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把身子靠在锦榻上,慢慢的道:“据儿在外边跪拜了多久?”
阿娇道:“两个时辰,臣妾唤他进来避雨,他没有进来,固执的跪在泥水里。”
刘彻淡淡的道:“他该去送大军离开的,而不是跪在泥水里跟朕提立太子的事情。”
阿娇挥挥手道:“您刚才不是已经答应他了吗?既然答应了,就不要想太多,再说了,您也该立太子了。这些没有太子的年岁里,大家总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现在好了,各安其职就好。”
刘彻冷笑一声道:“提心吊胆?怕朕突然死了?让他们没了主子?”
阿娇笑道:“其实就是这个意思,臣妾也不帮他们遮掩了,您知道就好。”
刘彻将脑袋靠在锦榻的靠背上,仰着头看着房顶,招手唤过蓝田,让这孩子骑在他的肚皮上,长出了一口气,开始跟蓝田说笑,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的不快。
阿娇的眼皮子跳动一下,对刘彻,她太熟悉了,越是沉默,爆发起来就越是可怕!
卫青走了,霍去病走了,云琅走了,朝中的猛将都离开了长安,去遥远的地方与匈奴人作战了。
留下一个空旷的长安给皇帝。
当这些人都在长安的时候,皇帝的目光必然会落在他们身上,现在,这些人都去为大汉国开疆拓土去了,皇帝一眼看过去,就只剩下的一个身材单薄的刘据让他生厌。
皇帝不说话,就没人能逼着他说话,看到皇帝把女儿往天上丢,然后再接住,父女二人玩闹的非常愉快,阿娇终于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她就发现,皇帝一次比一次用力,蓝田一次比一次被丢的高。
阿娇站起身,从半空中接过蓝田抱在怀里,单手提过一个云氏瓷窑最近进贡的漂亮瓷瓶放在刘彻手里道:“想发怒了,就丢瓶子,别祸害闺女,臣妾就这么一条命根子,还折损不起。”
刘彻随手就把瓷瓶丢在地上,咣当一声,摔得粉碎,见锦榻边的白玉瓶子也不顺眼,一脚踹过去,白玉瓶子就飞了起来,眼看就要摔得粉碎,一道人影从帘子后面扑出来,紧紧的抱住了瓶子,将脸杵在地板上一言不发。
第一二三章 刘据的报答方式
“钟离远!”
刘彻怒吼一声,腾腾腾的赤着脚走到钟离远身边,抬脚就踩在钟离远的脖子上,钟离远不敢反抗,只能吃力的将脑袋贴在地上,好让刘彻踩踏的方便一些。
“陛下,不要拿奴婢们出气,这没有用。”
阿娇淡淡的冲着刘彻说了一句。
刘彻转过头瞅着阿娇道:“你们屁用不顶!”
阿娇道:“有些事我们帮不了你,只有靠你自己去处理,好坏都是自己儿子,随你的意就好了。”
刘彻把脚从钟离远的脖子上挪开,冷哼一声,就来到平台上,冲着漫天的飞雪大吼道:“苍天,你对我刘彻不公!”
寒风裹挟这雪花扑打在刘彻的脸上,让他狂怒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
对抱着蓝田的阿娇道:“他就不能有点自己的想法么?一个被臣子撺掇的太子,将来能是一个好皇帝吗?将来能守住列祖列宗传下来的江山么?”
阿娇一言不发。
刘彻这是在发疯,其实呢,刘据的做法并不算太过分,想当太子自然要全力谋取。
当年刘彻还不是太子的时候,还不是需要讨好窦太后跟自己的母亲?
皇帝看事情跟别人看事情的方式是不同的,他们本来就是世上最有权势的人,做事只需问本心,不必管别人的想法。
刘据是皇长子,只是一个王,在大汉国,比他有权势的人多得是,本身就是一个弱者,让他如何用强者的思维去考虑问题呢?
暴怒的刘彻就是一头野兽,一头没有任何羁绊的野兽,而冷静下来的刘彻则是一条毒蛇,世上最毒的一条蛇。
他不需要露出毒牙去咬人,只要张口,他的敌人就会立刻死去。
今天是皇太子大宴宾客的好时候,皇帝终于吐露了立太子的口风。
也就是在今天,丞相府联合太常寺已经开始准备加冕太子需要的所有典仪了。
这个过程很繁琐,按照典仪,至少需要二十一天的准备时间。
刘据大宴宾客的原因没有说,每个前来参加饮宴的勋贵们却心知肚明。
刘彻在长门宫的低声细语,落在他们耳中无异于敲响了黄钟大吕。
偏殿之内,刘据的脸色阴沉似水,夏侯静拜服在地上,不断地叩头,却掩盖不住夏侯衍杀猪一般的吼叫声。
“汝父子对孤王有恩,孤王自然铭记于心,只是,杀夏侯衍乃是我父皇的旨意,没人能够违逆。夏侯先生,你一心想要让你的谷梁派发扬光大,现如今,你若是想要谷梁一脉绵延万年,那么,眼前的儿子无论如何就要舍弃掉。”
夏侯静抬起头怔怔的看着刘据道:“何至于此啊?”
