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什么,他想陪她上去,这个念头是电光火石中产生的,没有特殊原因,只是下意识觉得应该陪她上去。
叶斯承已经很久没来过恒鑫了,这里是他一切的发源地,现在的他功成名就,身家非凡,但对这里始终有一份特殊的感情,何蔚子想了想点头:“好。”
将车子开进了地下车库,他们一同坐电梯到了何蔚子的办公层。因为是周六,整个楼层黑乎乎的,半个人都没有,显得非常安静,柔软厚实的地毯收纳了他们的脚步声,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叶斯承打量着周围,发现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只是绿色盆栽多了一些,走廊上的壁画换了几幅。
却依旧有物是人非的感觉。
何蔚子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门口,拿出钥匙对着锁孔开了门,点了灯,找到柜子里的一份牛皮纸袋文件,打开后确认了一下,再用线绕好,抬眸看叶斯承:“好了,走吧。”
“你这里还是老样子,连味道都是一模一样。”叶斯承微笑,伸手摸了摸雪白的墙地折角,缓缓地摩挲。
“我觉得一切都挺好的,也没必要做什么变化。”何蔚子轻声说。
“也对。”叶斯承低头轻笑了一下。
两人走出了办公室,原路折回。
何蔚子的脚步突然顿了顿,说道:“你现在看恒鑫,是什么感觉?”
“感觉像是一场旧梦。”叶斯承平静道。
当年给恒鑫挂上招牌的时候,他们意气风发,那种气吞山河的壮志,那种耗尽血汗也要站在高峰的意志,真的离现在很远了。不得不说,岁数大了,很多东西都流逝了。
回想那几年,真的像是一场旧梦。
当时的他每前进一步,回头都可以看见她。
不似现在,总是一个人。
何蔚子没再说话,心里想的是,的确是一场旧梦,逐渐遥远而模糊。
关上灯,一切落幕,黑暗中,两人一前一后地上了电梯,彼此像个两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没有肢体接触,没有眼神交流。
彼此拥有的也只是共同回忆罢了。
坐电梯到了地下车库,何蔚子出来的时候就感觉一阵莫名的晕眩,太阳穴跳得厉害,这样的感觉她只在几年前一次地震时候遇到过。
突然背脊升上一股凉风,她有些说不上来的不安,本能想迅速离开这里地方,于是侧头提声叫了一声叶斯承的名字。
“嗯?”叶斯承反问。
电梯门合上的瞬间,那种晕眩感越来越重,何蔚子眨了眨眼睛,摇了摇头,然后抬眸看见从车库角落里缓步出来的一个人。
在何蔚子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已经走近她和叶斯承,步步带着压迫感,然后竟如电视剧一般,手里持着一把突兀的,乌黑的枪。
何蔚子心跳漏了一拍,血液瞬间凝结起来,她看见来者脸上那种不正常的表情,是诡异的决然。
她的眼神对上他的,他立刻将枪管对准了她。
对准了胸口的位置。
巨大的恐惧像是细虫一般爬上背脊,让她毛骨悚然。
风雨飘摇,何蔚子瞬间感觉自己面对着一个深渊。
“是你这个女人害死了我妹妹。”章泽骏的面色很白,抿着唇,手紧紧地握着枪管,犀利的恨意划过眼眸,轻声道,“有一句话说的很对,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当年带给凌凌的痛苦,我会一分一毫不差地还给你。”
所有的一切,袁小圆都告诉他了,当年章泽凌自杀之前,何蔚子去过医院一次,不知说了什么话让章泽凌万念俱灰。
他的凌凌已经够惨了,却还要遭到这个阴险女人的羞辱,是这个女人将他的凌凌逼到了生命的尽头。这个世界果然没有公道可言,老天竟然还让她过得那么光鲜亮丽,财富名誉双,而他的凌凌呢?她死的时候才二十二岁,人生都没有开始,却只能长恨于地下。
车库里的监视系统和报警系统已被他拆除,为了今天他筹划了很久,他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给叶斯承的能源公司使绊,他跟踪何蔚子许久,摸清了她的行程时间,和恒鑫的保安也混熟了。
“你搞错了对象。”叶斯承突然提声,上前一步,迅速分散了章泽骏的注意力,他眼眸寒如冰,一字字地说,“章泽凌是我害死的。”
果然,章泽骏晃了晃手里的枪,本能地对准了叶斯承。
“是我抛弃她的。”叶斯承说。
何蔚子胸口窒闷,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想拿出包里的手机,但不敢轻举妄动,现在只要一个细微的举动就可以刺激到这个男人,后果不堪设想。
“凌凌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抛弃她?”章泽骏眼眸里满是红血丝,面色很白,握着枪的手青筋直暴。
“我只是玩玩她而已,谁知道她会那么认真?”叶斯承冷笑一声,越走越近,对视章泽骏的眼睛,“说起来她真够缠人的,我费了好多功夫才甩掉她。”
章泽骏的眼眸急骤缩了一下。
何蔚子大惊,为什么叶斯承要故意用语言刺激他?
