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他,八成会跟我摆架子,说些自己很忙之类的话,粗暴地打断我的陈述,抨击我国的新闻自由,强行灌输一些他认同的价值观,回答一些他想回答的问题、无视其他的,刷完一波优越感后,留下一句“这单我买了,谢谢你浪费我的时间”,然后扔下几张现金并无礼地离去。
可是现在的他,站在街上,挥手、目送我上了出租车,直到车消失在拐角,他才转过头,带着叹息的意味舒了口气,步行回家。
事后他能意识到我只是在他身上打探情报吗?
应该是可以的,但我想,即使可以,他也不会让自己往那方面去想;他会竭力说服自己,今天遇到的真的是一位满怀热情的年轻后辈,而这个后辈真的是因为崇拜他才来见他的。
…
9月9日的下午,我从罗主编那里得到了我的第一个任务:去采访一对夫妇。
我知道他们,他们是几年前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无肛婴儿之死”事件的当事人;当然了,如今这事儿也早已经无人问津了。
主编要求我去跟进他们的情况,写一篇关于网络暴力的报道;按照罗主编的说法,最近上面想抓“网络暴力”这一块,进行一定的舆论引导。因此,需要我们用一个较为典型和凄惨的受害者案例,写一篇将网络暴民妖魔化的报导。
其实这也算好事。
我没有等到第二天,当天傍晚,我就拿着他给我的地址,乘上了前往天津的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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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之章(二)
对于雷蒙德·福克斯来说,五月一日这天本来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日子。
这天上午,他只花了二十分钟就在法庭上将一名初出茅庐的辩护律师怼得面无人色;不到一个小时,法官就结束了庭审,将对方的委托人丢进了大牢,而等待那家伙的…无疑将会是最高限度的量刑。
也许那名辩护律师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件案子和这天的屈辱,但雷蒙德肯定不会。
作为“史上最年轻的联邦司法部首席检察官”,这种程度的“胜利”在他看来连开胃菜都算不上。
雷蒙德的“优秀”,是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
今年四十岁的他,出生在一个平凡的中产阶级家庭,他的家族没有任何的官面背景,他是纯粹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一个小律师一步步往上爬,并在三十六岁那年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上的;不出意外的话,五十岁之前,他就能顺势拿下“史上最年轻的联邦司法部总检察长”之纪录。
在“司法之都”海牙,雷蒙德的故事简直就是励志典范,许多法学院的讲师都把他当作正面典型,要求学生们跟这位前辈榜样好好学学;而他在工作岗位上打破的各项记录,尤其是那堪称惊人的“定罪率”,更是让同行们望尘莫及。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经历了今天中午的“最高法院袭击事件”后,立刻萌生了一个念头。
而他也很快将这念头付诸了行动。
…
下午,一点二十分,海牙市某警局。
“既然规矩你都懂,就别再为难我了,雷(Ray,即Raymond的简称)。”一名中年探员正拦在雷蒙德的面前,双手叉腰、微微低头,用无奈的口气说道,“我已经破例把这家伙的身份透露给你了,你也应该知道,这种‘通缉中的反抗组织成员’不是我们该去管的…FCPS那边刚才已经跟我们打过招呼,他们的人这会儿已经在路上了、随时会到,等他们到了就直接把人提走,接下来就跟我们无关了。”
“听听你自己的话,柏瑞,你现在活像是个自己当初最讨厌的官僚。”雷蒙德和这名探长显然挺熟的,双方都用名字而非姓氏来称呼彼此,而且他们说话时的语气毫不客气、却又带着几分难得的真诚。
“是的,没准儿我现在就是个该死的官僚。”柏瑞似乎也有点恼火,他从鼻孔里出了口气,抬手摸了摸自己那已经有点儿谢顶的头皮,略显不耐烦地应道,“如果这样能让你放弃的话,我可以试试…要是你觉得还不够,我还可以变得更官僚一些。”
