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熙心疼地说着雨桐。
初晓则拉着雨桐的手,与雨桐一同坐在她房里的床上,关心地问着雨桐:“你还是害怕墨越的亲近吗?看了那么长时间的心理医生,没有一点好转?”
雨桐有点难堪地开口:“我跟墨越试了很多次,次次到了最后关头,我都是害怕得颤抖,要不就是僵硬得像僵尸,让墨越失去了兴致。看心理医生,似乎效果不大。初晓,我们后天就要举行婚礼了,可我这种情况怎么和墨越同房?我们以后能幸福吗?墨越再爱我,要是我老这样子,他会不会受不了,然后变心?我特别焦虑,最近焦虑得整夜整夜睡不着,人就跟着憔悴了很多。”
初晓安慰着她:“雨桐,我跟你说过的,你不要老想到着过去,要想你和墨越之间的美好。你试着去做,应该没问题的。墨越那么爱你,他不会变心的,你别胡思乱想,后天就是你们的婚礼了,你今晚就给我好好地睡一觉,好歹也得把精神状态调整好,当一个美丽的新娘。”
凌熙则说她:“真怕的话,你就买点那种药,吃了之后,保证你化被动为主动,扑倒墨越吃了,你们的洞房花烛夜也就了事。”
雨桐:…
初晓是不喜欢用药的人,因为她的第一次就是在药物的作怪下丢给了华宸。
她的方法是让雨桐多喝点酒,酒精作怪了,她的胆子也会大一点,不会被吓到。
雨桐红着脸说:“我试过的,喝了酒是稍微好一点,但还是不能完成,喝得太多酒又醉死。”
初晓和凌熙:…
这边初晓和凌熙给雨桐支招如何度过洞房花烛夜,那边的墨越也向华宸大吐苦水,华宸对于男女之事向来霸道,他和初晓的第一次是初晓被下了药的,后来初晓主动,他便不客气地把初晓吃了又吃,墨越向他请教的时候,他来了一句:“劈晕她便行。”
墨越瞪他。
华宸还说得理直气壮的:“劈晕了她,她就不知道害怕了,等她醒来,已经完事。”
墨越:“…那还有什么滋味,如同强暴一样。”
华宸摊摊手,“那我就帮不到你了,你也知道我和我家初晓是在什么情况下结合的,你要么就学我们,给她下药,要么就把她劈晕,要么就当个和尚,天天看得到吃不到,你要是能熬下去,那你便是得道高僧。”
墨越骂他:“一点忙都帮不上。”
华宸脸不红气不喘的,“我是过来喝喜酒的,不是过来帮忙的,再说了,是你吃不到肉,又不是我,我不急。”
墨越:…他急!
墨越最后拍板,决定在雨桐喝的酒里加一点点的药,让她稍微有点情动,这样或许也好一点。
而雨桐在两位好友的支招下,最后也决定了在新婚夜,自己给自己下点药,用凌熙的话说,熬过了最初的痛,她以后就不会怕的了。
到了婚礼那天,雨桐从欧阳家出嫁,由欧阳博这位义兄亲自送嫁到墨家。
至于她和墨越的洞房花烛夜是否成功,初晓跟华宸提及,她和凌熙建议雨桐给自己下药,这样雨桐情动了,就不会那样害怕,雨桐也真的在自己喝的酒水里下了点药,那药,嗯,还是凌熙和初晓瞒着各自的男人,偷偷地跑到S市一间酒吧里观察了一晚,才从一个男人手里买来的。
华宸听了初晓的话,定定地看着她。
初晓脸红,“老公,你也别这样看着我,我们也是没有办法,都怪墨越当初伤害雨桐太厉害,让雨桐有了心理阴影,我们都介绍了心理医生给她,她也看了很长时间,结果还是不好,洞房花烛夜总不能受影响吧,所以我们才会建议雨桐这样做的,但决定这样做的还是雨桐自己。”
华宸好半天才说道:“墨越也向我求助了,我建议墨越要么就劈晕海雨桐,要么就下药,墨越选择了下药。”
初晓愣了好半天,猛地低叫:“老公,那雨桐不是很倒霉,两个人都下药,她…我要不要去跟她说说,让她不要再喝酒。”
华宸环视一下周围,宾客满堂,但新郎新娘早就不见踪影了,他拉着他的爱妻,说道:“怕是来不及了,他们已经回房。”
初晓一看,还真没有找到墨越和雨桐,她担心地问着华宸:“老公,雨桐会不会?”
