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他们必须在逮捕嫌犯四十八小时内明确逮捕缘由。”
“对,律师也说过。他见我拒不招供,为了找到拘留理由,便去找到我的债主,说服他们指控我,说我借的那些钱是偷的。卑鄙恶劣的行径。”恩田恶狠狠地说着,吉敷默默地在旁听着。
“那些家伙的所作所为还远不止于此。刚才说的不过是冰山一角,其后拷问还持续了好几天。那些家伙半句都没对我提过嫌疑人有权找律师,以及我有权让他们停止拷问。他们全都是乡下警察,只知道照旧的《刑事诉讼法》办案,装作对《新刑事诉讼法》毫不知情。不对,他们连旧法令都没有遵守,根本就是沿袭江户时代的习惯。我这个人是个文盲,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当时完全束手无策,以为审讯本身就是这样。唉,我对法律根本一窍不通啊。
“有时候,看热闹的那几名刑警也会跑到泥地这边,帮着峰胁折磨我。他们各自抓住我的一只脚,把我倒吊起来,不停晃我的身子,直到我大脑充血、出声求饶为止。嘴里还不停嚷着:‘快招!’剩下的人则在一旁喝酒、冷言讽刺,权当看热闹。
“我实在忍不住了,就会在他们问我说不说的时候回答:‘我说,我说。’其实却并非愿意认供。那些家伙以为我怕了,一把把我拽回到椅子上。给我解开手铐,把衣服扔到我的膝上。我连忙穿好衣服,他们又把一沓稿纸和铅笔放到我眼前,让我把十二月九日那天做的每一件事都原原本本、一字不漏地写到纸上。
“我却依旧告诉他们那天一直在店里,先打扫了一下,进了些货,之后就开店营业了。那些家伙一听,立刻大叫了声‘什么’,再一脚踢翻椅子。我摔倒在铺有地板的那一边,他们又把我推回到泥地这边。
“后来又个人嚷着说我太弱不禁风了,该让我好好锻炼一下,做几个俯卧撑。峰胁便手持竹刀,一边抽打我的屁股,一边逼我做俯卧撑。他让我做五十个,可我连十个都做不出来。不光因为我体质差,要知道,我被竹刀打了那么久,胳膊和腰都在疼,还头痛欲裂,浑身发热。
“刚做了没几个,我就感觉眼前发晕,一下子趴倒在了地上。几个警察哈哈大笑,说这家伙这么弱不禁风,原来是偷懒闹的。他们叫嚷着让我别整天委靡不振,又揪着头发把我从地上拖起,说:‘怎么样,蠢蛋,这次该说实话了吧。’我又问:‘说什么实话?’他们就立刻大吼一声‘浑蛋’,又拽着我的头发在泥地上绕起了几圈。
“他们让我坐回到椅子上。还没等我屁股落座,峰胁就拿着我的长外套逼近过来,厉声问我上边的黑色斑点是什么。说刚才警局里的专家已经调查过了,知道那上边沾的是血,这可是铁证如山,我休想再狡辩。又说什么:‘是不是该自首了?自首的话就不必再受皮肉之苦、挨打受冻了。不光可以安安稳稳地睡上两三天,还能有饭吃。没准还会放你回家,回家后就能和你心爱的老婆大干一场了。’都是这类下流低俗的话。
“我告诉他们那些斑点是鸡血。并解释说我每个星期都会去河边杀鸡,这才回想起来当天也去河边杀过鸡。我大叫着告诉他们那天我去杀鸡了,我终于想起来了,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去过姬安山那边。我清楚地告诉他们那天我一直待在北上川河畔。
“听我这么一说,他们就嚷着说:‘没看出来这家伙骨头还挺硬。不过你少随口胡诌,编借口了,伊达屋的人亲眼目睹你在姬安山的伐木场周围乱晃。都有人亲眼看到了,你还打算抵死不认吗?’我当时吃了一惊,立刻反驳说既然如此,就让我和伊达屋的人当面对质好了。我绝对没有撒谎。不是伊达屋的人撒谎,就是他们看错了。
