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多巴哥时,我住在一家令人愉快的小旅馆里,村里的长者晚上常常会来这里喝上一杯。有个三十多岁的海关官员刚从西班牙港临时调任到多巴哥的主要城镇斯卡伯勒,邀请我和他一起出城,还有另一个海关官员和一名护士参加。我们先去了斯卡伯勒的堡垒,即该地著名的历史景点看看风景,随后有点无话可说,于是有人建议去艺术中心喝一杯。但在黑暗里,我只看到一个关了门的小棚子,这时有人去找了个人来,拿着钥匙、可口可乐和半瓶朗姆酒……我们就这么站在一盏四十瓦的灯泡下,肮脏的房间里除了一张满是灰尘的乒乓球桌,什么都没有,桌子中间扔着一本老旧的《读者文摘》。我们在尴尬、沉重、几乎羞耻的气氛中啜饮着饮料,全都沉默着。几分钟后,大家受不了了,于是去了邀请我的那个官员家,那是个整洁但几乎没有家具的小公寓,印象里很冷,但其实不太可能。我们在那里听了一张名叫“黄鸟”的唱片,又喝了一杯朗姆酒,然后我就被送回了酒店。整个夜晚,笼罩着一种空虚、无所事事、无话可说的可怕感觉,我觉得很不舒服。我对刚才还在一起的人知之甚少,无法猜测他们放松时的样子,只能看出这个官员因为不得不在乡间工作而感到心烦意乱,出于无聊邀请了我,又因为紧张只好召唤朋友们帮忙,但这三个人很快看出整件事就是个错误,于是我们都被尴尬的阴郁气氛笼罩了。真是难怪。回想起艺术中心时,我忽然明白了维迪亚第一次重访西印度群岛时所感到的恐惧。
第三,渴望逃离的不仅仅是维迪亚这样天赋被压抑的狂热之人。我在西班牙港一家商店试穿泳衣时,从更衣间里无意中听到一段对话。当时一个美国女人在丈夫的陪同下也在购物,显然被为他们服务的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售货员所吸引。他们问了她很多关于她家庭的问题,这种高度的热情让我怀疑,他们可能是觉得对黑人友善是件令人兴奋的事。顾客终于选好了商品,丈夫填写支票时,女售货员的语调突然从轻松愉快变成了喘不过气:“我可以请问一件事吗?”妻子回答:“当然可以。”于是这可怜的年轻女子展现出了绝望,不断恳求他们帮帮她,给她写一封邀请她去他们家的信让她拿去办签证,她保证不会造成任何麻烦,如果他们愿意帮她……她继续说着,丈夫用一种极度尴尬的声音试图打断她,却仍然想表现得和蔼可亲,但显然对自己之前肤浅的亲切所导致的结果感到震惊。女孩很快就泪流满面,这对夫妇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懊悔,他们急于想逃跑,手忙脚乱。而我,隐身在更衣间里,被不小心听到这个绝望女子的屈辱场景吓坏了,于是丢掉泳衣,胡乱套上裙子,飞奔而逃。所以最后是什么结果,我也不知道。
维迪亚从记事起就恐惧并厌恶特立尼达。还是个小学生时,他就在拉丁语启蒙课本的封底上写下誓言,要在五年内离开此地(实际上他花了六年)。他在1962年出版的第一本非虚构类书籍《重访加勒比》中记录了这一点,还描述了他第一次重游西印度群岛时,做了自己以前从未做过的事:研究他害怕和讨厌自己出生地的原因。
这是对此地极度消极的看法,忽略了整张图画中好的一半。他的想法与其说是来自头脑,不如说是在神经系统深处花了很长时间孕育成熟,然后伴随着一股力量自然地流淌而出。他说,过去人们只知道特立尼达是地图上的一个点,作为国家,它既不具重要性,也不具存在感,它最先是西班牙、接着是法国、然后是英国用来赚钱的地方,由于使用奴隶劳作,赚钱非常容易,在奴隶改为契约劳工后,价钱也没贵多少。一个以奴隶为基础的社会是不需要效率的,所以这里不存在效率传统。奴隶主也无需聪明,所以,“在特立尼达,教育不是金钱可以买到的东西,而是金钱让你摆脱的东西。教育严格来说是针对穷人而设立的,正如特立尼达人喜欢说的那样,白人男孩‘掰着手指数着数’离开了学校,但这正好说明了他的特权……白人社区从来不是因为拥有卓越的语言、品味或成就而成为上层阶级,仅仅因为其金钱和享乐令人羡慕”。
