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你认为凶手是凌素芬和强薇中的一个?”
“也可能是他们两个,”方智闻停顿片刻道,“律师先生,不知道你到底是代表谁,如果你是代表陈奇,那我就把我的想法说一说,如果你是代表那个女人,我很忙。”
“看来你不喜欢强薇,我本来还以为你跟她也是朋友。”
“她是我女朋友的朋友,可不是我的朋友。尤其是当我的哥们遇到这样的事后,还让我像以前那样看她,很难。”
“我不代表任何人,因为这个官司还不知道是否有得打。相比之下,我只是先认识强薇而已,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很想听听你的想法。”司徒云康觉得方智闻其实有很强的说话意愿。
方智闻没考虑多久就同意了。
“那好吧,我们长话短说。”
“行。”
“司徒律师,出事后,我把整个事情前前后后都想过一遍,我发现这个案子最大的受益人是强薇。你同意吗?”
“仅仅从经济角度看是这样。”
“经济可以决定一切。”方智闻斩钉截铁地说。
司徒云康不想跟他争辩,便道:“也没错。”
“那个女人一年前就开始跟踪陈奇了,她了解陈奇,知道他是个老实人,唯一的女朋友对他很冷淡,于是她就趁虚而入,爬上了陈奇的床。律师先生,我跟陈奇做了很多年兄弟了,他想什么我很清楚,他太寂寞了,说难听点,那时候随便有个什么女人跟他发生关系,他都会投降的。何况强薇还很漂亮。所以他栽进去很正常。”
司徒云康听出了方智闻的意思。
“你认为他们的相识是强薇设的圈套?”他一边说,一边朝站在不远处的强薇看了一眼,她正在街口的便利店买东西,他是故意把她支开的。
“她的计划里需要一个替罪羊,一个愿意为她拼命的人,陈奇就是这样的人。他是真的爱这个女人,我知道。而且,这个主意有可能还是凌素芬出的,要知道凌素芬可是在强薇之前就知道阿奇了,她是阿奇奶奶的牌友。对凌素芬来说,女儿的贞操根本不算什么,利用一下也无所谓。”
凌素芬确实是这样的女人,不过就这么武断地认为凌素芬策划一切,似乎还言之过早。
“你有什么证据这么说?”司徒云康问道。
方智闻沉默了两秒钟才开口。
“那天,凌素芬本来是要去机场接她的朋友的,但是在我们吃饭时,她的朋友突然打电话来说飞机因为风暴延误了,她得第二天下午才到。”
“她是没去机场。她留了下来。”司徒云康道。
“打完这个电话,凌素芬就向所有人说了这个消息,其实我们也都听见了,她想瞒也瞒不住。她刚说完,强薇立刻就宣布,她这个月要跟陈奇订婚,并且准备下周就搬过去跟阿奇同住,还当众握阿奇的手,把我那兄弟感动的,都傻了。这时候,李老师就说,他同意他们结婚,但反对强薇搬过去跟陈奇同居,还说要强薇陪他去一次欧洲。”
“这又如何?”司徒云康一时没想明白。
“强薇,她是故意说那些话给老师听的。她知道老师听了她的话后会说什么,也知道老师一说话,肯定能刺激陈奇。所以她这么做就是让陈奇更恨老师,也为阿奇制造了杀人动机,谁都看得出来,阿奇听了老师的话有多生气。等生日宴结束后,她叫阿奇去她家,还让他自己开门,钥匙也是她给阿奇的。阿奇傻头傻脑进了门,肯定发现她跟老师一起在厕所,还有谁能让老师乖乖就范?阿奇吗?算了吧。我认为很可能是她杀了老师,阿奇知道她是凶手,于是决定替她顶罪。”
司徒云康对他这种明显的指控不置可否,他问道:“强薇的话跟凌素芬不去机场有什么关系?”
