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碎裂的声音云琅听的很请清楚,老虎平日里连牛腿骨都能咔吧一声咬断,人类脆弱的肩胛骨是经不起他啃咬的。
老虎甩甩脑袋,项城的身体就被抡了一个大圈子,重重的摔在岸边的石板地上。
云琅不断地吸着凉气,就刚才这一下子,项城的骨头最少断了十几根。
老虎瞅瞅身体扭曲的不成样的项城,就来到云琅身边,用大脑袋蹭着云琅的腰要奖励。
云琅背上背篓,跳下沙舟路过项城身边的时候停顿了一下,对呕吐着鲜血的项城道:“站在我的立场上,我们其实没有冤仇,是不是?”
项城吐着血泡道:“项氏一族灭族了。”
云琅摇摇头道:“其实是你想多了,我不会去找你们的家眷的麻烦。我听太宰说过,你们家里也没有女人,只有孩子,既然那个叫做项杰的孩子都来了,剩下的孩子可能更小…算了,这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能活就活下去吧。好没意思的一场争斗,难为你们竟然斗了百年之久。”
云琅说完话就把插在墙壁上的一根火把丢进了巨鼎里,顿时,巨鼎里火光熊熊,直冲穹顶。
鲸油被彻底融化,融化了的鲸油如同瀑布一般从巨鼎的孔洞里流淌出来,油脂流淌到那里,火焰也就追随到了那里。
项城在火光中吐出了最后一口气,云琅也重新回到了咸阳城,远处传来山体崩塌的动静,只要烧掉那座平台跟那些栈道,章台就与咸阳城被分成了两个世界。
云琅回到了人间,人间却大雨瓢泼,黑漆漆的夜里看不见半点灯火…
云琅赤裸着身体站在瓢泼大雨里任由雨水冲刷身体,这样做虽然有很大的可能会导致他失温,或者伤风,发烧。
这些小恙跟水银中毒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老虎不愿意淋雨,被云琅逼迫着站在雨地里浇水他觉得人类真是愚蠢而无知。
在身体失去感觉的那一刻,云琅回到了山顶的小屋,哆嗦着点燃了火塘,坐在火塘边将身体包在一张熊皮里,全身哆嗦的如同一片秋叶…
不知什么时候,天亮了,云琅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合适的,他发现自己不但声音嘶哑,而且还在发烧,醒过来才一炷香的时间,他已经腹泻三次了。
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嘴里浓重的金属味道没有了。
石屋子里有治疗腹泻的草药,云琅却没有动,现在,他需要更快,更彻底的新陈代谢,只要保持身体过于脱水就好。
仅仅是一夜的光景,云琅的眼窝子就深深的下陷了,火塘里的火重新燃烧之后,他就给黑铁锅里放了一些白米,加了一大把盐巴,倒了很多水,就重新裹着熊皮在火塘边上酣睡。
老虎吃了一块风干肉,就趴在屋子里守着云琅,石屋子外面风雨大作,大雨没有停歇的迹象。
云琅的身体滚烫,汗水布满了全身,当他再一次睁开了眼睛,石屋子里有一股子浓郁的白糯米粥的香味,他丢掉被汗水弄得湿漉漉的熊皮。
用勺子挖着锅里的米粥吃,每一口都吃的极为扎实,想要活下去,就必须遭这样的罪。
第一五零章 大病
“啊湫!”
云琅重重的打了一个喷嚏,随意的擦拭一下流到嘴唇上的鼻涕,就重新把脸对着太阳,吸收那颗恒星散发出来的热量。
红袖小心地将少爷的双脚放在一个热水盆子里细细的擦拭着,小虫则跟着父亲一起将屋子里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往外搬。
石屋子外面的空地上已经有一个很大的火堆,无数的竹简已经在火堆里化作了灰烬。
“少爷,这些书都要烧掉啊?太可惜了。”小虫舍不得丢掉手里的竹简,毕竟,这些竹简制作的很是漂亮。
梁翁怒骂道:“多什么嘴,少爷要你烧掉,就烧掉,以后不许多问。”
“阿娇走了没有?”云琅问红袖。
红袖摇头道:“没有,不过啊,她家的水池子已经快要修好了,再有两天就能往里面放水了。”
“那就是说已经修好了,她为什么还不走?”
“跟孟大,孟二学孵小鸡呢,跟着刘婆学缫丝,还要跟那些仆妇们下地,看样子不想走了。少爷,你说,她一个贵人学这些手艺做什么?”小虫的嘴巴依旧是那么的快。
云琅笑道:“她是在弥补她以前的不足之处呢,这天下,皇帝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男人,皇后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妇人。她以前不懂这个道理,现在想要弥补,还不算晚。”
“您不在的这十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人,看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就是不能说话,一说话就能笑死个人。”小虫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捂着嘴巴咯咯的笑了起来。
“那人自称东方朔,今年只有二十四岁,任职公车署,是平原郡人,婢子不喜欢此人,过于轻佻了。”
云琅瞅着只有十岁的红袖,拍拍她的脑袋道:“你才十岁,知道什么是轻佻?没事干跟小虫多学学,心里有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十岁的孩子硬是把自己活成了三十岁,你累不累啊?”