刘据不忍心再看夏侯静那张老泪纵横的脸,背过身去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对不住夏侯先生了。”
偏殿的大门洞开,一身甲胄的郭解从门外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木头盘子。
木头盘子上端端正正的放着夏侯衍的人头,即便是已经死掉了,他的脸上依旧有两道清晰地泪痕。
“启禀殿下,末将缴令。”
刘据看了一眼木盘里的人头,就对夏侯静道:“请先生跟爱子告别吧。”
说完话,就带着郭解离开了偏殿,进入了酒气熏天的主殿。
刚刚走进主殿,刘据的脸上就不由自主的浮起一丝笑意,从宫娥手里取过一个青铜酒爵,高高举起吼叫道:“诸君,大功告成,且满饮此杯!”
殿中的勋贵们齐声应诺,举杯一饮而尽,温暖的酒浆下了肚子,一股暖意从腹中升起,刘据乐淘淘的坐在主位上,举着空酒杯对殿中人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今日功成,诸君之情不可忘,待他日,我等共享天下荣华。”
“殿下知遇之恩,某等不敢或忘,只求以性命报答!”
纷杂的声音穿透了漫天的冰雪,落在偏殿中,也落在夏侯静的耳中,此时,这些声音是如此的刺耳。
夏侯静跪坐在冰冷的青石板地上,面前放着自己儿子的首级,首级上的泪痕已经被夏侯静擦干了。
直到现在,他都没法子接受,一炷香之前,自己的儿子还在为太子欢呼,庆祝,拿出来他所有的热情跟希望。
一炷香之后,儿子的头颅就已经逐渐变得冰冷。
夏侯静紧紧的握住拳头,指甲全部镶嵌进了掌心,鲜血成串的从手心滴落…
他痛苦地弯下身子,将前额碰触在儿子的额头上,低低的咆哮声成串的从胸腔里喷出来,如同失去孩子的老猿。
主殿里欢庆的声音越发嘈杂,偏殿里的哀嚎声却穿不透外边的冰雪,被寒冷的风将所有的悲伤牢牢地锁在偏殿里。
夏侯静告别了儿子,踉踉跄跄的打开偏殿的大门,等寒冷的风将他的面庞冻得完全失去了知觉,将他诡异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之后,他就来到了主殿。
从自己的座位桌子上取过一樽酒,高高地举起大吼道:“恭祝皇长子得偿所愿!”
刘据笑吟吟的举起酒杯遥遥的与夏侯静相互祝贺,然后就一饮而尽。
飞雪漫天的日子里,糕饼店的生意却出奇的好,尤其是香甜的蛋糕,卖的更加爽利。
夏侯兰头上绑着一方青色手帕,与普通妇人别无二致,笑容满面的招呼前来购买糕饼的客人。
梁赞捧着一本书靠在火炉子边上,一边喝茶,一边看书,偶尔抬起头跟夏侯兰对视一笑,觉得日子能过成这样就非常的满足。
一方桂花糕放在了梁赞的手边,趁着夏侯兰不注意,梁赞就在夏侯兰丰隆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带着笑意,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糕饼,慢慢的送进口中。
茶水微苦,糕饼鲜甜,两种滋味在口腔混合之后,就变化万千。
梁赞闭上眼睛,细细的品味,只觉得龙肝凤髓也不过如此。
原本嗔怒的夏侯兰无意中向街道上看了一眼,就缓缓地低下了头。
店里正在忙碌的活计仆妇们也似乎一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觉察到店中气氛不对劲的梁赞慢慢抬起头,然后,就看见了坐在马车车辕上的夏侯静。
夏侯静似乎喝了很多的酒,全身上下都被白雪覆盖了,也不觉得冷,裘衣丢在一边也忘记了披上。
“你忙你的,老夫只是过来看看。”
夏侯静见梁赞要过来,就连忙阻拦。
夏侯兰冒着风雪跑了出去,帮助夏侯静掸干净了雪花,披好了裘衣,这才低声道:“耶耶进店里烤火。”
夏侯静笑着摇头道:“不用了,今日雪大,耶耶只是不放心你,过来看看。”
梁赞给夏侯静请过安之后,就嗅嗅鼻子,然后用诡异的目光看着夏侯静。
夏侯静呵呵笑道:“今日陛下终于发话了,皇长子终于可以成为东宫了。就不免多饮了几杯,不妨事,这就走!”
梁赞笑道:“风大,雪大的,先生又喝了酒,不妨让弟子送您一程。”
夏侯静摇摇头道:“今日的马车一定要老夫亲自赶才好,你就莫要坚持了。以前对你们开店铺,行商贾之事老夫颇有微词。现在看起来,也不错。好了,好了,年纪大了就喜欢唠叨,这就走,这就走!”
夏侯静说罢,就挥动一下马鞭子,马车就继续沿着青石板路骨碌碌的走下去了。
一滴殷红的血滴在雪地上,红的刺眼,梁赞俯身在捏起那片被红色浸染的雪花,手指搓一下,然后放在鼻端闻闻,就缓缓的放下手。
身为督邮,自然有审判案件的权力,对于人血他有很深的认知。
平日里为夏侯静赶车的人就是夏侯衍。
现在,赶车的是夏侯静,那么,夏侯衍去了哪里?
