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儿望着包括严冰在内的这些商旅之人,在叩拜苍天诸神时的恭敬和虔诚的时候,她的心突然被震撼了。
这些人,在未来的半年到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里,将只凭着自己的一双脚,沿着草原丝绸之路一路西行,从中国的腹地走到欧洲,走到地中海。
在这一路上,等待他们的有毒虫猛兽,有自然灾害,有强盗流匪,还有数不清的磨难。他们将只凭着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抵挡这一切,真可谓是九死一生。而他们却沿着这条路走了一趟又一趟,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东西方的交流和融合,推动了历史的发展。
不由得,纯儿的心中对这些商旅之人充满了由衷的崇敬。
拜神仪式结束,整支驼队都整装待发,不管是人还是骆驼都精神抖擞,严冰目光炯炯的扫视了一眼众人,沉声喝道:
“出发!”
驼队缓缓启动了。
纯儿和严冰坐在一辆特制的马车上。
“四哥,为什么不让我骑骆驼。”
“你呀,总是想着骑骆驼。放心吧,你要真是有决心一直跟着驼队走下去,骆驼肯定有的骑,到后来,都得让你骑烦了。趁现在能坐车,你还是多坐坐车吧。等咱们的驼队进了戈壁大漠,你想坐车都坐不上了。看看四哥这辆车怎么样,这是我综合了多次走商队的经验专门定制的。”
纯儿四下打量,这辆车果然不同凡响。只见它车身巨大,所用的木材厚实,一看就是冬天可以防风雪,夏天可以避热遮阳。车厢内,宽敞舒适,可以用隔板隔成两间独立的卧室,供主人晚上休息。白天的时候,隔板拆开,横在车箱中间,就是一张现成的桌子,车厢四壁都做成了暗橱,里面分门别类放着书籍、食物、火种、工具、防身的兵器等,总之,一旦在野外遇险,这辆车足可以抵挡一段时间,让人们等待救援。
“对了,四哥,你说的那位波斯王子呢?怎么没有见到他。”
“他有点事情,先到前面去了,我已经和他约好了,在第一个落脚点会合。”
第一天,他们就走出了大梁国的都城,来到了一处城镇,这处城镇规模也不小,青砖的城墙,青石的大路,路两旁房舍整齐。严冰的商队一看就是熟门熟路,直接就走到了一处高高的门洞前,这是一家规模很大的客栈。纯儿探身一望,门洞前本该站着迎客的店家的地方,却站着一位气宇不俗的年轻公子。
25、天生的强盗
纯儿认真打量这位年轻公子,只见他身量中等,高鼻深目,却又是黄肤黑眸,一头黑发略带卷曲,身上穿着大梁国的服饰,衣着华丽,脸上带着一层玩世不恭的笑容。那一抹邪笑,引得来来往往的年轻女子们都不禁脸红心跳,而这位公子却是怡然自得,似乎很享受这种万花瞩目的情态。
纯儿的眼睛一亮:
“波斯王子!”
“你怎么认出他的?”正在下车的严冰有些惊异的回头。
‘因为我了解所有民族混血儿的特点!’可这个理由却是最说不出口的。
“我猜得。”纯儿脱口而出。
严冰了然一笑,心中跃出了一个念头:
“果然有缘。”
“端木兄。”严冰抱拳行礼。
“四弟,你好准时,我说我这个时辰到,我刚刚来到大门口,就望见了你的驼队。”
“端木兄忘了,我们曾经打赌,我连走了三千里路,都是在指定时间里到达的。我一直认为,行进速度,是保证商队顺利的根本。”
“确实如此,也许就因为四弟洞悉了这一点,才会拥有最成功的商队。”
“可是,如果你总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时间赶路,那么强盗也算准了你的时间,专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去等你,那你不是自投罗网吗?”
刚刚走下车来的纯儿插话道。这才是真正的方子纯本色——即使美男就在眼前,她也抵挡不了警察专业的诱惑——真是天生下来就是做特警的材料。
听了纯儿的话,严冰对着纯儿赞许的一笑:
“小妹果然聪明,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你忘了,这条路我已经走了很多次了,哪里有山,哪里有河,哪里容易埋伏,哪里不容易打劫,我已经烂熟于心中。而我的行进速度,一直都是按照这个来控制的,所以,强盗想打劫我也不容易。”
“我明白了,四哥的意思是说,你会在正午或清晨走过那些险要的所在,而专门挑选那些安全的地方过夜,是吗?”
