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到底没有下传说中的罪己诏,即便虫子灵异般消失的事件让他惊心动魄,心海起波澜,他终究没有承认自己的错误。
每年麦收使节都会有很多毛毛虫,只是今年格外的多,很多农夫对这件事已经见怪不怪了。
经过董仲舒演绎之后,毛毛虫就变成了上天给与皇帝的警告。
不知道的人自然大呼神奇,知道的人纷纷闭上了嘴巴,不约而同的将皇帝蒙在鼓里。
白鹿币对谁都是一个威胁,不分你是不是宠臣,越是跟皇帝走的近的人,分派到的白鹿币就越多…
现在,没有白鹿币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晚上睡觉的时候,从医馆匆匆赶回来的苏稚跟宋乔都没有离开丈夫的意思。
于是,三人一起睡在一张床上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陈昆干的怎么样?”云琅躺在凉席上,抬手把儿子放进了摇篮。
“还能怎么样,那人一旦进入了医者的状态,根本就不用人管,做的比我们好多了。这才几天,他就积攒起来了不少名声。”
云琅笑道:“是个干事情的人,这世道找这样的人太难了。”
宋乔关好了大门,在云琅的反抗声中,放下了蚊帐,然后两个女人就钻进了蚊帐,一左一右把丈夫围在中间。
就在云琅惊喜莫名的时候,就听宋乔在他耳边轻轻地道:“夫君,你知道吗?陛下遭天罚了。”
云琅失望极了,才探进苏稚里衣的手无奈的收回来,烦躁的道:“这几天没下雨,也没打雷,陛下被雷劈了?”
苏稚听丈夫完全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立刻就来了精神,翻过身钻进丈夫怀里,神神秘秘的道:“前几天满地都是虫子的事情您知道吧…”
云琅很想睡觉…
“陛下用白鹿币收了我们不少钱,这钱收的昧良心,老天爷都看不过眼,有担心伤害无辜的百姓,特意在麦收之后才降下了虫灾…那么多的虫子…陛下吓坏了,连忙连夜祭天,向上苍请罪,发誓不再用白鹿币骗钱了…老天爷看他诚心,就挥挥袖子把虫子全部收回去了…”
“啊?这么神奇?”
宋乔用力的把丈夫的身体扳过来面向她,然后急切的道:“你不知道,今天来医馆的人都说啊,以后皇帝要是再敢胡来,大家伙就一起去向上天祷告,让他老人家再来收拾皇帝!”
云琅重重的点点头道:“好,我们今晚就在睡梦中向上苍祷告,请他降下一道惊雷劈死刘彻…谁让他骗咱家钱的。”
第二十九章 孔雀开屏
阿娇站在平台上吹了一声哨子,不远处的一座长满了树木的小土包立刻就沸腾了起来。
无数只蓝色的孔雀从树林里飞出来,在水面上形成了一道蓝色的虹桥。
阿娇从篮子里掏出一大把豆子抛洒了出去,刚刚落地的孔雀就骚乱起来,在食物面前,这种美丽的大鸟再无半点优雅可言。
云音非常的开心,跳下平台就冲进了孔雀群里,这些被豢养的孔雀并不惊慌,只有在云音去拔它们脑袋上那一丛蓝色羽毛的时候,才会灵活的闪开。
阿娇家从来不养母孔雀,按照阿娇的说法是,母孔雀长得比母鸡还要糟糕,不养也罢。
霍光的脸色很难看,云琅的脸色也好看不到那里去,就在这座平台的栏杆上,放着百十个小巧的金丝笼子,每一只笼子里面都有一个肥厚的茧子…
见阿娇喂完了孔雀,云琅干笑一声指着遍地的孔雀道:“这可不是饲养孔雀的法子啊。”
阿娇回头看了云琅一眼道:“怎么。觉得我只养雄孔雀不对吗?”
云琅点点头道:“不利于种群繁殖。”
阿娇笑道:“母孔雀也是有的,只是被剪掉了羽毛,飞不过这片池塘。我只喜欢好看的,难看的不要也罢。”
云琅笑道:“总以为只是一种在温暖的南方才能活的鸟,没想到在长安也能活下来。”
阿娇傲然道:“皇家要它来长安,它就必须来长安,皇家要它必须活着,它就必须活着!”
云琅抽抽鼻子,虽然阿娇的这句话明显是错误的,且不符合动物的生活规律,他却无言以对。
皇家的粗暴行为制造出来的奇迹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侯爵能理解的。
想了半天才道:“如果荔枝也能知晓皇家的威严那就好了,小女久闻荔枝大名,无缘得见实在是遗憾啊。”
阿娇怒道:“你在羞辱我吗?”
云琅笑道:“不敢,不敢,只是有感而发。”
阿娇的怒火似乎更加旺盛盯着云琅一字一句的道:“既然不敢欺辱我,难道就能欺辱陛下吗?”
云琅面不改色的重新施礼道:“贵人此言从何而来?微臣对陛下只有敬重之心,何来冒渎之意?”
阿娇的喉咙底部发出一阵恐怖的咆哮,恶狠狠地对云琅道:“你们是不是真的以为陛下不知道虫子会化作蝴蝶?”