梁赞不想过度的追问,一旦真的把猜想变成现实了,梁赞以为,历来骄傲的夏侯先生一定会发疯。
第一二四章 明白人看刘据
人只有在吃了亏之后才会领悟到一些忽视了的美好过往。
可是呢,往往在这个时候,又会失去重新领悟的机会跟心情,如此,就成了一个死循环,在恶劣的环境跟恶劣的心情中徘徊,直到死去。
夏侯静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自以为有功于刘据,却遭到了刘据无情的抛弃,他想离开刘据,却放不下先前投在刘据身上的心血,更不想让儿子死的毫无价值。
于是,他只能委曲求全,继续跟着刘据厮混,想要把以前付出的全部收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加大投入,对刘据更加的死心塌地。
止损是一个很高级的概念,至少,夏侯静是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的。
但是呢,云琅会!
所以,当大军在漫天风雪中抵达宿营地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跟隋越,赵培聚在一起吃火锅。
当巴掌大的牛肉片子放进由鸡汤勾兑的火锅里面的时候,众人紧绷着的情绪也就慢慢的缓解了。
由于汤里面添加了炮制好的山茱萸,看似白白的汤锅里,就有微微的辛辣味道传来。
酱油跟山葵调制的料碗,最适合在这样的天气里食用,煮熟的牛肉放进料碗里,稍微沾一下,再一口吞下去,多样的调味料就会把牛肉的滋味烘托到了顶点,而山葵的味道更是让人感动,一口下去,就会忍不住潸然泪下。
眼泪流出来就好。
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流出来的,只要流出来,人的情绪就会变得活泼,尤其是对这一屋子早就不知哭泣为何物的倒霉蛋们来说更是如此。
当一个人泪流满面的拉着你的手说,他想起了自己亡故的父亲,在这种情绪下,你要是不对他真诚一些,你几乎就算不上是一个人。
曹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他往往会用——自己以前遇到一个特别的女人为开头打开话匣子,最终以香艳隽永,充满诱惑的话语作为结束,让人充满遐思。
跟一般人在一起的时候,曹襄就很习惯用剽窃云琅的话语来让那些傻蛋们感到震惊。
在众人摸不清楚他有几斤几两的时候,就把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至于,跟隋越,赵培这样的人打交道,他就会把自己亡故的父亲拿出来,顺便提一下他那个执掌了大汉近卫的母亲。
于是,一个充满悲情,又不乏强权的大汉勋贵形象就变得饱满了,变得栩栩动人。
所有人都听得汗流浃背,泪流满面,只能疯狂的进食牛肉,以示尊敬。
等到这顿火锅吃完,隋越跟赵培惊讶的发现,他们的权柄已经被曹襄分出去了不少,其中,最重要的军事决断权,他们无权参与。
不仅仅如此,隋越跟赵培还惊恐的发现,他们还要发动所有自己能够发动的力量,为云琅这个主帅服务,且不得有任何推三阻四的理由。
隋越跟赵培很害怕,在军中,云琅是极为强势的,卫将军牙兵完全彻底地在他的掌控之下,副将曹襄,参军李陵,军中三校尉全是云琅的嫡系,就连负责殿后的后军,也是永安侯封地的郡国兵。
这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军事圈子,假如,云琅想要他们两人去死,隋越跟赵培是没有任何抵抗之力的。
随着大军缓缓北上,隋越跟赵培两人终于放下了担忧的心思,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各项军务之中。
他们觉得,自己没有时间去担心,每日里处理完军务之后,他们就已经精疲力竭了,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别的。
忙碌的军中生活,也让这两人有一种奇怪的充实感,因为军中所有的大事小情,都需要他们直接参与。
“驾驭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需要随时随地的做出调整,最终达到转化自如的境界。面对隋越跟赵培这种跟我们不是一条心的人,一般来说就有两种方法,一种呢,就是闲置他,让所有人都疏离他,让时间把他熬成所有人的对立面,这个时候,他就没有什么威胁了。可是呢,这样的做法不适用于这两人,因为他们是皇帝派来的,冷落他们,就是在冷落陛下,陛下固然会迁怒于这两人,可是呢,对我们也会有看法,此法不可取。第二种方式就很好了,那就是给他们巨量的工作,用工作填满他们所有的时间,让他们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别的,我们现在做的就要达到这个目的。”
云琅侃侃而谈,对面的霍光流露出敬佩的目光,然后就被云琅用一本书砸在他脸上。
“以后不要用这种白痴般的目光看我。”
霍光笑着从地上捡起那本薄薄的册子道:“除过师傅,又有谁值得弟子崇拜?”
把自己裹成鼹鼠一样的曹襄从裘衣里探出脑袋,瞅着霍光道:“这种事情一定要持之以恒,消磨掉你师傅的警惕之心,要知道,我对我舅舅就是这么干的,现如今,曹氏获得了多少好处,小子,你也心知肚明。”
“大雪封路,我们裹足不前,能否如期抵达阳关都成问题,你们还有闲心在这里说笑?”