“年长的那位刑警说没这个必要,他们做了多年的刑警,具备敏锐的嗅觉,一眼就能洞悉一切。说那肯定是人类的血,而且必定是河合一家人的血。直到这时,我才终于明白了整个事态,发现自己所处的状况极为险恶,对方似乎把我当成发生在姬安山河合伐木场的那件无头凶杀案的凶手了,这可不是件小事,此刻我终于明白过来了。之前精神一直处在紧张状态,头又痛,完全没搞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大吃一惊,不禁大叫着问他们是不是怀疑是我杀害了河合一家。别开玩笑了,我可从未做过那种事,九号那天我根本就没去过姬安山。听我这么一说,刑警全都脸色大变,叫嚷着说他们可没提河合一家的无头凶杀案,说我这是不打自招,正因为我是凶手,所以才会知道这件事。他们从没说过河合一家是我杀的,是我自己说的,让我快点从实招来。这件沾血的外套就是不可动摇的铁证,只要分析一下上面的血迹,立刻就能查明那是河合一家人的血。查明之后再招认,给法庭的印象就完全不同了。年长的那位刑警告诫我说:‘为了你自己,还是给他们留下个好印象吧。’
“听他们这么一说,我急忙说请他们务必仔细检查一下那件外套,这样一来,事情就能一清二楚了。我反复强调那些血不是人血而是鸡血,我没有撒谎。没想到峰胁当场呵斥我,说我这家伙真够大胆的。既然这么说,估计上面也沾有鸡血,但我休想用鸡血蒙混过关,要是里边混有人血,他们也能立刻查明,我最好还是老实交代。
“我让他们去好好调查。对方一听,又开始叫嚣,说我这是什么态度,说话的口气是算怎么回事,问我把他们当成什么人了,又重复说他们可是受天皇陛下任命圣职的刑警。”
“我知道了。峰胁本人是怎么看待这起案子的呢?”吉敷不耐烦地说道。
“他认为我当天为了向河合求情拖延还款期限而去了河合家,但河合拒绝了我,我因此和他发生口角。恼羞成怒,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菜刀和柴刀,接连砍死了河合本人、他的太太,以及他们的女儿。最后从河合家偷走五十万日元,逃回了家里。”
“说你一开始只是去恳求宽限几天还钱,并没有决定杀人,是吗?”
“当时峰胁是这么说的,不过后来又渐渐改变了说法。”
“因为你说也欠了河合的钱,是吧?”
“是的,没错。”
“那么,你们是在什么时候把钱还上的?是在案发前还是案发后?”
“案发后。我老婆把钱还给了河合的弟弟。”
“哦,是吗?峰胁的意思是,你们还给河合的钱,就是你从案发现场河合家偷走的?”
“是的,估计是这样。”
“可是,河合的尸体不是没有头吗?关于这一点,峰胁又说过些什么呢?”
“那天夜里他们没提这件事半句,是在很久之后才开始整天揪着我盘问的。那天晚上他们只是一直逼我承认杀人。因为一直未能抓获无头凶案的凶手,警方的能力遭到了质疑,峰胁他们走投无路,必须赶紧抓到凶手。这是面子问题。要找个人来充当凶手,无论谁都行。我就成了他们的替罪羔羊,不管是不是撒谎,总之,只要承认杀了人就行。他们说只要我承认就放我回家,却食言了。”
“那天夜里,你一直被关在拘留室?”
“不,我在那间屋子一直被拷问到天亮。他们一夜没让我合眼,把我拴在椅子上。到了第二天早晨才把我放出来,署里的其他职员和刑警来上班,见我趴在桌子上,就不停询问这家伙怎么回事。峰胁一脸得意,说我是他抓获的姬安无头案的凶手,只是意外地有些难缠。年轻职员听完后也跟着瞎起哄,说什么一定要把这家伙的倔脾气拧直。之后他们才把我关进拘留室,不过没再折磨我。可能他们自己也折腾得累了,回家了。”
“拘留室是个什么样地方?”
