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恕看着她,想要看透她似的,最后却也只是徒劳。
他冷下脸,慢慢站起身:“我先走了,今天打扰了。”
“哎…”
林铛想叫住他,可他已经头也不回地下楼去了。
他在生气,她能感觉得出来。

暑假到头,学生们都返校了,林铛店里的生意也忙碌起来,她从早到晚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一个手指还不小心被灶火燎出个血泡,晚上算账按计算器都疼得使不上劲。
她一个人坐在店里,才意识到沈恕已经一连好几天都没到店里来了。
她发了会儿呆,还是打算去对面药店买点烫伤膏抹一抹。店里的营业款还在抽屉里,但她多少有些侥幸,卷帘铁门只拉下一半,反正一眨眼工夫就要回来的,就没锁。
等她买了烫伤膏回来,却发现有人从门下钻了进去,正翻收银台的抽屉。
“你干什么?有小偷!”她边喊边抓起门边的扫帚就去打。
对方抓起钱往外跑,躬身过门的时候慢了半拍被她给揪了回来。
“把钱给我交出来!”明明她才是苦主,这一喊倒像是女土匪了。
狗急跳墙,偷钱的人摸了把□□出来指着她。她冷笑,举高了扫帚对着他一顿乱打。
扫帚长,她力气不小,一顿乱拳打得对方进不了她的身,抱着头往墙角退,手里的刀也只是胡乱挥舞。
没想到退无可退,身后被人挡住,手腕一麻,□□掉在地上,他还想回头去看,胳膊却被反剪住,整个人也被按在了地上。
沈恕用膝盖抵住他,扒下他身上的外套三下五除二就把他手给捆住了。
林铛这才放下扫帚,对趴在地上的家伙啐了一口:“算你倒霉!”
偷她的钱不说,还遇上了特警。
人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走了,林铛回到厨房冲了冲烫伤的手指,准备上药。
“你受伤了?”沈恕问。
“没有,我自己烫伤的,擦点药就好了。”
“我帮你。”
他不容拒绝,拉他在桌边坐下,仔细地给她处理伤口。
林铛就怔怔地看他侧脸,越看越觉得这种人就是天生贵胄,同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他就比人家好看。
沈恕不知道她在看他,他的注意力全在她的手上。她的手很粗糙,跟如今那些注重保养的都市女孩儿一点也不一样,一看就是经常洗洗涮涮干粗活的人,被时光和生活磨砺成这样。
可她手指却像水葱般白而细,假如能有条件,说不定是学钢琴和舞蹈的好材料。
他握着她的指尖忘了放开,林铛把手抽/出来:“好了吧…今天麻烦你了。”
“以后要小心一点,不管是做事还是抓贼,量力而为。你知不知道今天这样有多危险?”
林铛没吭声,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翌晖教过我怎么应付这种情况,你不用担心。”
对,他怎么会忘记,她曾经的未婚夫也是特警。他气了一个礼拜,不就是气她那么快将人当过去式吗?
可是真正见到她,看她那么拼命地活,又觉得这样一点错处也没有。人死不能复生,她早点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有什么不好?
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了,到底是希望她记着翌晖,还是趁早放下。
原来郑翌晖也帮她赶跑过到店里捣乱的流氓,沈恕听她讲完,问她:“他还帮你做过些什么?”
一箱一箱的饮料从送货车上卸下来搬进店里,招牌的灯箱坏了要换,临时开很远的车到近郊水库去收购新鲜的鲢鱼回来打鱼茸…这些事郑翌晖都帮她做过,沈恕也都帮她做了。
中秋的时候,队上发了月饼,他拿来给林铛,她很高兴,拆开来当夜宵,一个月饼切四块,请他留下来陪她一块儿吃。
“我奶奶去世以后,我都好久没跟人一起吃过月饼了。”
“翌晖呢,他也没有陪你一起过过节?”
