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军卒连连点头,觉得司马说的很在理,羽林军没有接到护卫的职责,贸然出去反而不美。
云琅继续道:“公孙敖去了雁门关,长门宫的守卫少不得要交到我们手里,公文下来是迟早的事情,且等着吧。”
云琅话音刚落,霍去病掀开门帘走了进来,沉声道:“全副武装,今夜,北面的护卫军务由我们来做。”
众人听了大喜,不等霍去病催促,就忙着顶盔掼甲。
霍去病见云琅也在,皱着眉头道:“你身为司马,不能动不动就找不到人。”
云琅小声道:“我这个司马也是假的,反正又不上战场,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霍去病盯着云琅道:“谁说你的这个司马是假的?以前在羽林的时候还能说说,现在可不一样了,你的告身,旌配,印信,半面掌军虎符已经送入了太尉府,一旦另一半发给你,就是你出战之时,怎么能说是假的?”
云琅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拉着霍去病道:“不是说我没有虎符吗?就是帮你管管军务后勤…”
霍去病冷冰冰的瞅着云琅道:“我只要战死,你就是我的继任者,大军就需要你来掌控,你去问问,但凡是军司马,哪一个没有备用虎符?”
“你他娘的坑我!”
“骂错人了,关我屁事,这是军中惯例,军司马掌辎重营,掌军法事,没有虎符你调动谁去?你敢处罚谁?你以为地方上来的那些军卒,民夫,罪囚,看你长得好看就听你的?”
“我怎么才能不要虎符?”
“可以不拿,按照大汉军律,无虎符不掌军,你在军中的身份就是一个小卒,还会因为没有佩戴虎符被大将军斩首示众。”
“还讲不讲理了,我从来没有打算除去作战!”
霍去病讥诮的道:“你以为你可以白白享受少上造的荣耀?却不用付出?这天底下哪来这么便宜的事情。”
云琅瘫坐在凳子上,拍着脑袋道:“我以为是对我阵斩十六个匈奴的奖赏。”
霍去病坐在云琅身边苦笑道:“太尉府的原则很简单,遇见一个能杀敌的就一定会往死里用,死了算你背风,活着就能享受荣华富贵。你一口气阵斩十六个匈奴,其中一个还是人家的精锐百户,此次击退匈奴之后论功,你阵斩十六人,论功仅仅排在我之下,还被张连他们把你吹得天上罕见,地上少有的英勇。如果你要是看了太尉府的简牍,你自己都会认为,你这种有勇有谋的亡命之徒,如果不被弄上战场,简直就是天理不容。”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想想办法,我装傻成不?”
霍去病冷笑道:“你没有获得官职之前,你装傻人家只会说你品行高洁,不愿意入朝为官,现在你拿了朝廷给的所有好处,现在却不愿意出战了,你觉得别人会怎么看你?不把你当成没胆子的赘婿看才是怪事。莫说到时候你的庄子保不住,就连云家的人也休想有一个能昂首挺胸做人。在大汉,个人的荣耀,尊严永远是从战场上取回来的,想要混吃等死,记着下辈子千万莫要投胎到我大汉国!”
云琅仔细看看霍去病涨红的脸膛怒道:“我被弄上战场,你似乎看起来很兴奋啊。”
霍去病大笑道:“这是自然,谁上战场不愿意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自己亲亲的兄弟?你放心,上阵冲锋的事情呢,由我跟李敢来干,你帮我们照顾好后路,只要你不主动上阵杀敌,我到现在还没有听说有军司马战死的。”
第一八一章 鸡同鸭讲
云琅觉得霍去病在骗他。
军阵之上,一旦战败,身处军中的军司马能有好果子吃?即便是逃回来了,以刘彻的性子,估计也是被他砍头的下场。
云琅还不想这么快速的结束他在大汉国的旅程,无论如何,也要愉快的把这一生过完才好。
昨天晚上,始皇陵崩塌的动静,也波及到了云家庄子,云琅自然是知道是什么缘故,刘彻却在地龙翻身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跑回长安去了。
皇帝获罪于天,才会有地龙翻身这种事情,这就是董仲舒在他儒家学说中夹杂了邹衍的《五行终始说》后阐述的一种天人感应的例子。
这让刘彻很担心,对骊山来说只是一阵震动,对别的地方,很可能是一场大灾难。
世上所有的学说,只要能够对统治者有帮助的,一般都能大行其道。
而中国的很多学说,之所以能够绵延数千年,其本质就是在为统治者服务。
没有这个理念的学说,想要扩散非常的难,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就连孔子都能以异类的名头诛杀少正卯,就不要指望后世的帝王们能有更高的思想准则。
这个冬天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就是东方朔决定结束他一年一二奶的先锋行为。
如今很老实的在公车署上班,异于众人的行为收敛了很多。
聪明人一旦能沉下心来,干事情一般都会比普通人干的好,要快。
所以,当张汤说起东方朔的时候,也是交口称赞,认为这家伙是一个可造之才,就是做的事情总是不合时宜。
云琅非常的愤怒,这个混蛋之所以会有异于常人的表现,纯粹是因为,他从云家看到了四轮马车的模型之后,拿去在公车署做实验…
大汉国没有专利法一说,所以他从云家看到四轮马车模型后没有半点心理负担的认为是自己的创造。
云琅仔细想了一遍之后,也就释然了,四轮马车之所以没有在大汉大行其道,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大汉国的马路不适合四轮马车。
始皇帝造就的车同轨不是开玩笑的,所有的道路都是以标准马车车辙进行设计施工的,大汉国,继承了大秦帝国的一切,自然也包括道路。
虽然四轮马车在载货量以及骡马的利用效率上高过两轮马车,舒适性上也超过了两轮马车。
在面对大汉国糟糕的路况,跟不讲道理的律法,想要大行其道还任重道远。
张汤将云家的四轮马车模型放在桌子上推来推去的玩耍,如同一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
“这样的马车既然是你想出来的,怎么就没想着推广出去?”张汤玩累了,就坐下来喝茶问云琅。
“我怕被你砍头!”