东方朔挑开帐篷帘子走了进来,跺跺脚,弄掉脚上的泥水,显得非常忧愁。
随他一起进来的司马迁却笑呵呵的,扬扬手上的邸报道:“陛下准许皇长子常山王刘据所请,准备立他为太子,丞相府,太常府已经在准备典仪,这一次,算是把刘据住在东宫的现实彻底的给正名了。”
云琅跟曹襄对视一眼笑道:“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我们离开,正好便于太子培育自己的力量,这是历朝历代立太子的规矩,没什么大不了的。”
曹襄冷笑道:“看来你对我舅舅的性格还是一无所知!”
霍光立刻拍马道:“愿闻其详!”
曹襄高傲的看了一遍帐篷里的一群人道:“我们这群让陛下伤脑筋的人都走了,他才有多余的精力来评判太子是否合格。
你们看着,刘据的处境不可能如他想的那么宽松,自在,陛下以前是怎么对付我们的,就一定会如法炮制在刘据身上。
我想想都为刘据担心,他没有我们这样的心胸跟才智,却要面对我舅舅的特殊对待。
他以后没有好日子过的。
现如今啊,我舅舅身体康健,看不到半点的老态,正是一生中建立文治武功的黄金时代,他焉能错过?
可是呢,只要看到刘据,就等于看到了一个时时提醒他,证明他已经老了这一个现实。
告诉你们吧,吃苍蝇有多恶心,我舅舅看到已经是太子的刘据就有多恶心。
刘据?
可怜啊,且熬着吧,我舅舅只要在位一日,他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
司马迁把文书拿给了云琅,坐在曹襄身边道:“如此说来,立太子对刘据是祸不是福?”
云琅三两眼看完了文书,将它合上丢给了曹襄,接着司马迁的话道:“刘据就不该在这个时候当什么太子,我如果是他,就老实的回到封地去,一边好好地治理封地,一边将积极地向陛下尽孝,不给陛下猜忌他的机会,如此,当上的太子才是真正的太子,而不是把自己弄成箭垛。”
曹襄摇头道:“母亲跟卫皇后不会让刘据这样做的,她们想要早早地确定我们这些族群不会因为皇权的更迭,我们的地位就会发生什么变化。说起来都是为了我们好,我们却没有法子阻止这件事,只能看着刘据慢慢的滑进深渊而束手无策。”
第一二五章 不想弄得太明白
不论是云琅,还是霍去病亦或是曹襄,他们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靠人人跑,靠山山倒!
谁强大,都不如自己强大来的靠谱。
因此,他们并不看重刘据,仅仅是因为长平的关系,这才勉为其难的支持刘据。
霍去病早就想去除身上的外戚烙印,这一点,不仅仅是长平看出来了,皇帝也看出来了。
就因为这一点,皇帝才会对霍去病倍加信任,而长平却在疏远霍去病。
云琅,曹襄两人没有资格做出任何选择。
既然长平是他们的母亲,那么,他们就是皇族,还是两个没有任何继承权的皇族。
此生能达到的顶峰就是彻侯这个级别,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在死后落一个单字侯爵。
“非刘姓者封王,天下共击之!”
这句自私到极点的话,是高祖皇帝传下来的,也是他为什么会大肆分封刘姓王的原因所在。
他不怕刘姓王起兵造反,只要最终登上皇帝位置的人姓刘,他的供桌上就少不了冷猪肉。
他希望大汉的天下,永远在刘姓王中间流传,最好可以流传万世。
这是一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险恶行为。
自从陈胜吴广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刘邦又以亭长,无赖身份获得了天下,天下人对于血脉的看法就很淡了,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自己有朝一日鸿运当头,血脉并非一个阻碍自己成功的因素。
如今,人们对勋贵的尊重,并非是从血脉上认知的,而是对勋贵的财富,权力,武力上的尊重。
如果说某一个人是天生的贵人,就连曹襄这种人都会发笑。
大军抵达居塞(兰州)的时候,云琅站黄河岸边的皋兰山上北望,忍不住长叹一声。
这片地域原本是他极为熟悉的一片土地,如今,只有大河与高山依旧存在,记忆中的繁华杳无踪影。
皋兰山出自匈奴古语,寓意为大河边上的高山。
西北的大部分山川,都是以匈奴的音译来命名的,即便是雄伟的祁连山也不例外。
跨过大河,就等于跨出了大汉朝固有的领地,而云琅从明日起,就要真正踏进这片刚刚被霍去病征服,还没有完全臣服的荒蛮之地。
“河西四郡啊…”
司马迁张开双臂似乎在搂抱西北的风。
云琅看着东方朔道:“没有作赋的想法?”