“既然一开始跟踪阿奇就是为了利用他,那这个杀人时间一定是早就定好的。但阿奇讨厌凌素芬,凌素芬在家时,阿奇连电话都不会打过去,更不用说上门了,所以一开始强薇约阿奇生日宴之后去她家,肯定是说凌素芬不在。但是现在凌素芬走不了了,强薇怕阿奇因为这个原因不敢上门,所以才说了那番话,为的就是诱惑阿奇,让阿奇对她言听计从,以确保即便凌素芬在家,阿奇也会如约前往。其实,我觉得凌素芬接到的那个电话很可能是伪造的,为的就是让凌素芬留在现场。”
“为了让凌素芬留在现场?那你认为凌素芬在这个案子里起了什么作用?”
“她的存在是为了以防万一。”方智闻振振有词,“这种顶替他人犯罪的事,毕竟只是她们的构想,像凌素芬这样的女人怎么会相信男人的海誓山盟?假如事到临头,阿奇不愿意顶罪,还要强薇去自首怎么办?假如阿奇要去报警怎么办?所以,凌素芬的存在就可以为强薇作证,她可以向警方作出对陈奇不利的证明。别人都知道她们母女关系很差,在这种情况下,凌素芬的证词反而会显得很可信。另一方面,因为凌素芬在自己的房间打电话,阿奇赶到时,会以为强薇杀了老师,连凌素芬都不知道,那样的话阿奇才有机会考虑如何为其脱罪,否则,就还得处理凌素芬这个目击者的问题,他可不知道她们母女的关系究竟如何。”
“嗯,看来你真的想得很多。”司徒云康鼓励道。
“还有种可能就是凌素芬跟强薇一起先杀了老师。她之所以会给思慧的妈妈打那一小时的电话,就是为了给自己制造不在场的证明。她在打电话,但打电话的人,也可以是目击证人,也可以是凶手,她拿的是无绳电话,行动很自由。只要两人合作,完全可以完成谋杀。等杀了老师后,凌素芬躲进自己房间继续打电话,强薇留在现场,然后阿奇才赶到……这就是我的想法。”
“我觉得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我也要好好想一想,谢谢你,方先生。”司徒云康诚恳地说。
“我只是不希望我的兄弟当替罪羊。阿奇是个好人,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只有他肯借钱给我,20万不是个小数目。在这个社会上,能借钱给你的人才是你的真朋友。”方智闻充满感触地说。
在送强薇回家的路上,司徒云康一直在考虑方智闻的话,走出一段路后,他感觉强薇轻轻推了他一下。
“怎么啦?”他问。
“你刚刚在问我话,我回答你了,你怎么没反应啊?”强薇眨着一对美丽的大眼睛好奇地望着他,又问道,“是不是方智闻又说我坏话了?”
“你怎么会这么问?”他停住了脚步。
“他不喜欢我,我知道。阿奇傻呵呵把我们的事都告诉他了,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让阿奇防备我,还说我是故意勾引阿奇。”强薇无奈地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喜欢他,我只是不想多说而已,因为他是阿奇最好的朋友。”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司徒云康问。
“有一次我看见他在网上跟阿奇聊天,他对阿奇说,他叫了一个小姐去他的房间,他让阿奇也去,阿奇没去,他就说阿奇傻。那时候,我们已经把思慧介绍给他了。我很反感他这种行为。后来我还听见他教育阿奇,说阿奇什么经验都没有,应该出去好好见识见识。幸亏阿奇老实,一口回绝了。”说到这里,强薇突然愤慨起来,“我真怕方智闻会把阿奇教坏了。有时候我好想让阿奇跟他绝交!但是我知道阿奇朋友少,所以一直忍着没说。”
司徒云康笑了笑说:“强薇,我想问你件事。”
“你说。”强薇认真地看着他。
“生日宴那天,你妈妈本来是要去机场接朋友的,是不是?”
“是啊。但她朋友来电话说,飞机碰到风暴开不了了,得第二天才到,所以她那天晚上不用去了,怎么了?”