“正是如此。”
“而你一直都没有失手过吗?”
“从来没有。”
纯儿有些失落
“哎,没想到这商路上的强盗,水平竟然这么低级。也难怪,商路上整天来来往往这么多商队,他们只要亮着招子,就不愁找不到肥羊放血,所以也犯不着多费心思。”
这一次,连端木的眼中都流露出了惊诧——这个小丫头看上去年纪不大,一脸大家小姐的贵气,怎么说起什么话来竟然是一口江湖腔。
严冰倒没有多想,只是看见端木的眼光投到了纯儿的身上,就赶紧为二人介绍:
“端木兄,这是我的小妹方子纯,她这次跟我出来,是想长长见识,也学学经商的事情。纯儿,这就是我一直跟你说的那位兄长,端木臻华。你不是还说,有很多问题都要向端木兄请教吗?正好,从今天起,端木兄就会和我们同行,你有的是时间,向他讨教。”
端木臻华微微一笑:
“几天不见,你去哪里偷来了这么一个国色天香的小妹妹?”端木一副风流公子的口吻:“方姑娘,我倒要先向你讨教一下,你为什么说这里的强盗很低级呢?要知道,这条商路上的强盗,可是以凶残和强悍而著称的啊。”
“凶残和强悍只能说明他们的体力和性格,却不能证明他们的头脑,现在讲究的是智慧型犯罪。”
这个名词人们都觉得很新鲜:
“倒要请问方姑娘,什么叫智慧型犯罪?”看来端木和严冰还真是有共同之处——对于自己的不懂的东西,都不在乎折腰下问。
“智慧型犯罪,就是指头脑犯罪,而不是单纯的凭借体力。比方说吧,”纯儿思忖了片刻,用手一指这个客栈:“如果我是强盗,一早就知道了,你会在这里投宿,那么我就会先一步到这里,或买或租或抢,反正想办法把这个客栈弄到自己手里,然后就静等着你们到来。等你来了以后,反正这客栈里里里外外都是我的人了,我或者投毒,或者下迷药,或者干脆杀人灭口,血洗了商队,这些财物就都归我所有了。”
严冰的眼睛都瞪圆了,他真没想到,纯儿竟然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可是纯儿的话还没有说完:
“当然,不排除出现意外的可能,比方说这里掌柜的是你的老相识,万一你非常谨慎,发现这里都换上了新面孔,而不敢在这里投宿了,那我也有办法…”纯儿正要继续讲述她心中此刻涌现出的无数套打劫方案,却被端木打断了。
只见端木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望向严冰:
“她真的是你的妹妹吗?”
严冰苦笑:
“千真万确。”
“那好,小妹妹,端木大哥劝你一句,你不要跟着四弟学经商了,我觉得,你做强盗一定比做商人更有前途。”
26、现代人的相认暗号
纯儿对于端木的调侃不以为意:
“废话,特警想当强盗还不容易吗?”
“可是我不想做强盗。”纯儿脱口而出。
“哦?那你想做什么?”
“我想做专门抓强盗的人。”如果能在商路上往来驰骋着抓强盗,那是不是就可以算是古代的国际刑警了?
端木觉得好笑:
“你想做女捕头?