林铛差点被噎到,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没…没有啊,他工作忙嘛。”
沈恕这才拿起一块月饼放进嘴里,竟然意外地觉得香甜可口。
原来也有许多事是翌晖不曾为她做过的,比如请她看电影,比如开车送她回家。特警工作太忙,机动性太强,这些看似稀松平常的事很多战友都做不到,并不稀奇。
林铛的店打烊太晚,天气转凉后夜里路上行人也少了,她家虽然住的不远,但也不安全。沈恕正好参加完家族聚会,父亲打完球自己开车过去的,却又在席间喝了酒,就叫他先把车开回去,他跟叔伯们还要去玩牌。回去正好顺路,他就想开车把林铛送回去,天气预报说夜里会下雨。
他到的时候,林铛正独自对着一个诺大的包裹出神,脸上的表情是他从没见过的失落。
不过林铛就是林铛,看到他开的车又哇哇叫起来:“这是宾利吗?真的是宾利?真不错哎,难怪小说里的霸道总裁都爱开这款车!听说它的座椅都是特别挑选过的小牛皮做的,真的吗?”
沈恕好笑:“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可以吗,我可以坐?那我不客气了啊!”
她拉开后排座椅坐进去,左顾右盼:“咦,前后排之间不是应该有挡板吗?可以升起来那种啊,方便总裁和女主说悄悄话——女人,坐上来自己动之类的…”
说完又觉得有点不对,脸颊应该是红了,幸好黑灯瞎火的他应该也看不见。
沈恕把她那个包裹放进后备箱,然后扶着后门说:“你下来,坐前面来。”
她朝他嘿嘿笑,跑到副驾驶,系上安全带后在自己身上闻了闻,说:“不好意思啊,这么好的车,我衣服都没换,一股葱花鱼腥儿,把车都弄臭了。”
沈恕却说:“不要紧,反正这车是我爸的。”
他还真是有点冷幽默呢…
见她这么兴奋,又或者是车上没有传说中的隔板害她失望,沈恕提议:“要不要去兜风?上二环兜一圈,我再送你回来。”
“好啊。”她答应得很爽快,“听说开车兜风心情会好。”
“你今天心情不好?”
“有一点吧,所以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有效啊!”
沈恕用实力告诉她,有效。他车速快,却开得很稳,车里开了音乐,让她有飙车的感觉。
开始她是很兴奋的,渐渐就没了声音,往回走的时候她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朝五晚九的工作强度,一个女孩撑起一家小店的辛劳,他全都能体会。
沈恕没叫醒她,换了轻柔的音乐,陪她在车子里坐了好久。
他是狙击手,对自己的情绪尤其敏感,甚至受过专业的训练,懂得怎样控制紧张、兴奋、恐惧、沮丧等各种情绪。但当某些情绪来得太汹涌,他感到无能为力的时候,大致也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代替好友照顾她,那么可不可以代替好友爱她呢?
林铛没有睡太久,醒来有些不好意思:“啊,我居然睡着啦?”
她有没有流口水什么的,弄脏金贵的小牛皮座椅?她太累了,睡相不好看,会不会都被他看光了?
沈恕却不在意:“我在你那儿睡了一次,你在我车上睡一次,就当扯平了。”
这话也不太对劲,可林铛刚睡醒还有点懵,都没听进去。
沈恕从后备箱取了那个包裹来给她,看到上面的标签,问:“国外寄来的?”
“不是,我寄去国外,被退回来了。”
“你有家人在国外?”
“嗯,有个姐姐,她最近…换了好几次地址,我寄去的东西总是被退回来。”
难怪她心情不好。
“以后有什么事,记得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开车带我去兜风?”
“可以。”
“跟你开玩笑的啦,这么认真。”
她笑着想捶他一拳,却被他握住手:“我就是认真的。林铛,让我照顾你。”
作者有话要说:穆四:我开的是宝马,谁喜欢宾利了,那么俗。
宾利车:???
70、第七十章 ...
林铛愣了一下, 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啊…可是, 我们…”
“你有男朋友了吗?”
她连忙摇手:“没有没有。”
“你讨厌我?”
“不不, 我…”
我喜欢你啊, 混蛋。
林铛涨红了脸, 抱紧怀里的包裹:“我先上去了, 拜拜。”
沈恕不是穷追猛打的人, 正好执勤任务也忙, 接下来几天都没去小吃店。
林铛有点坐卧难安,夜里辗转反侧睡不好,这家伙倒自己先撤了?她也没拒绝他呀, 他的诚意就这么一点儿?
