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讲,尉迟度搓弄着夹片想,詹盛言是特意来观看白凤的受难。
那么,对自己所看到的一切,他还满意吗?
很难用“满意”来形容詹盛言此际的心情,或者说,自从五月初九,他三十五岁生日那一天,他的心情就再也无法以任何词语去描述了——怎么把大海和大海所有的波涛怒涌盛进一只水碗里呢?
詹盛言只确实地记得,当珍珍通过那个老瞎子向他显魂时,他的心在痛;当珍珍的母亲叫一个小女孩向他细述珍珍是怎样被白凤一手勒杀时,他的心在痛,当他做出报复白凤并一同报复自己的决定时,他的心痛得像是要炸开。但他不得不承认白姨是对的,没有白凤,或者没有他,珍珍都不会死,因此他们俩一样该死。
余下的只是细节而已;他用了一整夜像策划成功一样去策划失败,第二夜他面见尉迟度,和这位宿敌谈妥了所有条件。之后他重新回到了那一个他曾以为永不会再见面的女人身边,一袭孝衣地向她求婚。婚礼前,他邀她喝酒;既然他曾醉眼蒙眬地和她相逢,就让他醉眼蒙眬地与她告别。
完全不出他所料,白凤毫无保留地钻入了圈套。“求你,就让我帮你吧,所有事,任何事。”而所有事、任何事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向着他冲过来……
有一年隆冬,他喝得直接失忆,一段空白的时间后,他蓦地里发现自己只身立在厚厚的雪地里,头上不断飘落着鹅毛大的雪片,他单衫赤脚,手里一壶酒、一只杯,嘴里在大声吟哦着《酒德颂》[46]:“有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以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他所在之处正是怀雅堂过厅的天井,楼上有客人被吵醒,开了窗骂起来:“喝多了你就挺尸去,深夜发什么疯?!……”
他的回应是高举酒杯,顺便把嗓子也提得更高:“有贵介公子,缙绅处士,闻吾风声,议其所以。乃奋袂攮襟,怒目切齿——”
窗子里“哗”地泼下来一盆水,把他从头到脚地浇了个透。他哈哈大笑,又被风雪一刺,冻得发起了火来,“上头的孙子,给爷爷滚下来!”
楼上那人和他对骂了起来,满楼纷纷被惊醒,白凤第一个冲到他身边。她死说活拽把他拖回屋里去,丫鬟端来了热水要给他烫脚,被她痛骂:“你傻呀!爷光着脚在雪里头待了半天,皮肉都冻僵了,拿热水一烫,非烂掉不可。去,端一盆雪上来!”
她拿雪水一点点搓着他双足双腿,他失去知觉的下肢渐渐感受到血液回流所带来的刺痛。之后他才注意到,白凤自己还光着一双脚,她眼中含着小女人的幽怨,但只是望着他轻轻叹了声:“我也睡死了,你什么时候溜下楼的我都不知道。”随后她就掀开了前襟,把他湿漉漉的双脚抱进了自己暖腴的胸前。
还有一次他在大夜里喝多了发酒疯,他把她酒柜里的酒坛酒瓶摔碎了一地,像困兽一样在瓷片和玻璃碴子里走来走去,抱着脑袋吼叫:“我就想睡一觉,头都要炸了,可为什么就是睡不着?!这他妈都什么劣酒,喝了这么多,为什么还是睡不着?!”
