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巧克力!不过要是让你妈妈看到肯定会说你,所以你要找个地方自己一个人吃哦。”
说着,他便把藏在上衣口袋里的毒巧克力给了芳雄。到这一步为止,一切都很顺利,但同时他的好运也走到了尽头。由于他的疏忽,包装纸的碎片残留在了他的口袋底部。
这么看来,这位精英律师“栽”在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意外之上。
被逮捕归案并遭到起诉的治重在公审开始后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主张。法院一审判他有罪,处无期徒刑。
尽管这桩名门家族内部发生的毒杀案件震惊了全社会,但当判决完毕后,它也不过是诸多新闻中的一条而已。不论当事人心中到底作何感想,世人都会将它遗忘。四十多载春秋就这样过去了。
[1] 日本的救护车属于消防厅管辖,因此叫救火车和救护车都可以拨打119,由接线的指挥中心进行安排调拨。—译者注
[2] 砷元素(Arsenic),元素符号As,又称“砒”,是一种非金属元素,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砷元素及含砷化合物被运用在农药、除草剂、杀虫剂与多种合金中。其化合物三氧化二砷(As2O3)俗称“砒霜”,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物质。—译者注
[3] 间是日本的一种传统长度计量单位,1间为1.82米左右。—译者注
第2章 治重写给橙子的信
橙子:
突然给你写信,实属失礼,还望见谅。
收到我的信,你一定很吃惊吧?不,岂止吃惊,恐怕已经超过惊讶或为难的范畴,而是直接感到愤怒了。
我一直记得很清楚,法院对我的审判结束于昭和四十二年(1967年),距今已经四十多年。
这四十多年来,我都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如今已是平成二十年(2008年)。若要形容现在的自己,我觉得就像是回到人间的浦岛太郎[1]—只不过是从监狱回来的,而非从龙宫。
因为我被判了无期徒刑。
我的罪行如此凶残,却没有被处死,这让很多人无法接受。而我也听到过他们的反对声音。说真的,如果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我或许会抱着同样的想法。
毕竟无期徒刑不仅可以保住犯人的性命,还能让犯人通过假释回归社会。
然而现实才没有那般如意。人们大概无法想象,一旦被判处无期徒刑,就很难申请假释。我虽当过律师,但真遇到了这事,才深深意识到自己的认知有所欠缺。
尽管如此,以前对假释的审批还是比现在要宽松得多。曾经有人只坐了短短十几年牢便通过假释出狱了,因此,“无期徒刑”很容易引发世人的误解,可实际上它的执行却是一年更比一年严。
从这几年的真实数据来看,被假释出去的无期徒刑受刑者甚至不到百分之一。
而即使同样是“无期徒刑”,偏向死刑的无期徒刑和偏向有期徒刑的无期徒刑所受到的待遇当然也不相同,更何况是蓄意夺人性命的杀人犯。此类犯人在申请假释时,审查标准会尤其严格。总之,那些杀死两人及以上的犯人获得假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包括我自己也是。我的辩护律师为我奋不顾身地努力,再加上他对各方面施加了压力,最后起到了成效。但若没有发生另外几起突发事件,我终究无法被假释出来。
说到底,假释并不是无罪释放,与刑满出狱截然不同。
我现在寄住在我的辩护律师兼假释担保人—岸上义之律师家里。
实际上,假释担保人通常都是由家人或亲戚来担任的,而非律师,被假释人离开监狱后即会回到自己家中。不过世上已经没有任何人还能算是我的家人,也没有任何地方还能算是我的家了。况且我对榆家恩将仇报,事到如今根本没有脸面再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的辩护律师也有自己的家人,所以我不能总是接受他的好意。接下来我打算尽快租一间房子或者公寓搬过去,然后作为被保护及被观察的对象,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度过余生。
写到这里,我仿佛能听到你在说:“这倒也可行,但生活费怎么解决?”其实也难怪你会有这样的疑问。然而你无须担心。万幸的是,我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只要不过得穷奢极欲,还是足够让自己填饱肚子的。
如你所知,我在被捕时便放弃了伊一郎老先生的财产继承权,可我曾以个人名义存了一些钱,它们被保存至今,一分未动。这给了我生活下去的勇气。
尽管我能保留下这笔款项多亏了岸上律师为我争取,但我也要感谢榆家诸位。其实我本该把所有财产都赔偿给榆家,即使因此变得身无分文也不该有任何怨言,幸而各位宽宏大量放了我一马,我的心中唯有感激。
我很清楚,自己作为罪人过了大半辈子,而且到死都依然是罪人,按说没人会因为收到我这种人的来信而高兴。所以我写下这封信的本意绝非扰乱你的心绪。
四十多年的时光漫长得出奇,想到你在这些年里过得多么辛酸,我便会心痛不已。
你经历了那桩惨痛的毒杀案,接着可靠的丈夫又先行离世。再后来,你送走了自己的母亲和嫂子,独自守护着榆家。如今你好不容易终于等来了平静的晚年生活,我并不打算贸然闯入你的世界。
即使如此,我有些事必须告诉你,这才给你写了信,还请你理解。
我最后一次见到你,还是在四十二年前。
当时我下定决心,不再与你相见。与你无声作别时的心情,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在我被捕、被拘,包括受审期间,你都多次尝试接触我和我的辩护律师,而在我服刑的岁月里,你也不止一次来监狱探视,让我感到无比喜悦和安心,甚至为之震颤。同时,我亦在心中向你深深致歉。因为我不仅拒绝与你会面,甚至不愿与你书信来往,而其中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没有自信。即使只是一丝一毫的妥协,都有可能动摇我的决心。
但是,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我也绝不能连累你。当年我迫于无奈,成了一名可耻的犯罪者,只能与你彻底诀别,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保护你。
然而,欺骗自己的内心真的很难。我可以断言,从我被捕那天起直到现在,我没有一日不在思念你。
还记得我们初遇的那一天吗?