云琅疑惑的道:“虫子会化蝶?咦?似乎真的是这样,蚕结茧之后就会咬破蚕茧,最终变成蛾子产卵…难道说,毛毛虫也会变成蝴蝶?”
阿娇冷笑道:“你会看到的,本宫发誓你们这群混蛋都会看到这一幕的!”
云琅见阿娇愤怒的浑身发抖,就小声道:“白鹿币影响太坏了,陛下如果真的要钱,也可以通过制定法度来索取,绝对不能像这样随意制造出什么白鹿币。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在破坏天子与百姓签订的契约,说明天子可以随意的从百姓乃至臣子手中夺取本应该属于他们的东西。”
阿娇愣了一下问道:“什么契约?我为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签订的?”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种契约其实是天子与百姓达成的一种默契。天子护佑万民,百姓给天子缴税来回报天子,当天子不再顾忌百姓生死的时候,这种契约就会失效,就如同前秦,最终落得一个渔阳狐鸣啾啾,国祚倾頽。”
阿娇狐疑的瞅着云琅道:“这不是你因为心疼钱故意这样说的话?”
云琅摇头道:“没有人比我更希望大汉的国祚永远传承了。只有如此,我西北理工的学问,才会不受干扰的传承下去,最后达到师门最愿意看到的样子。”
阿娇提起一个金丝笼子,随手丢给云琅道:“九岁的时候,我就与阿彘养过蝴蝶了。”
云琅笑道:“如此甚好,这说明陛下收回白鹿币并非出自上天的给他的压力,而是自发的行为。贵人,陛下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微臣谨为陛下贺。”
阿娇叹息一声道:“世间善于见风使舵之徒,莫过如此,你总能把一些很恶心的事情,用一种极为高明的理由让他变得高大起来。知道不,我宁愿你跟我争吵,也不愿意听你说这些违心之言,这让我很不舒服。”
云琅重新把金丝笼子放在栏杆上,看着那群吃饱了肚子,正冲着阿娇展翅开屏的孔雀慢慢道:“孔雀开屏正面看绚烂多姿,美不胜收,如果从后边看,就只能看到一个红艳艳的屁股。贵人还是看孔雀开屏吧,莫要绕到后面去自寻烦恼。”
“孔雀开屏所为何来?”
“求偶!”
“这里没有母孔雀。”
“贵人的衣衫华丽至极,且色彩斑斓,这些公孔雀忧心贵人抢走属于他们的母孔雀,因此要开屏,做出一副威武的样子,让您自行惭秽的退争斗。”
阿娇无奈的道:“我没想跟他们抢母孔雀,也不想跑到后面去看孔雀难看的屁股。阿彘是被逼无奈,他不愿意从百姓身上搜刮钱财,只好从你们这些有钱人身上搜刮了。唉,你说的也对,为了让人看起来光彩夺目,一个个都争着抢着开屏,只是没人想到,开屏的时候固然很美,却忘记了这些羽毛原本是用来遮盖那个丑陋的屁股的。你放心,阿彘以后不会这样做了,只要匈奴被消灭掉,他用钱的地方就不多了。”
云琅听阿娇这样说,心头的石块变得越发沉重了,也不知道刘彻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他凭什么认为自己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消灭掉匈奴?
莫说现在,五十年后,匈奴依旧非常强大。
一支纵横天下数百年的族群,那里可能会在一瞬间就坍塌!
以后,大汉国用钱的地方会更多,此时的刘彻还能爱惜百姓,等到草原上的战斗进行到白热化之后,就什么都顾不得了。
“陛下这次被百官全体蒙骗,从今后,你们再想获得陛下的仁慈对待,就不可能了。如果你有让受降城起更大作用的好主意,就赶紧把奏折呈上去,这是你最后弥补裂隙的机会。陛下就是这样一个恩怨分明的人,你对他好,他就对你留情,你们既然对他无义,那就好好的感受一下他的无情。”
阿娇话音刚落,就从宽大的袖子里掏出一架精巧的短弩,对着孔雀群就扣动了弩机。
“嗖嗖嗖”三声弩箭离弦的声音响起,台子下面的两只孔雀倒了霉,一只被弩箭穿透了脖子,无力地倒在地上抽搐,另一只背上插着两支弩箭,在半空中翻腾一阵子,就再无声息。
事实证明,阿娇是真的很爱刘彻,她伤心的模样绝对不是假装出来的。
对于群臣蒙骗刘彻的事情,她非常的生气。
被人撵出了长门宫,云琅父女师徒三人就从小门回到了云氏。
幽静的小路两旁种满了麻,七月的麻已经长得很高了,在云氏与长门宫之间形成了一道天然的篱笆。
云琅摘了一片麻叶放进嘴里,味道苦涩…或许,只有等到秋日收割掉这些麻,云氏与长门宫才能继续回复往日的模样。
“师傅,你说陛下会不会就在长门宫?”
霍光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色有些难看。
“陛下不在,他在巡幸九原郡的途中,陛下想要亲自安排受降城的一干事宜。”
“您是怎么知道的?”
