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就是例行询问。”
显然,这说辞并不能满足姑娘的好奇心,她已经开始了各种猜测。
“警官你可别吓我,我平时就一个人在这儿住,楼下不是死人了吧?那我可不敢住了,您就当做好事,跟我说说吧,我心里直发慌啊…”
说着话,她还伸手拽了拽闫思弦的袖子,撒娇一般。
闫思弦低头揉了下鼻子,顺便不动声色地甩开了姑娘拽着他的手。
“你放心在这儿住着,我保证,不是你想的那样,这里没有发生过任何可怕的事。”
姑娘还想伸手,闫思弦做了个制止的手势,并义正言辞道:“你相信我的保证就好,其它的不方便透露。”
姑娘的手已经举到胸前,只好又收回一点,两根食指不断对碰着,看起来有点可爱。
闫思弦继续道:“那他有没有带过什么人回来住?”
对这个问题,闫思弦是不抱希望的,毕竟双方不过点头之交。
没想到,那姑娘却点点头,认真道:“应该…有吧。”
“哦?”
“就是有一回,外卖送错了,他点的饭送我这儿来了。”姑娘道:“是两份哦,而且其中一份是麻辣烫——那东西只有妹子才会喜欢吃?反正,我认识的人里,没一个男的喜欢吃麻辣烫的,好像他们都觉得那东西吃不饱。这应该能说明他家有妹子——至少是留宿了吧?
关键是时间啊,送错饭那天是个周末的晌午,早午餐时间,我也刚睡醒正准备订饭呢。是不是说明两个人在他家过夜,睡到自然醒,然后一起订外卖吃的呢?”
说完这一系列推论,姑娘冲闫思弦眨了眨眼睛,邀功一般。那双水灵灵的眼睛仿佛在说“快点夸我快点夸我我是不是天下第一聪明?哇哈哈哈…”
不过,要说这信息多么有用,也算不上,毕竟吴亦彦生活混乱,他带姑娘回家过夜,好像也说明不了什么。
接下来的询问便没什么收获了。
两人告辞时,姑娘大着胆子问闫思弦要微信,被闫思弦以“工作期间不方便”为由,义正言辞地拒绝。待对方关了门,两人往电梯间走的时候,吴端终于不用忍笑了。
他做握话筒状,对闫思弦道:“工作期间偶遇迷妹,而且好像很…奔放啊,闫总有什么感受?。”
“妹子有直白表达喜好的权利。”闫思弦目不斜视,回答得一本正经,“小场面,我已经习惯了。”
吴端:“呸!臭美!”
闫思弦:“吴队承认吧,你就是羡慕。”
又走访了几家,却再也问不出什么了,就像闫思弦最初所想的那样,这里的居民关系淡漠,有的即便看了照片,都不知道照片上的就是邻居。
算起来,还要感谢闫思弦的小迷妹性格奔放,联想丰富,大概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对一切人和事物抱有好奇吧。
两人又去物业调取了小区监控,回到家时已经过了10点,吴端坐在副驾驶位置,大概是不小心喝了凉风,开始打嗝,中途闫思弦停车给他买了一杯热饮,却还是止不住打嗝。
“憋口气试试?”闫思弦建议道。
“不行,憋了几次了,不管用。”
“去医院。”说话间闫思弦就要让车子掉头。
“别,哪儿就得去医院了,浪费医疗资源啊,回家,一会儿就好。”吴端伸手作势要抓方向盘。
“好好好。”闫思弦怕他真抓上来,出什么危险。
吴端当然没有真抓,反倒嘴角挂上了一抹计谋得逞的笑意。
回到家,吴端可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家里有人,给他来了个措手不及。
闫思弦刚一开门,就有一个风韵犹存的妇人迎了出来。
那妇人拥抱了闫思弦一下,口中不断叨念着:“熊孩子,多久不回家了,过年也不知道回去看看,一点不让人省心,当警察就那么忙啊?…”
第451章 这故事还没结束,就是想换换标题
那那那、是、闫思弦的、妈妈?
吴端的思维出现了卡顿。表情大概也相当奇特。
想到自己在闫思弦家借宿了挺长时间,人家妈妈可能还不知道,这么突兀的情况下告知人家,也太尴尬了。
万一对方觉得自己失礼呢?会不会太不拿自个儿当外人了?
