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曹襄,李敢,以及一众骑都尉少年军看的汗流浃背,缺少实战经验的他们,终于在近距离上感受了一遍汉军的强大,以及诸侯国军的多变。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边寨的凶险尤甚此地,我们还需多加操练。就在刚才短短时间里,射击用的‘云阵’,包围敌军用的‘赢渭’阵,奇袭用‘阖燧’阵,面向山陵用的‘封’阵全部都出现了一遍。凡此种种,可以看出,两军对峙,攻防得统一步调,共同进退,单兵或者单骑盲目向对方阵中冲,只会自取灭亡。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必须令行禁止,做到闻鼓出击,鸣金收兵,由旗帜和号角调度收发自如。要保持自己的战阵在开战前阵脚不散不乱,除了自己军队的军纪严谨外,还必须防止敌方的冲击,用所有能想到的办法全力保护自己,杀伤敌军,如此,才有取胜的可能。”
四兄弟中间,霍去病的军事素养最高,其余三人还看得眼花缭乱,霍去病已经可以准确的指出此次战斗的要点何在。
投石机不是火炮,它的杀敌功能是一个效率型的事情,云琅不止一次的看到,苏凉下令丢出来的有些巨石,杀死的不是诸侯国军中的铁兜军,而是自己人。
其中就有曾经不可一世的辖揭,一颗偏离了轨道的巨石,砸在寨墙上,然后反弹回来,就重重的砸在躲避在城寨高墙边上的辖揭身上。
冲击在最前面的全是胡骑三部,看得出来,苏凉并没有把这些胡人当做自己袍泽。
骑兵,甲士,就在暴雨般的箭雨中作战,不论是诸侯军还是大汉军,他们都在无差别的向战场的分界处投射羽箭,在这片区域中,只要不是甲士,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云琅瞅着混乱的战场,牙痛般地吸着凉气,眼看着辖揭被巨石活活砸死,就对霍去病大吼道:“我们一定要全军着铁铠!”
第二十三章 不安
以前看历史或者小说的时候,云琅对于战争的理解不是大胜,就是大败,那些著名的战役构成了中国历史最辉煌灿烂的篇章,也构成小说最让人热血上涌的桥段。
今天发生在眼前的这场战事,云琅却没有从中看出任何美感来,除了两条腿抖动的厉害之外,就是对自己贸然答应霍去病杀匈奴建功立业这事也有着极为强烈的后悔之意。
没人告诉他,一场千把人的战斗会中午厮杀到傍晚依旧不分胜负,也没有人告诉过他,刀子把敌人的胳膊都砍断了,那个受伤的家伙也会哭喊着冲上来用牙咬…
从天而降的巨石掉谁身上,就算谁倒霉,乱跑的无主战马会变得非常狂暴,即便是地上的尸体它们也要狠狠地踩几脚。
人对人的残酷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云琅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整天看一群人怎么琢磨着杀死另外一群人,时间一长就感到非常的厌倦。
“有一个人的脑袋被砍掉了,你看,那个家伙被长戈刺进了肚子,天啊,长戈的横枝把他的肠子掏出来了…”
曹襄的脸色惨白,嘴里不断地絮叨着,到了最后,没人能听懂他都说了些什么。
这几天下来,霍去病的神色越来越凝重,云琅的脸色越来越黑,李敢越来越兴奋,至于曹襄,其余三人认为这家伙已经死掉了。
中午的时候太阳出来了,阴雨连绵的天气一瞬间就停止了,只是这里的太阳刚刚露头,大地就变得燥热起来。
也是,农历四月的关中,麦子都已经有一尺高了,前几日的阴冷才是反常的气候。
或许是太阳出来了,两军都没有了继续战斗的兴致,不约而同的鸣金收兵。
很奇怪,收兵的金锣一响,正在恶斗的两方军卒同时罢手,即便刀子已经砍到敌人的脖子上了,那个军卒也会毫不犹豫的收刀后撤,而且是大摇大摆的转身离去,似乎对身后的敌人非常的放心。
“这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作战样子!”霍去病咬着牙重重的一拳砸在低档流矢的盾牌上。
云琅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里的战争像是一场游戏,可是死去的人确实死去了,如果说这里是真正的战场,这些作战经验极为丰富的甲士,却似乎很厌烦这里,作战的时候虽然勇猛,退下来之后就没有半点的斗志了。
一个铁盔丢了过来,云琅探手捉住,那个丢头盔过来的甲士,从笸箩里抓了两个油饼吃着就离开了,他好像对云琅也没有什么好感,如果不是因为这里的食物太好吃的话,没有人愿意来到他们这群观看他们死战的人身边。
云琅制定的价格就成了一个大笑话,没人遵守,那些从战场上退下来的甲士,随便往箩筐里丢点东西,然后就自己去笸箩里拿自己喜欢的食物。
“这是一个好汉,剥掉他盔甲的时候不要坏了他的尸身,然后找个不错的地方把他埋了吧。”
一个须发花白的老甲士拖着一具尸体的腿走了过来,将尸体放在摊子跟前,抓了两个肉包子之后对云琅道。
云琅解下酒壶递给老兵道:“喝一口,润润嗓子。”
老兵吃了一个包子,想了一下接过云琅的酒壶,喝了一口砸吧一下嘴巴道:“好酒。”
云琅笑道:“喜欢就喝光。”
“你们这群小崽子留在这里做什么?做生意?”
