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一连唱了三遍,刘陵眼中的泪水越来越少了,跟在云琅身边的红袖,苏稚却哭得稀里哗啦的。
等云琅唱完,刘陵抱着木盒子站在马车上大笑道:“我记住你的情谊了,现在,大汉的翁主要去北方了。
御者,为我驾辕。目标,龙城!
看啊!大汉国的翁主就要去北方了!
云琅别为我难过!
几年后,鸿雁会告诉你大匈奴的阏氏是如何的威风!
到时候,我会让你成为大汉国最荣耀的将军!”
云琅挥手告别刘陵,那个倔强的女子,却再也没有回头,云琅不知道自己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她。
在他所知道的历史中,她死于长安,在张汤的拷问下,吞金而死。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曰: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辩。王爱陵,常多予金钱,为中诇长安,约结上左右。
历史上关于刘陵的记载只有这几十个字,仅此而已!!!!
现在多少有了一些变化,她去了北方。
云琅也特意查了周易,卦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这个卦象很好,很符合刘陵目前的处境,只是不知道,军臣单于是不是可以让她龙飞九天的大人。
“刘陵根本就配不上那首歌,她腰上有很大的一个坑,我看见过。你该吧这首歌给我师姐的,说不定她就会喜欢你!”
苏稚在云琅的耳边不断地尖叫,这个被嫉妒心折磨的快要发疯的少女,这一刻显得极为失态。
“傻丫头,你要是有了宝贝会怎么做?”
“藏起来啊!”
“很聪明啊,我也是这么干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师姐是你的宝物,你要把她藏起来,不让别人知晓?”
“废话,大汉国遍地色狼,你会不知道吗?”
“那你为何把那么美的一首歌给了刘陵?”
“傻丫头,那个可怜人需要这首歌!”
第七十章 一花一世界
“刘陵当然需要那首歌,那个该死的女人一到长安就让人到处传唱这首歌。曲子好听,韵调简单,又朗朗上口,现在连水井边挑水的妇人都会唱这首《美人歌》。云琅,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要离这个女人远点吗,你不但不听话,反而给她写歌,不出事则罢,一旦出事,那就是滔天大祸。”
长平气咻咻的坐在案几后面,大声地喝骂。
往日里云琅一定会认怂,这一次,他没有多少反应,淡淡的道:“一个弱女子去了虎狼窝,我不知道她将会遭遇什么样的事情,只想在她走之前,给她一点安慰,在草原上午夜梦回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两件可以思念的事情,一两个可以思念的人,也让她对大汉国的恨意不要那么深。说句您不爱听的话,和亲这事我好像很难接受,不论有什么理由,不论和亲有什么样的好处,我可能不是干大事的人,总是容易把注意力放在那个可怜的妇人身上。”
长平左右看看,不由得笑道:“你可能真的招女人喜欢,一个男子最初领着四五百个妇人孺子,在冰天雪地里谋生,确实不容易。你再看看你交往的人,就知道你的女人缘不错,卓姬就算了,那就是一个商贾,在你眼中无足轻重,我只是奇怪连阿娇那种眼高于顶的人都对你优容有加,真是怪事!”
云琅想起自己前世被人发了那么多的好人卡,不由得喟叹一声道:“我可能真的是一个好人,明知道身边的女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我却不自量力的想要去帮助,想要去保护,虽然很多时候我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最后造成的事实,就是我是色鬼。”
云琅的一句话把长平逗的哈哈大笑,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早就有人说了,长安三辅有一个色中饿鬼,家中豢养着四五百妇人供他一人享用。开始我还以为说的是别人,还跟她们一起讨伐来着,后来才知道那个人居然就是你!”
云琅幽怨的看着长平道:“万一刘陵上位了呢?”
长平一下子愣住了。
云琅继续道:“以前我们送去的都是羊羔一般的女子,羊羔进了虎狼窝能活多久?刘陵不同,她可不是什么羊羔,她是一头母豹子,现在收起爪子装羔羊,一旦需要她露出爪子的时候,你看那些粗鄙的匈奴女子是不是她的对手。”
长平见云琅一直在看她,就怒道:“你本来想说把我送过去是不是?”
云琅无奈的道:“您要是早几年过去,现在早就成匈奴的大阏氏了,说不定军臣单于的骨头早就能当鼓槌用了,现在的匈奴单于说不定就跟曹襄一样看您的眼色做人。所以啊,从太祖高皇帝开始,送人就送错了。”
长平的眉毛都竖起来了,低声怒道:“你是不是还认为早在冒顿单于在白登山索要太祖高皇后的时候,就该把太祖高皇后送去?”
