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指我自己,一定会活的更加快活,只可惜很难做到,我说为自己活着,也包括哪些我在乎的人,没了他们,我就快活不起来。好了,我该走了,记得让人去找霍光接收巴蜀,滇南的产业。”
云琅才走了几步,就听阿娇落寞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以后多来长门宫走动,走动,我彻底没了丈夫,不想连朋友都没有…”
云琅回头冲着阿娇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笑了一下就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长门宫外的梧桐树终于有一片早熟的黄叶落下。
第四十一章 人间幸福就是甜
重车一旦开始走下坡路,下滑的速度就会越来越快,任何阻挠他下滑的努力在惯性的作用下,会一一失败,最终,疲惫焦灼的司机就只能眼看着重车撞向未知的未来,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重车不要撞在价值更高的东西上面。
刘彻这个开着大汉国这辆重车的司机就是这么干的。
放眼望去,重车的前头不是瓷器,就是玉器,还有少量的陶器,于是,撞碎一地的陶器将是最优秀的选择。
霍去病被他撵回了马邑,曹襄去了大司农寺,云琅进了太学成了太学的祭酒,李敢被他留在身边,担任新的皇城卫大统领。
廷尉府监狱里的犯人们也逐渐回到了家,只是每个人都几乎脱了一层皮,对皇帝的威严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准确的说,全大汉国的勋贵们对皇帝权威的认知都有了一个新的高度。
上一次有这样认识的时期是吕后时期,导致的最终结果便是强大的吕氏全族被诛杀。
刘彻的伤势好的很快,不久之后,他手臂上的伤势就完全好了,只是留下了一块明显的疤痕,想要去除,还需要时间…
冬日里的第一场雪飘下的时候,云哲怀里抱着一摞子书,脚步轻快地走进了建章宫。
再有六天,就是他跟蓝田大婚的日子,整个人身上都透着一股子精明能干的气质。
刘彻刚刚练剑回来,随手就把手中长剑丢给云哲,云哲接住长剑安置在剑鞘中,最终将这柄战国名剑放在剑架上。
剑架后边的墙上安置着一面漆黑色的犀皮,犀牛皮被脱脂,晒干之后再浸泡在桐油中一月,再阴干桐油之后,整面犀皮盾就变得轻巧,坚韧,在战场上,除过塔盾之外算是最坚固的盾牌。
在犀皮盾的边上,有一套铠甲,这套铠甲是锁子甲,里面同样加了犀牛皮,云哲按照皇帝的要求试验过,这样的一套铠甲,可以远距离抵御破甲锥的侵袭。
自从上次被马合罗刺杀之后,刘彻就开始练武了,过程有些惨不忍睹。
皇帝以为武功是自己本身就拥有的,只要稍微练习一下,就能恢复昔日强大的刘彻,不至于遇到马合罗这样的蟊贼,一个照面就受伤,还被瘦弱的隋越抱着狂奔。
皇帝将这一幕引为平生之耻!
只可惜,他预料错了,他的身体早就不复少年时光的模样,想要重拾昔日的武力,谈何容易。
刘彻从来都是一个意志坚强之辈,一旦给自己订下了目标,都会坚决完成。
比如,今日击剑八百次!
剧烈的运动过后,刘彻身上的汗水如同瀑布一般往下淌,高耸的鼻尖上,成串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胸口如同火烧一般,很想喝水,却不能贪婪的饮水。
等身上的汗水稍微少了一些,刘彻就喝了一大壶热茶,身体被热茶一逼,汗水再一次布满全身,刘彻将这一流汗过程,称之为改胎换骨!
等汗水再次消失,刘彻就去了后宅沐浴,此时的云哲已经坐在偏殿上读书很久了。
刘彻再一次出现在大殿上,云哲立刻凑过去道:“陛下,我父亲说您这样练武对您的身体有害无益。”
刘彻笑道:“西北理工的说法?”
云哲点头道:“是的,我父亲说人体其实是一个平衡系统,少年时期,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很好,缺少一点很快就能从食物中补充回来,年纪大了之后,补充的速度如果赶不上消耗的速度,会出大问题。”
刘彻笑道:“这件事情上你耶耶的话是错的,朕如今感觉无比的好。另外,你不觉得由你父亲这个武功低微的人来劝告朕如何练武,有些可笑吗?”