云琅回头瞅瞅骑都尉的少年人道:“想看看前辈们是如何作战的,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战斗的规律,然后好训练他们,将来上战场也能少折损几个人。”
老兵长出了一口气,又咕咚喝了一大口酒道:“哦,这就能说话了,还以为都是些富家子来看我们这些厮杀汉拼命呢。既然是在学怎么作战,那就没问题了,只是你们只看不去战场没有大用。作战这种事是看不会的,只有上战场才能知道其中三味,一千个人上了战阵,活着回来八百,这八百人就是合格的军卒,再上战阵,回来五百个,这五百个就是一般的精锐,精锐再上战场,回来一百个,这一百个就是精锐中的精锐。捍卒都是这么出来的,没听说是看出来的。”
云琅吞咽了一口唾沫,他相信这个老家伙说的是实话,而且是大实话。
他很想把这个很有思想很有见识的老家伙留下来,可是,话还没有出口,那个老家伙就喝完了酒壶里的酒,把酒壶还给云琅,然后就拖着自己的长刀走了。
今天的食物很快就没有了,毕竟这么一场恶战下来,云琅收到了很多的破烂。
甚至还有十几匹受伤的战马,每一匹云琅都看过,战马伤的不重,只要尽心照顾,迟早都会恢复。
在云琅他们准备离开战场的时候,苏凉的投石机又开始向那座破烂的军寨里投掷石块,又有一些劳役,驱赶着牛车,面无表情的走进战场,去打扫已经狼藉一片的战场。
一个黑甲人,在一群近卫的护卫下,漫步在残破的军寨内,头顶上不时有巨石呼啸而过,他似乎并不在意,而是站在一个缺口处向外看。
他出来的时间并不长,端详过战场之后,又看了站在山顶上的云琅几人一眼就回去了。
“那个人就该是雷被吧?你们谁认识?”
霍去病摇头道:“不认识,苏将军应该认识。”
苏凉并没有看见这一幕,对他来说,今天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你们觉得他明天会如何应对苏将军的进攻?”
“明日就该是决战了吧?军寨已经被毁的差不多了,那些民夫正在清理战场,应该是在为骑兵冲锋扫清大路呢。”
“按理说军寨已经不足为依托,雷被为什么还要死守这里?他的地利优势已经没有了。”
霍去病没有参与云琅,曹襄,李敢的讨论,重新看了一遍战场笑道:“我们回去吧,雷被想要干什么明天就清楚了,反正不关我们的事情。”
听霍去病这样说,云琅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因为他每回这样说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不安地感觉从霍去病说过那句话之后就一直笼罩着云琅,即便是晚上睡觉前,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寒意也没有消退。
窑洞没有门帘子,皎洁的月光自然就照耀在云琅的床头,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窑洞外面再也不是前些天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模样。
云琅披衣坐起,穿好鞋子来到窑洞外面,一般来说,只要霍去病不试验投石车,这里还是非常安全的。
今晚的值星官是霍去病,他刚刚巡视完军伍回来,见云琅站在院子里,就奇怪地问道:“你平日里不是天黑就睡了,今天睡不着吗?”
云琅拍拍太阳穴道:“感觉很不舒服。”
霍去病抬头瞅瞅天空玉盘一般的月亮笑道:“月色有些扰人清梦,把帘子挂上继续睡吧,三更天你就要起来准备明日换东西用的食物,到时候月亮就会下山,你想睡都睡不成。”
“你说苏将军会不会趁着月色好去偷袭雷被啊?”
“不会,月色太好,不好偷袭,苏将军也是百战名将,他的营寨一定会布置的很妥当,不可能给雷被机会的。晚间作战很麻烦,敌我难辨,一个弄好反而会把自己人陷进去,不过,这样的大月亮晚间,最容易出现的是营啸,也是将官们整夜巡逻的时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偷袭时机。”
第二十四章 殃祸
事实证明,人很多时候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毛病,云琅就是如此,他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一个非常艰难的晚上。
为此,他一夜没睡,也一夜没有卸掉铠甲。
天亮的时候,雷被没有偷袭苏凉,苏凉也没有偷袭雷被,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也让霍去病嘲笑了他一炷香的功夫。
之所以说是一炷香的功夫,是因为,他们在吃早饭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山崩海啸一般的呐喊声。
站在山顶负责瞭望的军卒拼命地敲响了金锣,急促的锣声一下子就惊醒了所有人,他们第一时间就抓起来自己的武器,然后再左顾右盼的看看自己是不是还有穿铠甲的时间。
“着甲,着甲!”部曲长的嘶吼声很大,很难听,却很快让军卒们安定了下来。
穿着铠甲的军卒,在李敢的带领下轰隆隆的向营寨门口跑,没有着甲的军卒抓紧时间着甲,一时间,军营中非常的忙乱。
云琅站在一口巨大的蒸锅旁边,得意的瞅瞅自己身上的铠甲,这就是有先见之明的好处。
偷袭不可怕,只要被发现了,那就不是偷袭而是正常作战了,以苏凉的本事应该不会被人家一击而溃。
兴冲冲带着部属冲出去的霍去病,很快就回来了,脸上带着说不出的懊丧神色。
“吃个包子,今天的包子味道格外的好些。”云琅笑眯眯的给了霍去病一盘子包子。
“雷被军消失了,昨夜三更天走的,北面的哨探被人家给杀了,今早,苏将军不见哨探回报,就带兵杀入雷被军寨,结果,偌大的雷被军寨里竟然是空的。”
“卧虎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将近五千人呢,他雷被能藏到那里去?”
