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宦官阴测测的声音在云琅的背后响起。
“大汉的勇士,应该完整的下葬,而不是被我们当做一具毫无名姓的肉体进行研究。”
云琅没有转身,脸上捂着口罩,让他的声音有些发闷。
“哦?这么说你们还很挑剔?这可不好,听说汉人的身体与匈奴人的不同,某家很想看看,到底是怎么个不同法!”
云琅一把扯下脸上的口罩冲着老宦官低声道:“如果是我汉家人需要解剖,我们需要他死前亲口同意!如果您同意的话,某家不惜一试!”
第四十七章 奇怪的尸体
“不成,某家现在还需要伺候陛下,暂时还不敢死,倒是过上几年,说不定就成了。”
老宦官出奇的没有发怒,坐在一张凳子上,朝苏稚挥挥手道:“女娃还是出去吧,即便是山门中人,干这样的事情被人知道了也不好找婆家。”
苏稚担忧的瞅瞅云琅,见他皱着眉头示意她出去,就卸掉口罩走出了帐幕。
“我之所以告诉马夫那么多事情,是想让他禀报士师知晓我到底在白登山干了些什么,没打算让他去送死!”
云琅愤怒的几乎在颤抖。
老宦官轻笑一声,伸出手道:“文牒拿给我吧,虽说是阿娇贵人自行其是,也不好让陛下知晓。”
云琅把文牒递给了老宦官,一言不发,用灰白色的麻布,仔细的将马夫的尸体包裹起来,这个人很无辜,且死的毫无价值。
老宦官看了一眼手上的文牒,就打着了火折子,将文牒给烧掉了。
“此事到此为止!赵破奴并非绣衣使者!”
云琅低低的叹息一声。
老宦官眼看着文牒被烧掉了,就重新坐在凳子上看着云琅道:“有什么话不能对你的上官说,偏偏要对一个不知底细的绣衣使者说呢?”
“事关皇家清誉,绣衣使者知道,要比上官知道要好!”
“这人不是绣衣使者!”
老宦官有些不耐烦了。
云琅吃了一惊道:“不是?”
“哼,你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敢冒充绣衣使者是么?”
听着老宦官疾声厉色的训斥,云琅下意识的点点头。
“有些人恨不得将你碎尸万段,你居然没有多少感觉,连起码的警惕之心都没有,是不是觉得有阿娇,长平护佑,你就能横行无忌了?”
“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一个马夫跑进你的帐幕告诉你他是绣衣使者,你就相信了他的鬼话?还把如此重要的机密和盘托出,某家听说你有大汉百年风韵硕果之称,这就是你的智慧么?”
“马夫…绣衣使者…”
“你以为绣衣使者就能无法无天了?你以为绣衣使者在办事之前没有什么章法么?你以为绣衣使者会潜身马夫,守护在你身边么?你听到的民间传说未免太多了吧?”
云琅被老宦官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弄得有些晕头转向,指着马夫的尸体道:“他真的不是绣衣使者?”
老宦官冷冷的道:“自然不是!”
“他是谁?”
“某家也想知道,此人确实是一把好手,六个绣衣使者围杀此人,追杀了一百六十里,居然折损了三个,最后得到的也只是一具尸体。”
听老宦官这样说,云琅立刻掀开马夫尸体上的麻布仔细的检查了起来。
“身中刀剑创伤七处,弩箭伤两处,致命伤乃是服毒…砒霜!死士?”
老宦官似乎有些疲惫,一只手轻轻揉捏着鼻梁最上方,轻声道:“你都告诉了他一些什么事情?”
云琅警惕的瞅着老宦官,一言不发。
老宦官怒道:“该警惕的时候你什么都说,不该警惕的时候你居然疑神疑鬼!”
云琅苦笑一声道:“被吓怕了!这人到底有没有把我跟他说的话传出去?”
老宦官掏出一枚印信递给了云琅鄙夷的道:“看清楚,看清楚了再说话!”
云琅拿着印信左看右看,一边试探性地问道:“您怎么知道我说的都是大汉机密事?”
老宦官哼了一声道:“一个死间,从你的账房里出来之后,立即鬼鬼祟祟的离开,如果不是事关重大,如何会这样?更重要的是他居然没有把你一刀宰掉,你知道是什么原因么?”
云琅脑袋上的汗水一下子就渗出来了,吸着凉气道:“是为了给他争取逃跑的时间。”
老宦官站起身,收回印信,轻轻地用指节叩叩桌子道:“嘴上说出来的未免会有遗漏,你今日就在这里,让着具尸体陪伴着你,把你说给他的事情,全部写成文书,我明日清晨来取!”
