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头子手提一柄九环大刀,将要砍上他头顶的那一刻,一柄短剑猝然在半空将其拦了下来。
顾小侯爷永远也忘不掉,那名身穿牙白襦裙,手持短剑的少女侧头微笑的样子。
如水的杏眸,好似这世间最纯净的山泉,干净剔透。
她说:“公子爷当真好气度,刀剑来时竟能纹丝不动。”然后几个纵身跃上大汉的头顶,招招命中对方的要害。
他从来没觉得一把短剑也能舞出那样的风姿,只见她腰身轻转,出手如电。
跟她同来的还有一名美艳女子,看不出是什么年纪,一柄双刃剑却是见血封喉。
少女将他拉到一旁站着,笑眯眯地说:“你不会武吗?男子还是英武一些有气质。”
他看着她发呆,整张脸都染上了一层红晕。
“我……也会些拳脚功夫的。”
她却径自抬起他的右手,抚着他光洁的掌心,微笑道:“习武之人不会有这样的手掌。”
顾小侯爷面上红得更厉害了,被她指尖抚过的手心痒痒的,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他说:“你别笑我,常言道,有志不在年高,我会去学的。”
她咧着嘴角,回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那好,等你学成之后来找我比武,我最喜欢同人切磋了。”话毕,头便被一支烟杆敲了两下。
是那个穿绯色长裙的女子,她解决了剩余的麻烦,正挑着眉头在等少女。
“娘亲在叫我了。”少女抱拳施了一礼,“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见。”
他焦急地伸手上前拉她,语无伦次地说:“不知姑娘怎么称呼,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我……”
“我叫温婉。”
她对着他眨眼,留下她娘亲突发奇想给她起的小字,大笑着离去。
那个少女自然就是沈衡。
那时候的她刚从挽瑕山庄出来,跟着自己的娘亲去京城寻父亲。张扬的个性,生动的眉眼,随口说出的一个名字,却让一个十岁的少年深深刻在了心间。
自那以后,顾小侯爷便开始习武,这样的结果无疑是让顾将军欣喜的。但是没人知道,这份转变全是源自于一个笑容明媚的少女。
他再一次遇上沈衡,是在刘进臣的后宅。
那时,他已经着手帮助顾将军分担一些政事,搜集刘进臣贪污的罪证。
他也没想到会在那里见到沈衡。
她看上去有些慌乱,身后还跟了一名比她更加手足无措的少女和一大群举着火把的家丁。
他拉着她的手,将她们带到一处偏僻的地界,让她们逃走。
激动的她连行了三次拱手礼,道:“这位小哥,大恩不言谢,等我攒足了银子,定会回来赎你的。”
她这么说的时候,一双大眼满是真挚,带着一股傻里傻气的娇憨。
他笑着对她点头,却最终没有等她回来。
刘进臣被抄家了,他也跟着父亲去了军营历练。
在离开上京的那些年,他也曾幻想过两人重逢的场景。然而再次相遇时,她却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侯爷安好,洒家这厢有礼了。”
他看着她,笑得有几分无奈,却又欢喜她这副慢半拍的样子。
他心里并不是没有失落,潜意识里,他希望她能想起来,又希望她忘记。
对于一个男人来讲,美女救了英雄这种往事,实在有些难以启齿。
可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似乎晚了一步。
她看苏月锦的眼神总是同她看自己的不同,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倾慕他再熟悉不过。
所以,在她小心翼翼地询问苏漾同苏月锦的关系时,他故意隐瞒了真相,告诉她那是苏月锦的童养媳。
江城边关告急,他父亲手下并非没有可用之人,但是他不想轻易放弃这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深深地明白,战功对于一个军人而言有多么重要。
他喜欢那份挥洒在刀剑之间的豪气,也想底气十足地站在一众将士面前,而不仅仅是依靠他父亲的羽翼。
他不想做一个没出息的二世祖,他渴望每一个可以掌控在手中的机会。
男儿志在四方。
他那个时候是这样说服自己的,却在临行前,连去见沈衡的勇气也没有。
他怕他会舍不得。
他对苏月锦说:“我打算去江城。”
苏月锦淡淡地看着他,无比清晰地说了一句话:“路怎么走,全凭脚的选择,你莫后悔便是了。”
他知道苏月锦喜欢沈衡,而他亦从未掩饰过他的情感。
君子坦荡。
那一晚,他们畅谈了一夜,他执杯醉倒在案旁。
“也许从我打算去江城的那一刻起,我便输了。”
他甚至衡量过,留住沈衡和胜了江城的那场战役,哪个胜算更大一些。
他们这样的人,习惯了从理性的角度去揣度问题,却忽略了爱情本身的那份纯粹。
苏月锦说:“允之,你不是不爱,你只是爱得不够奋不顾身。”
他看着窗外摇曳的青竹,大笑道:“也许吧。输给你这样的人,我没什么好不服气的。”
他见过苏月锦放在木匣子里的那些回信,一字字、一行行,都写着一个少女对另一个男人的眷恋。但是苏月锦依旧那样珍视,平平整整地叠好,视若珍宝。
感情付出了,没有人预知能否开花结果,苏月锦却选择了守候。
年少时的惊鸿一瞥,换来半生错过的遗憾。
站在江城的城楼上,他俯瞰那片辽阔的疆土。
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不同的,他无悔,却仍旧留了一份此生难解的遗憾。
“将军,那个蛮横的二当家的又来了,您要不要见见?”
“不见,如果她再来,便把她丢出去。”
“可是……她已经进来了。”
营帐之前,坐在马上的女子手执长鞭,英姿飒爽。
“顾允之,追你怎么就那么难?”
缘分天定,错过了是缘,遇见了也是缘。
但愿每一对有情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蠢萌爹的番外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出身于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的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得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一副好相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地说:“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得面如白纸。
“师父,小师妹的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就她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陆雁回的娘亲早逝,再加上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对她疏于管教,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她,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无奈,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地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
据陆雁回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风流倜傥,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环。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他身上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跷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地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地走近几步,道:“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得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要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题名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深的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得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到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
他拱手走上前,尽量轻松地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实际上,他紧张得袍袖之下的手掌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地搂着他的肩膀,道:“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地道:“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俏皮地将头伸到他近前,大笑道:“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现下不能还你银子。”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道:“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他每次遇上她,她都过得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你也甭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地问:“那破庙,陆小姐找得到吗?”
一语中的。
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找什么找。
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说:“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道:“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歪头笑道:“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房顶上铺着稻草,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吓得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小心别摔着了。”
她坐在房顶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她只要累了,纵身一跃