云琅回头瞅瞅长门宫叹口气道:“是阿娇刚刚告诉我的。”
霍光沉重的摇摇头看着师傅道:“不对,陛下应该就在长门宫!”
云琅皱眉道:“何以见得?”
霍光指着长门宫道:“弟子以前来长门宫的时候,宫墙上只有六个护卫在巡视。每一次都是如此。今日不同,持戈巡逻的甲士变成了十二人!”
第三十章 正在结网的刘彻
“我是一个纨绔,一个只知道走马章台寻花问柳的纨绔,不知道虫子变蝴蝶的事情非常的正常。所以呢,这件事对我没有影响,如果我在长安就知道的话,一定会告诉我舅舅的。”
曹襄解释的理直气壮,就这一点来看,无知也是福分!
“我还学霍光也饲养了很多虫子,如今呢,虫子全部结茧子了,等蝴蝶或者蛾子出来之后,我就会上书我舅舅,告诉他董仲舒的话是一派胡言!”
云琅皱着眉头道:“还有呢?”
“我还要告诉我舅舅,这是你告诉我的法子,没道理做弟弟的脱身了,哥哥却身陷囹圄。”
“如果你舅舅问你,为何不第一时间告诉他,你如何回答?”
“简单,借用你常说的一句话——事实胜于雄辩!没有证据的胡说八道有什么作用呢?等虫子变成飞蛾之后的第一时间,我就会上书,连同笼子一起给我舅舅送去。”
云琅叹息一声道:“有你这样的人存在,活该你曹氏封侯拜相,子孙绵长。”
曹襄打了一个哈哈道:“这是母亲告诉我的为官秘诀,母亲告诉我,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不要轻易的战队,看清楚事情的本来面目之后再做决定最好,这样虽然不能收获最大的功劳,却胜在稳妥。家世到了我曹氏的份上,冒不起险。”
曹襄毫无疑问的已经成熟起来了,虽然二十岁的年纪在后世基本上在大学里打游戏,追女孩屁事不懂呢,在刘彻的压榨下,一个纨绔已经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政治家。
“你觉得陛下真的去了九原郡吗?”
“不可能,上一次陛下说是在终南山狩猎,最后却偷偷地跑去了白狼口,跟着我亚父跟匈奴作战。
这一次应该是反过来了,说是去了九原郡,自己已就藏在长安城的某一个地方偷偷地看我们的反应呢。
你想啊,如果阿娇真的养蝴蝶,就说明我舅舅从头到尾都知道虫子根本就不是天罚。
之所以会取消白鹿币,也是想看看满朝文武会不会得寸进尺,毕竟,他身边的大臣全体反对白鹿币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遭。
不看透底下的人,你认为我舅舅能睡好觉?
这个时候远走九原郡,骗傻子呢。”
云琅揉揉鼻子,指指自己道:“这里就有一个傻子!”
曹襄很惊讶,他认识的云琅似乎没有这么好骗。
云琅摊开绘制在白绫上的地图,用手指重重的点点受降城道:“战事进行到现在,这里实在是太重要了。陛下亲自走一遭九原郡,我以为不算过分。而且,陛下也应该走一遭受降城!”
“攘外必先安内!
这是一个必然的顺序,昔日春秋五霸之第一霸齐桓公就提出口号‘尊王攘夷’——先‘安内’以‘尊王’,‘尊王’而后才能‘攘外’。
景皇帝之时,先帝的老师晁错就提出削藩‘攘夷必先安内’,引起当时朝廷的激烈争论。
最终,先帝的削藩除去了内忧,将所有权力收归长安,形成了目前强干弱枝的场面,不久,没了藩王的掣肘,万民富庶,终于给陛下留下了一个富庶的大汉国。
因此,受降城再重要,在全体官员都在蒙骗陛下的场面下,陛下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长安。
这时候他一定编织好了一张大网,自己蹲在暗处,如同蜘蛛狩猎一般就看谁跳得欢了。”
曹襄连珠炮一般的喷涌出一大段话,这让云琅更加的吃惊。
“这番话如果不是亲耳听见,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如此有条理的话出自你口。”
曹襄摇摇头道:“我没有你想的那么聪明,我只是熟悉我舅舅的为人罢了。你如果从小生长在他的阴影下,三日一小打,五日一大揍,你会比我还要了解我舅舅!”
对曹襄走过的血泪斑斑的纨绔之路云琅甚是怜悯。
离开了长门宫,云琅不准霍光去窥探长门宫。
既然侍卫增加了一倍,这就很说明问题了,加上曹襄的判断,刘彻留在长门宫的事情确定无疑。
云琅相信,等虫子破茧成蝶的那一刻,就是刘彻大发雷霆之时。
云琅用了整整两天时间,终于在虫子破茧成蝶的前一天完成了受降城的地理图的绘制工作。
他一刻都没有停息,墨迹未干,就派平遮火速送去了章台宫,皇帝不在长安,就需要将奏折交付值守章台宫的丞相,云琅特意要求丞相府,一定要用红旗快马将奏折交到皇帝手中!
