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梦网》作者:斯蒂芬·金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译者: 刘国枝等
出版年: 2018-7
页数: 608
定价: 60.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斯蒂芬·金作品系列
ISBN: 9787020136834
文案:
缅因州的四个男孩,曾并肩勇敢地救了一个被恶少欺负的患唐氏综合征的孩子,五个孩子从此心有灵犀、心意相通,他们甚至一起用睡梦惩罚了那个恶少,又一起借心灵感应救了一位智障女孩的命。殊不知,从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他们的人生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二十五年后,当年的四个男孩早已长大成人,那个曾经如兄弟般亲近的智障男孩也似乎被他们抛在了脑后。他们虽已各奔东西,可每年的狩猎季节,他们仍要相约重聚在缅因森林中,重温儿时的快乐时光。这次的聚会却不同寻常,先是一场暴风雪不期而至,与暴风雪同时降临的还有一股来自外太空的邪恶势力。四个好朋友发现他们拯救自己和人类的唯一希望就是重返过去的“五人帮”,而唯一的途径就是他们借以心灵相通的“捕梦网”。斯蒂芬·金从未如此勇敢地深入黑暗的中心,也从未如此深刻地展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和悲惨的真相。既令人毛骨悚然,又催人泪下。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 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毕业后走上写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 长篇小说《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二百多部短篇小说。其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因此被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康复后又立刻投入写作。二○○三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其后又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终于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七卷)最为壮观,也最受金迷推崇,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中。他的最新作品包括《11/22/63》、《暗夜无星》和《穹顶之下》等。
目前斯蒂芬?金与妻子居住在美国缅因州班戈市。他的妻子塔比莎?金也是位小说家。
第一部分 毒瘤
第一章 麦卡锡
1
那家伙从树林里出来时,琼西差点儿朝他开枪。差多少呢?给他的伽兰德猎枪的扳机增加一磅的力量就行了,也许只要半磅。人们在惊恐万状之际,头脑有时会出奇地清晰。后来处于这种境况时,琼西真但愿自己没等看到那橘红色帽子和橘红色背心就开了枪。杀掉理查德·麦卡锡不会造成伤害,反而可能有好处。杀掉麦卡锡可能会挽救他们所有人。
2
彼得和亨利去了戈斯林商店,那是最近的商店,他们要去多弄些面包和罐头食品,还有啤酒——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他们带来的食物还足够对付两天,但收音机里说可能要下雪。亨利已经射中一头鹿,一头不小的母鹿;至于彼得嘛,琼西觉得他更在乎的是确保啤酒的供应,而并非自己能否捕获猎物——对彼得·穆尔来说,打猎是业余爱好,喝酒则是宗教。比弗也到外面的什么地方去了,但琼西在五英里之内没有听到枪声,所以他猜想,比弗与他一样,也正在等待。
离营地七十码左右的一棵老枫树上有个瞭望棚,琼西正待在这儿,一边喝咖啡,一边读着罗伯特·帕克的一本悬疑小说。正在这时,他听到有什么东西在渐渐靠近,于是把手上的书和保温杯放了下来。如果是在以往那些年里,他可能会兴奋得把咖啡掀翻,但是这一次不会了,这一次他甚至还花了几秒钟时间,把保温杯的鲜红色盖子拧紧。
每年十一月份的第一周,他们四个人都会来这儿打猎,这个习惯已经持续差不多有二十五个年头了——如果把比弗的父亲带他们来的那几次也计算在内的话。琼西此前从来没有在意过树上的瞭望棚,其他几个人也一样,上面的空间太小了。可是今年,琼西却让它派上了用场。其他人都自以为知道其中的原因,可他们了解的只是一部分。
2001年3月中旬,在离他执教的约翰·杰伊学院不远的坎布里奇,琼西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撞倒,造成颅骨骨裂,两根肋骨断了,还有一侧的髋骨粉碎性骨折,后来不得不用一种由特弗伦和金属合成的新玩意儿来替代。肇事者是波士顿大学一位已经退休的历史教授,患有早期老年痴呆症(起码他的律师是这么说的),因此,与其说他应该受罚,不如说更令人同情。琼西想,事情往往都是这样,灾祸发生之后,没有人可以怪罪。而且就算有人可以怪罪,又于事何补?你还是得接受现实,自我安慰,就像人们每天——也就是说,在他们还没有将整件事情忘到脑后之前——跟你所说的那样,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的确是不幸中的万幸。他的脑袋很硬,骨裂已经愈合了。对在哈佛广场附近发生车祸前那一小时左右的经历,他失去了记忆,但其他的脑部功能都很正常。他的肋骨不出一个月就痊愈了。最严重的是髋骨,不过到十月份的时候,他就已经不用拐杖了。现在,只是在忙乎一天之后,他的腿才看得出有一点跛。
彼得、亨利和比弗全都以为,他之所以选择树上的瞭望棚,而不肯去潮湿、阴冷的树林,是因为他的髋骨,认为这是唯一的原因。髋骨当然是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他没有告诉他们的是,现在他对猎鹿已经没什么兴趣了。他们一定会感到惊讶。实际上,连琼西自己也感到惊讶呢。可事情就是这样,这是他生活中的新变化,而在他们于十一月十一日真正上这儿来以及他拿出猎枪之前,他自己对此也浑然不觉。对打猎这件事他并不厌恶,一点也不,他只是没有猎杀的欲望了。在三月份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死神已经与他擦肩而过,琼西可不想再请它回来,就算他是处于主动而不是被动的地位也如此。
3
出乎他意料的是,他仍然喜欢到营地来,从某些方面而言,甚至比以前更喜欢了。彻夜的长谈——谈书籍,谈政治,谈他们小时候干的那些糗事儿,谈未来的打算。他们都是三十来岁,都还年轻,可以有打算,有各种各样的打算,旧时的联系仍然很紧密。
白天的时光——他独自待在瞭望棚上的时光——同样很好。他带了一本书,一台随身听,还有一个睡袋,觉得冷的时候就把下半身套进去。但是第二天,他就不用随身听了,他发现自己更喜欢森林的音乐:风儿在杉树中的沙沙声,乌鸦发出的嘎嘎声。他读一会儿书,喝几口咖啡,再读一会儿书,有时候将身子从睡袋里挪出来(睡袋的红色与十字路口的红灯一般显眼),在瞭望棚边方便一下。他有一个大家庭,还有一大群同事。他生性喜欢热闹,对家人和同事(当然还有学生,一届又一届的学生)的所有朋友都乐于结交,并且与他们相处融洽。只是在到了这里之后,在这上面,他才意识到,寂静的魅力仍然具体可感,仍然难以抗拒。就像与老朋友久别重逢。
“伙计,你确定你想待在那上面吗?”亨利昨天早上问他,“我是说,你完全可以跟我一起去。我们不会让你那条腿太受累的,我保证。”
“别管他,”彼得说,“他喜欢那儿。对吧,琼西小子?”