张汤欣慰的点点头道:“长进了很多啊,比东方朔要聪明,也明白事理,你要知道,大汉律法继承了大部分秦法,车马令就是其中的一项。驾驭不合规则的马车,自然会被受罚,只是惩处的力度没有大秦律法严苛,文帝时期已经把劓刑改为笞三百。”
云琅吃了一惊,连忙问道:“劓刑就是割掉鼻子是不是?”
张汤笑了起来,露出自己鲨鱼一般洁白的牙齿道:“确实如此。”
“这么说,东方朔现在住在监牢里?”
张汤笑道:“这是我离开中尉府办理的最后一桩案件,按照律法,东方朔要被笞三百。某家就是觉得他弄的马车多少还有点意思,所以才会来你家,看看最初的模型,也看看是否能够将四轮马车的事情上奏陛下,看看有没有法外施仁的可能。三百苔鞭,抽完,东方朔的半条命也就没有了。”
云琅连忙道:“此事因我而起,能否纳铜赎罪?”
张汤点点头道:“如此也好,纳铜五十斤,他就被放出来了,只是官职不保,而且要背上一个犯官的名头,以后想要过舒坦日子恐怕不可能了。还是等我上奏陛下之后再说吧,纳铜是最后的保命手段,能不用就不要用。”
云琅抓抓脑袋道:“我觉得找阿娇贵人可能更加的快些。”
张汤咳嗽一声道:“旁门左道!”
说完话就闭上眼睛仔细的品鉴茶水的滋味,不再理睬云琅。
云琅立刻拿起那个漂亮的四轮马车模型,就径直去了阿娇家。
阿娇看到那辆马车模型之后立刻就要云琅给她造一辆,要跟模型一模一样的…
“犯法!”
“犯谁家的法?你说的是祖皇帝的‘约法三章’还是《九章律》?”
“《九章律》!”
“《九章律》有不许百姓胡乱制造马车的律条?”
“有,车辙的宽度有要求。”
“哦,我不知道,这样吧,大长秋,你去把那个会造马车的东方朔给找来,让他在长门宫给我制造四轮马车。如果造的好看,舒适,就没事,如果造的不好,你也不用带他来见我,一刀砍死埋田里肥田!”
潜心厨艺的阿娇对别的事情没什么兴趣,云琅都舍不得吃一口的冬黄瓜,被阿娇左一刀右一刀砍的乱七八糟,眼看就糟蹋了。
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陪着笑脸道:“黄瓜凉拌起来味道不错,只是,用刀切出来的酱醋味道进不去,不好吃,如果用拍的,就能很好的弥补这方面的缺憾。”
阿娇提起云氏菜刀,一刀就拍在一根黄瓜上,眼看黄瓜被拍碎,这才随便砍两刀,就倒进盆子里,浇上事先调好的酱汁,胡乱搅拌两下,吃了一口,满意的道:“胡瓜,还是要拍出来的好吃,大长秋,记下来,这是我今天的新发现。”
阿娇拍黄瓜拍的上瘾,云琅悄悄地凑到奋笔疾书的大长秋身边道:“真的没问题吗?”
大长秋瞟了云琅一眼道:“以后有事就说,像这次这样,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就成。那些事阿娇能做,那些不能做,阿娇自有主意,能帮的随手就帮了,不能帮的,你也莫要强求。”
云琅又小声问道:“再帮我问问阿娇,能不能把我从羽林军里弄出来啊,总要上战场的…”
大长秋懒懒的道:“很简单。”
云琅喜形于色连忙道:“多谢,多谢!”
