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觉得自己才是这些混蛋的救命恩人…
军中的包子很大,一个足有半斤,苏稚一次能吃三个,她的嘴巴很小,可是那张小小的嘴巴一点点的撕咬硕大的肉包子,比起狼吞虎咽的壮汉,吃的一点都不慢。
她还喜欢喝奶…春日里,军中的马奶供应充分,自从发现这东西之后,就没见过她喝水。
马奶一点都不好喝,苏稚却一点都不介意马奶里的腥膻味道,如同一个匈奴婆子。
云琅自然也有马奶喝,不过,他喝的一般都是酸马奶,有时候还会给里面加一点糖。
自从苏稚发现云琅的马奶比较好喝之后,她就果断的放弃了她的新鲜马奶,改喝云琅的。
“这样的女子好养活…”曹襄远远的看着躲在树下吃东西喝酸马奶的苏稚小声对云琅道。
“这是一个好女子,知道随遇而安的道理,应该能快活一生,福寿双全!”
这是老兵刘二的原话。
“如果你没意见的话,我想让我舅母出面,招揽她为我门下的门客,你以为如何?”
霍去病瞅着忙碌不停的苏稚对云琅小声道。
“她是我抢回来的!”
云琅说的很干脆,事实上他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这种待遇一般都是属于他的,现在,这个女人才来了军中两天半,也就有了这样的待遇。
不过,很难对这个女子生气,每当云琅怒火高涨,准备找这个肆意胡为的女子算账的时候,被她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无辜的瞅着,他就什么气都没有了。
她是在真诚的祸害人…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大汉人其实不需要好医生,他们只需要尽心尽责的庸医,只要心灵上得到了满足,这些顽强的如同野草一般的人就能活的很好。
想想也是,一千八百年后,人们对细菌才有了一个简单的认知,两千年后,医药学才进入了一个有据可循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西方的巫医治疗病患的唯一手段就是放血…感冒发烧放血,肠胃不好放血…云琅固执的认为,这就是导致西方人口少的一个诱因。
大汉国的医学也好不到那里去,不论是《黄帝内经》抑或是别的医学著作,比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述医和给晋侯诊病时的医理论述:“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云琅统统把这些归类于哲学著作,而非医学著作。
这个时代的医学其实就是一个经验学,大夫某一次不小心治好了一个病人,然后,再遇到这样的病症,他就会沿用上一次的治疗手段,治好了皆大欢喜,治不好…算你倒霉。
苏稚的耶耶应该是一位比较出名的经验学医生,苏稚学会了耶耶的所有手段,再加上人畜无害的模样,可以让那些快死的伤兵情愿用自己的生命来为苏稚继续增加经验。
这个时代的医生,需要好胆量,也需要一颗大心脏,很明显,苏稚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回到水汽充沛的上林苑之后,苏稚依旧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在军中过的非常快活,这里的每一个人,上自校尉霍去病,下至十三四岁的少年兵卒,每一个人对她都非常的好,加上这里的食物实在是太好,让她舍不得离开这个不但能赚到钱,还能过的很好的集体。
云琅对她自然是不好的,苏稚也只头疼云琅这个军司马一人,她不喜欢云琅这个异类,这个聪明人总是能够揭穿她的谎言,总是让她非常的难堪。
“你耶耶应该不在李沮府上吧?”
“在呢!”
“胡说,李沮就任代国相已经三年了,全家都去了代国,在长安哪里还有府邸?”
“那就在别人家。”苏稚的声音小了下去。
“谁家?”
“不知道!”
“我很奇怪,你用什么法子让那两个游侠儿,心甘情愿的护送你去阳陵邑,而且,还对你忠心耿耿?”
“我对他们很好,他们自然会对我好啊!”
苏稚把这句话说的理直气壮,云琅愣住了,他发现自己好像没法子反驳,毕竟,以心换心,以好意博取好意,这是正确的,似乎没有什么错误,至少,在道理上是说得通的。
那两个游侠儿为了拯救落入云琅魔爪的苏稚,连绑架人质交换苏稚的法子都用过了,虽然没有成功,还被护卫们殴打的很惨,他们依旧矢志不渝。
如果不是苏稚劝说,那两个混蛋已经开始谋划执行火烧大军草料引起混乱之后,再救援苏稚离开火坑的行动了。
也就是说,这两个游侠儿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苏稚的性命看的比他们的性命重要。
这样的关系就不能用蛊惑两个字能解释得了的。
“罔替岸大哥跟申谷大哥都是非常讲信义的好汉子,我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他们就答应送我到阳陵邑,小女非常的感激!”
云琅点点头,大汉人的承诺要比后世人的承诺有信义的太多,这一点云琅还是相信的。
毕竟,在律法不完整的时代里,大家想要混的好一些,就必须用道德来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
“话说回来了,你的家人呢?看你的样子也是养尊处优习惯了的,不像是一个满世界流浪的人。”
苏稚双手抱着膝盖,瞅着远处的骊山悠悠的道:“没骗你,有一天,我醒来之后,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我在家等了半个月,他们依旧没有回来,然后我就想起耶耶曾经说过,他想去阳陵邑拜会李沮将军,我就从右扶风启程去阳陵邑,去找他们,顺便问一下我耶耶,他们为何会把我一个人丢在右扶风。”
云琅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苏稚讲述的情形非常的诡异,也非常的不合常理。
“你家中几口人呢?”