“算是吧,”他回答道,不愿再多费口舌——比如,说他其实真的很喜欢这儿。有些事情即使是告诉最亲密的朋友,你也会觉得不安全。而有些时候,你不说他们也知道。
“告诉你吧,”比弗说着,拿起一支铅笔,轻轻地咬起来——这是他最为喜爱、最根深蒂固的习惯,早在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了,“我喜欢回来时看到你待在上面,就像那些狗屁胡侃的书中所讲的桅杆瞭望台。警醒点儿,伙计。”
“看,有船!”琼西脱口而出,他们不由得哈哈大笑,不过琼西听懂了比弗的意思,他感觉到了。警醒点儿。一边想着心事,一边留意是否有船只、鲨鱼或别的什么东西出现。下来时他的髋部很疼,装着大便的袋子在背上沉甸甸的,沿着钉在树干上的木梯级往下爬时,他感觉动作很慢,很笨拙,不过这没关系。实际上还很好。事情总会变化,只有傻瓜才相信变化总是会更糟。
当时他就是这么想的。
4
听到有东西穿过灌木时的沙沙声和树枝轻微的断裂声——他丝毫没有怀疑这是一头鹿渐渐走近的声音——琼西想起父亲说过的一句话:你不主动找运气,运气自会来找你。林赛·琼斯这辈子一事无成,也没说过什么值得一记的话。但这句话却是例外,眼下的情形就是又一项证据:他几天前刚刚决定不再猎鹿,这会儿却有一头鹿送上门来,而且从声音判断,还是一头体型很大的鹿——几乎可以肯定是一头公鹿,可能跟人一样大。
琼西怎么也不会想到会真的是一个人。这里是位于兰奇利以北五十英里处的一个非自治市,离这儿最近的猎手都在步行两小时的路程之外,最近的公路——也就是去戈斯林商店时最后要走的那条路——离这儿起码也有十六英里。
嗯,他想,我好像并没有发过誓似的。
是的,他并没有发誓。明年十一月来这儿时,他可能会带尼康相机而不是伽兰德猎枪,可现在还不是明年,而猎枪就在手边。他可不想把一头送上门来的鹿白白放走。
琼西拧紧咖啡杯的红色杯盖,把杯子放到一边。接着,就像脱掉一只大棉袜似的,他把睡袋从下半身褪下来(因为髋部行动不便不免蹙着眉头),然后拿起猎枪。没有必要加装子弹,以免弄出的响声太大,把鹿吓跑;老习惯真是根深蒂固,他刚刚拉开枪栓,猎枪就已经蓄势待发了。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稳稳地站在那儿。过去的狂喜不见了,但留下了一点残迹——他的脉搏加快了,他喜欢这种感觉。发生那次事故之后,类似这样的反应他都喜欢,仿佛如今有了两个他,一个是在街上被撞倒之前的他,另一个是在马萨总医院苏醒过来——如果可以把那种迟缓和药物作用下的迷糊意识称为苏醒的话——后更为谨慎、更为老成的他。有时候,他仍然听到有个声音——不知道是谁的,但不是他自己的——在那儿喊着请停下来,我受不了啦,快给我打一针,马西在哪儿,我要马西。他觉得那是死神的声音,死神在街上没能抓住他,于是又回到医院来完成使命;死神摇身变成一个痛苦的男人(也可能是一个女人,很难分得清楚),口里叫的是马西,但真正想要的是琼西。
那个念头过去了——他在医院里时产生过的各种怪念头后来都过去了——但是它留下了残迹。这种残迹就是谨慎。他丝毫不记得亨利曾经打电话来要他在随后的那段时间里留神点儿(亨利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但从那以后,琼西就处处留神。他很小心。因为死神也许还在什么地方,也许什么时候就会喊你的名字。
但是过去的毕竟过去了。他与死神擦肩而过并幸存下来,而今天早晨,在这里即将死去的不过是一头走错方向的鹿(他希望是一头公鹿)。
传到他耳中的灌木的沙沙声和树枝的折断声来自西南方向,这就是说,他不需要隔着枫树的树干射击——很好,而且他还处于上风位置——这更好。枫树的树叶已经落得差不多了,透过纵横交错的树枝,前面的一切不说是一览无余,起码也是比较清楚。琼西抬起枪,把枪托底板顶在肩胛骨上,准备收获一头可资夸口的猎物。
正是由于琼西对打猎不再着迷,麦卡锡才免于一死——至少是暂时如此。又由于一种被琼西父亲的朋友乔治·基尔罗伊称为“视觉兴奋”的现象,麦卡锡也几乎命归黄泉。基尔罗伊说,“视觉兴奋”是猎手在猎物靠近时情绪兴奋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可能是在打猎中造成意外事故的第二大原因。“第一大原因是酗酒,”乔治·基尔罗伊说,与琼西的父亲一样,基尔罗伊对这个话题也颇有了解,“第一大原因总是酗酒。”
基尔罗伊说,一旦发现自己射中的是围栏柱子、路过的汽车、马厩的侧墙或一起来打猎的同伴(这位同伴常常是自己的配偶、兄弟或孩子)时,视觉兴奋症患者无一例外地会觉得难以置信。“可我的确看见了!”他们会不服气,根据基尔罗伊的观点,许多人还能通过测谎仪针对这个问题的测试。他们看见了那头鹿或者熊或者狼,或者只是一只扑扇着翅膀从秋天的深草中飞过的松鸡。他们真的看见了。
根据基尔罗伊的观点,真实的情形是,这些猎手有一种焦虑之感,只想快点开枪,把猎物弄到手,不管是以什么方式。由于这种焦虑过于强烈,为了结束紧张情绪,大脑便让眼睛相信,它看见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这就是“视觉兴奋”。尽管琼西并没有感受到任何的焦虑——刚才在把咖啡杯的红色杯盖拧回到杯口中时,他的手指非常平稳——后来他还是暗暗承认,没错,他可能也患上了这种病。
有那么一瞬间,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头鹿,它就在纵横交错的树枝所形成的甬道的尽头。他看得很清楚,就像以前看见在“墙洞”一带打中的所有那些鹿一样,这些年来他一共打中了十六头(六头公鹿,十头母鹿)。他看见了鹿的褐色脑袋,它的一只眼睛黑得就像珠宝商用来放珠宝的黑金丝绒,他甚至还看见了一部分鹿角。
快开枪!他身体里有个声音在喊,这是遭遇车祸之前的琼西的声音,是那个完整的琼西的声音。在刚刚过去的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随着他渐渐进入一种神奇状态(那些没有遭遇过车祸的人轻松地称之为“彻底康复”),那个声音对他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大声,这是一道命令,几乎是一声呼喊。