“她有什么配得上我的?我怎么会娶她这样小家子气的女人?”叶斯承淡淡道,“她生性多疑,控制欲强,整天哭哭啼啼,是个男人都会受不了,我对她的新鲜劲早过去了,后来只觉得她很烦。说句不厚道的,她死了,我松了口气。”
“对,你才是罪魁祸首。”章泽骏狠狠道,“你这个薄情寡义,畜生不如的东西,凌凌真是瞎了眼才会喜欢你,你为了名利前途抛弃了她,迫不及待地勾上了其他女人,将她一颗真心踩在脚下践踏,逼得她走上绝路,你才是最该死的。”
看见章泽骏要扣动扳机,何蔚子整个人都在发颤,本能冲口喊了一声,章泽骏的手轻晃了一下,电光火石的瞬间,叶斯承伸腿迅疾,猛烈地往章泽骏的膝盖上一踢,章泽骏痛得一个弯腰,叶斯承扑上去将他制住,左手狠狠地掐住章泽骏握枪的手腕,章泽骏咬牙,使出全身力气将枪对准叶斯承。千钧一发的角力对决,枪口朝上,时而往左,时而往右,叶斯承的力气比章泽骏的要大,压在地上的章泽骏眼球充血,一种被钳制住的屈辱逼得他完全没有理智,只想狠狠毁灭对方,他伸腿在叶斯承的下腹狠狠踢了两脚,叶斯承忍着痛,没有松开手上的力道,他一手扣住章泽骏握枪的手腕,一手横在他胸膛,将他压得死死的。
短短不过几秒的时间,却像是漫长的一生。
生死存亡的时刻,每一秒都非常缓慢。
当何蔚子冲过来的时候,叶斯承感觉肩膀上一阵尖锥般的刺痛,是章泽骏奋力甩左臂,手表上的麻醉针按钮吧嗒一下,如牛毛的细针射在叶斯承的肩膀位置。
身体顿时无力而疲惫,巨大的眩晕和恶心瞬间泛上来,叶斯承握着章泽骏手腕的左手逐渐松开,章泽骏立刻扣动扳机,对着叶斯承就是两枪。
一发子弹打在他左肩上,在他侧倒下去的时候,章泽骏又开枪,一发打在他的头部。
章泽骏狂性大发,准备开第三枪的时候,何蔚子使出全身力气扑向他,他的枪头晃了晃,最后一枚子弹打斜了,擦过何蔚子的脸颊,飞到了远处。
血从何蔚子的脸上滴滴答答落下来,烫烟烧灼她的皮肤,章泽骏正拿起枪往她眼眶上砸,却在瞬间整个人出现了异样,肌肉颤抖而痉挛,四肢抽搐,像是吸毒过量的反应,下一秒,猛吐出泡沫,胸口起伏得夸张而厉害。
何蔚子夺过他手中的枪,狠狠的在他的脑门上一砸。
章泽骏又抽搐了两下,闭上了眼睛。
何蔚子飞速来到叶斯承身边,低头看他,他身上都是血,左耳上方的脑部出现一小孔,浓浓的鲜血无声地流出来,流出来,怎么也止不住。
她整个人恐惧地发颤,拿出手机求救号码,因为脑子里一片空白,手指僵硬如石头,电话拨了两次才成功。
接着她脱下衣服裹住叶斯承的头部,将他抱在自己大腿上,一个劲地喊他的名字,强制自己冷静下来,但声音发颤得厉害,又粗又哑,眼眸红得发肿,恐惧和心痛让她注意力高度集中,死死地盯着叶斯承。
“叶斯承,你别睡过去,千万别睡过去。”
“救护车马上就来了,你别睡过去,千万别睡过去。”
好像是当年,她被电瓶车撞了之后,他温柔抱着哭泣的她,一个劲地哄着:“救护车马上来了,马上就不痛了。”
血一点点流出来,时而喷泉一般飙出来,时而又如小溪缓缓,总之在不停地流,他的身体一点点变冷,又冷又硬,心跳越来越慢,她的声音越来越远,残存的意识在几秒钟后消失。
失去意识前,脑海里飞速闪过无数片段,父亲叶闻达,母亲张莹兰,他的恒鑫,他的失败和辉煌,林林种种,最终停留在一个非常平常的午后,他们还是学生那会,一起写黑板报,何蔚子笑着靠近他,说:“你既然没有女朋友,考虑考虑我怎么样?”