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
有一天,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嫁给这样的人

物,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她却不知怎么的,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听到这话之后,在原地愣了许久。
“现在就走吗?”他如是说,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堵得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道:“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好似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轻摆了一下衣袖,道:“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我有时间再来看你。”
她几乎是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
或许潜意识里,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
“雁回。”
还未走出院落,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
傍晚落霞微红,两个人都有些紧张。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嫁?”
她没有回头,只是看向不远处的红霞。
“我都二十岁了,再不嫁,当真没有人会要了。”
身后一直没有回应,她以为他回去了,正要提步离去时,却听到他一字一句地说:“若你肯,我娶你好不好?”
她诧异地回头,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怯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现在是什么样的神情,却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抹着眼泪,对着一面泥墙自言自语。
“我喜欢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我是真心的,比真金还真。我不太会说话,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什么都不会。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跟对自己娘

一样好。”
看着他的傻样,陆雁回本来想笑的,但不知为何,整个眼眶都濡湿了。
她说:“我不愿意嫁给当官的。我爹说,你们这样的人,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我嫁的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
他慌忙转过身,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竖起三根指头,指天对地地发誓。
“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此生此世绝不再娶,若有违此誓言,宁愿天打雷劈。”
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也不是她听过的最毒的誓言,但是她莫名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裙摆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她缓缓转身,依旧朝前走去。
沈括定定地望着她的背影,脸色惨白一片。
“还不跟上来?”几步之后,她转过头,冲他微笑,促狭道,“你个呆子,想娶我,总得先去拜见我爹才行。”
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个一身红装的女子笑靥如花的样子。
他点头如捣蒜,没出息地抬手捂住双眼,哭得像个孩子。
那一刻的场景,真的好美。
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
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却那样单纯,那样真挚。
番外
饶染是个面瘫,这件事她从记事开始便知道得很清楚。
在旁的孩子都咧着嘴傻笑的时候,她总是清冷着一张小脸坐在一旁,觉得这些人傻透了。
然后她回到房里,默不作声地用手揉着僵硬的两团腮肉,希望它们也能生动起来。
没有人会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即便饶染的脸长得不错,她也不喜欢整日面无表情的自己。
饶家是将门世家,从庆元朝建国那一日起便世袭了光武侯的爵位,历代子孙都以冷兵器见长,就连府里的丫鬟都会些拳脚功夫。
饶家在朝中的地位极其尊贵,饶家的女儿几乎就是后位的不二人选。
而饶染,在十六岁的时候便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的将会是储君。
对于爱情,她没有那么多的幻想,私下想来也不过是找个不算讨厌的男人,凑合着过上一辈子。
只是庆元朝这一任的储君却迟迟未立。
皇族子弟皆非凡品。
老皇帝的儿子们就是太精明了,一场鹬蚌相争,最后却是远在封地的闲散王爷苏沉羽坐收渔翁之利。
圣祖驾崩前颁了一道诏书,封饶言龄之女饶染为皇后,国丧之后便举行封后大典。
饶染当时接到圣旨时已经二十六岁了,作为一个在这个年纪还能风光大嫁的女子,她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当下便带着丫鬟和包裹住进了庐陵宫