云琅摊摊手道:“如果是那样,哪里还有什么匈奴,陛下现在早就是大汉匈奴帝国的皇帝了。”
也不见长平如何动作,她的双臂撑一下地板,身子就从矮几后面飞过来了,前伸的虎爪一下子就扣在云琅的咽喉上,一只脚稍微在地上撑一下,就用一只手将云琅牢牢的按在地上。
低声道:“这是最后一次警告你,如果再胆敢对皇室不敬,下一次,就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了。”
说完话,手一抖云琅就一下子从大厅里滑到外面去了…
云琅揉着脖子,笑嘻嘻的从地板上站起来,掸掸不存在的灰尘,就得意洋洋地下楼了。
临下楼的时候他看的清楚,长平正在仰首看屋顶,估计刚才的那一番话对她的冲击很大。
想想也是,娇弱的女子去了匈奴人那里,就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如果是女间谍去了匈奴人那里,后果恐怕真的很难预料。
云琅觉得自己至少拯救了大汉国的很多弱女子,所以,在遇到宋乔的时候,云琅神秘兮兮的道:“你要感谢我,我可能又救了你一命!”
宋乔面无表情的道:“哦,那就多谢你了。”说完就走,一刻都不愿意停留。
云琅倒退着跟上来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怎么救你了?”
宋乔摇头道:“无知是福。”
说完话,特意转了半个圈子,回自己的房间了。
云琅的脸皮再厚,也没有追到人家闺房里面的道理,只好叹口气准备去看看菜圃,如果白菜再种不出来,今年冬天就只能吃腌菜了。
苏稚抱着一个好大的菜瓜坐在马厩边上的杠子上,甩着两条腿一边看一个老婆婆给一匹马治伤,一边吃东西,也不嫌弃马厩里的浓烈的尿骚味。
见云琅过来了,就随手把剩下的半个菜瓜塞马嘴里,跳下杠子追过来道:“医馆!”
云琅不得不停下脚步,笑道:“已经找东方朔给你在富贵镇找地皮去了,只要地皮弄好了,下雪之前,你就能有一家药铺,一家医馆。”
苏稚笑的眼睛弯弯的,抓着云琅的胳膊道:“你真好!”
云琅笑道:“遂了你的意,我就是好人,不遂你的意,我就是无耻的骗子。”
说完话又冲着那个白发婆婆努努嘴小声问道:“药婆婆不是一直在给阿娇调理身体吗?今天怎么有空给马看病?”
苏稚道:“婆婆说了,她能做的都做了,现在就看老天的意思,还说子嗣之事与人品有关,要阿娇贵人静心养气,有没有结果时间会告诉她答案。”
云琅点点头,这就能看出一个老医生跟年轻医生的区别了,年轻的医生恨不得一开口就告诉你他能包治百病,老医生则不同,只说尽力,至于结果还要看病患的运气,让你即便是明知道她做的屁用不顶,也没出找她发脾气,砸他的招牌。
毕竟,你的病没看好,完全是你人品不好,关医生屁事。
“喂,刚才看见你追着我师姐说话了,我师姐不睬你。”
“关你屁事!”
“你如果肯给我吃乳酪,我说不定就会帮你。”
“你找厨娘去要啊,那东西腥味太重,我不喜欢,红袖,小虫的那份你不能吃,可以把我的那一份吃掉。”
“那你要给我两份,我师姐也很喜欢吃那种酸酸的乳酪。”
“你可以连曹襄的那份也拿走!如果不够的话,霍去病的也能拿走。”
苏稚翻着白眼道:“你这人好没道理,我要,你就给一份,我师姐要,你就能毫不犹豫的连朋友一起给卖了。”
“你要不要?”
“要!”
“这就对了,白吃还嫌核大,你如果真的想帮我,就告诉你师姐,我好想想起过血的一些事情了,如果她想知道,晚上我在天台等她。”
苏稚一跳三尺高,欢快的道:“我也去!”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你去的话,今晚的蛋糕就没你的份了。”
苏稚一张脸顿时就垮了下来,挥舞着拳头怒道:“云琅,你就是天底下最无耻的混蛋!”
吃过晚饭后,云琅亲自在天台上安置好了红泥火炉,以及茶叶,四样精美的小点心。
就在他刚刚把松果点燃的时候,宋乔戴着幕篱走上了天台,很自然地盘膝坐在云琅对面的锦垫上,等云琅煮好茶给她倒了一杯,这才隔着幕篱道:“云师兄又想起来了什么?”
云琅邀请宋乔喝茶,见宋乔不得不掀起幕篱露出圆润的下巴,就笑道:“一花一世界!”
第七十一章 本源?绝路
“一花一世界?”宋乔很迷惑,她很想说云琅是在装神弄鬼,可是这四个字却好像非常的有道理,只是她弄不明白道理何在。
“对啊,不同的物种,他们眼中的世界是不相同的,你现在看到的是我们人类眼中的师姐。然而,对于蚂蚁来说,这个世界可能又不相同,不知师妹有没有听过一个关于大槐国的奇怪故事?”