老宦官走了,云琅顿时汗出如浆,身体冷嗖嗖的,汗液却汩汩的往外冒。
瞅着马夫那张发青的脸膛一阵阵的后怕。
老宦官没说错,这个人当初应该很想给他一刀的…
当时两人离得那么近…
云琅呆坐了良久,耳边传来武士沉重的脚步声,这一刻,这座帐篷的守卫应该非常严密吧。
“终日打雁,还是被大雁啄瞎了眼睛啊——”
通过这件事情证明,没人能够永远保持清醒,也没有人能随时保证自己做事不出纰漏。
直到现在,云琅终于确定,自己将一些多余的秘密交出去,对他是非常有利的,也是一种减负。
两只手玩八个球,迟早会掉下来的。
再次看了马夫的尸体一眼,尸体上絮状尸斑开始大面积的出现,而尸体右下腹已经开始出现尸绿了,这说明马夫已经死了超过八个时辰了。
再过两个时辰,尸体肠胃里面没有消化的食物就会发酵,这具尸体也就会开始发臭,肚子开始鼓胀了。
云琅不想跟一具出现了巨人观的尸体待在一起,就决定快点把老宦官要的东西写出来。
在竹简上写字向来是云琅深恶痛绝的,他发誓,这次回去之后就把纸张给造出来,先不管它是不是代表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他至少要摈弃厕筹这么古怪的东西,自从来到大汉,很多时候在清洗那地方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印度人了。
跟刘陵的事情一定要说清楚,最好从刘陵去云家庄子开始写起,当然,银壶的事情还是不能说,估计刘陵也不会告诉别人。
事情太多,再加上竹简不是好的写字的物品,等云琅写完之后,才发现,自己洋洋洒洒的写了足足有二十斤重的竹简。
帐篷外面已经微微的泛着明光,这该是天快亮的时候了。
云琅并没有闻到尸体腐败的味道,不由得将目光投注在那具尸体上。
他轻轻地敲了一下尸体,发现尸体硬邦邦的,与他预料的开始溶解状况并不相符。
他忽然想起砒霜有防腐作用…只是,那需要大量的砒霜才成,至少半斤!
想到这里云琅就对尸体很感兴趣了,什么样的人会吞下去半斤砒霜来自杀?
那东西不是糖,味道并不好!
丢下手里的竹简,云琅就戴上厚厚的口罩以及鹿皮手套开始进行常规解剖…
太阳出来的时候,老宦官再次来到了帐幕里,在他面前有一具狼藉不堪的尸体,以及一个非常兴奋的云琅。
他手里多了两个蜡丸。
云琅满怀希望的期待老宦官能当着他的面打开蜡丸瞅瞅,结果,老宦官带着二十斤重的竹简,以及两颗蜡丸匆匆的走了,临走前,还特意吩咐护卫们,把尸体要烧的干干净净。
“这么说,蜡丸是你从马夫的胃里找到的?”霍去病继续拿着肉包子啃,丝毫不受云琅话语的影响。
“对啊,我开始还担心尸体腐败会有味道,结果,天亮了,尸体还是那副样子,最奇怪的是连苍蝇都没有一只,这就很值得怀疑了。”
云琅又些得意。
霍去病看一眼手上的包子皱眉道:“我们能不能不要每顿饭都吃包子?即便是美味,天天吃也会厌烦的。”
“我在跟你说正事呢!”云琅对霍去病胡乱岔开话题的行为很不满。
霍去病瞅着云琅道:“你的正事是好好地改善一下兄弟们的伙食,不是拉开尸体找蜡丸。不要跟这个老家伙往近里走,任何跟他亲近的人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至少有一半,是被他亲手干掉的。”
第四十八章 赵破奴带来的改变
(两个四十三章,章节名重复了,只能等编辑上班了再改了。)
霍去病对于云琅掺和到一些神秘事件中非常的反对。
他秉承一个理念,身为将军越纯粹越好,应该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战场,放在部下,放在敌人的身上。
事实上他一直就是这么做的。
为了保持纯粹感,他甚至对自己的舅舅卫青都下意识的保持距离。
他是真的相信侯爵可以马上取!
对他来说,有一匹战马,有一杆钢枪,他就能为他以及家人争取到最好的生存环境。
他甚至相信大汉是公正的,陛下是英明的,将士们有了付出就一定能够收到回报。
“那就烤包子…?”云琅有些不确定的道。
连续吃一个月的包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马肉太多了,一场大战过后,损失的战马,以及牲畜比损失的人还要多,加上天热,不吃马肉吃什么?
马肉这东西煮着吃味道很重,只能剁成肉泥加上草原上的沙葱,野韭菜,包成包子才能勉强下咽。
当然之所以说难以下咽,仅仅是指骑都尉这群嘴巴吃刁的家伙们,至于白登山上的北大营,细柳营,边军将士们想吃一顿包子只能轮着来,他们恨不得一年到头全吃包子。
“我不管,反正我明天不想吃包子,以后也不想吃,你看着办!”