云琅安慰霍去病多吃点饭,少操点心,五千人的大军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蒸发不见。
“苏将军已经追下去了。”
云琅发愁的看看已经做出来的食物道:“这里都没人了,我们弄出来的饭食卖给谁去?”
“放心吧,有人吃,还是一个大美人。”霍去病把话说了半截就端着餐盘回窑洞去了。
云琅快走两步拉住他道:“把话说清楚,这地方哪来的美人?即便有,前面有那么多的牲口,轮得到我们?”
霍去病嘴里咬着包子,含含糊糊的道:“快被送来了,你马上就会知晓。”
云琅来到了军寨门口,不大工夫就看见李敢脸色阴沉的护送着十几辆马车沿着山间崎岖的道路来到了营寨。
李敢看到云琅站在军寨门口,心情顿时就好了,朝着最前面的那辆马车拱手道:“翁主,军寨到了,我司马将军亲自来迎接翁主。”
马车的帘子被掀开了,一个紫衣女子就坐在马车中,微微欠身施礼道:“有劳将军了,荣本翁主与司马将军见礼。”
云琅一头的雾水上前见礼,能自称翁主的女子,至少都是诸侯国王的女儿。
这样的女人如何会出现在这里。
隔着纱幔看不清楚,依稀能看清楚里面是一个女子,既然敢在千军万马中自称翁主,想来不会是假冒的。
云琅强忍着心头的疑惑朝马车施礼道:“骑都尉司马云琅见过翁主。”
一个轻柔的声音从纱幔后面传来:“淮南国刘陵见过司马,叨扰了。”
云琅愣了一下,马上堆满笑容道:“只恐军中简陋怠慢了翁主,不如由某家派兵送翁主入京如何?”
“唉,我也想早日会长安,与我皇兄见面,只可惜,此地的琐事未了,我还走不得,这些日子难免要叨扰司马。”
语调很平缓,带着一丝丝的柔弱,与阿娇,长平都不相同,那两位的声音厚重,在大殿这种有聚音效果的地方往往会带着回音,有铁石的韵味。
这位就有些不一样了,声音甜糯,一句三叹气的很是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云琅不想跟这样的女人多说话,尤其是在长安赫赫有名的刘陵翁主,更是碰都不能碰。
不说别的,敢造谣说自己跟皇帝堂哥春风几十度的女人,满大汉也只有这位刘陵翁主了。
不仅仅如此,大汉女子似乎都有把自己的恩主是谁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的习惯。
刘陵翁主的恩主名单,是整个长安城最长的。
既然是这位来了,怪不得霍去病的脸色会那么难看,也怪不得李敢如同一只斗败的公鸡。
“苏将军交代下来的,我们没办法。”李敢小声对云琅道。
“这么说,这位翁主是从雷被军寨里被发现的?”
