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脑子聪明,因曾乘坐汽车在平津之间往返过几次,故而已把路线牢牢记住。全神贯注的一路飞驰,他清晨出发,果然是在下午平安进入了天津市区。半路在一家药房门前停下汽车,他推开车门要去买药,哪知双腿已经疲惫到了极致,一只脚刚踏上地面,他便脱力一般的跪了下去。
连滚带爬的站起来,他扶着车身绕到药房门前,蹒跚着冲了进去。
片刻之后,他拎着一只大纸包跑跳出来,不顾形象的钻回车内。陆雪征毕生还没坐过这么快的车,一路上心惊胆战,一直没敢和叶崇义说话,如今松下一口气,便扭头向他说道:“崇义,多谢你,你现在把我送回家去就好。”
叶崇义将那一纸包药品扔到陆雪征的怀里,随即一言不发的发动了汽车。
叶崇义把陆雪征带回了自己的新居。
陆雪征现在势弱,右小腿上的伤口被黑血厚厚糊住了,一阵一阵钻心的疼痛。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敢惹恼叶崇义,只得是乖乖被对方搀扶着下了车,一路单脚蹦进了楼内。
叶崇义把他送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然后仍旧是不言不语。东倒西歪的转身跑出去,他失踪了足有十多分钟,才亲自端着一只大托盘走了回来。
托盘放到沙发前方的茶几上,上面摆着两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咖啡。叶崇义端起一杯送到嘴边吹了吹,而后坐到陆雪征身边,将这杯浓郁咖啡一直送到了他的面前。
“我已经打电话叫了医生过来。”他一眼不眨的盯着陆雪征说话:“雪哥,你不要怕,我这里很安全。”
陆雪征接过咖啡,滚烫的喝了一口。抬眼望向叶崇义,他忽然笑了:“谢谢你,崇义。”
叶崇义痴痴的凝望着陆雪征——他今天凌晨起床赶去六国饭店,穿过了一场激烈的枪林弹雨,而后驱车几百里赶回天津。现实生活是这样的激烈鲜明,可为什么在他注视着陆雪征时,还会感觉人生如梦?
这时,陆雪征又问道:“崇义,你怎么会在那里?”
叶崇义,像个鬼似的,实话实说:“雪哥,我一直在你身边啊。”
陆雪征听了这话,因为不知实情,所以心里有些难过,感觉叶崇义现在是越来越神经了。
半小时后,医生来到。
这医生自驾汽车前来,一看周身做派,就可知他不是个正经医生。帮着叶崇义把陆雪征架到楼上卧室中躺好,他闲话一句不问,直接就将陆雪征那条伤腿抻出来搭在了床边一把木椅上。打开随身携带的皮箱,他像名熟极生巧的手艺匠一般,抽出一把剪刀剪开了陆雪征的裤腿。
一针麻药打下去,他默然无语的略等了片刻,随即将那手术刀在打火机的火苗上燎了一下,然后就割向了那血肉模糊的弹孔。
陆雪征这枪伤拖的太久,伤口已经隐约化脓,亏得天气尚凉,还不至于腐烂。那医生仿佛是对一切都不讲究,大刀阔斧的在那深深刀口里乱扒乱捅;叶崇义在一旁看着,脸都青了;而陆雪征仰卧在床上,虽然伤口麻痹,但因心里清楚知道那医生的所作所为,故而咬紧牙关,一眼不看,权作不知。
片刻过后,房内起了“叮”的一声轻响,正是医生用镊子夹出弹头,十分麻利的将其扔到了床边的痰盂里去。拿起一瓶酒精略略冲洗了伤口,他穿针引线,竟然像个裁缝似的,三针两针的便将那孩子嘴一般大的伤口缝合了起来!
丢下一包云南白药和几粒消炎药片,该医生宣布治疗完毕。从叶崇义那里索取到了五百块钱的诊费,他拎着箱子下了楼,扬长而去。
这医生虽然仿佛屠夫转世,不过社会上往往还少不得这样的货色。陆雪征如今既然不敢公然住进医院,伤情又不能再被耽搁下去,只得是经受对方的炮制——毕竟子弹是被取出来了,伤口也被缝合起来了。他并不是什么娇贵人物,如此治疗也就足矣。
送走医生之后,叶崇义跑上楼来,仿佛很高兴似的,坐在床前问陆雪征:“雪哥,饭菜马上就好,你要不要先吃点饼干垫垫肚子?”
