄托体而出,算是逃出生天了,否则,否则我真是比死还惨!”
夏通:“…”招魂招到人家托体…为什么他一点儿都不高兴。

第四百七十二章 多喜事

时任絮絮叨叨半天,简直是个话唠,听得夏通头昏脑涨的,最后也只能苦笑,好歹这家伙现在平平安安活了下来,对自己来说已经是大好事,也不必多想别的。
至于说招魂失败,惹出这等大麻烦的事儿,也只让夏通难受了片刻,大概是他做得蠢事太多,如今已经皮糙肉厚,并不在意了。
又给时任检查了下,时家的人还找了大夫过来,看他身体到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有些虚弱,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大夫还皱眉摇头,捋了捋胡子,叹气道:“这么年轻就肾虚,如何了得,孩子,养生在于固本培元,不要老胡闹,年轻的时候不在意,只想着女子的好处,等你老了就知道难受了。”
时任欲哭无泪,他以后恐怕再也不敢招惹女人,不知道时家将来给他说亲,他会不会都不敢让新娘子进门。
红尘也是无语,半晌叹道:“以后别随便玩招魂的把戏,就是要招,也不要随意在人家坟头上去招,要是换了我,有人半夜三更在我房门外鬼哭狼嚎,我也恨不得弄死那人。”
时任连连点头称是:“再也不敢,再也不敢了。”想到那个女鬼住在自己身体里,非要和自己成亲,还说了一堆以后两个人都住在阴间去,每天做什么的话,他这心里就一阵扑腾,那段儿时日的折磨,至今想来心有余悸,以后可万不能胡闹。
红尘到是对附在时任身体里的女鬼挺好奇,看样子应是个老鬼,而且和阴差的关系不错,又没有投胎,说不定有什么故事。
这事儿本来应该不太好查,不过如今不比以前,朝廷的那些档案资料她想看就看,能使唤的人手也多了,到还真把当时的县志给翻出来。
那个女鬼原名尚君若,父亲曾官居一品,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上面有两位兄长,自幼读圣贤书,文采出众,十八岁嫁给当时的一个尤姓武将为妻,没想到新婚当日,喜服还没有脱下,甚至不曾拜堂,她连丈夫的面也没有见到,夫婿就离家奔赴战场,她独守空闺整整三年,不光没有等到丈夫回来,尤家还遭了皇帝的忌讳,满门抄斩。
临死之前,尚君若穿着当日的吉服,恳求娘家的老仆把她的尸首埋入京外高山之上,等丈夫回来,她能第一个看到。
老仆也是看着自己小姐长大的,这点儿事还是愿意尽心尽力地做到。
说来尚君若家里也富贵,对这个闺女很是心疼,虽然努力想让闺女脱身不成,但还是专门请了人来择吉穴,看风水,好让女儿入土为安。
那墓穴建造的就不错,对尚君若大有益处,若非如此,她也难有如今的修为。
帮了别人一把,还听到一个挺悲伤的故事,辛苦一场,也就不算白辛苦了,红尘回家和林旭说这些时,林旭正在整理他的书箱,这些活儿,他总喜欢自己做。
“我家娘子喜欢就好。”
林旭一笑,搂着妻子的肩膀去吃点心,也不谈风月,甚至不去谈情,只是说些家长里短的琐事,即便如此,照样兴致勃勃。
最近林家的喜事比较多,主要是他手底下的小子们心神躁动,一个个地盯着娘子家的女官不撒手,光是这个月,他都被缠着说了六回亲事。
“哎,我又不是媒婆!”