大长秋看了云琅一眼道:“只要你能接受宫刑,就能来长门宫伺候阿娇贵人,说实话,阿娇贵人还是很喜欢你的,干我们这一行,你前途远大啊。”
云琅不由自主的瞅瞅胯下,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大长秋讥诮的道:“食髓知味了吧?怪不得会舍不得,怎么,那个卓氏女的滋味很足?”
云琅懊丧的拍着脑袋道:“怎么谁都知道啊?”
大长秋冷哼道:“你自己行为不检,还埋怨别人都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看不起你们这种浮华浪子,仗着腰间有一个子孙根就肆意胡为,却不知道那也是惹祸的根苗。你看着吧,以后有你烦恼的地方呢。”
“大长秋,把这些胡瓜赏赐给那些宫女,谁要是敢剩下,就割掉舌头,多好的青菜啊,也敢浪费。”
阿娇在另一边不耐烦地喊道。
大长秋起身对云琅小声道:“老夫很忙,快要忙不过来了,你如果害怕上战场,就来老夫这里,老夫一手的快刀,保你无恙。”
云琅立刻就抱着马车模型走了…
他宁愿上阵跟匈奴作战,也不想变成太监!
东方朔来到长门宫的时候,云琅快要认不出他了。
“无论如何,先让某家吃一顿饱饭,而后,要杀要剐随意就好!”
蓬头垢面的东方朔,见到云琅,先不感谢云琅对他的救命之恩,而是先要吃的。
一锅汤面条下了肚子,东方朔嘴里咬着一根鸡腿道:“听说我是来这里造马车的?”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准确的说,你是在偷我家的马车!”
“好东西藏起来可不是君子的行为,晓谕天下,造福天下,才是我辈读书人该干的事情。”
“你就不感到惭愧?那是我的心血啊——”云琅暴跳如雷。
“某家帮你将四轮马车施行天下,你该感谢某家才对,知道不,某家已经注明此车名曰——云氏车。日后云氏车遍行天下,你云氏之名也将名扬四海,为此事我已经身陷囹圄,你居然不知好歹的怪我帮你!”
云琅的眼睛瞪得如同牛眼睛一般大,怒道:“你的意思是,我救你纯属必然,是对你帮我的一种补偿,而不需要感恩戴德是不是?”
东方朔吃完了鸡腿,把身上的脏衣服丢掉,一边光着屁股往温泉水渠走,一边道:“我本来准备用威胁那些侏儒的方式让陛下注意到我,为了酬谢你前些日子对我的照顾,我特意选择了四轮马车这个有争议的事情来做。如果不是为了帮助你,你觉得为吃饱了撑的去触犯律法?现在好了,阿娇贵人要四轮马车,也就是云氏车,只要这一辆马车造成,效仿者一定会遍布天下,你云氏的名声,自然就起来了。等我洗完澡好好的想想你该给我多少钱才能弥补我的损失。”
第一八二章 知恩图报?或许是!
“东方朔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张汤如是说。
一个人如果能孜孜以求的帮助另外一个人名扬天下,这绝对是莫大的恩德,非刎颈之交不可求。
每个人都这样说,云琅也就不得不接受这种论断,如果再继续纠缠发明权的问题,可能会被人腹诽为小人。
云琅确信,他绝对不会为了东方朔去抹脖子,同样的,估计东方朔也不会为了云琅去自杀。
聪明人让人讨厌,就讨厌在这一点,他们的有行为规则,有明确的止损线,一旦事不可为,跑的最快的一定是他们。
东方朔的一张嘴确实能活死人肉白骨,他的那一双手除了吃饭之外,剩下的功能就是握笔了。
所以,他对如何制造四轮马车一无所知,在云家开始如火如荼的给阿娇制造四轮马车的时候,东方朔唯一明白的事情就是——云家的肉骨头很好吃!
在东方朔被关进监牢的时候,他的老婆也没有跑,一路跟着囚车从长安走到上林苑,还要照顾东方朔,这样的女人很难得,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
东方朔则认为这是必然,他以为只要他没死,就算是少了一个鼻子也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
至于那个死都要跟他在一起的那个良姬,是他出于怜悯才让她跟在身边的。
瞅着良姬利用云家的资源,将东方朔照顾的无微不至,即便被东方朔呼来喝去,也心甘如怡的模样,云琅很想仰天长啸几声。
这样的女人他在后世就没有遇见过,在大汉同样没有遇见一个!