纯真的年代,少女美丽的脸庞,放下矜持的告白,可爱可怜,如第一道阳光般清澈,珍贵。
她对他那么好,他还是辜负了。
原来她就是他生命最大的意义,失去她,他可以活下去,只是活得没有意思。
他明白得太迟。
世界在瞬间陷入了黑暗,像是沉入了深海,冰冷彻骨,无声无息。
作者有话要说:章泽骏有吸毒史。
89、chapter89
章泽骏被警方逮捕,经检测,他有严重而长久的吸毒史,以及精神病史。
叶斯承连中两枪,生命濒临垂危,一度陷入休克,肩膀上的子弹容易取出,但脑袋上的子弹就很麻烦,章泽骏持的是□式枪,往叶斯承脑袋上射的那一发子弹,卡在他的头盖骨里,医生经过清创处理后取出子弹。
但大脑物理性损伤不可逆转,他陷入了持续性的深昏迷状态。
何蔚子每天到医院看他,虽然有护工的精心照料,但她还是亲自为他擦拭身体。
如今的叶斯承对她而言熟悉又陌生,他身上插满了管子,边上堆满了各种仪器,时刻显示他的生命体征。
他像是没有痛苦一般睡着,自主呼吸运动和心跳依旧存在,只是醒不过来。
何蔚子坐在他边上,静静地看他。
她神经紧绷,身心疲惫,大脑处像是空了一块似的,注意力却高度集中,呈现非常矛盾的状态。她也无法入睡,不想吃东西,不去公司,每日除了定点到医院来,似乎什么也不愿意做了,时间分分秒秒都走得很慢,慢到像是一点点消耗她生命。
不一会儿,李沐就叩门进来了,手里拎着饭菜,小心翼翼地搁在一边,然后双手按在何蔚子肩膀上,叹气:“好吃饭了,不能饿着自己。”
“哦。”何蔚子楞了一愣,才发现母亲来了。
匆匆将饭菜吃完,填饱了肚子,她就将之搁在一边,然后继续凝视着叶斯承,大脑又出现短暂性的空白。
“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李沐不得不陈述残忍的事实,“他不太可能会醒过来了。”
专家,主任医生,医学界各方面的精英都赶来为叶斯承会诊,得出的结果就是,他醒来的可能性非常小,小到是零。
“哦。”何蔚子后知后觉地应了一声。
“你要坚强,还有妈妈在。”李沐抽泣,摸了摸何蔚子的长发。
“哦。”
…
叶斯承昏迷的时候,不少人来看过他,好兄弟楚蔚然更是隔三差五地来,在他病床前为他打气,有时候还带着兜兜来,让兜兜为他干爸爸打气,兜兜眨了眨眼睛。
楚蔚然提声说:“你再不醒来,你女人就要被别人抢走了。”
兜兜鹦鹉学舌,稚气重复:“你再不醒来,你女人就要被别人抢走了。”
楚蔚然摸了摸兜兜的脑袋,转头安慰了何蔚子几句,他发现她的精神状态很糟,完全没有往日的明艳动人,面色苍白如纸,唇上没有半点血丝,头发有些凌乱地披散着,最严重的是眼神,那种倔强,强撑又有些空茫的眼神,让他心里嘀咕了一声不好。
“蔚子,你要坚强点。”楚蔚然说,“不管怎么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的,你要照顾好自己。”
“哦。”何蔚子楞了楞,随即抬头挤出一个笑容,“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楚蔚然沉默。
除了楚蔚然,五哥也闻声赶来,他带来三四个人一起来的,然后命令他们等在外面,他独自走进病房探望叶斯承,摸了摸脑袋笑道:“叶斯承,你怎么成这样了?是演电视剧啊?”