林旭也有点儿无奈,那些人确实算是他的人,可又没卖给他,愿意成亲自己去找老子娘找媒人说媒去,为何都要劳动到他头上。
抱怨归抱怨,这事儿还真不好不管,那帮小子要娶的多是自家娘子的人,还是女官,不光他不能不理会,连自家娘子也得出面处理。
红尘失笑:“若是两情相悦,我可不棒打鸳鸯,相反还高高兴兴地出嫁妆把女孩儿们嫁出去,只是千万别闹出乱子来。”
为何那些世家大族里,对于男女大防看得特别重,下人们决不能私相授受,一旦发现,从严论处,正是因为下人代表了颜面,你说你家风森严,人家看不着别的,先看下人守不守规矩。
红尘和林旭都不是特别严苛,御下较为宽泛,但也决不能因为这个闹出事端,否则对名声影响太坏了。
“放心,都是稳重人,心里有数。”
林旭对这事儿也防备得紧,他手下人多是正值壮年的大小伙子,为防他们心思躁动下做出些不理智的举动,他也没少放下正事,在这等闲事上耳提面命。
“小子们别的好处先不说,到是都很听话。”
红尘莞尔:“行了,咱们不做坏人,如今国丧过去,男婚女嫁正当时,想好了就赶紧操办,省得夜长梦多,彼此要是中意,就让你的人直接到女方家里提亲便是。”
女官们除了一直跟着红尘的那些,大部分有家有业,当然,进了郡主府当差的,富贵人家一个也没有,红尘挑选出来的多为普通人家的女儿。
那些富贵千金,即便是庶出的女儿,考女官是为了名声颜面,为了嫁人时更好看一点儿,可不是为了伺候人,那些人,除了在宫里奋斗的,都是离宫就出嫁,绝不至于‘自甘堕落’,跑到红尘这儿当差。
不过女官考核严苛,贫寒人家的女孩儿能考上的凤毛麟角,最次家里也要有几亩闲田,拿得出银钱读书习字。
至于一直跟着红尘的那些,也有人来求亲,但她们嫁人却心有顾忌。
这一回,红尘什么都没瞒着,她们出身是不好,可这事要是瞒着,将来嫁了人再闹出来,还不如如今就坦坦荡荡,若是知道她们的身世,还愿意包容体贴,那才是真正的良人。
以前红尘从来没有提过罗娘她们的出身,因着以往的那些有意求娶的男子们,都仅仅止步于有意,别说请媒人来提这事儿,就是说破也不曾,那些往事都是罗娘几个心底的伤疤,为了这点儿无根无凭的事,红尘怎么会把伤疤撕开给别人看。
也许是时候到了,林旭手底下的人也能耐,半月之内,成就了六对儿新人,一时间林家也是热热闹闹。
成亲的日子没安排在一块儿,吉日那么多,没必要扎堆,而且女方家里有近有远,男方到多不在京城,里面门门道道多得很,总不能真和嫁个丫头似的,主子发个话,把俩人往一个屋里一塞,就算完了差事,婚事不说尽善尽美,跟大户人家相比,好歹三媒六聘,一样都不能缺。
人家辛辛苦苦考上了女官,带着丰厚的嫁妆,人也出众,总不能到最后到嫁得粗陋简单。
接连出喜事,罗娘和小严一行人也帮着操办,红尘偶尔心里到有一点儿难受。
罗娘她们谁都没表现出来,但午夜梦回,想必也不会毫无波动,说不得要有一点儿黯然神伤。
小严生得漂亮,为人大气,也不是没有人求亲,相反,林旭手底下最得用的那几个,都动过心思,偏偏她一直不肯松口,就连红尘都忍不住抛下原则,稍微劝了两句。
红尘开口,小严到不肯敷衍,沉默半晌,终于还是落了泪:“郡主娘娘,您就别操心…别操心这个了,小严情愿一辈子伺候主子,等将来再伺候小主子,也没必要跟哪个男人,靠什么都不如靠主子更好。”
罗娘递了帕子过去,神色黯然:“郡主,我们的出身瞒不了人,那就是个天大的污点,以前咱们还起过心思,可如今见识多了心里就都明白的很,男人不可能不在意的,您瞧瞧,那些青楼名妓从良的,有几个能得了好,她们一辈子忍气吞声,人老珠黄之后也照样让人轻贱,咱们跟郡主久了,心气高,受不了白眼儿,受不了气。”
红尘也无语。她不能不承认,她是想得太好,总觉得罗娘和小严她们,是自己身边的女官,有她护着,又有品级,还有学识能耐,无论嫁到哪一家都配得起,却忘了这世间对女子的苛责,男人风流快活一辈子,只要肯回头,那就是浪子回头,女子沦落风尘,即便不怪自己,都是别人害的,那也是一辈子的污点,永远洗刷不清,自己都要牢牢记在心里。
“好,我以后再也不提。”
红尘深吸了口气,神色凉了下来,却忽而一笑,“嫁人不坏,但不嫁也未必不好,都如你们的意。”
这个话题也就很自然地被主仆忘了,却不曾想,没过几日,小严竟又来说,她想许人了。
别说红尘,连罗娘都吃了一惊。
男方不是别人,正是林旭手底下那个最没有存在感的乔稚,红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位是谁,就是和影子一样,总是缩在众人后头,要不就藏在阴影里那个,主要负责一些文书工作,算是林旭的亲信,可从始至终,就没听他说过一句话。
“乔稚?”