雷蒙德转过头去,顺着自己的鼻子和下巴抚了一把,稍稍顿了几秒,深呼吸一次,然后调整了一下语气,再道:“好吧…我道歉,柏瑞,是我说错话了;但你得明白,这件案子真的很重要,这也许是一个突破口…”说到这儿时,他又一次停下,看了看周围。
此刻,他俩正站在警局的一条过道儿里,身边往来的人很多,环境也很嘈杂;由于大家都很忙,也没什么人在关注他们。
饶是如此,雷蒙德在说出接下来的话之前,还是刻意压低了声音:“听着,我们都知道如今的联邦政府是怎么一回事儿…”他说着,用一个看起来很有力的动作指了指地板,“那些‘大人物们’总是在搞这一套——他们直接把那些‘发出不同声音的人’带走、来个‘人间蒸发’;他们不走司法程序、不管民众的质疑,永远用‘权限规定了你们无权知晓、我们也无权透露’来当理由…”
说到这儿,他又朝前走了半步,声音又低了几分,几乎就是在用说悄悄话的音量对柏瑞说:“就是因为他们总用这些狗屁来搪塞所有人,联邦政府才会越来越没有公信力,司法的权威也一再受到质疑…就是因为这样,现在的老百姓可以轻易就相信网上的谣言,却无法相信我们的工作成果…”
“你到底想说什么?”柏瑞皱眉问道。
“我想说的就是…这是一次机会。”雷蒙德沉声应道,“你也看到那个家伙了,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恐怖分子;手指上没有指纹、被捕前后也没有丝毫的惊慌和恐惧;他有能耐把火箭筒这种东西弄到城里来、甚至是带到最高法院的门口,却没有用来袭击人群,而是在光天化日下炸毁了正义女神像…”他缓了口气,接着道,“用你那资深警探的脑子稍微想想吧,柏瑞…这家伙一定是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自己会被捕,他这么高调地行事肯定是有某种目的的,而有目的的人就有与之谈判的余地…
“与其让FCPS的人把他带去某个鬼才知道的地方严刑逼供最后弄死,不如交给我来处理;我可以把这件事件变成一次‘公开审理’,像民众和媒体证明我们,让他们重拾对司法的信心…”
他越说越激动,不知不觉嗓门儿又升了起来。
柏瑞还没听完,就打断了他:“好了好了,你说的这些我都懂,但就算我现在同意让你进去见他,你又能怎么样呢?”
他这半句话出口时,或者说,当他说出“就算”这个词的时候,雷蒙德便知道自己已经成功说服了对方。
“你也说了这货就是个恐怖分子,在短时间内想要取得这种人的信任难如登天,更别说让他跟你合作了。”柏瑞又接着道,“再退一步讲…即使你真的和他达成了某种协议,等FCPS的人一来,他们要提人,还有人能拦着不成?”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会想办法的,但首先你得让我进去见他。”雷蒙德说着,还特意低头看了看表,尽管这动作实际上没什么意义,但的确从心理上给柏瑞施了压,“只要赶在FCPS的人来之前,让我跟他聊上一会儿,我就有办法促成这事儿。”
柏瑞没有再说什么,他低下了头,陷入了犹豫…
…
叱——叱——
羁押室的电子门开启,又关上了。
紧接着,西装革履、头发锃亮的雷蒙德,拿着一个看起来就超贵的公文包,走了进来。
此时,兰斯正戴着一副手铐,坐在一张桌前;这张桌子是固定在地面上的,桌子的一侧还有一个环形的金属扣,用来锁住手铐的链子。
雷蒙德进屋后,其视线立即就和兰斯对上了,但他没有立刻说话。
他先是用坚定的眼神与对方对视了几秒后,随后才开口道:“你好,兰斯先生,初次见面,我是检察官雷蒙德·福克斯。”
“呵…”兰斯看着他,冷笑一声,“你好,检察官先生,恕我不能起身跟你握手。”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雷。”雷蒙德用很随意的语气这么说着,并顺势在兰斯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了。
“好的,雷,但你可别叫我詹姆斯。”兰斯的语气也显得很轻松;他没有过问对方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因为那根本算不上是个问题。
“那我还是称呼你…兰斯先生吧。”雷蒙德应道。
说罢,他又沉默了几秒,即使眼下的时间对他来说已经非常紧迫,他还是摆出了不紧不慢的姿态。
“那么…让我们来说正事儿吧。”几秒后,雷蒙德再道,“兰斯先生,你知道自己此刻的处境吗?”
“我知道啊。”兰斯勾起一边嘴角笑着,“但问题是…雷,你又是否知道自己此刻的处境呢?”
