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所有细节都连上了。
得摩斯就在现场,并且看见了唐凛拉着南歌去各大组织破解[斯芬克斯之谜]。
得摩斯口中的“有趣家伙”,自然就是被留在最后的唐凛。
“这渊源可够深的。”和尚感慨,也不知道该说早早被盯上的唐凛,是幸还是不幸。
全麦也顿悟:“难怪一起出手帮那个胖子,一个马上就聊,一个留到最后,”说着他还故意瞥“马上就聊”的范总一眼,“原来感情基础不一样。”
五五分本想接队友的口,继续抒发,余光看见范佩阳沉下的脸,到了嘴边的话生生咽了回去。
作为一个刚刚失业的十八线小演员,还是先闭麦吧。
那边两个人,聊得愈发热络。
“你那时候既然看到了是我在搞破坏,为什么不对我出手?”
“1/10不属于我的地盘,闹出动静很麻烦。”
“所以你什么都不做,就跑了?”
“不算什么都没做,我记住你了。”
“记住了,然后呢?”
“然后我就想,如果守2/10的时候能撞上你,再好不过。”
这边范总脸色,愈发地黑。
全麦、五五分、和尚以及大部分眼明心亮的通关者,都看见了一个修罗场的低压,正在范总周身形成……
“其实你该庆幸,当时破[斯芬克斯]的是我,”那边唐凛的声音忽然提高一些,像是希望全场都能听清,“如果是范佩阳,说不定破完[斯芬克斯],直接就把你当场抓出来了。”
范佩阳轻咳一声,低沉地提醒唐凛:“你聊你的,不用特意带我。”
通关阵营众人看着范总周身的低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
你明明就开心死了!
“时间不早了,叙旧就到这里。”得摩斯收敛笑意,正色起来,苍白英俊的脸上,一双眸子渐渐变得危险,“我对你的期待值很高,很高,”他望着唐凛,刻意放缓了语气,一个字,一个字,像呢喃,更像威胁,“千万别让我失望。”
唐凛静静看着得摩斯,没回答。
因为他知道自己怕什么。
他怕死亡,很怕,很怕。
所有劫后重生的人,都会格外珍惜生命,他也没能免俗。
所以他觉得,得摩斯恐怕真的会失望。
得摩斯轻而易举就看进了唐凛的眼睛深处。
这是他见过的最通透的一双眼睛,干净,清澈,直达心底。
但心底就不那么漂亮了。
无数似云似雾的白团团在漫山遍野里飘,大的,小的,圆的,椭圆的,蓬蓬松松连成一片。
经历过上一位的“白茫茫世界”之后,得摩斯现在对任何有白色元素的世界都没好感。
幸而,唐凛这里还是有山有水有绿树的,绕开一个个白团团,爬上山,低头,就能看山涧峡谷里的深渊。
不过距离太远,深渊中的东西就看不清了,只黑乎乎一团。
会有什么呢?
得摩斯在无比期待中,纵身一跃,拥抱深渊。
片刻后,得摩斯轻松落地。
下坠途中没遇到任何阻碍,就这么顺利落在深渊之底。
等一下。
怎么回事?
正常流程不应该是“深渊里堆满了恐惧怪物,他费劲千辛万苦冲破这些小喽啰,终于寻到最深的恐惧”吗?
但话又说回来,这个空荡荡的深渊莫名给他一种熟悉感……
再等一下。
得摩斯后知后觉地转身,终于看清了渊底的全貌。
不是一个恐惧怪物没有的。
三个黑色小毛球,躲在他身后的角落,瑟瑟发抖。
得摩斯:“……”
把这玩意儿称为“怪物”,他都有点不忍心。
不过他终于想起熟悉感的来源了。
范佩阳,空荡深渊,渊底一个书架。
唐凛,空荡深渊,渊底三个毛球。
这算什么?
情侣款深渊?!