“那也未尝不可啊。”纯儿受不得他语气中的轻慢,声音也提高了。
端木听了纯儿的话,仰天长笑道:
“好,四弟,你这个妹妹有志气,但是小妹妹,抓强盗,可不是有志气就能做到的,从这里到西域,山高水长,虎狼出没,悍匪无数,还有很多很多稀奇古怪的恐怖事情。看你的样子,我就怕等不到这趟商路走到头,你就哭闹着要回家了。”
说完话,不待纯儿反驳,就扬长而去,留下纯儿独自气愤不已。
“这个自大的男人,我早晚让你尝尝我的厉害。”纯儿暗下决心。
夜色深沉,商队经过了一天的劳顿都已非常疲倦了,除了值夜的人员,其他人都早早地进入了梦乡,只有纯儿一个人在黑暗中辗转难眠。
几乎从四哥一提到这位波斯王子起,纯儿的心中就断定了,他一定来自于现代,可是,今天一见面,纯儿对于这一点的信心,却大大的打了折扣。端木臻华的言行洒脱不羁,面对女人更是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狂放和自傲,但是他的这份洒脱和傲慢都是属于那种古代名士的,而不是属于现代人的。
难道,这位王子穿越回来的时间要早得多,所以,已经学会了古人所持有的风度?纯儿满腹狐疑。唉,如果穿越变成了一件很普通的事,那么现代人真的应该制定一个统一的暗号,比如一旦回到古代,一见到可疑的人,张口就问:天王盖地虎,如果对方能够准确地说上来:宝塔镇河妖。那么,就一定是现代人无疑了。
纯儿就这样在胡思乱想中进入了梦乡。在梦中,她又见到了波斯王子,而且真的和波斯王子对上了暗号,证明了波斯王子的身份,两个人还一起找到了回现代的方式。哎,美丽的梦啊。
美丽的梦何止她在做。在遥远的西蜀国中,端昊也沉进了深深的梦中。在梦里,他走在了一个美如仙境的湖边,湖水清澈明净,湖边柳绿桃红,忽然,一个婀娜的身影一闪,就消失在了桃花丛中,正是纯儿。只见纯儿穿着一件樱桃红色的纱衣,头发上束着樱桃红色的丝带,笑面如花,像一只彩蝶一样,在湖边快乐的飞舞着,不时洒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端昊疾步赶了上去,喊到:
“纯儿,等等我。这么长时间你去哪里了?想死我了。”
“你真的想我吗?”纯儿转过身,脸上带着他所熟悉的那种娇俏却带点刁蛮的可爱神情。
“我真的在想你。每天都在想。”
“我不信。”说着话,纯儿转身又要跑,端昊一把拉住了她。
“不信你看,你送我的琥珀我一直都带在身边,看见那朵夜美人,就好像看见了你一样。”端昊从怀中取出了那块美的琥珀。
纯儿看见那块琥珀,笑意变得如水般温柔,轻轻的朝着端昊的怀中偎去,端昊喜出望外,想紧紧的把纯儿抱进怀里,可是他刚一伸手,纯儿就突然消失了。端昊急得大喊了一声:
“纯儿!”
一切都消失不见了,端昊睁开眼,眼前还是那座熟悉却压抑的寝宫。端昊的眼角浸出了一滴冰凉的泪珠。他把手伸到了枕头底下,一块冰冷的琥珀正静静地躺在枕头的下面。
第二天东方刚一发白,商队就又踏上了旅程。心动不如行动,纯儿决定,今天不管怎样,也要去试探试探波斯王子,否则,他今夜一定又会整夜的梦见他。而整天梦见一位不相干的男人,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27、端木臻华,我们来日方长
“端木大哥。”商队就地休整,开始吃自带的午饭了,纯儿捧了一碗清水送到了端木臻华的面前。
“谢谢。”端木臻华由于长相英俊,家资丰厚,再加上出身高贵,尤其是他那种亦正亦邪的诙谐性格,使得他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引起一大堆女孩子的追逐,所以,他对于纯儿的殷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是淡淡的道了一声谢。
“端木大哥,我四哥说你懂得很多事情,这些事情,你都是从哪里学来的啊?”
“呵呵,是吗,那是四弟过奖了。我从小就喜欢游历,喜欢结识各式各样的人,喜欢研究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而波斯又是东西方交流的重地,王城中几乎汇聚了来自于世界各地的冒险家。我从小就喜欢和他们交往,听他们讲各地的奇闻异事。”停顿了一下,端木又加了一句:“我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冒险家,走遍世界每一个角落。”
纯儿心中冷笑了一声:
“好,说的云山雾罩,就是没有重点。一般来说审讯到了这个阶段,就得抖出点儿猛药来了,要不,嫌疑人还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呢,哼!”
“四哥有一次跟我说,你跟他谈到了未来时代的事,那是怎么回事啊,你能给我讲讲吗?”