不知为什么,他接触的不是卓姬这种商场女强人,就是长平,阿娇这种政治女强人,再不然,遇到的就是丑庸这种能把人活活气死的女人。
不管是哪一种都跟云琅理想中的老婆相去甚远,跟这几种女人多待一天很可能就会折寿一天。
放眼望去,自己身边,竟然没有一个适合被他发展成云氏女主人的人。
四轮马车最难以制造的其实就是车厢底下的转盘,这种马车是依靠两个可以左右转动的前轮来控制方向的,因此,云琅就特意将车厢底下的转盘弄成了铁的。
可是,问题接着就出来了,两只前轮快变成了万向轮,对于驾驭马车的车夫要求就提高的了很多。
云琅在驾驭这辆只有架子的马车冲进田地里之后,大长秋就派来了三五个经验丰富的车夫,日夜操练。
曹襄回来了,意气风发,只是人瘦的没了人形。
“长驱一千四百里逐奴,将之一一斩杀在刀下,为平生最快意的事情。阵斩一百六十四,活捉三十有五,缴获无数,其中战马不下三白匹。”
曹襄把话说的波澜不惊,只是一双眼睛中满是渴望,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这几个同伴能够好好的夸夸他。
“雁门关下,可还有百姓?”霍去病从烤羊腿上撕下一块肉塞嘴里道。
“我只到太原府。”曹襄的脸有些红。
“五百长门宫卫,再加上你的三百家将,如此大的一股力量,没有去雁门关外瞅瞅,实在是遗憾。”霍去病叹口气道。
“左谷蠡王就在雁门关外,整座城关已经被他破坏殆尽,我只有八百人如何能与左谷蠡王的三万大军作战?”曹襄不由得有些愤怒。
“一整只羊,不是一口吃完的,你部八百人除你之外,全部都是最精锐的骑兵,且一骑双马,军粮,军械充足,只要不与左谷蠡王的大军正面作战,围绕着他的大军,今天吃一口,明日吃一口,只要指挥相宜,八百人足够了,再多反而不美,也不是没有机会击败左谷蠡王。”
听了霍去病的话,曹襄惊讶的指着霍去病对云琅道:“他疯了。”
云琅点头道:“他确实疯了,现在满脑子都是匈奴人,你去看看,军卒们训练用的木头桩子都被他标注了匈奴人的编号,从匈奴一号,到八百号,中间,还有大当户,裨王,校尉,算得上是一整支匈奴军队。不过啊,不疯魔不成活,就看他将来能走到那一步了,身为他的军司马,我只能求天神保佑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否则我一定会有死掉的危险。”
曹襄腾地一下从地板上站起来怒道:“你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军司马?”
李敢吐掉嘴里的羊骨头道:“自从他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之后。”
“什么?你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不是霍去病抓住之后给你当靶子射死的?估计你还没有用刀子一连砍十六颗脑袋的勇气。”
“长矛刺死了两个,剩下的都是我用弩箭狙杀的。”云琅咬了一口黄瓜淡淡的道。
“天杀的,我只杀死了一个匈奴…”
“人家现在是少上造,也是骑都尉司马,实封一百二十户,听说就在蓝田县,这可是关内的封赏,可不是什么糊弄人的关外封爵。”
“已经经过太尉府了?”曹襄的声音越发的尖利。
“没你什么事了。”霍去病嗤的笑一声,然后又不忍心看曹襄那张难看的脸,就把脑袋转过去。
“你怎么选了他?”曹襄怒吼。
云琅摊摊手无奈的道:“关我屁事。”
“你怎么不问问我?”
云琅又摊摊手道:“关你屁事!”
曹襄一屁股坐地上叹息道:“这两句话不错,天底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关我屁事,跟关你屁事这两种结果。好吧,不说了,吃东西,我要好好长膘,这一趟远行,身子骨差点被颠散了,你别说,公孙敖这混蛋就算有千般不是,训练军卒还是很有一套的。我如果不是硬抗过了他的训练,这趟远行就能要了我的命。”
“我听我母亲说,骊山地龙翻身了,长安却没有动静,有人说,这是上苍在警告陛下,不得与阿娇这个罪妇过于亲近。否则,地龙为何独独在陛下居留长门宫的时候翻身呢。”
曹襄是一个很洒脱的人,见争取云琅当他的军司马已经成了泡影,立刻开始卖弄自己广博的消息。
李敢嘿嘿笑道:“第一个说这话的人下场一定很惨。”
曹襄大笑道:“没错,牙门将军宁良,已经被斩首弃市了。”
霍去病皱眉道:“他一介牙门将,掺和进宫闱之争里做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曹襄大笑道:“他有一个妹妹是宁美人。”
霍去病见云琅瞅着他,就不耐烦的道:“皇后不会管这些事情,阿娇也没法子再进宫当皇后。”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的骑都尉可是真正的外戚军队,这个名头一定要改掉才好,否则,就算是打了胜仗,也会逊色三分,人家公孙敖就是看准了你身为外戚,不好与他一个泼皮无赖汉争执,才把最好的兵员都给带走了,武库里也仅仅留给你一些不能用的破烂。”
霍去病摇头道:“一大家子人呢,怎么可能改弦易张?如果没有皇后,卫氏一族没有出头的可能,我舅舅更是没机会从马夫变成长平侯的。生死与共是必然的。”
很多时候,只要说话说到无可奈何的时候,话题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谁都有要保护的人,谁都有紧张的人,谁都有怜惜的人。
普天之下,只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