他说着看了看坐在沙发上的何蔚子,又回头对叶斯承说:“你女人挺漂亮的,怪不得你念念不忘的。诶,说起来你真够逊的,被一个小喽啰搞成这样,想我当年连中五枪也就睡了大半个月,醒来后还喝了点酒呢,你真是连我十分之一都不及。”
他自言自语说了一会,然后转身走到何蔚子面前,笑道:“你别天天来守着他,你越这样惦记不下,他越不会醒,你就不要来,急死他,他一急就醒了。”
何蔚子一声不吭,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没有半分的待客之道。
五哥笑着摇了摇头,径直往门口走,走了几步又转身,说:“对了,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说。”
何蔚子像是没听见似的,头也不抬。
五哥立刻提声,声音洪亮,几乎要响彻整个楼层:“我说我有事情要和你说!你的耳朵聋了啊?!”
何蔚子这才抬起头,对视他的眼睛,问:“什么事?”
“出来说。”五哥有些不耐地走出病房。
何蔚子跟着出去,轻轻带上门,五哥笑着打量了她一下,然后自嘲道:“我真不想说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但还是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下。”
“到底是什么事?”何蔚子其实对五哥的话没有半点兴趣,对他这个人也没有多少好感,只想让他赶快说完赶快走,不要扰病房的清静。
“反正他现在也听不见,我就直接告诉你好了。”五哥停顿了一下,笑道,“叶斯承是个混蛋,超级混蛋。”
…
何蔚子听五哥说了很久,然后推门进去,又重新坐在沙发上,凝视着病床上的叶斯承,看着他颀长清瘦的身躯,苍白无血色的脸,低而微的胸口起伏。她看了很久慢慢起身,走到他身边,摸了摸他冰凉的手,说:“别装了,你就是一个混蛋。”
*
进入秋天,何蔚子回了一趟学校,她漫步在校园里,看着衣袂翩翩的少女和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心境一片清澈。她没有心思去公司,没有心思赚钱,又不愿意待在家里,想来想去还是回到学校来看看。
人工湖里的黑鸭子依旧悠闲地游来游去,梧桐树上有几只松鼠窜来窜去,自行车清脆的铃声在耳畔响起。
还有少男少女的笑声。他们在憧憬,在渴望,在奋斗,在最美好的年华。他们的未来有无限可能,他们要做的只是去享受每一个美好瞬间,去爱,被爱,趁少年美好如花。
校园广播里响起那首老狼的《我把我唱给你听》
谁能够代替你呢?