“不是,人家的车马就堵在营寨大门口,阻挡苏将军追击雷被大军足足一炷香的时间,苏将军不耐烦了,命人将翁主的马车搬开,这才率兵追击。这时候,我跟去病刚好赶到准备看热闹,结果苏将军就很自然地把麻烦丢给了我们。”
伺候一位翁主很麻烦,尤其是在军营中伺候一位艳帜高张的皇家翁主更是麻烦。
太阳才升起两尺高,这位翁主就当着骑都尉将校的面说自己要沐浴,还要霍去病帮她准备好食物,她洗过澡之后就要进食。
听刘陵这样要求,云琅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下来了,这种低级的暧昧充分说明了这个女人不是那么难缠。
当这个鬼女人下马车抬抬手拢拢发髻,然后把自己饱满的胸膛透过宽大的袍袖若影若现的给霍去病看的时候,云琅笑的更加开心了。
也不知道这个女人的魅惑技能是跟谁学的,连青楼女子的招数都拿出来了。
于是,云琅就找来军中最健硕的两个老长门宫卫来接受这位翁主的调遣。
那种简单的魅惑可能对少年人有着非常大的诱惑,对于常年守卫宫禁的长门宫卫来说,就不怎么够看了,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都见惯了宫中女子的风貌,对于这种简单的诱惑有着很强的抵抗力,再加上,他们自从第一天在长门宫执役的时候,就被上官严厉的告诫过,比大部分都明白皇家女子不可轻易招惹。
霍去病见刘陵进了窑洞,就无视云琅戏璩的目光正色道:“接下来就是骑兵作战了,卧虎地丘陵众多,不是很适合骑兵作战,这非常的考校骑兵的骑射功夫。我觉得雷被这一次要栽,不论是北军大营的将校,还是细柳营的悍将,他们的战马如今都钉了马掌,也装备了双马蹬,听说细柳营的人已经开始给骑兵装备可以双后握着的长兵刃了。我相信,这两样东西应该还没有传入淮南国,雷被想要在骑射一道上战胜苏将军,难度很大。”
“翁主的胸脯很大…”曹襄小声对云琅道。
“雷被可能是发现胡骑三部已经被他重创,辖揭也被投石机砸死了,就欺负苏将军手下再无骑术高超的猛士,所以才选择了这样的作战方式。他也不想想,如果苏将军没有后手,如何会强令胡骑三部这些最不适合攻城的人去攻城送死呢?所以说,目前的状态对苏将军有利,雷被已经落入了苏将军彀中,战败是迟早的事情。”
霍去病接续滔滔不绝的分析两军的战略。
“这个女人的胸脯再大也不能要啊,听说田蚡当年可是枕着那对恩物当枕头的…”
曹襄继续小声对云琅道。
李敢瞅瞅滔滔不绝的霍去病,低声对云琅道:“你来长安来的晚,不知道这个女人有多麻烦,告诫你一下,这个女人不能碰,谁碰谁最后就会死。”
“这个女子是淮南国留在长安最大的密谍,田蚡死后,她沉寂了很长时间,没想到现在又出现了。”
霍去病见其余三人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军略上,也就不再谈什么军略了,对于刘陵这个女人他也有很多话说要。
第二十五章 自暴自弃
云琅不明白,满世界人都知道刘陵是密谍,为什么她还能继续留在长安三辅干自己的事情?
这中间不知道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上一次云琅把豆腐弄出来,就被长平好好的查问了一番,如果不是云琅还有点用处,早就被当做淮南国的密谍给砍头了。
从曹襄,霍去病,李敢这些人丰富的表情中云琅大概能猜出来几分,刘彻可能真的跟自己的堂妹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
刘陵也似乎知道自己不是很受人欢迎,进了窑洞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山谷里安静的厉害,两支大军纠缠着跑去了别的地方,留下骑都尉不但要帮着他们看守营寨,还要照顾伤兵。
北大营,细柳营以及勋贵军伍中的后勤营地就是一个大猪圈,到处都是伤兵们留下的污秽。能走动的伤兵宁愿躺在野地里等死也不愿意留在伤兵营。
雷被军伍的伤兵营与北大营伤兵营没有什么差别,一样的肮脏,一样的屠夫模样的大夫,一样的污秽遍地。
可能都是老兵的缘故,他们没有多少人怨天尤人,也没有人呼天抢地,自我感觉能活下来的军卒默默地吃饭,默默地忍耐,等待伤口自然复原。
自我感觉要死的军卒,则瞪大了眼睛瞅着帐篷顶部,努力的呼吸着,期望能制造奇迹。
打架的人都走了,这里霍去病的官职最大,于是,这个愣头青就下了一道很没道理的军令,将两方的伤兵聚拢在一起,安置在窑洞里。
无论如何,窑洞里要比帐篷好的太多了。
对于军中的大夫,骑都尉自然知晓该怎么办,四个大夫嚎哭着被剃光了所有毛发,丢进石灰水里浸泡了半个时辰,确定他们身体上不可能再有细菌存活,这才用清水洗干净,再给他们穿上用开水煮过的麻衣。
剩下的活计就好办了,该锯腿的锯腿,该剁手的剁手,该挖肉的挖肉,该把伤口缝上的就给缝上。
云琅只会这么多,想要更多的法子也没有。
“下一个。”云琅疲惫的道,已经干了一早上屠夫的活计,这时候他真的已经算是心力交瘁了。
一个被洗的很干净的老兵被抬了过来,云琅低头一看不由得笑了,这个人他认识,就是昨日里跟他讲大道理的那个老兵。
老兵的看了云琅一眼道:“别费功夫了,如果司马好心,就赏老汉一些酒,让我活活的醉死,这该是最好的死法。”
云琅瞅着他肋下的那个大洞笑道:“肚子都漏了,还喝什么酒啊,能活着还是好好的活着,你被长矛给捅穿了,不过还好,没伤到内腹,清理过后,只要没有炎症,活下来不难。”
老兵皱皱眉头道:“刚才在外面,听你说这话已经说了六遍,总骗人可不好。”
云琅指挥大夫用开水煮过的刀子割开他的伤口,开始用柳枝水清洗他的伤口,大夫清洗的很用心,这就让老兵痛不欲生了,眼看他额头上黄豆大小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云琅叹息一声,还是取出酒壶往他的嘴里灌了一些酒。
老兵突兀着眼珠子硬是将酒水一滴不剩的喝了下去,而后大喊一声,就昏死了过去。
大夫胆怯的瞅瞅云琅,云琅淡淡的道:“继续。”
窑洞里腥臭难闻,云琅解下包在口鼻上的麻布,叹息一声就出了窑洞。
霍去病跟李敢追着苏凉大军的背影继续去观摩战事了,曹襄躺在躺椅上,愣愣的瞅着蓝天,已经看了一天。
刘陵不知道为什么,很喜欢洗澡,从昨日来到骑都尉营地到现在,她已经清洗了不下六次身体,也不知道她的身体到底有多脏。
一个断腿的老兵懒洋洋的靠在窑洞墙壁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饼子,他的断腿处已经用烙铁烫过了,如今伤口上蒙着油布,有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兵不断地用冰凉的溪水给他的伤口处降温,这基本上没什么作用,却能让老兵舒坦一些。
大汉军中的精锐,说白了就是一些上了年纪,作战经验丰富,经历了很多战事没有死掉的老鬼。
大部分都是三十岁以上的老兵,年轻的甲士在军中很少见。
老兵见云琅在看他,就呵呵笑道:“命保住了。”
云琅拱手笑道:“恭喜!”