红袖在云家久了,也就变得活泼了一些,用湿漉漉的手抓着云琅的袖子道:“红袖也想活的没心没肺的,可是,家里没心没肺的人已经很多了,婢子不得不多长一个心眼。”
云琅大笑,小虫知道红袖在说她,却毫不在乎的跟着大笑,只有梁翁一人暗自摇头,这样的傻闺女将来可怎么嫁人哟。
竹简木牍在熊熊的烈火中终于化作了灰烬,不过,那上面记载的文字,却留在了云琅的脑海中,他准备等机会合适的时候就抢在蔡伦之前把纸张制造出来,然后将太宰的记录记载在纸张上,一屋子的竹简,如果抄录在纸上,只有薄薄的一本而已。
云琅的身体很虚弱,非常的虚弱,如果不是老虎发现情形不对把小虫拉过来,云琅不一定就能熬过这场灾难。
小虫来的时候云琅已经没有人形了,因为腹泻的缘故,偌大的石屋子里臭气熏天。
即便是被小虫,梁翁红袖给救过来了,云琅依旧拒绝吃除过胡萝卜之外的任何食物。
这东西能够有效地清除云琅血液里的汞毒,这一点云琅是清楚的。
胡萝卜吃多了全身就会发黄,这是胡萝卜素在作怪,因此,昔日白皙的云琅现在看起来黄黄的,病恹恹的,就比断气好那么一点。
他每天都要喝大量的水,好在,腹泻的毛病逐渐好了,只是总要小便。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小便由赤红变成淡黄,再到现在的清澈,非常的欢喜,这说明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不过,汞中毒是个很危险的事情,目前虽说没事了,将来很难说,最麻烦的是,汞中毒对后代的影响很大,云琅答应过太宰,要生一群孩子的。
云琅强迫自己继续吃着胡萝卜,这东西吃一点味道很好,吃多了,那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不过,他还是用最优雅的姿态吃着胡萝卜,这让小虫觉得胡萝卜可能非常,非常的好吃,且不由自主的拿了一根带着绿樱子的胡萝卜也跟着吃。
她就是一个嘴馋的,当云家栽种的胡萝卜能吃的时候,第一个下手的人不是云琅,而是小虫,这孩子对于食物有着非同一般的狂热,只要是吃的,她无所顾忌。
云琅一般吃胡萝卜连萝卜缨子一起吃,小虫就不一样了,她只吃胡萝卜,才过了两天,她的皮肤就变得跟云琅一样黄。
不吃胡萝卜的时候,云琅就会躺在躺椅上,瞅着远处的始皇陵发呆。
这是太宰以前的习惯,现在,变成云琅的习惯了。
如果这座陵墓里没有太宰,云琅会很快就忘记他,只是,现在不同了,太宰住在里面,这就变成了云琅需要照顾的坟墓,至少,每年清明的时候,云琅需要去祭拜一下。
说来难以理解,很多人的根其实就是一座座的坟茔,而不是坟茔所在的土地。
因人而恋土,因人而无法忍受失去那片土地,每个人的心中最美的往往都是回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思念就会变得愈发强烈,最后会变成无法更改的执念。
放火烧断了那座地下咸阳城与章台的联系,封闭始皇陵的工作就做完了一半。
与项羽不同,云琅并不觉得将无数的宝藏埋在地下有什么不妥的,既然这些财富不能富裕现在的人,放到后世也能富裕更多的人。
至于里面的十二个金人,就更是一个大笑话了,金人铸造起来容易,想要彻底的粉碎一个个巨大的金人,就变得千难万难。
一并埋在坟墓里好了,云琅以后还打算在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上种植多多的荆棘,让那些没事干就想找个高出发一下思古幽情的骚客们止步一下。
太宰他们用了百年的时间才将始皇陵外面的平台恢复成一座大土丘,用了十余年的时间,移走了陵墓外面的镇墓兽,毁掉了巨大的甬道,并且将道路翻耕成了荒原,这是一个很好的掩耳盗铃的法子,还需要继续下去,现在瞒不了人,时间会帮忙的,他终究会把人们脑海中关于始皇陵的记忆一点点的抹掉。
云琅很想让人们记住始皇帝的功勋,更希望人们忘记他的坟茔所在地。
记住始皇帝的功勋,后面的皇帝至少就会明白,建造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没有错误,永远正确。
忘记始皇陵本身,是遏制贪欲的一个过程,无论如何,财富是制造出来的,不是从祖宗的坟墓里挖出来的。
长安的秋日雨水很多,这是在补偿夏收时干旱的账。
长安最动人的也是绵绵的秋雨,雨滴不大,更多的时候更像是水雾,打在脸上湿漉漉的。
云琅如今瘦弱的厉害,前些时间才笑话完竹竿一样的曹襄,现在,他比起那时候的曹襄更是不堪。
腹泻一般都会与疫症联系起来,在大汉,一旦腹泻不止,病患就会在家门口挂一条麻布,告诫访客不可进来。
小虫,红袖跟梁翁这三个照顾云琅的家人自然也是不适宜与外人接触。
云琅的石屋子自然也是如此,霍去病他们来看云琅的时候,也不能来大石头后面。
不过,他们有的是办法表示自己的心意。
老虎这时候就成了云琅与外面交流的使者,每天老虎回来睡觉的时候,它的背上就会有非常多的好东西。
无数的补药,这自然是曹襄送来的,这东西他家好多。
上好的咸鱼这自然是霍去病的礼物,咸鱼能够辟邪,也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听来的,估计是被卖咸鱼的给骗了。
李敢的礼物就让人欢喜了,一个雕刻的纤毫毕现的美女竹夫人送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
阿娇的礼物最好,她执着的认为,有些人之所以能够长寿,就是因为家里的金子多,一个人只要多看看金子,即便是有什么毛病,也会很快痊愈。
至于张汤的礼物…就不好说了,只有一张绢帛,绢帛里包着半枚玉佩,他的礼物,就是云琅可以在某个时候向他提一个不太重要的要求!
