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博俊。”殷虹觉得自己纤细的神经快要被压断了,不好的预感从心底疯草一般地窜上来,声音艰涩,“你这都是在说些什么,为什么我一个字都听不懂,你到底做了什么,还和什么人来往,你说清楚。”
“我说我报仇了,我想办法骗他过去的。”湛博俊说,“他被高介那帮人关了整整十天,受尽了各种折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无数,他们还将畜生的血扎进他的身体里…”
殷虹踉跄了一步,差点没站稳,及时扶住沙发椅的椅背,眼眸满是惊恐,盯着湛博俊,好半天才回神:“博俊,你这是犯罪,你难道不知道!?”
“犯罪就犯罪吧。”湛博俊侧了侧身子,脸完全隐藏在了黑暗中,轻声道,“对待他那种人还需要讲公正道义吗,他本人罪无可赦,法律惩治不了他,我们就用其他办法。妈,你不会心软吧。你想想,他欺负我和姐还不够多吗?为了一己私欲,设局陷害姐,当时我们都以为姐已经死了,他竟然还在我们面前演戏,口口声声说会想尽一切办法寻踪姐的下落,甚至连我都信他了,最后事实是什么?事实是他就是元凶,故意制造车祸现场,分开姐和姐夫,还变态地囚禁她,这所作所为,哪一样不够他死一万次?我们对他可谓是仁至义尽,而他做了什么来回报我们呢?你非要等到他彻底占有了启铭,拿着刀子捅你一刀,你才相信他是白眼狼?”
“博俊,你是不对的!”殷虹喝斥,“无论他做错了什么,上天会收拾他,而你没有资格用这样暴力,残忍的手段去惩治他,你这本身就是犯罪,你都交了些什么朋友,做了些什么事情!”
“够了。”湛博俊打断了她的声音,“我承认自己是犯罪,但我不后悔。你要让我知道了当做不知道吗?你要让我眼睁睁看着他名利双收,做了那么多罪恶的事后没有半点惩处?上天会收拾他,上天在哪儿呢?他有的是手段和计谋,有的是办法逍遥法外,上天哪里治得了他呢?”
“湛博俊,你给我住口!”殷虹话音刚落,胸口闷得厉害,一阵头晕目眩,人便直直地往前倾。
湛博俊喊了一声妈,立刻上前,扶她到沙发上躺好,赶去拿药箱。
殷虹怒火攻心,一口气提不上来而晕过去,湛博俊喂她药后,一边用手按她脸上的穴位,一边轻声在她耳边喊妈,过了一会,殷虹睁开眼睛,直直地看着自己这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第一句话就是:“博俊,错就错,没有任何借口,你如果再执迷不悟,我也当没有你这个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还有一章。
殷虹说到底也是有错,她的教育方式是“放养”,这样的方式可以产生两种结果,一个是孩子独立,自由,豁达,一种是,无视社会规则,以自己个人的喜怒哀乐为重心,希望自己在自己的理想国里一辈子,事与愿违,又无法接受,情绪化的他会做出偏激的事情。
澜澜是前面的,博俊是后头的。



90章
言敬禹正式退出启铭的消息被传得沸沸扬扬,有人猜测他和湛家产生了不可调节的矛盾,有人猜测他会出去自立门户。殷虹召开了股东大会,正式宣布言敬禹离职的公告,并就他离开后的产生空缺有谁继任一事进行讨论和投票。
过程很不顺利,众人心里清楚,如今的启铭,找不到一个实力,影响力能和言敬禹媲美的领袖人物。
他对启铭的贡献太大,大到他走后,中小股东人心惶惶,他们迷惘于启铭现在的格局,对启铭的未来也产生了怀疑。