“来吧,让我看看你们都是什么。”由于想起了被那两个家伙联手欺负的黑色回忆,得摩斯是磨着牙,向黑色毛球们走过去的。
三个小毛球似乎感知到了某种危险,咻咻咻地跑开,移动之灵活,堪比求生欲爆发的下山虎。
得摩斯:“……”
神殿。
守关者伫立在唐凛面前,神色严峻,目光愈发犀利,像染了血的钩子,要将唐凛心底最黑暗的恐惧拖拽出来。
渊底。
守关者气喘吁吁,追毛球追得快要抓狂,终于逮住其中一个!
世界骤然一变。
病房,单人床,挥之不去的消毒药水味。
一个病恹恹的唐凛,靠坐在床上,正试图拔掉自己的输液针。
得摩斯认得唐凛那张脸,却无法把眼前的人,和那个聪明狡猾的闯关者联系到一起。
“你在干什么?”他故意问。
病床上的唐凛抬起头,眼里没一丝活气:“医生说我没救了,何必浪费时间。”
得摩斯若有所思:“你得了什么病?”
唐凛指指自己脑子:“这里长东西了。”
得摩斯:“不能治吗?”
唐凛:“位置不好,没法手术。”
得摩斯不问了。
因为他已经得到了全部想要的。
这不仅是唐凛的恐惧。
也是唐凛的记忆。
很悲惨。
但得摩斯没有同情,只有失望。
他以为唐凛会带给他惊喜。
结果唐凛仅有的三个恐惧之一,竟然是“死亡恐惧”。
俗不可耐。
得摩斯从毛球怪物中抽离,泄愤似的一脚将其踢开。
黑毛球“嗷呜”一声,落到偏远角落。
另外两个似乎被吓到了,逃得更风驰电掣。
反正深渊里也没人看见,得摩斯什么形象姿态都不顾了,挽起袖子就吭哧吭哧追。
第二个黑色毛球球终于到手。
世界再变。
水世界酒店,购物区。
唐凛坐在落地玻璃前,茫然看外面的深海,眼睛不知是要哭,还是刚哭过,红通通的,这让他整个人呈现出一种少见的柔软。
得摩斯鬼使神差地放轻了声音:“你怎么了?”
唐凛回过头来,可怜兮兮看他:“范佩阳回不来了。”
得摩斯:“……”
在范佩阳书架上都是唐凛,在唐凛这里又听见范佩阳名字,吃过亏的守关者总觉得这不太像一个好兆头。
唐凛:“他擅自离队去海底洞穴群,现在追击艇出去了,神仙也救不了。”
守关者不想打听。
恐惧者非要倾诉。
“我说过很多次了,什么都没有命重要……”
“找不回记忆又怎么样?未来总还会有新的记忆……”
“可命没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为什么非要这么固执……”
守关者扛不住了:“你问我干什么,你去问他啊!”
唐凛不说话了,就拿着泛红的眼眶可怜巴巴看过来。
得摩斯果断扔掉毛球,回归渊底,然后确认,他还是喜欢神殿里那个平静冷然的唐凛。
一共就三个恐惧。
连续两个都有恐惧者本人,连续两个都是怕死。
一个怕自己死。
一个怕范佩阳死。
得摩斯不想看第三个了。
可又管不住自己的手。
“嗷呜!”
第三个黑色毛球被抓住。
得摩斯眼前忽然一暗。
猝不及防的光线变化让他适应了好半天,才慢慢看清,自己已身处一间宽敞的卧室。
卧室没开灯,月光透过轻纱窗帘,照进房内,隐隐约约映出一张双人床的轮廓。
得摩斯咽了下口水。
这是什么微妙的场景……
“砰——”
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唐凛。
“砰——”
刚进门的唐凛又飞快转身,把门严严实实关上了。
与此同时,外面响起敲门声。
“咚咚咚咚咚咚——”
每一下都很重,敲得得摩斯都跟着心跳突突的。
这是什么索命恶鬼……
“让我进来。”
得摩斯:“……”
很好,是范佩阳。
“对不起,”唐凛和门外的人说话,有挣扎,有歉意,“我没办法给你回应,但我可以保证,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
门外沉默半晌。
“没有朋友,要么回到从前,要么形同陌路。”
得摩斯听得有点懵。
唐凛这是在害怕什么?