张汤的承诺,云琅不知道能不能信,他还是小心地收起来了,毕竟,让张汤给出一个确实的承诺,实在是太困难了。
第一五一章 东方朔
在大汉国,感冒发烧也是时疫的一种,持续不停的腹泻更是时疫。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是得了一种时疫,就会大病一场,如果得了两种时疫,基本上就没救了。
当云琅泡在温泉里面吃着猪蹄子的时候,霍去病就认为云琅确实已经痊愈了。
瞅着云琅瘦骨嶙峋的肋骨难过的道:“以后要小心啊,疾病这东西来了,你只能受着,我母亲为了让我远离疾病,就特意给我取了去病两字当名字。”
云琅吐掉嘴里的猪骨头笑道:“再来一筐猪蹄子,我就马上会复原,依旧能跟你在场子上大战三百回合。”
曹襄在一边显摆着自己不多的一点板油大笑道:“终于有一个比我瘦的了,哈哈哈,看你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竹竿!”
李敢认真的看了云琅一遍,摩挲着下巴道:“看来我送去的春风一枕竹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不过,竹夫人虽然制作精巧,你也要知道节制,不能把过多的精力用在竹夫人上,要不,我们后日去阳陵邑耍子?”
云琅找了一面铜镜,仔细的翻着眼睛看眼仁,霍去病说他眼白上的红线已经消失了,云琅很想确定一下,铅汞中毒绝对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情。
“尖嘴猴腮的有什么好照的,你知不知道,陛下已经准许雁门关守将诺侯彭祀扩建雁门关了,也就是说,再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雁门一线主守。陛下又在并州,设置了朔方郡,治下一万四千户,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举措,我大汉的边疆向北部拓展了四百里。那里是古楼烦人的地盘,出了黄土塬,就面对匈奴左谷蠡王的领地,看来陛下认为年初的时候对左谷蠡王的打击不够,想要更进一步。”
霍去病很不满意云琅女性化的动作,一个大男人整天拿着一面铜镜算怎么回事,特意,将话题转往雄风赫赫的一面。
曹襄冷笑道:“关我们屁事!”
李敢不满的瞅着曹襄道:“关我父亲的事啊!”
曹襄撇着嘴巴道:“就算关你父亲的事,你父亲旗开得胜了,最后便宜的还是你大哥。我可是听说了,你父亲的爵位没你的份,你想要出头,兄弟们就得齐心合力的自己上战场。你知道不?我最不舒服的就是平白得了一个平阳侯的爵位,这让我说什么话,人家都要先去问我母亲,能不能听!”
霍去病怒骂道:“让你不要跟那个叫做东方朔的家伙胡混,你就是不听,现在看看,你说的话跟那个家伙有什么不同?”
云琅对东方朔还是很有兴趣的,闻言连忙道:“那家伙说什么了?”
李敢大笑道:“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你知道不,陛下当年征召天下有才之士,让他们上表叙述自己的长出。
这家伙用了三千多片竹简来叙述自己的优点,陛下看了整整两个月才看完,估计是看在他写了这么多字的份上,就让他待诏公车署,结果,一等就是八年!
六天前的时候,他来给阿娇送车马,我们听他谈吐有趣,就邀请他喝酒,这家伙酒喝高了,就站在你家的厅堂里叉着腰咆哮。
说什么,他少年时就失去了父母,依靠兄嫂的扶养长大成人。
十三岁才读书,但是勤学刻苦,三个冬天读的文史书籍已够用了。
十五岁学击剑,十六岁学《诗》,《书》,读了二十二万字。
十九岁学孙子兵法和战阵的摆布,懂得各种兵器的用法,以及作战时士兵进退的钲鼓。
这方面的书也读了二十二万字,总共四十四万字。
还说他钦佩子路的豪言,发誓从之,如今他已三十岁,身高九尺三寸。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
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贲,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
他这样的人,足矣成为陛下的大臣了,为什么只能委屈的待在公车署里混日子!”