闫思弦倒是很体谅吴端的慌乱,上前一步,回应母亲的拥抱,顺便挡住身后的吴端,让他有时间管理表情。
“妈,我又不是小孩儿,这不是年底吗,公司忙炸了都,您当上市公司那么好管呢。”
“我又不用管上市公司,我管好管着上市公司的男人就行了。”
闫妈妈霸气,小的佩服,五体投地!这就是吴端此刻的内心活动。
闫妈妈不依不饶地对儿子道:“少打岔,你当我不知道呢,十天半个月也不见你去公司露个面儿,比你爸还野…”
“合着您在公司里安了眼线?我说咱家的财政大权怎么一直在您手上…”闫思弦知道自个儿不是对手,早早举了白旗,各种马屁全方位地拍。
又安抚了母亲几句,他拽了一下吴端的胳膊,让已经管理好表情的吴端站在自己旁边。
闫思弦先给母亲介绍道:“妈,这位是我跟您说过的,吴队,我领导,对我超级好,救过您儿子狗命。
对了,我最近在恶补专业知识——好不容易进市局了,不能给您丢人不是——吴队一直在帮我,被我请家来住几天,方便交流。”
一通滴水不漏的介绍,给吴端扣了不少加分项,顺便编了个吴端住过来的理由,好像自己生拉硬拽把人抢来的,倒是显得吴端十分无辜。
闫总办事就是圆润。
闫思弦又给吴端介绍道:“这位,我女神。”
这介绍显然讨到了母亲欢心。
母亲伸手在儿子手臂上轻轻拍了一下,少女的娇嗔出现在一个中年妇人身上,却一点都不显违和。许是她的目光太过柔和真诚吧。
她热情地跟吴端打招呼道:“小吴啊,我们家思弦常常提起你,还说你的名字好听,跟他出自同一首诗对不对?缘分啊…哎呦,净站门口说话了,快进来…我给你们带了饺子,自己包的,小吴快来尝尝…”
吴端跟闫妈妈握手,也想说话寒暄,可是一张嘴先打了个嗝。
空气短暂地凝固了。
吴端的脸瞬间红透,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他求助地看向闫思弦,发现闫思弦憋笑憋得肩膀猛抖,摸电门了一般。
吴端大囧。
谁知,闫妈妈的反应更加可爱。
她毫不留情地在闫思弦肩膀上拍了一巴掌,“你还笑?!怎么照顾吴队的,让人家喝了凉风。”
闫思弦还是笑,直接忽略了母亲的指责。吴端好像长在他的笑点上了。
闫妈妈支使自家熊孩子去泡茶,自己拉着吴端的手,坐在沙发上,“小吴我跟你讲,你好好管着点思弦,该说说,该骂骂,不然,就他那无法无天的性子,指不定哪天就要惹祸,跟他爸一样一样的…”
闫思弦:不带卖队友的啊,在家的时候您可不是这么说的…
闫妈妈:谁是你队友,走开。
闫思弦:…
“…还有啊,知道你受伤,一直想去看你来着,可他爸那事儿…我也受了些牵连,家里乱哄哄的,看望你的事儿就拖着,要不是今儿碰见…哎!你可千万别挑阿姨的理。”
能看出,闫妈妈养尊处优,是个常年不操心的主儿,因此性格中有小女孩天真烂漫的一面,但为人却很谦逊实在。
吴端可受不起她的道歉,赶忙道道:“哪儿能呢,您言重了,叔叔的事儿…我也没帮上什么忙,一直挺不好意思。”
闫妈妈一挥手,“咱们不提他…对了,我带了两盒参,想着你忙,本来是要思弦转交给你的。可以切片泡水喝,入药也行。
听说你这回受伤严重,可得好好养着,别仗着年轻身体好,老了落下病苦的是自个儿…”
吴端连连答“是”,他发现面前的妇女似乎有某种让人信服的魔力,无论她说什么,你都会觉得有道理。
“…所以啊,跑腿受累的活儿都让思弦干去…”
闫思弦恰好提着泥炉和铸铁茶壶过来,听到这话,不满地对吴端道:“吴队,你评评理,我是亲生的吗?”