三个时辰后,刘彻就看到了这幅制作精美的受降城地理图。
刘彻仔细的观看了地图,然后就命隋越将这张图挂起来,站在地图前整整沉默了半个时辰。
阿娇进来的时候,脚步轻盈,轻轻地将漆盘放在矮几上,就乖乖的坐在旁边等刘彻从沉思中清醒过来。
良久,阿娇忽然听刘彻自言自语道:“原来从陇中就能利用大河水道直通受降城!”
阿娇见皇帝转身了,就轻声道:“您不知晓?妾身已经利用大河河道向受降城运动过很多货物了。”
刘彻重重的一拳砸在桌面上怒吼道:“朕一无所知!”
阿娇皱眉道:“妾身手里的河道地形图上有中军府印鉴,以云琅的周密做派,一旦发现了新的道路,一定会送去中军府备案的。”
刘彻的脸色铁青,对大长秋道:“将河道图拿来!”
大长秋连忙走了出去。
阿娇将漆盘往刘彻面前推推道:“喝口粥汤,您两天未曾好好进食了。”
刘彻挥手将漆盘扫到地上,气喘如牛!
阿娇微微叹口气,就蹲在地上收拾残局,这时候不管喊哪一个宫娥进来,都会让刘彻更加的愤怒,进来收拾残局的宫娥八成性命不保。
刘彻见阿娇趴在地上擦地,怒火又起。
阿娇弱弱的道:“擦干净,您一会还要坐这。”
“为何不喊宫人来做?”
“妾身担心宫人进来了,妾身一会还要收拾一地的血渍跟尸体!”
“朕不会杀人!”
“您的怒火已经到天灵盖上了,您心里不想,可是您的手会杀人。您这模样妾身已经见过三次了,前两次死了三个人,这一次就行行好,谁让您生气就去找谁,砍头,吊死,炮烙,五牛分尸都成,莫要拿无辜的宫人泄愤!”
“炮烙?你也认为朕是桀纣那样的无道昏君?”
阿娇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道:“臣妾失言,请陛下恕罪!”
见阿娇拜倒呈情,刘彻心中的怒火更加的旺盛,一脚踹翻矮几怒吼道:“大长秋,你死在外边了吗?”
大长秋闪电般的窜进大殿,跪地将一卷文书呈递给了皇帝。
刘彻接过文书,随手打开这卷绢帛,仅仅扫视了一眼,就把文书重重的摔在地上,然后一脚踹在大长秋的肩膀上,胸口剧烈的起伏,半晌才阴恻恻的道:“中军府之人,也不可信了吗?”
大长秋看了看阿娇,发现阿娇正在朝他摆手,就立刻将脑袋杵在地上一言不发。
刘彻焦躁的如同一头困在笼子里的狮子,且越走越快,直到目光落在云琅敬献的受降城地理图上,一口燥热的长气缓缓地从口中喷出,整个人瞬间就安静下来了。
“朕饿了!”
阿娇立刻朝大长秋挥挥手,一直在关注阿娇手势的大长秋立刻就顺着地面滑出大典。
刘彻瞅着拘谨的阿娇笑道:“朕现在不会已经成了神憎鬼厌一般的存在了吧?”
阿娇小心的把碎掉的碗碟用一块绸布包起来,挽成一个包袱,然后顺手丢出窗户,这才道:“神憎鬼厌?莫说不是,就算是妾身也在一边守着。”
刘彻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做好被人诅咒的准备吧!”
阿娇笑道:“那就让所有的诅咒都冲着妾身来。”
“你不怕?”刘彻笑道。
“您刚才的模样比诅咒可怕的太多了。”
第三十一章 没有谁是不可缺少的
“好,有你这句话我心里就不空了,朕与你约定,如果你先死,朕守在你身边。如果…如果朕先死,朕希望最后一眼看到的人应该是你!”
刘彻冷冰冰的将最深情的告白说完之后,就从葡萄酿里捞出一支冰鱼,丢进嘴里咬的咯吱咯吱的。
“一起死吧,成不成?”阿娇脸上浮起一层嫣红。
“不成,你死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干,不能随便死,如果我先死了,你死不死的随你的意,最好把朕没有安排好的事情做好了再来茂陵陪我。”
阿娇如同一条蛇一般钻进了刘彻的怀里,搂着刘彻的脖子道:“你这个没良心的。”
刘彻嘿然一声道:“想在我身上找良心?你怎么想的?”