听皇帝话语中浓浓的戒备之意,云哲不再说锻炼的注意事项,开始跟皇帝谋划起自己的婚事来。
刘彻现在对云哲的婚事非常的感兴趣,如同一个真正的老丈人一般详细询问了云氏对于婚礼的所有准备。
同意了云氏的婚礼计划之后,云哲就离开了建章宫,从今天起,他有两个个月的时间不必陪伴皇帝。
骑马走在长安城的大街上,云哲左顾右盼的寻找蓝田要的一种七彩糖果。
这种糖果不是引领关中人消费观念的云氏出品的,而是出自一个百姓之手。
过了东市之后,云哲就看到了一面巨大的招牌,招牌很简单,上面用名贵的颜料绘出一个有细木柄的圆饼形七彩糖果,很大,非常的诱人。
这种糖果可以拿在手里不断地舔舐,据说每舔舐一口都会有不同的滋味让人回味。
云动拿回这种东西给父亲看的时候,云哲觉得父亲的表现很奇怪,有些激动,还有些缅怀的模样,不过,这样的表情仅仅出现了一瞬间,就平复如初了。
这东西应该跟父亲有莫大的关系,云哲如此暗自认为。
一个瘦峭高大的男子,正在店铺中制作糖果,一双细长灵活的手不断地将温热的糖浆卷起,然后摊开,每卷起一次,再摊开,抹油的石桌上的糖果就会增添一种颜色,非常的神奇。
店面不大,却人山人海,云哲安静的排在人群后面,不时地有调皮胆大的小娘子偷偷地看他。
同时也有獐头鼠目的家伙在偷看云哲腰间的玉佩,只是不敢多看,那块价值连城的玉佩,让盗贼们熄灭了心中的贪婪欲望。
云哲的衣衫并不华丽,甚至称得上简单,修身的青衫穿在逐渐拔出身条的云哲身上极为合适。
一个笑起来如同春日暖阳的少年贵人,总能让很多人喜欢。
所以,自惭形秽的众人,就很自然的将云哲让到了最前面。
融化的七彩糖浆落在石桌上,形成一个漂亮的圆饼,制作七彩糖的男子,轻轻地将细木棍按在糖浆里面,等糖浆迅速凝固之后,一个漂亮的带把的七彩糖果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云哲从男子手里接糖果的时候,不由得愣住了。
男子则微笑一下,对云哲道:“是你啊,看样子一两只棒棒糖是满足不了你了。”
云哲拱手道:“您也知道,蓝田被娇惯坏了,一两只明显是不够的。”
男子回头看看自己装糖浆的盆子里不多的糖浆,就随手翻开了挂在店铺门楣上的一面牌子对云哲身后的人道:“今日没有了,明日请赶早!”
话说完了,也不理睬别人的喝骂声,径直关上了店铺的门,隔绝了将吵闹的人隔绝在门外。
“云哲见过王公!”
王温舒摆摆手道:“什么王公不王公的,如今就是一个卖棒棒糖的老朽罢了。”
“您不是已经就任廷尉…”
王温舒打断云哲的话道:“什么廷尉啊,不过是一条给陛下干脏活的老狗而已。”
“您…”
“为什么会在这里制作棒棒糖是吧?”
云哲点点头。
王温舒抬起头瞅着屋顶道:“一个人在监牢中关了将近六年的人,胃里面整日里都被饥火灼烧,突然有一天有人递给你两块糖果,你觉得那两块糖果好吃吗?”
云哲点头道:“应该是人间美味!”
“何止是人间美味,应该称之为人间至宝,我每舔一口都会捶胸顿足一次,恨我自己为何没有半分的自制力,以至于手中的糖果在不断地减少。小子,你知道一个人脑子里,心里全是糖果的模样,鼻子里全是糖果的味道,就会发生很多种变化。老夫期望有一种吃不完的糖果,如此,便能让幸福的感觉永远维系下去,毕竟,你父亲给我的两块糖果太小了。而老夫制作的这种大棒棒糖可以吃一整天,也可以幸福一整天。”
云哲瞅着王温舒那张瘦峭的脸道:“这不难理解,只是您为何要开铺子呢?”
王温舒沉默片刻,重新开始制作糖果,等糖饼子摊开了,这才笑道:“我一人享受不完糖果的美妙滋味,就想让更多的人替我品尝到。来日苦短,老夫也不知道目前的局面能维持多久,等整件事情结束了,也就到陛下杀狗的时候了。糖果这般世间美味,品尝不道,那就太可惜了…”
第四十二章 蓝田的使命
朝政清明之时,儒家弟子就会纷纷进入朝堂,为天下谋福利,朝政黑暗的时候,富裕的弟子们就会独善其身。
所以,今年秋日,勋贵之家的子弟很少有通过秋日大考进入朝堂为官的。
往年太学的学生在学习够三年之后,就会进入朝堂观政,为将来外出做官做准备,今年,则不然,更多的学子认为自己才学不够,还需要学习…
刚刚成为太学祭酒的云琅很是理解学子们的顾虑,特意准许他们多在太学中学习一年,跟着学问高深的博士们,游学天下。
如果不是因为刘彻不同意,云琅都想亲自带着太学生们走一遭大汉国的山山水水。
在太学中与曹襄一起钓鱼,烹鱼,喝酒,渡过了愉快的一天,才回到家,就听儿子说起了卖糖果的王温舒。
云琅想了一下,就对云哲道:“王温舒此人是不可能悔改的,心如铁石这四个字就是指王温舒。
假如没有什么阴谋的话,那就只能说明,卖糖果可以让他感到愉快。
不过啊,这个原因的可能性很小。
坏人,就是坏人,如果他某一天在做好事,那只能说明做好事会让他获利。
你千万不要认为王温舒已经心如死灰,就等着陛下宰杀他呢。
像他这种人,被人家关在地牢里,生生忍受了将近六年的非人折磨,即便如此,他依旧坚强的活着,给自己一份活下去的希望。
苦心人天不负,他等到了…六年羞辱一朝洗雪,儿子,你没看到王温舒刚刚出狱后的模样,如果看了,你就不会认为王温舒有什么好的改变了。
相反,他只会变得更坏,以前只是一头恶犬,现在,他就是一头恶鬼!