她第一次遇见苏沉羽,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天气炎热得能让人恨不得把身上的人皮一并扒下来。
饶姑娘光着一对雪白的小脚,仰躺在树上小憩,刚一抬眼便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他说:“你就是饶染?”
她木着一张脸,缓缓坐起。
“苏沉羽?”
他轻笑,算是应了,却是将头别到一旁,不去窥视她的纤足。
“你的鞋袜呢?穿上之后下来,我们说说话。”
她伸手指了指树下放置的缎面小靴,道:“帮我穿上。”
他面上闪过一丝诧异,似乎没料到会有这般大胆的女子,愣怔良久之后,傻傻地回了句:“我是皇上。”
“皇上不会穿鞋吗?”
她淡淡地凝视着他,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鞋子被套在脚上的那一刻,她感受到了那个人的笨拙。
他好像真的不会伺候人,清俊的眉眼微微蹙起。
“怎么那么难穿?”
“想把左脚的鞋穿到右脚上确实有些困难。”
她特别认真地开口,不期然看到了他红透的耳根。
新帝登基有许多事情要忙,自绿柳桥头匆匆一面,他们再见时便已是她头戴凤冠,身披红装之时。
他挑开盖头,对她温润一笑,她张口说的第一句话却是:“现在不是傻笑的时候,先帮我把脑袋上的东西拆下来再说。”
苏沉羽从来没有觉得这般挫败,从认识这个名叫饶染的女人开始,他似乎就一直在做着伺候人的活儿。
作为一名君主,他觉得这绝对是要不得的。
所以每次来凤鸾宫,他都努力刷着自己的存在感,不是将热茶泼在身上,便是故意弄出些声响,让对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最后闹得近身伺候饶染的八宝都烦了,看见他便直接将茶水泼在他的衣服上,然后大声叫嚷着:“啊呀,万岁爷被茶水烫了。”
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相处起来却分外合拍。
在没认识饶染之前,女人对他而言,无关乎喜欢与否,不过为了权衡势力,传宗接代,仅此而已。
然而饶染似乎同她们是不同的。
他也有些说不清楚是哪里不同,就是觉得跟她在一起很舒服。
她不会刻意逢迎,也不会虚与委蛇,看见他来了,只淡淡地扫了一眼,然后说一句:“坐啊。”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像极寻常的一对夫妻一样。
他有时也会被这种想法吓到,但是下朝之后,还是会不自觉便溜达到她的凤鸾宫。
大婚之后,除了饶染,他没有再碰过任何妃子。
苏沉羽登基之前便有三房侧妃、两名妾侍,这对于一个二十七岁的皇子来说,并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
饶皇后有的时候兴致来了,也会接见一下抱着孩子故意来添堵的几位娘娘。
后宫要雨露均沾,沾不着雨露的人难免心中不平。
洛贵妃便是最不满的一个,因为在饶染没出现之前,她是最受苏沉羽宠爱的妃子。
然而她也是最聪明的一个,撺掇了几只出头鸟飞出去探风。
也不知那位皇后娘娘是怎么跟她们说的,总之,她们一个个飞回来时,脸色都如霜打的茄子一般。
她心下思量着,晚些时候特意换了身素淡的衣服去了凤鸾宫,低眉顺眼地说:“听说晌午的时候有几位妹妹扰了皇后娘娘的安,实在是臣妾平日管教不周,

烦请娘娘恕罪。”
饶染进宫之前,一直是洛贵妃协理六宫。她此番来,一则是想打个圆场,二则,也是想显示自己的地位不同于旁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饶皇后正在给白圣轩顺毛,闻言淡淡地说:“原来今日来的都是你本家的姐妹,既是一家人,便不用那么客套了。”
姐姐管教妹妹原本就是常理,洛贵妃想要自抬身价,也要看饶皇后给不给这个权力。
一句“本家姐妹”,既告诫了洛贵妃找准自己的位置,又示意她这浑水蹚得不算高明。
潘枝花是聪明人,当下便含笑道:“娘娘所言甚是,臣妾等人共同侍奉皇上,自当是亲如一家。只不过那些年纪轻的不省事,成日担心谁被专宠了,自己以

后的日子会不好过。臣妾心里却明白得很,后宫的姐妹都不容易,但凡有机会,都会催促着圣上去旁的姐妹那里转转。”
洛贵妃懂得旁敲侧击,倒是显得比我有学问。饶皇后这般想着,斜靠回绣着凤穿牡丹的软垫上。
“你这话,我倒是很喜欢。但我向来不喜欢做那些表面上的东西,你既有心,便帮我多看着些。皇上要是哪日去了旁的妃嫔那里,你便催促着他来我这儿。