阿娇笑道:“找找看…”
大长秋进来的时候见皇帝正在跟阿娇在地板上翻腾,就眼观鼻,鼻观心的将倒翻的矮几扶正,然后再把食盒里的几样菜肴布置在上面。
顺手拖走了被皇帝踢翻的烛台,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大殿,一层白色的轻纱流水一般从大殿的四周垂下来,将所有旖旎之气困在大殿中。
华灯初上,只是闷热的天气里,这段美好的时光并没有让霍光有玩耍的心思。
他的目光不时地落在装了毛毛虫的铜丝笼子上,笼子里的毛毛虫沉睡之后的状态很不一样,有的是蛹,有的是茧,只是这些茧没有蚕茧那么浑圆厚重,显得非常轻薄,有的呈简单的三角形,有的呈美丽的扇形…虽有差别,却变化不大。
云音在一边笨拙的弹奏着秦筝,声音说不上来,据说是高山流水…
大师娘弹奏的高山流水,霍光很容易就能听出来,哪怕只有一小段音符,也能把他带入美丽的幻境。
云音就不同了,因此,她每次弹奏的时候,都要事先告诉大家她将要弹奏的曲子的名字。
她的小手太稚嫩,为了不至于被琴弦弄破指头,师傅特意给她制作了一套可以绑在手指上的假指甲,这样她就能毫无顾忌的随意弹琴了。
事实上,霍光弹奏秦筝的本事要高过云音,对这东西霍光可是下过苦功的。
因为秦筝这东西可不仅仅是乐器这么简单,在两百年前的战国时代,秦筝可是一种可以当做防守弩箭攻击的盾,又能挥舞作战的武器,所谓筝横为乐,立地成兵之说。
霍光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跟着师傅学会了未雨绸缪这样的本事。
但凡是有这种心思的人,对未来的观感一般都是悲观的,觉得危险随时会降临,必须时时刻刻做好反抗逃命的准备。
勋贵聚会的时候无疑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带着一把剑进入贵族聚会之所,会被人诟病,如果带着一把秦筝进入聚会之所就该是一桩雅事了。
就像师傅从不去参加勋贵们必须带着辘轳剑参加的聚会一样,霍光也不喜欢,总觉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境,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
云音张开缺少了一颗门牙的嘴巴冲着霍光笑道:“我已经弹完了高山流水,要不要我给你再弹一曲《韭门》?”
霍光笑道:“弹得比昨日要好,用了师傅制作的假指甲,琴声似乎更加清脆了,明天我也试试这个假指甲。《韭门》这首曲子太沉闷了,不是很喜欢,你还是继续弹奏《高山流水》吧,刚刚听出一点味道。”
云音大喜,连忙点头道:“好啊,好啊,我也觉得刚才弹的不错。”
说完话,云音才觉得自己刚才把嘴巴张的太大,有些懊恼,真不明白,好好地牙齿为什么会自己掉…
不过,在小光跟前应该没什么关系,毕竟,他掉牙的时候云音也是见过的。
叮咚,叮咚的古筝再次想起,霍光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些笼子上。
一些茧子已经开始微微摇晃了,透过烛光,茧子里面的黑点开始蠕动…
师傅的话没有错,毛毛虫之所以会消失,不是因为什么狗屁的天人感应,而是因为她们的成熟期到了,该变形产卵了…
曹襄已经开始动手写奏折了,他写的很快,手边的笼子里已经有一只蛾子快要从茧子里面钻出来了。
不知不觉写了很久,曹襄放下手中笔,瞅着钻出大半个身体的蛾子叹息一声,捏捏眉心,提笔继续写道:“臣以为,天人感应之说或许有之,然毛虫之属一日而尽者,并非天意,而是毛虫之属的寿数已到,只有转化形体,为产卵续命做准备。就如同蚕,乃是世之常事,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上天降罪之说,徒庸人自扰尔…”
云琅此时并未关注毛毛虫事件,白鹿币消失之后,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孟大,孟二如今彻底的成为了家禽饲养专家,兄弟二人齐齐的获封农学博士,已经让他的父母欢喜若狂了。
如今,孟大跟小虫的儿子已经出世,云琅看过,并没有出现眉间尺那样的恐怖结果,相反,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
孩子降生之后,孟府整整欢庆了十天之久,即便是皇帝,皇后,阿娇,也送去了厚礼,这让孟氏名噪长安!