他的手指真的扣紧了扳机。手指终究没有增加那最后一磅(也许只需要半磅,只需要小小的八盎司)力量,但是的确扣紧了扳机。拦住他的是第二个琼西,那个在马萨总医院苏醒过来的琼西——当时他昏昏沉沉,迷迷糊糊,苦不堪言,对一切都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有人要什么东西停下来,有人受不了,得再打一针才行,有人要找马西。
不,别慌——等一等,再看看,后面这位谨慎的琼西说,他听从了这个声音。他一动不动,身子稍稍前倾,将大部分重量集中在那条没有受伤的左腿上,举着猎枪,枪管呈漂亮的三十五度,指向那个树枝交织而成的有亮光的甬道。
这时,雪花开始从白色的天空中飘洒下来。透过飞舞的雪花,琼西突然发现,那头鹿的脑袋下面有一道醒目的橘红色竖线,仿佛是雪花引发的幻象。一时间,他失去了感知能力,顺着枪管所看到的只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杂碎,犹如各种颜料在画家的调色板上被搅成一团。没有鹿,没有人,甚至树林也不见了,只有一堆令人不解的乱糟糟的黑色、褐色和橘红色。
接着,橘红色更多了,一个成形的东西出现了:那是一顶帽子,一顶侧檐可以放下来遮住耳朵的帽子。外州人常常花四十四美元在比恩公司买这种帽子,里面有一个印着工会自豪地制造于美国的小标牌。你也可以花上七美元,在戈斯林商店买一顶,那儿的帽子的标牌上,只写着孟加拉国制造。
这顶帽子的出现让琼西大吃一惊,他的意识也变得清晰起来:哦上帝!太可怕了!他以为那片褐色是鹿头,实际上却是一个人的羊毛外套的前胸,那只黑金丝绒般的鹿眼其实是一颗纽扣,而鹿角则不过是树枝而已——是他自己所待的这棵树上的树枝。这个人实在是不明智(琼西很不愿意使用疯狂这个词),居然在森林里穿着褐色外套,不过琼西还是想不明白,他自己怎么会犯这种可能会导致可怕后果的错误。因为那个人还戴着一顶橘红色帽子,对吧?而且,在那件显然不明智的褐色外套上,他还套着一件醒目的橘红色背心。这家伙——
——差点儿跟死神握手了,只要琼西的手指再增加一磅(也许还不到一磅)的压力,一切就不可挽回了。
这一事实至为真切地闯进他的意识,使他一下子魂飞魄散。在这个他永远也不会忘怀的可怕而鲜明的瞬间,他既不是车祸发生前那个自信满满的琼西第一,也不是那个捡回一条命后处处小心的琼西第二——事故之后,他常常处于一种身体不适和思绪不清的难受状态之中。在这一瞬间,他是另外一个琼西,是一位隐身人,正打量着站在一棵树的瞭望棚上的猎手。猎手头上的短发已渐渐花白,两边嘴角刻上了皱纹,脸上有些胡茬,显得很憔悴。猎手正准备使用自己的武器。雪花开始在他的脑袋周围飞舞,并降落在他的褐色法兰绒衬衣上,给这件下摆没有塞进裤腰的衬衣增添了亮色。他正要朝一个戴着橘红色帽子、穿着橘红色背心的人开枪,而如果他没有待在这棵树上,而是与比弗一起进了森林,他也会穿戴那套一模一样的橘红色行头的。
他的魂魄“砰”的一声返回躯体,就像开着快车的人在一次剧烈的颠簸后,又猛地靠回椅背一样。他惊恐地发现,他的猎枪仍然在跟踪下面那个人,犹如鳄鱼咬住猎物不放似的,他的脑海深处似乎有个固执的想法,坚信那个穿褐色外套的人就是一头猎物。更可怕的是,他扣在猎枪扳机上的手指好像无法松开。在令人恐怖的一两秒钟里,他甚至觉得那根手指还在继续用力,不屈不挠地要使上那最后的几盎司力量,让他犯下一生中最大的错误。后来,他渐渐认为那只是一种错觉,正如你坐在一辆停止不动的汽车里,眼角的余光瞥见有辆车从旁边缓缓开过,便以为自己的车在后退,两者是同样的道理。
不,他只是完全呆了,但这已经够糟糕了,真是糟糕透顶。有时候,彼得发现琼西在他们聊天时走神,只是直愣愣地盯着不远处的某个地方,就对他说,你想得太多了,琼西,而他的真正意思可能是你想象得太多了,琼西,而且这很可能是事实。很显然,此时此刻,当他顶着这个季节的第一场雪,头发乱糟糟的,高高地站在这棵大树的中央时,他就想象得太多了——他的手指扣在猎枪扳机上,没有像刚才害怕的那样继续用劲,但是也没有松开,那人现在到了他的正下方,他的猎枪的瞄准器对着那橘红色帽子的顶部,那人的生命悬在枪口与帽子之间的一根无形的线上,心里可能在打算卖掉自己的车,或者欺瞒自己的妻子,或者给大女儿买一匹小马(琼西后来有理由相信,麦卡锡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事情,但是他当时显然不得而知,当时他正站在树上,发僵的食指扣着猎枪的扳机),而不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事情,就像当初琼西一手拎着皮包,一边胳膊下夹着波士顿《凤凰报》,站在坎布里奇的马路边等车时,不知道随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一样,也就是说,不知道死神已经靠近,不知道死神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行色匆匆的身影,就像从英格丽·褒曼的一部早期电影中逃出来的东西,或者是一个在宽大的风衣里藏着工具的家伙。也许是剪刀。还可能是手术刀。
而最糟糕的是这个人不会死,或者起码不会马上就死。他会摔上一跤,然后躺在那儿大呼小叫,就像琼西当初躺在街上大呼小叫一样。琼西不记得喊叫这回事儿了,但是他当然喊叫过,他听别人说了,并且没有理由不相信。很可能是不顾一切地乱号一气。如果那个身着褐色外套、橘红色背心和帽子的人喊叫着要找马西怎么办?当然他不会这样——不会真的这样,但是琼西的大脑会认为那是要找马西的叫声。如果存在“视觉兴奋”这回事,如果他在看到那人的褐色外套时认为那是鹿的脑袋,那么在听觉方面可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听到别人在那儿喊叫,心里认为你自己就是让他喊叫的原因——哦上帝,不要。可是他的手指仍然不肯松开。