红尘哭笑不得,按了按眉心,“你说曲名都更靠谱点儿。”
曲名和小严最熟悉,平时喜欢给小严买个零嘴,自己想要个什么荷包,或者有差事忙不过来,也乐意找小严帮忙,嘴巴还厉害,一会儿把小严说得生气,一会儿又把她逗得大乐,活像欢喜冤家,可是乔稚…
“你记得他长什么模样吗?”
“长得挺好。”
小严到是大大方方的。
没办法,既然她愿意,红尘也只好答应,到底还是叫了乔稚过来,仔仔细细看一看。
这么一看,乔稚生得真是很精致,像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虽然沉默寡言,可也稳重。
不等红尘问,乔稚就特别认真地道:“我会一辈子对她好,家里钱都归她管,公子说了,男人想有福气,就要对妻子好,多听妻子的话。”
他那么认真,到让红尘把满肚子的话给吞了回去。
罢了,信不过乔稚,也要信林旭,若是人品不好,哪里能跟他那么久。
乔稚没什么话,小严回头到是忍不住红了眼睛:“我的事他都知道,他听了连脸色都不变,只做了一件事,他抱了我,抱着我说,那些噩梦我以后都能忘掉,他也忘掉,就当没发生过!”
罗娘:“…”
小严大哭:“他没说自己不介意,他没表忠心,他也没说不嫌弃,他那么认真地告诉我,可以忘了,不用记得,我不知怎么的,不知怎么就答应了。”
红尘一怔,半晌才笑道:“好好过日子吧,会好的。”
说着,又转头看罗娘,“你也别怕,罗娘你别怕。”
罗娘心里一酸,身子软倒,伏在红尘的膝盖上痛哭,不一会儿泪水就打湿了她的衣摆。
怎么可能不怕,就是她现在再好,她有钱了,有地位了,有学问了,有了世间大部分女儿没有的一切,只要当年的噩梦犹在,她就永远会在夜深时刻,想起那些糟心的往事,然后抱着被子一夜不眠。
“我不怕。”
哭了半天,罗娘坐起身笑了笑,起身扶着自家郡主去洗漱,总要换一身衣服。
红尘哄了两个丫头自己去玩,暂时就别露面了,都红肿着眼睛,让人看见还当出了什么事儿。
小严虽然说要出嫁,到底是红尘的贴心人,出嫁的事也不能马虎。真照着她自己的想法,简简单单办一场就算了,她乐意,红尘还不乐意。
这一场婚姻有多不容易,外人永远都没办法体会,红尘只希望婚礼能办得特别特别的好,让小严一想起来就觉得嫁人不亏。
一下子,林家上上下下顿时都忙了起来,忙得红尘都没心思关注外头,夏家那边的消息,反而是林旭知道的更多些。
山上的千年古墓,被一众夏家人折腾了几个月,听说终于还是被闯进去了,里头还有不少宝贝被翻出来,当然,夏家自家讳莫如深,什么都不承认,这些也只是外面的传言。
到底是京城,高门大户的耳目众多,夏家也不是那些毫无名气的小家族,这么大的举动,关注的人真不少。
红尘到不怎么在意,她如今对夏家多少有点儿回避的心里,不知该如何看待,说是厌恨,那不是,说是感激,那也不是,总之心绪复杂。

第四百七十三章 大热闹

夏家的事儿,红尘主仆都没太放在心上,日子一日日过去,到渐渐忘了,不曾想,这日门房忽然接到了夏家的帖子,来的还是个老人,红尘没见对方,不过对方却留下张帖子。
小严到底还是把帖子挑出来,送到了书房。
许是在罗娘他们这些人心中,那个夏家的地位,终究是有所不同的,即便不待见,也很难去彻底忽视。
“又是邀请函?夏家这是搞什么鬼!”
红尘蹙眉,心情略微有些不爽。
她这些日子忙得很,家里的女官们要出嫁,而且还不是一个两个,都是最得力的那些,虽然一早就有所准备,也调、教了新人,可到底比不得老人们用得顺手。
不说别人,就是小严,她就有些离不开,别看平时也不见特别有存在感,但小严和罗娘一搭一档,管着整个郡主府的杂事,红尘嫁给林旭之后,更是把后院那些事儿都给担起来,用不着红尘费一点儿心。
现在小严要走,以后到还能回来,可新婚燕尔,总不能不让人家休息一段时日,她走了只留罗娘一个人支应,各种账目盘点移交,连红尘都不得不出面帮衬,这还忙得两个晚上没好好睡觉,小严一个要做新娘子的姑娘都熬出了黑眼圈儿来。
“夏安是老糊涂了吧,事越来越多。”
红尘过去一向很少口出恶言,如今却放开了许多,算起来也不算坏事,至少自己自在。
一张邀请函平平地摊在桌子上,红尘摇了摇头,还是拿起来看了一眼,这一看到是笑起来:“有意思!”