苏稚也皱起了眉头,呐呐的道:“七口人!”
云琅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居高临下的对苏稚道:“骗子!”
苏稚抬头看着云琅道:“你的心是铁石做的。”
云琅怒道:“即便是扯谎,你也持之以恒好不好,不能对我说一个样子,又对别人说一个样子,这样很容易露除马脚啊。”
“可是他们喜欢听啊,尤其是曹襄,他很喜欢我说的游侠故事,你这人总是神神怪怪的,我就说一个诡异的故事给你听,你还来怪我!对了,霍校尉要我带着重伤的人去你家住,顺便帮他们看病,你家在哪?”
云琅僵在那里,过了片刻努力的将火气压下去,指着不远处的云家庄子道:“那里就是我家,你确实不适合住在军营里,我害怕时间长了,你会把这支军队给祸害掉。”
第三十四章 远处的胜利
“这就是我当初不愿意让你进入羽林军的原因所在,没想到你现在居然对别人也有了这种看法,算是不错了,看样子,这两年你长进很大。”
霍去病从嘴里抽出一截猪肋骨,至于上面的肉已经被他漱口一样的给吃掉了。
云琅当然记得霍去病当初是怎么阻拦他进羽林军的,为此,不惜口出恶言,如果当初云琅有一丝怀疑霍去病用心的话,两人的友情在那个时候就该戛然而止。
“我当年只是想弄一个云氏庄园罢了,没想着认真去当兵,我如果认真起来了,一般人赶不上。”
霍去病笑道:“你唯一一次认真做的事,就是这次救治伤兵,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认真做一件事,知道不,你给一百四十七个伤兵治疗了伤患,至少让百十个必死的伤兵活下来了。我的兄弟,你以后能不能一直这么认真的做事情?如果你一直这样,咱们骑都尉的战力至少能再提升三成。一旦我们的大军练成,我们就能在万里胡地横冲直闯,建立我们自己的不朽功业,你觉得如何?”
云琅沉重的点点头,努力的让自己的目光盯在霍去病没有修整的鼻毛上,霍去病的名将潜质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忽悠别认为大军效死力,也是名将的特点之一。
他觉得自己这些天很倒霉,碰到的不是骗子就是蛊惑者,还都是很真诚的那种。
“中军府怎么说?三百多伤患怎么处理,其中六十二名属国军伤患怎么处理?有没有章程?”
云琅强行扭转了话题。
霍去病失望的摇摇头道:“我在跟你说正事,你总是不给我把话说完的机会。”
“我跟你说的就是正事,没有比处理伤兵,清算两军装备对我们骑都尉更重要的事情了。你别忘了,我们这一次之所以会去倒霉的卧虎地,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激发我真性情,而是为了获得战马,铁铠,你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战马,铁铠这些东西我们一定会有的,只是早拥有跟晚拥有的问题,激发你的野性比那些东西重要的太多了。”
云琅诧异的道:“我有点理智难道不好吗?”
“但凡成大事的人都是疯子,你处处小心,处处计较,是没法子干大事的,我舅舅说过,算计小利益的人,往往会丢掉大利益。”
“你舅舅说的不对,我们可以积少成多,更可以积小胜为大胜,用兵不仅仅是冒险…”
“不对,我舅舅刚刚奇兵攻击了白羊王跟楼烦王,一举拿下了河套之地,斩首六千,缴获牛羊百万,一战之下,河东,朔方两郡转危为安,雁门的公孙敖也在苦苦支撑了三月之后站稳了脚跟。你看看,别人辛苦一辈子培植跟脚,比不上我舅舅一战功成,你这人现在最大的毛病就是想的太多,做的太少。以后一定要改!”