当然,最受打击的还是殷虹,短短几天里,她瘦了一大圈,即使化了精致的妆也掩盖不了眼底的憔悴,如果不是为了安抚中小股东的情绪,处理启铭的大局而强撑起精神,她早就倒下了。
开完会,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办公室,坐下后,看着大班桌上的一只木质相框,里面是一张她和湛弘昌的旅游照。她拿起来,用手指轻抚相框的玻璃,认真地看着丈夫的眉眼。
“弘昌,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失败的母亲?博俊的性子越来越偏执,他做了错事还不觉得自己是错的…我真的很难受。这几天我一直在怪自己,自己对博俊和明澜的关心太少了,错过了他们太多的成长片段,明澜第一次来例假,博俊刚长胡子那会,我都记不得了…”
“只想着赚钱,给他们更好的物质生活,想等退休以后再好好照顾他们的孩子作为补偿,现在才知道一切都迟了。”
“还有他们的大哥。”殷虹的声音一点点轻下去,眯了眯,“我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他做了太多伤害澜澜他们夫妻的事,但是我还是不忍心,他为启铭付出很多,你走的那段时间,家里,公司,全部的担子都落在他肩膀上,如果没有他,我早就撑不下去了…以及,这么多年的感情不是假的,我当他是自己的孩子一样,以他为骄傲,十足地信任他…现在该怎么办呢?”
“他们三个,我一个都没有照顾好。”殷虹吸了吸鼻子,热泪涌出眼眶,滴滴答答地落在玻璃上,“弘昌,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

碧落黄泉,她再也听不到他温柔的安抚,也听不到他半句话。
四年后。
湛明澜给孩子洗完了澡,拉着他的小手走进房间,看见封慎正坐在沙发上,修长的手撑着额角,安静地打着盹。
“爸爸累得睡了,我们不要打扰他,妈妈带你出去玩。”湛明澜轻声说。
昨夜阴雨连绵,封慎的腿痛复发,照例为了不妨碍她的睡眠,一晚上都坐在沙发上,直到清晨才躺回床上,没睡多少工夫,儿子绪绪醒了,闹着要和爸爸玩,封慎只好撑起身子,勉强克制住困意,抱着绪绪玩到近中午,绪绪玩出了一身臭汗,湛明澜带他洗了澡,换了干净的衣服,他又咯咯地笑,喊着要爸爸,她拉着他进来一看,爸爸在打盹。
“嗯,那不打扰爸爸了。”绪绪点头。
湛明澜走过去,拾起掉在地毯上的羊毛薄毯,盖在封慎的腿上,转身点了一根淡淡的香放在角落里,拉上窗幔后带着绪绪离开,带上门。
“爸爸的腿腿是不是很疼?”绪绪问。
“嗯,每到下雨天爸爸的腿就会很疼,所以你要乖乖的,不要总爬到他腿上要他抱,要用手帮他揉揉膝盖。”
“嗯。”绪绪虽然平时很调皮,但如果语重心长地和他说道理,他一定会听。
就如同最初的时候,他会好奇地问,为什么爸爸走路的样子和别人不一样呢,湛明澜对他说,因为爸爸的腿受过伤,还未痊愈,所以走路比较慢,我们要耐心一点,陪他慢慢走。
此后,绪绪走路就不那么急了,拉着爸爸的大手,慢慢地走。
封慎这个盹打了很久,直到晚饭时分才睁开眼睛,刚睁开,便看见门缝透出一道光,一个圆圆的脑袋探进来,转着葡萄大的眼睛,小手按在门上,咯咯地笑:“爸爸醒了。”
封慎拍了拍腿,绪绪立刻敞开手臂,欢脱地跑过去,往他的怀里钻,湛明澜系着围裙进来,见状无奈地轻斥:“又不乖,说了别总爬到爸爸腿上去。”
“没事。”封慎稳稳地接住了儿子,按在自己的腿上,揉了揉他的脑袋。
“爸爸的腿还痛吗?”绪绪的脑袋往他宽敞的怀里蹭,奶声奶气的。
“早不痛了。”
“那吃完饭可以和我去玩球?”