“能回家了啊,孙子都三岁了,终于能回去看看。”老兵坦然接受云琅的祝贺。
“当了一辈子的战兵,落得这么一个下场,不感到遗憾吗?”
“没,能活着回去就不错了,老汉是一个粗人,没有你们这些读书人的大志向,当初当兵是没法子的事情,只想着能保全一条老命回家耕田,现在好了,终于安生了。”
“不担心城阳王战败?”
老兵笑道:“老汉努力作战了,还为大王丢了一条腿,大王不会怪罪我的。”
云琅点点头道:“淮南是个好地方啊,水草丰茂,土地肥沃,只要人勤快,没有活不下去的,我还听说淮南王是个难得的好大王,轻徭薄赋的,庶民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老兵皱眉道:“老汉是城阳王所属,乃是齐人。”
“算了吧,一嘴的淮南话瞒得过谁,城阳王有钱,却没有你们这样的捍卒,一个出钱,一个出人,也算是合理。”
“说淮南话的也是城阳王属下,这一点司马万万不能弄错,刚才是老汉多嘴了。”
云琅鄙夷的瞅瞅老兵道:“心思放正,没人打算从你们这些不值钱的小兵嘴里掏消息,要掏也是从你们翁主嘴里掏。”
“不知道军司马想要知道什么,只要您问,本翁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知什么时候,刘陵从窑洞里出来了,就站在云琅的身后。
云琅回头看看刘陵,又看看那个被小兵搀扶着一瘸一拐离开的老兵,不满的对刘陵道:“看你把那些人吓得,就不能让我们好好的聊聊?”
刘陵掀掉面纱,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容笑道:“他知道些什么,军司马想要知道什么,问我便是。”
云琅上下打量一下刘陵,然后笑道:“你怎么会受伤?还伤的这么重,总用水清洗只会催发伤势加重,人有病啊,他就该治,强忍着,后果难料。”
见刘陵的侍女要发怒,云琅摆摆手又道:“没打算帮你加翁主看病,所以你就不要多嘴,该吃晚饭了,翁主应该多吃一些,今天的荠荠菜包子味道不错。”
伤兵满营,云琅就固执的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多吃一些野菜,尤其是荠荠菜跟蒲公英更是不可或缺。
曹襄已经傻掉了,云琅端来一盘子包子,往自己的嘴里塞一个,就往曹襄的嘴里也塞一个。
两人吃的一样快,因此,一盘子包子很快就没有了,云琅抽抽鼻子,起身又装了一盘子热包子,重复刚才的动作。
“我可能真的不适合战场。”曹襄取下嘴上的包子,认真的对云琅道。
“我记得你曾经雄心万丈,要马踏燕然,建功立业。”
“那时候比较傻,现在看清楚了,人活着不一定非要为别人活,我想为自己好好活一次。”
云琅翻了一个白眼,悠悠的道:“你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唯一一个能把贪生怕死说的如此清新脱俗的人。”
曹襄咬了一口包子道:“不这么说怎么办?直接说自己贪生怕死,我担心你们会看不起我。”
云琅拍拍额头道:“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得起你过,难道你自己心里没数?”