那得问隔壁老王。
天知道吴端费了多大力气才把到了嘴边的骚话忍回去。他看着闫思弦,露出礼貌而爱莫能助的微笑。
闫妈妈瞅准了时机似的,指着茶壶补刀道:“大晚上搞些提神的玩意儿,睡不睡觉了,我不喝。”
闫思弦:“刚刚谁说的要喝茶?是谁?”
闫妈妈一脸无辜,“不知道,是谁呦?”
闫思弦:不不不这不是我妈,这绝对是吴端的亲妈,吴队你快把她带走。
吴端:噗哈哈哈哈哈…不能笑不能笑,我要忍住,稳重大气,我是老干部…噗嗤…
逗完自家熊孩子,闫妈妈又抓着吴端的手道:“来来来吃饺子…小吴尝尝阿姨的手艺。”
吴端本想说他今儿已经吃撑了,实在是却之不恭,只能手忙脚乱地帮着闫妈妈,从带来的保温饭盒里倒出了一大盘饺子。
吴端给闫思弦使眼色,闫思弦道:“妈,我俩吃过饭了,没胃口,吴队尝尝得了,我就不吃了,剩下的我们明儿早上煎了吃。”
“说什么呢,你还想不想让小吴吃了?小吴吃你的,别理他,他饿着去。”
闫思弦:吴队我真的尽力了。
吴端吃了一个饺子,发现是非常常见的猪肉大葱馅儿,确实是手工包的,因为和自家做的味道差不多。
闫思弦则露出讨好的嘴脸,勾着吴端的肩膀道:“怎么样?我女神手艺特好吧?”
“嗯嗯,好吃。”吴端又往嘴里塞了一个,并对闫妈妈道:“阿姨,我们真吃过了,饺子明早再吃吧。”
怕闫妈妈不放心,他又道:“我会做煎饺。”
“你看看,还是小吴叫人放心。不像你,就会张个嘴等现成的。
小吴你放着,哪儿能让病号下厨,我从家派人过来给你们做饭。”
闫思弦生无可恋地哀嚎一声,歪倒在沙发上,但他还是识破了母亲的意图,“妈,咱别玩这套,我可不要保姆,您别找着机会就往我这儿塞人,人来了我也不开门。”
“你这孩子…”
大概只有在母亲面前,闫思弦才会像个小孩,明目张胆地耍赖。
吴端看着这一对母子,既觉得好笑,心里某个地方又十分温暖。
时间确实晚了,没聊两句闫妈妈就起身要回家了,临走还一个劲儿邀请吴端去家里坐坐,对自家儿子就没那么客气了,凶巴巴地叮嘱闫思弦不要惹是生非。
大概他小时候不是一般的叫人操心吧,毕竟这可是个17岁就敢孤身一人涉险,混进亚圣书院探求真相的主儿。吴端这样想着。
待关上门,吴端终于笑出了声,他小声揶揄道:“我才知道嘿,这世界上真有人降得住你。”
闫思弦像打了一场败仗的大公鸡,垂头丧气地趴在沙发上,一条手臂耷拉到地毯上,“降了二十多年了。”
吴端又道:“你妈还会包饺子,我也没想到。”
八成是保姆包的,她拿来充数。
不过这话闫思弦没说出口,他不是那种背后拆台的人,况且对方还是他的女神。
他只是问道:“你喜欢吃吗?”
“好吃啊,跟我家的味儿挺像。”
“那下次让我尝尝你家的呗。”
“行啊。”
闫思弦又捞过母亲带来的参,打开让人一看就会想到买椟还珠的檀木盒子,“啧”了一声。
吴端也凑了过来,问道:“很贵吧?你收起来吧,我不…”
闫思弦却上手,有些粗暴地折了一小段参须,丢进吴端的保温杯。
“一次就喝这么长一截,切片得话…算了,回头我找人帮你切好。
一次泡两片就够了,补过头了要流鼻血的,我可是经验丰富。”
“哦?”吴端露出了等着听故事的神态。
闫思弦挑起嘴角,讲道:“小时候受我爷爷熏陶,知道人参是个好东西,但那时候太小了,一知半解。
有一回心血来潮,干嚼了半根,鼻血直接喷出来——没错是喷的,当时我以为自己要死了…
主要是看过一个鬼片,讲七窍流血什么的,我就在地上打滚,哭啊,边哭边嚷嚷我七窍流血,快死了,让家里人准备后事…”
“噗…”吴端强忍住笑,“你继续。”
“是该准备后事了,那次被我爸妈混合双打,感觉真的要歇菜。”
吴端:“骚年,我看你骨骼清奇,又用仙药打通了任督二脉,是修炼的好苗子,不如跟着贫僧去西天取经,保你恢复天蓬元帅的身份…”
闫思弦:“来人!快来人!把这个二货拖出去!”