当这个原始的殖民社会因岛屿不再有利可图、英国人撤出而开放时,维迪亚看到大量涌入填补真空的,是以商业广播(当时电视还没来到这里)和电影为载体的、闪闪发光、最物质至上的美国的影响,电影都是些非常暴力、脱离真实的类型。(“英国电影,”他这么写着,“对着空荡荡的屋子播放,我的法国主人叫上我一起去看《相见恨晚》,电影院里只有我们俩,他在阳台上,我在土坑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仅仅是基于对“美国现代性”的渴望才团结在了一起,在堕落的虚饰下,其内部其实相当分裂。
带有歧视意味的“黑人”。 分裂是在奴隶——非洲特立尼达人,与契约劳工后裔——印度人之间形成的,这两个群体都是历史的偶然,都没有任何渊源可言。在《重访加勒比》中,维迪亚称非洲人为“Negroes” ,这个词在今天听来令人震惊。读这本书的时候,读者必须不断提醒自己,当时黑人权力的概念尚未形成。黑人也还没有拒绝“Negro”这个词,因此它被广泛使用,当时“black”反而被认为有侮辱意味。在这本书里,他对非裔特立尼达人的主要批评是,他们被奴隶制的经历洗脑,变成了“白人思维”,即对自己的肤色和身体特征感到羞耻。正如西印度社会的许多观察者那样,他最为痛心的,是非洲人后裔自己已经开始为之痛心、而且很快就会迫使自己去克服的这种态度。
他认为印度人对自己倒没那么缺乏自信,因为他们对印度这个概念感到自豪,但同时认为这种自豪感毫无意义,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次大陆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由于这一想法阻碍了弥合裂痕的努力,因此也很危险。印度人是“小农意识、金钱意识的社区,精神上是静止的,其宗教沦为缺乏哲学的仪式,处于物质主义、殖民主义的社会里,由于历史意外和民族气质的结合,使特立尼达的印度人变成了完完全全的殖民地居民,甚至比白人还要市侩”。
他对种族摩擦是这样总结的:“就像猴子恳求被进化,每一只都声称自己比其他猴子更白,印度人和黑人则用彼此鄙视的方式来吸引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的白人观众的注意力。他们曾引用白人的说法来互相鄙视,但讽刺的是,当白人偏见不再重要时,他们的敌对情绪在今天竟然达到了顶峰。”
这个评价挺公平的,除了旅游局的宣传人员外,与我谈过政治的每个人都对这种紧张局面表示了遗憾,大多数人要么直截了当,要么暗示说责任全在对方阵营。对于这种使人们在此情况下还凑合着勉强度日(现在依然如此)的普遍态度,没人比维迪亚关注得更多。裂痕,当然荒谬且令人遗憾,但它如果被视为危险,则会变得更加引人注目。因此,无论是谁提出这一想法,都会被视作煽动者,而且会显得更加骇人听闻。人们确实在争取局外人的尊重,也确实“吸引了不知道在哪里的白人观众”的注意力。但维迪亚又吸引了哪些观众的注意力呢?《重访加勒比》这本书,让西印度群岛的黑人最早将他称为“种族主义者”。
这本书在英国受到推崇,在特立尼达却不受欢迎,然而,这本书根本不是为了取悦白人观众而写的。它的全部意义在于表明加勒比社会之所以一团糟的原因在于,这里是由白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而麻木不仁地创造出来、麻木不仁地管理、最后再麻木不仁地抛弃掉的地方。维迪亚试图从一个高于白色人种、棕色人种或黑色人种的角度来写作,试图以一种清晰而公正的智慧来看待现在居住在西印度群岛的人们,诚实地描述他所看到的一切,即使诚实看起来残酷也在所不惜。他感觉到的一切必须说出来,因为靠幻想和借口支撑的、摇摇欲坠的错位社会只会变得更加病态,它必须学会认识自己,只有自己的作家才能教会它这一点。他说,到目前为止,加勒比地区的作家除了为自己辩护,没有做更多的事。如果他期望特立尼达人会欢迎这种高尚的信息,那他就太天真了,我认为他并没有期望。他在追求自己对这个地方的理解,并呈现出来,因为这是一个严肃的作家情不自禁会去做的事。如果有人憎恨这本书,只能说非常遗憾。