皎洁的月光下,东方朔手持木勺,正在往良姬的脑袋上浇水,良姬低着头正在揉搓头发,露出好大一片白皙的脊背。
夜色静谧,只有哗哗的水声与东方朔吟诵《诗经》的声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东方朔嘴巴很硬,心肠却很软,只要看他温柔的动作,就知道良姬在他心中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良姬估计也知道,所以才死死的缠着东方朔不松手,东方朔总说良姬是个愚蠢的女人,现在看来,愚蠢的很可能是东方朔。
云氏的温泉水洗过澡之后,最好用清水再冲洗一遍,毕竟,水里面的硫磺味道并不是很好闻。
东方朔捧起一缕良姬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一下道:“杂味已经很淡了,还是再清洗一遍的好。”
云琅就坐在二楼的黑暗处,见东方朔提着装满泉水的木桶去了温泉水池处,换取泡在温泉水里已经温热的清水。
就微微的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子,红袖点亮了蜡烛轻声道:“夜深了,小郎该安寝了。”
云琅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问红袖:“大长秋很看重你,我不问是什么关系,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如果想要去长门宫,随时都能去。前日,大长秋已经暗示过我了。”
红袖摇摇头道:“婢子在云氏虽说只是一个婢女,过的比在来氏还要好些,更快活些。既然如此,婢子为何还要去长门宫呢?那里能让婢子更加快活,更加舒坦吗?明显是不成的,我娘早就说过,她恨不能嫁给贫家子,虽然粗茶淡饭,却能落一个轻松自在。”
云琅笑道:“那是你娘没有过过贫家小户的日子才会这样说,如果她真的成了贫家的主妇,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红袖笑道:“或许吧,反正婢子不想离开云氏。”
第一八三章 好人就该被奖励
东方朔的爱情是隐秘的,他不屑将自己柔弱温情的一面展现给大汉国人看。
只有每一个跟他相处过的女子才知道,这个人是何等的温柔,温柔到了宁愿给她们一个新生活的地步。
东方朔很少能娶到良家子,愿意跟他在一起过短暂夫妻生活的美人儿,大多是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青楼生活。
在大汉,青楼女子想要成为平民,唯一的渠道就是嫁给官员,然后再与官员绝婚,如此才能有一个良家子的名份,才能获得大汉律法赋予良家子的全部权益。
官员想要以七弃之名绝婚,至少需要等待一年之后…
关于东方朔的这些事情,是大长秋告诉云琅的,这个老宦官,总能从一些别人想不到的渠道弄到一些让人心酸的真实答案。
结婚是为了救人于水火,绝婚又是为了放那个女子一条生路…面对这样的人,云琅觉得自己应该给他做一顿美味的红烧肉才能表达自己对他的敬意。
这是云琅在大汉国,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一副好心肠的人。
云家的稻米不多,或者说,偌大的一个长安,稻米也不是很多,长安周边基本上不种植稻米,最近的种植稻米的地方是汉中。
由于道路不好,运输到长安的稻米数量很少,因此,关中人吃的最多的还是糜子跟小米,高粱。
大汉国的稻米产量虽然比麦子,糜子,小米强一些,却也很有限,不过,大汉国的原始稻米,是云琅食谱上的最爱。
关中人吃稻米喜欢蒸煮,这种方法是对的,只是他们喜欢用蒸笼来弄熟米饭,好好的一锅稻米,蒸熟之后,米香已经跑了大半。
他更喜欢用铁锅加水,加米,然后用慢火慢慢的蒸熟一锅米饭,虽然锅底可能会有锅巴产生,这样做出来的米饭,无疑是最香甜的。
如果用肉汤浸泡一下锅巴,锅巴的味道应该是人间绝品。
下午的时候,东方朔就来到了云氏厨房,面对云琅带着浓重仪式感的做饭方式,即便是放荡不羁的东方朔,也不由得肃然起敬,匆匆的跑回去梳洗了头发,修整了胡须,换了一套最干净的衣衫,然后就坐在云家院子里的一棵松树下,冒着严寒,等云琅喊他吃饭。
亮红色的红烧肉在砂锅里被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肉汤触碰着,微微颤动。
云琅一点都不着急,烧好一砂锅红烧肉的秘诀就是要有耐心,只有微火慢炖,才能最大程度的将肉香激发出来,才能让粘稠的肉汁里裹挟到足够多的肉味。
红袖邀请东方朔进地暖棚子里等待,还给他上了一壶热茶,去去嘴里的味道,好品尝家主精心烹制的菜肴。
一个黑陶红纹的酒坛子被红袖泡在一个装满开水的木盆里,然后就有两个健壮的仆妇抬着木盆,安放在东方朔身边,酒坛子虽然没有开,仅仅从价值不菲的酒坛子上,东方朔,就知道这一坛子酒应该不是他平日里喝的粗酒。
这样的礼遇,让东方朔变得不安起来,即便坐在温暖的地暖棚子下面,他也有些坐立不安。
云琅做的饭菜很简单,也就一锅饭,一砂锅肉,一盘子炒青菜,一碗肉丸子汤。
数量也不多,恰好够东方朔一人食用的。
等红袖将饭菜安置好之后,云琅打开那一坛子酒笑道:“酒曰玉冻春,又名一汪绿,冰雪中冰了三日,尽去酒中燥热之气,然后以滚水激之,温和馥郁的酒香牢牢的被锁在酒浆中,只有喝一口进了五脏六肺,才能发现其中的妙处。来,东方先生,饮甚!”