两人笑闹一阵,各自回房睡觉。
闫思弦没告诉吴端的是,这样个头的参,他家也不过只有三五根,母亲能一次拿出两根来,是存了报答吴端救下自己性命的意思。
但这意思要是明说出来,就太过功利了。
他只希望吴端不要多想。好在,吴端对这些东西向来没什么概念,这令闫思弦微微放下心来。
此时,客房里的吴端心思早已飞到别处去了,因为他收到了一条让案件更加复杂的消息。
放贷为生的王博昌三个月前失踪了。
没有报警记录。像王博昌这样的社会闲散人员,失踪了也不会有人想到报警。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的小弟、朋友大多也干着打擦边球的营生,绝不会主动跟警察打交道。
至于王博昌的家人,因为知道他有前科,更习惯了他劣迹斑斑,即便人突然失踪,也只会以为又干了什么犯法的事儿,跑路了,更不会主动跟警方联络。
辖区派出所的民警颇费了些工夫,才知道他三个月前失踪了,想将失踪时间具体到某一天,却很有难度。
根据辖区派出所的走访记录,王博昌的亲属朋友中,竟没一个人知道他具体的失踪日期。
吴端看着手机上的消息,心中思索着:吴亦彦和王博昌只是简单的借贷关系吗?吴亦彦的自杀闹剧,和王博昌的失踪,有没有什么联系?
吴端感到自己两只手上各拽了一条线头,线头的另一端连着什么,不知道,两根线头会不会有什么牵扯,也不知道。
他很想立即爬起来做点什么,却也明白,时值深夜,根本没法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即便赶到局里,也只能被动等待冯笑香的调查结果。
如此想来,闫思弦那套理论还是有效的…这货究竟是怎么做到处变不惊的?无论多大的事儿都能该吃吃该睡睡…
思绪胡乱飘了一会儿,困意终于袭来。
吴端少有地在办案中途睡了个长达八小时的好觉,清晨醒来只觉得耳清目明,就连手脚四肢都十分松快有力。
再加上煎饺的能量加持,这个早上无比美好。
老天爷也很应景,明明昨天还阴沉沉的,一派大雪随时压城的阵势,今儿却又露了太阳,金光万丈。
“去哪儿?”勤勤恳恳的闫司机问道。
吴端沉吟片刻道:“我想了解一下王博昌的行踪。”
“那去他家?还是他常年混迹的棋牌室?”
“先去家里吧,看他家人什么态度。”
“好。”
一路上,闫思弦看到三辆巡逻的警车,不由道:“最近…治安抓得很严啊。”
“嗯,每年年底最后一个月,各辖区分局、特警总队会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打击两抢一盗,就是抢劫、抢夺和盗窃。”
“这我知道,新闻年年报,市局不参与吗?”闫思弦问道。
“市局负责协调指挥,咱们跟二支队轮流来,今年轮到二支队了,正好咱们手头一直有案子,就没跟你细说。”
闫思弦“哦”了一声,指着旁边的一辆巡逻车道:“这些人岂不是过年都不能休息?”
第452章 明天就过年了,要不要休息一天?