他们当然会憎恨,谁愿意听到以几近傲慢的方式讲述的令人不快的真相?但我认为他们贴在他身上的“种族主义者”标签,只谈得上是个地方标签罢了。我眼里的他,是一个在效率低下、自欺欺人的混乱社会中成长并受到威胁的人,因此他渴望秩序、清晰和能力。他得出的结论,即这个地方缺乏这些品质是因为人民没有根,其实高估了此地的历史感及对传统的尊重,因而他选择将这一结果浪漫化,并没有看到这里的人们常常共存共生这一并不令人赞赏的复杂情境(他在《幽暗国度》一书中写道,他的第一次印度之行让自己深感痛苦,因为他鼓起勇气以为能在那古老文明中找到渴望已久的归属感,却发现那文明可能同样处于与他的出生地同样无序且效率低下的状态)。尽管英国和美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背离了他理想的社会标准,但相对来说,欧洲整体还是更为接近,更常让他感觉到舒服。我记得几年前曾开车穿过法国的一个葡萄种植区,看到这令人愉快的古老技能的存在,我非常享受。其中有一个培育出色的葡萄园,每一排葡萄架的末端,都立着一个深粉红色的玫瑰花柱,就像是点缀其间的精美符号。尽管我已经好几个星期没见到或想到过他,但他还是立刻就出现在我的脑海:“维迪亚一定喜欢这个!”
他父亲的信中,只有一封提到了非洲人的后裔——那封信简直令人发狂:当侄女与一个半印度半非洲血统的人约会,这可怕的事件,他该如何应对?——原注 但是,尽管我无法将维迪亚视为想要成为白人或迎合白人这个意义上的种族主义者,但我确实认为,在特定情况下度过了人生的前十八年,不可能不受其影响,维迪亚作为特立尼达印度人 度过了他生命中的前十八年。尽管他充满激情地决心摆脱这种命运强加的限制,尽管他也已经快实现这个不可能的目标,但他并不能完全摆脱这种束缚。
《重访加勒比》的第一章,当他刚登上即将把他带到南安普敦的海陆联运火车时,他进行了这样的描述:走进走廊,从维迪亚旁边的隔间走出“一个非常高大、长相粗陋的黑奴”,宽松的裤子暴露了他与身体不成比例的大腿,肩膀很宽,不自然地僵直,好像还驼着背,看起来不堪一击。他的浅灰色夹克松松垮垮,极不合身,像件短大衣。黄色衬衫脏兮兮的,磨损的衣领敞开着,领带歪歪斜斜。他走到窗边打开通风口,把脸挤过去,微微左转,吐了口唾沫。他的脸被挤得非常怪异,似乎将脸颊的一侧整个撞了进去,一只眼睛被挤得眯缝了起来,厚厚的嘴唇变成了圆形隆起,巨大的鼻子也扭曲着。而当他缓缓张开嘴吐唾沫时,脸孔就更加扭曲了。他断断续续、缓慢地朝下吐着口水。
维迪亚尝试让此人在他的旅程中扮演一个角色,说他开始想象这可怜的东西怀着恶意观察着他,有一刻他们目光相遇,在自助餐车又再次相遇……但事实上,一旦完成了对此人的描述,这个人在他书中便再无角色可以扮演,到此为止。但尽管如此,维迪亚还是忍不住把他放到了开头,这本长达232页的书中花费了比描述其他任何人都要多的笔墨来描述他的外表细节。我不是说这个人是虚构的,或他本人实际上可能没有描述出来的那样讨厌,但将他挑出来着墨,维迪亚给人留下更深印象的并不是关于这个人物,反而是有关他自己的反应:一个挑剔的特立尼达印度人面对自己眼里的下等人,所感觉到的沮丧和厌恶。我相信如果我是黑人,肯定也会时不时在他的作品中找到隐藏在我们目前所拥有的最好的英语小说家之一的阴影中的这种畏畏缩缩的痕迹。即使作为白人观众的一员,我都能留意到他偶尔出现的自负(随着岁月流逝而增加),我怀疑其根源可以追溯到特立尼达印度人对自己没有受到尊重所表现出的紧张和抗拒。