东方朔原本满腹狐疑,只是听了云琅对于这坛子酒的解说之后,只觉得馋虫在胸中闹腾的厉害,一瞬间就决定,先喝了酒再说。
一碗酒下肚,东方朔半天不肯吐气,直到忍无可忍之时才长出一口气道:“好酒!”
云琅掀开砂锅盖子,轻轻地用手撩撩味道,满意地笑道:“平生做肉食,以此次为最佳,饮酒岂能不食肉!提醒一下,此物与稻米同食最为相宜,请先生慢用。”
红袖给东方朔装了一碗白米饭,米粒晶莹,与红烧肉交相辉映,再加上香味缭绕,身为老饕的东方朔哪里还有什么理智,不由自主的端起碗筷,捞了一块一寸见方的肉块,放在米饭上,想了想,又给米饭上浇了一些肉汤,深深的嗅一口香味,然后就不知世上何年…
红袖一步三回头的跟着云琅离开了地暖棚子,走远之后忍不住问云琅:“小郎,为何如此款待此人?”
云琅停下脚步瞅着云家忙忙碌碌的仆妇们叹口气道:“这世上的恶人太多,好人太少。能不惜损坏自己的名声帮助他人的人更是少的可怜。恶人干了恶事,自然有利益作为奖赏,好人做了好事,却往往不得善终。这样是不对的…既然老天不肯眷顾好人,那么,就让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小小的奖赏一下好人。毕竟,好人如果只干好事,而收不到起码的尊重,一颗助人的心迟早会冷掉。”
红袖回头看看狼吞虎咽的东方朔狐疑的道:“他是好人?”
云琅点点头道:“他真的是好人!”
“比您还好?”
“比我还要好!”
“婢子不信!”
“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位东方先生是一个多么好的人。”
做完了这些事情,云琅很欣慰,如今的东方先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东方朔终于重合了。
这样的东方朔,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东方朔。
抬头瞅瞅阴沉的天空,有白雪飘下,落在云琅温暖的掌心,瞬间就化为水渍,多落了一些雪花,那些水渍终于汇聚成了一颗晶莹的水珠。
云琅抖落那颗水珠,抬起头对阴沉沉的天空轻轻地道:“大汉国终于没有让我失望到极点!”
没人的时候,云琅总觉得自己才是大汉的神,毕竟,太宰就是这么看的,还把他当神一样的供奉了快一年,在事实上,云琅自觉自己远比大汉人知道的多。
也只有他的目光能够穿透万里烟云,跨越五湖四海,思绪能够沉浸到马里亚纳海沟也能飞上珠穆朗玛峰。
可以看非洲大草原上轰轰烈烈的角马迁徙,也能看到美洲愚神奇的玛雅人正在祭拜他们的太阳神。
他似乎能听见罗马长老院里铿锵有力的演说,也能听到北极的野人正在与巨熊搏斗发出的怒吼…
因此,在寂寥无人的时候,他的心就会变得极为高大。
一个没有神通的神落在地面上很凄惨…
在面对喜怒无常且喜欢消灭别人肉体顺带消灭别人精神刘彻,以及他的一干爪牙。
就算云琅有神的眼光,神的思维,在没有神的力量之前,能做的只能是忍耐,或者臣服。
就是这种忽高忽低的感觉,让云琅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很差,尤其在他心灵与力量不成正比的时候,就越发的讨厌这个不受他控制的世界。
“你什么时候能给我也做一顿东方朔吃的那种饭食?”
吃晚饭的时候,曹襄非常的不满,他现在不喜欢吃云氏厨娘做的难吃的红烧肉。
云琅放下饭碗看着曹襄道:“庖厨其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五味调和,火候的掌握,食材的选择,每一样都是大学问。只有全身心的投入才能做出一道美味的饭菜,你到现在都没有做出值得我全身心投入为你做一顿饭菜的事情,所以啊,你就不要想了。”
“耶耶啊,吃一顿饭也能扯到俞伯牙与钟子期的典故,我还是吃我符合我身份的饭食吧。不过,那个东方朔吃完你的饭,为什么连一句道谢的话都没有,反而处处躲着你?”
“他以为我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耶耶啊,又是燕太子丹与荆轲的典故,你什么时候开始每一句话都带典故了?还好我家学渊源,要是霍去病跟李敢两个草包在这里,你说的话,他们一句可能都听不懂。”
“我能听懂!”