霍去病把包子吃完,就气咻咻的走了,这是他第一次冲云琅发脾气。
既然主将生气了,云琅就只好收起心头那些奇怪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去查看自己的辎重营。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数百头匍匐在地上的战马,牲畜,辎重营的军卒正在有选择性的屠杀那些已经快要死的牲畜,至于还能活一阵子的,准备继续养着,免得一时吃不完这么多的肉食。
有些受伤的牲畜皮肉上有大块的溃烂,宰杀之后只能丢掉,如果继续下去,浪费会更大。
对于白登山的守军来说,后勤一直是重中之重,毕竟,最靠近白登山的马邑,上郡,都不是什么富裕之地,当地的百姓在旱灾,兵灾的祸害下还处在赤贫状态,想要就近获得粮草支援,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这里但凡能够节省一口粮食,就能给朝廷节省三口粮食,这也是皇帝为何如此重视就食于敌这个作战方略了。
卫青就是因为俘获了上百万头牛羊,从而获得皇帝赐予的丰厚奖励。
白登山的松柏木自然是不缺的,既然有这么多的肉食,拿来熏制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
因此,云琅一声令下,五百多头受伤的牲畜就被宰杀殆尽,而钩子山上,浓烟四起,到处都是忙碌的军卒,一次熏制这么多的肉食,让每一个参与盛事的人都有一种浓重的富足感。
苏稚这几天很害怕,总是跟在云琅的身边,她从老宦官的眼神中看到了威胁。
所以,再也不敢去碰那些尸体了。
云琅觉得这样也不错,该看的已经看到了,该做的实验已经做的差不多了,现在该是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的时候了。
白登山伤兵足够多,对那些身处凄风苦雨中的伤兵们来说,苏稚这个美丽的少女往那里一站,他们的伤势就能好一半。
云琅陪着苏稚在伤兵营里转悠了三天,也忙着治疗了三天,三天之后,云琅就发现自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明明他的医术似乎比苏稚要好一点,那些伤兵们宁愿等苏稚给他们治疗,也不愿意让闲的无聊的云琅动手。
最要命的是,这群混蛋们似乎对苏稚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望,云琅仅仅是随便评价了一下苏稚粗糙的缝合手法,那个被缝合的家伙居然恶狠狠地看着云琅,觉得他非常的碍事!
军营中不能出现女人…这在以前是一个铁律,可是苏稚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女人,这些最迷信的伤兵们却选择了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人跑去上官那里报告说军营里多了一个女人。
不过,估计也没人敢…因为那个多事的家伙会被所有伤兵们一起出手活活打死。
熏肉的过程经历了十天,白登山高温干燥的空气迅速的将所有鲜肉变成了熏肉。
肮脏不堪的军营重新变得整洁,霍去病的脾气似乎也彻底变好,不再给云琅脸色看了。
有样学样,当谢长川发现骑都尉奇妙的把鲜肉变成了熏肉,而且味道变得更加鲜美之后,白登山上其余的军伍,也开始依法施为。
大汉其实是有腊肉的,不过呢,制作腊肉需要大量的盐,这就很麻烦了,军中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盐供云琅祸害。
相比腊肉,熏肉用的盐就要少一点,经过柴火熏制之后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烟熏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熏肉炒野葱之后,就重新爱上了马肉,至于曹襄跟李敢,他们一致认为应该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熏肉带回去。
赵破奴在吃到熏肉之后,就向霍去病建议,他当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换物资的秘密据点,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也是那些异族人交易的高峰时期,既然骑都尉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捞一把!
赵破奴是一本正经的提出这个建议的。
这让从没有抢劫过别人的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很难接受,只有谢宁明确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该不会是马贼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词造句,小心的问道。
赵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喽。”
“这么说,你真的干过马贼?”曹襄兴奋地问道,他在长安只听那些异族商贾说马贼强悍,现在终于见到一个活着的马贼了。
“干过,加入了一个叫做龙卷风的马贼群,干了两年,这两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后来,龙卷风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骑兵,被人家连老窝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为聪明,眼见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里,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脑袋了。
说实话,当兵呢,是因为遇到我义父,要不然我最大的愿望是组建一支马贼,只要小心谨慎,别遇上大汉军队跟匈奴骑兵,抢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长安做一个大富翁。
将军,说真的,当马贼正是太来钱了,别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烂,人也脏,可是,他们真的很有钱。
这些年,大汉与匈奴打仗,顾不上那些小野蛮人,没空跟他们收人头税,他们已经积攒了很多的牛羊,皮货,每个人都吃的嘴角流油,养了那么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头领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开了十几天的大集会,只要过去的人,都能在那里白吃白喝十几天,女人随便睡!”
就在霍去病,云琅半信半疑的时候,谢宁轻轻地咳嗽一声,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抢过两次,我父亲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军作战…就给了我两百个亲兵,由老亲兵首领带着去了两次…嗯,收获不错,顶我母亲在家里种五年的地!”