一件简单而出乎意料的事情终于让他从这种无法动弹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在距离琼西的树底下大约十步的地方,那个穿褐色外套的人摔倒了。琼西听见了那痛苦而吃惊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嗵”的一下——他的手指不知不觉就松开了扳机。
那人四肢着地,手上戴着褐色手套(褐色手套,这又是一个错误,琼西想,这家伙干脆在背上贴一个朝我开枪的牌子好了),双手趴在已经渐渐变白的地上。接着,那人一边慢慢爬起来,一边烦躁而不解地大声说着什么。琼西起初没有意识到那人在哭。
“哎呀天啊,哎呀天啊。”那人咕哝着,艰难地站起身来。他两腿有些打颤,像是喝醉了。琼西知道,到森林里来的人,那些在一周或周末的时间里离家在外的男人,常常会犯下各种各样的小错误,而早上十点钟喝酒则是最常见的错误之一。不过琼西认为这家伙并没有醉,他说不出原因,只是一种感觉。
“哎呀天啊,哎呀天啊,哎呀天啊。”然后,当他抬腿走动时,嘴里说的又是:“下雪了。这会儿又下雪了。求求你上帝,哎呀上帝,这会儿又下雪了,哎呀天啊。”
他开始的那几步走得歪歪倒倒。琼西正在想自己的感觉错了,那家伙的确是喝多了,没想到那人又不那么踉跄了,步子渐渐平稳。他用手在右边脸上挠了几下。
他走到瞭望棚的正下方,一时间,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顶橘红色帽子所形成的圆圈,圆圈的两侧是褐色的肩膀。他的声音传了上来,带着抽抽搭搭的哭声,说得最多的是哎呀天啊,偶尔夹杂着几声哎呀上帝或这会儿又下雪了。
琼西站在那儿,目送着这家伙先是消失在瞭望棚的正下方,然后又在另一边出现。他不知不觉地转动身子,眼睛紧盯着这个步履艰难的人——他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把猎枪垂到一边,甚至还不慌不忙地把枪栓推回原位。
琼西没有喊他,而且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喊:纯粹的负罪感。他害怕下面那人朝他看上一眼,就会从他的眼神中看清目前的情形——即使是透过满眼的泪水和越来越大的雪花,那人也能看出琼西一直在上面拿枪对着他,看出琼西差点儿朝他开了枪。
从树底下走出二十来步之后,那人停了下来,只是站在那儿,戴着手套的右手搭在眉头上,为眼睛挡雪。琼西意识到那人已经看到了“墙洞”。可能明白自己真的找到了一条路。那哎呀天啊和哎呀上帝的声音止住了,那家伙就像是在一艘大船的甲板上似的,拔腿摇摇晃晃地朝有发电机响声的地方跑去。在那幢宽敞的木屋之上,一缕缕轻烟正从烟囱上升起,顷刻便消失在大雪中。琼西可以听见那人朝木屋吃力地跑去时的短促呼吸。
琼西把枪挎在肩膀上(他并没有想到那人可能会造成什么威胁,当时还没有想到;他只是不想把猎枪留在外面任风雪吹打,因为这是一杆好枪),然后开始顺着钉在树干上的木阶梯爬下来。他的髋骨有些发僵,等他爬到树底下时,那个险些让他开枪击中的家伙已经差不多一路跑到了木屋门口……当然,木屋的门没有锁。在这样的地方,谁也不会锁门。
5
“墙洞”的门口有一块花岗岩石板,权充门前的露台,在离那儿只剩下十步左右时,那个穿褐色外套和戴橘红色帽子的家伙又一次摔倒。他的帽子飞了出去,露出头上那汗津津的、稀稀拉拉的褐色头发。有一会儿时间,他单腿跪在地上,低着头。琼西可以听见他艰难而急促的呼吸。
那人捡起帽子,刚刚把它戴在头上时,琼西喊了一声。
那人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踉跄着转过身子。琼西乍一看去,只见那人长着一张很长的脸,差不多就是人们常说的“马脸”。琼西走近前去,步履稍稍有点蹒跚,但并不跛(这就好,因为脚下的地面已经变得很滑了),这时他又发现,那家伙的脸根本就算不上特别长——他只是惊魂未定,而且看上去脸色非常非常苍白。他脸上挠过的那块红印十分显眼。看到琼西急匆匆地朝他走来,他一下子如释重负。想到自己刚才站在树上的瞭望棚上,担心这家伙会看透自己的眼神,琼西几乎要忍俊不禁。这家伙可不会看脸色,而且,对琼西从哪儿来以及刚才在干些什么显然也毫不关心。看他那副神态,似乎恨不得要张开双臂抱住琼西的脖子,再在琼西的脸上狠狠亲上几口。
“感谢上帝!”那人叫道。他朝琼西伸出一只手,踩着新铺上的一层薄雪,轻一脚重一脚地朝琼西走来。“哎呀呀,感谢上帝,我迷路了,我从昨天起就在森林里迷路了,我以为我会死在这儿。我……我……”
他脚下一滑,琼西连忙扶住他的双臂。他的身材很魁梧,比身高六点二英尺的琼西还要高,而且比琼西也要宽。但是乍看之下,琼西却觉得这人完全是轻飘飘的,仿佛恐惧已经耗尽了他的内在,使他轻得像一根灯芯草。
“别激动,伙计,”琼西说,“别激动,你现在没事儿了,放心好了。我们把你弄进去暖和暖和,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暖和这个词,这人好像一下子被提醒,牙齿也开始打起磕来。“很——很好。”他想笑一笑,但没怎么笑出来。琼西再一次注意到他脸色煞白,不禁暗暗惊讶。今天上午外面的确很冷,最多只有二十度,但是这家伙完全是面如死灰。除了那块红印之外,他脸上唯一的颜色就是眼睛下面的两圈褐色。
琼西突然对这位陌生人涌起一股不可思议的、非常伤感的柔情,这种感情十分强烈,就像上初中时对他第一次喜欢上的姑娘的感觉一样(她叫玛丽·乔·马丁诺,上身穿一件无袖白衬衣,下身是一条齐膝长的直筒牛仔裙),于是,他伸出胳膊搂住那人的肩膀。这时,他可以完全肯定那人没有喝酒——他之所以走路不稳,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惊吓(也有可能是因为疲惫)。不过他的气息中的确有一股味道——有点儿像香蕉。它还使琼西想起乙醚,在使用自己的第一辆车(那是一辆越战时期的福特)时,在寒冷的早上,为了让车发动,他常常把乙醚喷进化油器里。
“带你进去,好吗?”