“是间杂居房,里面关了不少人,他们都对我很好。尤其有一个据说犯有十一项前科的人,看到我的脸和身体各处都肿得不行,还发着烧,就连忙把偷藏的药拿出来让我服下,又用毛巾帮我敷额头,告诉我这里都是自己人,有什么话尽管说。他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我感动得直流眼泪。之后他们冤枉我是姬安岳无头凶杀案凶手的事说了出来,众人听罢,告诉我不少情报,有的说那肯定是流窜逃犯下的手,有的又说是巫师干的。负责看管拘留室的警察也挺好的,送来囚饭时听到我说没有食欲,就又要了些茶汤来给我。囚饭是盘大杂烩,后来我勉强跟着众人稍稍吃了一点儿。
“不管拘留室里的人问我什么,我都据实以告。没想到后来审讯的时候,峰胁拿出一张纸放到我面前,说我之前在拘留室里说的每一句话都写在上边,我这才明白过来,那些人里有警方安插的卧底。他们的手段,简直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6
“国派律师是什么时候去找你的呢?”吉敷问道。
“那是在很久之后了,审判即将开始的时候。”
“嗯,也就是说,是在你遭到起诉、被转移到拘留所之后了?”
“是的,我第一次和律师见面,是在拘留所里面。”
虽说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但峰胁等人使用的手段也真够极端的。要是放在现在,没准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从头到尾,到姬安警署看我的人就只有一名占卜师。我甚至连老婆都不能见。”
“占卜师?”
吉敷感到有些意外。
“没错。峰胁不知从什么地方找了个老头儿,盯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四十岁前我将因为说谎而吃不少苦,又说我最好还是忠实于自己内心的声音,别张嘴就瞎讲一气。”
吉敷默默聆听。
“听老头儿这么一说,峰胁立刻怒吼道:‘看吧,你小子在撒谎。手相上都表现出来了。’还让我快点儿说实话,免得受苦。”
吉敷忍了好久,最后还是笑了出来。这真算得上足以在警察史上留名并不断传承下去的一场奇特作战了。人们常说老鼠逼急了都会咬猫,没想到被逼急的警察竟然会去请占卜师。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我被捕一个月后。”
“你认供之后吗?”
“是的。第五天我就认供了……”
“哈哈,不知这是谁出的主意,没想到峰胁这家伙还挺幽默。你当时是一口气招供的吗?”
“不,是峰胁给出露骨的提示,诱导着我招供的。”
“提示?”
“是的。比方说问我凶器是什么?是菜刀、匕首、柴刀,还是锯子?举上一堆例子。我当然不知道,为了敷衍,我就说:‘是菜刀。’对方立刻叫嚷着说:‘浑蛋,菜刀怎么可能砍得下人头来?好好想想,是柴刀吧?!’我连忙说:‘对,那就是柴刀。’峰胁就立刻写了下来。”
吉敷暗笑,心想原来如此。自己也算学到了一招,原来大家用的是这种办法啊!使用暴力逼迫对方开口,如果这种白痴做法也能行得通的话,那么不管对方是谁、想捏造什么罪行,都能成功了。这根本就是一场中世纪的魔女审判。共犯既可以说是恶魔,也可以说是外星人。因为没人喜欢挨揍,时间久了,无论捏造出如何荒诞无稽的故事,嫌疑人都会点头承认。
“是因为他们从你家储物间里翻出一把柴刀,作为凶器带回警署,因此才这样问你的吧?”
“是的,他们后来又去了一趟我家,把储物间翻了个底朝天,最终把柴刀和猎枪带回了警署。那两样东西都已经很长时间没人用过了,上面沾满了灰尘。”
“猎枪也是?”
“是的,那把枪是我父亲给我的,后来一直放在储物间,甚至都忘了家里还有这么个东西,没想到被峰胁拿去利用了。战后,驻日美军曾大举收缴过民间私藏的火器,但当时我父亲和我都觉得这东西没准日后能派上用场,就偷偷把它藏了下来。峰胁拿着枪威胁我说要把这件事申告给美军,美军会立刻把我拖去枪毙。不过他们心中还存留着武士的尊严,只要我愿意乖乖说实话,他们就不会去告诉美国佬。以此逼我招供。”
“那你说了吗?”