霍去病这人对钱财没什么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饭吃,他就没有过多的要求。
至于曹襄,他母亲就是大汉国最恐怖的抢劫犯,对钱财也没有太多的欲望。
云琅确认钱财是通过生产经营出来的,赚钱对他来说也非常的容易,因此,他已经超越了金钱,更看重金钱带来的效应。
李敢就不一样了,他从家里分出来,本身就是一个穷鬼,再加上老婆又在上林苑弄了一个好大的庄子,现在连农具都凑不齐,想钱想的眼睛都绿了。
听了赵破奴跟谢宁的话,立刻瞪着一双牛眼道:“你们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去干这事,交给我跟破奴,就带本部人马出去,一定让全军兄弟都肥嘟嘟的回长安!”
第四十九章 生吞活剥表心声
军队就是一个巨大的暴力机构,他唯一的功能就是镇压,不管对内还是对外。
氐人,羌人这两个保守奴役的族群,因为两个巨大的族群在相互作战,没有功夫去压榨他们,从而变得富裕起来了,这在强者眼中,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没有那个族群愿意在两个强大的族群中间突然又冒出一个新的强大种族,这对原本强大的种族是非常不利的。
于是,削弱氐人,羌人,让他们不能变的强大,就变成了一种政治上的正确。
匈奴人在这样做,同样的,大汉也会这样做,因为这是他们两个种族唯一的共同利益。
白登山以西就是肥沃的河套平原,汹涌的大河到了这里变得缓和,滋养着这里大片的土地。
自从匈奴与大汉开始交战,有了大汉的钳制,匈奴人就远离了河套之地,于是,羌人就从陇中迁徙到这里,并开始愉快幸福的生活。
十几年过去了,确实如赵破奴所说,在这里繁衍生息的羌人通过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挣得了富足的生活。
霍去病拗不过李敢的再三请求,就向谢长川上了游骑草原三百里的军务要求。
特别说明,这一次游骑范围可能比较广,重点在西边!
谢长川看到这道文书之后就笑着对裴炎道:“猴崽子们不安分了。”
裴炎看过文书之后摇摇头道:“匈奴如今在距离我们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与李广,公孙弘,苏建边走边战,卫青这时候还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准备给匈奴致命一击。所以啊,匈奴跟我们无关,都是少年人,坐不住是必然的,既然闲着也是闲着,去西边走走也没有什么错误。老夫就害怕有一天杀光了匈奴人之后,又要去杀光氏人,羌人,一鸡死一鸡鸣的事情不能出现。冒头的韭菜就要割掉才能长出好韭菜来。”
谢长川笑道:“你就没看出这些猴崽子真正的意图是什么?”
裴炎冷笑一声道:“还不是财货闹的?你那个宝贝儿子抢劫抢上瘾了,这主意有八成是他出的吧?”
谢长川笑道:“这你可就冤枉我儿了,如今,骑都尉里有一个半蛮子那里还用我儿出这样的主意?”
裴炎点点头道:“你就是看出骑都尉严整有余,野性不足,这才把那个半蛮子送到骑都尉去的吧?”
谢长川呵呵笑道:“孟度那群人死咬着赵破奴不放,可是呢,赵破奴本身有没有什么错,老夫岂能为了照顾私情就杀了麾下的将士。不过呢,我们马上就要回长安,准备解甲归田了,利川侯得罪不起啊,只好让一些头硬的小家伙顶上来了。他们要是能顶得住,就算是弥补了自身的一些缺憾,他们如果顶不住,孟度这些人就会自己动手。既然没有我的军令就对自己人下了杀手,那么,在军工的分配上,他们就必须让步。里里外外都是我占便宜,为什么就不能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呢?”
裴炎在文书上签了字,用了印信,将文书丢在谢长川的面前道:“算计了几个后辈,有什么好得意的,既然准许人家去西边,就要给足了方便。你看看,便宜行事这四个字合不合用?”
谢长川瞅了一眼文书道:“加上一句,但有斩获,两成上缴!”
谢宁兴冲冲连蹦带跳的过了铁索桥,远远地就冲着站在桥头的李敢挥动手里的文书。
李敢见了,重重的一拳砸在木桩子上,对等待已久的亲卫们吼道:“准备出征——”
跟云琅一起站在营帐门口看见这一幕的司马迁叹息一声道:“羌人何辜!”
云琅愣了一下问道:“你觉得这样做不该?”
司马迁闭上眼睛摇摇头道:“站在家国的立场上没有错,站在人的立场上就大错特错了。”
“你准备怎么写这段历史?”
司马迁睁开眼睛一字一句的道:“据实而录,留与后人评说!”