司徒云康看着强薇那张天真无邪的脸,不敢想象她真的如方智闻所说的那么阴险。如果真是那样,那她可真是个演技一流的演员。
“你听她说完后,是不是就宣布要跟陈奇订婚且同居?”
强薇低头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你在你妈说完那些话后,宣布订婚,是不是故意的?”
强薇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故意要这么说?”
强薇瞄了他一眼后,把目光投向前方。
“我总觉得我妈这么说是为了,嗯,为了监视我跟李继文,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她好像总觉得我要跟她抢人,我这么说就是想向她表明,我跟阿奇才是一对。再说,阿奇一直就想跟我结婚,他想跟我生活在一起,都提过好几次了,他也确实需要人照顾。他其实挺娇气的,是有点少爷脾气。”
每次提到陈奇,司徒云康总觉得强薇的口吻里充满了母爱般的情感,陈奇比她大好几岁,但司徒云康相信,在生活中,他一定非常依赖她。在陈奇家里,他见识过她贤惠小妻子的另一面。只有真的喜欢这个男子,女人才会焕发出母性的一面。因而司徒云康相信这样的强薇应该不会在一年前就设下圈套,目的是要让陈奇成为她的牺牲品,也许当初她是勾引过他,但理由可能很简单,那就是她真的喜欢他,她想要他,也或许她渴望一个年轻男人的爱情能把她从一个老年男子为她设置的爱的牢笼中拯救出来。
“强薇,我想跟你说件事。你不可以当真,因为那只是我的感觉。”他严肃地说。
“什么事?”她瞪大眼睛望着他。
“我觉得陈奇可能是冤枉的。”
“哦!”她惊呼一声,捂住了嘴,他能够感受到这声惊呼背后的激动。
“那,那,那该,怎么怎么办?我,我该做什么?”她努力稳定情绪,结结巴巴地问,他看见她的眼圈红了,脸色苍白,鲜红的嘴唇不由自主地颤抖着。
“你能跟我说说他父母的事吗?”他温柔地说。
“好的,好的。只要我知道,我都说……那么……”她仰起头充满期待地看着他,“你说他是冤枉的?他真的……”她似乎想笑,但看上去又好像马上要哭了。
“强薇,这只是我的个人感觉,我还要回去再研究一下。你还要帮我个忙,去看看你们家出事的盥洗室,找找角落里有什么不是你家的小玩具或者小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你可以找找看,然后马上告诉我。”他自己对此不确定,他只是心里有一个猜测。
“好的。啊……他是冤枉的,天哪,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你真厉害!太厉害了!”她近乎崇拜地望着他。
“这只是我的感觉,我说了。要有证据证明才行,现在的关键是找证据。我说的事你都听明白了吗?”他努力不去看她那因为过于激动而突然涨得通红的脸。
“谢谢你,司徒律师,谢谢你,啊,你真是太厉害了!……你要知道他父母的事是吗?我知道一些,我还知道他每年都会去看望他祖母的一个朋友,他叫那个人隐士,是个会算命的老人,只有一个眼睛,算命可准了。阿奇喜欢这个隐士,每次都带好吃的去。”强薇忽然活泼起来,说话唧唧呱呱的。
13.母亲的旧情人
杜森闻到一股香喷喷的头发定型水的味道,他把目光投向唐青脑袋上的那头黄褐色卷发和那件崭新的绿色鳄鱼牌T恤,不禁皱了一下眉,心里暗想,这个46岁的男人之所以如此注重打扮,是不是为了吸引更多像童丽那样对现有生活不满的家庭主妇?