她气鼓鼓地想了三天,想打电话又怕打扰他工作,短信又觉得讲不清楚,干脆就直接到他队上去找他。
沈恕看到她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
她把手里的饭盒往他怀里一塞:“我做了狮子头,不小心做多了,带来给你吃。”
旁边有同事起哄:“噢噢,原来是爱心便当。”
沈恕心里高兴, 面上却还是淡淡的:“东西我收下了, 你先回去, 我还有一会儿才下班。”
林铛受不了他这种忽冷忽热的劲儿:“我不回去,你把话先说清楚!”
“什么话?”
他是装傻还是真傻?
算了,她转身就走。沈恕拉住她,压低了声音说:“你回去,我晚点来找你。”
他一向是磊落硬朗的, 这样隐秘而温柔地说悄悄话,林铛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乖乖回店里去等他,他下班过来的时候她也正好打烊,店里只剩她一个人了。
两个人都有点窘迫,不知道接下来该做点什么。
“不如去看电影吧?”
“现在?”沈恕抬手看了看表,最晚的排片也已经过了时间了。
“没关系,我知道有地方可以看。”
她带他去看午夜场,两个人盯着耀眼的大荧幕,听着轰隆轰隆的音效和那些荒腔走板的台词,竟然熬到半夜都毫无睡意。
出来她才有点后悔了:“不好意思啊,你执勤这么累还拖你来看这个。你有没有开车,不如打个车回去吧,我送你啊!”
空荡荡的街面上,空驶的出租车开得飞快,她伸手招停,被他拽回来,趁机拉住了手。
“我送你,上车吧。”
他很绅士地为她拉开车门,然后坐在她身边。
两人相贴的掌心汗水相融,该说的话终于也算说清楚了。
他鼓起勇气:“周末我休假,能不能开车来接你?”
“去哪,兜风?”
“你想去哪就去哪,兜风也可以。”
“还是宾利吗?”她调侃。
“换辆超跑也未尝不可。”
她笑起来:“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像霸道总裁呀!”
沈恕也跟着她笑,淡漠沉稳的男人一笑起来,和煦如朝阳,特别温暖又特别好看。
甜蜜开了个头,后面每个日子都像是浸在蜂蜜罐里似的。林铛以前还挺鄙视那些谈恋爱时你侬我侬恨不得天天粘在一起的情侣,结果轮到自己的时候才体会到什么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沈恕工作很忙,两人并不是天天都能见面,但只要他休息,一定会到林铛店里来找她。
他点一碗鱼丸面,她会给他多加鱼丸,要是吵嘴了,她就故意给他撒香菜。
有时他也想给她帮忙,钻进厨房又被他给推出来。
“哎呀,这里面都是油烟,等会儿弄得你一身味儿。”
“我不怕,只要你不介意。”
“我介意啊,谁说我不介意!”她把手里的鱼茸往盆里一甩,“我自己臭就臭啦,我男朋友要香香的!君子远庖厨,你出去啦!”
他从身后抱她:“我不觉得你臭。”
这样的甜言蜜语他说起来一套一套的,没有什么人教他,完全是无师自通。
有时不得不感慨爱情力量的强大,把自己变得不像自己,把她变得不像她。
但她头发里有姜花的香气,靠近一点,他就知道那是她。
他们手牵手去找城里好吃的地方,他不爱吃甜的,可当她纠结该挑那种口味的冰淇淋时,他通常两种都买下来,等她都尝过了,把最喜欢的挑走了,才帮她消灭剩下那一个。
他们也一起看电影,一起去公园划船,一起开车出去兜风。他不再问哪些事是翌晖陪她做过的,他不是那么没有自信的男人。何况翌晖为救他牺牲,他的后半生有一部分本来就是替他活的,曾经有过的美好可以留存当作记忆,将来他只会比翌晖更加爱她。
然而他的家庭是个不小的阻碍,父亲对他不肯回自家公司帮忙而选择做特警本来就有很大的意见,如果再加上他要婚姻自主,而林铛的出身又是彻头彻尾的“灰姑娘”,恐怕是要在家里掀起一场风暴的。
有这样的顾虑,他甚至在情动时都不敢跟她做到最后一步。就当是他保守吧,要脱掉她的衣服,他就一定要为她穿上婚纱。
林铛却很大方,挑了整套的情趣内衣问他好不好看。他别开眼,清了清嗓子:“铃铛,我是男人。”
男人就有欲望,经不起这样的撩拨。
她的指尖划过他下巴,逼他重新看向她:“我知道啊,所以才问你。这个…本来就是为你准备的。”
俗艳的颜色,繁复的蕾丝,究竟哪里好看?谁教她这样讨好男人,郑翌晖吗?