曹襄长出了一口气道:“这我就放心了。”
第二十六章 第一次招聘
云琅认为怕死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情绪。
尤其是见到战场的残酷之后,有这种情绪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别说曹襄想要退缩,云琅自己也认真的想过退缩的问题,只是因为霍去病在历史上创造的赫赫战功,让他对未来还有那么一丝期望。
都说吹净黄沙始见金,曹襄跟他一样都是掩盖黄金的沙子,曹襄是纯粹的沙子,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伪装成沙子的沙子,是附着在黄金身上的最后一粒尘埃。
没有激情,所以营地中就一片死寂,天黑的时候霍去病李敢跟那群少年人没有回来。
看来战事依旧在猛烈的进行着,留在营地里的都是一些老于世故的长门宫卫,他们对于战事不感兴趣,更不关心谁胜谁负,他们最关心的事情就是今天灌装的马血肠会不会有问题。
说骑兵不吃战马的人,都是没真正见过骑兵的人,反正云琅已经连续弄了七八天的马肉包子,没有人能拒绝它的味道,甚至对马骨头熬的肉汤赞不绝口。
马匹留着裹尸体,这是真的,这东西实在是太形象了,一匹战马的皮正好可以把一个死去的军卒包裹的严严实实。
事实上,小兵是没有什么资格用马皮来包裹尸体最后下葬的,大部分能有一块麻布包裹着下葬就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天气太热,伤兵们的死亡率很高,每天都有军卒死于炎症,这是没法子的事情,柳枝水根本就起不到彻底杀菌的目的。
云琅以前还指望能从酒里面提炼出酒精来,他试过了,七八度的酒水里想要提出酒精纯属做梦。
这一次为军卒治疗伤势,与上次为羽林少年们治疗伤势完全不同,一个是寒冬,寒冷的天气里细菌本来就不容易存活,只要手法得当,救活外伤病人的成功率很高。
现在却是初夏,苍蝇蚊子肆虐不说,高温更是细菌繁衍的好媒介…
云琅眼睁睁的看着每天都有人死掉,最后被裹上麻布快速的埋掉,心里很不舒服。
然而,那四个没毛的大夫却幸喜若狂,他们觉得军营里的伤兵没有死掉七成以上,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功勋了。
刘陵窑洞里面的香料味道浓郁的已经能让人窒息了,云琅却知道刘陵的伤口应该已经开始腐烂了…
曹襄更加的颓废,以前还能帮着云琅在晚上巡营,现在,他每日里都喝的大醉,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
于是,云琅就更加的忙碌了。
今天的晚饭很不错,小米粥,糜子饭,配上卤制的马肉跟一些山野菜,云琅吃了很多,即便是颓废的曹襄也吃了不少。
“今晚我巡营,你好好睡一觉。”
曹襄低声道。
“怎么了,不准备继续颓废下去了?”云琅不屑地道。
“还以为你会阻止我颓废,没想到你不闻不问,这还是兄弟做的事情吗?”
云琅叹口气道:“傻子啊,我阻止你有个屁用,只会让你更加的颓废。你从小就接受的是王霸教育,那一条,那一章允许你颓废了?别人活成一摊烂泥最多招来人家的笑话,你要是活成一摊烂泥,跟着你混饭吃的平阳侯府那有活路?真可怜,连活成烂泥的资格都没有。”
曹襄笑道:“也只有你整天可怜我这个与国同休的侯爵,也不怕被人笑话。”
云琅见曹襄重新变得活泼起来了,也就不再理会他了,这几天总是暗地里瞅着他,总觉得他好像得了抑郁症。
说话的功夫,刘陵的侍女已经在云琅的窑洞外面走了七八趟,云琅心知肚明,却不理会,只是一味的跟曹襄瞎扯。
“刘陵翁主夜晚寂寞难耐,邀请你去侍寝,为什么不去?”曹襄也看见了那个侍女,不由得冲着云琅挑挑眉毛。
“那个女人的身体都腐烂了,你有心情去招惹吗?”
“刘陵受伤了,这可是奇闻,这么说,那个侍女是来求你去帮刘陵看病的?”
“应该是这样。”
“你去不去?”