“没听过。”
云琅就笑着给宋乔倒了一杯茶,又把一份绿豆糕向她的身边推一推道:“这东西可是厨娘花了心思的,尝尝。”
宋乔拿起一块绿色的点心放在眼前看了一会,小小的咬了一口道:“我现在相信你真的是学庖厨之术的,就吃食一道上,我没见过比你更强的人。”
云琅傲然道:“那是自然!”
宋乔沉吟一下道:“你的才能不差,智慧通变也是上上之选,听你寥寥几句,就知道你西北理工乃是藏龙卧虎之地,为何你偏偏选择了庖厨?”
云琅轻声道:“任何学问一旦研究到了高深处,就非常的无聊,也非常的灭绝人性。
仅仅就医学一道来说,初学者自以为是在治病救人,会感到极大的满足跟愉悦,比如苏稚就是如此。
可是,一旦超越了苏稚的见识,就必须接触更多的学问,医学到了精妙处,就不再是一种治病救人的法门了,而是会变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想要把这门学问学通,就必须从本源着手,医学的本源是什么?不外乎人而已。
想要了解人,又活生生的人是不够的,我师兄就曾经将人完整的切开,看血脉,看肌肉,看皮肤,看骨髓,看骨骼,切开脑袋看脑浆,破开肚腹看五脏六腑。
看完了男人的还要看女人的,看完女人的还要看老人,孩子的。
你应该知道,医学学习他就是一个知识积累的过程,谁的经验足,谁的医术就高,这是毫无疑问的。”
云琅说完这些耸人听闻的话,却发现宋乔的脸色虽然苍白,却没有崩溃。
就笑着摇头道:“看来你璇玑城一脉也是这样做的。”
宋乔咬着牙道:“药婆婆切开过尸体。”
云琅耸耸肩膀道:“这是必须的,也是唯一的路,药婆婆想要突破她的医术桎梏,这么做一点都不奇怪。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只愿意学庖厨之术了吧?跟切割冷冰冰的尸体相比,我更喜欢整治食材,研究食材,在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之后,顺便惠及农夫,你不觉得这比学其它的东西要好的多吗?”
“你还可以学别的?”宋乔不由得闭上了眼睛,她的睫毛又黑又长又弯。
“学铸剑?自从听说铸剑师喜欢把老婆儿子丢进炼钢炉的事情后,我就完全没了兴趣。
我要有了老婆儿子,那可是比我性命还重要的东西,宝剑跟她们比起来,屁都不算。
学机关消息?这东西能运用的地方不多,最多的却是坟墓,要不然就是险关要塞,不论在那一个地方,设置了机关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保密。
这世上还有谁能比死人更能保守秘密呢?
你看看公输班的后人,现在活的跟鬼一样,隐姓埋名不说,还要时时提防家学外泄。
兵法?杀人之道,不学也罢!
治世?蛊惑平衡之道,不学也罢!
当庖厨有个好处,那就是不会死,死人没法子当庖厨,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论发生了什么样的大灾难,庖厨都有法子吃饱肚皮。”
宋乔彻底的卸掉幕篱,双手捧着茶杯道:“苏稚说你喜欢我,我也能看出来,你似乎喜欢我。师兄,能告诉我原因么?毕竟我们相处的时日并不长。”
云琅皱着眉头想了无数个说辞,最后还是咬着牙道:“你的声音很好听。”
“就因为这个?”云琅的回答完全出乎了宋乔的预料。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其实这么说也不是很准确,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所以就先从你的声音开始认识你。而在你来之前,苏稚就曾说过,她有一个非常好的师姐,不仅仅为人善良,还医术精深,性格更是好的无以复加。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吹捧你,但是,在听到你说话的那一刻起,苏稚说的话在我脑子里已经变成了现实。可以说,你先是活在我的心里,然后才活在我的世界里。再见到你的那一刻,心中的你跟现实里的你重合了,所以,我如何会放过?”
宋乔微微欠身施礼道:“这就是你西北理工的处世之道?”
云琅笑道:“家师曾经说过,这世上美好的事物太少,一旦发现了就要如同猛虎一般扑上去,一旦错过,就只剩下回忆跟后悔了,西北理工人最要不得的就是追悔莫及!”
宋乔无奈地笑道:“师兄错爱了,宋乔此身已许医道,人伦之念已经尽去。”
云琅给宋乔的茶杯倒满茶水道:“我西北理工曾经流传着一个故事,请师妹品鉴一下,看看是不是有道理。”
宋乔展颜一笑,理一理遮住眼睛的头发道:“小妹洗耳恭听!”
云琅整理一下语言,学着宋乔的样子抱着茶杯道:“西北理工有一个老师兄,我五岁进山门的时候,有人说他已经八十岁了,年纪比我恩师都要老的多。说起学问,他可能是我西北理工中最博学的一位,但是,他就是没有法子成为先生,只能一辈子以学生的身份在西北理工里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宋乔忍不住插话道:“既然学问精深,为何不能成为先生?”