左右他在我这里过夜,旁人是敢怒不敢言的,也算不上什么专宠,岂不两全了?”
潘枝花瞠目结舌地看着那个面无表情的女子,只觉得往日那伶俐的口齿都没了用武之地,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回来的那些人都被噎得面色惨白。
作为皇后,她并不柔善,也并不严厉,她只是单纯地用她的无耻就能让所有人闭嘴。
如果洛贵妃就这么放弃了,那便太小看了她。
上有张良计,下有过墙梯。
晚上见不到万岁爷,不代表白天见不到。
于是洛贵妃隔三岔五地送上羹汤,含羞带怯地回眸一笑都是抓紧一切时机进行的。
然而有些时候,并不是努力了便会有收获的。
圣上停驻在饶皇后身上的视线越来越多,根本没有闲暇再顾其他。洛贵妃有些焦急,便找了平素交好的敏妃一同商议。
这位敏妃其实算是饶皇后的本家姐妹,虽说亲戚攀得有些远了,但到底进宫之前便同饶染相识。
洛贵妃接近她也是想套些话出来,不想她口风紧得很,只拿了些平素常用的香料。
“你常说最近睡得不安稳,估计是思虑过度的缘故。这块幽檀香夜里能助人入眠,白日可助人醒神,你便随身带着吧。”
她当时只道这人是个不愿沾惹是非的,便也没多做强求,随手收下了那香料。
那个时候,皇后娘娘刚刚诞下一子,帝后的感情正如胶似漆,只可惜娘娘生产之后,身子便不太爽利。
她见缝插针,送了一碗羹汤给皇上醒神,也不知是上天眷顾还是如何,圣上那晚便在勤政殿留了她过夜。
妻子刚刚诞下麟儿,夫君便同妾侍发生了关系,换成任何一个人都是不能接受的。
皇后娘娘一气之下,病得更重了。圣上衣不解带,守了她整整三天三夜。
而得了圣宠的洛贵妃却被无情地打入了冷宫。
潘枝花直到被关进那个暗无天日的冷宫之中也没想明白,那日清早,圣上睁开眼睛时,为何会用那样嫌恶的眼神瞪着她。
饶染本来没觉得自己是个气性这般大的人,但是听到苏沉羽宠幸其他妃子的消息之后,她还是觉得心肝脾肺肾都似被针扎一般疼。
她瞪着那个站在角落里守着她的男人,轻声道:“你滚出去。”
他嘴巴开了又合,最终化为一个苦涩的笑。
“等你好了,我滚给你看,让我滚多少次都行。阿染,让我守着你好吗?我保证不靠近你。”
她知礼地点头,然后默默示意八宝放出了白圣轩。
这个肥胖如猪的小家伙是她幼时便抱回家养的,忠心护主之心日月可鉴。
它从进宫开始就不待见皇帝陛下多时,如今有了这样的明示,哪里会白白放弃这次机会,张牙舞爪地扑上前去,顿时腾起一阵灰烟。
伴着白小主“咝咝”的低吼声,饶皇后逐渐进入梦乡,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午后。
她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只知道角落里那道明黄色的身影仍在,只是脸上平添了许多牙印。
白圣轩邀功一般趴在她的床头,阵阵血腥味提醒着她,这个东西真不是个吃素的。
她最终还是应了苏沉羽的意思,去了奉芜山求医。
山里的老匹夫年纪有些大了,摇晃着酒壶,终日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医术却是极其高明。未出几日,她的身子便逐渐恢复了。
只是她这厢才刚安定,便得到了自己儿子高烧不退、面色发青的消息。
御医诊断的结果是中毒,并且从御膳房查到了所用香料。
当那个几近疯狂的女人被押上来的时候,饶染第一次对一个不会武的人动了粗,扯着她的头发,一路从勤政殿拉到凤鸾宫,指着自己的儿子,厉声责问:“