白凤皱着眉盯了他一会儿,走过来把他推到墙角,开始脱他的衣裳,又解开他裤子。随后她从地下的碎片里扒拉出一瓶没摔碎的葡萄酒,把一瓶酒全倒在他身上,她与一缕缕暗红色的暖流一起沿着他的胸膛、小腹慢慢淌下,跪倒在他两腿间,“你喝酒没用,那换我来喝你试试看。”
她把他整个儿都喝掉了,一滴没剩。他睡了一整夜和一整天,香甜得像死亡。
和他在一起时,白凤自己却很少喝醉,她总怕自己也醉了不方便照顾他。但是有一次,只他们二人单独在苏州会馆小酌,她也随着他纵情痛饮,出门时他们相互搀扶着,她突然就抱定门柱子不肯走了,指住门外的水沟对他说:“就是这儿,我和姐姐当年就是被丢在这儿。我好想知道我爹娘是谁,好想见他们一面,我什么都不要,我就想问一句,为什么扔了我们……”
他也醉醺醺的,从背后揽住她,“这有什么好问的,还能问出好来呀?我劝你不如问一问,爷为什么偏偏就要你。大姑娘,爷回去就要你,要得你死去活来……”
他扳过她脸来俯下去,他们俩的随从全背转了身。
回想起来,连詹盛言自己都无比惊诧,他和白凤之间竟有过那么多使每一个正常人都感到匪夷所思并嗤之以鼻的时刻,那些疯狂、淫乱、有今朝没明日的时刻……但也有时候,他和她好像只是正常人:比如每一个昏天暗地的夜晚过后,弦管嘈杂的繁华场忽地就一片幽静安适,只有偶尔一两声淡淡的琴与歌被送入耳中,是后院的小清倌们在习曲,童真未脱的嗓子唱着哀婉的情歌。午后的斜日垂落在重重帘幕外,把宽大又暖和的床铺包裹得像是一只光线织成的蚕茧。他在茧子里打着呵欠伸一个懒腰,“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47]白凤在他怀里头动一动,把酥软又温热的身体紧紧贴上来,闭着眼咕哝一句:“别说话,再睡会儿。”——谁又能说这不是一对再普通不过的闺中腻侣?
……
詹盛言感到自己又一次变回了詹少帅,陪伴着父亲在门楼上阅兵。他与白凤的往事一例例全从他眼皮下通过,军容浩大而整齐,一望无际。他扭脸转向身边的父亲,几乎是在向他哀求,“她为我做了那么多,我怎可对她做出这种事?”
“在她对珍珍的所作所为后,她为你做过的一切,都不再算数了。”最高统帅向着他转过脸,脸容冷酷得像是块石头;詹盛言认出了他,那不是父亲,那是他自己。
他接过了如山军令,回目于白凤,举起酒杯,“那我就祝你,马到成功。”
白凤与他碰杯,含笑饮尽,“詹大帅,祝我们不再只是‘幸存’,祝我们‘胜利’。”
而他在那一刻业已预见——一如巫者预见凡人的命运——等待着她的“胜利”是什么。
现在,他目睹着所有幻影从地底爬出,它们扯掉了白凤的衣裳,令她遍体鳞伤的身体被赤露在万万人之前,积年的旧伤与初绽的新痕无分彼此地被裹入沾满她皮肤的金砂之中。詹盛言俯瞰着白凤的双腿被粗暴地分开,有人伸出手,在人群一阵又一阵的怪叫中,从一个妓女最神秘的地方揪出了一样东西。
仿似从一只珠母里掏出它的珍珠。
“这不是贼赃是什么?!臭婊子,我说你是上下都会咬啊,啊?咝,差点儿把爷的耳朵都咬掉,疯婆子,爷们儿还能弄不住你……”那人把它掷向她,它滚动了几下,停在血渍斑斑的沙地上。
一只龙眼大小的金球,镂空雕花,镶嵌鼻纽,纽上系一段细细红绳。
詹盛言又一次感到茶楼上下腾起了一阵低低的惊呼,围拥在他四周的侍卫
们吆喝着,拦挡住楼栏边越来越拥挤的人潮,但人们窃窃的议论已一句句打进他耳内:
“那是什么?”
“像是个薰球[48]。”
“我瞧出来了,不是薰球,是缅铃。”
“缅铃?”
“出产在缅甸国,就叫‘缅铃’。倒是和薰球一样,拿金属制成,内部镂空,不过可不是放入被里,而是放在炉中。”
“炉中?那是吃的?”
“你这人光晓得吃。我说的是道家的‘炉鼎’[49]!这缅铃原是房中术之物,有封死的,装入了水银来震颤鸣动,也有能够开合的,内置滚碗好贮装合媚药,采战时拿绳子牵动,慢慢在里头熬化以助兴。还要我说得多明白?”