陆雪征仔细审视了叶崇义的面貌,忽然问道:“你怎么瘦成了这个样子?”
叶崇义一愣,立刻抬手摸了摸脸:“我……我不知道。”
陆雪征虚弱的微笑了一下:“瘦的都不好看了。”
的确是不好看了。叶崇义的底子再好,也经不住他这样作践祸害。他的眼窝深陷,面颊也深陷,相应的就显得颧骨支出,是一张眉清目秀的青白画皮蒙在了骷髅上。
无地自容的低下头去,叶崇义显然是有些惶恐了:“我……我……我很丑吗?”
陆雪征知道他爱漂亮,皮包骨头了也仍旧衣冠楚楚。再次勉强笑了一下,他轻声说道:“傻子,逗你玩呢!”
叶崇义惶惶然的望着陆雪征——随即低下头,抬手捂住了脸。
陆雪征这时又道:“给我家里打个电话,让李纯夜里过来接我。”
叶崇义猛然放下双手,双眼放光的做出了回答:“不!我不让你走!”
然后他俯身下去紧紧抱住了陆雪征,又把面颊贴上了对方的胸膛:“留下来养伤吧,求求你了。伤好了再回去,我会伺候你的。求求你了。”
他现在瘦的要命,衣服下面就是一身骨头,成了精的一捆干柴似的,枝枝杈杈的死死缠住了陆雪征。陆雪征先前最爱他貌美,但是如今他不美了,陆雪征却也只是感到了一阵心疼——一点不嫌,单是心疼。
抬手握住叶崇义的细脖子,他顺势向上抚摸了对方那枯涩的短头发:“好,好,我不走,真不走。”
第52章 难缠
入夜时分,陆雪征换了睡衣,倚靠床头半躺半坐,
麻药早已过劲了,腿上伤口隔三差五的就要大痛一阵,刀子剜肉一般直扎人心,偏又按不得揉不得,只能是由它疼去。他倒是并没有叫苦连天,单是默默忍受,煎熬的满头满脸都是冷汗。
叶崇义手拿毛巾蹲在一边,不时的为他擦拭汗水。大概是感觉陆雪征实在太痛苦了,他忍不住说道:“雪哥,我去给你弄些杜冷丁回来吧!”
陆雪征抬手接过毛巾,咬紧牙关摇了摇头。闭上双眼做了一个深呼吸,他屏住气息熬过眼下这一阵剧痛,随即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大汗淋漓的轻声笑道:“傻子,不用这么看着我。伤口不会总是疼,过一阵子就好了。”
叶崇义看他苦中作乐的对自己笑,不由得也跟着露出了笑容。小心翼翼的挪到陆雪征身边坐下,他低声说道:“雪哥,你终于又肯理睬我了,我真高兴。”
陆雪征抬手搂住了他的肩膀:“崇义,你也老大不小了,以后要懂事。”
叶崇义垂下头,声音微弱的回答道:“嗯,我知道。”
陆雪征摸了摸他的脸蛋,摸了摸他的头发,又握住了他一只纤瘦冰凉的手。无可奈何的长叹了一声,他苦笑着说道:“你还不如我的猫听话。”
叶崇义仰起脸,轻轻的在陆雪征的颈窝处乱嗅。
叶崇义不让仆人接触陆雪征。
一切杂事全由他亲力亲为,他不辞辛苦,从早到晚守在房内,老实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回他算是品尝到了体力劳动的滋味,虽然那劳动的内容无非是搀扶陆雪征下床解手,或者是一日三顿的将饭菜端到房内桌上。
卧室那有限的空间里,蕴藏了叶崇义无限的快乐。生意场上的伙伴们把电话打到家中来,要和他讨论股票问题;可他现在哪有心情去管那些身外之事?
为了省事,他一鼓作气的将手中股票尽数出卖,亏了三万,然而毫不在乎。
他从小见惯了钱,钱这东西束缚不住他!
陆雪征让叶崇义多吃饭。
叶崇义乖乖的坐在小饭桌旁,单手托着一只小瓷碗,用筷尖挑着米粒往嘴里送。每吃一口,便要心不在焉的东张西望一番。陆雪征看不得他这个做派,气的笑了:“黄花大姑娘也没你这么矫情,狼吞虎咽起来不行么?”