你也是为人母的,对一个孩童下手,何其忍心?!”
那一日,敏妃是被人拖出凤鸾宫的,流下的鲜血染红了整个石阶。
敏妃最后是自缢而死的。饶染说,她不想弄脏了自己的手。
之后,皇后娘娘便带着苏小千岁住到奉芜山。前朝事忙,圣上只要一有时间,便会赶来看他们母子。
有时,他就是站在院子里静静地看着,有时也会在她们母子俩心情好的时候,死皮赖脸地凑上去赔笑两句。
苏沉羽是个有着小骄傲的男人,他也曾无数次尝试让这份小骄傲雄壮起来,然而事实证明,这些在饶染这里都行不通。
他将自己所有的宠溺和真心都给了这个淡然的女子。
只恨相逢恨晚,没能在彼此最好的年华遇上对方。
敏妃的香料案也算是间接给苏沉羽和冷宫的潘枝花昭雪了,两人之所以会滚在一处,便是那块加了东西的香料的“功劳”。
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敏妃这闷声一口,着实算计得周全。
若不是她自己急功近利,引得东窗事发,只怕圣上会为此背上一辈子的罪责。
虽然这事依旧让饶皇后记恨了好些时日,但是看在皇帝陛下洗澡洗到快要脱皮的程度,她半眯着眼睛,这件事也算是过去了。
潘枝花被降为贵人,然而肚子里却怀上了龙种。
她没有将事情声张出去,而是悄无声息地瞒到了显怀,这时,想要堕胎是极其凶险的,极有可能一尸两命。
潘枝花是真的想要这个孩子。
那一日,她手持一碗堕胎药,哭倒在饶染的脚边。
“臣妾知道娘娘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是这肚子里的,终究是臣妾自己的骨肉,他没了,当娘的也是没脸再活在这个世上,便请娘娘准了臣妾随着孩子一同去

了吧。”
饶皇后一面嗑着瓜子,一面欣赏着潘枝花作死的戏码,觉得比看大戏有意思多了。
“苏沉羽去找过你了?”
她愣愣地擦着眼泪,说:“皇上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可是如果不要这个孩子,臣妾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子嗣了。”
皇后娘娘轻轻在她肚子上扫了一眼,道:“都这般大了,你倒是上下打点得好。”
潘枝花心虚地说:“臣妾只是……想做一个母亲。”
嫁为帝王妻,终生都不会有改嫁的权利。老死在宫中的女人,即便失了宠也还是想有一份精神上的寄托。
饶染没有说话,而是低头将怀中的苏小千岁往上抱了抱。
“那便生吧。”良久之后,她如是说,“如果生的是个儿子,成人之后便送到封地,女儿便过继给我,出嫁的时候也能风光一些。”
潘枝花没想到她会让自己将孩子生下来,傻傻跪在原地。
“皇后娘娘……是说真的?”
她低头看着潘枝花:“骗你做什么?我也是一个母亲。”
所以她更能明白一个孩子于女子的那份重要性。
洛贵人含泪看向上座主位上的女子,愣怔半晌之后,竟是啪啪啪磕了三个响头。
“多谢皇后娘娘。”
她这次是诚心在拜皇后,不含半点虚假。
饶皇后木着一张脸,单手放在胸前做了个观音掐指的手势。
“起来吧。”
她也觉得自己宽厚得可以成仙了。
她不算大度,但也不想在一件木已成舟的事情上折磨别人,也折磨自己。
孩子总是无辜的。
人生难免要经历很多事,与其执着于过去,不如珍惜现在。
饶染一辈子都活得糊里糊涂,却在最该装糊涂的时候将这份谅解送给了她的情敌,将宽容送给了她的男人。
相爱两三年,那是对彼此的赏识。
相爱十余载,是对彼此的一种习惯。
待到鬓染银丝,皮如丘壑,身边还有人能执起你的手,与你相携而行的,才是真正的爱情。
许多年后,人们依旧能看到,漫步在芳草萋萋的奉芜山下,两道缓步前行的佝偻背影。
那没入落日余晖中的蹒跚步履像是逐渐褪去的年华,少了三分炽烈,多了七分平淡,却是这世间最美丽的风景。
爱在当下,执手夕阳。
独家番外
沈大姑娘,不,现在应该叫沈皇后,压根就不想生第八胎。
年轻时,她为了表示自己是一个顶仨,能为皇室往死里开枝散叶的好皇后,跟苏万岁爷确实在龙床上滚得挺卖力的。
小千岁初登大宝之时,也确实没少受朝臣的种种劝谏。
那些老不死的朝臣们,额头在地面上一磕就能磕上一整天,除了割腕自杀,他们是下了血本想为皇上充盈六宫。
劝谏皇上纳妃这种事,明眼人都知道是在给皇上添堵。
但是这事,就算瞎了眼的人也都知道,但凡自己的闺女能在后宫之中占上一席之地,那都是祖坟冒浓烟的大事。
所以,他们上折子,写奏疏,拉帮结伙组团抗议。
奈何咱们英明神武的万岁爷,就是坐在龙椅上打着瞌睡,装听不见,被说得烦了,索性不咸不淡地道一句:“如今也太平了,你们若是真的不想干了,就都