“正好我也想问你。”
“去吧,陛下没有杀掉刘陵,就说明陛下不希望这个女人死掉,刘陵死了,说不定又会影响陛下这次开宗亲大会的目的。”
曹襄说的非常认真。
云琅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一起去看看那个女人到底伤到了什么程度。”
云琅走出窑洞,侍女深深的一礼,却不说话,只是脸上的惶急之色无法掩盖。
“翁主睡过去了。”
来到刘陵的窑洞里,云琅命侍女挑起门帘,将屋子里面的香气散一散。
刘陵躺在床上,面色蜡黄,一头长发如同蛇一般胡乱缠绕在身上,在他的左腰处,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鼓包,正在向外流淌着浓水,腥臭扑鼻。
整个人已经昏迷过去了,体温高的吓人,云琅摸了一下估计这女人体温快有四十度了。
小孩子有这样的高热,一般问题不大,大人一旦烧到这个程度就距离死亡不是很远了。
刘陵身体下的毯子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在不补充淡盐水,不用伤口继续溃烂,她就会电解质紊乱而死。
“先把体温降下来,再给她灌水,一定要多喝水,只有等他的体温下去了,咱们再解溃烂处。”
有了云琅当主心骨,四个侍女立刻飞快的端来了冰凉的泉水,等云琅出去之后,就用麻布沾水擦拭刘陵的全身。
一份盐,一份糖,云琅很快就配置出一份盐糖水,交给侍女,要她们无论如何也要给刘陵把满满一盆盐糖水给灌下去。
做完这些事,云琅就跟曹襄回去睡觉了,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没有什么不忍之心,刘陵能熬过去,就说明她命不该死,如果她不幸死掉了,云琅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大汉国的老兵经历了三天的生不如死之后,他就熬过来了,很幸运,他的伤口已经结痂了,贯通伤也没有发炎,塞在伤口里的麻布不再是湿漉漉的。
据老兵自己说,他已经活过来了。
他的伤口很麻烦,给他换药的时候,能从伤口的这头看到伤口的那头,这个洞估计没什么机会痊愈了。
“比那个老狗好…”老兵靠在床头,指着外面那个少了一条腿的老兵笑呵呵的。
“知道不,我的伤就是那个老狗给捅的,他的腿也是我用刀子给剁掉的…哈哈哈。说起来这军中,老汉还没有佩服过谁,这老狗算一个,不论是身法,机变,应对都是上上之选,还以为老汉的那手拖刀计能瞒得过他,谁知晓偏偏是我中了他的暗算。混战中,敢把自己唯一的兵刃丢出去杀敌的家伙,不佩服都不成。”
“就你这伤势,即便是复原了,也会元气大伤,军中不养废人,你要被大军赶出军营了,想好去哪里了没有?”云琅打断了老兵自吹自擂。
老兵笑呵呵的看着云琅道:“看样子司马已经给老汉安排好去处了?”
“来我家当护卫吧!”
“不去,与其给人当走狗,不如给陛下当走狗,按照老汉立下的军功,回到家乡当一任里长问题不大。老汉孤苦一生,没有娶亲,没有子嗣总觉得对不起祖宗,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怎么样也要给我侯家留下一条根才成。”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我家全是妇孺,你要是来我家当护卫头子,家里的妇人还不是任你挑捡?”
老兵见云琅似乎没有说笑的意思,遂认真地问道:“听说司马爵封少上造,家中十八个护卫乃是官配,听你的意思,你家中…”
云琅苦笑道:“别提了,官家是给了我十八个护卫,可是,上次匈奴人进犯上林苑的时候,他们全跑了,丢下我这个家主跟四五百妇孺就跑了。”
老兵想了一下,指着躺在墙根晒太阳的淮南老兵道:“你要是能把他抓来给我当副手,老汉就去你家,去挑选你家的美人儿给老汉当婆娘。”
第二十七章 玉石俱焚
对于那个断腿的老兵,云琅觉得拿下来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主要是刘陵今早的时候清醒过来了,高烧也退了。
如果能把她腰上的那个伤口给治好,问她要一个老兵估计不成什么问题,即便是老兵已经有了一个三岁的孙子,也能给他一口气全要过来。
既然分配到的军务是留守大营,那么,云琅自然不会放过那两座大营中的所有好东西。
尤其是胡骑三部的营寨中,好东西尤其多,他们的人死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没死的也被云琅抬回了骑都尉的军寨治疗伤患。
云琅觉得把他们已经用不了的战马顺便拖回来对那个医药费,是一个非常合理的由头。
雷被军寨更是如此,由于是轻骑离开军寨,他们的军寨里剩余的物资堪称堆积如山。
为了免得那些人回来之后出口舌之争,云琅派了两百长门宫卫先期押运这他们收获的大批好东西回上林苑军营。
万一起了纠纷,以阿娇的暴脾气,应该没人能从骑都尉拿走一针一线。
清醒过来的刘陵很好说话,尤其是她在见识了死亡是怎么一回事之后对于治疗非常的配合,再也没有前几天那种讳疾忌医的毛病。
不过,换云琅在她的处境,他也不相信大汉的神医…
刘陵的肩背很好看,腰肢纤细,从腰肢以下,臀部隆起一条惊人的弧线,算得上是真正的欺霜赛雪。