云琅摆摆手,示意宋乔让他说完。
“老师兄虽然不是先生,却做着先生才能做的事,他的学问精深,却痴迷于微小之物。
而且从年轻的时候就痴迷。
一花一世界就是他常说的话,他认为,人有人的世界,野兽有野兽的世界,那么,蚂蚁,蜜蜂各自有各自的世界也就顺理成章了。
于是,老师兄就发出一个猜想,他以为,这个世界是由生命组成的,有大的生命,如老虎,熊罴,人,那么也就该有小的生命。
他甚至设想,一朵花上面也有无数个生命,这无数个生命也形成了一个生命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也有国王,也有大臣,也有百姓…只是我们的眼睛看不见…
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学说,这个学说没有得到验证,他就一辈子沉迷其中,不婚不子,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他没有悲伤生命的消失,反而非常兴奋的告诉我们,他如果成了鬼,可能就能发现那些微小的生命。”
宋乔听着云琅说一门奇怪的学问,听他说一位契而不舍的学者宁死也要追求真相的故事,眼眶有些泛红。
一个近乎真实的白发慈祥老者的音容笑貌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不由得啧啧赞叹道:“好一位智者!”
“你是这么认为的?”云琅瞪大了眼睛瞅着宋乔。
“自然,我辈楷模!”
云琅叹口气把一碟子香酥饼推给宋乔道:“想不想知道我师傅是怎么说我这位老师兄的吗?”
“怎么说的?”
“我师傅说,从我老师兄发出一花一世界那句名言的时候啊,他就已经死了,活着的不过是一个躯壳,即便是活着,也不再是人了,而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相信我吧宋乔,千万别把自己许给一个冰冷的事物,你的体温不足以温暖他,从他那里你得不到任何的回报。我知道,血型之说给了你极大的启发,你想弄明白这里面的道理,我来告诉你,你是妄想。每一个人的血看上去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想要辨别出他们的不同,就要看眼睛看不到的差别,这样做,与我那个老师兄有什么区别。已经有一个人去另外一个世界找答案去了,你就好好的生活,比如嫁给我!”
第七十二章 关山门
“昨晚见你跟宋乔谈的投机,没敢过去打搅,怎么样?有进展了?”
大清早的,曹襄跟云琅一人拿着一根牙刷刷牙,今天红袖给牙刷上放的盐太多了,有些蛰口。
曹襄见云琅呲牙咧嘴的就摇着头道:“嘴里面烂了是吧?你昨晚准备装作无意中亲吻人家,结果亲到人家的后脑勺上了,那一下子有些惨啊。”
“胡说八道,我见她坐倒了,就想去扶她,结果她自己站起来了,就撞到我嘴巴上了。”
“看你昨晚勾女的招数娴熟,看来你以前没有少干这种勾当。其实啊,大可不必,我们兄弟想要女人简单,只要把钱拿出去,多美的女人也有。宋乔虽然有山野之美,还不值得我们兄弟付出这么大的心思。陛下秋日大点兵就在最近,骑都尉打不过人家,军容总还是要准备一下的。你这个军司马不能整日里将心思放在无关女子身上。”
云琅探出手拍拍曹襄的胳膊道:“可怜的纨绔子。”
连曹襄这样的家伙都在期待秋日的沙场点兵,云琅又如何会不知道阅兵的意义?
只不过,大汉国的秋日沙场大点兵是一个数人头的过程,后世的大阅兵是一个宣扬国威的过程,一个对内,一个对外,不可同日而语。
沙场点兵在大汉国非常的普通,皇帝每三年就会数一下自己的军兵到底还有多少。
当然,每一次沙场秋点兵都会弄一个功勋卓著的将军出来,拜一下将。
大汉国真正拜的第一位将军,其实就是韩信,这个智慧很高情商却很低的将军,第一次登坛拜将,就说出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狂妄之语。
这可能就是他日后之所以会倒霉的一个引子,毕竟,在他登坛拜将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和他一比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子。
这里面的学问很多,曹操曾经就把点兵当做一个策略用了出来。
在邀请关羽观看军容的时候,他特意将最好看的甲士放在最前面,等甲士过后,就是骑兵,当步兵过后,最前面的甲士又出来了,偌大的军阵如同一个大圆圈,只要他愿意,他的兵将会多的数不完。
如果不是关羽聪明,曹操的阵仗就会成功,至少东吴的使者就被下的双股站站。
通过这件事情,往前面推一下,就会知道沙场秋点兵这回事从来都是有猫腻的。
只是不知道今年会出现什么样好玩的事情。
长平病了,得的还是可以传染给别人的风疾,需要静养,而且是绝对的静养,正好云氏偏僻,长平就选择了云家当她的疗养地。
云琅自然是知道的,长平确实病了,不过,她得的是一种叫做登坛拜将的病。
她丈夫没有完成这个仪式之前,她的病就没办法好。
刘彻准备拜卫青为将,就是为了给匈奴使者将庸看的,也顺便通过将庸的嘴巴告诉军臣单于,他喜欢跟军臣单于作战。
一个国家,或者是一支军队,在很多时候会沾染上最高指挥者的气质。
文帝谦卑,景帝隐忍,到了刘彻,经过几次征战大胜之后,他就变得有些骄狂。
从这几年对待勋贵,藩王,以及羁縻国的方式,就能看出刘彻的意志是强硬的,是不可逆转的。
今年沙场秋点兵,赵佗的子孙如果还不臣服,桂州司马梁赞,马服部的大军将会从象鼻郡通过漓江进攻南越国。
相比臣服,刘彻更喜欢用大军剿灭南越国。
这样做更加的彻底,也更加的纯粹,南越国臣服之后,他还要安抚,如果剿灭,那里将会彻底变成大汉国的郡县。
大汉国军卒的衣衫大多都是土黄色的,而皇帝却最喜欢黑色。
只是因为黄色的染料最容易得到,他也只好屈服于经济因素。
云琅早就看大汉军队的土黄色衣衫不顺眼了,这个颜色很难形容,如果染的整齐也就罢了,偏偏深一坨,浅一坨的,远看可能不错,近看,晦气!