听了李敢复述东方朔说的话,云琅忍不住在计算自己到底读了多少书,计算过之后,他觉得,按照东方朔的说法,他可以兼任大汉,匈奴,乃至罗马帝国的宰相。
就读过的书的数量来论,这个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加博学的人了。
耳边听着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在嬉闹,云琅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学问的渴望几乎没有边际,但是,能找到可以读的书,却少的可怜,所谓汗牛充栋,已经是对书籍数量的极大想象了,对于云琅来说,那不过一本《三国演义》的内容量而已。
霍去病他们嘲笑的只是东方朔的口气,却没有嘲笑人家的学问,四十四万字的读书量,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读书人。
“不如我们再约一次东方朔,听你们一说,我对这个人也非常的感兴趣。”
云琅见霍去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镜子上,就把铜镜丢上岸,正色道。
曹襄笑道:“这人虽然官职低微,却不是谁都能请来的,我们几个那天是碰巧了,人家也刚好想要喝酒,否则,那家伙基本上不会理睬我们的。”
云琅眼珠子一转大笑道:“我写一封信函,让人转交给东方朔,他一定会来的,说不定会快马而来。”
曹襄笑着摇头道:“这不可能,我母亲生辰之时专门给他下了请柬,结果,我母亲过寿的那一日,他的礼物到了,人却没来,理由是,我母亲光华璀璨,乃是仙君下凡,他不过是仙家小吏,见了我母亲之后就会烟消云散,所以不敢来。这理由虽然扯淡,可是我母亲大笑着说此人滑稽,就再也不谈此事了。”
云琅不由得笑了,长平小心眼的毛病无论如何是该不掉的,她对东方朔的评价是滑稽,结果,人家东方朔就上了司马迁所书的滑稽列传,真正的是害人不浅。
“接到我的信笺,东方朔一定会来的,没跟你们开玩笑。”
云琅说着话站起来,裹上一条麻布单子就出了水渠,想法有了就必须尽快实现。
其余三人见云琅有了兴致,也就没了泡澡的想法,齐齐的裹上麻布单子就去看云琅到底要怎么把东方朔骗过来。
云家女人太多,阴气太重,所以,四个半身赤裸的半大少年出现在院子里,院子里顿时就变得非常热闹。
就连阿娇也被惊动了,见四个少年被一群妇人围在中间,顿时就笑的趴在栏杆上快上不来气了。
妇人们早就听说家主生了一场大病,眼看他光着身子到处乱跑,这还了得,转身就抱着自家的毯子要给家主捂上。
云琅无奈的披着两张毯子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转眼间霍去病四人也披着毯子走了进来。
曹襄笑道:“我还以为…”
霍去病一脚踢在曹襄的小腿上道:“不许说,好好的事情到了你嘴里,就听不成了。”
这里是云家最小的一座楼,这还是阿娇听说云琅生了一场大病才格外开恩,赏赐下来的,要不然,他们四个依旧只能住在帐篷里。
云琅准备好笔墨,竹简,提笔就在竹简上写道:“闻君博览全书,有全君子之称,也不知是真是假。在下新得一样宝物,能近金铁而远竹石,最妙者,有指南之效,却不类似司南,一旦制成,大军长途奔袭,艨艟远渡大洋,将无误期之忧。既然君自称世间万物无不通晓,可来一观,君之谏言若有益于此物之万一,也将福泽后世。”
云琅在竹简上写完,连同自己的红漆拜帖一起装进一个皮桶子转手就递给曹襄。
第一五二章 喜欢离婚的东方朔
曹襄家仆拿着云琅的信笺来到东方朔在长安西市边上的家里,还没有进门就被一件从屋子里丢出来的妇人的红肚兜当头罩住。
取下来一看,忿忿的丢在地上,连声大叫“晦气!”
一个长着三绺长须的汉子从破旧的大门里探出头,见曹氏家仆捧着一个皮桶子,立刻欢喜的大叫道:“救命的人来了!”
说罢,不等曹氏家仆说话,就取过皮桶子笑道:“这是给某家的?”
家仆刚刚点头,那个汉子就很无礼的打开了皮桶子,里面的竹制拜帖跟一小卷竹简掉了出来。
他并不理会这些,而是继续抖动皮桶子,见里面再无东西落下,就极度失望的对曹氏家仆道:“你家主人邀请我去宴饮,怎么没有车马之资?”
曹氏家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索要车马之资的,不由的愣住了,好在他也算是有些见识的人,就施礼道:“马车已经准备妥当,只要郎君愿意,现在就可启程。”
汉子摇摇头道:“没有铜,我却出不得家门。”
说着话就俯身拾起地上的大红肚兜揣怀里道:“不知高门在何处?”