担心不能给范佩阳回应,到最后就连朋友都做不成?
所以这个恐惧映射过来,就成了眼前这样?
那轻纱幔帐双人床什么意思?
难道是唐凛潜意识里想……卖身求朋?!
压抑住想在恐惧者心底呐喊“你不要胡思乱想”的冲动,得摩斯丢掉最后一个毛球。
三个恐惧。
一个关于自己,两个关于范佩阳。
这并不出乎得摩斯的预料。
毕竟范佩阳心底一书架,都是唐凛。
但三个恐惧的内容,虽偶有起伏,整体依然平淡。
配不上他的“特意留到最后”。
得摩斯跳出深渊,回到山巅,吹着唐凛心底的风,想着等一下的送别词。
毕竟是自己曾经看中的闯关者,就算判死刑,也要有些仪式感。
清风拂面。
不经意带来一个蒲公英大小的白团团,也碰到了得摩斯的脸上。
得摩斯抬手想将其弹开。
却在下一秒,坠入一个新的世界。
那是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车主人坐在驾驶位,望着挡风玻璃发呆。
得摩斯走过去,敲敲车窗。
车窗放下来,车主人转过头:“有事?”
又一个全然陌生的唐凛。
西装革履,利落优雅,逢人会带笑,温和得恰好到处。
这不是深渊。
不是深渊,就不是恐惧。
那是什么?
情感?
记忆?
得摩斯对一切和恐惧无关的东西不感兴趣,哪怕是误打误撞进来了,他也应该转身就走。
可或许因为他从没想过,那些奇怪的白团团里还能别有天地,于是鬼使神差,他就往下问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唐凛苦笑:“心情不好,静一静。”
得摩斯又问:“为什么心情不好?”
唐凛趴到方向盘上,侧脸看他:“有个坏蛋把我的生日忘了。”
☆、第107章 记忆之旅
坏蛋和他有什么关系?
生日和他有什么关系?
作为一个守关者,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立刻离开这个奇怪的心底世界, 返回神庙,甩给唐凛一句“你那三个黑毛球的恐惧太无聊了, 不通过”, 然后杀人,收工。
得摩斯把自己该做的事情想得很完整,很顺畅, 很行云流水。
结果——
“坏蛋是谁?”
他又继续问了坏蛋的名字。
……这些白团团里一定有某种神秘的不可抗力!
“范佩阳。”唐凛像一个诚实的孩子, 对待不怀好意的窥探者, 毫无防备,说完了还傻傻地问对方,“你认识他吗?”
得摩斯:“……”
岂止认识。
就是砍成八段,烧成渣渣,化成烟灰, 他都认识。
“每年他的生日我都记得,我的生日他都忘。他答应今天陪我看午夜场的时候, 我还以为他终于记住一次……”唐凛敛下眸子, 却没敛住里面的难过,“原来不是。”
“呃,”得摩斯觉得有必要确认一次,“你说的这个范佩阳, 和我认识那个心底整整一座书架都是‘唐凛’的范佩阳, 是一个男人吗?”
趴在方向盘上的唐凛,自然听不懂这些, 茫然地看得摩斯:“嗯?”
得摩斯换一个简洁问法:“是那个每说一句话,就让人更想打他的范佩阳吗?”
唐凛乐了,带着点孩子气道:“你才打不过他。”
得摩斯:“……”
这你骄傲个什么劲儿!
毫无预警,副驾驶的车门被推开了,侧身过来的唐凛仰头眨巴下眼睛:“要不要陪我去看午夜场?”