告老还乡去吧。”
这么一句硬话甩下来,旁人哪里还敢造次?
朝臣们是老实了,但总免不了隔三岔五地做出些悲天悯人的表情出来。
苏月锦毕竟是一国之君,即便不要三千佳丽,为皇室绵延子嗣,确实也成了重中之重的大事。
沈大姑娘当时也挺窝火的,凭着年轻人的一腔热血,将精力全部消耗在了龙床上。
不就是生孩子吗,她又不是不能生,索性多生些,堵你们的嘴。
士气够高涨,再加上万岁爷乐此不疲的高度配合,刚当上皇后的那几年,沈衡几乎都是在坐月子和准备坐月子中度过的。
虽说苏月锦每日下朝便赶回来陪着她,甚至将奏折都拿到内室批复,但是到底让沈皇后对生孩子这种事彻底抵触了。
熏着淡淡檀香的屋内,降下半道珠帘。
身穿绯色常服的沈皇后,一面将手伸出帘外,一面嚼着刚做好的山楂雪球,表示甚是堪忧。
“王太医,本宫这段时日总是觉得胃中翻搅,喜食酸辣之物,吃后又莫名想要作呕,莫不是……”
吃饱了撑的?
沈皇后是想这么说的,又觉得吃撑这种事,说出来不太体面,便留了个空当,等着御医回话。
王太医倒也识相,老老实实地抬手把脉。
“娘娘这脉象,确实是因脾胃不畅所致。”
沈衡听后甚觉满意,只是心里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对。
“但是说起来,这征兆倒似有些像害喜的样子,而且本宫的月事也推迟了些时日。”
王太医斑白的胡须几不可察地抖了一抖。
“皇后娘娘多虑了,您不过是因着天气燥热,所以才喜吃酸辣之物,老臣给您开个调养的方子便好。”
王太医是太医院的院首,说话自然有说服力。然而如此平静了几日之后,沈皇后觉得这事有点不对劲了。
一日午后,沈衡再次将王常宁招进宫中。
“王太医,本宫的月事已经延后了许久了,你真的确定本宫不是怀了身孕?”
她最近越来越嗜睡,站在桃花树下赏花都能眯上一会儿。
王太医抖着一把老骨头,在她面前唰唰翻着典籍。
“回皇后娘娘,当真不是喜脉。至于月事,这在医典里也是有据可查的。饮食、心境和情绪,对此都会有很大影响。娘娘如今三十岁出头,会有这样的现象

实属正常,便是……便是个把月不来,也是正常的。”
“个把月不来?”
“正……正是。”王太医擦着额角的冷汗,硬着头皮说。
“月事准确与否,其实要看一个周期的循环。娘娘若每三个月来一次,那也算正常的,若一年来两次,一次等半年,也是正常的。”
沈衡被绕得迷迷糊糊,只转脸问道道:“他说的,你可懂了?”
道道斩钉截铁地点头道:“就是让您该吃吃,该喝喝,旁的事儿少操心。”
沈衡含笑点头,觉得这总结言简意赅,颇合她心意。
其实她并非不起疑,毕竟她也是生过这么多孩子的人了,正常的害喜症状当然是知道的。
只是一则赵晗跟着苏漾回了奉芜山小住,除了太医没了可问的人。
二则,自己事后也服用过避子汤,即便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但事关皇嗣,以王常宁胆小谨慎的性子,断不会信口胡言。
沈皇后是安心了,殊不知这边王太医战战兢兢地配好安胎药,转脸就跑万岁爷跟前跪着去了。
“万岁爷,您要不找旁的人去吧,微臣真的每日都如履薄冰啊。先不说安胎药要悄无声息地煮好,还得变着法地让娘娘闻不出来,再说皇后娘娘三个月后便

要显怀,再瞒下去也是很难了啊。”
圣上要他瞒着娘娘怀孕的事,他一不敢多问,二不敢忤逆。想他堂堂一个太医院院首,生生被一个喜脉给逼成这样,也着实不容易。
万岁爷低头批着折子,心情也不是太好。
“收银子的时候,没见你哭得这么厉害啊。要不你把银子还我,我再换个人给阿衡看?”
银子……他都花了啊。
王太医苦着脸不说话,苏月锦也懒得理他,只将一张方子递给他。
“这是赵晗从奉芜山送来的,你仔细按照这个去抓药吧。”
沈衡怀孕,苏月锦自然是知道的,而且这个诊出喜脉的人还是他自己。
当时他靠在沈衡身边,认真地问:“阿衡,你昨儿在御花园转了多少圈才找回来的?”
沈衡掰着手指,琢磨了一会儿,道:“不记得了,反正我出去的时候是清早。”
沈衡回来的时候,天都已经黑透了,许多宫人都见证了这个庆元朝最尊贵的女人,生生吃下三碗大米饭的经历。
苏月锦也是那个时候担心她吃坏了肠胃,便伸手诊脉的。
诚然,他这次当父亲的心情是有些复杂的,因为他的阿衡已经很明确地对他说过,她不要再生了。
一孕傻三年,作为七个孩子的娘,沈大姑娘保守地估计,自己大概要傻上二十一年。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她总是不记得自己打算做什么,做过什么。
这大概是一种生完孩子之后的后遗症,赵晗说这种毛病是因人而异的,而对于反应本就慢半拍的沈衡来说,这无疑是场灾难。
苏月锦试探地说:“阿衡,你不觉得小孩子很可爱吗?就像秋天破土而出的土豆,圆圆滚滚,憨态可掬。”
沈衡也颇为认同地点头,只是——
“一个土豆和一筐土豆是有区别的,你不觉得这些‘土豆’‘破土而出’之后,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吗?前些天,我明明是要喂小七吃饭的,却不知怎么抱了