从他那里买来的糖全部丢掉,连狗都不要喂!”
云哲点点头道:“我当然不会拿来吃的,半路上就丢掉了,看到了王温舒怎么做七彩糖,告诉厨娘,厨娘说没什么难的,正在做,还说味道要比王温舒做的好,颜色也更加的好看。父亲,王温舒既然很反常,我们要不要监视一下他,我担心那某一天发疯了,会把毒药弄进七彩糖里给别人吃。”
云琅摇头道:“不用,现在所有人想要应对的人是陛下,随他们去。六天后就要成亲了,紧张吗?”
云哲笑道:“可能是跟蓝田太熟的缘故…孩儿想紧张,却紧张不起来。”
云琅大笑道:“这一点上,我们父子倒是想同,跟你母亲成亲的时候呢,我也没有紧张的感觉。”
“卓姬小娘说,不紧张,也就不在意,这话对不对?”
“对,也不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一旦走进了内心,就会成为我们的亲族,既然是亲族,就要相亲一生。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爱再到相亲需要我们花费很大的力气去维持,我觉得我们父子都有这样的恒心与毅力。”
云哲叹口气道:“真的很艰难。”
云琅笑着指指儿子,然后就背着手进了内宅。
有些话不能多说,身为父亲,有教导儿子的责任,不过呢,在情爱这件事上,云琅觉得自己做的不如儿子做的好。
说白了,自己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孤儿,而云哲不同,这孩子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接受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与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年为友,与这个世界之王朝夕相处,并且娶了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女子。
他如约成为人人都期望他成为的那种人,他心胸宽广,仁慈,大度,善良,博学,且睿智…
他应该是幸福的,也必须是幸福的,云琅觉得这就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努力奋斗的所有意义。
云琅并没有将孝顺这两个字放在儿子的评价范围内,这样的孩子不用强调,他本身就是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这只有刘彻那种可怜人,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孝顺,不但要孝,还要顺。
在很多时候,对刘彻来说,顺比孝更加的重要。
自从求亲成功,宋乔就对云氏进行了一番装修。
昔日云琅带着孩子们一起修建的那些工人宿舍一般的建筑被宋乔毫不留情的给推倒了。
虽然那些住习惯了的仆妇们不愿意离开,并且颇多怨词,等到新的楼阁在山边建造起来之后,她们却欢呼雀跃的就住进去了没人留恋那些破旧的筒子楼。
筒子楼的原址起来了一座气势恢宏的巨大楼阁——蓝田宫。
修建蓝田宫的钱是刘彻出的,蓝田身为新一代的长公主,帝国应该给她修建一座宫殿的,只是蓝田不愿意离开云氏,所以,这座蓝田宫就落在了云氏庄园里,与长门宫遥遥相对,只要阿娇,蓝田愿意,每天早上借用小小的千里镜,就能相互打招呼。
掩藏在树林里的缫丝作坊也被宋乔毫不留情的给推倒了,那里要成为蓝田夏日的居住地。
一座满是赤身裸体妇人劳作的地方,有损云氏门风,一些胆大且不要脸的云氏妇人,居然会在劳作之余,敢全身上下就穿一条短裤,径直从缫丝作坊走半里路去温泉池子洗澡…
被梁翁呵斥过几次之后,那些妇人不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利的当着老梁翁的面招摇过市。
每次都害得梁翁落荒而逃。
这一次,趁着缫丝工艺被云氏工匠大量改良的机会,宋乔将这些喜欢光身子乱跑的仆妇们终于撵出了后宅。
蓝田宫,夏宫建好之后,蓝田却非常的不喜欢,趁着将要成亲的机会,早早地就把自己的心爱之物全部搬到了云哲现在居住的小楼里,以致这座原本宽敞的小楼,现在更像是库房。
宋乔说过蓝田无数次,她却倔强的认为,她跟云哲只需要一张够让两人容身的床榻,其余的都是没必要的摆设。
老虎已经很久没有去找蓝田玩耍了,哪怕蓝田那里有世上最美味的肉食,老虎大王也不去。
对于一个把自己当做苦力的人,老虎大王永远都是敬而远之的。
宋乔准备把云氏宝库里的宝物分出一半来放置在另外一个仓库交给蓝田掌握,蓝田却一口回绝,还特意将自己多年来储存的宝物,一样样的放进了云氏硕大无朋的宝库里,声名这是云氏库藏,等宋乔百年之后再由她来掌握。
宋乔对此极为感动。