杜森是在陈奇的自白书里发现这个人的,虽然陈奇没用太多的笔墨描写这个男人,但是他还是看出陈奇非常在意这个男人在“童丽夫妇殉情案”中所处的位置。在陈奇过去的调查笔记中,曾经这么写道:
“我一天给他打了16个电话,又连续3天从工厂一直跟踪他到家,有一天,我还用石头砸了他家的玻璃窗,还有一次,我把一团狗屎扔在他衣服上,他气急败坏,指着我的鼻子大骂,却对我毫无办法。最后,他答应跟我说说他跟我妈的事。第一次,他站在工厂门口的大街上,跟我说了10分钟,但我觉得他是在打发我,后来我又去找了他两次,他稍微松了点口,但还是没有把话说清楚。我很想告诉他,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精力,我一辈子都要咬死他。他越是对我防备,我就越防备他,我觉得他有事瞒着我。他是个混蛋。想想真恨他,他凭什么跟我妈好?”
杜森没费多少工夫就查到了这个人的姓名和经历。唐青,现年46岁,原是轴承厂的技工,5年前因工厂倒闭而失业,后来在自家的小区门口开了一家小杂货店,9年前,他跟一个同厂女工结了婚,两人没孩子。他的妻子跟他在同一年失业,现在两人共同经营杂货店。唐青没有案底,跟杜森想象的差不多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缺点不少,但也不算坏人。
因为得知唐青大部分时间都守在店里,所以杜森没打招呼就过去了。唐青显然对警察的突然降临既厌恶又担心。
“你们找我有什么事?你看,我正忙着,我还得给人家送货呢。”唐青站在自己家开的小店门口,不耐烦地把一桶食用油搁在地上,小声发出抗议。
“你还记得童丽吗?”杜森假装没看见食用油瓶盖上的油污,开门见山地问。
“童丽?”唐青露出戒备的神色,说道,“认识她也是好多年前的事了,怎么啦?”
“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还能有什么关系?”唐青露出喊冤的表情,声音也大起来,“当初她不想跟她老公过了,就赖上了我,我也是没脑子,还答应跟她结婚。本来我们约好去郊区玩,可没想到,她没来,倒跟她老公死到了一起。其实她的事跟我什么关系也没有啊,我搞不懂,为什么总有人来问我。”唐青说完,声音很响地清了清喉咙,好像要吐痰,但他看看杜森,又脑袋一缩,把痰咽了下去。
杜森想到那口被咽下去的痰不由打了个寒噤,他厌恶地斜睨了唐青一眼,问道:“你那天本来跟她约的是在什么地方见面?”
“白云公园门口。”
“几点?”
“约好是一点嘛,可她没来!当初可不比现在,大家都没手机,我联系不到她,只好干等着,我等了两个小时她都没来,我还能怎么办?只好走人喽。女人真是说不准,早上打电话还确定的事,下午就变卦了。早知道她跟她老公有事要谈,她应该跟我约另一天。我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但她,童丽,脑子真的有问题。做事丢三落四,做什么都做不好。”唐青的语气里充满了对童丽的责怪。
“听说你后来去过童丽被发现的地方?”
“是啊。”
“为什么?”杜森不认为像唐青这样的人会专程赶远路去祭奠童丽。
唐青别过头来,用略显浑浊的眼睛扫了杜森一眼。
“没什么,就是想去,再说,我妈身体不好,我正好要去郊区那个医院给她配药。”
“令堂身体不好?”
唐青回头想瞪杜森一眼,但看见杜森盯着他看,马上又畏惧地转开了头。
“老毛病了,一咳就没个完。”
“怎么想到去F区看病?”
“听说F区那个白云医院的老中医冶老慢支很灵,很多报纸都登过,我家邻居也是他看好的,后来我陪我妈去看过几次,真的有好转。那次我是专门去给她配药的,正好离那边很近,就去看看喽。”唐青叼起一支香烟,假装潇洒地抖了抖肩膀。
“白云医院。”杜森点点头,又道,“好吧,说说你那次的遭遇。”
“遭遇?”
“听说你摔到了坑里。
唐青诧异地抬起了头。
“那小子告诉你们啦?”他问。
“到底怎么回事?”