云琅点点头,觉得也只好如此了。
司马迁不知道氐人在两晋十六国的时候建立了十六国时,氐人曾建立“仇池”、“前秦”、“后凉”政权。
其中氐人苻坚更为大汉文明创造了投鞭断流,风声鹤唳等著名的故事。
而羌人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三十三年。
基于此,云琅也不觉得李敢,赵破奴,谢宁这样做有什么错误的地方,虽然他们的原本目的很无耻,但是,就如司马迁所言,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样做是错的,对于家国来说则不是!
霍去病对抢劫这种事没有多少兴趣,可是,既然是一次武装抢劫活动,就一定会发生战争,只要有战争的地方,如何能少了他霍去病?
曹襄认为自己是一个财主,跟着一帮穷鬼去抢劫有失皇族身份,因此,他宁愿在桥头堡里蒙头大睡,也不肯辛苦走一遭。
至于云琅,他现在很忙,当所有伤兵全部归结到他手里之后,他就连睡觉的功夫都不多了。
不知为什么,谢长川非常的喜欢苏稚,非常的喜欢苏稚在他的腿上插银针,没过两天,苏稚就成了他的义女,为此,他特意在自己的营帐边上给苏稚立了一个非常大的营帐,还下了严令,不准任何无关人等靠近!违者斩!
云琅觉得这道禁令其实就是对他一个人下的,谢长川,裴炎,孟度等一干老将完全不在这个无关人等范畴之内。
当苏稚第三次拿走云琅的人参片之后,云琅就彻底的爆发了,这些人参是拿来救命的,不是拿来给这些老混账们固本培元的。
好在司马迁来的时候,又带来了一些人参,否则,就他手里的那点人参,早就被谢长川这些人当做萝卜给吃光了。
打仗的时候,流几十斤血也不在乎的人,如今,将要回到长安颐养天年了,却开始保养伤痕累累的身躯,这绝对是天底下最大的一个笑话。
伤兵营里面的伤兵们也不肯消停,不止有一个两个轻伤的伤兵,希望云琅在治疗的时候能够再大胆一些,一根手指受伤了,最好能把半截手臂割掉,如此才能彻底地治好他并不严重的病症。
云琅严词拒绝,这样做完全是在侮辱他的医术医德。
然而,傍晚的时候,听那些伤兵们吹的柳笛,才知道长时间的离别,比损失半截胳膊更加的痛苦。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羌笛胡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白登山!”
“很应景啊,只是前面两句跟后面两句牛头不对马嘴,听起来很别扭!”
“别扭就对了,要是不别扭才是怪事情!”
司马迁无奈的张张嘴道:“你的才气是足够的,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地写点好东西呢?比如你写的《佳人歌》就很好,我离开长安的时候,只要是青楼,如今都在传唱你写的这首《佳人歌》,听说陛下也非常的喜欢,只是对你把这首歌送给了刘陵有些不满。”
“怎么就不成了?俗话说宝剑赠烈士,红粉增佳人,留在长安的美女虽然多,却哪里有刘陵孤身以身饲狼来的壮烈,这首《佳人歌》不送刘陵送谁?”
“还在为白日里发生的事情生气?”
“是啊,戌边,戌边,当人一辈子只干了戌边这一件事,未免太凄惨了些。”
“打败匈奴可能就好了!”
司马迁看着脚低声道,即便是他,也不认为击败匈奴是一件非常快的事情。
第五十章 人生处处有惊喜
残酷的现实早就把云琅生生的给改造成了一个后世赤脚医生的角色。
即便如此,深通安慰剂功效的云琅,还是表现的比军中的医者好得多。
“司马,此人可能活不下去了,白日里清醒,夜晚就发热昏迷,伤口也开始溃烂了。”
同样被云琅下令把全身毛发都给剃干净的医者在一边小声的道。
躺在床上的是一个中年军卒,他腿上的伤痕肿起老高,还有一股子腥臭味道。
这完全是伤口溃烂的标准模样。
“要锯腿啊——”云琅叹口气道。
中年军卒倔强的摇摇头,他似乎宁愿死也不想锯掉腿。
伤口溃烂,云琅没有青霉素,没有生气的磺胺,中草药对这样的伤势几乎不起任何作用。
“他说家里还有妻儿在等他回去,如果全须全影的回去也就罢了,一旦成了残废回去,也是家人的麻烦,不如死在边关,家里至少还能有点抚恤。”
“哦?这么说,他有军功在身?”
“斩首四级!”
“咦?这样的军功回去之后,至少可以就任里长啊!当官了,缺一条腿不打紧吧?”
“现在的里长是他父亲。”医者小心的回答。
“怎么?里长家里也养不了一个瘸腿人么?”
医者不做声,那个中年汉子更是面如死灰,云琅自嘲的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又说了一次何不食肉糜的蠢话。
“药太珍贵了,他的身份低不合用啊!”