“好。很——很冷。感谢上帝你来了。这是——”
“我的地方吗?不,是一位朋友的。”琼西推开上过漆的橡木门,把这人扶过门槛。一阵热浪几乎让陌生人喘不过气来,他的脸上渐渐有了红色。看到这人体内总算还有一点血,琼西暗暗松了口气。
6
以森林深处的标准来看,“墙洞”算得上是一幢大房子。一进门,就是楼下的唯一一个大房间——厨房、餐厅和起居室三位一体——不过后面还有两间卧室,楼上也有一间,都在同一屋檐下。大房间里弥漫着松树的芳香,上过漆的家具散发出柔和的光彩。地上铺着一张纳瓦霍地毯,一面墙上挂着密克马克人的挂毯,挂毯呈现出一群以棍棒为武器的勇敢的小猎手围着一头巨熊的情景。一张原橡木餐桌标志出了餐厅区的范围,餐桌很长,可以坐八个人。厨房区有一个烧柴火的炉子,起居室区有一座壁炉。当两个炉子同时生火的时候,哪怕外面是零下二十度,室内也会暖烘烘的,令人昏昏沉沉。朝西的墙是一扇大落地窗,往外看去,西边那一长溜陡峭的山坡尽收眼底。七十年代那儿曾经发生过一场大火,在这越下越大的雪天里,那些横七竖八的死树黑黢黢的,非常显眼。琼西、彼得、亨利和比弗把那片山坡称为“峡谷”,因为比弗的父亲以及他父亲的朋友们就是这么叫的。
“哎呀上帝,感谢上帝,也感谢你。”戴橘红色帽子的人对琼西说。琼西不由得笑了——他已经说了太多感谢——那人也不自然地笑出声来,似乎在说没错,他知道,这样说了一遍又一遍很蠢,可是他情不自禁。他大口吸着气,一时间俨然有线电视上看到的气功大师。每呼出一口气时,他还不停地说话。
“上帝,昨晚我真的以为自己完蛋了……当时那么冷……而且空气湿度那么大,我记得……记得我心里想,哎呀老天,哎呀天啊,如果真的下雪了该怎么办……我咳嗽起来,怎么也止不住……有什么东西过来了,我想我不能再咳了,如果是一头熊什么的……我就会被发现什么的……可我就是止不住,过了一会儿……你知道,又自动好了——”
“你晚上看到熊了?”琼西既震惊又好奇。他听说过这儿有熊——戈斯林老头和他商店里的那帮老家伙就喜欢讲熊的故事,尤其喜欢跟外州人讲这些——但是想想看,这家伙独自一人,还迷了路,晚上居然还碰到了熊,这太可怕了。仿佛在听水手讲海怪的故事。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人说着,突然从眼角瞥了琼西一眼,带着一股狡黠的意味,琼西不喜欢也不明白这种眼神,“我不能确定,当时闪电已经停了。”
“还有闪电?伙计!”这家伙的痛苦显然不是装出来的,否则琼西就要怀疑是在耍他了。事实上,他还真有些怀疑。
“我猜想,是干闪电吧。”这人说。琼西几乎可以看出他是在有意轻描淡写。他挠了挠脸上的红印,那很可能是轻微冻伤。“冬天看到它,就意味着一场暴风雪即将来临。”
“而你看到了?昨天晚上?”
“我想是的。”这人又飞快地瞥了琼西一眼,但这一次琼西没有看到狡黠,并且认为自己刚才看到的也不是狡黠,而只是疲惫。“我脑子里全乱套了……自迷路之后,我就一直肚子痛……我每次怕怕的时候总是肚子痛,从当小孩子的时候就这样……”
他的确像个小孩子,琼西想,到处东张西望而自己完全没意识到。琼西领着这家伙朝壁炉前的沙发走去,而这家伙也任他领着。怕怕。他居然说怕怕而不是说害怕,真像个孩子。像个小孩子。
“把外套脱了给我。”琼西说。这家伙先解开纽扣,然后伸手去拉里层的拉链,此时琼西又一次想到自己居然以为看到的是一头鹿,一头公鹿,老天——他居然把一颗纽扣看成鹿眼而且险些就用子弹将它射穿。
这家伙把拉链拉了一半,就拉不动了,因为一边的黄色小链齿被布卡住了。他低头看着,呆愣愣地,仿佛从来没见过这种事情。当琼西伸手帮忙时,他便把双手垂在身子两侧,任琼西代劳,就像一个把鞋子穿错或把外套穿反了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只是站在那儿,任由老师帮他弄好。
琼西解开黄色小链齿,把拉链全部拉开。从那面全是落地窗的墙看出去,峡谷消失了,尽管那些横七竖八的黑色死树仍然清晰可见。他们一起到这儿打猎已经差不多有二十五年了,二十五年来几乎从不间断,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除了偶尔来一场雨夹雪之外,还从来没有下过大雪。放眼望去,好像这一切都要变了,不过谁又说得准呢?如今,广播电台或电视里的那些人把四英寸的薄雪都可以说成是下一个冰河时代。
有一会儿时间,这家伙只是站在这儿,敞着外套,皮靴上的雪渐渐融化,水流到光滑的木地板上,他仰着头,张着嘴,看着屋梁,没错,他就像一个六岁的大孩子——或者说就像杜迪茨。你几乎以为会看到有双棉手套就别在他的袖口晃来晃去。他让外套滑落下来,那动作与小孩子完全没有两样:拉链拉开后,只管缩缩肩膀,任衣服掉下来就行。幸亏琼西在一旁伸手接住,要不然,那件外套就会掉在地上,把地上那一摊雪水吸干。
“那是什么?”他问。
琼西一时不明白这家伙指的是什么,但紧接着,他顺着这位陌生人的视线,看到挂在屋顶中梁上的一小片织网。那织网色彩艳丽,有红有绿,还间杂着几道嫩黄,形状就像一张蜘蛛网。
“是捕梦网,”琼西回答道,“那是印第安人的一种魔法,据说能赶走噩梦。我猜是这样。”
“是你的吗?”
琼西不知道这人指的是这整个地方(也许自己刚才说的话他没有听),还是仅仅指捕梦网,不过两者答案相同。“是我朋友的。我们每年来这儿打猎。”
“你们有几个人?”这人哆嗦着,双臂叠抱在胸前,手掌托着肘部,一边看着琼西将他的外套挂在门边的木头上。
“四个。比弗——这是他的营地——这会儿他到外边打猎去了。我不知道这场雪会不会让他马上回来。很可能会。彼得和亨利去商店了。”
“是戈斯林商店吗?”
“没错。过来吧,坐到沙发这儿。”
琼西把他带到沙发旁。这是一排很长的组合式沙发,看上去有些怪异。这类东西几十年前就过时了,不过它既没有怪味,也不曾被虫鼠咬过。在“墙洞”这儿,风格与品位不太重要。
“现在待着别动,”他说,并让这人坐下,这人正全身发抖,两手紧紧地夹在双膝之间。他的牛仔裤鼓鼓囊囊的,里面似乎穿着长内裤,可他还是在不停地哆嗦。不过,室内的暖气已经使他陡然增色:这位陌生人现在不再面如死灰,更像一位白喉病患者。
彼得和亨利共用楼下两间卧室中的大间。琼西几步走进去,打开位于房门左侧的松木柜。柜子里叠放着两床羽绒被,他拉出其中一床,然后重新穿过起居室区,回到陌生人正瑟瑟发抖地坐着的沙发旁。这时,他意识到自己还没有问过那个最基本的问题,那个连不会拉拉链的六岁孩子都会问的问题。
他站在这张超级野营沙发边,把羽绒被盖在陌生人身上,问道:“你叫什么?”话刚出口,他就发现自己几乎已经知道了。麦克伊?麦卡恩?