宋乔很感动,苏稚却愤怒的厉害。
蓝田对金银财宝没有半点兴趣,却对她的研究方向非常的痴迷,若不是云琅严禁蓝田去触碰尸体标本,蓝田早就充当无数回屠夫了。
面对苏稚的控诉,云琅一笑置之,蓝田这孩子很可怜,虽然享受了这世上的荣华富贵,却一样有自己必须完成的工作…比如彻底衡量云氏的力量。
闺女就要出嫁了,阿娇却更加的怜惜闺女,母女二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阿哲家里有宝库七座,没什么好说的,也就是金银财宝多了一些,有些即便是很罕见,在女儿看来,这也算不得什么。
说是七座宝库,真正装金银财宝的只有一座。剩余的六座宝库中,一座装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机关消息,有可以飞天的木鸟,有几块木条组成的各种锁具,举阿哲介绍说,有了这些锁具,木料建筑的结合才算是有了跟脚,利用这些锁具建造出来的宫殿,城墙,房屋才会结实,美观。
一座宝库里装着正在研究的新的染料,新的燃料,新的马车,新的船,新的工具,新的农具,阿哲说,看了云氏这座宝库,就该知道大汉国未来几十乃至上百年发展的方向。
我还听说云氏已经开始研究昔日方士们使用的一种叫做‘火药’的东西。
还有一种奇怪的散发着呛人气味的水,阿哲把这个东西叫做硫酸。
他还说,这东西是云氏最大,最重要的一种发现,已经有二十几个工匠,正在研究这东西。
阿哲很希望在未来五十年内能彻底发现,这东西的秘密。
苏稚有一个宝库,在骊山上,她不准我去看,后来被我央求阿哲母亲,勒令她带我去…”
蓝田说着说着,声音渐渐地低了下去。
阿娇喝了一口茶水,瞅了一眼低着脑袋的闺女道:“说啊,怎么不说了?”
蓝田难过的道:“越说,越对不起阿哲。”
阿娇白了闺女一眼道:“总算是不太傻。”
“可是,父皇…”
不等蓝田把话说完,阿娇就冷冷的打断她的话道:“你过好你的日子就好,大汉国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操心。
即便是操心,也不能通过背叛自己丈夫的方式来达到。
你天生就是天潢贵胄,要有自己的决断,如果你一心为大汉效力,为你的姓氏效力,直接去做,目前而言,长门宫,云氏都是属于你的力量。
你若是担心云氏对刘氏产生威胁,那就控制好云氏莫要让他走上邪路。
很多事情没必要告诉你父皇,也没有必要告诉我。
你父皇如果想知道,就自己去问,我如果想知道,也会直接去问云琅。
我的孩儿,母亲告诉你一个用了一辈子才弄明白的道理。
记住了,对自己的家人,最好用阳谋,千万不敢操弄权术,千万不敢使用阴谋诡计。
想要什么就直说,就努力去争取,哪怕厮打都无所谓。”
蓝田吃惊的看着母亲道:“万一阿哲不喜欢…”
“用阴谋诡计弄得家里乱糟糟的,云哲就不是喜欢不喜欢的你问题了。另外,你要嫁去的人家是大汉国著名的狐狸窝,我的儿,不是母亲小看你,你去了云氏操弄阴谋,只会自取其辱!”
第四十三章 可怜的云琅
云哲跟蓝田的婚事,是大汉国这个秋天里最重要的一件事。
皇帝下达了赦免令,于是,除过大逆之罪,余者都在赦免之列。
如今的大汉国,想找出一个真正的大逆不道之人很难。
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
为妖恶言,大逆不道。
离经叛道,罪大恶极,犯上作乱,死有余辜,罪孽深重为大逆不道的另外几种解释。
而危害君父、宗庙、宫阙等罪行是为大逆!
违反伦理道德要求的悖逆行为,都可以称为“不道”或“无道”。
按照这个标准,就云琅所知,这些被放出来的人其实没有一个应该被放出来,全部应该执行大辟之刑。
包括他跟曹襄这两个看似无辜的人。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
水至清则无鱼,只有泥沙俱下的时候,水中才会隐约看到大鱼游动时掀起的波澜。
有时候,云琅非常的同情刘彻,他就像是一位挥舞着大棒的巨人,在自己的房子里用大棒敲打蚊子…动作稍微大一点,就会砸烂自己的家当。
司马迁不知为何没有放出来,依旧关在监狱中,王温舒对他不闻不问,没有继续盘问,也没有为他开脱,在王温舒看来,如此作为,已经很对得起云琅跟曹襄给他的那两块糖果了。
由此看来,司马迁的罪名已经被定下来了,那就是——大逆不道!
老而弥坚的司马迁把自己的书看的比生命更加的珍贵,怒火万丈的刘彻也把自己的颜面看的比司马迁的生命重要。
这两人不可能有任何一方会退却。
这个时候,云琅也束手无策…
阿娇在大宴天下,只要是在大汉国境内的六十岁以上汉人男女百姓,在云哲跟蓝田大婚的那一天,都可以去官府领粟一斗,肉一条,鱼一条,盐一斤,麻布六尺。
只要是关中的汉人百姓,只要年纪不满十岁,或者年过六十,就能领到同样的东西。
而上林苑里的百姓,每一家还能多领到浊酒一角!