东方朔大笑道:“在此地作赋,必须以剑为笔,以血为墨,以山川大河为纸张,以日月星辰为思潮,才能写出一篇好的诗赋来。在某家看来,霍骠骑已经写下了一篇,有高贤在上,某家献丑不如藏拙。”
云琅闻言笑了,一大群倒霉蛋在脱离了刘彻的阴影之后就固态萌发,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
三月的居塞,主色调依旧是枯黄色,偶尔有柳树萌发了一点新芽,也只能润润眼帘,就是这样的场景,才能真正的表述春天的含义。
大山看多了容易让人变得豁达,雄厚,这是云琅不喜欢的,为人太豁达,太雄厚容易变成庸人。
虽然仁者乐山,是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却不符合混朝堂的人,那里处处刀枪剑影的,仁者会被害得很惨。
毕竟,真正的仁者当不了官员。
官员与仁这个字眼,天生就是相悖的。
即便是出现了那么几个仁者,那也不是仁,而是怜悯。
政治很多时候是智慧者的游戏,一个纯粹的大的智慧游戏,一个以满足个人欲望为前提的游戏。
失败者九鼎烹,胜利者九鼎食!
大河就不一样了,它九曲连环,环环相扣,遇弱愈强,遇强则柔,在高山峻岭间奔腾咆哮,在平原沃野中却寂静无声,只是一旦冲垮了堤坝,就会糜烂千里。
傻子才会在这种天气里在河边沐足。
可是,真的有人这样做了…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隋越坐在大河边上的呀呀的唱着歌。
曹襄笑道:“这个阉货在发什么疯?大河刚刚解冻,就把脚塞进河水里,就不怕冻掉?”
云琅明显的看到霍光在翻白眼,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对曹襄道:“人家在抱怨我们呢,意思是说,遇到逆境的时候他有办法生活,遇到顺境的时候他也能活的很好。看来这个阉货现在回味过来了,觉得我们是在累他这个傻小子呢。拐着弯的告诉我们,他是军中长史,我们但凡有群体活动,万万不能少了他。不过,他是自己一个人跑来的,没带上赵培,看来啊,他跟赵培还不是一伙的。”
曹襄冷笑道:“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伙的,宦官永远都不会跟非宦官的人成为一伙,这也是我舅舅的要求。出现一个喜欢勾三搭四的,就会被我舅舅砍死一个,出一群就弄死一群,在这件事上我舅舅从来都不含糊。尤其是宦官跟宿卫们勾结,更是天大的忌讳。只有他们两方势成水火,我舅舅才能安居,才能居中调停,掌握好平衡。”
话说完就看了霍光一眼道:“小子,别以为你翻白眼我没有看到,当官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是基本功,隋越干的事情,我不是不知道,而是懒得看穿。害得你师傅还要帮我解释,最后你还得罪了我,以后这种自作聪明的事情万万不能做。我是没办法了,跟你哥哥,师傅是一家人,没法子收拾你,要是换一个人,你看看我是怎么收拾他的。”
霍光躬身道:“别拿话挤兑我,要我去给隋越当副手就直说,还发没来由的脾气?我师傅,我哥哥,加上您,看不惯我的行为了,你们哪一个不是上手就揍?以前翻您的白眼不下数百次,也没见您发怒过。”
曹襄摸摸鼻子嘿嘿一笑,云琅也只能报以苦笑。
曹襄探手摸摸霍光的脑袋道:“以前脑袋圆圆的摸起来舒服,现在长大了一点都不好玩了。”
云琅一群人过来了,隋越就快速的把脚从冰水里抽回来,云琅看着隋越那双被冻得发青的双脚道:“有话就好好说,不要虐待自己,咱们军中历来讲究畅所欲言。”
隋越用干布擦干了双脚,颤巍巍的穿好鞋子朝云琅拱手道:“某家就是一个专门告人黑状的人,这一点可以摆明了说。站在我的立场上想想,陛下到底想从我嘴里知道些什么呢?自然是你们犯的错,被我发现,然后上报的谍报。现在已经出来一个月了,我一封奏报都没有写,你们觉得合理吗?一个个都是当了很多年官的人,你们要是一点错误都没有的话,那么,错的只能是陛下。而陛下是不会犯错的,所以啊,错的一定是你们!”
霍光苦着脸道:“我师傅是主帅,一旦犯错兹事体大,这时候副将应该被推出来当替罪羊,可是,副将也不肯担责任,所以,只好拿我这个黄口孺子来当突破口。以后,小子就是您的副手,这样的安排,您还满意吗?”
隋越哈哈笑了起来,拉着霍光的手道:“还别说,你这颗脑袋不大不小正合适用来顶缸。现在,大军渡河准备不足,迁延了三日路程的罪名就由你来承担吧!”
霍光无力地道:“我们已经过河了…是你们觉得大军一路上翻山越岭的辛苦了,需要修整…”
云琅摆摆手,这件事就已经定了调子。
隋越站起身,背对着大河道:“皇长子已经变成太子了,这消息你们应该知道了吧?”