云琅用细微的声音不经意的冒出这句话。
声音虽然细微,却很清晰,受伤的军卒立刻睁开双眼,露出渴盼的目光,大大的眼睛里甚至蕴满了眼泪。
云琅烦躁的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千金救一命,就当耶耶成大善人了!医者,切开他的伤口,再次清洗一遍伤口,将所有的腐肉都割掉,不要留下一丝丝的腐肉!”
医者立刻答应一声,熟练地切开了军卒腿上的伤口,用一柄钩子一样的弯刀,将伤口里面的腐肉,积液,脓水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就看着云琅如何施为。
在这个过程中,那个军卒居然奇迹般的咬着牙一声不吭,虽然汗流满面,人已经极度虚弱了,依旧充满希冀的看着云琅,看他准备拿出什么样的丹药来救他。
一片人参被云琅小心的取出来了,让那个伤兵含着,然后苦笑道:“别看这一片东西不起眼,却是陛下派八百里加急快马不眠不休的从夫余弄来的。有了这东西你就能清醒好一阵子,现在,用麻布盖上伤口,慢慢的等着他结痂,只要再不溃烂,你的命就算是救回来了,可是啊,你要是不小心昏睡过去了,毒气攻心,神仙无救!”
云琅说完话就气咻咻的走了,再继续留下,他就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
人参确实有提神的功效,但是,对于炎症…屁用没有,就效果来说,还不如从白登山上采来的蒲公英。
离开了那个伤兵,云琅很快就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伤兵太多了,足足四千七百多人,偌大的营地,云琅即便是每个帐篷走一遍都需要整整一天。
每天都在死人…
好在一场秋雨过后,天气转凉,伤兵营中再次出现炎症的人就不多了。
云琅不能确定草原上的白色口蘑是不是有毒,这东西绝对是一样珍馐,上好的口蘑在云琅过去的时代里,也要卖两千多块钱。
现在,一场秋雨过后,草原上全是这东西。
野生蘑菇变成食用菌,有一个脱毒过程,云琅不知道这种蘑菇是不是真的能吃。
而大汉人,也似乎没有食用蘑菇的习惯。
不过,云琅还是倾向于认为这东西没有毒。
因为五六个鬼奴,正从草原上拔口蘑,然后洗都不洗的就塞进嘴里,吃的非常香甜。
云琅抱着隐晦的心思暗中观察了这几个专门负责牧马的鬼奴三天,结果发现,他们活的很健康,脸上浮现着健康的食蘑菇者的光彩。
于是,云琅开始命令部下,以及那些需要轻量活动的伤兵,开始大规模的采摘口蘑。
一朵朵的蘑菇被晒干之后,仅仅是数量,就足以让云琅高兴地合不拢嘴。
当口蘑泡发之后与家里带来的笋干相遇之后,一道绝世美味就出现了——烩南北!
这道菜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高深的庖厨技艺,只要把食材的味道完全激发出来,就足以满足世上大多数的老饕。
云琅一个人吃了一盆…现在,只有存在于记忆深处的美味,才能让他忘记自己正身处大汉的边关。
长城从白登山延伸出去,沿着瞎子河一路向南,随着河流在五十里外转了一个大弯之后就一路向东,如果在高处看,这处新修的长城巍峨的不像话。
以前,云琅总以为修建长城是一个很慢的细活,自从来到白登山之后才发现,只要不是用青石堆砌,仅仅用羊胡草加黏土夯制城墙,加上人多,修建长城的速度非常的快。
三个月的时间,一万多民夫就已经修建了长达四十里的长城,彻底的将白登山与旧长城连接成了一条线。
只是钩子山上的进程似乎不是很让人满意,在那一片禁地里,不论送进去多少鬼奴与匈奴牧奴似乎都填不饱那个血盆大口。
高世青瘦的已经没有人形了,站在云琅跟前只知道傻笑,再就是吃东西,他的胃口也跟无底洞一样,似乎永远都填不饱。
老宦官非常的尽职尽责,留在钩子山一直没有出来,只有在接收郭解抓来的鬼奴的时候,才会露一两次面,他还是那副鬼气森森的模样,两只眼睛如同两团红色的鬼火。
和云琅见面的时候,他似乎已经忘记了两人先前进行的那场激烈的交涉。
云琅没有得到好的回答,也没有得到不好的回答。
“给我几份人参!”
老宦官见到云琅就径直提出了要求,似乎并没有想云琅会不会答应的问题。
出于对这人的恐惧,云琅很干脆的取出了人参,切割了三块递给了老宦官。
犹豫的道:“这东西也不宜多吃,是药三分毒,多吃了反而不好。”
老宦官点点头,忽然笑道:“一片人参真的能救活一个将死之人?”
云琅摇头道:“药医不死病这是一个很正确的道理。”
老宦官靠近了云琅低声道:“既然如此,那个伤兵的事情你如何解释?”