“人家的洞房花烛夜,咱们担心什么,只要他们能度过这一晚,以后等待他们的便是幸福。”华宸满不在乎的,墨越今晚能吃餐饱啦。
熬了这么长时间,都是只能看不能吃,墨越都饿疯了,好不容易能吃餐饱,他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至于雨桐的心理阴影,相信过了今晚,她会好转的。
初晓想想,笑道:“希望雨桐明天还能起床。”
华宸忽然凑到她的腮边吹着热气,他也喝了酒,虽然没有醉,那酒味却浓,他边吹着热气,边低哑地说:“老婆,我明天有空,你要不要补我一个洞房花烛夜?我可以让你明天一天都在床上休息的。”
音落,初晓就往他的腰间拧了一把,嗔着他:“洞房花烛夜我都补给你了。”
“我希望每天晚上都是洞房花烛夜,因为在洞房花烛夜,男人可以允许当色狼。”华宸还在初晓的耳垂上舔了一下,惹得初晓轻颤,她费力地推开他,后悔地道:“我该带着小宇和小咏过来的。”
有女儿这块牛皮糖在,华宸就很难当色狼。
华宸低低地笑,看她的眼神温柔而深情。
初晓忽然扎入他的怀里,搂着他的腰,说道:“老公,我爱你!”
华宸笑容更深,他默默地回搂着她,他更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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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墨越的番外很少人追,我就不细写了,简单地交待一下结局。还有,这部文写到这里便结束了,明天开始不会再更新,谢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新文什么时候开,还不知道,估计最快也要三个月后吧。)
第569章 文初晨番外(1)
G市的冬天比同省的其他市都要冷,最冷的时候还会下雪,结冰,现在刚进入农历十一月,气温已经低到几度,再吹点风,下点小雨,更冷了。
名宇酒店。
文初晨起身与客户握了握手,她又签下了一单生意,虽然很累心情还是很好的。
“刘总,我送你。”文初晨微笑地对客户说道。
刘总也不婉拒,笑着与文初晨一起走出了雅间,朝电梯口走去,两个人的秘书默默地跟在他们的身后走着,不敢随便插话。
一行四人进了电梯,很快便下到了一楼。
文初晨他们刚走出电梯,迎面便看到一名年轻的孕妇向他们走过来,那孕妇其实怀孕才两个多月,但她刻意挺着肚子走路,更是穿着孕妇装,恨不得告诉全天下的人,她怀孕了。
孕妇的年纪在二十五六岁左右,容颜俏丽,衣着光鲜又珠光宝气的,右手臂挽着一只LV包,她扭着臀部一步一步地走向文初晨。
初晨本来还挂着笑的脸,在看到这名孕妇时,笑容立即敛了起来。
刘总似乎也认识这名孕妇,见她出现,刘总颇有点同情地看向初晨,说道:“傅太太,你不用送了,我自己出去就行。”
文初晨面向刘总的时候,再次恢复她大方得体的笑容,并再次伸出右手跟刘总握握手,说道:“刘总,我们合作愉快。”
刘总回应她一句:“合作愉快。”
握过手后,刘总便带着他的秘书走了,经过那名孕妇的身边时,刘总顿住脚步,低声说着孕妇:“沈珂,你就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光的,别欺人太甚了。”
沈珂眼里闪过了恨意,面上却笑着:“刘总,是替她打抱不平吗?”
刘总冷冷地哼了一声,“傅志帆真是眼瞎了。”说完后,刘总大步离去。
他打心里瞧不起傅志帆,靠着发妻起家的,现在有钱了,就嫌弃发妻年老色衰,在外面包养情人,最近一年里更是公然带着情人出席各种宴会,这种白眼狼,也就是文初晨舍不得他。
沈珂走向文初晨,挑衅地说道:“文初晨,我们谈谈。”
文初晨扭头对秘书说道:“你到外面等我。”
秘书白了沈珂一眼,低低地骂一句狐狸精,便听话地出去了。
文初晨带着沈珂走到休息区,两个人在沙发上坐下,中间就隔着一张小圆桌,文初晨请服务员帮她们两个人各倒来了一杯热开水。
“你想说什么?”