“当然可以。”
湛明澜摇头,叹了叹气:“刚下过雨,地上那么滑,别出去玩球了。”
绪绪垂下眼睛,扁了扁嘴巴,十足的不高兴:“可是我已经好几天没出去玩球了!”
“没事,待会爸爸陪你在院子里玩,拿一块大的防滑垫就行。”封慎顺着绪绪油亮亮的黑发,清隽的眉目中透着淡淡的宠溺。
“嗯!”绪绪闻言,眼睛亮了亮,握了握小拳头,他就知道爸爸最疼他了!
“你呀。”湛明澜走过去,笑道,“别总那么宠他,宠坏就完了。”
“不会。”封慎起身,一把抱起胖嘟嘟的绪绪,“我儿子那么懂事,又那么聪明,怎么会轻易被我宠坏?”
绪绪的小手臂搂住封慎的脖子,嗷嗷地叫了两声。
晚饭后,封慎依约带着绪绪在院子里玩球,绪绪追逐着球跑来又跑去,玩到气喘吁吁才肯停下来,封慎弯腰,拿出手帕替他擦了擦额头,然后将小水杯递给他,他拿过后咕噜噜地喝了大杯。
“爸爸,我走不动啦,抱我进去好不好?”绪绪开始耍赖。
封慎无奈地摇头,然后微笑着抱起他,走进屋子。
因为玩得累了,绪绪窝在沙发上听封慎读了一会童话书就困了,湛明澜走进来,将他抱起来,妥妥地放在小床上,他的小身子沾到了床,立刻翻了翻,闭着眼睛摸到了自己的小骨头抱枕,紧紧抱住后,带着餍足的表情入睡。
关上门,湛明澜回到客厅,看见封慎正对着笔记本工作。
“明天再继续吧。”她柔声说。
“再一会。”
她笑了,伸手帮他揉膝盖。
“绪绪有没有压到你的伤口?”
“没有,他一个小不点,分量有限。”
“哪里,我刚才抱了抱他,发现又沉了不少。他的个子也是同龄小朋友中间最高的,还有体重…超标。”
封慎合上笔记本,拍了拍湛明澜按在他膝盖上的手:“小孩子胖点没事。”
“你啊,就宠着吧,迟早被你宠坏了。”
他拉起她的手,将他拉到自己身边,搂她入怀,认真地说:“放心,我有分寸,重点是咱们儿子挺懂事的,我们说什么他听什么,人又聪明,认字快,画画也好,也从没有什么非分的要求,我真没道理不宠他。”
“算了,反正每次和你说这个问题,你就有一套自己的说辞。”湛明澜靠在他怀里,伸手抚摸他光滑,丝绸质地的银灰色睡袍。
他低笑,蜷起手指敲了敲她的额头:“因为是事实。”
湛明澜说不过他,索性闭上嘴巴,他一手把玩着她的长发,一边慢慢地说:“这几天和妈联系过吗?”
“嗯。”湛明澜点头。
“事情还顺利吗?”