看来夏家在那座古墓里,的确得了些好东西,红尘一早就发现,古墓中机关重重,却并未有置人于死地的想法,到好像是故意吸引人进去看看,夏家年轻一辈,能耐一向不小,真下定决心破解古墓,到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恐怕也付出了不少代价,就是不知抽哪门子的风,千辛万苦得了好东西居然不敝帚自珍,反而召集四方朋友,说什么一起参悟灵宝,而且据说发出去的邀请函,至少也有百十张。
罗娘打听到的,京城有头有脸的人家都被邀请了,尤其是和夏家关系不错的几家,更是倾巢而出。
这事儿挺有意思,红尘多多少少有一点儿感兴趣,她本来也容易对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好奇。
可红尘想了半天,还是决定不去乱蹚这趟浑水。
像这种从内到外,哪儿都透着古怪的事儿,她少插手才好,如今不比以前,都成亲了,她不光只为自己,也要为自己的男人想想,和林师兄新婚燕尔,正是甜蜜的时候,就算觉得没问题,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她弄出点儿乱子,不小心伤了自己,那林师兄肯定要难受。再说,别人家也就算了,对于夏家,她还是有些纠结,宁愿远些。
邀请函被搁在一边,红尘深吸了口气,就当没看见它,正好这几日天气很不错,没有雨雾,晴空万里,不是很冷,小严要成亲,罗娘想着请两日假,去给她采买些东西。
红尘正好无事,干脆也出去逛一逛,家里大部分东西都有,只是还缺些绸缎香料。
缎子方面,红尘的多是有标记的贡品,给小严一两匹,让她压箱底,算是个体面还行,真拿出来用就显得轻狂,万岁和太后纵然不在意,小严也不该不守规矩,至少不能养成不守规矩的习惯,否则终有一天会出问题。
至于香料,红尘自己配的就不少,宫里赏赐的更多,几乎年年用不完,但这是稀罕东西,送一点儿给自家亲信的女官还成,真让小严敞开了用,怕是不能的,可她在红尘身边时用惯了,回到家要是没有,恐有些不适应。
香料这东西,上等的都贵,小严的银钱算是多的,却还是买不起多少,红尘就打算自己多送些,也让她省省心,还让小严面上好看,跟了自己这么长时间,真要嫁出去那简直和嫁女儿差不多,虽然小严的年纪不比红尘小多少。
主仆几个换了常服,收拾了收拾,兴冲冲地上了街,女子逛街,逛字是精髓,买东西到是不急,她们进京多年,买东西也有固定的铺子,质量有保证,平时若不是为了逛街,递话过去自有商铺带着东西进府供她们挑选,便是郡主府的女官也有这份体面。
京城街面上刚刚恢复以往的热闹劲儿,瞧着到比往常更有几分活力,红尘看着摩肩接踵的人群,不觉一笑:“若有名画家在此,到不如画一画京城街景儿,奉上去让万岁和太后高兴高兴。”从这些细节也看得出来,老百姓们是真不关心坐在龙椅上的那位是谁,只要他们的日子过得好,那么上面坐着的就算是条狗,也是明君。
罗娘到叹了口气:“能有这番局面也不容易,万岁夙兴夜寐,生怕自己哪里出了错,再辜负百姓,要是能让万岁见见这场面,说不得万岁的心情会好很多。”
主仆几个正说话,红尘便停了脚步,转头向旁边看过去。在她们左边不远处,有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正拦着一个头发斑白,也是儒生打扮的老者说话。
“我这块儿玉乃是上好的白玉,是祖上传下来的,已经有千年之久,若不是家境困难,我还想继续读书,绝不会拿出来卖,无论如何,少了三百两银子,绝对不能卖。”
那老者似乎颇感兴趣,小心接了玉佩过来,抬头对着太阳反反复复地看,一边看一边点头。
年轻书生脸上闪过一抹喜色,心中暗喜,嘴里更是好话不断,一连串地往外吐,愣是把块儿玉佩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也好,三百两就三百两。”
老者笑了笑,“只是我身上未曾带着现银,还要劳烦小哥儿陪我去前面的钱庄去取来。”
年轻书生略微犹豫,想了想还是点头,两个人商量好,一转身,红尘就拦在他们身前。
一老一少两个书生都一愣。
红尘笑眯眯地道:“不好意思,那块儿玉可以给我看看吗?”