趁年轻尽情的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炙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念的,
害羞的红色脸庞。
的确,谁能够代替你呢?爱和恨,等待和错失,希冀和失落,风风雨雨,携手相伴,分道扬镳。
真是一场劫难。
早知道当年就不要去礼堂听他的演讲,就不会对他一见钟情,没有他这个混蛋,她会活得非常幸福非常美好,没有半点伤害。何蔚子涩涩地一笑,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心知肚明,生命哪有“早知道”三个字。
她在校园待到傍晚,才缓缓离去。
隔天,又去医院,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和往常一样,她看着护士帮他挂点滴,再次确认一个事实,现在维持他生命的就是那些瓶瓶水水,还有身上的管子,残忍而无奈的事实。
护士忙完后转身对她微笑,然后出了门。
何蔚子起身走到他面前,俯身摸了摸他的额头和脸颊,再握了握他的手,这是医生嘱咐的,病人需要亲人的爱抚,亲人的温度会激起他的求生意志。
她摸了他很久,脑海里浮现昨天母亲李沐说的话。
“我知道你准备养他一辈子,我不反对,我们有这个经济条件,只是你必须好好生活下去,不要自我放弃。还有你想过没有,也许这是他不愿意的活法。”
诚然,李沐说的没有错,叶斯承非常骄傲,他不会容忍现在这样的生活,这对他来说是一种耻辱。
只是她放不下罢了。
何蔚子松开他的手,转身拿过包坐在沙发上,从包里拿出一管口琴。
“反正你现在也无聊,我吹口琴给你听。”她浅浅地笑了,“好久没吹了,都生疏了。”
魂断蓝桥的经典曲目,友谊地久天长。
罗伊和玛拉奔去教堂,却迟了一步,错过了教堂规定结婚的时间,从此各奔天涯,没有了在一起的可能。
何蔚子初中时候看那部电影,当时她的英文老师对此评价是:
生有时,死有时,喜爱有时,恨恶有时,战争有时,和好有时。
她一直很喜欢这首友谊地久天长,开头悠悠之声,扣人心弦,慢慢地带着忧伤,无奈,一个音符一个音符打在心上,收尾是尘埃落定中带着一些惆怅,像是看着夕阳消失在地平线上一样,是事实,是规律,是结束,却依依不舍。
虽然很久没有吹这支曲子,但是此刻吹起来还是非常顺畅,也许是当年练了太久的缘故,记忆细胞里都存在这曲目的音符。
美丽的曲子将她带回美丽的少年时光,暖意融融的午后。
她壮着胆子,靠近他,心里紧张但故作镇定地说:“既然你没有女朋友,不如考虑考虑我吧?”
爱与被爱,趁少年美好如花。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有番外,不喜可以不买。
90章
何之愚是天之骄子,很多人都这么说。他的父亲是开国将帅,母亲也是政坛上举足若轻的人物,优越的家境让他自小就备受关注,他天资聪颖,出类拔萃,毕业后就到了政府大院工作,领导们对他寄予厚望,男同事们对他歆羡不已,女同事们对他青眼有加。
也是,何之愚长相极为英俊,身材极为挺拔高大,眉眼间皆是沉稳大气之风,虽然年少,但待人处事非常成熟,加上高干家庭的背景,暗恋他的女同事可以排成一条长龙。
他却一心投入工作,没有考虑感情方面的问题。
直到办公室方主任为他郑重地介绍对象,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确到了谈恋爱的年纪。
方主任笑着递给他一张照片:“余筱华,农业局长的女儿,芳龄二十一,长得可漂亮了,配你很不错。”
何之愚接过照片看了看,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柔柔顺顺的黑发披肩,齐刘海,瓜子脸,眼睛很大,水汪汪的,笑得很矜持。
“之愚啊,你到年纪考虑个人问题了,成家立业,两者应该同时进行的。”方主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揶揄了一句,“余筱华可是难得的美人,见过她的男人没有不动心的。”
好像没有理由拒绝,何之愚微笑地点了点头。随即在方主任的安排下,何之愚和余筱华见面了,余筱华对他是一见钟情,毕竟何之愚的硬件软件都是没得挑的,家境好,前途无量,又有一张上好的皮相,笑起来十分迷人,她见他第一面就觉得心跳厉害,甚至不敢和他目光对视。
何之愚对余筱华的印象就是这个小女孩真的挺漂亮,说话轻声细语,有着一般女孩的矜持和羞涩,他觉得女孩子就该是这样的,所以他没有排斥和余筱华的进一步往来。
两人交起了朋友,出去吃饭,沿着河边散步,彼此借阅书籍,偶尔去电影院看电影。
时间有些长了,何之愚觉得自己和余筱华并不是那么合适,问题出在余筱华的性格,她太矜持,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她有些“作”。
譬如,他约她出去吃饭,三次里她只去一次,其他两次都推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头疼脑热,有一次是答应了后临时又说不去了。
又譬如,他带余筱华和几个兄弟吃饭,因为吃的是路边小摊,卫生条件不太好,余筱华就蹙着眉头,拿出手帕将勺子擦了好几遍才肯用,这其实也无所谓,只是当他一位兄弟吃菜的时候打了一个喷嚏,余筱华立刻嘟囔“你怎么这么不讲卫生啊,打喷嚏应该捂着嘴巴的,你都喷在盘子里了,让我们其他人怎么吃”,那位仁兄的面色立刻僵化,小声说我不是故意的,何之愚有些尴尬,说了几句话解围,但余筱华起身轻声道:“我有些头疼,先走了。”何之愚就不太高兴了。
这样的事情多了,何之愚觉得余筱华有些“难伺候”,她在某些方面很偏执,几乎没有商量的余地,让他很为难。
对此,方主任开导他:“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尤其是恋爱的时候会摆摆谱,刁难你一下,但结婚后就不同了,脾气会变好,一心一意地伺候你,何况筱华是难得的美人,从小被大家宠惯了,有大小姐脾气是很正常的。”
何之愚心想方主任说的也不无道理,余筱华除了性格上存在一些问题,外在条件没得挑,家境,教育等其他方面也不错,他作为一个男人,不该太挑剔,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女人呢?