文初晨开门见山,冷冷地问道。
沈珂皮笑肉不笑的,“文初晨,你别装糊涂了,我来找你,是让你赶紧答应离婚,离志帆远远的,他早就不爱你了,你回家好好地照照镜子,你这副老样子,他看着都倒尽胃口,怎么可能还会再爱你,你们还是好聚好散,签字离婚,带着你的女儿离开傅家。”
她的手落在肚子上,轻轻地抚摸着,一脸的得瑟:“我已经怀上了志帆的儿子,志帆想要的是儿子,你生不出儿子,就该让位。”
文初晨气得咬牙切齿的,这年头的小三都是这么嚣张的吗?她极力地忍着怒火,眼神扫向沈珂的肚子,冷笑:“三个月还没有吧,未成形呢,就知道男女了?”
“离婚?沈珂,我告诉你,傅志帆是我的丈夫,我们的婚姻已经走过了八年,我们的女儿都七周岁上小学二年级了,我是不会和他离婚的。他真想跟我离婚,也行,把财产都给我,我就跟他离了。”
傅志帆有今天都是在她的扶持下获得的,是她带着百万嫁妆嫁给他,用嫁妆给他做资本经商,这么多年来,她为了让他的公司赚钱,付出了很多很多。
本来,她是远嫁女,孤身一人嫁到了G市,人生地不熟的,为了帮助傅志帆,她逼着自己迅速地融入了这个陌生的城市,跑单子的时候,她受尽多少白眼,多少委屈,才换来她和傅志帆的今天。
除了在生意上帮助傅志帆,她还孝顺公婆,礼待叔婶小姑,付出了很多,可以说这么多年来,她既有功劳也有苦劳,傅志帆竟然变心了。
文初晨怎能不气,怎能不恨?
她就是不离婚,她要死拖着傅志帆,不让沈珂坐上傅太太的位置,他们有种的就把她杀了!
沈珂立即黑下了一张脸,怒道:“凭什么财产都给你?钱都是志帆赚的,别以为你当初那点嫁妆还很值钱,文初晨,你那点嫁妆已经不值钱了。看在你为了志帆熬成了黄脸婆的份上,你要是答应和他离婚,我会帮你说说话,让他分你一点钱,不过只能是你嫁妆的那笔钱,其余的,你就不要多想了。”
她继续说:“我已经找过老中医帮我把脉,老中医说我这胎绝对是男孩。志帆都不知道有多高兴呢,我劝你还是不要和志帆撕破脸皮,大家好聚好散,赶紧带着你的女儿走人。你要是不带走你的女儿,我会很乐意虐待她的,我冬天给她穿短袖,夏天给她穿棉衣,给她吃臭馊的饭菜,让她手洗一大家人的衣服,不让她上学,让她去当童工,养到十四五岁就嫁个老头子…啊!”
文初晨一杯热开水用力地朝沈珂泼过去。
泼了沈珂一杯热开水,文初晨也不给沈珂还手的机会,猛站起来,探过身子去,一巴掌抽在沈珂的脸上,再一手擒住沈珂的脖子,冷冷地警告着:“贱人,你敢伤我女儿一根头发,我会要了你和你肚里孩子的命!”
“啪啪啪”
鼓掌声忽然响起,虽然很单调,只有一个人在鼓掌,不过也很刺耳。
“傅太太果然强势!”带着戏谑笑意的男音响起,文初晨听着那声音很陌生,她望向那人,倒是一眼便认出了对方的身份,那是席少铭,席家唯一的少爷,而席家在G市是属于顶尖级豪门,有权有势有钱,可以和A市的华家相提并论的。
席少铭是G市的风云人物,不过此人很难见得到他的真人,文初晨还是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过他两次,记住了他的样子。
虽说她在商界也混了很多年,傅氏的公司在本市同样占着一席之地,但与席家相比还是相差甚远,故她未能与席少铭结交。
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他。
哦,对了,名宇酒店是席家旗下的酒店。
席少铭一边鼓着掌一边走过来,调侃着:“傅太太,你再不放手,就成了杀人犯,不仅守不住你的家庭还会失去自由。”
文初晨真的很想掐死沈珂,这个贱人也是个白眼狼。想当初,是她给了沈珂一个机会,沈珂才能进入她的公司上班,没想到沈珂居然会盯上她的丈夫,瞒着她偷偷地爬上了傅志帆的床,现在更是怀着身孕,高调地前来要求她和傅志帆离婚。
她呀,有时候眼睛真是瞎了,才会被沈珂和傅志帆背叛。
也怪她吧,她花了太多心思去打理她个人的公司以及傅氏,傅志帆刚出轨的时候又很会隐藏,每天正常上下班,对她也一样好,她才会被蒙住了。
席少铭的话在理,文初晨不愿意因为沈珂而犯下杀人罪,就算傅志帆变了心,她还有女儿呢,她绝对不让任何人欺负她的女儿!