小六来,他们明明长得不像的。”
如此,万岁爷彻底沉默了。
他不知该如何告诉他的妻子,又有“土豆”要“破土而出”了,而她,大概要多傻上三年。
他真的很担心阿衡会“将土豆切成土豆丝”。
不过万岁爷也没傻到要在这个时候去触妻子霉头,所以他搂着她说:“阿衡,最近天气太热,我闻到酸辣的东西就特别想吃,以后咱们少吃些肉吧,怪腻歪

的。”
自此,凤鸾宫里便多了一道道酸辣的小菜,和进补的药膳。
苏月锦说:“夏汤滋补,对身体最好。”
沈衡不以为意,他便加了一句:“对脑子也挺好的。”
沈娘娘便顿顿都要喝上一盅。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着,再怎么瞒着,那肚子也是一天天大了。
苏月锦在后花园种了一地的核桃树下,咬着根稻草躺着,心里默默思量着如何跟阿衡解释。
她的肚子已经显怀了,孕吐的现象也越发严重。王太医说今日娘娘已经找了他一整天,想来便是要追问此事了。
外头老家伙急得跳脚,苏月锦却让桂圆直接把王常宁关到殿外,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跟阿衡解释。
浮动的绿茵里,一双缎面绣绵织纹的绣鞋缓缓而至。一袭沉香色交领襦裙的沈衡,单手打着扇子,颇有些抱怨地说:“怎的大晌午的,偏生要到这地界来?

王太医莫不是告老还乡了,叫了几次也没见过来。”
苏月锦躺在绿荫下,单手抬起,遮住头顶的日光。
“他大概,老眼昏花、耳聋耳鸣的毛病又犯了吧。你找他做什么?”
沈衡听后,颇有些愤愤不平地坐在他身侧。
“当然是看病了。我觉得我有病,但是他给我看错了。”
“哦。”万岁爷应了一声,半天没有再接话。
沈衡觉得有些奇怪,不由得转脸问道:“你都不问我得的是什么病吗?”
那是因为他本来就知道啊。
苏月锦微微侧身,默默抱住沈衡的大腿,道:“阿衡,你怀孕了。”
“是啊,我怀孕了,但是王……”
沈衡猛地转头,诧异道:“你怎么知道的?”
她也是近些天发现不对劲,这才让道道去查了最近王太医送来给她“治疗肠胃不畅”的方子,竟然全部是安神静气、保胎养身用的。若不是她“聪慧”,发

现得这样早,还不知道要被瞒到什么时候。
沈衡说完之后,又不由得看了苏月锦一眼。
两两对视之下,她看见这个男人特别不要脸地用头蹭了蹭她的大腿。
“阿衡,其实我想要个小八的。”
如果此时她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便当真浪费了这么些年她嚼过的核桃,和进食的补汤了。
她说:“你早就知道,只是瞒着我,对吗?”
苏月锦没敢说话,乖乖地点了点头。
“王常宁那边也是你吩咐过的,所以他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骗我,对吗?”
苏月锦又点了点头。
“那补药应该是奉芜山那边找的方子吧,不然怎能将安胎药的味道隐藏得那样好?”
苏月锦抬头,老实交代:“嗯,那药方是赵晗开的。”
沈大姑娘脸上显出一种别样的温柔。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直接让你师姐开一副能将孩子转到你肚子里去的方子呢?!”
她都笨成什么样了?还要让她生孩子!
怀孕期间人的脾气本来就不太好,再加上沈衡这次着实被气得厉害,一张脸涨得通红。
苏月锦伸手抱住她。
“阿衡,不要生气好不好?如果我可以生孩子,我当然愿意为你承担这样的痛。每个小生命的降临都是上天的厚赐,如今木已成舟,咱们就好好迎接他的降