“长门宫——”
“哎呀,如何能让贵人相侯,这就走,车马何在?”
“边上的云氏庄子!”
“你这僮仆好无道理,话就不能一气说出来吗?既然是云氏,且容某家安顿好家事再说。”
说完话就匆匆的进了家门,留下曹氏家仆在外面目瞪口呆。
院子里有女子发出的高亢的咆哮之声,家仆缩缩脑袋,小心地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他可不想再被什么东西砸到脑袋了。
东方朔家的院子不算好,紧挨着嘈杂西市的院子不是贵人们的首选。
一人高的围墙上满是青苔,即便是那扇黑色的大门,也裂开了七八道口子,最大的一条口子手掌都能塞进去。
曹氏家仆站立的位置刚刚好,正好能看见东方朔抱着一个鱼一样不断跳弹的女子…估计在想办法让那个女子安静下来。
曹氏家仆之所以有耐心继续等下去,最大的原因就是那个女子上身是赤裸的…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院子里的吵闹声渐渐地低下去了,曹氏家仆听得很清楚,东方朔在说了一句——好吧,我现在就去帮你弄钱,然后,院子里就安静下来了。
估计东方朔就要出来了,曹氏家仆就正正帽子,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拱手侍立在门前。
果然,等了片刻,院子门就再一次打开了,东方朔多少有些狼狈,脖子上还有几道红色的抓痕。见曹氏仆役依旧等在门口,东方朔就大笑道:“家里的葫芦架倒了。”
曹氏仆役邀请东方朔上马车,含笑道:“女人在家,家里就不该种葫芦!”
东方朔再次大笑,拍拍仆役的肩膀就上了马车。
长安的秋老虎很厉害,更何况现在仅仅是初秋,大雨带来的凉爽天气不过维持了两天,天气就变得愈发闷热。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修建好了,昨日还满坑满谷的工匠,天亮之后就一个都看不见了。
只给阿娇留下了一个整饬一新的长门宫,就连往日已经有些褪色的门廊,也被重新添加了彩绘。
水池里碧波盈盈,旁边的两个小水塘里的荷花开的正艳,微风一吹就掀起了两块绿波。
“这些荷花连同底下的莲藕是从哪里弄来的?”云琅看到那些荷花非常的吃惊。
“不知道!”曹襄无所谓的道:“反正只要陛下发话,这都是小事情。”
云琅抬头瞅瞅高大的水车,叹息一声道:“比我家的好太多了。”
李敢笑道,“你家的水车就是一圈大勺子在舀水,这里的水车可是真正的水车,你看看,水流冲下来的时候几乎半点不洒的流进了水槽里。”
霍去病感叹的抚摸着光滑的白色石板道:“不说别的,仅仅是打磨这些石头,就不是我们能做到的。”
云琅蹲在水池边用手撩一把清水,池水温温的,并不冷,水车往池子里倒冰冷的泉水,另一条水槽里却流淌着热气蒸腾的温泉,冷热两股水流在一个小池子里汇合之后,再流淌进大水池,这样就能让这个巨大的水池里的水温永远保持恒定。
池子边上的柳树是光秃秃的,只有几根枝杈,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大树如果不剪枝就栽不活,如果种小树,估计阿娇是不愿意等小树长成大树的。
其实水池周边最碍眼的不是这些光秃秃的柳树,而是周边高大的围墙。
看样子,刘彻知道阿娇想干什么,他可不愿意阿娇的春光外泄。
“池子太深了!”
大长秋阴测测的对云琅道,目光中基本上没有善意。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就拿出来了十几个羊皮囊,让人吹鼓了气之后,就丢进水池子里,对大长秋道:“水池子浅了怎么游水啊,刚开始就用这东西帮着漂浮就好。”
大长秋瞅了瞅那些被云琅扎成鸭子,或者老虎形状的羊皮囊,点点头算是认可。
马上,他就让长门宫里的宦官把池子里的羊皮囊捞出来,要求他们给羊皮囊上漆…
“我们能进去吗?”
曹襄很没底气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老气横秋的道:“怎么长的心思?要阿娇嬉戏你们的洗澡水吗?”
李敢很没脑子的道:“我们嬉戏阿娇的洗澡水也没问题啊!”
大长秋手里的拂尘一下子就抽在李敢的背上,李敢醒悟过来,转身就跑,却被大长秋乘机又抽了好几下,云琅看着都替李敢感到疼痛,大长秋的拂尘抽的又狠又重,马尾拂尘的梢子都带着破风之音了。
“滚,都给老夫滚蛋,阿娇要下水了。”
也不知道阿娇是怎么个下水法,反正云琅没有胆子把后世的女式游泳衣给贡献出来。
被人撵出长门宫,霍去病对那个水池子依旧念念不忘,对云琅道:“你家也挖一个吧。”
可能想到云琅是穷鬼,又道:“不要弄得那么奢华,一个大水坑就足够了。”
云琅笑道:“等秋收之后再说,我准备把山里的那个温泉池子扩一下,就是一个现成的水池子,也多了一些野趣,哪里有流水有瀑布,比阿娇的那个池子好多了。”
曹襄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片刻道:“你说,我拿蓝田的地跟陛下换骊山的荒地,陛下会不会答应?”