那年夏天,何之愚认识了一个叫李泰的朋友,两人相见恨晚,闲暇之余常常聚在一起喝点小酒聊聊天,很快彼此就兄弟相称了。
有一天,打完篮球后,李泰开心地邀请何之愚去他家做客,何之愚说:“我今天什么东西都没准备,两手空空去你家不太好吧?”
李泰无所谓道:“没事,这个时间段我爸妈都不在家,不必要在乎那些虚礼。”
何之愚笑着点头,跟着李泰去了他家。
李泰家很大,前院种着不少花花树树,蓊蓊郁郁地遮住了大太阳,何之愚刚进去就感受到一阵凉爽,心里很舒服。
正巧,李泰的亲妹妹李沐正坐在客厅的桌子前写作业,听到哥哥的声音抬头一看,目光对上了何之愚。
李泰笑着介绍:“这是我妹,叫李沐。沐沐,这是哥的好兄弟,何之愚,你就叫他何大哥好了。”
“何大哥好。”李沐笑道。
何之愚笑着应了一声,打量了李沐一番。
十九岁的李沐,处于最好的年龄,她长得不算太漂亮,脸圆圆的,扎着两条辫子,皮肤很又白又细腻,笑起来眼睛眯成月牙状,露出可爱的小贝齿。
挺可爱的小妹妹,这是何之愚对她的第一印象。
李沐很好客,起身去了厨房,然后端来两大碗酸梅汤,一碗放在哥哥李泰面前,一碗递给何之愚,何之愚接过,说了句谢谢,然后喝了一口,感觉味道真好,酸酸甜甜,还凉凉的,很解渴。
李沐又蹦蹦跳跳去拿了几种糕点,大方地请何之愚吃。
她见何之愚两鬓有汗,特地将电风扇挪了挪,朝着他的方向吹,何之愚正在吃糕点,突然感受背后一阵风,说不出的舒服惬意,回头一看,李沐正在挪电风扇,心想,这小妹妹真够细心的。
那年夏天,何之愚总是往李泰家里跑,每次去做客,李沐都会拿出各种好吃地请他吃,有时候还会亲自下厨,炒个菜给他和李泰下酒吃,然后不打扰他们聊天,一个人回到圆桌前写作业。
李沐是化工大学化学工程系的,她是误打误撞考上这所学校,读了这个专业,但本人却没多大兴趣,尤其是面对一堆的数据,她怎么都处理不好,叼着铅笔,拿着橡皮使劲擦本子。
何之愚看她发愁的样子,走过去坐下,修长如玉石的手轻轻拿过她的本子,笑道:“这题不会做?”
李沐点头,无奈道:“我最讨厌数学了,好烦好烦!”
何之愚低头看了看题目,片刻后拿过一支笔在边上的空白处刷刷刷写上解题过程,然后还给李沐。
李沐一看立刻笑了:“何大哥,你好厉害啊,怎么解得那么快啊?”
她的表扬和崇拜大大满足了何之愚的自尊心。李泰笑着走过来,拍了拍妹妹的脑袋:“你何大哥是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复旦的,是众所周知的天才,你这点破题哪里难得到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