“我说老兄,你竟对这个还颇有心得,莫不是新纳的小嫂子……”
“走开走开!不准往这边凑!”詹盛言听到自己的侍卫们驱赶开那些个蚊蝇般扰人的杂声,可马上又一拨蚊蝇喁喁而至,先是个女声惑然娇呼:“凤姐姐偷藏个缅铃做什么?”
跟着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几乎还是个大男孩,声音里仍满蕴着跳脱与狂放。“凤姐姐要偷的不是缅铃,她准是把偷来的东西藏在缅铃里头,希望躲过搜身,可不幸被发现了。”
“她眼见要嫁给盛公爷,只差一步就功德圆满,什么东西还值得她冒这样的险?”
那大男孩长叹一声:“凤姐姐绝不会为了东西去冒险,她是为了人,我看八成就是为了她那盛公爷。”
自白凤被轿子抬出尉迟府,詹盛言的眼光就从未离开她左右,但他听这一男一女的嗓音都很耳熟,一口一个“凤姐姐”也叫得很亲昵,显然和白凤是老相识,不由他就调转了双眼望向他们。
他和他们中间隔着几名侍卫,但檐口上的大灯光焰熊熊,正把那两张脸照
得亮堂堂的,女的是“四金刚”之一的蒋文淑,必是专程来看白凤出嫁。她率先注意到詹盛言,掩口失叫:“盛公爷,你怎的会在这里?!”
詹盛言根本没搭理她,只盯着她身畔的客人,那人也转过脸,脸孔在灯光下漂亮到妖野,年轻锋锐的眼睛比电珠还闪亮。
詹盛言记起了他,他叫柳梦斋,是那个名高势大的富商与流氓——柳承宗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说,柳梦斋只是“某人的儿子”而已,至于他自身,只不过是一个挥霍无度的嫖客、一个偷窃成瘾的惯犯,一个再小不过的小角色。
于是詹盛言,这一名爵位与功勋都冠盖帝国之顶的贵族,从那一个富有的贱民脸上移开了自己冷漠的注视。柳梦斋却始终死死盯着他,文淑暗暗拉扯着,“大爷,走啦,别看了,走啦……”
半晌后,柳梦斋甩开文淑的手,冷笑了一声:“凤姐姐做了一辈子‘金刚’,临了却当了个冤桶。”
詹盛言假装没听见他的话,但他没办法不听见自己。他又一次听见自己,还有尉迟度,听见他们两个人同样冷血而无耻的声音回响在永不会消逝的那一夜:
“你究竟要怎么样?要她被咱家的狗活活咬死吗?”
“不,我要她巴不得自己被你的狗活活咬死。”
尉迟度看起来被他的话惊着了,但詹盛言完全无视对方的震惊,稳稳地继续,“她想通过你严格的贴身搜检把套格带出来,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夹带——女人的地方。她和我提起过,你那箱子里有一对缅铃,大的那一只用来装药,和熏球一样开闭自如。我了解她,她多半会选这个。”
尉迟度的脸色因羞愤而变得铁青,“你就那么笃定她会背叛咱家?”
詹盛言笑了笑,他想,自己的笑容看起来一定分外残忍,也分外疲惫。“她一定会背叛你,我说了,我了解她。”
是的,他了解她,他了解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在他身边做一名心安理得的小妻子,他也同样了解她至深的恐惧。许多次,她在夜半尖叫着惊醒,她说她梦到自己被扒光了衣裳展示于万众之前,每张脸都在盯着她,每张脸上都写满了恶毒。他把依依饮泣的她紧拥在胸前,连连地亲吻,“不怕不怕,只是个梦,大宝贝儿,我在。”他睡得迷迷糊糊的,但心里头却清醒得很,他定会好好地护她爱她,直到有一天,让她在他怀中永远地忘掉这个曾不停恐吓她、羞辱她的梦。
这一天,是白凤梦想成真的日子,她的美梦,她的噩梦。
番役们又往她的裸体上吐了几口口水,就把她向着尉迟度那金碧辉煌的府邸拖行而去,光华闪耀的黄沙道上被缓缓割开了一道长痕,好似是大地的伤口。
同一刻,詹盛言感到自己的眼睛也被什么一割,迸出了血一样的热流。珍珍死去时所经历的恐怖、痛楚、背叛、幻灭……他已尽数替她还给了凶手;仅差片瓦的金塔从最高的一层訇然坍塌,触手可及的圆满如炮弹一样爆炸。
他站在命运一样高的高处,像命运一样满足这女人残酷的追求,再眼看着她自毁。他的手无情地操纵着她生命的丝线,但他凡人的心脏也早已随着她一起被打落进黄沙,被围殴,然后被撕裂。就在这一颗丝丝缕缕的残破心脏中,詹盛言拨开了唯一的真相:我们是怎样能够在深深憎恨一个人的同时,以同样深重的感情爱着她。
她被一寸寸拖远,离他越来越远,远到他再也看不清她。但詹盛言深信无疑,白凤一直在看着他,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看得纤毫毕现。
假如你也能听见我,那么听我说:“凤儿,别怕,这只是个梦,醒过来,让我抱着你,我在这儿。”
有一天,你问我:“在一起这些年,你可曾想过我的终身?”