“她说差不多了,还需要一些时间。”
四年前,殷虹就决定不再涉足商界,正式退休,无奈启铭接连爆发了三次经济危机,她处于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坚持和启铭共进退,这几年,她找职业经理人,栽培中小股东,将企业的资产分为存量和增量两个部分,企业重新分配,重心在增量上,对于增量资产的收益分配严格按照新贡献来分配,提高人力资本的价格,从而将企业内部的不平衡转变为权益相对明确的公司股份,开创了比较公平,鼓励创新的环境,顺利使得启铭过度了危机。
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到了实现全薪退休的时候,下个月的月初就要正式宣布公告,不在启铭任职。
湛博俊出国进修建筑学后,她过了几年忙碌却孤独的日子,余生里,她只想和儿女一起过平安,简单的生活。
为此,封慎和湛明澜在尖棘又买了一处大的房子,准备接殷虹过来一起住。
至于封慎的奶奶,她老人家对封慎和湛明澜依旧没消气,至始至终不答应过来尖棘生活,说要守着老祖宗,在老宅里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她顽固的坚守,使得封慎不能留在她身边守孝,也成了封慎唯一的遗憾。
世事无两全,他只能尽自己的力量继续说服她老人家。
“你后悔过吗?”她问。
他摇了摇头:“澜澜,我一生就为你叛逆,任性了一回,但要说后悔,真的没有。”
他们过得平静而幸福,虽然没有以前那般富裕,这里的生活也没有S市的繁华精彩,但别有一番滋味,每一天都很充实,知足。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幻想有个完满的家庭,有一个漂亮的老婆,一个可爱的孩子,老婆可以偶尔对我发脾气,孩子也可以淘气得闯点小祸,我都无所谓。”他带着薄茧的指腹滑过她的脸颊,低头看她盈盈的眼眸,“现在不仅实现了愿望,还发现得到的比想象的还要好,我觉得没有遗憾。”
她闭上眼睛,眼角闪着晶莹,扑哧笑了出来,伸手紧紧环住他的腰,贴在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喃喃道:
“我也是,没有遗憾。”
他起身关了灯,小心翼翼地抱起她,走回房间,一步又一步,慢慢的,和她一起隐入漫漫的黑暗中。
和以前无数次一般,用心尽力地去照顾,呵护她和他们的儿子。
一步又一步,慢一点也无妨。
“外面好像起风了。”湛明澜从他怀里抬起脑袋。
“嗯,起风了。”
作者有话要说:爱情,婚姻里最大的力量就是持续温柔地对待他/她。
最难得的就是平静相伴,相守,清水豆腐,不离不弃。
当然世事两难全,大封也不会什么都得到,澜澜也是,言敬禹也是。
真的感动大家一直支持,陪伴,包容。
好想哭。



91章
四月的清明,H市的苑山公墓。
两道的柏树苍翠欲滴,犹如青丝长带,蔓延到山岚的顶头,给视觉上带来不小的舒爽。
他的车子停在山脚,下车后独自步行上山。
整座山都很安静,除了偶尔的蝉鸣之外,清静到可以听见露珠从阔叶上滑落的身影,青石板被磨得很光滑,边上泛着淡淡的青苔,带着一丝凉意。他的脚步快而沉稳,一步步上去,突然停滞了一下,转身俯瞰了一下山下的情景。
一景触万景,一念生万念。
光透射在他的墨镜上,折射出一丝彩光,却很快消失,他侧过头去。
爬到山头,找到父母的墓碑,照例弯下腰鲜花,送水果,然后取了一块干净,柔软的布细细擦拭他们的墓碑。
言舜清和向楠在他十五岁那年离世,至今已有二十五年了。二十五年,说长不算太长,但也绝对不短。
这山岚,这墓碑,这道路都没有太多的变化,但人却不可能没有变化。