伤口在腰部的软肉上,位置还算不错,这里的神经虽然多,血管却很少,大部分都是脂肪。
云琅的刀子轻轻地割开了皮肉,一股淡黄色的浓汁就喷涌而出,在给那么多的军卒粗暴地治疗过伤患之后,云琅面对这点小场面早就处变不惊了。
戴着口罩看不清表情,他取出一大团麻布,熟练的擦拭着那些脓血,当脓包彻底的瘪下去之后,云琅在她的伤口处居然找到了半截钢针。
这东西很歹毒,也非常的精巧,比绣花针粗不了多少,却有无数的倒钩,牢牢的镶嵌在肌肉中,难怪会留下半截子藏在肉里。
现在好了,钢针附着的肌肉已经腐烂了,云琅用一把小镊子轻轻一夹,就取出来了,放在眼前瞅瞅,然后满意的丢进旁边装污物的小盘子里。
咬着牙忍痛的刘陵,看到了那半截钢针,眼中有浓烈的怨毒之色。
云琅自然不会傻乎乎的去问,是谁把这枚钢针射进她体内的,这种给自己找麻烦的事情能不问就不要问。
切割掉李陵腰肢上大片死皮,死肉,没了浓汁腐肉的伤口已经凹陷下去好大一块。
将来即便是长好了,也会留下一个碗口大小的伤疤,如果这个伤口放在老兵身上,应该是没什么问题,放在刘陵这具美丽的胴体上就有些触目惊心的感觉。
或许是流血流得太多的缘故,清除掉腐肉死皮之后,伤口只渗出很少的一点血渍。
云琅不断地按压,直到没有血渍出现,这才用盐水做最后的清洗。
“啊——”
刘陵的身体如同美人鱼一般痉挛起来,身体在三个侍女的按压下,依旧扭曲的如同一条大鱼。
扭曲过后然后伸展,美丽的身体完全暴露在云琅的目光之下,大大的眼睛里全是哀求之色。
云琅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意思,依旧一板一眼的清理着伤口,只有将伤口彻底的消炎,她才能活下去,至于效果如何,只有天知道。
“有一个淮南国断腿老兵,我很想要他,不知翁主能不能做主将他给我,顺便把他的家人也一起送过来。”
云琅一边仔细的检查着伤口,在确认伤口上没有脓血,全是新鲜粉白的肌肉之后,在等待水汽干燥的那一刻,小声对刘陵道。
“我不干涉兵事。”刘陵非常的痛苦,拒绝起云琅来却斩钉截铁。
“其实不是我想要那个累赘伤兵,是我要招揽的一个老兵不知怎么的就看中了你家的残废老兵,这个条件是他提出来的,你不答应就算了。”
云琅等侍女用扇子扇干了伤口上的水汽,就用干净的麻布覆盖住伤口,在一侧留下一个通气口,就准备离开。
刘陵咬着牙道:“我如果不答应,你就不管我的死活了是吗?”
云琅摇摇头道:“这是两回事,我在治病救人的时候,从不考虑这人是不是跟我不对付。如果有仇,我宁愿治好他之后再杀死他,也不会在治疗的时候动什么手脚,这是我身为一个医者的尊严,不容亵渎。”
“我不信!”刘陵把牙齿咬的咯吱作响,半晌才叹息道:“我可以去跟我父王说,成不成在于他。在淮南国,我没有你想的那样位高权重。”
云琅点点头道:“预料之中,只要你说了应该能成,因为这事本身就没有什么阴谋在里面,就是一个简单的要求。接下来几天里,你要用鱼腥草煎水清洗伤口,两天一次,保持伤口干燥清洁,只要不再有炎症,半个月后你就没事了。”
“如果我不答应你,你是不是就不会说这些医嘱了?”
云琅认真的摇摇头道:“不会。”
他说完话就起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又转过头对刘陵道:“好奇的问一下,盘子里的那根针,是怎么造出来的?很精巧,材质也很不错,全是上好的百炼钢,你有完整的吗?我想看看。”
“公输家的手艺,你很感兴趣?可惜我这里只有损坏的,没有完整的。”
刘陵美丽的身体被侍女重新用毯子包起来,在她的示意下,另一个侍女拿来一个小小的锦盒,将盘子里的半截断针装进盒子,然后就连盒子一起给了云琅。
云琅打开盒子看了一下,果然,盒子里装着两半截长针,合上盖子,他朝刘陵随便拱拱手,就转身离开了窑洞。
刘陵扭动一下身体,不小心触碰到了伤处,不由得呻吟一声,过得片刻对侍女道:“查查这个少年人,我一年多不在长安,长安何时出了这么一个少上造。”
侍女低声道:“我们无法进城。”
刘陵仰面朝天瞅着光秃秃的窑洞顶部道:“能进去的,想办法,一定要进去…”
李敢回来了,只是,人憔悴的不成样子,云琅很想知道他出去的这四天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见这家伙一副要死的模样,只好让让他吃饱饭之后再说。
反正不可能是什么好消息,如果是好消息,李敢也不至于一声不吭埋头吃饭了。
曹襄也看出李敢的异样来,一个劲的给李敢拿包子,也不问,跟云琅打一样的主意。
李敢在吃了三盘子包子,两碗稀粥之后,才丢下饭碗仰天大哭两声,才捂着脸道:“太惨了!”
云琅站起身瞅着李敢回来的方向道:“两败俱伤吗?”
李敢痛苦的点点头道:“都是精锐,都是捍卒,将领也没有一个窝囊废,武器装备也相差无几,我们唯一占优的就是骑兵,至于步卒…”
曹襄咬牙道:“谁赢了?”
李敢摇头道:“没人赢,都死的差不多了,连蛰这种深知明哲保身的人都丢了一条臂膀,哪来的赢家?”
云琅惨笑一声道:“还是有赢家的。”
李敢抬头道:“谁?”
云琅恨恨的道:“我们!”
曹襄一屁股坐在地上,挥着手道:“这样的胜利不要也罢。”
“沉舟侧畔千帆过,枯木前头草木春,两支大军的毁灭,换来骑都尉的新生,也不算太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