云琅将一枚铆钉砸死之后,就把一顶铁盔丢在地上,这样的铁盔摆了满满一屋子,无论如何,云琅也要把霍去病辛苦训练出来的军队装扮的更加威风些。
“你会不会强抢我师姐啊?药婆婆很担心,她说你是一个好色无德的纨绔子,师姐如果嫁给你当侍妾,一身的本领就算是毁掉了。”
苏稚坐在砧铁上也不怕脏。
“如果你师姐也喜欢我的话,而药婆婆她们又不准许,我当然会把你师姐抢过来。”
“我师姐的脾气很倔,你要是强抢,她会自杀。”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抢了,反正她也不喜欢我,抢回来白吃饭啊?”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你家这么富,多一个人吃饭也吃不穷你。”
云琅放下锤子道:“你师姐没日没夜的偷看我家的学问,害怕我可以跑啊,偏偏不跑,还每天都在我眼前晃荡,她就不怕我那一天突然兽性大发?”
“婆婆很担心,师姐好像不怕,还告诉婆婆,说你是一个谆谆君子,不会胡来的。”
云琅呵呵笑道:“这就算是吃定我了。”说完话,又拿起锤子,准备修理下一个被石头砸扁的铁盔。
“既然你不在乎我们白吃白住,能不能不要再折磨虎力齿了,他被霍去病殴打的好惨,每天晚上回来都是一身的伤,他是一个丁零蛮子,不会说汉话,被霍去病打了,也只会啊啊啊的大喊大叫。”
云琅停下手里的锤子,亲昵的摸摸苏稚的头发道:“你才是最乖的一个小姑娘。
你放心,我不会跑去强奸你师姐,也不会活活的把那个叫做虎力齿的蛮子活活打死。
你师姐爱看我家的简牍,她就去看,只是不要偷偷摸摸的看,点上油灯仔细看,就着月光看会看坏眼睛的。
很多简牍里面都有我的批注,那里面混杂了很多西北理工对世界的认知,对她应该很有裨益。
至于那个蛮子,不是霍去病要揍他,而是他总是一声不吭的就去挑战霍去病,李敢跟他打过,两人打了一个平手,骑都尉军中,也只有霍去病能打过他。
虽然听不懂这家伙在说些什么,不过,据我猜测,他是在找人磨练他的武技。
你也告诉他,他要是再敢去找老虎摔跤,我会打断他的腿!”
苏稚那张明显带着胆怯之色的小脸被云琅给开解的有了笑容,跳过来抱着云琅的胳膊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好人。”
云琅愣了一下,仔细瞅瞅苏稚的小脸疑惑的道:“前些天你们不是这种寄人篱下的模样,不管干什么都是理直气壮的,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情?”
苏稚的一双眼睛立刻就变红了,放声大哭道:“第二批来长安的人没有来,只有一个信使说,璇玑城彻底关闭山门了,要搬去别的地方,却没有告诉我们他们去哪里了。”
云琅愣住了,好一阵子才无奈的道:“雷被担任淮南国相了,他随淮南王去了淮南,这一次淮南国损失惨重,刘安一定会想办法收拢人才,你们山门本来就处在半隐世的状态,他们不会放过你们璇玑城的。藏起来也好,至少不会被刘安牵连。”
“可是,我们…”
“你们怎么了?难道云家的饭菜不好吃?既然来了,就安心的在云家住下来,等医馆盖好了,那就好好的在富贵镇行医,有阿娇保护,不会有事的。”
苏稚破涕为笑,胡乱擦拭一下脸上的泪水道:“要不然我以后也跟红袖一样伺候你好不好?”