我在第一次拜访榆宅时见到了你。你那时身穿浅紫色的和服,静静地站在庭前。春日午后的淡淡阳光洒落在你的背上。
你也在那一刻转头看向了我,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就仿佛等待着我注视你的瞬间似的。那眼神在我脑海中依然清晰得犹如昨日重现。
那时的你已经知道我这个准姐夫将会左右你的命运了吧?
初次相逢时,我才二十六岁,尽管作为一名新人律师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却无从获知何为真正的爱情,只是个没有实际恋爱经验的愣头青罢了。
而你正是二十四岁的好年华,虽然从外表上看已是一名成熟的女性,但似乎还留有纯真的气质。你白皙的脸颊上搽着浅浅的腮红,长发披在背后,随风轻曳。
曾结过一次婚的泽子时年二十九岁,风华正茂,一身鲜亮的朱红色和服与高高挽起的盘发非常合衬,可她那娇艳的美貌在宛如紫藤花般清雅的你面前,可以说就像是绽放的非洲菊般刺眼。
我相信,在我们视线交汇的刹那,彼此的心灵便牢牢地结合在了一起。
无论伊一郎老先生是如何打算的,我都该与你结婚才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发确信这一点。
当人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本该遵循本能行事,但我却愚蠢地选择了一条铺满算计与妥协的道路,把这条路视为“成熟”,或者说是“理性”的象征。
一切不幸都源于我最初的错误。
而今,我终于能向你坦白—我是无辜的。
说真的,当初主动去警署并认罪的是我,接受无期徒刑而不提出上诉的也是我。在你看来,我这番话只是莫名其妙的怨言罢了。但事实上,每当我和我的辩护律师打算上诉,我们都会受到来自受理人员的强烈责难。
可是杀死泽子和芳雄的人绝不是我。请让我重申一次,我是无辜的。橙子,其实你本来就是这么认为的吧?
你或许还记得,就在那桩毒杀案发生之前不久,我和你认真讨论过我们的未来,并且坚定地起誓—无论之后发生什么,都要毫不犹豫地死守我们两人的世界。
因此我绝不会不找你商量,便蛮横地让这份来之不易的决心付诸东流。
我们无奈地违背了自己的真心,各自与别人结婚。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在严峻的事实面前,我们都束手无策。
当然,不是还有抛下一切,两人一起迈向新天地的选项吗?我们心知肚明,这对你我而言才是唯一的正确答案。
但泽子和庸平先生又何罪之有呢?他们并未做错任何事,不该因此受到伤害。我们还是具备这点良知的,不能只为自己打算。
反正榆家的每一个人都不过是伊一郎老先生的棋子,就算大家互诉怨言也无计可施。
然而,伊一郎老先生突然去世了。将此称之为“幸事”也许并不合适,可他的离去让事态发生了巨变。我们从他设下的沉重桎梏中得到了解放。
独裁君主般的大家长一旦离世,全家的生活必将出现戏剧性的变化。老先生的妻子—久和子老夫人自不用说,其他人也都多少松了一口气吧?但我无疑是体会最深的那一个。毕竟我还年轻,刚二十九岁便当上了榆家的新户主。要知道,我可从没经历过这么大的改变。
而这样一来,我们之间的秘密也自然迎来了新的转机。即使你我之事曝光,亦不必担惊受怕。通向未来的道路已然出现,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一定可以名正言顺地结合。
那么,对榆家来说也好,对我来说也好,与其让本就混乱不堪的局面再生变故,暂且隐匿我们的关系,顺其自然等待时机明显是当时的最优选项。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为什么要杀死泽子和芳雄呢?你比任何人都了解我,绝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
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来声讨我,只有你和我的辩护律师会相信我的清白。若非这份坚定的信心,我也无法心安理得地活到现在。
不过,当时的你肯定会怀疑我为何认罪。那当然是我不得已而为之的。
至于我为何会做出如此莫名其妙的举动,要彻底理解其中缘由或许很难。在进入正题之前,我想先做出些许说明。
我的妻子泽子和养子芳雄居然会在伊一郎老先生“五七”法事当天遭人毒杀,这对我而言堪称晴天霹雳。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大家全都一头雾水,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愤怒或悲伤,便陷入了困惑。