他轻轻地将手里的软布丢在一边,伸出大拇指缓缓地摩挲墓碑上的照片,很认真,专注地凝视着两老,直到一滴滴的雨水从眉骨滑落,绵绵细雨慢慢打湿了花岗岩的墓碑。
收回手,起身,鞠了两躬,收回悠长,平静的视线,转过身,头也不会地下山。
那一年高考后的暑假,湛明澜缠着他一起来H市,陪他扫墓,两人一同上山,开始的时候,她蹦蹦跳跳地走在前头,逐渐没了体力,落在了他后头,他时不时地走两步,回过头拉她一把,她对他露出笑容,弯弯的眉眼,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盛夏的阳光,明媚灿烂得令人不敢直视,将手搁在他手心里。
下山的时候,她就彻底走不动了,他就背着她下山。
那会的她还是少女,身材纤细,柔柔软软的,没多少分量,背起来一点也不吃力。她双手环住他的脖子,紧贴在他宽阔厚实的背上,嗅着他脖颈间的味道,顿了顿脑袋,轻声,撒娇一样的声音:“哥,你背我一辈子吧。”
他目光一滞,当作没听见,心却瞬间软下去。
她克制不住困意,很快睡着,甚至打起了小鼾,他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花了比正常速度慢两倍的时间才回到山脚,侧头,轻轻地哄:“澜澜,醒来了,已经到山下了。”
她睁开眼睛,目光从迷离到清朗,待看清他近在咫尺的五官,慢慢地笑了,笑容明媚可爱。
满满的,盛夏的阳光投射在她脸上,连她脸上细微的绒毛都分明清晰,那一刻的他有凑过去亲吻她一下的冲动。
他带着她在H市玩了一圈,为她买了一堆小礼物,将每一样东西递到她手里,她都会露出那种明媚可爱的笑容,眼睛一闪一闪,十足得了觊觎已久的宝贝的模样。
当那个店铺的老板娘说:“小姑娘,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他正低头看一只葵口笔洗,手指轻轻蜷缩了一下,微风拂过他的耳畔,带着她有些“厚颜”的声音。
“是啊。”
当晚赶回S市,他们遇到了劫车党,她不幸被划了一刀,送向医院的途中还轻声地求他给她讲几个冷笑话分散注意力…手术完毕,她趴在病床上,满脸都是细细密密的汗,强笑了一会还是坚持不下去,晕晕乎乎地说:“我很痛,你能不能亲我一下?”
这样一个小姑娘,对他的喜欢那么纯粹,迷恋得那么深,聪明如他,又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只是一次又一次让自己侧开眼眸,忽视了她眼里的炽热。

大衣里的手机震动不停,他快步下山,顺手摸出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高介的电话,他冷冷地看着,按了停止键。
过了一会,一条新短信跃入他的眼眸,他扫了一眼,简单地回复了一行字。
“这事别来求我,最想见你弟弟过得不好的就是我。”
收回手机入口袋。雨丝斜斜绵绵,沾湿了他的大衣的领口和袖子,沿着他锋利的鬓角融入后颈,他轻轻抿了抿唇,冷峻,深邃的眼眸凛冽如冬日的雪光。
下了山,他开车在H市熟悉的街道驰骋。
暗下去的天色一点点亮起来,抬眸一看,一道很炽亮,灿烂,神圣的光,如同天光乍现一般,兜头照下来,投射在他没有半点血色的脸上。滑动在方向盘上的指端也沾上了这抹光,光晕停留在他青白的手指上。
放缓了车速,脑子中呈现很奇妙的状态,短暂的空白,像是无法集中精神一般,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直到身后的车鸣声响起,才回过神来。
这段时间,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常出现,他会在不定的时间和场合,大脑突然空白,停止思绪,停止思考,感官像是骤然沉睡一般,眼前是雪白的,耳边是轰鸣声。
为什么会这样?