“滚蛋——好好的学你的医术去…”
“你总是不肯好好对我!”苏稚跺跺脚就跑了。
云琅一锤子敲在铆钉上自言自语道:“你是小屁孩,难道老子也是小屁孩吗?谁有功夫跟你玩过家家。”
第七十三章 两百里将军
如果宋乔背后有人撑腰,依旧高傲的如同公主一样,云琅自然会用尽手段来追求人家。
不管怎么说,追求到了,就是荣耀,将来也好显摆给孩子听。
现在不成了,宋乔,苏稚一下子成了孤儿一样的存在,再用以前的法子,恐怕威胁的意味要比爱慕的意味多。
即便是成功了,总有一个人觉得委屈,这样的爱情婚姻,云琅还不想要,即便再喜欢也不成。
很多时候,对贵女耍流氓,是英雄,对落魄者耍流氓,那就真的成流氓了。
自从知道山门出事之后,宋乔就基本上没有跟云琅单独相处过。
在这段时间里,云家的秋粮已经种下去了,去年沤的麻,今年可以往下剥了。
这是一项需要全家老少一起干的活计。
在水里浸泡了半年的麻杆,只留下纤维,至于麻上残存的没有用的废物,全部被水给融化了。
长长的麻纤维被扯下来之后,就被妇人们弄成一束一束的,接下来,还要继续劈分麻线,让麻线变得很细,纺成线,最后用木槌捶软,变成真正的麻线,最终会缠在梭子上,被纺织成麻布。
这东西的附加值很少,不过,大汉国九成以上的人就依靠它来遮羞御寒。
一个农户,如果总是去购买麻布,会被人家笑话的,农家是最讲究自给自足的人家,能在家中解决的事情,就绝对不要借用外在的力量,这是一种共识。
事实上云家基本上就没有穿丝绸的人,虽然云氏现在也出产一些绢帛,却主要是用来防御羽箭的。
只要把绢帛织造的厚厚的,密密的,当羽箭射中这种绢帛制造的衣衫,就能有效的抵御羽箭的伤害,即便是被羽箭射中了,羽箭也会带着衣料一起陷入肉体,拔箭的时候很方便,遭受的创伤也要小的多。
霍去病原本对此不屑一顾,认为是无稽之谈,结果亲自试验过之后,他终于认可了云琅的做法。
这就让丝绸的属性从美观保暖,变成了辅助防御,所以,云家的丝绸不需要织造的多么美观,只需要足够结实,就能体现出丝绸的价值了。
这样的工艺很适合云家那些初涉丝绸织造的妇人,云家今年生产的蚕丝,一束都没有外卖,全部被妇人们给织造成了厚厚的蚕丝布。
云琅并没有立刻将这些丝绸布卖出去,在大汉军方还没有认识到丝绸布对于羽箭的防御能力之前,这样的绸布还卖不上价钱。
麻布就不一样,云家的每一个人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只是云家的荒地很少,没有种太多的麻,所以,连自家人的衣料也备不齐。
云家地界以外都是荒地,他们却不能在那里种任何桑麻,当初田蚡家就是因为在帝陵附近种植了一些桑树,导致的结果就是身死族灭。
相比有些沉闷的云家,富贵镇早就变成了一片工地,那些以背煤石为生的野人,现在偶尔也能出现在工地上找一些活计干。
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没有猎夫整日里追杀,没有羽林军把他们当野兽射杀,现在虽然穷了一些,辛苦了一些,至少能活下去了,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苏稚,宋乔一次次的去看正在修建的医馆,且久久的不愿离去,她们甚至已经计划好了自己的卧室。
“云师兄,我住这间屋子怎么样?”苏稚又一次拿出云琅设计的图纸,满怀期望的问云琅。
“那间屋子不合适你住,谁家女孩子能住在前楼?哪里是药铺,是放药橱,以及制药的地方,不能见光,所以黑乎乎的,你的屋子应该在后院。你看,就是有水井的地方,向左六尺之地还有一座眉楼,那座楼才是住人的地方。”
“可是我想住在前面,一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外面的街道,来往的人很多,有好多卖东西的商贩,他们的叫卖声很有趣。”
“笨蛋,只有青楼的女子才会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坐在高台上,让别人看,你是好好的闺女,不要太张扬,喜欢看街道就去街道上,大大方方的,你又不是贼!”
“好吧,不过,我师姐喜欢左面的这间,她也要住在前楼,你为什么不说?”
“她不用说,等楼阁院子都修建好了,她自己会做出先择的,不用担心。”
苏稚没话说了,依旧瞅着云琅,过了一会咬着牙道:“你现在怎么不去找师姐了,是因为我们没师门了吗?”
这话说的云琅心头一酸,拍拍小姑娘的脑袋笑道:“你知道我有多想跟你师姐说话,只是现在不合适,是你师姐不愿意多理睬我,我要是上门勤快了,人家就会说我是无赖子。”
“你以前还在路上拦着我师姐说话,现在怎么就变了?”