我此刻依然回答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迎亲的喜队就从我们身旁经过,我的大姑娘,我的新娘,和你地狱里团聚。
第四十二章 《万艳书 下册》(17)
委黄埃
一夜间,槐花胡同里冒出了无数传言,有说白凤在当夜里就被殴打致死,有说是被放狗咬死,还有说被尉迟度赏给了番役们轮流取乐直到断气……众说纷纭。
然而第十天,活生生的女主角便重回人们的视线。
消息飞过了每一座屋顶,这时候日正中天,本还是风月场里的酣梦时分,但就连熬夜到最晚的倌人也从被中爬起,不及梳洗就拥出门。一炷香的工夫,胡同两边就全被各色人等塞满了,倌人、客人、鸨母、伙计……每个人都盯着前不久才像金凤凰一样飞离此地的白凤拖着她落败的羽毛瞻顾徘徊。
她的样子令人不忍直视,鼻子被打扁,嘴唇的半边被撕裂,眼睛肿得一大一小,下颌也歪在一边……总之这个曾经以美貌横行于世的尤物,她现在这张脸再也无法唤起任何一个男人的欲望。但其实没人注意她的脸,男人和女人都在目瞪口呆地注视着白凤那令人咋舌的举动。
她身上单披着那一件婚礼的大礼服,但礼服上的珠宝璎珞已统统不见了,曾悬挂着珠串的银丝一根根张牙舞爪地裸露着,一股股脱丝的五色绣线闪动着奇异的幻光。白凤来回撕扯着这残破的华服,口中不住地喃喃:“脱、脱、脱……”
一边走,她一边把它脱掉。她的脚下没穿鞋,就从一地的尘土、烟灰、唾迹之上赤足踏过,礼服下的身体也全部赤裸,仅有的遮盖就是一绺绺纠结的长发,依稀可见其下风姿如旧的丰乳长腿、叶叶腰肢,但却覆满了干结的血与尘迹,仿似怪胎的铠甲。
她赤条条地走出几步,后面就有人扑上来,“姑娘,别这样,多难为情呀……”
在她高挑的女主人身后,憨奴像一条小狗,叫着、呜咽着,把被白凤抛掉的衣裳重新给她裹起在身上。
白凤却根本不停脚,一路蹒跚向前,念念有词:“脱、脱、脱……”
她又一次动手扯去了衣裳,赤身裸体而又正大光明地穿过人群,这与她以往打扮得和一只孔雀一样出行时没什么不同,一样被注目、被审判……只不过眼下,她毫不在意这一切了。她早已沉入了水底,她行走在太阳里,在所有目光和言语所能到达的极限之外。
憨奴又捡起了那泥污尘染的衣裳,追赶白凤,“姑娘,穿上吧,穿上,别这样,多难为情呀。”礼服的尾摆绊倒了她,憨奴一边往起爬,一边环视着两面哀求道:“大家帮帮我,帮帮姑娘,求你们,帮帮姑娘……”
两面长长的人墙中,没有一个人不认识白凤,但没有一个人伸出哪怕一根相助的指头,他们只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疯了,这回真疯了……”
疯女人向着怀雅堂的方向走来。
最先转开目光的是万漪,女孩低下头,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她自己也不懂为什么会为了白凤——为这个残酷又恶毒的杀人凶手落泪,但她真心盼望能有人帮帮她。
“为什么没人肯帮凤姑娘一把?几天前,分明还都那么巴结她……”
“那是几天前,”猫儿姑的声音并不见太多异样,却终是带有一丝怅然,“如今凤丫头得罪了九千岁,帮她,就是和九千岁作对,谁愿意惹祸上身?”