文初晨松开了手,沈珂拼命地喘着气,脸上也火辣辣地痛,她喘了几口大气后,猛地端起她的那杯热开水,像文初晨泼她那样泼向文初晨。
席少铭眼明手快,一把拉开了文初晨,沈珂泼了个空。
沈珂不知道席少铭是谁,她不看商报,看电视也只看肥皂剧,见席少铭拉开了文初晨,她身形也移动着,还想扑向文初晨跟文初晨撕逼。
席少铭抬脚就抵向她的腹部,沈珂倏地一顿。
“你要是撞过来,你肚子里的孩子没有了,就没有资本啦。”
沈珂不敢撞过去。
文初晨多看了席少铭两眼,没想到这位很多人想见都见不到的席少,竟然会帮了她。
“文初晨,你打了我,志帆不会放过你的。”沈珂见文初晨有人罩着,再闹下去她讨不到好处,而且她怀着身孕,这一胎至关重要,万一被文初晨推倒什么的,让她流了产,倒是如了文初晨的愿。
她要把儿子生下来,继承傅家的一切,文初晨这个黄脸婆有多远滚多远,哦,文初晨名下的财产,属于她和傅志帆的婚后财产,沈珂决定唆使傅志帆分文初晨名下的财产,最好就是让文初晨一无所有,净身出门。
沈珂灰溜溜地走了。
席少铭放下了脚。
文初晨恨极沈珂,不过席少铭帮了她一把,她还是压下怒火向席少铭道谢。
席少铭嫌弃地看着她:“脸上的粉那么厚,也掩不住你年老色衰的事实,我听说你现在也就三十岁吧,果然,女人三十就是豆腐渣。”
文初晨的礼貌差点崩了。
“没用的女人!”
席少铭最后讽刺了文初晨一句,然后转身走了。
文初晨怔怔地看着他远去的身影,没用的女人!
她还真是没用的女人呀!都被小三爬到头顶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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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上推荐,所以更新一点番外,干脆就把文初晨的故事发上来了。)
第570章 文初晨番外(2)
怔愣了片刻,文初晨调整好情绪,朝酒店外面走去。
她的秘书还在外面等着她,见她出来连忙迎上前,一边察看着她的神色,一边关心地问:“文总,你没事吧?”
文初晨没有马上回答她,先上了车。
秘书也跟着上车,她负责开车。
“文总,现在是回公司还是?”
文初晨抬起右手腕看了看腕表,说道:“文雯下课了,我们先去接她。”
“好。”
文初晨靠着车椅背,秘书开着车时眼角余光还留意着她的神色,见她不悲不喜的,秘书忍不住说:“文总,那个狐狸精太不要脸了,她也欺你太甚,一个小三如此嚣张,你不要忍让她,狠狠地教训她才对。”
初晨沉默了几分钟才苦涩地说道:“沈珂能如此嚣张,不仅是怀着身孕,知道我不过是嘴狠心不狠,做不出伤害她肚里孩子的事,再者,她有志帆做依靠。”
傅志帆,这三个字曾经让她充满了幸福感,如今念着这三个字,却让她满心的苦涩及痛意。
她对傅志帆还有感情,也不愿意看着她苦心经营才有今天的家庭毁于一旦,便宜了沈珂,主要的是她和傅志帆的女儿才七岁。离婚,她是能养活自己,却带给女儿极大的伤害。
“文总,你要真狠起来才行呀,傅总这样对你,你不能再忍让下去,看看,你忍让的结果便是沈珂那个狐狸精公然来找你,挑衅你。你怎么还能忍得住呀,我们都替你感到不值。”秘书还是个未婚的女孩子,她跟在文初晨身边也有了两三年,很佩服文初晨的,但文初晨在生意上让人佩服,处理感情上却拖泥带水的。
傅志帆本就是靠着她们文总才起来的,整个G市谁人不知?他过河抽板,如今傅氏有钱了,傅志帆就开始嫌弃文初晨,找了个比文初晨更年轻的小三生儿子,文初晨又不是不能生,他要儿子干嘛不和文初晨生?秘书猜测,那个负心汉可能早就想甩掉文初晨的了。
他无情无义,文初晨还想着挽留他,想他重归家庭,不愿意离婚,让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文初晨的做法。出轨的男人,还留着过年?早该离了呀。
文初晨又沉默。
秘书还在劝说她:“文总,你现在还是傅太太,完全可以给沈珂好看的。不要跟她讲道理,那个贱女人,她要是讲道理的话就不会当小三,就不会拆散别人的家庭了,那个贱人是没皮没脸的。”