开车回到湖滨路上的智景时代,他自己的公司,下了车,径直进去,几个正在说笑的员工见他来了,恭敬地称呼了一声言总,他淡淡地颔首,坐上了电梯。
叮,十七层。
电梯门一开,他快步走向自己的办公室,迎面来的是秘书张润。
“言总。”
“什么事?”他整了整领结,神情已然恢复了公事公办的冷静,疏离状态。
“今早有一对夫妇过来,还带着…”
“有预约吗?”他轻抬手臂看了看腕表,冷淡地截断张秘书的话。
“没有,不过我自主主张将他们安排在了会议室。”张润顿了顿,轻声说了句什么。
他脚步一滞,侧过头看张润,眼神沉而冷,沉吟片刻后说:“我现在去会议室。”
会议室里的长沙发,一对面目沧桑的夫妇安安静静地坐着那里,神情木然,上上下下透着拘禁。
他进去的时候,那对夫妇齐齐抬头,目光极其复杂地落在他脸上,那是夹着轻蔑,哀怨,憎恶等各种负面情绪的目光,如针似箭,像是要将他活活钉在原地一般。此外,还有一个人,很乖很安静地坐在离夫妇很远的角落里,双手搁在膝盖上,在他进来的瞬间也轻轻抬起头,黑而亮的眼睛看向他。
很小的男孩,大概只有□岁,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像是营养不良似的,皮肤偏白,清瘦颀长。重点是,有和他一模一样,完全没差的眉眼,鼻梁,唇线,下颏…如此的微妙。
会议室的门被关上,夫妇中的女人起身,字字含泪:
“上个月的那起动车事故…遇害名单里有她,警方通知我们去医院认人…竟然真的是她…医生说她生前有长期的抑郁史,心肺功能很差,还有肾病…这些病都是她勉强生下孩子后落下的…”
“当年她说要生下孩子,我和她爸一气之下和她断了往来,她也没有再回来看过我们…我们以为她还好好的,谁知道…”
言敬禹的眼眸一点点沉下去,听着女人的絮叨,慢慢坐回皮椅,翘起腿,目光淡漠地落在对面白墙上的一点,既没有看这对可怜无比的夫妇,也没有看那个坐在角落里的清瘦男孩。
似乎过了很久,他才开口:“这样吧,我需要确证,证明他和我有血缘关系,再考虑接下来怎么做。”说着,将目光投向那男孩,公事公办的语气,“我会带你去做亲子鉴定。”
一直沉默的男人听到他的话,腾地起身,整个人都在发颤,眼眸猩红,粗声道:“还需要什么确证?言大老板,劳烦您亮亮眼睛,看看这孩子,他和你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您带着他出去,说他不是你的孩子都没人相信!”
言敬禹挪开交叠的双手,修长如玉的右手拿起一张公文纸,声音不减从容:“人有相似,长得一模一样的陌生人也不少,这能证明什么?我只信医学提供的确证,你们留下联系方式,我约时间带他去做亲子鉴定。”
“你!”男人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一样,拼命克制住怒气,深呼一口气,“堂堂大老板,H市首屈一指的的富豪,身价百亿的言老板你不会不认自己做过的事吧?!”
“我说了,留下联系方式,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我会决定怎么处理这事。”言敬禹将纸递过去。
女人颤动着肩膀,泪流满面:“我的筠筠真是命苦,被你害成这个样子…如果她地下有知你坏到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一定会后悔生下他的,是她自己犯^贱,但她也吃尽了苦头,满身是病,精神失常,还不敢来骚扰你…”
言敬禹漠然地看着这对又哀又怒的夫妻,转而将目光停留在那个角落里的男孩身上,语气平静:“过来将自己的住址,电话,出生年月写好。”
男孩起身,将自己垂在胸膛处的拉链拉到顶处,然后起身,想了想说:“算了,我要走了。”说完就往门口走。
两夫妻一怔,赶紧喝斥他回来。
他停步,转过脸来,一字字地说:“我本来就无所谓有没有爸爸,是你们一定要逼我来讨什么公道,我是可怜你们才同意的,但现在我反悔了,我很不喜欢他,非常不喜欢。当然我也不会麻烦你们,我一个人可以活得很好。”
说完,用手撑了一把身后的书包,开门往外走。
“等等。”言敬禹说着起身,喊住了他,然后绕过大班桌,走到他面前,轻轻俯□,高大的身影笼罩住他,眼神认真,没有半点戏谑,“你一个人可以活得很好?敢问你靠什么可以活得很好,保证有饭吃,有衣服穿?”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样冷漠,疏离,倔强,又自卑的眼神,简直和他那会是一模一样,其实他心里已确定,在看见这孩子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是他的骨肉。有些东西不需要科学印证,你用感觉就可以认定这是真实的,不带任何欺骗性。