差点儿被琼西击中的这个人抬起头来望着他,一边把羽绒被拉上去围住脖子。他眼睛下面的两圈褐色已经泛紫。
“麦卡锡,”他回答,“理查德·麦卡锡。”他已经脱下手套,一只手像胆小的动物似的从被子里探出来,显得异乎寻常的又白又胖。“你呢?”
“格里·琼斯,”他说,同时用那只几乎扣动扳机的手握住对方的手,“大家一般都叫我琼西。”
“谢谢你,琼西,”麦卡锡真诚地看着他,“我想你救了我一命。”
“哦,这我可不知道,”琼西说。他又看了看麦卡锡脸上的红印。冻伤,一点小小的冻伤而已。只可能是冻伤。
第二章 比弗
1
“你知道我没法打电话,对吧?”琼西说,“电话线没有牵到这一带。用电靠的是发电机,别的就没什么了。”
麦卡锡盖着羽绒被,只有脑袋露在外面,他点了点头。“我倒是听见了发电机响,但是你知道迷了路是怎么回事——会听到各种奇怪的声音。有时,那声音好像是从你左边或右边传来,可马上你又敢肯定是在你身后,你最好转过头去。”
琼西点着头,尽管他其实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从来没有迷过路,除非你把他出事后那一周左右的时间算进去,当时,由于药物作用和身体疼痛,他一直处于迷迷糊糊之中。
“我来看看有什么好办法,”琼西说,“我想,等彼得和亨利回来后,我们最好把你送出去。你们有多少人?”
麦卡锡似乎得想一想才能回答,由此联想到他刚才走路不稳的样子,琼西进一步肯定这人是惊吓过度。他很纳闷,在森林里迷路了一个晚上怎么就会变成这样,不知道他自己会不会也如此。
“四个,”麦卡锡想了片刻之后回答,“跟你们一样。我们打猎的时候是两个人一组。我跟一个朋友一道,他叫斯蒂夫·欧迪斯。他跟我一样,是律师,在斯考希根工作。我们都是斯考希根人。你知道,对我们来说,能有这一周时间……很不容易。”
琼西微笑着点点头,说:“是呀,我们也是。”
“我想,当时我可能是走散了,”他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听到斯蒂夫在我右边,有时候还透过树林看见他的背心,然后,我……我也不知道。我想,我可能是在思考什么问题——森林的最大好处,就是能让人思考——后来我就是一个人了。我想我可能是打算原路返回去,可当时天黑了……”他又摇摇头,“我的脑子全乱了,不过,对——我们有四个人,我想这个我能肯定。我、斯蒂夫、耐特·洛普,还有耐特的妹妹贝姬。”
“他们肯定急坏了。”
麦卡锡似乎吃了一惊,接着又很担心。他显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是呀,肯定是的。当然,他们会的。哎呀天啊,哎呀呀。”
琼西听了,几乎又要不禁笑出来。每次一开口,麦卡锡就有点像电影《冰血暴》里的一个人物。
“所以我们最好把你送出去。如果——”
“我不想给你们添麻——”
“我们会把你送出去的。只要可能的话。我是说,这天气变得太快了。”
“的确是的,”麦卡锡忿忿地说,“他们现在有了那些该死的卫星呀,多普勒雷达呀,还有别的一些玩意儿,你还以为他们的水平会有所提高呢。这天气可真是晴朗、微冷,对吧?”
这人捂着羽绒被,只有通红的脸庞和正在变得稀少的褐色头发露在外面。琼西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两天来,他所听到的——他、彼得、亨利和比弗听到的——预报始终都在说可能有雪。有些预报员给自己留了点余地,说可能会雪转雨,但今天早上,罗克堡广播电台(这种无线宽频电台是这儿能收听到的唯一电台,但信号也很弱,而且有很多干扰)的预报员就说,一场名为“艾伯塔剪刀”的暴风雪正在快速移动,降雪量为六到八英寸,如果持续气温而且低气压不转移到海上,随后还可能刮起东北风。琼西不知道麦卡锡是从哪儿听到的天气预报,但显然不是无线宽频电台。这家伙只是糊涂了,很有可能是这样,而且他完全有理由糊涂。
“你瞧,我可以热点儿汤。你想不想来一点儿,麦卡锡先生?”
麦卡锡感激地笑了。“我想这太好了,”他说,“昨天晚上我肚子痛,今天上午还加剧了,不过现在感觉好了些。”
“是因为紧张,”琼西说,“换了我的话,一准会吐得昏天黑地。还可能会拉在裤子上。”
“我没有吐,”麦卡锡说,“我很肯定我没有吐。但是……”他像神经痉挛似的又摇了一下头。“我不知道。一切都乱套了,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
“噩梦已经过去了。”琼西说。他觉得自己这么说有点儿傻——有点像老太太的口吻,但是这家伙显然需要安慰。
“好的,”麦卡锡说,“谢谢你。我很愿意来点儿汤。”
“有西红柿汤、鸡汤,我想可能还有一罐牛肉汤。你想要哪一种?”
“鸡汤吧,”麦卡锡回答,“我妈妈总是说,不舒服的时候喝鸡汤最好。”
说到这里,他咧嘴一笑,琼西尽力掩饰着惊讶之情。麦卡锡的牙齿洁白而整齐,甚至是太整齐了,从他的年龄(应该是四十五岁左右吧)来看,唯一的可能是修补过。但是至少有四颗牙齿不见了——上排的两颗犬牙(琼西的父亲称之为“吸血鬼牙齿”),还有下排正中间的两颗牙齿(琼西不知道它们叫什么名字)。不过有一点他明白:麦卡锡不知道自己掉牙了。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牙齿有这么大的豁口,都不会如此坦然地将它们露出来,即使在目前的情况下也不会。起码琼西这么认为。他觉得身上掠过一丝古怪的凉意,同时仿佛接到一个不知从哪儿打来的电话。他转向厨房,以免麦卡锡注意到他脸色的变化,从而担心有什么不对劲。也许还会问他有什么不对劲。
“鸡汤马上就好。要不要再来一份烤奶酪三明治?”