霍去病好听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这家伙是四个少年人中最先脱离变声期公鸭嗓子的一个,不但如此,他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渐渐长长,变得有棱有角,活脱脱的变成了两道剑眉。
再配上他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一个活脱脱的高傲贵公子形象就跃然于纸上。
接下铠甲,霍去病端起茶壶道:“东方朔干了什么让你从心底里佩服的事情?”
云琅探头朝楼下瞅瞅,没看见李敢,就问道:“李敢呢?”
霍去病见云琅不太想谈东方朔,就回答道:“他父亲被任命为右北平太守,马上就要赴任,所以回家去了。”
云琅见窗外的雪下得越发大了,就笑道:“这样的日子里,你也不忘操练军卒?”
霍去病喝足了水,盘腿坐在矮几前道:“弹汗山,杭爱山,贺兰山,这几个地方的雪下的都比长安大,还没有出征,总要先尝试一下。”
第一八四章 待机而动
霍去病的抱负是辽远而且宏大的,这一点,从云琅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就没有改变过。
一个人如果矢志不移的做同一件事情,只要坚持的时间够长,总会因为量变的缘故产生质变。
且不论霍去病,李敢,就是曹襄这个纨绔子,见霍去病在不断地操练他的八百人马。
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对自己的五百长门宫卫,三百家将,也开始了惨无人寰的冬训,看样子他的目标不是马踏燕然就是直捣龙庭…
身为霍去病的司马,长年累月的跟一群极度有上进心,并且志向远大的人在一起,云琅倒是常常有尸位其上的感觉。
冬天就该有一个冬天的样子,人人都说,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到了冬天就该躲在暖和的屋子里的看简牍等待冬日过去,却总是有一些人不愿意冬藏,他们似乎更喜欢在冬天待机而动。
“驾,驾…驭…”
马夫抖动着缰绳,艰难的控制着不听使唤的挽马,在平坦的谷场上一遍又一遍的实验云氏的新马车。
马夫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马车的性能,与驾驶方法,无奈,拉车的挽马似乎对拖拽四轮马车非常的不习惯。
相比拖拽大汉的两轮马车,它需要做更多的反应才能完成马夫传达给它的复杂动作。
大雪天练车技是最好的,厚厚的积雪深深的车辙印痕可以明显的将马夫的每一次操作都记录下来。
阿娇对她的新马车非常的关心,马夫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只有等他彻底的熟悉四轮马车的操作之后,云氏才会对马车进行定型,做最后的布置。
车夫不明白云氏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臭毛病,却不敢质问云琅,只能尽忠职守的干好自己的事情。
大雪落下了,偌大的荒原也就逐渐变得安静。
那些背着煤石去集市交换粮食或者铜钱的野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依旧艰难地在雪地上跋涉。
很快就在白雪皑皑的荒原上踩出一条黑色的道路。
只要有钱,有粮食,这些一无所有的野人迸发出了令人震惊的工作热情。
天气寒冷,正是煤石卖价最高的时候,没有哪一个以背煤石谋生的人,愿意放弃这种赚钱的好机会。
疲惫寒冷,他们不是很害怕,他们害怕的是家里没有粮食吃,在这样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提供热量,就等于死亡。
野人们背着煤石,尽量靠近云氏的土地行走,虽然云氏不会给他们提供庇护,他们依然觉得靠近云氏就会多一份安全。
只要不伤害他们,就是对野人的最大帮助,这是云琅过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的一个道理。
所以,他也愿意给这些无助的野人提供一点虚假的安全感。
天气太冷,老虎卧在暖和的地板上,无聊的张着嘴巴,让小虫帮它清理牙齿缝隙里的食物残渣。
每次看到小虫把手塞进老虎嘴巴,东方朔就总想说话,最后也总是忍住不说。
他觉得老虎锋利的牙齿会在某一个瞬间,咔嚓一下咬断小虫细细的手腕。
“其实你可以修一条路,一直通到产煤石的地方,虽然中间要过几处山涧,山道也难走,以你家里的那几座桥梁模型来看,应该难不住你才对。”
自从东方朔吃了云琅那顿非常有仪式感的饭食之后,他总觉得欠云氏什么东西。
在经历了忐忑不安的几天之后,云琅并没有提出要他去刺杀某个皇帝的事情,也没有要求他做超出他能力以外的事情,更加没有任何要招揽他做家臣的举动。
这让东方朔每次见到云琅心头都发虚。
“修路当然难不倒我,修桥也是如此,旁光侯刘颖已经跟我说过无数次了,想不要钱帮我修路造桥,统统被我拒绝了。先生难道就没有想明白,我为何会放弃这种不要钱就能得到道路跟桥梁的好处吗?”
东方朔的眉心出现了一道悬针纹,这是他思虑的表现。
东方朔瞅着田野里背着篓筐艰难跋涉的野人,松开紧皱的眉头道:“是为了那些野人?”