叶崇义换了一只汤匙,舀起半匙米饭一口吞下,然后咀嚼了足有半分多钟。抬眼发现陆雪征正似笑似怒的瞪着自己,他立刻加快咀嚼速度,然而就是咽不下去。
千辛万苦的吃完那一小碗米饭,他累的犯困,直打哈欠。而陆雪征看了他这点本事,哭笑不得,心想这是烂泥扶不上墙,将来的日子可怎么过?
夜里两人上了床,叶崇义聚精会神的为陆雪征换药。
伤口已经大致长合,并没有化脓发炎。叶崇义小心翼翼的为他涂上药粉,然后用纱布薄薄的蒙上了一层。收起药品洗净了手,他关闭电灯上了床,钻进陆雪征的被窝里睡觉。
睡觉之前,照例是要谈几句闲话。叶崇义讲起自己强行赶走了家中的老姨太太们,得意洋洋,毫无恻隐之心;又讲老姨太太们要联合起来到法院告自己吞占家产,欺凌庶母,不过没关系,打官司就打官司,谁怕谁!
他似乎是不能真正明白叶家公馆的价值,他当时要用钱,也的确是从那公馆上得到了钱,这便足够了。现在孤身搬到这座小二楼里,他也不觉着愧对祖宗——他对任何人都不负任何责任,包括自己。
长篇大论的唠叨完毕,他翻身面对了陆雪征,伸手搂住了对方的一条手臂。陆雪征一直没言语,直到这时,才在黑暗中柔声问道:“崇义,你现在还有没有钱?”
叶崇义痛快的答道:“有!”
陆雪征抽出手臂搂住他,又慢条斯理的说道:“将来要是穷了,就来找我,我养活你。”
叶崇义愣了一下,随后低声笑了出来:“养我一辈子啊?”
陆雪征很冷静的回答道:“是的,养你一辈子。”
叶崇义沉默半晌,末了伸手抱住了陆雪征的腰:“这是从哪里说起的话?”
陆雪征侧过脸来,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你在北平救了我一命,我自然应该向你报恩。你看你这个德行,没心没肺,以后不知会落到什么田地。如果日子当真是过不下去了,也不要怕,我会管你。”
叶崇义慢慢蜷起身体,搂住陆雪征腰身的手臂也渐渐收了紧,声音轻细的好像猫叫:“我……我还以为是因为你爱我。”
陆雪征伸手抚摸了他的头脸:“你这混蛋总是发疯,让我怎么爱你?”
叶崇义在被窝里缓缓的辗转挪蹭,忽然扭头一口咬住了陆雪征的手臂。鬼哭似的哼唧出声,他仿佛是憋闷压抑的忍无可忍了,时轻时重的合了牙关不肯松开。
陆雪征毫不躲闪抗拒。他知道叶崇义不是故意的撒泼耍横,这家伙天生是那种诡谲性情,发疯的时候自控不住。
叶崇义强行控制自己不要去揉搓陆雪征,因为陆雪征腿上有伤。
他将棉被一角塞到口中拼命撕咬,又在床上蹬来滚去,抬手去捶黄铜床头。黑暗之中陆雪征瞧不清他的面目详情,可是从那声气之中也能感受到他的烦躁。撸起衣袖把一条手臂伸过去,他温柔的轻拍了对方的后背,口中低声哄道:“宝贝儿,我在这儿呢,乖。”
叶崇义的嘴唇擦过了他的手臂,随即一头撞进了羽绒枕头中去。干打雷不下雨的发出哽咽声音,他把面孔埋在枕头中蹭了又蹭,最后忍无可忍,还是张嘴咬上了陆雪征的手臂。
翌日清晨,叶崇义坐起来,从被窝中拉扯出了陆雪征的手臂,蹙着眉头细数上面那一圈套一圈的牙印。
他牙齿好,所以牙印也是整整齐齐的,青里透紫,紫里带着血色。陆雪征也醒了,不过没睁眼睛,迷迷糊糊的说道:“小疯狗,咬你爸爸!”
叶崇义后悔的快要落下泪来,扬手就甩了自己一记耳光。
陆雪征睡眼朦胧的起身把他扑回了被窝里:“别犯傻,爸爸不怪你。”
叶崇义死死搂抱住了陆雪征,仿佛是要一鼓作气勒断对方的骨头,又气喘吁吁的颤声问道:“雪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是不是因为我我现在很难看?”