老者不悦地抬头,皱眉道:“小姑娘,你懂不懂规矩,我们买卖已经定了,没有你插手的道理。”
红尘也不恼,笑道:“问题是,这玉佩的主人可不好惹,东西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用,我要放任你拿走,万一出了事,我这心里不落忍啊!”
老者闻言愣了愣,那年轻书生一惊,目光闪烁,却是一把抓紧玉佩,大声道:“胡咧咧什么,这是我家祖传的东西,我愿意卖就卖,你哪根葱,多管闲事!”
他这么一吵吵,粗俗气息就不知不觉露出来,一点儿也不像老实巴交,斯斯文文的书生。
红尘叹了口气,并不搭理这年轻人,而是转头对老者道:“您老应该能看得出来,这玉佩不是什么千年古玉,打磨出来不过十余年罢了,但是却经由多位大德高僧开过光,是正经的法器,且被人养了多年,已经和主人气息相连,明显与这个年轻人格格不入,并不是他的东西。”
红尘越说,那年轻书生就越发恼怒,气急败坏地道:“你哪来的,怎么胡说八道,是不是想打我这玉佩的主意,小心我报官。”说着,又转头拉着那老者向前走,“别理这疯子,咱们赶紧交易,我等着用钱,您放心,您绝对亏不了,我这祖传玉佩哪里是三百两能买的,要不是我急用钱,怎么也不至于卖…”
正说着话,只听一阵铃声传来,那年轻书生的声音就越来越弱,身体摇摇晃晃,扑通一声,坐倒在地,目中露出惊恐万分的神色,嘴里再也发不出声音,只能嘶嘶地叫唤。
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传来,曲乌慢慢走到年轻书生面前,低头弯腰,把玉佩从他手上扯下,叹了口气:“脏了。”
红尘失笑:“你可别扔,养了十多年的东西,扔了可惜。”
曲乌翻了个白眼:“我又不傻!脏了回头洗洗便是。”说着,她就拿出帕子把东西包好,揣在自个儿怀里,又转头去看那年轻人。
年轻人还是一脸的恐惧,似乎见到了什么可怕的场面,瑟瑟发抖,整个人都蜷缩成一团,那老人立在旁边,满头雾水,什么都看不明白,好在他年纪大,经验丰富,这种时候还知道不多话。
曲乌上上下下地打量那年轻书生,若有所思,手指轻轻弹动。
红尘眨了眨眼,到有些担忧,轻声笑道:“我看这人就是有点儿小偷小摸的毛病,也不至于罪大恶极,送官算了。”
曲乌有点儿不乐意:“丢人!”尤其是让这位撞见自己贴身的东西让人偷走,更丢人!转头瞥了红尘一眼,“我这辈子除了在你身上吃亏,在旁人身上从来没亏过,今天到让雀儿啄了眼,不小惩大诫,岂不是让人觉得我曲乌好欺负?”
红尘一按额头,哭笑不得,在嘴上划了一道,表示不再多口多舌。
事实证明,曲乌身为灵师还是挺骄傲的,没真把一个普通人怎么样,不过,以后这小子要是再也不敢动小心思去偷东西了,怕是还没伸手就要被吓得虚脱。这也无妨,能让一个年轻人改邪归正,说不定还能得一笔功德。
“你不去看热闹?”
曲乌瞥了红尘一眼,冷声道。
“去哪儿?”
“万安坊,长安街,通宝斋。”
红尘:“…你也收到了夏家的帖子?怎么连我们曲大小姐都有这个雅兴?”
曲乌颇为奇怪地看了看红尘,上下打量,半晌才摇头:“走吧,一起去看看,这种热闹也不多见,身为灵师,遇见了就该长长见识。”
红尘张了张嘴还没说话,便让曲乌扯了袖子,一路拉到了曲家的马车上,不得不说,红尘在任何人面前几乎都能占据主导地位,便是在太后娘娘那儿,娘娘也从不会强迫她做什么,唯独遇见这个曲乌,时不时就会出一点儿小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