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修长的手举起杯子,抿了口啤酒,没再说一句话。
之后的大半年,他还是断断续续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依旧以一个老朋友的身份,她也不能拒绝。
“一株莲”的生意越来越好,有几个投资方找到老五,邀请他们入驻城西的汇海广场,双方签订了协议,于隔年春天在城西开一家六十平方的分店。
开张的第一周,陆东哲驻店当导购,接待顾客。
第三天,她的表妹陆西瑶带着朋友穆飒来捧场,穆飒看中了一串她的旧作,印尼加里曼丹岛的沉香手串,当下要买,她迟疑了一会,没有答应,只说:“这串是非卖品,如果你需要,我会尽快给你做一串。”
显然,穆飒有些失望,为了表达歉意,陆东哲亲自送她们出去。
然后她意外看见了叶家的车子。
那辆纯黑色的加长款轿车,车牌号不动声色地透着位高权重,她的目光一滞,看见车里那个坐姿笔挺、神态轩昂、气质沉静的故人,他静坐在那里等人,目光自始至终看着左前方。直到有个穿奶白色、圆领羊绒连衣裙的女孩步履款款而来,前头的司机亲自下车,为她开车门,她轻巧地钻进了车后座,坐下后,将头依在男人的肩膀上。
她就站在原地看了他们近一分钟的时间,然后转身回店铺,移开玻璃窗,取出刚才穆飒观赏过的那条佛珠手串,大拇指轻拨,雅致香韵的佛珠从指间滑过,像是那长久的岁月不经意间在手掌心里流转。
她晃神了许久,垂下眼眸,停止拨动,将手串放回原处,然后打了个电话给穆飒,在电话里说:“如果你真心喜欢这条手串,我卖给你,不用赶回来,后天找个时间来拿吧。”
结束电话,她深深吸了口气,手指还紧紧攥住手机,在心里一字字地告诉自己:忘记吧,再记得也是痛苦。
周五结束营业后,陆东哲拎着包出门,意外地又撞见叶家的车子停在不远处。
这一次,叶取中从车里下来,轻轻关上车门,长身玉立,将视线投向她。
暮色四合,隔着纷扰的人海,他的目光像是深海里的一束光,柔和,深远,让人无法忽略。
他们行走在傍晚的景观大道上,以一种淡淡的闲闲的姿态。
“你回来很久了。”叶取中开口,声音沉厚,“听说你生意做得不错。”
“比想象中的好,养活自己绰绰有余。”
“那就好。”
“你快完婚了吧?”
他停下脚步,侧过身,目光低下来,落在她脸上。她也抬起头,对上他深不可测、明暗难辨的眼睛。
时间像是凝固一样,让人寸步难移。
好像是一刹那,又好像是很久,他回答:“对,婚宴定在三月。”
她晃了晃神,下一秒就恢复了清明的思绪,微笑,“恭喜,还有,祝你幸福。”
“哲哲,你是真心祝福我的?”他反问,加重了语气,有破釜沉舟的意思,“你是真心地祝福我的?”
“我真心祝福你。”
除了祝福和接受祝福,他们之间没有别的可说,曾经海枯石烂的誓言和水中倒影没有区别。
他说过,这辈子只会允许她做他的新娘。她二十岁的生日,他送过她一枚黑檀木的戒指,细细的,乌黑的一个圈,套在她无名指上,难以描绘的漂亮。
他当时拉着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而郑重地吻她的手指,许下誓言。
仿佛一切都天经地义,他就该和她在那样的时光相遇,相爱,简单而执着地走过漫长的岁月,直到生命的尽头。
她十五岁就认识他了。因为她爸爸陆清然为叶老夫人开车的缘故,她有幸被叶老夫人邀去叶家做客。当日,她走进叶家大宅,丝毫没因面前的大气华贵而羞怯,表现得自然大方,讨得了叶老夫人的喜欢。
也是那一天,她认识了叶取中。
叶取中是叶家的长子,只比她大两岁,眉目间却有区别于同龄人的沉稳、坦然,他刚练完字,走下来,看见一个生动鲜活的漂亮女孩坐在沙发上,有瞬间的愣征。
叶老夫人介绍他们认识,她笑着叫了他一声“叶大哥”。
他的目光久久停留在她干净如白釉的脸庞上,片刻后笑得风清月朗,“陆东哲?很高兴认识你。”
后来,她每次想起他,脑海里浮现的就是他当日的微笑,颇具控摄力。
自从那次后,陆东哲在叶老夫人的邀清下,又陆续地去了几次叶家,每次都可以遇到叶取中,他微笑地和她打招呼,招待她吃新鲜可口的点心,借一些国内罕有的小说译本给她,解答她对书里内容的困惑。
她很自然地喜欢上这位大哥,英俊、睿智、博学多才,一点架子也没有,也喜欢听他声音,低低沉沉,语速不急不缓,像是夏日清冽的泉水沁人肺腑,让人有说不出的受用。
尤其是他喊她的“哲”字,翘舌,上扬,第二声,带一点疑问,非常悦耳。
从没有人将她的名字说得那么好听。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和我说,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他修长如玉的手合上软皮书,后仰了身体,贴在椅背上,笑容迷人,“哲哲,我还挺喜欢你的。”
她的耳朵一下子红了,和深秋染红的枫叶一样。
隔年,她上高中,有幸和他读同校,她高一,他高三,接触和来往的时间更多了。
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各科名列前茅,又是叶家的长子,身份显赫,备受关注,她只是叶家司机的女儿,两人相距很大,但不妨碍她对他偷偷地喜欢。
喜欢看他周一升国旗的样子,喜欢刻意路过教室的窗口,看他微微低头,挥着笔解题的样子,喜欢看他在篮球场挥汗如雨的样子,喜欢看他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她觉得能将这么丑的校服穿得如此有型,也只有他能做到。
同样,她在偷偷关注他的时候,他也察觉到了地的视线,他愉悦地享受,纵容她的喜欢。
终于有一天,在校园西南角的竹林,他们不约而遇,一起淋了一场畏雨,他将校服外套脱下来,盖在她头顶,带着她飞奔回教学楼。在上阶梯的那一刻,他突然拽过她的手臂,猝不及防地在她脸蛋上碰了碰。她还没反应过来,他拿起湿漉漉的外套径直快跑上楼,丢下一句:“放学了别急着走,我来接你。”
他消失在楼梯口的刹那,雨奇迹般地停了,她的心情如雨后晴天一样,绽放出了明丽的色彩。
直到同班的班长苏澈从窗口探出脑袋,对她笑着嚷嚷:“傻站着做什么呢?”
她才回过神来,赶紧上楼。
那天傍晚,叶取中送陆东哲回家,他没有动人心魄的表白,只有一句:“好好学习,跟上我的脚步,最好和我读一个大学,这样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多了。”
她明知故问:“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摸了摸她的脑袋,声音有些宠溺,“因为你要跟着我,我要带着你,照顾你,就是这么简单。”
叶取中从不会说甜言蜜语,他的情话很简单,踏实,有力量,令人心动,亦心安。
虽然后来他们没有读同一所大学,但幸好在一个大学城,两人想见面的时候走个一站路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