端木有些不耐烦了,他把纯儿当成了一个一心想要听故事的好奇小女孩,而他喜欢成熟一些的女人,实在没有心情陪着这个十来岁的小丫头玩儿。(毕竟纯儿回到古代后,长到现在还不到十六岁。)但是,永远要在女人面前保持风度,是端木的一贯方针,所以尽管心中不耐,他还是耐心的解释:
“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探险家告诉我,其实这个世界很大很大,远远不止波斯、西域、中原、大食这几个国家。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广阔的陆地,陆地的外面还有大海,大海的另一端还有数不清的民族和国家…”
端木详尽的说着,漆黑的瞳仁中一往情深,可是坐在对面的纯儿却暗自咬碎了银牙:
‘好,你比我高,我被人逼问的时候,就会说一个师傅,一个家乡,您是直接把全世界的冒险家都给我搬出来了,好,高明,真高明。’
端木仍旧在叙述:
“而至于你刚才问的那个未来时代的问题,是一位来自于西方的巫师告诉我的,他能够预知未来…”
“巫师!”纯儿失声喊了出来。
“对,巫师。怎么跟你解释呢,巫师就是西方的一种法师,就相当于你们中原的那些有法术的人…”端木一脸严肃。
而纯儿已经拍了拍身上的土站了起来,她冲着端木礼貌的微笑着:
“端木大哥,谢谢你,给我讲了这么多好听的故事,我现在先回车里了。”
“怎么,你不听了?”
“我先不听了,您先忙吧,等您不忙的时候我再听。”纯儿笑容可掬的挥手离去,同时心中恶狠狠的说道:
“我还听!?巫师都被您整出来了,我要再听下去才是见鬼了呢?!与其在这里听你鬼话连篇,我还不如自己把《哈利波特》回忆一遍呢!”
看着纯儿突然离去的背影,端木有些懵。纵横情场这么多年,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事,竟然有女人敢突然就把他甩下,扭头就走?!端木又看了纯儿一眼——纯儿已经轻盈的跃上了马车,消失在了车厢中,端木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在一瞬间,对这个小丫头产生了点儿兴趣。
纯儿坐在车里生闷气,她认定了端木是在拿鬼话骗她,但是他为什么要骗自己呢?自己也是从现代来的呀。忽然,纯儿心念一动,心思豁然开朗,自己真是神经短路了!
端木并不知道她也是来自于现代啊,想当初,连信任如拓跋,亲近如端昊,问起自己来历的时候,自己不也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吗?生怕被人看出端倪。
纯儿释然一笑:看来自己是被淤住了。
她透过车窗上的纱帘,看向端木。此刻端木臻华正负手而立,眺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现在正是正午十分,白花花的阳光披在他的身上,为他的全身都罩上了一层明媚的光芒。
“端木臻华,我们来日方长。”
28、乍遇宿仇
商队沿着草原丝绸之路徐徐前行,而纯儿则充分体会到了,严冰这种不紧不慢却始终如一的行进方式的优势。刚开始的时候,这种行进方式让纯儿气闷不已,可是一连十数天走下来,真的就像端木预期的那样,已经把其它那些商队都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多年来,纯儿身为特警,已经习惯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战术方法,而这次她亲身感受到,这种稳扎稳打的长线作战方式的风格。感到在这里面,也有很多可取之处。
一阵扣木板的声音打断了纯儿的沉思,原来是严冰在唤她:
“纯儿,你看。”
纯儿顺着严冰手指的方向一望,只见在遥远的天际,一只雄鹰的剪影正在天空中翱翔,而在雄鹰之下的大地上,一匹骏马正在追逐着雄鹰消失的方向疾驰而去。纯儿眼力极好,虽然距离很远,但还是一眼就看出,马背上的人正是端木臻华。
“我还以为他只是一个风流倜傥的贵公子,没想到,他的骑术这么好。”纯儿脱口而出。
“你和很多人一样都误会他了,其实,风流浮华只是他的表象,而他刻意掩盖在这表象下面的东西,才是值得人去用心发掘的。”严冰语意深刻的说道。
纯儿没有听出来严冰话中的深意,只是被端木的骑术引起了兴致:
“好啊,我现在就去发掘发掘,看看他究竟本领如何!”纯儿从车上跃了下来。戈壁,蓝天,雄鹰,骏马,面对着这样一幅画面,她再也按捺不住了,接过了严冰手中的缰绳,就纵身上马,朝着端木消失的方向疾驰而去。此刻,端木的身影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而天空中那只雄鹰,也只剩下了一个小小的黑点。
严冰目送纯儿远去,他没想到纯儿的骑术也是如此的精湛。他本来有心撮合纯儿和端木,可是没想到,一连这么多天过去了,端木和纯儿两人,相互间一点儿意思都没有,真是急煞了他这个月老。正好赶上今天端木一时兴起,放出自己喂养的猎鹰去捕捉猎物,他索性叫纯儿也去凑个热闹——像纯儿这种女孩子,应该是爱慕英雄的吧?