得摩斯:“我吃饱了撑的。”
两分钟后。
得摩斯坐在空旷影厅的第一排,看着大荧幕上的狂轰滥炸,觉得自己一定是狗粮吃多了,伤了脑子。
电影画面突然给了一个天空特写。
湛蓝的天极清澈,半个影厅的黑暗都被这光明的画面照亮。
包括正在看电影的人。
唐凛在哭。
但是他和他的眼泪,都很安静。
得摩斯终于在糟心里回过神,一跃从这荒诞的白团团中抽离,回到唐凛心底的青山绿水,他绝对不要……
噗。
又一个白团团糊他脸上了。
宽敞明亮的客厅,清晨的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温馨,宁静。
餐桌旁,两个人在用早餐。
一个是唐凛。
一个是终于从名字进化到实体的,范佩阳。
得摩斯隐藏起自己。
他想提问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的内心可以对他说谎,同样,他不想打扰的时候,任何人的内心也都看不到他。
两个人一起吃完,可只有范佩阳一个人动了。
他穿好外套,拿了随身物品和车钥匙就去玄关,显然准备直接去上班。
而唐凛,还坐在餐桌旁,静静看着他匆忙的身影。
直到范佩阳连鞋子都穿好,准备推门离开。
唐凛才淡淡开口:“一定要每天都错开十分钟吗?”
范佩阳回过头来,询问性地挑眉,就像领导对下属做的那样,都不需要浪费时间说话,便能传达意思。
得摩斯对这个表情太熟悉了,在考核范佩阳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对方浑然天成的“上位者姿态”冒犯得想打破工作守则,先弄死再说。
但他没想到,原来唐凛也是这个待遇。
对于这种“一视同仁”,他该欣慰的,可看着唐凛眼里一闪而过的受伤,他胸口就莫名有点发闷。
“我知道你不想在公司公开我们的关系,但我们每天错开十分钟抵达公司,一直这样规律也很可疑,”唐凛单手托腮,半认真半玩笑地建议,“偶尔,我们也可以一起到公司试试。”
“没必要,”范佩阳想也不想,“多此一举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弄巧成拙。”说完他推门而出,刚走出去,又折回来,“对了,昨天的财务报表有点问题,你到公司之后直接来我办公室。”
唐凛无聊地拿起叉子在手里把玩,故意拖了几秒,直到范佩阳有些不耐地皱眉,才慵懒地应了声:“收到,我的范总。”
得摩斯看得瞠目结舌。
拿叉子把玩不是为了要戳那个坏蛋吗?
难道他理解错了?
不行,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他容易帮唐凛替天行道。
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得摩斯:“……”
谁能带他离开这片被噩梦白团子支配的深渊山巅!
【白团团之三】
又是客厅,只不过这次变成了深夜。
全世界仿佛都睡了,连风都停了,窗外夜色深沉,月光静谧。
范佩阳靠坐在沙发里,睡着了。
唐凛正在偷偷亲他,并无耻地举着手机自拍留念。
无耻吗?
得摩斯只觉得可怜。
哪怕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虫子,但虫子和虫子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让人想一脚就踩个稀巴烂,有的让人想蹲下来观察一会儿再踩。
唐凛是第三种。
得摩斯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第三种虫子。
就是你不仅踩不下去脚,还想帮他把前路挡着的小石子、大害虫都赶走。
什么原因?
不是这只小虫虫多可爱、多迷人。
是太惨了啊。
谈朋友谈成这样,图什么?
【白团团之四】
这里终于没有范佩阳了,只有一个正在悄悄把衣柜里的衣服往背包里塞的唐凛,塞一件,就停下来警惕地听听声音,做贼似的。
问题是他拿的衣服并不多,也就三四件,看起来像是要去短途旅行或者出差。
但如果是正常理由,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吗?
得摩斯现身,在背后喊他:“喂。”
唐凛吓一跳,猛地转过头来,看见不是范佩阳,松了口气。至于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似乎不在他的警戒范围之内,仅仅是流露出一丝疑惑。
得摩斯没有自我介绍环节,直截了当地问:“你在做什么?”
唐凛愣了下,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压住嘴唇:“嘘,你不要那么大声。”
得摩斯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就跟着听话了,压低嗓子,用气声又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唐凛莞尔,笑意里透出一丝顽皮,也用夸张的气声道:“偷——东——西——”
得摩斯懵逼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就偷几……”
唐凛:“嘘——”
得摩斯:“偷——几——件——破——衣——服?”