“那也不能就这么盯着看哪。”书影带着些义愤道。白凤婚礼那一夜,她因追念白珍珍而不肯与万漪、佛儿同去观礼,虽事后也闻听了白凤的遭遇,却终不及此刻亲眼一见带给她的震撼,由不得书影心潮翻涌,绝不忍再朝这悲惨的景象多瞧一眼,索性背转了身去,把指甲抠着墙缝道:“这胡同里难道还有谁没见过人光身子吗?就这么死盯着凤姑娘看。”
“他们看的不是凤丫头的光身子,”那种自负又不容置疑的神情回到了猫儿姑脸上,“他们只是喜欢看——每个人都喜欢看,看别人拥有一切,又失去一切。”
“咦,妈妈怎的不出来?”佛儿毫无闪避地盯着白凤望了一阵,又扭头回望院门,“看见凤姑娘这样,她准比谁都喜欢。”
“哦,”树荫里的鸟儿叫起来,猫儿姑伴着几声鸟鸣道,“白家的已经走了,昨儿就走了。”
“走了?”佛儿一愣,“妈妈去哪儿了?”
“不关你们的事,”猫儿姑扬一扬嘴角,“你们只需要知道,从今后你们三个就是我的养女了,不能再叫‘姑姑’,而要管我叫‘妈妈’。”
面壁的书影猛然一震,向着猫儿姑仰起脸,翕动着嘴唇,努力想要说什么。
猫儿姑对她斜瞥了一眼,摆摆手,“你不用怕,盛公爷托人给了我一笔钱,叫我仍照珍姑娘在时那般待你,我已同意了。不过我手底下可不容废人,做个娇小姐绝没门儿,你就还做回你的婢女好了。”
最近一段时间,书影一直在担心猫儿姑接手怀雅堂后又会强迫自己学艺接客,听见这番话终于放下了心中大石,她将手扶着墙缓了一缓神,念了句“阿弥陀佛”道:“姑姑——妈妈,多谢您,我还想求您一件事,我、我想去一趟安国公府。您尽管让人跟着我,我保证不逃跑,我只想看望一下詹叔叔,珍珍姐姐和凤姑娘接连出事,他一定很不好受,我就想当面给他问声安。”
“别说傻话,白凤盗窃情报,幕后必有人指使,安国公就是头一号嫌疑人。他和白凤一样,谁沾谁倒霉。”
“我不怕,妈妈,我不怕。”
“闭嘴。”猫儿姑扭开脸,不再说话,只以全副精神回应来自对面的注视。
白凤走了来,停在猫儿姑的正前方,呆呆望着她,好似在这妇人的脸上认出了极重要的什么,却又回忆不起来。她迟缓地转动着双眸,眼神里尽是疑惑痴怔。
猫儿姑亦一语不发地与之对视,她看见了那一个销荡子之魂、摄登徒之魄的绝色佳丽,那一个翻手云覆手雨的蛇蝎美人,还有一个永远被恐惧绝望塞满了眼睛和嘴巴的孤独少女,她们在虚空中一一浮现,又全部消失在她眼前这一个容貌尽毁的疯婆子的面孔后。
“姑姑,你救救姑娘吧,你收留她一夜成不成?就一夜!”憨奴冲上前,拉住了猫儿姑的手。
白凤却在这一刻自己转过身走开,她不再看猫儿姑,神情仿佛是孩子放弃了一道难解的谜题,又重新回到自己擅长的游戏里。她的嘴角歪向一边,露出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脱、脱、脱……”
憨奴松开了猫儿姑的手,不知道第几次,徒劳无功地捡起那衣裳,徒劳无功地追上去。
从头到尾,猫儿姑也没对白凤吐一个字,当她开口时,她是对书影而发:“我说不准去就不准去。除非,你想重蹈覆辙。”
她把下巴斜向里一扬,书影转过眼,望见了白凤拖行而去的足迹。
相隔几日,白凤又回来过一次,仍旧是痴傻不已,蓬头裸身,憨奴也还是跟在后头捡衣披衣,只不过并不再哭,也不再叫了,默默地,像一道影子。
再之后,白凤就彻底消失了。
由夏到秋,由秋到冬,早已是季候两更。槐花胡同里有了新的人、新的事,白凤渐渐被淡忘了,偶尔谁提起,只是好奇地问一句:“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终有人带来了白凤的消息。那是腊月二十五,刚刚过了小年,虽然照样有客人来碰和摆酒,但年关收账,气氛已比平常冷清了许多,因此有一点儿动静,马上就闹得众人皆闻,纷纷来瞧新鲜。
但见花红柳绿的倌人们全挨挤在怀雅堂大门外,指指点点着,“哎,就是她?”