云琅重重的用双手揉着面孔,这种话音未落就被人家用事实打脸的感觉非常不好。
卫青大胜,征服白羊王,楼烦王于河套之地,如果仅仅是打赢了匈奴也就罢了,偏偏这一次他还抢到了上百万的牛羊,战马,这就难能可贵了。
一下子就把刘彻穷兵黩武的名头给去掉了,毕竟,大汉国这次战争的收获,远比付出的要大得多。
以前骑都尉之所以没有战马,是因为中军府没有战马可以发下来,现在好了,只要你有能力喂养战马,估计要多少,中军府都会给你发下来。
霍去病终于可以训斥云琅一次,见他无话可说,就得意的背着手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能把云琅说的无言以对,是他很久以来的梦想。
卫青此次千里大挪移,从右北平一路转换到了河东,河套之地,是真正的奇兵突出。
不仅仅出乎了杭爱山匈奴王的预料之外,也出乎刚刚攻击了大汉国腹地的左谷蠡王的预料,至于,白羊王,楼烦王这两位河套的地主,更是一战就被卫青彻底打残。
对于匈奴人来说,重要的不是人,他们认为,匈奴战士会源源不断的从沙漠戈壁中被匈奴人的昆仑神制造出来。
唯有牛羊这些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才是大地的恩赐。
没了牛羊,就没有敬献给昆仑神的祭品,草原上的匈奴人就会死亡,昆仑神也就不会继续制造多多的匈奴战士,这才是匈奴最害怕的事情。
难怪皇帝会对卧虎地发生的事情不怎么在乎,只要能赢,就是大功一件,至于损失了人马这件事,是预料之内的事情,苏凉孤身回京,不但没有被五马分尸,反而进爵关内侯。
长安三辅的官民,喜气洋洋,都在庆贺国朝第一次对匈奴作战取得的辉煌战绩。
所有人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这样的战事再来两次,就能彻底的打垮不可一世的匈奴人。
这也是卧虎地伤兵被人遗忘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军府要求骑都尉不惜一切代价快速回京,彻底平息卧虎地事件的根本原因。
被霍去病运回来的卧虎地伤兵,不论是北大营的,还是细柳营的,抑或是那些勋贵们的部曲,都被国朝上下,有意无意的给忘记了。
没有受伤的军卒被苏凉带走了,轻伤的也自己回到了大营,没有赏赐,也没有惩罚,就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卧虎地事件。
皇帝与城阳王,淮南王,小梁王在长安相处的其乐融融,兄友弟恭,孝悌有加。
他们一起拜谒祖宗,一起骑马在上林苑游春,一起在长安的建章宫里通宵达旦的宴饮。
骑都尉的军卒们回归了营地,长门宫卫们却接到了休假的命令,这是霍去病第一次开始整顿骑都尉,他不想要那些年龄偏大,且没有多少斗志的长门宫卫,而长门宫卫们也看到了骑都尉光明的未来,纷纷准备退役,好吧家中年轻的子侄送过来。
云琅回到家,就倒在柳树下的躺椅上不起来,准备死在上面,将近一个月的卧虎地之行,让他的心力憔悴。
分别了这么长的时间,老虎的心情也非常的不好,自从云琅回来之后,它就卧在云琅身边,哪里都不肯去。
红袖,小虫也是如此,黏在云琅身边,宁愿无所事事的玩抓杏核,也不愿意离开院子。
云琅喝一口清茶,立刻就有一块大小合适的点心被塞嘴里,刚刚出了一点虚汗,小虫立刻就会帮他扇扇子,把手垂下去,老虎立刻就会伸出舌头舔舐一下,酥酥麻麻的感觉很好。
“这才是耶耶要过的生活。”云琅如是说。
苏稚不知道在干什么,一炷香的功夫就从云琅的面前跑过四五趟,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看她的样子吗,似乎非常的愉快。
她对什么都感兴趣,不论是蚕房里的秋蚕,还是漫山遍野的鸡鸭鹅,哪怕是臭气熏天的猪圈,她也能趴在矮墙上看的津津有味。
她对云家有那么多的妇孺非常的不理解,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云琅这人喜欢欺负女子,所以才会在家里养这么多的妇人,直到她跟一些妇人深入的交谈之后才算是把云琅从色魔的印象中解脱出来。
云家对她来说是新奇的,每一样都是。一群妇人就能撑起一个偌大的家族,并且能够做到财源滚滚,每一个妇人都富足安康,每一个孩子都长得健康活泼,这似乎不是她认识的大汉国,确有实实在在的是大汉国。
第三十五章 富足的云氏
这里的人很爱笑,经常笑的人心中基本上没有多少恐惧,哪怕有恐惧也一定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苏稚就是通过一个人的笑容来分辨他的生活是否幸福的。