可是转念一想,他又实在是不放心方纯儿一个人在戈壁上乱闯,于是又牵过了一匹马,自己也跨上了马追逐二人而去。哎,做人哥哥也不容易啊。
端木任凭马儿自己在戈壁滩上择路而驰,而他的双眼则紧紧的盯着天空中的雄鹰,刚才它一路快速飞行,方向明确,说明它已经看见了目标。所以端木的双手也已经搭弓挽箭,只等着雄鹰开始俯冲,他就扑上去,瞄准猎物射箭!他们这一人一马一鹰,已经在戈壁滩上配合了多年,所以显得分外默契。
忽然,端木的目光变得锐利了,因为他看见雄鹰在高空中猛然停顿了一下,其实这一下停顿的时间,才不过零点零几秒,但是却逃不过端木这个经验丰富的猎手的眼睛。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体内的血都涌了上来!
因为一般来说,猎鹰如果发现了猎物,就会直接向下俯冲,身形丝毫都不会停滞,而刚才那一下停滞,就说明它发现了什么危险的猎物。而自己的鹰是经过长期训练的,极具挑选猎物的本领,应该不会去主动追逐危险的猛兽啊?
虽然心中心念急转,但是端木的动作却丝毫也没有减慢,胯下的骏马依旧在向前飞驰,甚至比刚才还要迅捷。从这一点来说,端木还是和自己的鹰很相像的——当预感到前面有危险的时候,只会向前冲的更快!
马儿绕过了一个小山包,其实在绕过这个小山包的时候,端木的心头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先到山包上去看一看敌情。但是,只在一转念间,端木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条路他也走了无数回了,能够非常确定这里没有什么可怕的猛兽。
可是当他的马一转过小山包,端木的心就打了个激灵——山包背后,是一片不大的旷野,四面环山,把这片旷野围成了一个小盆地。端木来势极快,已经冲进了盆地的中央,而在盆地里,此刻正有百十匹狼在围攻一只黄羊!现在,它们已经放弃了那只奄奄一息的黄羊,瞪着一双双邪恶的眼睛,朝着端木围聚了过来。
草原狼!端木的心中立刻出现了这三个字,清晰却沉重,草原狼——戈壁滩上食物链的终点。因为在这千里戈壁之上自然环境极其恶劣,所以无法生存大型的猛兽,于是,这些凶残的狼,就成了戈壁上的恶魔!
它们凶残、嗜血,天性中就仇恨一切有热血的生命!
这里怎么会有狼群出现呢?按说狼群只会在戈壁的深处游弋啊。
看来,是猎鹰在追逐那只黄羊,黄羊慌不择路的闯进了草原狼的包围圈。但是猎鹰没有必要去和狼群作对啊。面对着近百条草原狼,猎鹰是无论如何也讨不了便宜的。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当然,现在不是做研究的时候,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端木调转马头就要原路返回。可是,就在他的马刚一转身准备要疾驰的时候,忽然感到有一束熟悉的目光盯到了自己的脸上。熟悉的目光?自己是不是出现错觉了,而就在与此同时,一声狼嚎传进了端木的耳鼓。
这狼嚎就像是号令,狼嚎声未绝,近百条草原狼就一起动了起来!它们瘦长的身体形如鬼魅,闪转腾挪,一眨眼就把端木层层包围在了中央!
熟悉的目光,熟悉的嚎叫,熟悉的情景!端木一声长啸:
“好畜牲,原来是你!真是冤家路窄!”
29、魔笛
端木索性不再想着避开,而是又转过身来,果然,他毫不意外的看到了一张丑陋至极的狼脸!说它丑,是因为它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几乎把它的脸砍成了两半,以至于它的左右两半脸是交错着的,狰狞至极。
“我们又相遇了,没想到,你还当上了狼王。”端木盯着狼王脸上的伤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