云琅笑道:“是啊,我如果开路,修桥,然后再雇佣这些野人用马车拉山里的煤石,相信我很快就能富甲一方。只是这样一来,我就开了一个很坏的开头。相信很快就有效仿我的人,只要开了这个头,那些野人的末日也就会到来。以我大汉有钱人的德行,那些不需要钱就能获得的野人,此生最好的结果将是老死矿洞,一辈子也洗不干净身上的煤灰,用自己的命去为别人赚钱。这个钱太血腥了,我不敢要。”
“你不做,也会有人做的。”东方朔很不满意云琅的迂腐:“如果由你来做这件事情,那些野人的下场可能还会好一些。”
云琅笑了,东方朔就是这样,总喜欢开头,却不怎么喜欢结尾,也就是说,他只喜欢空洞的描述一张美丽的图画给别人,然后就撒手不管,也不管不顾因为他的建议可能引发的后遗症。
再没有现代化采煤机械之前,采煤本身就是一件没什么人性的工作。
云琅如果想发财,制造四轮马车都比采煤容易,还没有心理上的负担。
他想要云家边上多出一个繁华的城镇,形成城镇的条件很简单,基本上只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人,一个是钱。
现在,因为煤石的缘故,那个小小的草市子两样都不缺,如果再有一个强力人士推动,一个因为煤石繁华起来的城镇应该很快就会形成。
现在,这些野人采的每一块煤石,都属于他们,不管采煤的过程有多苦,有多艰难,有多危险,都是为了他们自己,所以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这么危险,艰苦的工作一旦是为了别人,反抗或者不满的心思很容易就会产生。
在这个很容易抱团造反的时代里,如果云家没有弄好,让这些野人造反了,刘彻第一个砍掉的脑袋将会是云琅的。
云琅喜欢烧煤取暖,却不很不喜欢因为烧煤的原因掉脑袋。
“阿娇贵人难道就没有看到这是一桩大财源吗?”东方朔可能想清楚了其中的道理。
云琅给东方朔续上茶水笑道:“阿娇贵人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而我是不愿意赚这种钱。即便是别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在阿娇没有动手之前,没人敢动手。阿娇贵人最近对做生意很有兴趣,不过啊,她不是很喜欢出力多,见效少,麻烦的生意,最喜欢从别的地方低价收购东西,然后再高价卖出去。就像云氏的鸡蛋一样。煤石也是如此,只要阿娇贵人愿意按照现在的价格收购野人的煤石,然后再加一倍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就能坐收无数钱财,同时,也算是间接的保护了那些野人。”
东方朔看着云琅叹息一声道:“看来你是希望让我这个聪明人去帮你游说阿娇贵人来做这桩生意是吧?我就知道你的那顿饭吃了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把这个主意给阿娇贵人出了,那些正在草市子上收购煤石的商贾会恨死我的。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是大仇恨。”
云琅站起身,看着东方朔笑了一下道:“你难道不觉得这是还我一饭之恩的最好办法吗?再者,你总想出人头地,总想让自己的才华有一个施展的地方,为阿娇贵人出谋划策,要比你通过威胁那些侏儒优伶直达天听要好一些。”
老虎的肚子咕噜噜的在响,这个可怜的家伙最近总是闹肚子,也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云琅必须带它出去,免得这家伙毫无顾忌的把屋子弄得臭气熏天。
至于东方朔,不用理睬,聪明人,总会给自己找一个最合理的选择,最后做出决断。
在大汉,只要下大雪,就算是阻绝了交通,是真正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场面。
即便是下雪,云家却显得很热闹,尤其是铁匠房,锤子敲击铁块的声响从未断绝。
霍去病的八百大军想要重新装备,就离不开云氏的铁匠房,偌大的一个院子里面堆满了新打造好的矛戈,刀剑,还有一捆捆得弩箭,以及一些锤子,斧头,铁鞭一类的重武器。
受伤的军卒们也没有闲着,云琅让人打造出来了很多的铁甲叶子,需要这些人按照木头傀儡的模样,用结实的丝线绳子将甲叶固定在一副皮甲上面。
这样的工作很多,估计这个冬天,在云氏庄园居住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有多少空闲时光。
老虎排泄了一大堆东西,云琅捂着鼻子看了,这家伙腹泻的原因找到了,是吃了太多油脂的缘故。
这就是小虫的责任了,这个死丫头自己喜欢吃猪油夹热馒头,就很不负责的将她眼中的美食推荐给了老虎,于是,老虎就把满满一罐子猪油,舔舐了一个干净。
云琅忽然笑了,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有趣的,至少,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因,才有一个个不算好的果。
第一八五章 山鬼祈福
《太初历》还没有真正的施行,所以大汉国的天文学家落下闳就很郁闷。
然后,他就想出来了一个很好的推广《太初历》的办法,那就是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