陆雪征一下接一下的抚摸了他的后背:“当然不是。崇义一点也不难看,还是和原来一样。”
叶崇义依旧把陆雪征紧箍在自己怀中:“我知道我现在瘦的吓人……”
陆雪征凝视了叶崇义的眼睛:“瘦了好,苗条。不过人一瘦下来,身体就未必强壮,所以为了健康着想,我还是希望你更胖一点。”
叶崇义迎着陆雪征的目光,拧着眉毛追问:“那咱们两个也睡了好几夜了,你怎么一直都不碰我?”
陆雪征听闻此言,不禁笑出了声音:“小不要脸的,老子腿上的肉都让子弹打飞了,动一动都是疼,哪里还有心思去干你?”说完这话他推开叶崇义翻身仰卧下去:“要不然,你坐上来?”
叶崇义这时才是彻底的转怨为喜了,眉目间褪去黑气,显出了温暖明朗的光华:“我不,我才没那么贱!”
陆雪征察言观色,料想叶崇义今日大概是不会再疯,便也松了口气,口中咕哝道:“你啊,比娘们儿还难缠。”
叶崇义高高兴兴的下了床,早饭时还努力加餐,多吃了小半碗饭。心情愉快的出门跑了趟交易所,他与素日的那些朋友们谈了谈近日公债价格的起伏,又对几支股票的前景进行了预测,说起话来有理有据的,万万没有一丝疯气。旁人怪他前些日子将股票出手的太仓促,结果大受损失,他也会条理分明的编造理由,进行搪塞。
及至和这些人闲谈完毕,叶崇义因想陆雪征失血许多,元气受损,应该多吃些美味食品补养身体,便四处询问城中哪里出售真正的金华火腿。旁人听了,都说火腿易得,但是真正地道的金华火腿可就少见。有人指出一家无名小店,叶崇义听了,就兴兴头头的乘车前往,果然买来一只脏兮兮的真正好火腿。
哪知待他回家进门之后,却是看到陆雪征坐在楼下客厅中,正在和一名油头粉面的青年谈话。
眼看叶崇义横眉怒目的站在了门口,陆雪征便对面前的苏清顺说道:“我的态度就是这样。你让戴国章把话带给李继安,就说姓张的确确实实是名汉奸,我陆某人杀贼有功,不怕声张,他可以将这件事随便宣传,我权当是他替我扬名了。如果李继安肯让一步,那我愿意替他出一笔医药费作为补偿;如果他一定不依不饶,也没关系,让他算算他有多少小兵,我有多少门徒。总而言之,我一定奉陪到底就是。”
苏清顺规规矩矩的站在他面前,这时便躬身答道:“是,干爹。”
陆雪征挥了挥手:“回去吧。”
苏清顺又鞠一躬,转身走向门口。叶崇义侧身让出道路,待苏清顺走到院内之后,他才冲到陆雪征面前,要吃人似的瞪了眼睛质问:“他是谁?来干什么的?你是不是又要回家去了?”
陆雪征欠身握住叶崇义的手,心平气和的让他坐下:“乖乖,他是我的干儿子,来向我汇报正事。我也不走,外面有人追杀我呢,我倒是留在你这里最安全,你撵我走,我也不走。”
第53章 甜蜜时光
李纯开车来到叶公馆,把小灰猫送到了陆雪征怀里。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三天前就曾经造访过此地一次,给陆雪征送来了几套春装。
陆雪征很高兴,小灰猫更高兴,一人一猫亲做一团。叶崇义站在沙发后方,虎视眈眈的盯着李纯发狠,而李纯站在陆雪征面前,偶然间瞥到了他的眼神,便是暗暗的一咧嘴,心想你干嘛这样瞪着我呀?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抬起一条手臂让小灰猫攀爬悠荡,又心不在焉的问道:“药油带来了吗?”