或许这世上真的有天意,孟大在孩子降生之后,似乎变得不那么懵懵懂懂的了。
如今,颌下留着一丛短须,如果不说话,颇有一些名家法度。
今晚,云琅,孟大,孟二,要试验新发明的湿度计,这东西平日里看着没什么屁用,可是,想要大规模的人工孵化小鸡,小鸭子,小鹅,就离不开这东西。
说真的,云琅都没有想到孟大居然会发明出湿度计来,尽管这个湿度计原始的让云琅几乎发狂。
他不得不承认,孟大发明出来的东西就是湿度计,而且是可以放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湿度计。
孟大发明的湿度计就是在天平的一段绑上很容易吸收水汽的艾绒,另一边趁着艾绒干燥,做好配重,然后把这架天平放在孵化房里,艾绒自然就会吸收空气中的水汽。
然后,绑着艾绒的这一边就会变重,下沉。
再然后,只要看天平绑艾绒的这一端在湿度最合适的时候下降到了什么地方,就在这个地方做好标记,设定为一个常数值。
如果高于常数值,就开窗户通风,如果低于常数值就喷水增加湿度…听明白了孟大的设计之后,云琅觉得跟孟大比起来,他才是一个真正的蠢货。
毕竟,他以前都是靠经验的…
这东西已经算是成功了,云琅能做的就是制作出一个刻度盘,设置常数值,再给这架湿度计做一个罩子。
云琅发现,自己最近的智商并不在常数值范围内,先是霍光让他觉得几十年的饭白吃了。
后来又是曹襄,让他觉得自己很多时候是在杞人忧天。
现在,孟大,孟二又用巨锤在他的脑门上给了重重一击,在他最为骄傲的基础科学上,他一样输的一败涂地。
苏稚发出一声娇吟,然后双手抱着云琅的脖子紧紧的勒住,身体如同咸鱼一般僵硬。
这是她最欢喜的时刻,直到全身松软下来,这才恋恋不舍的松开手,眨巴着眼睛,希望还能再快活一次。
这是云琅仅剩下的一点骄傲了。
天明时分,曹襄的信使骑着快马走了,霍光打开了自己的那些铜丝笼子,看着一群蛾子迎着朝阳扑棱棱的飞走了,中间还夹杂着几只美丽的蝴蝶。
孟大背着手站在鸡窝旁边,在他的身后有七八只毛色斑斓的大公鸡正在引吭高歌。
只有老虎,费力的挪动着自己硕大的爪子,爬上楼梯,面对朝阳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就卧在自己平日里最喜欢的破毯子上准备继续睡觉。
它对自己的生活基本满意,唯一不满的是该死的红袖又把破毯子给清洗的干干净净…
第三十二章 今日之日多烦忧
司马迁的历史书写的很不顺利,主要是三皇五帝时期的历史太不靠谱了。
他觉得很难写。
他想写通史,那么,就要从大汉国的本源开始写起。
想要写大汉国的本源,就要说清楚大汉国这些人的由来。
如果这样写,盘古,女娲,燧人氏…都会出现在他的史书上。
想想都让人失望,盘古可以开天辟地,女娲可以抟土造人,神农尝百草,黄帝可以呼风唤雨,蚩尤能调动百万魔神,刑天脑袋掉了都能继续战斗,哪怕是桀纣之流都能酒池肉林…到了刘彻这里,就只有弄点白鹿币的本事了!
一代不如一代的历史就没法子写。
云琅见司马迁的时候,正好遇见他从地窖里出来,嘴上的墨痕都没有时间清理。
见云琅来了,司马迁一把抓住他道:“有没有酒?”
云琅愣愣的道:“自然是有的。”
“多不多?”
“不算少!”
“我们两个今天去你家的酒窖里喝酒你意下如何?”
“为什么一定要去酒窖喝酒?外边喝酒也不错啊。”
“没脸见人!”
这话明显是敷衍人,司马迁的老婆此时正站在门口,同样愁容满面。
“家父不耐仕途劳苦,预备辞官回家颐养天年,史官的位置要由我来接任。”
喝了一杯酒之后,司马迁终于说出了真正的原因,写史书写进了死胡同,一时半会没有出来的可能,这个时候就任史官,或许能够另辟蹊径。
“你以前写的东西呢?”
司马迁豪迈地笑道:“付之一炬。”
“见之生厌,不烧待何?”
“不准备写你的大作了?”
“写啊,只是需要重打锣鼓另开张,心性不足,学识不够,见识短浅,胸无沟壑,这样的司马迁如何能写出一部煌煌巨著呢?喝酒,喝酒,且容我去人间历练一阵…哈哈哈…”
云琅知道司马迁的仕途就没有顺利过,这一去,恐怕要在官场这个烂泥坑里滚一身的泥。
不过,云琅还是举杯祝贺他,祝贺他青云直上。
这一次司马迁喝的烂醉如泥,他似乎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酒杯中,然后和着烈酒一起吞下了肚子。
烂醉一场之后,司马迁告别了他居住了两年之久的云氏,乘坐着一辆牛车,车上装载着老婆跟两大箱子书籍,就信心满满的去长安赴任了。
宋乔想要收回司马迁居住的听涛居,那个美丽的地方已经被他们夫妇糟蹋的差不多了,应该重新改建一下,好招待下一位贵客。
云琅不觉得还有谁能比司马迁更加高贵的,所以,没有允许宋乔派人改建听涛居,只是派人对听涛居进行日常洒扫就好。
一个义气满满下山为官的书生,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回到云氏,继续住在这里写书。
何愁有不再吃炒豆子了,霍光说上个月何愁有吃了一颗豆子,结果,他的一颗牙齿被豆子弄坏了,流了很多血。
这是老迈的象征…
不过,云琅制作的五香蚕豆他还是很喜欢,至少这种煮出来的豆子糯香绵软,不会伤害到牙齿。
就这样,何愁有放弃了著名的铁蚕豆,开始吃五香豆了,这看似是一个很小的变化。
实际上,在云琅看来,这是何愁有没了克艰排难雄心的重要标志。
从此之后,何愁有就不再是那个让所有人感到恐惧的大魔王一般的人了。
如今的他,不过是教授云氏子武技的一个老朽而已。
权力,是男人最强有力的不老神药,只要权力尚在手中,他就感觉不到老。
一年多的时间里,何愁有再也没有见到刘彻,也没有接到刘彻的任何指令。
那个人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
何愁有虽然在变得老迈,却变得更像是一个人,在他居住的清泉居边上,摆满了他从骊山上挖来的兰花。
装兰花的陶盆是云琅送给他的,每一个陶盆都让何愁有非常的满意,在他看来,皇宫里装兰花的大缸还上不了台面。
兰花的香味清远,天气越是清冷,味道传的就越远,偌大的清泉居就被一股若有若无的兰花香气笼罩着。
“好人就不该为官,隐士就应该彻底的隐藏起来,凡是能被皇家劝下山的隐士,都是求权夺利之徒,只有到了我这个岁数才知晓能平安的种几盆兰花该是多么愉快的事情。”
云琅笑着摇头道:“要不,等我七十岁了再跟您学着种兰花?”