通过笑容来衡量一个人的幸福度,在某些时候非常的准,只是在某些时候,就不那么准确了。
她见过一个人饮了一杯酒,然后就笑着割断自己喉咙,即便血喷得老高,他脸上的笑容依旧是和煦的。
她从来没有在这么一大片人的脸上,看到过这么灿烂的笑容,不论是撵着鸡乱跑的孩子,还是扛着农具从农田里归来的少年,哪怕是那些背着沉重竹筐的妇人,她们也是又说有笑的。
两个傻子脸上的笑容尤其灿烂,尽管被小虫连踢带骂的往外驱赶,他们脸上的笑容依旧没有变化,反而会把一大束刚刚结苞的荷花放在门口。
小虫跟两个傻子纠缠不清,红袖却趁机拿走了荷苞,一本正经的往一个大肚瓶子里插。
那个可恶的家伙,懒懒的躺在一把奇怪的软榻上,一只赤裸的脚踩在一头斑斓猛虎的肚皮上不断地踩踏。
老虎好像很享受,脑袋靠在一张烂毯子上,斑斓的毛皮如同水波纹一般荡漾。
两个美艳的妇人,一脸媚笑的跪坐在另外一张席子上,小心地照顾着红泥小火炉上的一柄铁壶,动作优美的如同舞蹈。
他身边的桌案上摆满了食物,苏稚虽然并非出自大富大贵之家,对那些堆积如山的糕饼,却闻所未闻。
尤其是堆积在糕饼堆最高处的那颗桃子模样的糕饼,仅仅看颜色跟形状,就似乎非常的好吃。
初夏并非是杏子成熟的季节,他的手跟前,却摆着一盘子黄澄澄的甜杏。
这该是树梢上最早成熟的那一批杏子。
苏稚看的清楚,这盘子甜杏是那些背着农具回来的少年人们贡献的,每人一两颗,洗的干干净净,最终摆成了那一道令人垂涎的果盘。
这不是最让苏稚惊讶的地方,最让她感到惊讶的是小虫,这个长相普通的厉害丫鬟,撵走了两个傻子之后,就来到云琅身边,极其自然的从果盘里取出一枚杏子,然后靠坐在云琅的软榻上大嚼,杏子很软,汁水飞溅,一些甜糯的汁水顺着小虫的嘴角往下流,看的苏稚满嘴都是口水。
正在插花的红袖听见了苏稚吸溜口水的声音,冲着她甜甜的一笑,也去了云琅身边,用手帕兜了五六枚杏子,邀请苏稚一起吃。
“你拿来主人家的杏子,他不恼怒吗?”苏稚一连吃了两枚甜杏,解馋之后才问红袖。
红袖从小嘴里吐出一枚干干净净的杏核道:“生气?小郎从不会因为谁多吃了一口东西生气。”
苏稚又拿了一枚杏子塞嘴里,咕哝两下嘴巴,那枚杏子里多汁的果肉,就被她吸的干干净净。
学着红袖的样子从嘴里吐出杏核又道:“他会为什么事情生气啊?”
“会因为我想娘亲总是哭生气,会因为小虫学不会写字生气,会因为刘婆又克扣了谁家的工钱生气,也会因为梁翁欺负了那几个可怜的商贾生气。”
苏稚拢拢头上的发髻,瞪大了眼睛道:“你把你家小郎说成圣人了。”
红袖有些不满的瞅了苏稚一眼道:“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跟孩子都会在两年前被饿死,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如何会昂着脑袋回娘家,没有小郎,我可能早就被人家欺负死了。所以,在这个家里,小郎就是天,你既然也住在我们家,就一定不要忘了这句话。这世上,没有比小郎更好的人了。”
苏稚见红袖生气了,连忙赔礼道:“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家小郎这样的人,难免多嘴了一些,妹妹莫要生气。”
红袖笑了一下,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不快,却也不愿意再理会苏稚,继续专心的插自己还没有插好的花。
头顶的太阳不断地往中天移动,地上的阴影也就不断地缩小,为了不被太阳曝晒,苏稚也只好不断地随着阴影移动。
当太阳走到当空的时候,她就来到了云琅的身边,只有云琅躺着的地方,才一直都有阴凉。
或许是靠的太近,老虎抬起头不满的嗷呜了一声,吓了苏稚一跳,不过,她看见云琅的手在老虎脑袋上拍一下,老虎就张大嘴巴打了一个哈欠,继续躺在云琅脚下睡觉。
就在苏稚将将把手放在那颗桃子状的点心上,院子里的一口铜钟,被一个健硕的妇人敲的咣咣响。
苏稚的手一抖,那个桃子状的点心就从手上滑落了。
云琅的手一伸,就从半空接住了那个点心,随手塞给苏稚,无奈的道:“想吃就正大光明的过来拿,至于一点点的挪到我跟前再出手吗?有人敲钟了,中午饭该好了,这时候吃点心,一会你还怎么吃饭。”
苏稚原本涨得通红的脸蛋,被云琅奚落之后,反倒变得正常了,狠狠地咬了一口点心道:“我是被太阳逼过来的,不是偷偷摸摸过来的,更不是打你点心的主意才过来的。”
云琅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俯身拍拍老虎的脑袋道:“别睡了,该吃饭了。”
苏稚看着云琅跟老虎晃晃悠悠的走了,瞅瞅桌案上的点心高声道:“我能吃你的点心吗?”