李敢连忙道:“你要是真的想去办这事,不妨连我的事情一块办了,我家里给我的地在眉县啊,如果能换到骊山那就太好了。”
曹襄看看霍去病道:“你在阳陵邑有一个庄子,舍不舍得换过来?”
霍去病笑道:“不划算,我还是用军功来跟陛下换比较好,那时候还能挑拣,你们要是现在换地,指不准陛下会给你分到那里去。如果不能跟云家庄子,长门宫挨着,还不如不换。”
几个人正在谈论换地划算不划算的事情,就远远的看见曹氏家仆从大路上狂奔而至。
听了仆人的诉说,云琅诧异的问曹襄:“此人好色如命?”
曹襄咧嘴笑道:“反正他每年换一个老婆是长安出了名的,他的俸禄其实不少,参加各种宴饮得到的赏赐更多,就是因为这个毛病,他现在依旧是一个穷鬼。”
“换老婆?你确定?”
“当然确定啊,人家看中一个女子就娶人家过门,不管这个女子是什么身份,一年之后,他就会说爱意全无,就会打发这个女子离开,一般情况下,他家的家财全部归那个女子,他自己净身出户。所以啊,长安但凡是长得漂亮的女子,都期望嫁给他呢!”曹襄满脸的钦佩之色,似乎对东方朔的生活极为向往。(诸位莫喷,这就是真实的东方朔,他爱女子,只是时间短暂,每年都会离婚一次,被人传为笑柄,是真实的历史记载!)
第一五三章 不畏人言东方朔
愚笨的人总是希望靠近智者,这样的情形在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里表现的不是很明显,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多少还知道矜持一些。
至于大汉…会写名字的人都会在乡下鼻孔朝天,更不要说东方朔这种被皇帝承认知识渊博的人了。
小虫,红袖她们之所以喜欢靠近云琅,不是因为云琅是她们的主人,更不是因为云琅长得比较好看,最大的原因就是每天跟云琅说话,她们总能听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不论是玩笑,还是学问,哪怕是胡说八道。
农夫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一天,吃一顿饱饭,然后就呼呼大睡,如果还有多余的精力跟兴致或许还会干点别的,然后一天就算是过去了。
小虫,红袖这些已经脱离了基本生存需要的人,精神生活对她们来说就显得极为珍贵了。
至少,云琅没事干说的那些故事,即便是曹襄,霍去病跟李敢都听得津津有味,遑论其他人了。
世界对云琅来说是一个大球,对霍去病他们来说却是一大块平地。
张骞离开大汉,去了遥远的大月氏,这对所有的汉人来说,已经去了世界的尽头,对云琅来说…那家伙就去了一趟乌兹别克斯坦。
站在历史的高度看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哪怕是以智慧著名于世的东方朔。
“给我五万钱,否则我一句话都不说!”
东方朔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了云家,他赶路的速度很快,只要看看拉车的两匹汗津津的马就知道他是如何赶路的了。
早就听仆役说过事情经过云琅四人,一起捧腹大笑起来,笑的非常放肆。
东方朔揉揉酸麻的腰肢跟着笑道:“妇人家要安身立命,总是需要一些钱财的,人家嫁给我就等着这一天呢,不给足了银钱岂不是显得东方朔无义?”
李敢大笑道:“她就不担心你丢脸?”
东方朔直起腰板大笑道:“你们邀请我过来陪你们闲谈,在这个过程中,我总要说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好供你们出去跟人宴饮的时候高谈阔论。既然我有益于你们,收点银钱岂不是理所当然,然后再用你们的钱去补贴一下贫穷的红粉佳人,让佳人过得更好,不必胼手胝足的劳作,就能衣食无忧,如此一来,红粉佳人依旧是红粉佳人,美丽的容颜可以维持的更久。能让世间少一个面目可憎之人,多一张娇艳的面孔,区区五万钱算得什么,快快拿来!”
李敢的笑容僵住了,他忽然觉得东方朔说的好有道理…
曹襄笑道:“钱财小事…”
“胡说,钱财才是大事!就因为有了钱财,陛下才能东征西讨,为我大汉国的子民打下一片平安的国土。就因为有了钱财,大汉国才能修筑城池,将士们才会有衣食,丈夫才能给妻子买绸缎,才能给儿子买麦芽糖,才能给老父买酒浆…”
霍去病点点头道:“这些话说的在理啊,有了钱财你才能不间断的更换老婆,不管怎么说,你说的都很有道理,我们今天就为你这个道理好好的喝上一顿!”