按照阿娇的意思,这两个孩子的婚礼要延续整整半月,皇帝也深以为然,他觉得应该有一场宏大的喜事,来冲淡关中大地上的血腥味。
云琅非常的欢喜,不论此时多么的麻烦,他依旧欢喜,虽说整日里在家中迎接天下各路人马让他疲惫不堪,他没有显示出半点的不耐之意。
哪怕是官职再小的官员,他一样殷勤招待,哪怕是再寒酸的士子,他一样当做大儒来招待。
云氏庄园从十年前开始就有了一些乡邻,这些乡邻原本是上林苑宫奴,自从皇帝开始废黜宫奴之后,这些人也就成了平民黔首,如今,各自有一小块田地,虽然不能大富大贵,却也过的衣食无忧。
乡邻们带来的贺礼,无非是一篮子鸡蛋,一只鸡,一些刚刚成熟的瓜果,家底殷实一些的会带来一只羊,或者一只大鹅…
每一样礼物云琅都亲自看过,亲自夸奖过,然后由梁翁等一干管事带去云氏庄园喝酒。
曹襄已经喝高三次了,睡醒之后再一次勇猛的冲进酒宴场,高谈阔论把酒临风的模样让人羡慕。
董仲舒与老虎大王相互劝酒的模样虽然惹人发笑,却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相反,还非常的羡慕,一时间,老虎大王的嘴里已经不知道被灌进去了多少酒…
偌大的云氏热闹的如同集市一般。
刘彻就坐在长门宫的高处,一边与阿娇饮酒,一边俯瞰云氏热闹的场面。
“这才是真正嫁公主的场面!”
刘彻喝了一口酒之后有些感慨。
“大汉国以后的公主,就应该这般嫁才能彰显我皇家威仪,总是送去穷山僻壤之地与人和亲,让人心里不舒服。”
阿娇也很满意云氏的场面,跟着感叹一声。
刘彻笑道:“皇女下嫁自古以来就是难事,好在我大汉如今用不着送闺女出去和亲,即便是嫁出去的闺女,也是为了她的将来着想。别看诸邑远嫁匈奴,她去了匈奴却能成为匈奴国的皇后,她的子孙将成为真正的匈奴王。以后也会成为匈奴地位最尊贵的人。蓝田嫁给云哲其实是有些吃亏的。”
阿娇淡淡地笑道:“有什么好吃亏的,嫁给自己喜欢的人,才是皇家女最快活的一件事。皇图霸业说起来慷慨激昂,实际上,有多少人真的会喜欢那种高高在上的生活呢?身为皇后,独守空闺的时间远比相聚的时日多,蓝田嫁给了云哲,在妾身看来再好不过了。”
刘彻又喝了一口酒道:“你觉得蓝田去了云氏能执掌家业吗?”
阿娇笑道:“蓝田喜欢执掌家业。”
“你觉得宋氏一干人会放手吗?”
“宋氏醉心医道,苏稚更是如此,蓝田接手她们欢喜还来不及呢,至于云氏其余两位,地位卑微不足为虑。”
“如此就好,如此就好。”
“陛下对云氏为何如此忌惮?”
“如果云氏没有将西北理工批分出去,朕会更加的寝食难安。这样也好,霍光不是一个久居他人之下的人,好在此人的权力心不重,只是为人阴鸷了一些,用的好,将是一个很好的宰相人选。至于云氏,看样子云琅准备让自己的子孙过富贵长青的日子,挺好的,他要求的富贵朕给他,这些富贵也配得上他这些年为大汉国的付出。”
“所以云哲陛下带在身边教导,却把云氏二子云动送到阿姊身边?”
刘彻摇摇头道:“带着云哲的唯一原因就是朕喜欢这个孩子,至于云动,说真的,这不是朕的意思,是阿姊的意思,他不喜欢曹氏子的呆板,也不喜欢霍氏的莽撞,更不喜欢卫氏子的唯唯诺诺,只有云氏子合她的心意。一方面可能有培养云氏子与皇室的感情,另一方面,大将军过世后,阿姊实在寂寞,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陪着她,日子能好过一些。你把刘髆教养的如何?”
阿娇摇摇头道:“不如我期望的那般好,不过,有一点我很满意。”
“哪一点?”
“跟你一样,野心勃勃!”
刘彻闻言笑了,瞅着远处人如蚂蚁一般爬来爬去的云氏,干掉一杯酒道:“皇子没有野心怎么成?”
“既然如此,为何不喜刘据?”
刘彻沉默半晌,最终喟叹一声道:“你知不知道刘据手里有五道许莫负给的箴言?”
阿娇点头道:“知道,一道关于去病儿的,没有应验,一道关于隋越的,准确的令人发指,一道关于大将军的,应验了一半。怎么,陛下知晓剩余的两项?”