云琅随意地摆摆手道:“随便吃,只是一会看到午饭不要后悔。”
苏稚嘀咕一声道:“糜子饭那有点心好吃。”
很快,苏稚就后悔了。
她打着饱嗝瞅着笸箩里堆积如山的黄澄澄的面条,盘子里碧绿的菜码,油汪汪的肉臊子深恨自己为何要吃那么多的点心。
这样的饭食,仅仅是看看就知道味道一定非常好。
“我不吃鸡蛋…有臭味。”
一个光着屁股的小子刚刚嚎出声,后脑勺就被他母亲揍了一巴掌,立刻就把哭声给打没了。
母亲一边恶狠狠的剥着鸡蛋皮,一边怒骂道:“以前吃鸡屎都没有,现在有鸡蛋可以吃,竟然还嫌弃,这就是不记得挨饿是个什么滋味。”
苏稚的脸皮不由自主的开始抽搐,鸡蛋是个什么东西?即便是富贵人家也把鸡蛋当金贵食物。
小孩子是最贪吃的,居然嫌弃鸡蛋有味道不肯吃。
吃鸡蛋最多的自然是老虎,它吃鸡蛋是连壳一起吃的,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在吃,而是在吞。
小虫用很短的时间就把半盆子鸡蛋丢进了老虎嘴里,然后给老虎的饭盆里放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猪肉,就忙着去面条山那里去给自己拌凉面去了。
“少点面条,多放青菜,前些天在卧虎地尽吃面条了,一口菜都没吃着。”
云琅端着一个碗在喝一种裹着蛋花的青菜汤,汤喝完了,红袖也把一盘子面条端过来了,黄亮的面条配上碧绿的青菜,再舀上一勺子肉臊子跟酱醋水,不用品尝,只要看看颜色,闻闻蒜香,酸香,就知道这一盘子面条应该非常的好吃。
苏稚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迷茫。
她总觉得云氏庄园是另外一个世界,现在,她彻底相信,这里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在这里没有饥饿,没有痛苦,没有伤害,有的只是富足跟安康。
主人家跟仆妇一起从面条山上取面条吃,一起从一个汤锅里舀蛋花菜汤喝。
璇玑城里虽然在吃饭的时候也是这副模样,然而,论到富足,幸福,璇玑城根本就无法与云氏相提并论。
公孙诡(梁孝王谋士,诡计多端,与羊胜合谋刺杀袁盎失败,被汉景帝追迫,无奈自杀)自杀前有书信回到璇玑城,言天下大乱就在十余年后,没想到自己出来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十六章 尝到甜头的阿娇
苏稚在观察云琅的同时,云琅也在观察苏稚。
云琅就是凭空一跃,就突然出现在骊山的,所以,他对所有没名堂的人都非常的关心。
在确定苏稚不是跟自己同一个来路之后,他就想看看苏稚是如何来掩盖自己身份的。
什么医家之女,什么一觉睡醒,全家都不见了,什么李沮的好友。
这一切明显都是虚构出来的。
从长安到代国找李沮求证,一路上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云琅觉得苏稚能在长安停留的时间,估计也只有两个月。
超过了这个时间,对苏稚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
不知为什么,一个男子满嘴胡柴很容易把自己弄成千夫所指,相反的,一个女子胡说八道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同情,而且还是因为谎话引起来的同情。
男子一般很倒霉,为了女子而死会被认为是一种大丈夫有种的表现,如果让一个女子为男子而死,这就糟糕了,那个男子即便是活下来了,一个贪生怕死的污名恐怕是洗刷不掉了。
在云琅看来,苏稚应该不会是来要他命的人,只要她不是来杀人的,云琅就很想把苏稚的表演从头看到尾。
直到现在,苏稚表现的可圈可点,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正是最能激发男子保护欲望的年纪。
而她表现出来的有异于其余女子的大度,自信,爽朗,活泼更是让人从心底里对这个小姑娘产生好感。
饿了,就是饿了,拿起东西就吃,不做作,不伪饰在任何地方都表现的如同在自己家一般自在。
如果一个男子这样做会被撵出去,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这样做,就只会让人生出怜爱之心来,尤其当这个小姑娘还长的非常漂亮,怜爱之心就会加倍。
云琅现在没时间去关注这个奇怪的小姑娘,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阿娇邀请他吃饭。
阿娇请人吃饭一般是不管时间的,也不会理睬你是不是刚刚吃过,只要她发出了邀请,那个人就得来。
她处在万人中央的时候是这样霸道,身处冷宫的时候同样如此。
只是现在显得尤其霸道。
云琅穿过麻籽地来到长门宫的见到阿娇的时候,他就深深的叹了口气,别的女人都是越长越老,她不一样,竟然越长越年轻,可能是天天在温泉里游泳的缘故,温泉不但消耗掉了她身上多余的脂肪,水流还重新塑造了她的身体,让她显得更加年轻,身段也变得更加妖娆。
这就是一个集天地灵秀于一身的女人,天底下的好事全部都被她一个人占尽了。
云琅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一个大口撕扯肥鸡的女人,为什么她的身材会如同魔鬼一般玲珑有致。
“低着头干什么。”阿娇丢下手里的鸡骨头,对云琅道。
“一月不见,您更加光彩照人了,小子还是少看几眼比较好,看多了,陛下可能会挖掉我的眼睛。”
云琅选择了老实回答。
“哈哈哈…”阿娇笑的豪迈异常,很奇怪,这种很男性化的动作放在别的女人身上可能很不协调,放在阿娇身上就显得理所当然。
“我家的鸡鸭鹅也开始下蛋了,建章宫吃不了那么多的鸡蛋,你说怎么办?”
云琅笑道:“好办,从明天起,长门宫的鸡蛋直接供应建章宫就好,云氏的鸡蛋就在集市上售卖。”
阿娇丢下手里的鸡骨头皱眉道:“这样一来你家卖鸡蛋的钱可就会少一半多。”
云琅幽怨的瞅着阿娇低声道:“无妨!”