“是,说是梦乐院的人。”
“梦乐院?新开的小班?”
“什么小班?窑子街的下三等。”
“哟,合着这不是个老妈子,竟是个姐儿?我说瞧着怪年轻呢。”
“怎么不是个姐儿?说就是白凤现在的同院‘姐妹’。”
“叫什么?”
“她说自己叫‘老七’。”
……
老七还是那一副黄瘦脸子,裹着一件半旧棉袄。对面是龙雨竹,斜立在一停暖轿边,身穿草上霜皮袄、大红百褶宫裙,围着海龙领子,两手揣在红狐筒子中。看样子像是老七趁雨竹下轿时把她堵在那里,絮絮不停地说着些什么,雨竹却满面不耐烦,只从鼻子间哼哈几声。
倒是斜对过穿来了一人,高声招呼:“雨竹姐姐。”
雨竹探头一瞧,“这不是文淑姐姐?”
但看蒋文淑身上一袭丁香色对襟狐皮袄,配着虾青底余白沿边的羊皮挑线裙,头插不多的几样簪饰,清素可人。
“早听说姐姐和贵连班闹得不愉快,没想这么快就挪班了,昨儿我本打算去瞧瞧姐姐,几场酒一混就忘了。”雨竹原是一张冷脸对着老七,这时却笑靥如花,和文淑细意寒暄。
文淑也依依笑道:“是啊,好巧,恰就挪到了莳花馆,正在怀雅堂对过,以后咱们姐妹串门子也方便。”
“姐姐,这边每一节给你多少分水?”雨竹压低了嗓子问道。
文淑也低低答她了两句,两个人就叽叽咕咕谈起来。旁边的老七本就冷得直跺脚,被这么一晾,更急得浑身乱动,三番四次想打断二女的交谈,却又瑟瑟地退回去。
文淑瞟见了她的急态,自己截断了话道:“改日你去我那里,我同你详说。对了,我才听说有个姑娘自称现在和凤姐姐一道做生意,就是她?”
雨竹掠了老七一眼,“就她。”
文淑向老七一笑道:“凤姐姐怎么落到窑子街去了?”
老七见文淑对她问话,先怯怯地瞧向雨竹,雨竹翻一翻眼睛,“这是文淑姐姐,你就再对她说一遍吧。”
“是,”老七忙点点头,“文淑姐姐,是这样的。”
三三两两的倌人们都围上前,隔着翻飞的北风,捕捉着老七哆哆嗦嗦的低声。
老七说,最初在窑子街做生意的并不是白凤,而是憨奴。只因白凤见罪于九千岁,无人敢沾染,就连大街上乞讨亦被巡兵和成帮结伙的乞丐们驱赶,主仆俩连饭也吃不上。白凤又始终疯疯傻傻,憨奴无计可施,便只有卖身救主一条路,无奈像样些的妓院也都不敢接收,最终只在窑子街觅到一个落脚处,恰就是老七所在的梦乐院。院主拨出了一个杂物间收留白凤,把最好的房间腾出给憨奴,打出“班子下降,头水连过[50]”的旗号。这窑子街原就是末流娼窑扎堆之地,梦乐院也不例外,来往此处的客人不要说王孙公子,就连一个穿长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