两个金饼子递过去之后,东方朔立刻就笑的看不清眉眼了,转手将金饼子给了曹氏家仆道:“拿给良姬,告诉她,家里的东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搬空都无所谓,只要给我留下两张毯子一个枕头就好。”
曹氏家仆笑嘻嘻的骑上马走了,这家伙今天看见了良姬雪白的身子,很是有些心动。
办完紧急的事情,东方朔就大笑着道:“主人家快快开宴,今日家中没有饭食,某家已是饥肠雷鸣了。”
云琅皱着眉头,从头到尾都没听见东方朔提起指南针的事情,这让他有些郁闷。
曹襄见云琅的脸色不好看,就低声笑道:“他今日焦头烂额的,恐怕没机会看你的书信,估计这一次来,就是奔着钱财来的。不管怎么说,今天你都赢了,毕竟,能让东方朔不辞劳苦的奔赴宴会,也就这一次了。”
阿娇走了之后,云家就重新变得宽敞起来了,阿娇人走了,被那些宫女们装饰的房子可没走,就连新换的帷幕,窗纱,案几,锦榻,宫灯,香炉,金击子,金钟,十余种漆器,架格上的小摆设,两张巨大的漆器屏风,全部留了下来。
因此,东方朔进了云家的大厅,就啧啧赞叹不绝。
很明显,东方朔就没有把云家当成外人,进得门来,径直坐在客位上,拿起一根肥硕的肘子,朝其余四人弯弯腰,就开始死命的撕扯。
老虎抽着鼻子走到东方朔的身边,看着这家伙在吃自己的饭食,就打了一个响鼻。
东方朔诧异的瞅瞅老虎,再看看装肉的大盘子,他刚才也觉得那块肉似乎没有煮熟,咬了一口上面还有血水渗出来。
不由得叹息一声道:“看来我吃错了?”
霍去病把一盘子鱼推过来道:“你该吃这个,云家的老虎不是宠物,是主人,所以每次宴会都有它的一席之地,你坐的位置恰好是老虎最喜欢的位置,而且,你还坐在它的毯子上了,不知为何,它居然没有发怒。”
东方朔把咬了一口的猪肘子还给老虎,老虎却闻都不闻,蹲坐在东方朔的身边,伸着舌头散热。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看来我已经把主人给得罪了。”
坐在一头陌生的老虎嘴巴地下吃饭,一般人都没有这个胆量,东方朔自然也没有,趁着老虎现在看起来还算是和蔼,迅速地来到了他该坐的位置上,举起一杯酒朝老虎示意一下,然后就一饮而尽,大呼好酒!
曹襄端起酒杯走到东方朔面前道:“你是第二个与老虎相亲而不畏惧的人,是真猛士,请满饮此杯!”
东方朔来者不拒,一口喝干了美酒,然后拱手道:“且容某家填饱肚子,美食当前,容不得片刻迁延。”
云琅见东方朔呼吸之间就把一钵子胙肉吃的一干二净,就把一盘子胡萝卜推过去道:“胙肉太过油腻,吃些西域特产,解解油腻。”
东方朔遗憾的看着空空的胙肉盘子道:“主人家何其不公也,虎君尚有肥美肉食,焉何待东方朔如此严苛?”
云琅拍拍手,撅着嘴巴的小虫就匆匆的跑出去,不大工夫就给东方朔端来了足足有五斤重的卤肉。
东方朔鼓掌大笑道:“早就听说云氏卤肉美味,此次定要大快朵颐,诸君莫要拦我…”
云琅咬一口胡萝卜道:“此物可比肉精贵的太多了。”
嘴里咬着肉的东方朔道:“某家宁愿吃肉!少年时随兄嫂过活,日子过得艰苦,每每有肉食吃,都是先紧着我兄长吃,我们只能吃毕竟,只有兄长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养活我们。因此,某家少年时就发誓,愿意此生吃肉到老死!”
云琅端端酒杯叹息道:“先生随意!”
肉食者鄙这四个字很多人都知道,这四个字出自于《左传》,书里面将肉食者引申了一下,指的是权威者,认为食肉者大多目光短浅,没有长远打算。
吃肉算得上是人的一种本能,就热量而言,肉食比粮食更能为人的生存提供更多的热量。
爱吃肉,也是一种珍爱生命的本能,其实没有什么错。
能与东方朔比赛吃肉的,只有老虎,当老虎从嘴里吐掉一根猪骨头的时候,东方朔恰好也吃完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
吃肉跟喝酒是最配的,很显然,东方朔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抛弃了酒杯,开始用大碗来喝酒,一坛子酒下肚之后,他就扯开了胸襟,露出白皙的胸膛大笑道:“今日吃肉吃的痛快,喝酒也喝的痛快。既然主人家不满某家先前在云氏的话语,现在就能敞开来说了,听某家一一辩来!”