“无奈之下,我只得编造出一通谎言。就算我把实话说出来,也只会招来皮肉之苦。所以,我就按对方希望的那样说了谎。”
“在做这些事之前,你应该先把律师找来。”
“可是——”
“嗯,我知道。”
吉敷抬手打断了对方的话。那些人是不会告诉恩田可以这样做的,恩田本人又没有半点法律知识,这一点吉敷心里早已清楚。
“审问一直是由峰胁主持的吗?”
“没错,一直是峰胁。他说我是他亲手抓获的,岂能随意交给其他人?不管怎么说,那个案子毕竟是件大案,他似乎早已察觉,这是一个能让他出人头地的机会。”
“峰胁有没有说过凶器上沾有血迹?”
“他说经过调查,已经从上边检出了血迹。但那是撒谎!”
“可你听说时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当然奇怪。但当时我已经被拷打了四天,意识已变得模糊。他们几乎没让我合过眼,脸上被打得鼻青脸肿,高烧使脑袋发晕,身上也疼痛不堪,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
“他们有没有带你去指认过现场?”
“他们拖着我走了不少地方。河合的伐木场、姬安山、北上川河畔,每天拽着我到处跑。有人围观的时候是最痛苦的,有时围观者还会冲我扔石头。毕竟都是些乡下人,就站在远处破口大骂,做得很过分。”
“人又不是你杀的,却要带着你去指认现场,想必你一定很困惑吧?”
“当时的情况可不是一个困惑就能讲清的。他们问我案发当天闯入河合家走的路线,这我怎么会知道?峰胁问我是从哪里进屋的,我一无所知,只能胡乱指点。只要周围有人旁观,峰胁的态度就会变得异常温和。这一点真是极为有趣,甚至连讲话的声调都会跟着改变。就算我否定他说的话,他也一点儿都不生气,还会用敬语问:‘请问,是这里吗?’如果我沉默不语,他甚至会用敬语说:‘是不是这里呢?”’
吉敷苦笑不已。
“看到这样一幕,看热闹的人里还有人说:‘他那种态度,只会纵容凶手,不给他点儿厉害尝尝是不行的。’我听到这种话只觉得无奈。审判的时候也一样,峰胁那家伙在法庭上大言不惭地说审问时他们始终使用敬语,不可能严刑逼供,从头至尾严格尊重被告的自主性,整个过程都极为民主。我实在很无语,当时我刚被带进屋,他就使劲儿打我的头,说我是个蠢蛋,说的话和证据不同。”
吉敷轻轻点头,这种事很容易想到,峰胁就是那样的人。
“那家伙就这样,硬逼着我,从我嘴里套出与证据相吻合的口供。”
“那照他们所说,当日你的作案过程是怎样的呢?”
“我从侧门进屋,先杀死了发现我之后准备逃命的河合太太;之后河合本人进来看到这一幕,吓了一跳,与我在藏有钱的茶柜边扭打起来。河合拿着柜子里的钱想要逃走,我紧追不合,最终在门外杀死了他。正巧这时他们的女儿弘子回来了,于是我连那个小女孩
也杀了。大致就是这样。”
“啊?”吉敷感到有些不解,“杀人的顺序是河合太太、河合,最后是他们的女儿,对吗?”
“是的。”
“峰胁他们如此断定的理由是什么?”
“听说是从家具和墙上沾有的血迹判断出来的。说是机序啥的。”
“是因为河合家里的家具和墙上,在河合夫人阿岁的血迹之上,又喷洒到了其夫民夫的血,是吧?”
“对。还有一点,倒在榻榻米上的河合太太身上并没有沾到其夫的血,而在民夫的衣服和伤口周围却混有河合太太的血。”
“嗯,所以才判断说丈夫是在妻子死去之后才受伤的。凶手伤害两人的凶器是同一件?”
“是的。”
“当时三位受害者的血型应该在证词里出现过吧?这一点我可以再去了解。我想问,他们说你是凶手,那又如何解释你砍下丈夫的头、并带走这一行为呢?”
恩田听后歪了歪脑袋。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
“有关这一点峰胁是怎么说的?”
“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我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
“检察官那边呢?”
“检察官没多说什么。”
“峰胁在报告上是怎么写的?”