李纯正被叶崇义看的心里打鼓,听闻此言,才如梦方醒似的答应了一声,连忙低下头,从斜挎着的书包里掏出一只大玻璃瓶。原来这药油专能活血通络,价格昂贵、效果奇佳,乃是一位有名中医自己调配出来的,平常药房并无出售。
陆雪征在叶公馆也休养了小一个月,腿上那先是枪伤、后来又被医生改为刀伤的一处伤口,表面看来虽是已然愈合,然而一旦发力便要疼痛。他从小练习腿上功夫,对于双腿自然是十分珍重,故而用心调治,丝毫不敢莽撞胡来,生怕落下了后遗症。
李纯将药油瓶子放到身边的茶几上,然后手足无措,不知接下来应该如何是好。陆雪征回头看了叶崇义一眼,只觉此君杀气腾腾,便立刻转向前方,把李纯打发走了。
李纯走后,叶崇义绕过沙发坐到陆雪征身边,开始瞪猫。
小灰猫素性凶悍,对着叶崇义龇牙咧嘴,喵喵怪叫。叶崇义毫不回应,单是直勾勾的看它。双方如此对垒片刻,正在陆雪征感到啼笑皆非之时,大概动物感觉灵敏,知道对头心狠手辣,那小灰猫竟是调头爬出主人的臂弯,蜷成一团躲在了沙发角落里。
眼看着陆雪征现在两手空空了,叶崇义这才满意,一头扑到了他的怀中。陆雪征慢条斯理的抚摸了他的后背,口中笑问:“怎么还和猫较上了劲?”
叶崇义没出声,良久之后才牛头不对马嘴的答了一句:“唉,雪哥,我现在好幸福啊!”
陆雪征笑了:“为什么?”
叶崇义抬起头望向他,也是笑,笑的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在家里养汉子,好幸福啊!”
陆雪征拍了拍他的后脑勺:“起来,我们上楼睡午觉去,你汉子打算让你今天也幸福一次。”
小灰猫生平第一次遇到厉害对手,竟是在叶崇义那一身杀气之前落花流水,拖着尾巴溜到了沙发下面。
陆雪征扶着叶崇义,起身慢慢上楼走进卧室。两人坐在床边宽衣解带,那叶崇义在这一个月内三餐稳定,又不出去花天酒地的胡闹,竟是明显的胖了些许,兼之通身皮肤白皙,真像一个无暇的玉人一般。他向来是个为了快活不要命的人,可是此刻因怕陆雪征辛苦,竟也懂得了许多自制的道理:“昨夜都做过两次了,现在再来,不累吗?”
陆雪征抬腿上床,又把他搂抱过来亲了一口:“你还不知道我的本事?”
叶崇义和他这么肉贴肉的拥在一起,不知不觉便是春心大动。挣扎起来推倒陆雪征,他抬腿跨坐上去,股间已经有了滚热铁硬的触感——陆雪征果然是个有本事的。
一时事毕,两人如胶似漆的躺在被窝里。叶崇义出了一头一脸的大汗,枕着陆雪征的手臂微微喘息,忽然开口问道:“雪哥,你怎么不成家?”
陆雪征将枕头当成靠垫立起来,倚着床头半躺半坐:“成家?我不做那害人害己的事情。”
然后他低头望向叶崇义:“你怎么不成家?”
叶崇义笑眯眯的仰脸看他:“我在等你娶我啊!”
陆雪征不禁笑出声来:“哦,不想当小子,想当丫头了,是不是?”
叶崇义这回没有找到合适的言语来回答——他身体里大概的确是存有女性化的成分。对于不相干的外人,这种成分完全蛰伏下去,显露不出端倪;可是一旦面对了陆雪征,他身心失控,成分就跃跃欲试的冒头出来,支配了他。
陆雪征这时又道:“你要是我的老婆,我一天揍你八遍!”
叶崇义翻身趴伏着抬起头,愕然问道:“为什么?”
陆雪征望着他微笑答道:“又娇又懒又刁又蛮,从早到晚吃醋不吃饭,这样的混账老婆,不揍还留着干什么?”
叶崇义笑出了一口雪白的好牙齿,歪着脑袋凑了上去:“你打,你打!”
陆雪征看他粉面桃腮,一双黑眼睛水汪汪的,只有乖巧,毫无疯狂,便一把将他搂到了怀里,很亲昵的笑道:“我舍不得。”
叶崇义从未和陆雪征这样长久的单独相处过。他没想到陆雪征这一受伤,却是成全了自己。
他从小到大,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过日子。活到如今,才体会到了静谧生活的甜美。因为陆雪征是不见天日的,所以他也随之一起变成了隐士。
他由于心情安宁愉悦,所以渐渐减少了发疯的次数;而陆雪征见他变得心平气和、通情达理,自然也会对他更为善待。两人的关系进入良性循环,如此又过了半个来月,叶崇义面色红润,有说有笑,成了个健健康康的好青年。
陆雪征本以为叶崇义是个不可救药的货色,没想到他会病树发新芽似的一点一点“缓”过来。看到对方那欢欢喜喜的天真模样,他时常会感到一阵哭笑不得的酸楚——他哪里知道叶崇义真正索求的竟是这样少?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把他彻底笼络住了!