刘彻站起身缓缓地道:“一道箴言上写着云琅的来路去途,另一道上写的是朕的死期!”
“什么?”阿娇吃了一惊,手中的酒杯当啷一声掉在桌子上,红色的葡萄酿泼洒在黄色的大裙上。
“有日期?”阿娇的手都开始颤抖了。
“没有,如果真的有时间朕岂会饶恕他,上面只写了‘秋日,有星孛于东方,长竞天!’”
阿娇颤声道:“星孛?星孛何时会出现?”
刘彻冷笑道:“周顷王六年,鲁文公十四年,星孛首次出现,根据《春秋》记载,有星孛入北斗!朕命人查阅了全部史书,找出关于星孛的记录,总共找到了四次,朕没有从中找到规律,无法计算时间。”
“为何不问云琅?”阿娇大急。
刘彻大笑道:“云琅自身难保,如何能告知朕这些事情?”
阿娇愣了一下道:“云琅会早死?”
刘彻冷笑道:“许莫负说云琅就是一条游魂!”
“游魂?什么意思?”
“游魂的意思是说,他不过是一介过客,没有生时,没有死地,是天地间最可怜的一种命格!”
第四十四章 复盘
蓝田宫里人山人海,宾客如云。
云哲的小楼里却安安静静的,偶尔会有几个宫女进出小楼,一个个春风得意的模样,像是自己嫁给了云哲。
云哲跟蓝田蜷缩在一张床榻上,春情过后的模样还没有消散…
“客人很多,我们却躲在小楼里,这不妥当吧?”
云哲瞅瞅窗外明艳艳的天空有些不安。
“从昨日起我们就躲在床上…”
蓝田慵懒的依偎进云哲的怀里,懒懒的道:“总归都是一些无所谓的人,见他们做什么呢?”
“会被人笑话的。”
“谁敢笑话我们,我们是新婚小夫妻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这时候说闲话的都该死。”
“我们总要吃饭吧?”
“你吃我就好了…”
就在两人窃窃私语的时候,云琅却皱着眉头瞅着大长秋不做声。
大长秋笑道:“星孛何时会出现,贵人要我来问这事。”
云琅神色难明的瞅着大长秋道:“刘据怎么连这点秘密都保守不住呢。”
大长秋笑道:“如此说来,君侯是知道的是吗?”
云琅没有回答大长秋的文化,淡淡的道:“根据我西北理工贤人测算,星孛每七十五年出现在大汉一次,有时候会是黑夜,有时候会是白日,有时候会横贯天空,有时候会沿着地平线慢慢的飞过。准确的说,这只是一种天文现象,与人间无关。”
大长秋点点头道:“既然知道了星孛每七十五年出现一次,贵人想知道的事情就很明了了。”
问完了事情,大长秋并没有离开,而是去了红袖的小楼,自从云美人降生之后,大长秋就对这孩子的宠爱完全没有限度,只要来云氏,不管肩负多么重要的职责,逗弄一会云美人是必不可少的事情。
就像这次,明明知道阿娇贵人派他来是求证刘彻的寿数,在得到答案之后,依旧不缓不急的去见自己的心肝宝贝。
整整过了半个时辰,大长秋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云美人,擦拭一下脸上的口水印痕,心满意足的回了长门宫。
刘彻的算数很好,简单的测算一下之后就笑着对阿娇道:“朕能活七十岁呢。”
阿娇伤感的道:“陛下很满意?”
刘彻笑道:“阿娇可曾听闻有古稀之年的天子?”
阿娇思虑一下道:“未曾听说,即便是秦皇,以及太祖高皇帝这般人物也不过在世五十载。”
刘彻站起来走了两圈有些兴奋,走着,走着,慢慢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阿娇道:“不够啊。大长秋,再去问云琅,计算是否有误!”
大长秋转身就走,刚才走的时候云美人哭得稀里哗啦的让他的心都要碎了。
能再去一趟云氏,远比陪着皇帝来的舒坦。
阿娇来不及阻止大长秋,见大长秋已经走远了,就对皇帝道:“您也太着急了一些,没了尊严,而大长秋这个狗贼跑的又太快,这下子,云琅会看您的笑话。”
刘彻大度的挥挥袍袖道:“无妨,大长秋这个老狗奴,为朕分忧,是个好家奴。”
云琅刚刚送走了喝的酩酊大醉的董仲舒,才回头就看到了大长秋。
好不容易把脚从醉倒的老虎大王的屁股下面抽出来,没好气的对大长秋道:“又来干什么,如果喜欢美人,就多留一些时间,刚才嚎哭了良久。”
大长秋不耐烦的道:“陛下问你话,你有没有算错?”