仇杀也罢,抢劫杀人也罢,假如他们是因为这些理由而死的,无论案件有多么残忍,我都想得通。可不知道真凶是谁的话,就没法了解作案动机。
未知正是最让人恐惧的。
其实在我看来,最大的威胁并非真凶的真实身份,而在于凶手就在那天的在场人员当中。
真凶到底是谁?我简单思考了一番,记得当时榆宅内有十人,剔除两名被害人和我们,剩下六人。我左思右想,都不认为那六人之中会有人犯下如此罪行。他们或是榆家的一员,或是与榆家关系密切得像是家人一般,我当然会对此心生不解。
东伊野原警署的刑警闯入时,我正深陷在疑惑的漩涡之中,还得作为户主和警方对峙,结果甚至忘了对他们的强制搜索行为提出抗议。不得不承认,我作为律师真是太不够格了。
但强制搜查也没有持续很久。
因为警方居然在我的丧服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块碎纸片,它本属于芳雄裤兜里的巧克力包装纸。因为这一事实,我从被害人的遗属变成了最有作案嫌疑的人。
随后,祸事接踵而至。那一天,我在茶歇之前觉得口渴,便去厨房找汽水喝。结果这成了我被怀疑的关键要素。
当时澄江女士不在厨房纯属偶然,尽管我不可能预测到这一点,但我确实在厨房独处了一会儿。就因为这件事,一切都开始脱轨。
从警方的立场上推断,我有最强的作案动机和最好的下手机会。他们认为我是图财才娶了泽子为妻,之后想要除掉她,便往她的咖啡杯里加了砒霜。而我又被迫收了妻子的侄儿做养子,因此把有毒的巧克力给了那孩子,从而置他于死地。这么一想,他们当然有充分理由认为我就是凶手。
事实就是如此严峻。结果直到最后我都深受折磨。
可我已经说过许多次。我可以对天发誓,把毒巧克力交给芳雄的不是我,我甚至没碰过伊一郎老先生喜欢吃的巧克力。
于是,我只能认为那张碎纸片是有人故意藏在我的上衣口袋里的,大概是想陷害我吧。同时,这就彰显了一个事实:真凶的目标不只有泽子和芳雄,而是包括我在内的我们一家三口。更确切地说,我才是对方的真正目标。
换言之,有人在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等着看我走向毁灭。我却对此浑然不觉,还因为当上了新任户主而洋洋得意。
现在回想起来,我仍会气得浑身颤抖。对方若是直接对想要打倒的人下手,我倒还能接受。正所谓“盗亦有道”,就算某人做出了杀人行为,背后多少都会包含一些能说得通的理由吧?但拿我无辜的家人当祭品,让我蒙上杀妻的冤屈,密谋着抹杀我们全家,这是多么卑劣的奸计啊?我对此震惊不已。
且奸计之妙就在于我几乎不可能自证清白。
只要陷害我的人不站出来坦白一切,我便很难证明上衣口袋里的包装纸碎片是被别人放的。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恶魔的证明”—即使能证明自己做了某事,却无法证明自己没做过某事。
接下来又有新的事情发生,我越发被逼入绝路。警方对榆宅做了搜查,从泽子放在自己书架上的某本藏书中找到了我出轨的铁证。那是一张照片,警方把它当作了决定性的证据。
照片上有一男一女相互依偎着走在爱情旅馆街上,没错,你也明白过来了吧?那张照片拍到的正是我们最后一次幽会时的背影。我没法否定自己对婚姻不忠的事实。
我当时真的很惊讶。原来泽子察觉到了我的秘密,随后保存着作为证据的照片,不动声色,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在知悉上述情况的基础上,就不难理解她为何在被送往医院后对着医生说“救命,我要被杀了—”。原来她心中早已生出会被丈夫杀死的恐惧。
因此,警方接下来的调查可谓严苛到了极点。
我说自己是被人构陷的,但没有一个刑警愿意相信我。毕竟我同时具备了犯罪动机和时机,就只差老实交代了。照此看来,他们这么起劲也不无道理。
唯一幸运的是,多亏你在被拍到那天换了一身花里胡哨的打扮,没人认出你的真实身份。不然,要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曝光了,你肯定会受到伤害。这是显而易见的。
我绝对要保护你,不能让你有什么意外。要说当时的我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事,那便是贯彻了这一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