男孩扭过脸,吸了吸鼻子,耳朵和脖子上有几条淡红色的伤痕。言敬禹的目光下移,看见他的手背上也有同样的伤痕。
“这事你没有自主选择权,必须跟我一起去做亲子鉴定。”他说完侧过身,摘下左腕的腕表,狠狠地丢在大班桌上。

亲子鉴定的结果符合他的猜测,这孩子是他言敬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这个事实让他觉得陌生而好笑,他惨淡,绝望的人生竟然会出现一个亲人,真是不可思议。他已经做好一个人,孤独地走到尽头的准备。谁知—
亲情离他一直很远,父亲这个角色他这辈子从未想象过,他骨子里压根没有父爱这个东西。
孩子叫韶锡,言韶锡。人很聪明,智力很高,学校的老师夸他是个神童,参加市数学竞赛,连重点中学的优等生都考不过他;个头很高,头发很黑,皮肤很白,人却吃不胖似的,身上大大小小的伤,都是他那个抑郁症的母亲亲手烙上去的;性格孤僻,不爱说话,喜欢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打游戏,做模型,看乱七八糟的书。
言敬禹将他接回家后,就没了下一步,他自己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置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对他也是很排斥,从不主动和他说话,连看都不爱看他,一点这个年龄的依赖和撒娇都没有。
有时候,言敬禹走近一步,他立刻起身,抱着模型转身上楼。
言敬禹给他零花钱,他双手插^在口袋里,不去接,言敬禹就放在桌子上,隔天一看,他就抽走了三分之一。

晚上,言敬禹的旧病再次发作,全身高烧不退,尖锐的痛从四肢百骸传来,如万蚁噬骨,整个人抽搐不停,心脏像是要爆炸开来,他咬牙,伸手拉开床柜上的抽屉,拿出注射器,颤颤地扎进自己的左臂。
站在门口,透着门缝偷看的言韶锡惊呆了。
言敬禹轻轻吸了口气,满额都是冷汗,皮肤泛上猩红的点点,痛痒无比,胸口起伏厉害。过了好一会,才沉声说:“你躲在那里看什么?”
言韶锡才推门,轻声地问:“你在给自己打针?”
他看见少年清隽的眉目隐含的恐惧和担忧,淡淡地说:“不是毒品,是药品。”
这十年他反复受着病痛折磨,从未真正好起来,他因为怕麻烦不想总跑医院,也不愿意多接触私人医生,加上没有半个人照顾他,他就自己学会了注射消炎,止痛的药物,效果不算好,但至少能缓一缓痛。
“你得了什么病?”言韶锡顿了顿,小心翼翼地问。
“老毛病了,告诉你也没用。”他闭上眼睛,声音清冷,“你去睡觉吧。”
言韶锡犹豫了一会,才退出去,退出去之前还回头看了他一眼,用轻不可闻的声音说:“我就在隔壁。”
言敬禹伸手捻下灯,满室黑暗,冷汗一滴滴地浸润深灰色的睡袍,他静静的,费力地忍痛,以往每每发作,那锥心的痛会让他不住地吼出来,而如今隔壁有个孩子,他不想让孩子听见,只好自己忍着,忍到整个口腔都是淡淡的血腥味。
痛到极致,痛不欲生,慢慢的,他又呈现出那种恍惚的状态,眼前雪亮的一片,耳畔嗡嗡的声音不断,思绪停了,痛觉好像在瞬间褪去,感官被麻醉一般…隔离了世界,一个人像是从雪山顶峰坠下来,源源不断地坠下来。
华丽,神圣的圣彼得大教堂,在上帝面前,她坐在他身边,目光虔诚,真挚。
“现在开始,你是我的了,我会宠你一辈子的。”
“如果有女人要来和我抢你,让她先攒够十七年再来。”

湛明澜,他的妹妹,他的澜澜。
她的面孔一点点地从水面中浮现起来,还是年少如花的模样。
那个总跟在他身后叫他哥哥的澜澜,那个陪伴他度过人生灰暗期的澜澜,那个非要做她女朋友的澜澜,那个看着他和其他女人有接触就不高兴的澜澜,那个提出分手时面露绝望的澜澜,那个离他越来越远,逐渐离开他生命的澜澜,那个他这辈子再也追不回的澜澜。
知道她已经和爱她的人生活在那个安宁,清贫的地方,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后,他再未去打扰过一次。
身上的痛楚一点点消失殆尽,眼前刺亮的光逐渐柔和,僵硬,冰冷的四肢回温,蜷缩的手指逐渐伸展开。
那一年,五月天来S城开演唱会,她缠着他带她去看。
他拗不过她,只好帮她逃课,骑车载她去看演唱会,她坐在他身后,晃着腿,声音急促,抱着他腰的手越收越紧:“哥哥,再快点,快点呀!”