云琅无奈地笑道:“等你师姐以医术名噪长安城之后,我还会去路上拦她,说不定还会爬他的墙根。”
苏稚虽然聪明,到底还是年轻,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怏怏的去了北楼,她还是觉得云琅似乎不怎么喜欢她师姐了。
“一伍,披甲。”
“二伍,披甲。”
“三伍,披甲。”
“四伍…”
今日是骑都尉全军换甲胄的日子,一千三百副黝黑的铠甲一字排开,摆放在麻布上,头盔,胸甲,战裙,腿甲,腰带,护心镜,棉丝软甲以及两双牛皮靴子,就是骑都尉甲士的全副护具。
大汉的铁铠事实上已经很不错了,有骑兵披挂的半身铠,也有铁甲步卒使用的蒙面重铠。
后世常用的步人甲这时候自然是不存在的,云琅能做的,就是给铁铠多配备一副护心镜,有了这东西保护要害,遇到匈奴人的木棒也能多挨两下。
人靠衣装这句话不是白说的,当一千三百六十四人齐齐的披挂完毕之后,骊山脚下就多出来了一支虎贲!
霍去病纵马缓缓向前,面对这一千三百六十四人沉声道:“战马齐备,甲胄周全,矛戈锋利,铁盾坚实,这就是我当初给你们承诺的。现在,你们给我的承诺呢?”
最前列的百夫长吼道:“将军破敌,某为前锋!”
随即,他麾下的军卒一起吼道:“某位前锋!死不旋踵!”
云琅见全军一起开始大吼,就对身边的曹襄道:“战马备齐了没有?”
曹襄点头道:“全部匹配了战马,战兵做到了一人双马,辅兵一人一匹。”
“这就是说,我们全军,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应该没有问题?”
李敢在一边道:“差的远呢,兵法云,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想要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便是我们全部配备了战马,也不成。一千三百多人的大军全副武装走一百五十里,跟十几个人奔行是两回事。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不仅仅是战兵,辅助兵能随大军一起行动才算是大本事。”
云琅笑道:“光是死命的训练军卒应该达不到这个目的,我们还需要对器具做进一步的改良。等将士们熟悉器具跟战马了,知道怎么样行军最方便省力,估计就能达到这个目标了。”
做完动员的霍去病回来了,听云琅这样说,皱眉道:“一百五十里不够,必须在轻装简从之下奔袭两百里才能达到我的要求。”
曹襄怒道:“这不可能。”
霍去病瞅着远处的军卒道:“我舅舅说了,只有达到一日两百里才能对匈奴完成有效地包围。”
第七十四章 金瓯无缺
很明显,这样的争论没有任何意义,霍去病想要一日奔袭两百里,如果在不作战的状况下这是可行的,当然,这样做的话,不能携带强大的强弩,以及兵车,战斗力立刻减半。
如果按照曹襄的法子,大汉军队如果慢腾腾的去围剿匈奴,估计等包围圈形成了,匈奴早就跑远了。
草原上最大的特质就是地方大,天空跟一口锅一般扣在大地上,最神奇的是,随着你不断地移动,这口大锅也会移动。
这就是云琅对草原为数不多的认知之一,至于那种会钻进肉里面的叫做小咬的虫子,则是云琅第二个关于草原痛苦的记忆。
霍去病要一日奔袭两百里,云琅是没话说的,几个人里面,霍去病的意见是最重要的,至于曹襄,这家伙一般会充任兄弟伙里面那个总是唱反调的角色。
一个团体里离不开这种人,而且会非常的重要。
云琅搞不明白,烤山药有什么好吃的,这东西就该煲汤,煮粥或者清炒,烤过的山药软塌塌的吃一口还能拉出好长的丝。
不过,看在宋乔一片心意的份上,云琅还是勉强吃了两条。
“璇玑城里没有人对吃食有研究,小妹只好因陋就简的烤了几条,这在璇玑城可是难得的美味。”
云琅擦擦嘴笑道:“颇有野趣。”
宋乔有些失望,低下头轻声道:“师兄敬我,宋乔却无以为报。”
云琅嘿嘿笑道:“这可不是我认识的宋乔,低着头做什么,就因为你们现在借住在云家?刚来时候的那股子劲怎么就没有了?就因为你们的山门关闭了?师妹啊,自从你们来云氏,能让云氏扫榻以待的不是你们的山门,而是你们本身。想想啊,换一个地方,你跟药婆婆是我们请都请不来的贵客,谁会嫌弃你们,谁又敢因为你们山门关闭了,就对你们无礼?骄傲一点,我的小师妹,骄傲的宋乔才是光芒四射的宋乔,因为一点麻烦就低头的宋乔,那不是你。”
宋乔抬起头瞅着云琅忽然笑了,指着盘子里的山药道:“就因为我烤的山药不好吃?”