“没什么。我也正好是路过。”唐青吸了口烟才说下去,“从白云医院出来后,就想起了她,无缘无故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童丽,我听警察说,童丽是F区的小教堂山下的什么地方被发现的,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位置,也就是瞎转转,我想找到了就找,没找到就回去。如果是警察找到他们的,那他们躺着的地方应该有什么痕迹吧,呵呵,反正那天我有时间。后来,跑着跑着,就看见一张童丽跟她儿子的合影掉在草丛里,其实也不是是什么合影,就是两个人头,童丽的头被剪掉了—举。唉,当时看到那张照片,我心里挺难过的,人嘛,都是有感情的,我跟童丽是有感情的,她对我很不错,除了有点笨之外,也算是个好女人。”他又深吸了口烟。
“白云医院所在的区域整个叫小教堂区。但那里也通长途汽车,你捡到照片的地方跟哪个站比较近?”杜森之前已经查过地图。
唐青琢磨了一会儿才说:“我捡到照片的地方跟医院比较近。应该叫什么花什么路吧,我不乘汽车,叫不出站名。但其实就是在车站附近捡到的。”
“哦?”杜森略有点意外,“可是你对陈奇说,你是在一个坑附近捡到的。”
“切,这小子砸了我家的玻璃窗,还把狗屎弄到我身上,我随口打发他的,我凭什么什么都跟他说?”
杜森觉得他的解释也算合理。
“好,继续说。先说发现那张合影后你怎么办?”杜森问道。
“我就弯下身子去捡那张照片,然后就带走了。”
“那你摔跤的那个坑在哪里?”
“那个坑啊,呵呵,是这样的,我拿了照片后突然就内急起来,哎哟,这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医院是在附近,可是,跑到医院来不及啦,我那天好像是吃坏了肚子。”
这才是他不愿意告诉陈奇真相的真正原因,杜森想。
“说下去。”
“我朝山里跑,想找个地方解决一下,结果跑到半路,‘啪’地一下,我一脚踩空,掉进了一个坑,最离奇的是,那上面还用杂草盖着,嘿,要不是那些草,我也不会掉下去。我真的被吓一跳。”唐青用力向下一踩,又抬起头瞪大眼睛,对杜森说,“妈的,那堆草下面的坑还不小。”
“后来呢?”杜森笑着问道。
“后来我就自己解决了,还能怎么样。这一跤摔得很厉害,裤子擦破了,腿啊,手臂啊,都擦出血来,嗨!你说晦气不晦气!”唐青充满爱惜地拍拍自己那条黑色条纹裤子上的灰。
“那你手里拿的中药呢?”
“对了,中药!两包中药破了一包,我收拾了一下,这事也怪了,我回去一看,其中一包不知道为什么多了两根冬虫夏草,可是方子里没那味药,我肯定。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那张照片后来到哪里去了?”
“我交给陈奇啦。他盯着我不放,我只能给他了。你们找他要。”唐青呼呼吸着烟说。
杜森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合影递给他。这是他不久前在陈奇的红木小箱子里找到的。陈奇把自己在现场附近捡到的照片和唐青交给他的照片分别放在两个不同的牛皮纸信封里,并用圆珠笔在信封上标明了拿到照片的时间。
“是不是这张?”杜森问唐青。
唐青立刻点头。
“没错,就这张。”
“好。”杜森又把照片放好,问道,“后来,你还有没有去过那里?”
“哪里?”
“白云医院或者发现童丽尸体的地方。”
“我去过医院,唉,我妈的病好起来慢,后来我又陪我一个朋友去过,童丽那儿没再去过,但是……我回去的路上会经过那里,所以有时候会看上一眼,但没下车。我骑的是助动车。”
“你在医院附近,或者白云医院的附近,有没有碰见过这个人?”杜森从口袋里又掏出李继文的照片。陈奇说过,李继文喜欢到F区的小教堂区域漫步。
唐青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捏着照片看了一会儿,神情有些举棋不定。
“怎么样?”
“这人,我好像见过。不过是好些年前的事了,有点不太能肯定。这人怎么啦。”
杜森不动声色地笑了笑道“你是什么时候碰见他的,是这几年,还是出事后没多久?”