阿娇听云琅这样说,一下子就来了兴致,追问道:“说说,你就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人,这中间可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勾当不成?”
大长秋双手插在袖筒里,仰头看着天空,他似乎忘记了云氏每卖一次鸡蛋就要分给长门宫一半钱财的事情,他更加忘记了云氏每卖掉一批鸡蛋,还要分给商贾一分的事实。
再加上云氏每个月都要孝敬那些贪婪的小黄门不菲的金银,卖给皇家的鸡蛋,看似卖了高价,整体算下来,还真的不如放在集市上售卖。
反正,在大汉国,鸡蛋与金银一样都是硬通货,还不至于出现买不掉最终坏掉的场面。
“云氏小门小户的,跟皇室做生意,总觉得脖子上凉飕飕的,家里的人口简单,少卖几个钱不妨事。”
阿娇烦恼的有些幸福,将身体靠在软塌上懒懒的道:“我也没想到家里的那些鸡鸭鹅,一天居然能下那么多的蛋。问过陛下了,陛下说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是宫中每个人的饭食都是有规定的,不宜破戒,免得坏了规矩,哪怕鸡蛋多出来了也不成。不过呢,陛下也说了,这绝对是好事,不会让你云氏吃亏,辛苦养的鸡下的蛋,不能放坏了。”
云琅很害怕官家插手自己的经营,一旦官家插手了,云氏就距离破产不算太远了。
“微臣感谢陛下仁慈,只是云氏不能总是依靠陛下扶持,这样不是走远路的法子。想要大汉真真切切的有吃不完的鸡蛋,还需要云氏自己想办法,如此,才能走的长远。”
“算了吧,你就是不愿意让官府掺和进来是不是?好吧,既然是我家的鸡蛋挤兑了你家的鸡蛋,就让你得意一次,你云氏的鸡蛋可以自己处理,如果处理不完,还是卖给陛下,他总有法子处理的。”
阿娇说的理直气壮,丝毫不以逮着皇帝一个人坑为耻。
云琅抓抓后脑勺瞅着阿娇道:“这么说,您家里的这一季春蚕丝…”
“卖给了陛下!”
“那些不下蛋多出来的公鸡公鸭子,公鹅…”
“也卖给了陛下吃肉。”
“您去年冬天的时候还养了很多的猪羊,莫非也卖给了陛下?”
“那是自然,除了陛下,还有谁有资格吃我阿娇庄园的产出?”
“那是,那是,您只需要陛下这么一个客商就好,只是,您难道没有想过把生意做的大大的,赚数之不尽的钱财,然后在陛下财货紧张的时候拿出来帮陛下支应一下国朝的开支?”
阿娇听云琅这么说,一只手杵在桌案上,用拇指食指摩挲着光洁的下巴,想了一下对大长秋道:“你去告诉东方朔,问他有什么办法能够让长门宫的产出继续增加,如何才能让我长门宫赚更多的钱财。他如果想不出办法,你就直接抽他鞭子,直到他想出来为止!”
云朗听阿娇这么说,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东方朔这家伙讲古,办事还算不错,要他仓促间帮阿娇想出一个或者几个赚钱的法子,这是再难为他,估计这鞭子他是挨定了。
“其实想要赚钱没有您想的那么艰难,只要您以后不要再卖丝线,而是卖绸布,这样您就能多赚一倍的钱,如果您再把丝绸制作成漂亮的衣衫,让所有贵妇来买,您又能在卖丝绸的基础上再多赚三倍,乃至十倍的钱。如果您能将养蚕的规模扩大十倍,百倍,您就能垄断长安三辅的丝绸买卖。您只要想一下就知道,买卖丝绸或者漂亮衣衫赚到的钱,可能不比长安三辅一年的岁入少!”
“能赚这么多?”阿娇有些不相信,就把目光投在她一向信任的大长秋身上。
大长秋躬身道:“回禀贵人,云琅所言极是,长门宫,云氏今年春蚕蚕丝的数量就有足足六万两千束,就这,已经是长安三辅最大的蚕丝供应商贾了。长门宫卖掉丝线赚到的钱,足足有长安三辅夏税的半成,如果明年我们继续增加桑蚕饲养的数量,再修造织造所,媲美长安三辅的岁入,并非遥不可及。”
阿娇欢喜的站了起来,双手叉腰意气风发的道:“就这么决定了,我们明年,继续多养桑蚕,多养鸡,多养猪羊,哈哈,如果阿彘库房里的钱财还不如我这里的多,我要看看,谁还敢指责陛下来我长门宫次数太多?”