第一五四章 英雄易老红颜难久
霍去病拍拍脑袋道:“每人准备跟你辩论,听我们说你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云琅就想见见你,他正在弄一个叫做指南针的东西,想让你也看看,最后确定一下这东西的可靠性。毕竟,这东西是给大军指明方向用的,有了偏差就很危险,找一些智慧超绝之人,一起来参研一下,最后为这个东西做一个肯定。”
东方朔迷惑的看着云琅,霍去病。曹襄以及李敢,他觉得这四个人像纨绔多过像才学之士。
曹襄接着道:“你没看云琅的拜帖吧?人家拜帖上面写的很清楚。”
东方朔面红耳赤的从怀里取出那枚竹片拜帖,惭愧的拱手道:“云郎写的信笺被平姬丢进火塘里去了,东方朔惭愧无地!”
云琅笑着接过东方朔手里的拜帖道:“小事尔,不足挂齿,指南针多有借助先生之处,还请先生莫要推诿。”
东方朔直起身,见对面的四人全部都笑吟吟的,似乎没有嘲笑他的意思,忍不住叹口气道:“东方朔参与的宴饮多矣,人人以为某家乃是弄臣,今日上门听诸位语气不善,又以老虎为引子羞辱某家,还以为…”
云琅笑着摆手道:“先生一代奇人,所行所为更是天性烂漫,我等哪里会有嘲弄之心,而老虎确实是云氏家人,云某以兄长视之。与先生生平相同,先生乃是兄嫂抚养长大,云某落难之时,却是蒙老虎日日衔食,方能活到今日。”
东方朔慨然起身面对老虎重重一揖:“不知虎兄高义,东方朔知罪了。”
霍去病大笑道:“现在好了,既然解开了误会,我们正好纵论天下大事。”
云琅的身体依旧虚弱,只能靠在锦榻上听东方朔侃侃而谈。
这是一个很喜欢说话的男子,他尤其喜欢用诙谐地语言来说一件庄严的事情,他觉得这样的谈话方式非常的轻松,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很多时候,在谈话的时候应该是有限制的,畅所欲言永远都只是一种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这个世界是由人来构成的,每一个人的想法就不尽相同,想要满足任何人,你的谈话就只能剩下天气很好一类的废话。
有这种说话习惯的名人还有一位,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庄子。
用卑微的故事来阐述一个伟大的道理,庄子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云琅尤其喜欢他的《逍遥游》——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那是一种何等的自由啊。
巨鲸在大海上掀波鼓浪,大鹏在天空振翅就是三千里,生物以气息想吹,蕴满了生气…
然而,万里纵横终究还是要落地,落在了地上,就只能服从自然法则,想要突破,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伊尹之于商汤,吕望之于周文王,他们心合意同,谋无不成,计无不从。君臣深念远虑,引义以正其身,推恩以广其下,本仁祖义,褒有德,禄贤能,帝业由是而昌。上不变天性,下不夺人伦,则天地和洽,远方怀之,故号圣王。于是,伊尹、吕望,裂地定封,爵为公侯,传国子孙,名显后世,民到于今称之,以遇汤与文王也。与太公、伊尹相比,关龙逄,比干的遭遇就太坏了…”
东方朔的语气从平缓逐渐变得激昂,语气也变得越发尖利,八年来不受重用的怨气,似乎想在一瞬间全部爆发出来。
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听的面红耳赤,随着东方朔的激昂而激昂,随着东方朔的低沉而悲伤。
云琅暗中叹口气,双臂撑起身体,走出了屋子,东方朔实在是太倒霉了,就他今天的这一番话,估计他还要在公车署继续当小吏三年。
阿娇男子一般背着手站在门外,静静地听着东方朔慷慨激昂的言辞,眉头深锁,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压制着自己的怒火。
见云琅出来了,阿娇就低声问道:“这个狂士到底是谁?”
云琅笑道:“您不知道?”
阿娇疑惑的摇摇头。
云琅笑道:“这太好了,一个醉汉的胡言乱语,您就莫要放在心上。”
阿娇冷笑道:“我不会传闲话,我只想问问,阿彘真的连桀纣这两个昏君都不如吗?”
云琅摇头道:“陛下自然不是桀纣,此人也非伊尹,吕望,想为国分忧,想的有些魔怔了,您何必在意呢?”
“我不会在意,只是这样的狂士想要入朝为官,还需多多磨砺一些时日。”
“这对他太残酷了,他自负饱学之士,满怀襟抱却不能大开,说到底他今日对陛下的怨愤,一旦受到陛下重用,必会化作满腔的爱意。”
阿娇看了云琅一眼道:“你是一个不错的说客,我的怒火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你且跟我来!”
云琅不知道阿娇想要干什么,就跟在她身后来到了云家跟长门宫交界的地方。
阿娇停下脚步,随侍的宦官立刻就抬来了锦榻,阿娇坐在锦榻上,指着长门宫以西的大片土地道:“明年这里也要耕种,你家种植什么,这里就种植什么。所以,夏收的时候,你家收获了多少,这里也要收获多少,能不能做到?”
云琅迟疑了一下道:“这里的土地更加的平整,也更加的肥沃,只要按照云氏种植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