生,不好吗?”
沈衡其实心里也明白得很,如果当初一早知道又怀了孩子,她还是会选择生下来。
但是她还是很生气,很生气。
“为何不早告诉我?怕我不生不成?你朝堂上算计便也算了,如今倒算计在我头上了。你走,我不要看见你。”
苏月锦当然不会走,而且抱得越发紧了。
沈大姑娘环顾四周,正看到不远处立着的敲核桃的杆子,一甩白绫,便将它勾了过来。
苏万岁爷看了一眼那杆子,继续抱着沈衡的大腿,显然对自己的身子骨充满信心。
只是沈皇后拿着杆子并非用来打他,而是——
“阿衡。”
苏月锦看着噼里啪啦被砸下来的核桃,和敲完核桃便扔了杆子走人的沈皇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夏日的核桃还不能食用,表面还被一层青色包裹着,在凉风习习的树林里,飘出一丝丝淡淡的清香。
万岁爷盘腿坐在地上,看着一地的核桃,第一次觉出几分挫败。
他的阿衡,真的怒了。
庆元朝自先帝传位给万岁爷之后,便再没有过几次早朝,朝臣的应卯,也从每日的卯时改到了巳时。
然而这几天,也不知万岁爷是吃错了药,还是睡好了觉,竟然一连几天都在卯时召见群臣。
许多大人都暗自揣测,这是万岁爷突然良心发现,觉得巳时应卯对不起祖制,决定痛改前非了。
哪里知晓,万岁爷只是晚上没了老婆,睡不安稳,起来得早罢了。
“有本启奏,无本退朝。”
桂圆公公在旁唱了一嗓子,看见他们万岁爷依旧神色怏怏的。
几名大臣请了个示下,有机灵的人便讲了几桩讨喜的趣事。
万岁爷还是不开心,最后托着腮帮子,慢悠悠地说:“你们在家,是怎么哄老婆的?”
一言既出,群臣无不慌张异常。
为何?
在男人,尤其是有权势的男人心里,老婆根本就是不用哄的。
左右这些人会送着他们上朝,迎着他们下朝,失宠的还会想法子招几房侍妾进来,更有甚者,便是觉得都老夫老妻了,有些话说着矫情,越发觉得没什么好

哄的。
一时之间,竟然都三缄其口。
万岁爷神色淡淡地说:“小家不和,何以顾大家?诸位都是饱读诗书之人,竟是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明白。回家哄老婆去吧,退朝。”
于是,圣上一声令下,朝臣们便都一溜小跑地赶回去,体贴自己夫人去了。
不少官家夫人都在那一天获得了或惊悚或感人的,来自自家丈夫的关爱。
其实有的时候,爱不过就是一句简单的关怀和问候。
这句话可以让那个总是热好饭菜,坐在门口等你归来的女人会心一笑,又何乐而不为呢?
朝臣这厢如何暂且先不详述,单说万岁爷回去之后,不出意外,又被沈娘娘关在了殿门口。
他抠着门上镂空雕花的纹饰,说:“阿衡,小七太不听话了,有了弟弟之后,就能有哥哥的样子了。所以小八的出世,很大程度上是在挽留咱们小七越来越

没有的节操。”
“我知你挺不想再生的,这次之后,咱们保证不要小九。而且……”
苏月锦顿了一下,认真地说:“你本就不是个聪慧的,何必在自己没有的东西上计较那么多呢?”
紧闭的殿门瞬间就被打开了。
看着黑着脸,挺着肚子站在自己面前的沈衡,苏万岁爷几不可察地弯了弯嘴角。他不这么说,怕是连人都见不着呢。
沈娘娘伸了伸手,示意道道将自己扶出来,苏月锦赶忙就凑了上去。
他顺着娇妻的长发,轻声道:“咱们出去走走吧。”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帝后二人都是在核桃林中度过的。
这片被万岁爷誉为“智慧林”的地方,是在沈衡傻的头一个三年种下的。原先只是短短的一小排,不知不觉间,却种出了一片核桃林。
他摸着苍老的树干,对她说:“阿衡,人的脑子都会越来越笨的。也许在几十年后,我也会因为苍老而变得愚蠢,如今我聪明着,便带着不聪明的你。你傻

过这几年之后,便帮着逐渐老去的我。等我们都老了,我们还有孩子,不是吗?”
初时,沈衡难得听到苏月锦讲出这种人话,心里还是蛮欢喜的,听到后来,却有些心塞。
两人岁数本就相当,他老到发傻,她指不定变成什么样呢?
所以说,孕妇的想法总是与常人不同的。
万岁爷“跟”在沈衡身边这些年,自然知道,这女人呆起来,一片核桃林也拉不回来。他索性伸手圈住她,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又担心压着了宝宝,整个动

作都小心翼翼的。
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却能唤起心底最暖的那份温柔。
沈衡静静地看着面前这个轻蹭她脸颊的男人,温柔地笑了。
此去经年,他还是他。
蠢笨如她,却能得到这世间这般好的男子,便是再生一个孩子,也是值得的。
只是令沈衡想不到的是,继小八之后,她又有了小九,宫内的核桃林更是扩大了整整两倍。
而苏万岁爷,睡了整整十个月的南书房。
这自然是小两口关起门来的后话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