第三十七章 璇玑城
在大汉做生意其实真的很好,除了缴税,处理好身份问题,剩下的全是赚的。
这是一个物资极其匮乏的时代,只要你能生产出来足够多的物资,尤其是食物,以大汉人干瘪的胃口,就一定能够全部消化掉。
很羡慕阿娇,她只需要维系一个客户就能完成她做生意的全部过程,至于税收?估计大汉国的上计官,丝绢官是没胆子跑长门宫来收税的。
大汉国的税务其实并不高,早在高祖皇帝立国的时候眼见天下穷蹙,就将商税定为十五税一,文皇帝的时候天下大治,文皇帝为了藏富于民,又将商税定为三十税一,直到景皇帝的时候,国库富庶,钱粮大丰,于是,就将三十税一的国策用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当今陛下登基之后,连年征战,国库穷蹙,就有些后悔将商税订立的太低,主父偃,公孙弘等人就迎合上意制定了盐铁官卖,以提高盐铁售价的方式,变相的提高税收。
云琅估计等阿娇卖鸡蛋,卖猪羊,卖丝绸卖马车卖的比长安三辅的税收总和还要多的时候,估计,丝绢,车马,鸡蛋专卖也要开始了。
一点小钱,皇帝自然会容忍阿娇胡闹,一旦变成可以影响帝国命运的产业,即便是皇帝也不会继续允许阿娇敛财。
不过,管他呢,做生意对阿娇来说不过是一场有趣的游戏而已,成功能因其皇帝对她更大的关注,不能成功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她总是会有饭吃的。
也不知道阿娇是怎么想的,有圆润的陶碗陶杯不用,她非要用银器来当茶碗。
银器的过热性非常的好,于是,热茶倒进银杯之后,就没人能直接拿起滚烫的银杯喝滚烫的茶水。
云琅说的口干舌燥,很想喝一口热茶,只可惜,他试验了几次都烫手的厉害,只好放弃。
闲谈的时候东方朔进来了,这个色鬼在面对阿娇的时候,那双眼睛却变得清澈无比,跪坐在那里,一只手优雅的拿起银杯,稳稳当当的喝了一口茶水,然后就优雅的将杯子放下,继续带着笑意听纱幕后面的阿娇吹嘘自己的理想。
“不外乎钱粮而已,长门宫既然已经做到了自给自足,那么,这个章法是不是就该推行到全国?只要每个农户家里能饲养两头猪,五只羊,一头牛,百十只鸡鸭鹅,不出两年,天下间哪里还有什么饥馑之忧?”
云琅拱手笑道:“贵人高见。”
东方朔也笑着拱手道:“贵人之言,发人深省,妙不可言,只可惜这天下之人大多是庸庸碌碌之辈,明明有我长门宫珠玉在前,也不知效仿,真是愚不可及。”
阿娇非常满意这两个马屁精的反应,又高声道:“先从富贵镇开始,给那些背煤石的野人全部上户籍,他们该缴纳的人头税,刍藁税从我们这里出,先把他们身上的野人气给我弄干净,然后再提做人。”
东方朔连忙拱手道:“回禀贵人知晓,富贵镇的官员尚未任命,虽有阳陵邑税吏来收税,却无人管理民户。”
阿娇怒道:“富贵镇是我的,哪来的税吏?大长秋撵走那些不相干的人,即便是收税,也该是长门宫来收。按照长门宫地契来算,云氏庄园以西十里之内都是我长门宫的地界,富贵镇就在长门宫的地界上,官府过来收税,还有没有王法了。东方朔,你去富贵镇当里长,负责规划,收税,安排民户,不要把那里弄得跟猪圈一样,要是让我看的不顺眼,仔细你的皮!”
东方朔大喜,俯身拜谢道:“定不辜负贵人期望。”
有外人的时候,大长秋一般都不说话,等云琅跟东方朔离开之后,才对阿娇道:“驱赶阳陵邑税吏,是否不妥当?”
阿娇在没人的时候也没了那副骄狂的模样,笑道:“税吏第一天收税的时候我就知道,那个时候我还不确定富贵镇能否繁华起来,现在,那里已经有三百多户野人在那里居住,只要我们继续扩大富贵镇,迟早,上林苑里会出现一座大城。我前些日子去长安请教过宗城公,宗城公详细听了我的诉说之后,他认为,上林苑被陛下封锁十余年,正是山肥水美的好时候,再加上石炭这个宝贝应运而生,富贵镇想要繁华起来,并非难事。宗城公还说,富贵镇靠近渭水,虽然这条河流上的大部分水域不适合行舟,但是啊,关中这一段行走一百料以下的舟船还是可行的,如果陛下能够在关中,沟通八水,富贵镇成为洛阳那样的通都大邑也并非难事。所以啊,我们一定要牢牢的将富贵镇握在手心,哪怕富贵镇将来达不到洛阳那样的繁华程度,也能让我有足够的条件站在最高的位置上面对天下人。”
大长秋闻言,松了一口气道:“原来是宗城公给您的建议,既然如此,某家这就去派人去干阳陵邑税官,然后派揭者过去,协助东方朔治理富贵镇。”
阿娇莞尔一笑,轻轻地拍拍手,一头半大的老虎就从后面跑过来,熟练的卧在阿娇的脚下,探出爪子去够阿娇耷拉在锦榻外面的脚。
“宗城公也说了,稷下学宫也会有人出山来帮我,只是见不光,所以啊,东方朔放在明面上还是不错的。”
大长秋思索了一下道:“既然稷下学宫的人会来,那么璇玑城的人说不定也会出来,毕竟,他们两家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既然贵人接纳了齐地的稷下学宫,那么,琅琊地的璇玑城该如何面对?”