何愁有微微一笑,眼角蕴满了喜气,指指身边的那些兰花道:“我活到那个时候,不过呢,这些兰花可以给你。等我死了,记得把我也做成泥塑,不用把我的血肉消融掉,可以直接制作一个胖的泥塑。选一个可以靠墙偷懒的地方把我放好,然后就把陵卫大营封闭了吧!”
云琅轻笑道:“我现在就想把它给封闭掉,至于你,还是弄一套棺椁,埋在云氏的坟地里,你是云音跟霍光的师傅,他们该时时来祭拜你。”
何愁有吃了一颗五香豆道:“你将来不进去?”
云琅傲然道:“我是大汉国人!”
何愁有挑挑大拇指道:“不错,不错,我记得你以前在我面前说过,你是老秦人!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做派,一般人可学不来,尤其是还能把见风使舵的龌龊手段,说出一股子烈士气息的人,这世上大概只有你了吧?”
云琅笑着挥挥手道:“弃我去着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何公,且饮杯中酒。”
何愁有笑道:“句子很好,就是用在你身上糟蹋了,怎么?见司马迁这样的书生都入仕了,你这样的大才却被陛下弃之不用,是不是非常的不甘心?”
云琅摇头道:“没有不甘心,如果可能,我很想这样无所事事的过一生。”
“你就不怕淹没了你的盖世才华?”
“咦?我有盖世才华?为何我不知道?”
何愁有重重的在云琅的肩膀上拍一把道:“老夫说你有盖世才华,你就一定有配得上这句话的才德。老夫今年七十有六,一生都在皇宫中转圈子,见过的才德之士如同过江之鲫,就连留侯这般人物老夫也是亲眼见过的,你若生在秦末时分,恐怕还要胜留侯两分。万万不可妄自菲薄。”
云琅大笑道:“这是何公爱我之故。”
何愁有也忍不住笑了,举起酒碗道:“跟你谈话总是能让老夫快活,饮甚!”
何愁有的酒量不好,两人喝了两坛子云氏烈酒之后,何愁有就借口头晕,会清泉居睡觉了。
把杂乱的酒场留给云琅处理。
云琅皱皱眉头,把剩下的一碗酒一饮而尽,随手把酒碗丢在桌子上,轻叹一声就离开了清泉居。
何愁有那里并没有狗子的消息传来,这让云琅的心情也变得非常不好。
想起那个瘦瘦弱弱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在草原上苦熬,云琅就觉得非常对不起狗子。
右北平,雁门关两军夹击龙城,在龙城眼看着就要发生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决战。
云琅很希望狗子这时候能快些回来。
狗子站在一人高的草丛里,小心的瞅着前面东张西望的野山羊,这东西一般生活在悬崖峭壁上,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平地上。
野山羊的肉非常的好吃,牧人只要遇见野山羊,都不愿意放过。
一架短小的弩弓出现在狗子的手上,三支弩箭已经挂好了弦,只要扣发,这头野山羊断然没有逃跑的可能。
就在狗子将要下死手的时候,埋伏在附近的兰英忽然凶猛的扑向野山羊,探出的双手堪堪抓住野山羊短小的双角。
野山羊用力的挣扎,兰英的身体随着野山羊的抖动而抖动,野山羊的蹄子好几次都踩踏在她的身上,她依旧不松手。
“狗子,快来啊,这是一头大奶羊!”