云琅怒道:“星孛是常人说的名字,我西北理工以我哈雷师兄的名字命名了这颗大流星,名曰哈雷彗星。我哈雷师兄穷其一生才弄明白的事情,如何能错?这颗大流星每隔七十五年就会来我大汉国一次,如若有错,请陛下砍我脑袋。”
大长秋哦了一声,就再一次钻进红袖的小楼,不长时间,小小的院子里又传来云美人放肆的笑声。
云琅缓缓摇摇头,冷笑着自言自语的道:“你在史书上活了七十年,我很希望你这一次还能如此幸运。”
当年看史书的时候,云琅很希望刘彻活五十年就死掉,如果那个时候死掉,他的名声将会更加的辉煌!
“老而不死是为贼也…”想想自己还要忍受刘彻十余年,云琅就仰天长叹一声。
“这句话很有道理啊,年纪大了,谁都会嫌弃,恨不得早死才好给后人让路。可惜每天早上醒来,发现身体健壮如牛,朝食饭一斗,肉十斤,却不遗矢,就觉得活着还不错,君侯千万莫要责怪,老朽也没几年活头了。再忍忍…”
云琅回头看,就发现了一颗白发苍苍的脑袋,居然是汲黯。
连忙拱手道:“咦,主爵都尉被罢官夺爵四年,又被发配淮阳担任太守五年,居然还没有死?”
汲黯大笑道:“远案牍,亲小人,多听阿谀之言,饱饭食,遇色有心无力,此为长寿之道,云侯切记,这长寿之道老夫不轻易与人。”
云琅轻叹一声道:“朝中快被陛下杀空了,没想到陛下连老先生都不放过啊。”
汲黯笑道:“君侯以为老夫来长安是为了被砍头的吗?”
云琅大笑道:“老先生当年全力支持诸邑公主下嫁匈奴,被我等口诛笔伐,早该千刀万剐,老先生没死是陛下的错,此次回来,正好补上这一刀。”
汲黯再次大笑,笑声洪亮,气息悠长,看来短时间内是没机会参加这个老贼的葬礼了。
“诸邑公主远嫁匈奴,真的错了吗?”
云琅怒道:“我等历经百战,方才救赎回我大汉公主,你一句话又送出去一个,你将我等武将的颜面置于何地?”
汲黯嘿嘿笑道:“颜面?大汉百姓安宁无事才是颜面,大汉百姓衣食无忧才是好颜面,就你等唾面自干的颜面不要也罢。皇家女子爱权势多过爱美男子,就你等事多,害得老夫在穷山僻壤多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好不容易回来了,你云氏就是老夫讨饭吃的第一家。”
见汲黯风尘仆仆的样子,云琅就命梁翁去给汲黯安排丰盛的饭食,准备跟他好好地聊聊天,一个阴测测的生意从门外传来。
“君侯,既然都是恶客临门,不妨一起安排了。”
云琅循声望去,只见被太阳晒得又黑又小的桑弘羊从门外走了进来,才一见面,就深深一揖道:“谢过君侯赠药之德,否则,桑弘羊早就埋骨荒蛮之地了。”
云琅扶起桑弘羊感慨的道:“四年前匆匆一别,以为此生再无相见之日,今日相逢,可喜可贺。”
桑弘羊笑道:“此次归来,必不与张安世干休,与他政见不合而已,至于将某家发配岭南种甘蔗吗?”
云琅大笑道:“桑公不去岭南种甘蔗,关中人何来如此多的甜蜜滋味呢?来来来,先饮酒,待酒足饭饱之后,再去找张安世重新来过,那孩子身体肥胖,也该走一遭岭南,减减体重了。”
桑弘羊又朝汲黯施了礼,这才在云琅的带领下去了花厅饮酒。
正在跟霍光赌钱的张安世闻听桑弘羊回来了,就把骰子揣在怀里,对霍光道:“大事不好,仇人回来了,我去看看。”
霍光冷笑道:“你已经连赢九把了,我准备等你赢足了十把,再拆穿你在骰子中灌铅的把戏,现在就准备走了?”
张安世叫起来撞天屈。
“我哪有,不可能,不是我啊。”
说着话就从怀里掏出三枚骰子丢在盘子里继续道:“不信,你们可以检验!”
梁赞拿起一颗骰子,找了一个小锤砸开了牛角骰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就拿给霍光道:“大师兄,骰子是真的,没有灌铅,你冤枉安世了。”
霍光若有所思的瞅着刚才忙着去撒尿,又匆匆回来的彭琪慢慢的道:“原以为今日里只有安世一个人坑我们所有人,没想到是你们一群人坑我…很好,很好…灌铅的骰子既然已经被彭琪丢进了茅厕,想来要找证据已经不大可能。既然如此,我们就重新来过。”
第四十五章 冷静的霍光
霍光仰面朝天躺在锦榻上,云音用剥皮的鸡蛋在他的上来回滚动。
即便是如此,他眼眶上依旧出现了老大一片乌青。
霍光从鼻子里拔出麻布卷,瞅瞅上面,发现只有零星的一点血迹,就随手丢掉麻布,悻悻的。
云音埋怨道:“你打张安世可以打八个,没事干招惹那么一群人做什么,霍三,彭琪,梁赞这些人哪里有一个是好惹的?尤其是霍三,力大如牛不说,还非常的抗揍,你看看,堂堂的西北理工大师兄被人打成这个样子,怎么出去见人?”