云琅摇摇头道:“此事乃是陛下家事,只要陛下愿意,我们自然就愿意。现在,我只想带着这些物资粮秣,以及大军可以早日赶到阳关,去病的大军十五天前,已经离开了阳关,带走了那里几乎所有的物资跟粮秣,正式踏入了瀚海。隋长史,以后这些消息我们不用知道,也不想知道,万事以军务第一。”
隋越苦笑道:“我也不想知道!没法子啊。”
第一二六章 匈奴人的战略
白茫茫的盐碱地上,一支大军在艰难的行军,风一吹,就有白色的盐碱被裹挟起来,落在将士们红色的披风上,偶尔有碎屑落进眼睛,就会让人泪水长流。
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红彤彤的,即便脸上蒙着细纱,微小的盐碱尘土依旧无孔不入。
西北地,荒凉,而孤独。
这片长达百十里的盐碱滩,一点生机都没有,就连天上的鸟儿也不愿意从这片天空飞过。
“这就是大涝池…匈奴人口中的天绝之地。”
云琅从游春马的背上跳下来,抓起一把盐碱土,仅仅握了一会,手心就传来一阵灼热。
这是手心的汗水跟盐碱起反应了。
曹襄细心地检查一下自己的马蹄子,见上面包着的麻布还算结实,没有破漏,就站起身道:“加快行军,早点走出这片盐碱地。”
云琅摇头道:“慢慢走,走的快了扬尘更多,会更加遭罪。你看看那边,全是骑兵走过的马蹄印,该是去病他们走过的痕迹吧!”
曹襄点点头道:“必定是,除过我们,也只有去病的大军会走这条路。这里毕竟要近很多,也不用翻山。”
“命后军收集地面上的盐碱,直到将空出来的粮车装满为止,记得莫要进水。”
“你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自保用。”
“我们不是有火药么?”
“那东西能不用就不要用,用了之后,后果严重,据说陛下已经在暗中验证郭解他们用过的火药了。如果我们拿出威力更大的火药,陛下就别想睡一个好觉了,我们也别想过上什么好日子。”
“怎么是什么事情最后都跟陛下有关?”曹襄有些想不通。
“因为能压制我们的只有陛下,所以,很难形容我们跟陛下的关系。如果硬要我说出一个形容的字眼,我以为共生关系这四个字很恰当。”
曹襄想想也是,大汉国需要一位英明的皇帝,大汉国也需要一群能干的臣子。
英明的皇帝需要能干的臣子,如此才能制衡天下,如果皇帝麾下全是酒囊饭袋,皇帝即便是再能干,全身打铁,又能打几根钉子?
同样能干的臣子也需要以为相对英明的皇帝,如果皇帝连是非都分不出来,这个国家一样会完蛋。
除非——有人能帮皇帝做出正确的决断。
以前的时候,曹襄只会想到前两点,后一点他从未思量过,不过么,今天走在绝地里,思想未免就变得散发了一些。
百里长的大涝池,云琅的军队足足走了两天。
如果光是军队,估计一天之内就能走出这片盐碱地,可惜,云琅的军队并非是作战军队,准确的说这是一支专门为霍去病供应粮草的辎重大军。
霍去病作战,最不喜欢用民夫,他坚持认为把那些没有受过军事训练的人送上战场的将军,全是懦夫!
打仗本来就是军队的事情,驱赶民夫当敢死队消耗敌人的武器,这是极度无耻的一种行为。
所以,他可以轻装简从,率领着自己全骑兵部队以一日两百,三日五百的速度向边关狂飙。
他狂飙的很是过瘾,却难死了为他供应辎重的官员,皇帝无奈,这才将本来要管三路大军粮秣供应的卫将军派来专门伺候骠骑将军一路兵马。
等云琅的辎重队伍走出了大涝池之后,就在黑河边上开始了休整,照样是三天!
担任前军校尉的李勇,非常的懂事,不知道从哪来捉来了一些羌人,让原本人手紧张的卫将军军营一下子就有了很多新的人手可以使用。
军中粮草是不缺的,然而,这些羌人能食用的东西却是从他们部族里抢来的,短时间内绝无问题。
至于长远打算,李勇根本就没有想过,前方的道路只会比大涝池更加的难走,没有在前面开山辟路的人,大军前行的速度只会更慢。
匈奴人不可能在原地等着霍去病去杀他们,所以,此次战事绝对是一游击战,追击战,很难打成歼灭战,这一点,不仅仅云琅是这么想的,皇帝自己也是如此认为。
这样一来,战事就会变成持久战,这对大汉国绝对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对云琅来说则算得上是一种折磨。
如果没有一条合适的道路,云琅能想象的到,将来的日子会多么的难过。
云琅的脚踩在刚刚挖开的山坳口上,工地上隐隐有尸臭味道传来。
他不想过多的去责备负责开路的李绅,他只是在尽力完成自己的军务,把人往死里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
“以后把尸体尽量丢远一些。”
云琅很担心引发瘟疫。
李绅抱拳道:“明日一定开通山道,保证让马车可以安全通过。”
云琅拍拍李绅的肩膀,就离开了山口,大军还是要继续向前的,如果不能在三十天之内抵达阳关,那里的军队就会饿肚子。