“如果不麻烦的话。叫我理查德好吗?或者里克,这样更好。你救了我一命,我希望尽快改变那种客客气气的关系,而能彼此直呼其名。”
“里克是吧,好的。”当你下一次出现在陪审团面前之前,最好把牙齿给补上,里克。
他非常强烈地感到这儿有什么不对劲。就像那“咔嗒”一声,正如刚才几乎猜出麦卡锡的名字一样。只是过了很久以后,他才后悔没有及时开枪打死这个人,而此时此刻,他但愿麦卡锡没有靠近他的树并闯进他的生活,但愿他离自己越远越好。
2
他把汤放在炉子上,正在做三明治时,刮起了第一阵风——那呼啸的大风吹得木屋嘎吱作响,搅得雪花漫天飞舞。一时间,就连峡谷里那些横七竖八的黑色死树也不见了,大窗户的外面只有白茫茫一片,仿佛有人在那儿架起一幅大银幕。琼西第一次有了一丝忐忑,不仅仅是为彼得和亨利担心(他们可能正开着亨利的旅行车从戈斯林商店往回赶),他还为比弗感到不安。要说有人了解这片森林的话,应该非比弗莫属,但是置身于这完全雪白的世界里,那就谁也说不准了——一切都难以预料,这句话也是琼西那位一事无成的父亲说的,也许没有你不主动找运气,运气自会来找你那么深刻,但是不无道理。发电机的响声也许有助于比弗判别方向,不过正如麦卡锡所言,声音有时候会让你上当。特别是风势即将加大的话,而眼下的风势显然就有这种打算。
他母亲曾经教过他一些基本的烹饪技巧,其中之一就是如何制作烤奶酪三明治。先抹上一点芥嘛,她说——詹妮特·琼斯所说的芥嘛就是芥末——再在这该死的面包上(而不是锅上)涂好黄油。如果把黄油涂在锅上,最后做成的就是煎奶酪面包。他一直都不明白,涂黄油的地方不一样(面包上或者锅里),怎么就会造成最终产品不一样,不过他始终都按照母亲的方法,尽管当他一边让三明治的底层加热、一边在顶层涂黄油时,他的臀部隐隐作痛。只要一进入室内,他就会脱下胶鞋……因为他母亲总是说:“你的脚会觉得拖泥带水的。”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即使到了现在,已经是快四十的人了,他还是一进门就脱鞋,这样就不会觉得拖泥带水了。
“我看不如我自己也来一份吧。”琼西说,然后把三明治涂了黄油的一面朝下放进锅里。汤已经开了,闻起来很香——很舒服。
“好主意。我很希望你的朋友们都没事儿。”
“是呀,”琼西说,他在汤里搅了搅,“你们的营地在那儿?”
“噢,我们以前总是去马什希尔打猎,耐特和贝姬的叔叔在那儿有个地方,可两年前,有个昏了头的白痴把那儿给烧了。喝多了酒,然后抽烟时一不小心就失火了。马什希尔消防队的人是这么说的。”
琼西点点头,说:“这种事儿并不少见。”
“保险公司已经照价赔偿,可我们却没地方可以打猎了。我还以为也许就这样完了,可是后来,斯蒂夫发现了一个好地方,在基尼奥那边。我想大概是一个非自治市,也属于杰弗逊林区,但是被叫做基尼奥,住在那儿的人不多,都这么叫它。你知道我说的是哪儿吗?”
“知道。”他回答,说话时嘴唇有一种奇怪的麻木之感。仿佛又有一个电话不知从哪儿打过来。“墙洞”位于戈斯林商店以东约二十英里处,基尼奥在以西三十英里左右的地方。两者之间的距离共有五十英里。难道要他相信,眼前这个坐在沙发上、只有脑袋露在羽绒被外面的人,自头天下午迷路后,已经走了五十英里?未免太荒唐了。这不可能。
“真香。”麦卡锡说。
的确很香,但琼西已经毫无胃口。
3
他正在把吃的东西端到沙发旁,门外的石板上突然响起脚步声。接着门开了,比弗走进来。雪花在他腿边飞舞,看上去一片迷蒙。
“他娘的老天!”比弗说。彼得曾经把比弗的口头禅列了一个清单,其中,“他娘的老天”、“×他奶奶的”和“亲我的大腿”一起名列前茅,这些话既具有神圣意味,又有点亵渎神灵。“我还以为晚上得待在外面了,可后来我看到了灯光。”比弗高举双手,手指张开。“看到了光,天父,赞美——”他眼镜上的雾气开始消失,于是看到了沙发上的陌生人。他的手缓缓地放下来,然后露出笑容。虽然比弗这个人有时很无聊,而且压根儿算不上出类拔萃,可遇到出乎计划和预料的情形,他的第一反应总是微笑,而不是皱眉,这也是琼西从上小学起就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你好,”他说,“我是乔·克拉伦顿。你是谁?”
“里克·麦卡锡,”麦卡锡说着,站起身,羽绒被掉下来。琼西发现他挺着个很不寻常的大肚子,毛衣的前面给撑得老高。嗯,他想,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是中年男人的通病,在今后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这毛病会将我们无数人置于死地。
麦卡锡伸出手,正要走上前去,却差点儿给掉在地上的羽绒被绊倒。如果不是琼西伸手抓住他的肩膀稳住他,他大概就会一头栽下去,还很可能会掀翻此时正放着食物的咖啡桌。这人真是笨手笨脚得出奇,琼西再一次感到震惊,不由得回想起今年春天,想起自己重新学走路的情景。他更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家伙脸上的红印,看过后又有些后悔。那根本就不是冻伤。看上去像某种皮肤肿瘤,也可能是一颗长了毛的红痣。
“握一握手,别摔跟头。”比弗一边抢步上前一边说。他抓住麦卡锡的手,使劲地握着,琼西不禁担心麦卡锡到头来还是会一头钻进咖啡桌里。令他庆幸的是,身高五英尺六的比弗终于退开一步。他头上的雪融化了,流进那嬉皮士般的黑色长发里。他仍然脸带笑容,甚至比刚才笑得更欢了。那披肩的长发和厚厚的眼镜,使他看上去就像一位数学天才或连环杀手。其实他是一位木匠。
“里克遭了不小的罪,”琼西说,“他昨天迷路了,昨晚是在森林里度过的。”
比弗的笑容仍然浮在脸上,但多了一层关切。琼西知道要发生什么了,心里但愿比弗不要这样——他已经感觉到麦卡锡是一位很虔诚的教徒,可能不喜欢听人说粗话——但是显然,让比弗的嘴巴放干净点儿,就跟让风儿别再刮了没有两样。
“×他娘的!”他已经叫了起来,“真他妈太可怕了!快坐下!快吃点儿东西!你也是,琼西。”
“不用,”琼西说,“你把这个吃了。刚从雪地里回来的是你。”
“你确定吗?”