平日看他精明乖戾,其实比谁都傻——或者说,精明乖戾是有的,疯疯傻傻也是有的。
叶崇义怕陆雪征行动不便,夜里起夜辛苦,特地去买了个孩子用的小夜壶放到床下。他这人从头香到脚,最讲卫生的,这时候也不讲了。
叶崇义亲自动手为陆雪征涂抹药油,治疗伤腿。药油的气息十分刺鼻,叶崇义被熏的喷嚏连天、涕泪横流,哭哭啼啼的乱搓乱擦,力气用了不少,可是没有一次按摩正确的,还把自己累出了一身大汗。
叶崇义在夜里临睡前和陆雪征打打闹闹,一屁股从床边坐到了地上,撞出“咚”的一声大响。陆雪征一步跳下去把他抱上来,托着屁股好一顿揉,又扒了裤子看:“明天非青紫了不可!”
叶崇义察觉出了陆雪征的心疼,于是第二天晚上又故意摔了一次,结果这回摔的很“寸”,正磕到了他的尾巴骨,疼的他当时就落泪了。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也就到了五月时节。陆雪征的腿伤几乎可以算作痊愈,而李继安那边不明不白的依旧是纠缠不休。于是陆雪征就打算回家去,把自己那一摊事务尽数处理一番。
叶崇义一听这话,先是万分的不舍,然后发起脾气,操起一把水果刀满楼里追逐陆雪征,非要给他再添一刀。陆雪征见他故态重萌,真是连叹息的兴趣都没有了,抱着小灰猫撒腿就跑。
及至安全逃回了金公馆,陆雪征放下小灰猫,拿起电话要通了号码,对叶崇义动之以理、晓之以情,足哄了有半个多小时,才把叶崇义逗弄的转怒为喜。放下电话长叹一声,陆雪征决定先把这疯子放到一旁,做完正事再去管他。
第54章 半路杀出
陆雪征感觉李继安这人实在是“婉转缠绵”,不说和解,也不说开战,单是隔三差五的派出部下骚扰戴国章。戴国章那边的人马被撩的急了眼,几人合伙砍死了一名李团小兵。李继安还躺在医院里养伤,得知此事后精神为之一振——然后就报警了。
警长们既不愿去惹戴国章,也不敢彻底无视李继安,无可奈何之下,只得是两边走动,四面敷衍。戴国章一边应付警界追查,一边抵挡李团报复,几乎快要焦头烂额。千辛万苦的撑持到了五月末,他听说李继安出院了。
陆雪征挡了李继安高升的财路,并且还打断了他的肋骨与手骨,让他在医院内忍受痛苦、休养许久;又因他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抬出六国饭店的,与张将军脱不了干系,所以还受到八方指责。幸而外界因为没有他投日的证据,所以也只是指桑骂槐而已,并未当真撼动了他的地位。
他颇为痛恨陆雪征,这家伙真是让他倒了大霉!
当然,陆雪征不是凡人,而他胸怀宽广,倒也打算留给对方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只是他在外带兵久了,不甚了解津门大佬们的势力,真把“老头子”当成老头子来看待了。
高卧在北平医院里,他还等着陆雪征前来负荆请罪;哪知在陆雪征的眼中,他不过是一名中等阶级的丘八。而陆雪征能够做出的让步,也就是拿出一笔医药费来“打发”他罢了。
李继安从小无父无母,在和尚庙里长大,先当土匪后从军,当然是杂牌军,上面不给拨饷,全凭自己的本事去找食。在这种情形下能把队伍越带越大,并且本人也从穷乡僻壤走进繁华都会,可见李继安的确是位有本事的人物。
李继安这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唯利是图,二是犷悍无匹,总而言之,绝非善类。眼看着陆雪征躲在天津拿乔作势,不肯服软,他压下心中一口恶气,决定亲自出手,给对方一点颜色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