霍光哼了一声道:“反了天了。”
云音怒道:“不就是被他们骗了一点钱吗?你至于向所有人出手,最后弄得人家合起来对付你,就不能用一点温柔的法子吗?”
霍光白了云音一眼道:“用谋略对付他们只会引来更多的麻烦,同时,我也不想对他们用什么谋略,拳头是最直接,最不会引起反弹的手段。好兄弟都是打出来的。”
“可是,你已经打不过他们了。”
霍光嘿嘿笑道:“那是你没见到他们的样子,霍三偷袭了我,虽然成功了,我顶在他胃部的那一膝盖,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保证他吃什么吐什么。梁赞趁机一拳打在我鼻子上,我觉得这是他预谋依旧的行为,至于彭琪,这一次被他逃脱了,下一次,他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云音叹口气道:“都是一群奸人,你以后哪里会有什么好日子过。”
霍光坐起身,揉揉面孔道:“奸人才好用,善良的烂好人我们家太多了。”
云音用毛巾擦拭一下霍光的脸,对着那只熊猫眼叹息一声道:“耶耶找你。”
霍光站起身在云音光洁的脸蛋上亲一下,然后就快步离开了卧房。
进门的时候云琅瞅了一眼霍光,淡淡的道:“猛虎难敌群狼,以后,这群狼会变得越发强壮。”
霍光随意的坐在师傅面前道:“打不过的时候就该讲道理了,这是必然趋势。”
云琅点点头,对霍光道:“皇帝知晓了哈雷彗星的传说,也知道了他的寿数,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霍光笑道:“知道自己长寿,皇帝或许没有现在这种急迫感了。想要一天走完一百天才能走完的路,除非发生重大的技术变革,否则仅仅凭借人心,基本上不可能。弟子很担心皇帝会因为心绪的变化,从而毁掉我们好不容易建设起来的大汉,总要给他吃点定心丸的。”
云琅微微一笑,指着霍光道:“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判断皇帝会活到耄耋之年呢?”
霍光笑道:“西北理工从来不做任何没有根据的假设,既然许莫负喜欢预测他人的未来,不如就让她来做,我们只做纯粹的技术上的测算。一方面我们需要一个大致准确的判定,另一方面,西北理工需要发布权威的信息,这也是为了不给我西北理工后人增加麻烦。”
云琅沉吟片刻,对霍光道:“这一次,许莫负测算的很准,陛下的寿数确实最多只有七十年。我不知道许莫负是怎么测算出来的,但是呢,结果真的很准确。”
霍光听完师傅肯定的语言,沉默片刻道:“师傅您是如何作出这番肯定的结论的?”
云琅笑道:“我不想骗你,但是,我真的知道!”
霍光点点头道:“既然如此,弟子就不多问了,我们将会调整策略,按照陛下的寿数推进我们的计划。”
云琅叹口气道:“董仲舒没几年活头了,给他一个善终吧。”
“吕步舒侥幸得活,却已经成了废人,心中对陛下充满了愤恨,一旦董仲舒死后,天知道这位大儒会干出什么事情。等他完全不见容于陛下,就该夏侯静一干人等登场了。”
云琅叹口气道:“保护你的师弟梁凯,以及其余的西北理工弟子,他们不能受到牵连。”
霍光笑道:“如非必须,我们不杀人,不过,弟子以为必须尽快的结束陛下的统治,他存在一日,我们就危险一分,对大汉国来说,也不是好事,陛下已经失去了昔日的英明睿智,变得极度自私狠毒。”
“弑君的事情我们不做!”
霍光点头道:“您上次教诲过弟子,弟子也衡量了弑君之后的得失,确实不妥。不过,我们不做,不代表别人不做。”
“这一次又是谁呢?”
“周鸿!”
“因为张连之死?”
“还因为绛侯爵位被剥夺,府邸被收回,周氏子孙大多成了散秩大臣,不出三年,周氏必将败亡。”
“咦,刺杀皇帝能让绛侯府起死回生?”
霍光阴郁的道:“按道理来说完全不可能,偏偏周鸿这样做了,我觉得应该跟太子有关。”
云琅叹口气道:“卫皇后有了身孕,才是对刘据最大的打击…他等不及了。既然有了周勃,就应该还有其余的人。”
霍光冷笑一声道:“弟子不想去查。”
云琅点点头道:“如此说来,你觉得太子没有半点成功的可能?”
霍光道:“即便是能成功,也会在阴差阳错之下失败,弟子总是觉得陛下好像就是在等太子发难呢。”
云琅沉默片刻,挥挥手示意霍光离去。
霍光没有走压低声音对云琅道:“师傅,弟子最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您不觉得最近长安城,阳陵邑,富贵城里的匈奴商贾也太多了一些吗?”
云琅道:“绣衣使者会处理这种问题的…”
霍光点点头就悄然退下,顺便帮师傅关上书房的门,他知道师傅这时候应该有很多的心事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