“我不想离婚。”
文初晨忽然说道,“文雯还那么小,她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顿了顿,她深吸一口气,压下了痛楚,说道:“我认识他十年,结婚八年,为了这个家付出那么多,我不想让别人坐享其成,就算不能让他回头,我也拖着,就是不离婚。”
“文总,傅总出轨,你有证有据的,起诉离婚时让他净身出户呀,贱女人不过是看在钱的份上,傅总要是一无所有了,说不定贱女人马上就去打掉孩子呢。”
文初晨苦笑着:“净身出户除非是他自己愿意,否则很难让他净身出户的。他出轨导致离婚,我无过错方只能向他索要一定的补偿。”她早就了解过,就算她向傅志帆索要补偿,傅志帆也不会一无所有的,再者傅志帆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真离婚的话,傅志帆顶多就是愿意与她一人一半的财产。
饶是如此,文初晨还是觉得亏,因为傅家起来是靠她,傅志帆把所有财产给她,她倒是会考虑离婚,否则免谈!
秘书骂着:“怎么就没有法律可以惩罚这些不要脸的贱男贱女,要是出轨的人,都要坐牢,要罚款,要游街示众,看他们还敢不敢出轨。文总,换成是我,我绝对会把沈珂拖到大街上,然后扒个精光,让她丢脸丢到姥姥家。”
文初晨咬牙切齿:“做小三的,还有脸吗?”
秘书:“…也是,她们都是没皮没脸的,也不怕丢脸的了,怕丢脸就不会做小三,还那么嚣张,都是女人,沈珂就不知道换位替你想一想的?”
“这种事,不都是女人伤害女人吗?她要是换位思考,就不会背着我爬上志帆的床了。小伊,我不想再谈她。”文初晨满心的疲惫。
小伊说道:“文总,你先休息休息,到了学校我再叫你。”
文初晨嗯了一声,便闭目养神,其实闭上了眼睛,她想到的还是她和傅志帆的婚姻。恋爱的时候,他说过此生只爱她一人,就因为他对她的好,让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
父母无法劝服她,只能忍痛替她准备了百万嫁妆,送她远嫁,是希望那百万嫁妆能让她在陌生的城市安身立命。虽说她娘家有钱,傅家当年远不如文家,但她的父母并没有嫌弃过他的穷,当初会反对她嫁他是嫌他远。
从G市开车回A市的话,一路走高速,车程都要七八个小时,她母亲不敢坐飞机,因为晕机,所以只能坐车,她远嫁,母亲想来看她,就要忍受七八个小时的车程。
从她嫁入傅家八年,母亲很少过来,就是因为太远了。
傅志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轨的?
文初晨不知道,她知道的时候,沈珂已经找上她,让她成全他们。
文初晨恨自己太信任傅志帆,又恨自己整天忙于公事,顾着那头家,没有留意到傅志帆出轨之事。当时沈珂找到她的时候,文初晨简直如同被晴天雷霹到一样。
质问傅志帆,他大方承认,说什么觉得他们之间没有了感情,他爱上了沈珂。
这才是让文初晨最痛苦的,如果傅志帆争辩一下,说自己只是醉酒或者被沈珂算计的,是不得已才背叛她的,她还好受一点,但傅志帆老实地承认,他不爱她了,他爱沈珂,跟她说,他们好聚好散。
呵呵,好聚好散!
好一个好聚好散呀!
她为了傅家,为了傅志帆,倾注了那么多心血,熬成了黄脸婆,他就跟她说好聚好散,她不!她就要拖着,不离婚!
傅文雯在G市第一小学读二年级,中午的下课时间是上午十点半,文初晨到达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了。
傅文雯在学校门口等着,并没有到处乱走,三年级以上的学生还在上课,学校门口就只有傅文雯和一个小男孩,两个人虽然没有说话,脸上都有着落寞。
“妈妈。”
看到文初晨的车驾了,傅文雯脸上的落寞立即一扫而光,她背着书包,扬着笑脸,欢快地跑向母亲的车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