“哪个伤兵?”
“就是那个快死的伤兵,被你往嘴里塞了一片人参之后救活的伤兵!”
云琅吃了一惊,猛地站起来道:“他真的活了?”
老宦官皱眉道:“你当时说的言之凿凿,确定他一定会活,如今人家活了,你怎么反而怀疑起来了?”
云琅坐回凳子,有些不敢相信的道:“人参能救治炎症?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哦,这是那人的运气好,或者说他的求生欲望太强烈,是他自己救活了自己,不算我的医术高明。”
老宦官嘿嘿笑道:“总之是救活了,就该是你的本事,就像阿娇贵人怀孕一样,这也是你的本事!”
云琅噗通一声从凳子上摔下来,两只手摇的如同风车一般连连道:“阿娇贵人有了身孕关我何事?”
老宦官嘿嘿笑道:“自然不关你的事,可是啊,这关陛下的事情。你这次之所以能够脱罪,就是因为阿娇贵人有了身孕。嘿嘿,好运气的小子啊,陛下对阿娇私自取了绣衣使者空白文牒一事非常生气。原本是要处罚阿娇的,连带你一样要问罪。现在,阿娇贵人有了身孕,陛下就不再提此事了,你说说,你的运道是不是真的很好?”
第五十一章 论古代圣人们
听得出来,老宦官可能有些气急败坏,他将云琅犯了错却能平安无事归结于运气。
他可能忘记了,刘彻从来就不是一个宽容的人,也不会因为阿娇有了身孕就对阿娇犯的错误视而不见,更不会因此爱屋及乌的顾及到云琅。
能让他做出这样一个决策的,绝对不是因为阿娇怀孕这件事,而是因为这件事他本来就不看重。
老宦官身为士师自然会下意识的认为密谍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
这是皇帝奴仆们共有的一种错觉。
赵破奴值得云琅冒这样的险,他很害怕因为自己的到来破坏了历史的原本走向。
历史上赵破奴才是霍去病的军司马,没有云琅这个人。
看起来历史自己就有强大的修正能力。
赵破奴的出现让云琅彻底的放下心来。
“找到冒顿的棺椁了么?”云琅不想跟老宦官谈论阿娇。
老宦官摇摇头,有些疲惫的把头靠在柱子上。
“这里不会是疑冢吧?”
老宦官摇头道:“没可能,金冠已经出现,大月氏公主梅里亚也出现了,就说明冒顿的陵墓就在这里,只是墓葬区太大了,想要在短时间找到棺椁就要看运气了。说实话,某家的运气一向算不得好。”
云琅假装没有听明白老宦官话里的意思,跟着叹口气道:“当初找到大月氏公主梅里亚的棺椁,也是碰运气啊,就在匈奴人将要全面占领钩子山之前堪堪发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侥幸。”
自从大汉将冒顿的陵寝定义为祖龙龙脉之后,云琅就不敢随便沾手这件事了。
干好了是应该的,干不好,天知道暴怒的皇帝会把怒火撒在谁的身上。
“我能知道蜡丸里的内容么?”
老宦官看了云琅一眼道:“某家都不想知道的事情,你确定你想知道?”
云琅避开这个老杀才的眼神,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老宦官有些失望,他没有从云琅的身上看到少年人勇于任事的热情,只看到一个刁滑的经年老吏的推脱手段。
他从云琅不惜冒险为赵破奴出手这一点上看到了云琅性格中莽撞的一面,又从云琅在密谍面前表现,看出了云琅性格中不成熟的一面。
以为只要稍假词色,云琅这个又莽撞,又不成熟的少年人就会自告奋勇的担当起钩子山冒顿陵寝发掘的大任。
现在看起来,这个少年人不但莽撞,还不成熟,同时还胆小怕事!