他将她推到墙边,将她的手臂拉高,身体此时最坚硬的部分已悄然抵住她:“你这样子,还给谁看过?”
“还有谁…内衣店老板娘?”
算了,他还是不问了,虽然已经说服自己不要介意,可一想到她打扮成这样跟其他男人耳鬓厮磨他就心乱如麻,即使那人是翌晖。
他终于吻下去,带了点不管不顾的疯狂,揉乱她透着姜花香气的长发,把那些俗艳从她身上剥掉,捧高她的身体,吻着,揉弄着,逼她叫他的名字,直到最终贯穿她的身体。
很意外,她竟然是第一次。他原本以为她跟翌晖到了互许终身的地步,早把该做不该做的都做完了,可事实是她跟他一样,这方面是毫无经验的白纸一张。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带娃写稿太痛苦了啊啊啊,写不完啊写不完~~先更这么点,咱们周一恢复正常哈~
71、第七十一章 ...
沈恕有时会到林铛家里过夜。祖母去世, 姐姐出国深造之后, 她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只不过老公房又破又旧, 即使里面收拾得很干净, 她也还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这样的身份。
“我还没去过你那儿呢。”温存过后, 她窝在他怀里, “你住的是不是很大呀?一个房间有我这整个房这么大, 在家里走动都会迷路那种?”
沈恕顿了一下, 问:“你想去?”
“好奇嘛,不过要是你不方便就算了。”
确实不太方便。自从翌晖为掩护他牺牲的事儿发生之后,家里上上下下如惊弓之鸟, 生怕他哪天出一趟任务人就回不来了,轮番上阵劝他辞职不成,退而求其次要求他必须搬回家里住。
沈家别墅确实又大又气派,平时就父母两个人,即使加上保姆和司机,也还是太孤单了。他因为选了这个职业,总是在忤逆父亲。住回家里之后, 虽然不自在, 但父母感到欣慰, 还算是值得的。
现在有了林铛,他恨不得每天多出二十四小时守在她身边,越相处就越是确定自己对她的感情。他迟早是要带她回家的,这样窝在她的住处不过是对现实的逃避。既然她问起,他就不能再逃避了, 要找个机会跟父母好好谈谈,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他舍不得。
正好四中附近片区的拆迁补偿协议下来了,林铛也拿到了自己那一份。她把协议拿给沈恕看,说:“条款这么多,其实我也不懂,你帮我看看吧,有什么要补充的,还可以趁早去谈。”
她也觉得自己不厚道,怎么能叫开发商的太子爷帮她看协议然后回头去跟他父辈们谈条件呢?可她就是信任他,留下这个小店的唯一希望也都押在他的身上。
“好,我帮你看看。”他接过来,丝毫没有为难,心里已经有了另外的想法。
这是个不错的机会,正好跟家里提一提他们俩之间的事儿。
他约了沈氏集团的御用律师出来吃饭,其实也是他从小叫叔叔的长辈,跟父亲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他把拆迁协议中有疑问的部分都提出来,请对方解读。律师笑道:“怎么突然关心起公司项目的事情来了,终于开窍了?”
“是跟我一个朋友有关,所以问问。”
“什么朋友啊,女朋友?”
他笑了笑,不答,算是默认。
没过两天,沈玉城就特地把他叫回去,摆出兴师问罪的架势:“那女孩儿是谁,你们怎么认识的?”
沈恕似乎早就料到他会问,脸不红,心不跳:“她以前是翌晖的未婚妻。”
“荒谬!你只是代人照顾她,怎么还照顾到床上去了?”
“我对她也是真心的,就算没有翌晖,我也愿意照顾她一辈子。”
沈玉城气得原地直打转,最后把桌子一拍:“不行,这事儿我不同意!”