军队要是开始饿肚子了,唯一的手段就是抢劫。
抢劫是大军存活的一种方式,一般都用在敌人身上,如果附近没有敌人,倒霉的就会是自己的百姓。
过了山口,在不远处的山坳里,有大群的乌鸦跟兀鹫正在抢夺食物,吵闹的厉害。
李绅丢过去一块石头,乌鸦,兀鹫们轰的一声飞了起来,肥大的兀鹫不愿意舍弃食物,就蹲在刚刚有了新芽的树干上,阴险的看着眼前的这支大军。
苏稚穿着厚厚的麻布衣裳,戴着厚厚的口罩从山坳里出来,手上的鹿皮手套满是怪味道,不过跟在她身边的羌人看护妇们却端着一个个小巧的瓷瓶,这应该是苏稚刚刚取出来的样品。
“你去安置死人的地方了?”云琅的语气有些强硬。
苏稚戴着口罩瓮声瓮气的道:“没有,那里的尸体基本上已经成了白骨,没有看的价值,刚才有一具新鲜的色目人的尸体,我取了一些组织样本,准备冰冻之后比较一下。”
可能是感觉到了丈夫的不快,苏稚匆匆带着这群看护妇们就跑了。
她们所到之处,军卒们无不骇然躲避。
“以后再有尸体,就放一把火烧掉。”
云琅匆匆给李绅下了命令,就赶去了前军。
隋越的帐篷就支在路边,里面却只有霍光,霍光见师傅过来了,就随手指指左边,云琅就沿着霍光指引的方向走了过去。
小山背后有一条小溪,隋越居然安坐在溪水边上安静的钓鱼,溪水非常的清澈,在山脚下汇成一个不大的水潭,一眼望下去黑乎乎的,这个水潭应该非常的深。
云琅刚刚靠近,几个彪悍的军卒就围在了隋越的身边。
隋越回头看到云琅之后就笑道:“我今日有恙,就不在帐内办差了,还请大将军见谅。”
“军中不吃外食,这是一条铁律,长史一定要铭记于心。”
云琅随手就把隋越刚刚钓到的鱼倒回水潭。
围绕着隋越的那些军卒脸上已经有了恼怒之意,隋越却站起身道:“这是为何?某家到现在都不明白,军中为何不得饮用生水,不得吃外面的食物,不得私自接触当地人呢?”
云琅淡淡的道:“因为本将刚刚接到游骑的禀报,说是在这条小溪的上游,发现了沤烂了的牛羊尸体,人的尸体也发现了。”
隋越闻言顿时色变,第一时间将手指塞进喉咙里催吐,鱼肉他没有吃,用这条溪水冲泡的茶水,他已经喝了足足两个时辰了。
呕吐良久之后,隋越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呕吐了,艰难的在护卫的搀扶下直起身道:“如此说来,这里有匈奴人出没?”
云琅点点头道:“这里的大地太空旷了,我们的军队人数又太少,看管不过来。匈奴人的游骑自然可以进来,我希望从现在,你要留在军营里,无事,不得随意出入。”
第一二七章 怀化公主
这个时代在域外所说的占领,其实就是一个说法。
很多时候,武力就是权力!
当匈奴人实力大到让人无法抵挡的时候,这片土地就算是匈奴人的,所有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都要听匈奴人的,接受匈奴人比抢劫好不到那里去的税收。
当大汉国击败了匈奴人之后,大汉国就是这片土地的主宰,而主宰的标志就是缴纳同样跟抢劫差不多的税收。
这里地广人稀,想要如同中原一样王化,是不可能的,更不可能派大量的官吏来这里治理。
最多象征性的在重要的隘口建立几座城池,作为统治的基础。
因此说,铁打的土地,流水的统治者,这片大地上生活的部族们早就习惯了。
刘彻要杀光匈奴人,是一个无可奈何地选择,唯有如此,草原上才能消停一阵子。
他知道,击败了匈奴仅仅是击败了而已,想要做到长治久安,完全不可能。
也唯有杀光匈奴人才能彻底的震慑住那些心存不轨的异族人。
因为这个缘故,大汉的军队进入了草原之后,除过军事命令之外,基本上是没有其它军律约束的。
云琅自然也不会故意约束军队,那样做会让将士们心生不满,对军队战力不利。
正规军的战力强悍,同时,他们也是富足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在意军功,对财物的要求没有那么强烈。
卫将军府的牙兵们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全部来自于穷山僻壤,因为地位的关系,他们并不是很渴望军功,军功对他们来说太过遥远,他们更加在乎财货。
因此,卫将军麾下的大军,越是向前推进,队伍就越发的庞大,主要是队伍中的牛羊数量在不断地增加。
当一群蝗虫踩着春天的脚步向北方推进的时候,平日里安静的河西四郡,就变成了人间地狱。
有人烟的地方在会有道路,才会拿到补给,大军的行进路途,自然就是人烟相对稠密的地方。
武威郡很大,姑臧城很小,也很残破,早就失去了防御的意义。
始皇帝统一天下的时候,这里是大月氏人的驻牧地。
冒顿单于击败大月氏人之后,这里就成了匈奴休屠王的领地,也就是金日磾他们家祖传的领地。
而武威这个名字,就是因为霍去病在这里夺取了休屠王祭天金人之后,大振汉家雄风,皇帝特意将此地命名为武威!