阿娇笑道:“卧虎地一战,陛下虽然损失惨重,收获却非常的惊人,琅琊郡归了陛下,稷下学宫,璇玑城想要继续在陛下跟城阳王之间摇摆那是不成的。尤其是璇玑城,他们马上就要归属陛下了,而陛下听信了董仲舒的话,正准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呢。他们如何能坐得住,总要派一些人出来见见世面,找找风头,你放心吧,该来的总会来,一群丧家之犬罢了,如果能用,就收几个好用的,如果不堪大用,就让他们去死好了。反正我们的要求不高,就是要一个真正可以托付终身的依仗,还用不了那么多经天纬地的人才。”
大长秋笑道:“陛下这一次应该是满意的,城阳王,淮南王这些人如今没了威风,大义又在陛下手中,只要诸侯国三百担以上的官员由陛下任命完毕,诸侯国想要翻身就再也没机会了。”
阿娇笑道:“阿彘这一次算是真正打开了大汉国人才的大门,从今往后,诸子百家的学子想要不死,就必须效忠阿彘,否则,以董仲舒那个阴狠的性子,他们恐怕没有多少活路。算了,不管那些人,我们还是管好自己的事情,长秋宫,你说我为什么就怀不上陛下的孩子呢?按理说,我们的身子都非常的康健,老天爷为什么偏偏就不给我一个孩子呢?”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此事奴婢隐晦的问过云琅,云琅却说他擅长金疮科,对于,儿科,带下科并不熟悉。不过,璇玑城之人最熟悉此道,既然璇玑城的人已经出山,老奴一定会多方打探,让他们为贵人除此心腹大患。”
阿娇叹口气道:“术士说我福格太重,一般生命不会进入我的腹中坐胎,还需时时养气,静待天时,总之,这是我的命,为了能有一个孩子,我不惜放弃跟卫子夫争夺皇后之位,就是想跟上天做一个交换,即便请来了璇玑城的人,那也是逆天改命之举,福祸难料啊。”
第三十八章 土鳖就是土鳖
东方朔给皇帝建造的马车已经有了雏形,马车底盘依旧采用了阿娇那辆马车的底盘,只是更加的厚实宽大,毕竟,给皇帝拉车的马匹足足有六匹之多,有这样的拖拽力,再沉重的马车它们也能拖得动。
只是马车的样子没法子形容,准确的说,这根本就不是一辆马车,而是一座移动的宫殿…
移动的宫殿也就罢了,马车车辕后面居然还有一座一丈高的小型华表。
华表这东西,在远古的时候就是一个图腾柱,相传,在尧帝时期,尧帝为了倾听民间声音,就在路口设立了华表,任何人都能在华表上写字,可以针砭时弊,也可以指责尧帝在施政时期产生的谬误。
以后这东西就被当做皇帝愿意倾听民间声音的一种象征被一代代的帝王留了下来。
云琅不觉得刘彻是一个喜欢听别人谏言的皇帝,也不是一个能听进去别人谏言的皇帝,他更喜欢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跟一群睿智且高明的人制定新的国策。
后世人把这种政治模式叫做精英政治,好与坏各有分论,云琅也分辨不出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剩下的自然就是一头巨大的龙,宫殿四角的飞檐上都有一头做怒吼状的狰狞龙头。
这样的东西云琅上一次见还是在一个暴发户盖的会所里面,号称九龙阁,没有消费够八万八千八就别想出来。
云琅没有见过刘彻,对他的审美情趣无法把握,又对大汉人的审美观没有足够的研究,所以,也就对东方朔设计的造型没有评判资格。
“应该,大概,好像还可以吧…”云琅非常不安的道。
“用了金粉两斤,银粉六斤,珍珠一斗,玛瑙石四十块,白玉六方,完全符合天子车驾的规秩。知道不,某家想了三天,又在修造的过程中不断改进,精益求精,方有目前之局面…此车一出,天下无车矣!”
东方朔口才了得,云琅刚刚就听见他前面说的几个字,剩下的全是骈四俪六的短句,云琅听了一头的雾水。
云琅总觉得这样的马车给刘彻送上去,可能福祸难料,狠狠地抓一下头发道:“你给大长秋或者车马监他们看过没有?”
东方朔鄙夷的一笑:“寺人如何知晓何为肃穆,何为天子之威?车马监里多为碌碌之辈,不问也罢!”
“这就是说,这东西是你这个土鳖自己蹲在书房里研究出来的是吧?”云琅的心顿时就咯噔一下,如果大长秋,车马监的人看过也就罢了,这说明大汉国从上到下就这审美水平,一个个的只喜欢贵的,不喜欢便宜的。
如果大长秋这种服侍过皇帝很多年的人都不喜欢,车马监那些给皇帝造了很多马车的人想看热闹,那么,问题就大了,以刘彻的脾气,会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蔑视跟侮辱,一怒之下砍掉东方朔的头一点都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