“是啊,咱们刑警还好,逢年过节真正忙的是基层民警,光是燃放烟花爆竹就要耗费不少警力协调管理。
我记得有一年,连下了两天大雪,三十晚上有不少被烟花爆竹炸伤的人,有的地方路面积雪太厚,没来得及清扫,救护车过不去,民警和特警或抬或扛,保证每个伤员都能及时送往医院。
万家灯火的时刻有上万警力、清洁工人、医护人员,在寒冬里忙得汗流浃背。”
“那我倒要感谢你,”闫思弦道:“看来往后每一年都能过得很有意义。至少比回家承受催婚强得多。”
“别啊,”吴端故意道:“你是新来的,队里照顾,给你放假,三十晚上甭管出多大的案子,你都…”
闫思弦连连摇头,“我还需要锻炼啊,请组织务必把假期给更需要的人。”
两人说笑着,到了王博昌家。
一个女人开了门。
根据辖区派出所发来的资料,女人名叫张思雨,是王博昌的女朋友。
张思雨年近三十的样子,染着一头黄发,涂着鲜红的指甲油,眼睛不大,双眼皮却很厚实,肿肿的,也不知是没睡醒还是刚割不久。
她并未化妆,但因为纹了眉毛眼线,使整个人有种浓妆艳抹的感觉,偏偏嘴上未涂口红,嘴唇还起了皮,又有些寒酸。
一看到张思雨,吴端便莫名想到了龟缩在城市角落的站街女。
他将这先入为主的印象清理出脑海,亮了一下警官证。
看到警察的证件,张思雨并未表现出什么情绪。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已经来过一趟,即便没来过,对警察上门这种事,她好像也有着充足的心理准备。
“你们也来找王博昌?”张思雨问道。
“我们来找你。”吴端道。
张思雨脸上终于露出了些许担忧和费解。
吴端解释道:“跟你了解点情况。”
张思雨长舒了口气,埋怨地瞪了吴端一眼,似乎嫌他说话大喘气。
“男朋友失踪了,你也不找?”吴端问道。
“找了啊,他常去的棋牌室我去找过,没找着嘛。”
意识到自己所谓的找太潦草了,张思雨又顾左右而言他道:“说不定他玩腻了,跟我搞失踪呢,反正我俩肯定长久不了。”
“为什么?”
“他成天在外头勾三搭四,一半时间半夜才回家,另外一半直接通宵不回,你要是个女的,能跟他过日子?”
怕是不能。吴端在心里回答了张思雨。
他又问道:“王博昌就在外头沾花惹草,你还愿意跟他在一起?”
“一开始不这样啊,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挺专一的。我就是看着他人实在,又很…很爷们儿,才跟他处着试试。
开始真的特别好,可能处了有小半年吧,越来越不对劲儿,起先他还知道找找借口,说是跟兄弟喝酒啊,要么就是有生意啊,想法儿瞒着我,后来简直…哎!带我一起吃饭,饭桌上直接就跟他兄弟儿吹牛,就一晚上睡了几个…这他妈的…”
张思雨咬牙切齿。这些事伤了她的面子。
“那为什么不分开?”
“主要之前真挺欣赏他的,总想着男人嘛,一时放纵不算什么,以后能收心就好。”
吴端没有拆穿她。
张思雨做为一个无业游民,无法离开王博昌,委曲求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的吃穿住都要靠王博昌。
她就像一根依仗大树生长的藤蔓,离开了大树就要瘫软在地,缺乏养分,迅速枯萎死去。
吴端又不得不拆穿,因为接下来的问题至关重要。
“我们查了你和王博昌的银行信息,发现——我用通俗点的话来说,你是靠王博昌养着的。
他失踪三个月了,你银行账户里只有几十块,你的吃穿用是怎么解决的?”
张思雨像是被烫了,目光猛然瑟缩了一下。
她的回答倒是挺在理。
“他在家留了一千多块…这不是…也花完了嘛。”
张思雨打开了卧室门,示意吴端往里看。
卧室地上有一个旅行箱,床上堆着一些衣服,可以看出主人正在收拾行李,准备出远门了。
“…最近手头紧,我要去投奔一个朋友。”
“朋友?”
“别误会啊,是个妹子。”张思雨欲盖弥彰地解释着,似乎这样就能证明自己是个独立正经的女人。
吴端在意的倒并不是那朋友的性别,而是张思雨好像没什么自食其力的概念,出门在外,不是靠男人就是靠朋友,难道她就是一直这么“混”过来的?
那跟蛀虫有什么区别?
吴端决定不纠结这些,聊正题。
“你最后一次见到王博昌是什么时候?”
“我记不得了,不过他前几天联系过我…”张思雨翻开通讯记录,“喏…就是这个。”
吴端看到名为王博昌的人1月23日曾打来电话,通话时间只有不到2分钟。
“就这一通电话?”
“嗯。”
“他说什么了?”
“他…”张思雨犹豫了一下,像是下了某种决心,道:“算了,告诉你们吧,可不是我不讲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