跟这样的一个纨绔继续打交道,老宦官觉得会降低自己的身份,不等云琅继续跟他搭话,就甩着袖子走了。
军营里空荡荡的,伤兵营里面的伤兵病情也非常的稳定,渐渐地没有了继续重伤死去的人,云琅一下子就清静下来了。
受司马迁委托,云琅开始阐述他自己对大汉目前局面的认知。
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放在后世,这绝对是一项需要一个大团体用很长时间才能阐述清楚地问题。
至少,论文里面的各处详实的数据收集就是一个极其繁杂的过程。
很明显,司马迁并不认为这东西有多难,他要的是云琅个人对大汉的看法,而且还不需要详实数据的支持。
一下子就把古人做学问的毛病给暴露出来了,他们主观的做学问,主观的判断事物,用自己的思想来替代世上所有人的思想,论文的可读性大大的超越了论文的实用性。
大汉是一个才开始为后世立规矩的时代,以前的百家争鸣,战国争雄都不过是在为各自的真理作战,现在,尘埃落定了,规矩也就该立下来了。
听司马迁讲,朝廷上正在制定大量的典章,无数的读书人都在从故纸堆里寻找订立新体系的哲学根据,也有无数的读书人正在想办法跳出旧有思想的羁绊,准备以新的时代为依据,制定更加具有前瞻性的政策。
反正,谁都想成为万世师表。
在这个思想的大争之世,儒家非常勇敢的跳到前台,哪怕委曲求全,迎合皇帝的想法,也要先把自己的主张写进典籍,然后再徐徐图之。
最可笑的就是此时的其余百家,他们高尚的选择了避世,认为儒家没了他们的帮助搞不出什么新东西,准备等儒家搞不定的时候,再高调出山,笑到最后。
他们忘记了,人这种动物是健忘的,当他们选择避世,就等于选择自我封闭,选择拒绝交流,也就是选择了被人世遗忘。
任何学问都是得用于一时的学问,绝对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学问,一旦他该有的位置被别人占据了,想要重新夺回来,就要付出比现在大的多的努力。
笨重的竹简对文化的传播是不利的,一个先生念了一屋子的书籍,对云琅来说,也不过是几十万字而已。甚至,比这还要少。
这时候的博览群书根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那些隐世门派就是以自己学问的珍贵性来要挟大汉,准备待价而沽,他们清楚地知道,少了诸子百家的学说,对大汉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
这又是读书人的清高害了他们。
刘彻从来都不认为学问可以比他的皇权更加的重要,当他自己能够用手头的东西组建一套属于他,对皇权有利的思想体系,他对别的学说只会嗤之以鼻!
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的说法,一旦刘彻对诸子百家学说的不屑习惯传播给了百官,百姓,诸子百家的思想被削弱,乃至于消亡,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按道理说,圣人们只会在乱世隐居,盛世出山,也就是明则出将入相,暗则独善其身。
可是在这个时代,好斗的圣人们似乎更加喜欢在乱世出山,指挥倜傥,覆雨翻云,能够极大的满足掌控他人命运成败的快感。
到了盛世,他们就会认为肉食者鄙,躲在深山老林里与松鹤清风明月相伴,彰显自己高人一等的圣人风范。
聪明人在乱世对百姓,对社会造成的伤害是一万个普通人都不能相比的。
毕竟,普通人没有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本事,这样的本事只属于那些聪明人,比如诸葛亮,比如周瑜,比如曹操…
盛世的时候,聪明人又选择了避世,这个时候本该是他们真正发挥聪明才智,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时候,他们却…过着安贫乐道的日子。
看似休闲的静静等待风云突变的时刻。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大智大勇之辈往往就是大奸大恶之徒,他们对社会的破坏性是空前的。
也就是说,他们的聪明才智根本就没有用在正道上。
空泛的思想,也造就了畸形的追求,中华史书上有层出不穷的计谋,有眼花缭乱的变化,有深沉的比黑洞还要黑暗的时代英雄。
唯独,像蔡伦,毕昇,黄道婆,这样对民生有着极大贡献的圣人少之又少。
人一旦沉浸在学问的海洋里,日子就过的飞快。
当寒露出现的时候,云琅才惊觉,霍去病他们已经出去一月有余了。
八百人的小股军队出动,自然不可能时时与后方联络,然而,一个多月没有动静,还是不合适的,云琅开始坐不住了。
毕竟,出去的人太少,就八百人想要一口吞掉上万人的大族群,还是很有难度的。
游骑向西跑出去一百里地也见不到霍去病他们的影子,这让云琅的担忧急剧加重。
没心没肺的曹襄也坐不住了,咬着牙准备带着亲兵去迎接一下霍去病他们。
第五十二章 松弛,松弛
“等等就回来了!”
谢长川倒是显得一点都不在意。
也就是老将,说出这句话来让人莫名的感到心安。
“八百甲士,在西边已经是一支足矣覆国杀将的力量了,在没有匈奴人的状况下,如果真的丧师辱国,小子,你该担心他们回来遭受我大汉军法,而不是什么成败!”
老家伙的膝盖上包着两片白色的狗皮膏药,这是云琅教给药婆婆的法子,也不知道她到底给狗皮上涂抹了什么药物,让老家伙坐在太阳地里会如此的舒服。
“丫头的医术不错,说老夫的寒腿就该在这个时候预防,这药膏绑在腿上暖烘烘的,舒服啊,到底是山门里出来的,不服气不成!跟丫头一比,军营里的那些医者都该杀了喂狗!”
“其实啊,小子也是山门里出来的,我家山门比丫头他们家的要大!”
“嗤——”
谢长川明显看不起云琅这个山门中人。
“当了官还算什么山门中人!”
老家伙还是固执的认为山门中人,就该住在山里吃草。
“我还是不放心去病他们,他们携带的粮草也就够半个月吃的,现在一个月都过去了,会不会事情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