同时,这里也是汉家的伤心地…自从太祖高皇帝兵败白登山,高祖皇帝就接受了大臣楼敬的主张,和亲换平安…
而后,吕后、惠帝、文帝、景帝继续执行这一政策,先后向匈奴单于冒顿单于、老上单于、军臣单于遣送很多皇室公主和亲,并奉送大批财物给匈奴人的主要地域,就在这里!
所以,这里也是大汉外嫁公主最多的地域。
云琅的大军驻扎在姑臧城里,在这里他准备屯兵建立一座兵站,也作为后续粮草的囤聚地。
大军才安顿好,李绅就再次忙碌起来,率领自己的部曲监督羌人重新修建姑臧城。
第二天,云琅就带领着卫将军府所属将官,开始焚香沐浴,准备第二天去见一位贵人。
这个礼节不可废,云琅也没有半点怨言,哪怕是最桀骜不驯的霍光此次也难得的把自己刷洗的极为干净。
金冠,丝带,袍服,深衣,方头履一样不缺,还专门跑去问苏稚,自己的穿戴是否还有什么疏漏。
云琅,曹襄二人难得的戴上了代表公侯身份的七旒冠,上面系青玉珠。
司马迁与东方朔如今都算是卿大夫,戴五旒冠,黑玉为珠。一群人都各以绶采为组缨,旁垂黈纩。
这就是大汉最正式的官服,所有衣衫都是由陈留襄邑的服官监所制作。
平日里,即便是觐见刘彻,云琅曹襄都没有这样穿过,只有遇到大朝会或者皇帝祭天这种大活动,才会动用这套衣衫。
根据赵禹制定的《大朝律》所说,穿戴这套衣衫之后,一呼吸一步,一步两尺,一脚落地,另一只脚才能离地,玉佩一定要压住袍服的衣角,不可轻浮。
这样的说法一向被云琅等年轻官员认为是一个大笑话,到了今日,平素丝毫不在意礼节的曹襄,也穿戴的一丝不苟。
苏稚自然是要穿官服的,不过,女子穿男子官服太过不雅,所以,苏稚就穿了一套传说中的广袖流仙裙。
她的个子本来就高挑,穿上这套衣裳,搭配好配饰之后,一个光彩动人的贵妇形象就呼之欲出了。
赵培一身奢华至极的金甲,手握一柄代表皇帝亲临的黄金柄的金瓜锤,带领着二十四位胸口系着红色绸花的金甲仪仗骑兵,不可谓不隆重。
至于隋越自然是本色演出,一身黑色的宦官服侍,黑色纱帽上的三道金边,无时无刻不在彰显他宦官之王的本色。
在他的身后,则站立着十二位捧着红色木盘的军卒,他们一身黑衣,只是在脑袋上别了一朵艳丽的宫花!
红色木盘上堆满了各色锦、绣、绮、縠、冰纨的样品,并且堆满了各色最奢华的珍宝珠贝,至于金银,更是装了两大箱子。
霍光统带两千甲士在乐手的吹吹打打中离开了姑臧城,直奔黑水边上的仓松部落。
这一队人刚刚离开姑臧城,就引来无数羌人以及没有离开凉州的归化匈奴人的观望。
这些人第一次见到了上国的繁奢,纷纷以为神,不由自主的跪拜在道路两边。
比较有见识的是那些来往西域关中之间的胡商,在荒蛮之地陡然间见到了这样的一支队伍,立刻就口沫横飞的向第一次来中国的胡商们吹嘘。
以云琅这些人的豪奢来印证他们昔日吹嘘过的汉家盛景。
从姑臧城到仓松地,不过二十余里,云琅一行人却走了将近一上午。
从日出之时出发,抵达仓松地的时候,已经眼看就是中午了。
大军过处,羌人,杂胡,匈奴人纷纷避让,一些心怀不轨者,只要见到如林的旗帜,就夺路狂奔。
仓松地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水洼,这里水草丰美,是一块极好的牧羊地。
也是匈奴人的主要聚居地。
别处的匈奴人见到汉军自然是望风而逃,这里的匈奴人却并不惧怕汉军。
一些满脸鼻涕的小孩子甚至追着这支队伍看,口中居然说着流利的长安汉话,跟他们讨要食物。
曹襄阴郁的看着这些明显带着匈奴特点的孩子道:“如果这些人都是怀化公主的子孙,应该一个个都是富贵人家,锦衣玉食,而不是流着鼻涕向我们讨要吃食。”
“十六岁远嫁匈奴,如今已然六十六岁了,也不知道这一位流着皇家血脉的真正天潢贵胄是如何熬过来的。”
曹襄喟叹一声道:“没有法子啊,当时文皇帝登基不久,朝中大多数臣子都是吕氏心腹,恰逢匈奴南下,朝中人人惊恐,担心有覆国之祸,没法子才让怀化公主远嫁。身为皇族,我都不知道等一会该跟这位老祖宗说什么样的话,才能抚平她胸中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