唐凛低头看刚塞进去的衣服,几不可闻地咕哝:“就剩这几件了……”
得摩斯越听越迷糊。
唐凛忽地抬起头,特别认真地叮嘱:“我只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得摩斯愣愣点头:“好。”
唐凛将声音压得更低,谨慎而郑重,像在透露一个惊天秘密:“这是一个实验。”
得摩斯:“实验?”
“嗯。”唐凛用力点头,有种笨拙的孩子气,“我要把这幢房子里,我的所有东西,全部拿走,但不能一次性拿,要像蚂蚁搬家那样,一次偷偷拿走一点,一次偷偷拿走一点,直到这幢房子里再没有我的东西。”
所以刚刚唐凛说“就剩这几件了”,是指这个“蚂蚁搬家”的实验已经接近尾声?
可是——
“你到底在实验什么?”得摩斯想不出来这有什么意义。
唐凛把背包放到地上,仰头看得摩斯:“实验看看,范佩阳会不会发现,我的东西在变少。”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其中一个人的东西越来越少,到了一定程度,另外一个人也总该发现些端倪的。
可是很显然,范佩阳是个例外。
明明看清楚了当前情况,得摩斯还是残忍地明知故问:“你就剩这几件衣服了,他发现了吗?”
唐凛不笑了,眨下眼睛,淡淡的惘然:“没有。所以等拿走最后这几件,我就不要了。”
得摩斯:“不要什么?”
唐凛很努力地弯下眉眼,假装自己不难过:“不要范佩阳了。”
得摩斯怔了一瞬,忽然意识到,他遇见了今天晚上最大的喜讯:“你终于想开了?真要和他分手?”
“不是分手,”唐凛严格纠正,一字一句强调,“是我不要他了,我甩他,他失恋。”
甩的好。
失的妙。
得摩斯甚至可以单纯为这件事给唐凛盖个……慢着,如果这两个人真分了,那前面他考核范佩阳的时候,被联手欺负是怎么回事?
分手依然是朋友?
还是藕断丝连又复合了?
【白团团之五】
在这里,得摩斯找到了答案。
病房,单人床,看起来还算健康的唐凛。
得摩斯来过这里,就在深渊之底的第一个黑色毛球怪里,只不过在毛球怪的病房里,唐凛病恹恹的几乎要走到生命尽头,而在这里,他眼里还有光彩。
直到此刻,得摩斯终于能确认,这些白团团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臆想,更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潜意识。
它们有着时间和逻辑上的连贯性。
它们就是唐凛的记忆。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封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白胖圆,游离在唐凛的主记忆之外,但他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封得好。
就这一团又一团的糟心记忆,这辈子想不起来都不亏。
☆、第108章 坏蛋范佩阳
得摩斯站在唐凛的病床前, 刚要现身, 有人进了病房。
是范佩阳。
得摩斯几乎下意识就想一脚踹过去,忽然发现, 对方手里还端着一盘洗好的苹果。
苹果又红又大, 吃起来一定又甜又脆……
不对,得摩斯甩掉跑偏的思绪,把视线从苹果转移到范佩阳身上。
男人把衬衫袖口挽到了手肘, 手上还沾着未干的水珠。
所以苹果是他洗的?
洗给唐凛的?
范佩阳那个浑蛋会给唐凛洗苹果?
“想吃哪个?”他把盘子推到唐凛面前。
唐凛左挑右选, 末了非常郑重地指了一个最圆润最漂亮的。
范佩阳笑笑, 把盘子放到床边的桌子上,拿起唐凛挑中的那个苹果,开始削苹果皮。
得摩斯:“……”
洗苹果,微笑,削苹果皮, 这三件事哪一个都不符合范佩阳的坏蛋人设!
啊,他懂了。
得摩斯眯起眼睛, 一定是唐凛身患绝症, 然后这家伙就良心发现,改过自新了。
嘁,这世上什么都有,就没有后悔药, 人都要死了, 再献殷勤有什么用?
“晚上去看午夜场啊?”唐凛接过削好的苹果,笑眯眯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