沈恕不跟他犟,难得地动之以情:“爸爸,她真的是很好的姑娘,见了面你就会明白的。”
“还要见面?”沈玉城冷笑,“我听说她住的那一片马上就要拆迁了,这个节骨眼上攀上沈家,难道不是为了钱?”
“她不是那样的人。”
“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我都不会拿你的终身幸福去冒这个险。郑翌晖是为救你牺牲的,你要还他这份情,给他家人和未婚妻多少补偿都可以,沈家不缺这点钱。但你要把自己折进去,我劝你三思而后行,免得到时候后悔。”
老爸的工作看来是做不通了,沈恕果断启用PlanB,把妈妈和姐姐一起约出来喝下午茶,什么都还没说,已经是一副愁肠百结的忧郁模样。
他不是家中独子,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嫁做人妇,待字闺中的时候也是父母掌上明珠,父亲最听她的话。
再加上妈妈从来都是站在他这边的,三个人一起努力,总能撼动父亲的。
妈妈和姐姐是最见不得他难受的,尤其姐姐是个制服控,一向以这个弟弟为荣。他们工作本来就挺不容易了,喜欢个女孩儿怎么了,管她什么家世背景呢,他们老沈家不是不缺钱嘛!
妈妈终究还是要理性一些,关切地问这问那,反复确认:“你为她可以掏心掏肺,跟你爸爸作对,那她对你是真心的吗?”
有时有钱未必就是好事,周围有人走得近一些,总要留个心眼怀疑对方是不是图你点什么。
沈恕从小被他们保护得太好了,她担心他被女人骗。
“妈,你见到她就会知道她有多好,她不会骗我的。”
铁汉柔情,他眼里漾出的温柔对所有女性都太有杀伤力,妈妈和姐姐也不例外。
他把拆迁补偿协议交还给林铛:“我咨询过公司的律师,也跟他们重新谈过条件,拆迁过渡期的安置费每户都增加了,对你和街坊都更有保障。这一片将来是要回签的,我答应你,给你在最合适的位置留出开店的商铺,到时候你重新把店开回来,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怎么样?”
“真的吗?”林铛有些不敢相信,“我还可以搬回来开店?”
“当然是真的,我不是太子爷吗?你不相信我?”他用她常说的话揶揄道。
林铛笑了,呼啦一下蹦到他身上抱住他:“我就知道你最好了,一定会有办法的!”
“那我帮你这么大忙,是不是应该表示一下感激?”
林铛猛点头,二话不说就照准他的嘴唇吻下去,并且大方地伸出舌头翻搅。沈恕被她搅得理智都没了,却逼着自己退开一些,轻喘道:“这样还不够…”
于是林铛又吻他下巴、吻他喉结、舔他的耳垂…他抱着她的手臂越勒越紧,却还是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够。”
还不够啊,真够贪心的。林铛其实也没多少花样,只能七手八脚去剥他衣服,被他拉住:“除了这个,你再答应我一件事。”
“没问题,什么事你尽管说。”
别说一件事,就是十件八件,她也一定满足他。
“跟我结婚。”他拉过她的手放到嘴边轻吻,“戴上我帮你买的戒指,一辈子都待在我身边。”
啊,这是求婚?挂在他身上的林铛愣住了。
沈恕有点紧张:“你不愿意?”
“啊…噢,不是不是,我愿意啊!”意识到自己答得也太快了,林铛羞红脸趴在他肩头,“可是小说里男主角求婚不是应该有一整车红玫瑰,还有鸽子蛋钻戒和烛光晚餐吗?你就这样说说,我…我觉得不真实。”
沈恕抱着她走出去,打开车子的后备箱,脸也红了:“我都准备了,怕你不答应,没敢给你看。”
那些把后备箱塞得满满当当的红玫瑰色彩浓烈,晃得林铛晕陶陶的,不知怎么的,鼻子竟然也有些发酸。
“好了好了,我愿意,你不要再拿钻戒什么的出来啊,我会哭的。”
沈恕笑着抱紧她:“嗯,现在不拿。”
反正将来,她也只能戴他一个人送的戒指。

求过婚之后,沈恕很有做好丈夫的自觉,把存折和一串钥匙交给她:“结婚之后,我们住这里,你可以先去看看。我的工资奖金也归你保管,让你做我的管家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