第三十三章 回家(一)
狗子丢掉手里的弩弓,一个飞跃就扑在野山羊身上,依靠比山羊重的多的体重,将它扑倒在地。
兰英叽哩哇啦的大叫着解下腰带绕着圈的将山羊四肢绑住,没了腰带的束缚,她的下裳就掉在脚面上,夏日里本身就穿的少,光溜溜的屁股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即便如此,兰英还是很愉快的将山羊绑好,抚摸着野山羊肚子底下肥硕饱满的乳房冲着狗子嘿嘿笑道:“小狗儿有饭吃了。”
狗子从地上爬起来,解下自己的腰带递给兰英道:“把裤子提起来,在草原上也就罢了,这里没人,要是去了庄子上还这样,会被人家笑死的。”
兰英提起裤子笑道:“看了也不会少一块肉,要是大奶羊跑了,小狗儿就要饿肚子了。”
狗子笑道:“在庄子里可不这样看,羊丢了下回再捉回来,要是屁股漏出来了,会被人笑话一辈子。”
兰英摇摇头道:“还是小狗子吃饭重要。”
狗子摇头笑笑,不做声,将挣扎不休的大奶羊抗在肩膀上,让兰英找回他的弩弓,然后就一前一后的赶着羊群会帐篷那边去了。
牧人的生活很艰苦,尤其是离开聚居地的牧人生活更是辛苦。白日里狗子跟兰英两个人要去放牧,家里只留下兰乔带着两只狗照看孩子。
本来,兰乔认为她应该把小狗儿揣在怀里一起去放牧的,狗儿却不允许。
草原上的天气千变万化的,早上出门还是晴空万里,一片云彩飘过来,顷刻间就是倾盆大雨。
而平坦的草原上根本就没处躲,没处藏,只能跟羊一起站在雨地里硬抗。
有些羊身上的羊毛会积蓄很多的水,这样一来,羊就会被湿羊毛压倒,自己根本就不可能起来。
这时候,就需要牧羊人抓着羊使劲的晃荡,把它身上的雨水抖干净…
月子里的孩子在这种环境里根本就没有可能活下来。
这当然是狗子的看法。
兰乔,兰英可不是这么看的,匈奴的人的孩子天照顾,只要喂饱了往怀里一揣,就能自己长大。
如果真的长不大,那也是昆仑神在筛选自己的羊群,病弱夭折的孩子就是羊群里的病羊,需要尽早清理掉。
兰乔拗不过狗子,只好按照狗子说的那一套生活,短短的一个月,兰乔就长成了一个胖子,丰乳肥臀的很是有重量感,只是,人胖了,奶水却没了…小狗子经常饿的哇哇叫。
自家羊群没有奶羊,在野外放牧的时候也没有机会跟别的牧人交换奶羊,于是,狗子就盯上了那些从石头山上下来的野山羊。
“姐姐,姐姐,我们捉住奶羊了。”
兰英欢喜的冲站在帐篷前面的兰乔大叫。
兰乔也笑嘻嘻的从山坡上跑下来,看到大奶羊沉甸甸的乳房就要把小狗子往大奶羊的肚子底下送,瞅着儿子起劲的吸吮,狗子一脸的无奈。
“羊奶要煮熟!”
吃饭的时候狗子对欢喜的两姐妹道。
“生羊奶不干净。”
“什么呀,奶水有什么不干净的?”
狗子抓抓脑袋回想了一下云氏哺育婴儿的模样就坚定的道:“以后羊奶必须煮熟才能给小狗子喂!”
“哦!”
两个女人见狗子坚持,也就不说话了默默吃饭。
“这里的牛粪很少,今天就找到了一背篓,如果煮奶的话,可能不够。”
兰英往嘴里的塞了一勺子菜粥,她还是觉得煮羊奶没有什么必要。
“我们的家主是世上最高明的医者,两位夫人也是,全大汉国最大的医馆也是我家的。家主从不允许我们喝生水,只要被发现,就要挨鞭子。”
兰英听丈夫这样说,就放下木头饭碗道:“明天我多走一些路,多找一点牛粪也就是了。狗子,你说回到长安之后就不用再找牛粪了?”
狗子点头道:“柴火都不用了,现在用的都是煤炭,哦,煤炭就是一种黑黑的石头。”
“每天都能见到很多人?”
“是啊,你每天都能看到胖的,瘦的,难看的,好看的,长胡须的,没胡须的人,想看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的人。而且呢,你还能在集市上找到你想要的任何东西。”
“铁锅也有?”
“金子做的锅都有,还有你喜欢的各种配饰。”
“到了那边我想多吃一点全粮食的饭,不要加这么些野菜,野菜不好吃!”
这是草原上一个极为普通的傍晚,羊群已经走进了羊圈,两只牧羊犬也守在羊圈边上了,狗子将一柄刀子挂在帐篷外边,一柄木叉靠在帐篷门口,弩弓已经搭好了弩箭,到时候只要上弦,就能扣动。
牧羊犬忽然不安的叫唤了起来,狗子迅速走出帐篷,握着长刀,提着木叉,背着弩弓站在帐篷口。
不管来的人是敌是友,他都没有逃跑的道理,在他身后就是他的妻儿。
按照草原上的惯例,只要女人不反抗就不会被杀,在这里男子的性命如同草芥一般,而女子的性命就比较珍贵了,尤其是年轻的女子,是族群中最珍贵的财富。
有一小队匈奴人疾驰而过,见狗子还站在帐篷口,远远地就大叫道:“单于有令,所有能骑射者骑上你的马,拿起弓,背上你的武器,向龙城集结,十日不到者,杀!”
狗子扬扬手用极为娴熟的匈奴口音问道:“该死的汉人又来了吗?”
疾驰而过的骑士大笑道:“正是,勇猛的匈奴人,你害怕了吗?”
狗子大笑道:“杀光汉狗!”
最后路过的骑士从背上取下一袋羽箭丢给狗子道:“没错,杀光汉狗!”
目送这一队骑士离开了自家的夏季牧场,狗子捡拾起那一袋子羽箭回到了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