维迪亚的母亲是个身材健美、性格和蔼的主妇,他的出版商访问特立尼达时,她非常友好地欢迎了他们,像个深受家人爱戴的核心人物。我第一次见到他的家人,还是在这个家庭接连遭受一个女儿以及维迪亚唯一的弟弟希瓦死亡的打击之前,这家人给我留下了生机勃勃、聪明漂亮、成功迷人的印象。家里一个已经出嫁的女人告诉我,奈保尔夫人“将主要时间分配在神殿和采石场之间”,后者是奈保尔夫人娘家的家族企业,她是合伙人之一。他母亲告诉我,自己刚参加完一个有关焊接的研讨会回家,学到了很多知识,能将采石场雇用的焊工数量减少一半,因此非常开心,很显然,这时的她不仅是一个令人舒适的母亲形象。不久后,她留意到她对维迪亚的消息漠不关心似乎使我有点吃惊,于是对我做了个简短的讲述,更彰显了她的性格。她说,自己属于她那一代教养良好的印度教女孩,所以没有接受过教育,在一切事情上必须服从父母,后来她结婚了(“那会儿要说谁爱上了谁可就是胡说八道了”),必须凡事服从丈夫;然后她有了孩子,工作自然变成了全身心地投入到孩子们身上并将他们抚养大(“我想我一切都做得很好”);“这时我对自己说,就这样过到五十岁,一切就结束了。所以我要为自己而活。我现在就这么活着,他们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这一段自我生平的简述真令人印象深刻,但在我的脑海中还是留下了几个疑问。毕竟我读过《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这是维迪亚基于父亲的生活所写的小说,生动地描述了毕司沃斯先生入赘更富有、更有影响力的图尔西家族后受到的羞辱,尽管那时我并不知道维迪亚的父亲西珀萨德·奈保尔曾经精神崩溃并离家出走过几个月。我开始这么想,这个迷人的、还稍微有点可怕的女人显然大大简化了自己的故事。但我很喜欢她,正如不久后维迪亚问我是否喜欢他母亲,我回答:“是的,非常喜欢。”对此他回答:“好像每个人都喜欢她,但我恨她。”
我真希望自己问过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不是我第一次听到他在恼怒中用凶狠的话攻击别人,所以我认为这未必发自真心(反正,不喜欢母亲也通常表明一种受伤的爱)。虽然我不确定他对母亲的感情,但我知道他爱父亲,他的父亲在维迪亚离开特立尼达来到牛津后不久就去世了。他曾写了一篇感人的介绍,附在他于1976年交给我们出版的那本他父亲写的故事书稿里,谈到了他父亲如何教会了他读书。西珀萨德·奈保尔拥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真正的写作本能。这种本能让他克服了自己的处境,使他对偶然遇见的英国经典作品充满热情,并引导他在当地报纸上从事写作工作。他向维迪亚和他的大妹妹卡姆拉大声朗读,传递他的热情,还让孩子们在他朗读时站着以防睡着,这似乎给他们留下了这一仪式很重要的印象,而且并没有浇灭他们的热情。西珀萨德写的几个故事都是关于特立尼达乡村生活的,他给儿子留下的最重要的一课是“要写你知道的东西”,它治愈了这个年轻的殖民地居民对“文学”必须有异国情调的错觉,那些东西属于遥远的世界,属于他在图书馆里找到的书来自的世界。我还知道西珀萨德给儿子的另一条建议,完全能证明他的写作本能。维迪亚曾给父亲看过一段想写成喜剧的作品,他告诉儿子,不要刻意追求喜剧效果,要让它从故事中自然浮现。想到这个人因生活状况而步履蹒跚(见《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到死都没能看到自己的儿子挣脱枷锁,让人感到非常悲哀。而维迪亚的母亲,则属于导致他困难的“生活状况”的一部分,孩子站在父亲那边反对她,对此我非常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