云琅点点头,见宋乔篮子里还有两根生山药,就提着篮子道:“稍微等一会,我给你做一种最简单的山药吃法,烤山药在野地里很有趣,在家里未免就太寡淡了。”
宋乔没有拒绝,拿起仅剩的半根烤山药慢慢的吃了起来,这一次,她没有低头,而是吃的津津有味。
云琅没有说错,以璇玑城的医术来说,没有理由向任何人低头。
云琅去的快,回来的也快,手上多了一个盘子,盘子里装着高高的一摞金黄色的长条,上面的油脂还在嗞嗞作响,甜香扑鼻。
“黄金山药,最简单的做法,只需要用热油炸两遍,原本需要给上面裹一层面粉的,这样吃起来就会外酥里嫩,口感十足,现在不需要了,我给山药上撒了糖霜,当然,如果粘上蜂糖一起吃味道会更好。”
宋乔吃了一条,两只眼睛愉悦的眯缝了起来,弯弯的很是耐看。
“相比山门的底蕴,我更相信个人的能力,就像这山药,烤着吃只能饱腹,如果用采油炸一遍,再添一点配料,就会变成难得的美食。你现在就是一根山药啊,在山门里只能无声无息的存在,既然出来了,那就给自己添加一些东西,最终成为一道无上的佳肴,让世人全部垂涎三尺!唉!你别走啊,我没说我要垂涎三尺,我只是打了一个比方,没调戏你!”
宋乔轻笑一声,就端着盘子如同飘着一般去了北楼。
“我快要累死了,你居然还躲在家里调戏美女,能不能长点心啊,你该去劝劝去病,训练是有一个度的,这样没节制的操练,会出人命,今天就有两个从马背上滚下来的人。如果不是滚下战马的时候脱开了马镫,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曹襄就站在高台底下,仰着头从木板缝隙里看着云琅。
“你来多久了?”
“从你要人家闺女骄傲一些的时候就来了。”
“我下楼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看见你?”
“我藏起来了!”曹襄把无耻的话说的理直气壮。
很明显,宋乔就是发现了曹襄的存在才跑掉的…如果刚才曹襄不在,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开端。
云琅昨晚还在幻想自己在大汉国的第一次恋爱到底会以何种方式收场。
宋乔与他曾经碰到过,或者拥有过的女子完全不同,这让他没有了参考的对象。
所以,他可以寡廉鲜耻的宣称宋乔可能是他的第一次爱恋。
霍去病的训练方式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他跟李敢就是这么要求自己的,如果他们能够做到,要求那些军卒也必须做到这不是什么太过分的事情。
现在,重要的是宋乔,云家缺一个女主人…
没人能够理解云琅对拥有一个家有是多么的渴望,他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家…
“你听到了没有?去病现在疯了,他在折磨那些可怜的军卒,也在折磨他自己,李敢一句话都不说的就跟上去了,你什么看法?”
云琅坐在平台上,低头抽着平台下面的曹襄道:“我觉得我们两个明天也应该加入训练。这他娘的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大战开始,人家都跑了,就剩我们两个跑不动,岂不是等着被匈奴人捉到?”
“别叫唤,就这么决定了,今晚好好的睡一觉,明天起准备过苦日子吧,这一次,屁股上没有被马鞍子磨出老茧,咱们休想停下来。”
“别叫唤了,按照我们说好的,少数服从多数,你没资格反对了。”
“我就说一句,你们都是牲口——”
曹襄大骂着走了,云琅的耳朵终于安静下来了。
越是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云琅就觉得自己越需要安静,通过打熬肉体的方式放空脑袋,能让他对目前的形式有一个新的认知。
世界已经变了,璇玑城关闭了山门,如果云琅没有预料错的话,像齐国的稷下学宫这些半隐半名的山门也会跟着关闭。
董仲舒既然已经离开了京城,他就不会白白的空走一趟,云琅现在有些后悔,当初董仲舒邀请他去长安他为什么没有去。
长平是大汉国消息最灵通的人,云琅想要知道一些秘闻,只能去找长平,至于阿娇,她一向是依靠刘彻的,她但凡有了疑问就会直接去问刘彻,最终会得到一个无比正确的答案。
长平的屋子的地面上摆着一张巨大的绸布地图,地图上的比例乱七八糟,不过,勉强能分辨出东南西北来。
反正,大汉国的地图都是以长安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有山的地方就画一座山,有河的地方就画一条河,云梦泽是一个巨大的湖泊,现在已经有了分裂的趋势,至少云琅已经能勉强看出洞庭湖的大致模样。
燕山被长平踩在脚下,另一只脚却踩在琅琊山上,偌大的山东四王封地就在她的胯下。
地图有些破旧,看样子长平经常拿这张地图当地毯。
“龙城在什么地方?”云琅乖乖的跪坐在地图边上仰着头问长平。
“上面三尺的地方。”
“朔方呢?”
“龙城左下角两尺的地方。”
“陛下的目标是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