“不是这几年,这些年我没去过那家医院。但也不是出事后,是童丽被发现后的几个月,大概三四个月吧,我还真不记得了。”
“你怎么遇到他的?”
“我也是去白云医院配药,回去的时候天都快黑了,正骑着车,他突然从旁边的草丛里窜出来,我想让,来不及了,撞上他了。我一开始怕他诈我的钱,准备跟他耗着,但他就跟我提出了一个要求。他让我陪他去附近的医院看一看,他说只要我陪他看完病,再把他送到附近的车站,他就一分钱医药费也不用我赔。我想这也好。附近就那一家白云医院,我就陪他去了。”
“你们聊过吗?”杜森问道。
“在候诊室里,我们聊过几句。他问我是不是经常到这家医院来看病,又问我是不是知道外面的那条公路通向哪里?就是小教堂山区下面的那条公路。我说这条路通往z省,但这条路不太好走,自从有了高速后,司机都走高速啦。”
杜森想了想,又问道:“他有没有向你打听什么?”
“有啊,他问我有没有在医院看见过一个人。他就像你一样,拿了张照片让我认。嘿,我还真的见过照片里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以前也到那家医院看过病,有一次还排我前面,我没跟他说过话,但因为他长得又黑又胖,所以还有印象。”
“他是怎么跟你说起照片里的这个男人的?”
唐青的眼珠移到眼眶上方,静止了好一会儿,才说:“他好像说,那是他的好朋友,以前救过他的命,本来他们约好时间要做什么事,但后来照片上那个男人没去,而且再也没出现过。他说他朋友失踪的那天中午,他们还一起吃的饭,他朋友说下午会去白云医院看病,所以他就跑来了。”
“可是你们不是在医院碰见的。你们是在半路上。”杜森冷静地提醒。
唐青清清喉咙,把烟灰弹落在地上。
“我也这么问他,你在那个地方瞎找什么?他说他那个朋友经常去那家医院,每次都是搭长途汽车到车站,然后步行到那家医院的,中间要经过小教堂山区,听说那人还挺喜欢那地方。”说到这里唐青歪头笑了,“这个人还说,照片上这个人最后一次见他时跟他说,去白云医院看完医生后,他会步行两公里到前面的长途汽车站,直接乘车去Z省买东西。这人好像是采购员之类的人。我不知道,瞎猜的。”唐青点点李继文的照片,“这个人还说,自从他的朋友那天走了之后,就再没任何消息,像是失踪了。他怀疑他的朋友在半路上被人做了,因为去买东西,身上肯定带着钱。”唐青神秘地朝杜森咧嘴笑了笑。
看来李继文是在找他朋友的尸体。他的朋友是谁?
“他有没有说起过那个朋友的职业?”杜森心里忽然有了一个猜想,
“他没他细说,也可能是说了,我忘了。都这么些年了,当时找也就当个故事,随便听听,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骗我,反正只要他不用我赔钱,我什么都无所谓啦。”唐青无所谓地耸耸肩。
“后来你还碰见过这个男人吗?”杜森指指李继文的照片。
唐青摇头,把烟头丢住地上踩灭了。
“我后来还去过几次白云医院,但一次也没碰到他。”
“你有没有把这事告诉陈奇?”
“我没有。那小子我懒得理他,要不是他追着问我他老妈的事,我根本不会跟他说话,那小子对我有敌意。童丽那时候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儿子了,为了让她儿子跟我们以后住一起,她跟我磨了不少嘴皮子。我也是天生心软的人,最后也就答应了。如果童丽在,我还得想想怎么跟这小子培养培养感情,但现在童丽死了,我才没兴趣理那小子呢。那小子每次看见我,都好像是我杀了童丽,哼,所以我不想跟他多说。我也不想看到他,看到他就想起了童丽。这小子其实跟她妈长得挺像,五官都很漂亮。唉,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