“是的。我去给自己炒几个鸡蛋好了。里克可以跟你讲讲他的事儿。”也许你能比我更明白是怎么回事,他想。
“好吧。”比弗脱下外套(红色)和背心(当然是橘红色)。他正要把衣服扔到柴堆上,又突然改变主意。“等等,等等,有样东西你可能想要。”他把手探进羽绒衣上一个很深的口袋,摸索一阵,然后拿出一本平装书。书虽然卷翘得厉害,但似乎并不破旧,封面上是一群小魔鬼拿着叉子在跳舞——这是罗伯特·帕克的《小毛病》。琼西在瞭望棚里看的就是这本书。
比弗笑眯眯地把书递给他。“我没管你的睡袋。不过我想,如果不弄清楚是哪个杂种干的,你今晚可能会睡不着觉。”
“你不该上那儿去的。”琼西说,可他还是很感动,只有比弗才能这样感动他。比弗顶着风雪回来后,无从知道琼西是否还在树上的瞭望棚里。他本来可以喊的,但是对比弗而言,喊叫显然不够,眼见才能为实。
“没关系,”比弗说,然后挨着麦卡锡坐下来,而麦卡锡这会儿正打量着他,就像打量某种新奇甚至有些怪异的小动物一般。
“哦,谢谢,”琼西说,“你把三明治吃了,我去做点鸡蛋。”他转身要走,又停住了。“不知道彼得和亨利怎么样了。你觉得他们能顺利回来吗?”
比弗张开嘴,可还没来得及回答,木屋周围又刮起一阵风,吹得墙壁嘎吱作响,屋檐下也发出呜呜的叫声。
风声停息后,比弗说:“哦,这只是一场小雪而已,他们会回来的。如果刮大北风的时候出去,可能就不一样了。”他开始大口吃起三明治来。琼西来到厨房,准备炒几个鸡蛋,再热一罐汤。现在比弗回来了,他对麦卡锡的感觉好了一些。实际上,只要有比弗在,他就总是觉得踏实。这有点儿疯狂,却是事实。
4
等他把鸡蛋炒好、汤热好之后,麦卡锡正在喋喋不休地对比弗说话,就像对一个交往了十来年的老朋友一样。也许麦卡锡不喜欢比弗那一串串具有较强喜剧效果的粗话,但是,比弗身上又自有一股魅力,可以说是瑕不掩瑜。亨利曾经对琼西说:“这无法解释。他特别有人缘,就是这样——你情不自禁地喜欢他。所以,他从不会独守空床。让女人们动心的显然不是他的长相。”
琼西把鸡蛋和汤端到起居室,同时尽量让自己走路不跛——天气不好的时候,你简直想象不出他的髋部有多痛;他以前总是以为人们这么说很荒唐,如今看来显然不是。他在位于沙发一端的一把椅子上坐下。麦卡锡好像一直说得多,吃得少。他的汤几乎没有动过,三明治也只吃了一半。
“你们聊得怎么样了?”琼西问。他在鸡蛋上撒了点儿胡椒,强迫自己吃起来。转眼间,他的食欲好像又彻底恢复了。
“我们是两个快乐的多嘴婆,”比弗回答,不过,他的语气虽然和以前一样轻快,琼西却觉得他的神色很不安,甚至有几分惊恐,“里克在给我讲他的冒险经历。情节非常精彩,完全不亚于我小时候在理发店的男性杂志上看到的那些故事。”他转向麦卡锡,依然面带笑容——这就是比弗,总是面带笑容——并用一只手拂了拂自己瀑布似的浓密黑发。“我小的时候,卡斯通圭老头是德里我们那一带的理发师,他用那些大剪刀吓得我屁滚尿流,从那以后我就一直离他远远的。”
麦卡锡无力地笑了笑,没有接话。他拿起剩下的半个三明治,看了一眼,又放了回去。他脸上的红印犹如烙上去一般闪闪发亮。而比弗则抢着说了下去,似乎对麦卡锡只要一有机会就可能说出的事情感到恐惧。外面的雪下得更大了,风也刮得更猛了。琼西心里惦记着亨利和彼得,他们这会儿可能正开着亨利的旧旅行车,行进在“深辙路”上。
“里克不仅仅是在三更半夜里差点儿被什么玩意儿——他认为是一头熊——给吃掉,还把猎枪弄丢了。是一支崭新的雷明顿30-30,可他妈高级了。你再也不会找到它了,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
“我知道。”麦卡锡说。他脸上的血色又在渐渐消褪,重新变为那种死灰色。“我甚至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放下来的,或者——”
这时,突然响起一种低沉、刺耳的声音,犹如蝗虫的嗡嗡声。琼西以为是什么东西掉进了壁炉的烟囱里,不禁有些毛骨悚然。接着,他意识到是麦卡锡发出的。琼西以前也听到过一些响屁,还有长屁,但是跟这一次绝无可比。这个屁仿佛无休无止,尽管其实也不过几秒钟。随之而来的气味则几乎要把人熏倒。
麦卡锡原本拿起了汤匙,这时又放回那几乎未动的汤碗中,举起右手,难堪地捂着有红印的脸颊。这动作几乎有些女孩子气。“哦天啊,真对不起。”他说。
“没关系,外面的空间比里面大。”比弗说,但这句话只是顺乎本能地脱口而出,是出于有生以来的本能和习惯——琼西不难看出,比弗也与他一样,对这气味感到愕然。这不是硫磺或臭鸡蛋般的气味,闻到那种气味你会哈哈大笑翻翻眼睛在鼻子前挥挥手一边叫着哦天啊,谁切奶酪了?也不是甲烷沼气般的臭屁。琼西刚才在麦卡锡呼出的气息中闻到过这种味道,只是现在更为浓烈——像是乙醚和熟过头的香蕉的混合气味,也像严寒的早晨你喷进汽车化油器里的启动液的气味。
“哎呀天啊,太难闻了,”麦卡锡说,“我实在是对不起。”
“没关系,真的。”琼西说,但是他的胃已经缩成一团,仿佛要抵御某种攻击。这顿开饭时间比较早的午餐他是吃不完了,要他的命也吃不完。对放屁这类事情他通常也不是太介意,但这个屁真的是臭气熏天。
比弗从沙发上站起身,打开一扇窗户,一阵沁人心脾的新鲜空气卷着雪花涌进来。“别担心这个,哥们儿……不过闷的时间可真够久了。你都吃了些什么破玩意儿?土拨鼠的臭屎不成?”
“野草呀,苔藓呀,还有其他一些东西,我也不是很清楚,”麦卡锡回答道,“我当时饿极了,你知道,非得吃点儿什么才行。可我对那些东西不太懂,也从没读过犹埃尔·吉本斯的那些书……再说天也黑了。”最后这句话几乎像是灵机一动才想到的。琼西抬头看看比弗,想从比弗的眼神判断他是否跟自己想的一样——麦卡锡在撒谎。麦卡锡不知道自己在森林里吃过什么,或者到底是否吃过。他只是想对这个惊天响屁以及随后的奇臭做出解释。
风又刮了起来,随着一阵猛烈的呼啸,又有不少雪从敞开的窗户里飘进来,但是起码净化了空气,真是谢天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