那夜的演唱会很疯狂,她跟着万人合唱,挥舞着荧光棒,等结束后,喉咙完全哑掉了。
他带她去吃宵夜,特地给她点了一碗润喉的冬瓜仙草蜜,她甜甜地吃,甜甜地笑,依旧沉浸在刚才的兴奋中,他无奈又宠溺地看着她,伸出手擦去她嘴角的蜜汁,她脸突然一红,然后倾前身,凑过去亲了他的脸颊一下。
他一怔,随即轻咳,认真严肃道:“男女授受不亲,别总占我便宜。”
“我和你又不是别人。”她小声嘀咕,“都一起睡过觉的,还说什么授受不亲,虚伪!”
他闻言,嘴角不由自主地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轻轻地说:“小丫头,口无遮拦的。”
回去的时候,她依旧坐在他身后,晃动着两腿,手指着天上的星星:“哥,你看今天星星好美,我想到书上的那首诗。”
“什么诗?”
“你看着星么?我的星星,我愿为天空,得以无数的眼看你。”她笑说,“多美的情诗。”
“是很美。”他笑着点头,稳稳地骑车。
她靠近他的背,闭上眼睛,轻声:“哥,我们一辈子在一起好不好?”
他垂下眼眸,握着车把的手收了收紧,抬了抬眼眸,漫天的璀璨入眼,耀眼无比,再回头看看她贴得紧紧的身子,心里一软,语气带着淡淡的宠溺:“好。”
“那说好了,一辈子在一起,不离不弃的哦。”
“好,我和澜澜过一辈子。”
夜风中她的笑声清脆如铃,使劲地抱住他,贴在他灼热宽厚的背上,开心地说:“哥,你真好,我好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用尽全力的喜欢,永远说不完的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像是要喜欢到生命尽头。
后悔吗?看不清自己的情感,为了追逐权势,财富,为了那可笑的复仇,一点点将她放逐出自己的生命。

他的呼吸平静匀长,痛楚消失了,整个人温暖起来,慢慢进入睡梦中,额头上的冷汗落在枕巾上。
十年一梦,第一次梦见她,真是难得。
夏日的午后,她醒来后,揉着眼睛,逮到正跑出去的他。
“哥,你去哪里!”
“图书馆。”他回头,笑着对她挥了挥手里的书本,眼眸含蕴,“期末了,要备考。”
“等等…等等我啊,我也要去啊,哥!”她急着跑出去,匆匆套上鞋子,声音甜糯,“等等我,我马上就好,来了来了,哥!”
等等我,哥哥。
那个总是跟在他身后,急切,勇敢,执着地追逐他背影的澜澜,害怕被他丢在原地的澜澜。
他不想再继续前行了,就此停下来,回头,果断地拉住她的手,搂她入怀,温柔宠溺地亲吻她的额头:“别急,我就在这里,再也不离开了,我们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