“供述报告上吗?”
“不,是刑警调查报告。”
“哦,那个啊……呃,似乎是这样的:案发后凶手精神恍惚,为了隐瞒被害人身份,脑中突然浮现拿走尸体头部的想法。于是用柴刀切下了尸体的头颅……”
吉敷哼了一声。峰胁能想到的情节大致也就如此吧。
“留下死者太太和孩子的尸体不管,又是在死者家门口行凶,还窃走家中的财物,在现场留下不少指纹,光是砍下被害者的头就能迷惑他人,让他人无法弄清被害人身份了吗?!”
“这不是我说的,是他乱说的……我什么都没说过。我只管点头,峰胁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柴刀就是在这个时候用的吧?”
“是的。”
“就只用过这一次?”
“是。”
“可那把柴刀不是从家里的储物间拿去的吗?照这么说,作为凶手的你应该从一开始就打算在杀害河合后把他的头砍下来才对啊?”
“这一点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另外,峰胁认为你在动手杀人时,身上穿的就是那件长外套?”
“是的。我只有那么一件长外套。”
“刀刺出血的量根据刺伤的部位不同而有很大分别,如果被刺部位是颈部这类没有衣服保护的地方,出血量就会很大。如果用的是菜刀,插入时不会出太多血,但血会在拔出的瞬间喷出。凶手常说,血喷在身上的感觉就像有人用皮管子朝自己浇温水一样。要是当时你身上穿着长外套的话,外套上应该会有大量血迹。正常情况下,那件衣服日后就不能拿出来穿了。更何况你还是一口气连杀三人,出血量应该不是一般的多。血液干燥之后凝结,衣服会变得褶皱不堪,甚至坚硬如板,穿上会很不舒服。”
“啊,是吗?”
“你那件衣服的情况是这样吗?”
“不是……”
“所以说,应该彻底检查鉴定那件外套一番。如果真的是凶手行凶时穿的,其程度应该不会只是‘沾有血迹’。但从你刚才的描述来看,那件衣服上的血量并没那么多,是吧?”
“是的,没有你说的那么多。”
“这一点明显很可疑。这样可不行,得好好调查一番。尽管为时已晚,但刑事法庭就是为此存在的。”
恩田闻言缓缓点了点头。然而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或许是因为他早已死心的缘故。
7
“那今后我该怎么做才好呢?”恩田问道。
“现在不是正在进行重审申请吗?先要通过审查,之后无论如何都要在重审中获胜。”
“是。”
“为此,我们手中必须要有新证据。如果缺少新证据,即便申请通过,也无法在正式审判中胜出。这样一来,就什么意义都没有了。听你刚才的讲述,最好能找到那件染血的外套,但目前这种可能性很小。既然如此,那么接下来就是凶器……菜刀和柴刀,现在在什么地方?”
“据说被拿到法院去了。”
“现在还在吗?不过就算还在,估计也起不了多大作用了。不需要的东西还在,必要的东西却消失不见了……他们是不是逼你说,菜刀和柴刀上没有血迹,是因为你后来拿到北上川里去洗过,是吧?”
“是的。”
“案发当日,你在北上川河畔待了几个小时?”
“那天我下午两点离开家门,待到六点,大致四个小时。那天我去得很久。”
“往常时间要短一些?”
“是的,时间较短的时候居多。”
“你在河畔都做了些什么?麻烦详细准确地按顺序告诉我。”
“随每次场所不同,作业也会有所不同。夏天还是冬天、带去的鸡的数量、是否已开店、店里是否有客人……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当天的工作。”
“你的意思是?”
“如果鸡多、店又开了的情况,时间会比较紧,作业手续就会简省一些,不会开膛。”
“开膛……”
“就是在河边把鸡的内脏掏出来。有时需要这么做,有时不需要。”
“具体作业内容和需要带去的工具呢?”
“除了鸡以外,还要带石油罐和菜刀。还要烧好一罐热水带去。因为时间长了热水会慢慢凉掉,所以要用油罐在河畔生火烧水。鸡则是用绳子把脚拴到一块儿,像串佛珠那样,再用手这样提着,把它们全部带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