雷蒙德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他无视了对方的反问,接着说道:“兰斯先生,我希望你明白,我是来帮你的。”
“雷,我也希望你明白,我以前也是念过法学院的,如果我有兴趣的话,现在坐在你这个位置上的人就是我。”兰斯接道,“所以…不要跟我说什么‘我是来帮你的’这种废话,你我都清楚,这话从一个律师嘴里蹦出来的频率大致和某种男优说‘我要射了’的频率差不多,且后者的可信度还更高些。”
他这带黄腔的比喻打乱了雷蒙德交涉的节奏,让雷的思路稍稍迟滞了半刻。
但雷蒙德还是很快调整好了情绪和思绪,继续言道:“原来如此…既然你是内行,那应该也不用我解释不久后将会发生什么了吧?”
“那是当然。”兰斯回道,“FCPS的人现在肯定已经在路上了,等他们一到,就要把我提走。”他微顿半秒,突然露出一个变态狂魔般的笑容,瞪着雷蒙德道,“因此…你想求我帮忙的话,也就只能趁现在了哦。”
“我…要你帮忙?”雷蒙德终于是露出了笑容,可惜也是冷笑,“这玩笑可不好笑。”
“哈哈哈哈…”但兰斯笑了,笑得很病态、也很快乐,“本来就不是玩笑,为什么要好笑呢?”他忽然又收起笑意,模仿着对方刚才的语气,一字一顿地接道:“‘我希望你明白,我、是、来、帮、你、的’,雷。”
“看来是我太乐观了…”两秒后,雷蒙德轻叹一声,露出失望的表情,并起身离开了座位,朝门口走去,“…我原以为你是个可以正常交流的人,结果你只是个单纯的变态疯子罢了…切,浪费我的时间。”
此言说罢,他已然走到了门口。
“我赌一只眼睛,不出二十秒,你就会回来接着跟我谈。”而兰斯仍旧是悠然地坐着,望着他的背影,自信满满地说道。
话音未落,雷蒙德就出去了。
然而,半分钟不到,他果然又开门折了回来,并快步走到了兰斯面前:“好吧…我只能说,希望你真的有我所预估的那种价值…兰斯先生。”
“放心吧,你我合作,绝对可以上演一出好戏。”兰斯接道。
“这么说来…你已经知道我要干什么了?”雷蒙德神色骤狞,紧盯着兰斯道。
“我不但知道你要干什么,还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干…”兰斯用戏谑的语气接道,“或许你在人前会说些诸如‘重塑政府形象,让人民重拾对司法部门的信心’之类的鬼话,但你的真正用意无疑还是升官发财…
“你是个聪明人,雷,但和大部分‘聪明人’一样,你也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
“像你这样的业界精英,政治嗅觉必然是很敏锐的…你会出现在这里,绝不是因为你有什么崇高的理想,而是因为你嗅到了机遇和利益。
“我今天在海牙法庭门口做的事,有着极其鲜明的象征意义,并且有大量的目击者可以作证;此时此刻,各路媒体肯定已经蜂拥而至,而在海牙市这个地方,愿意在镜头前夸夸其谈的路人绝不难找。
“即使事后联邦方面可以控制住媒体,但他们很难控制那些迫不及待地将视频或图片发到社交媒体上的路人们…网络时代就是这样,虽然新闻是可以压下去的、真相也是可以歪曲的,但‘事情发生过’这点很难完全掩盖。
“综上所述,我这个炸毁了‘正义女神’的家伙,无论是否会‘人间蒸发’,至少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必将成为话题人物。
“而你…雷蒙德·福克斯,就是想拿我当踏脚石,来自导自演一场‘世纪审判’。
“你想忽悠我说,反正也是要死的,比起死在FCPS的审讯室里,在法庭上接受‘公开公正的审判’还更体面一些;再乐观点看,在法庭上我甚至还有可能获得一线生机。
“可实际上,你无非是想利用我,让自己站到聚光灯下,获取更多的政治筹码;等你达到了目的,你就会把我踹开,并尽快促成我的死刑。
“等这一切尘埃落定,我是躺在棺材里了,而你却可以越级升官、平步青云,抱着自己那个模特情妇在新买的别墅里逍遥快活。
“呵…别用那种惊讶的眼神看着我,这并不是什么很难看出来的事情:你的左手无名指显示你结婚很早,至少那会儿你的手指还没现在这么粗;而你那件高价定制的呢绒西装上的一些痕迹,则显示你最近经常和一名比你年轻许多的女性有亲密接触,仅从你左袖手肘处的痕迹就能推测出她的身高以及她做过哪种美甲…
“总之,我建议你还是小心一点,你可能并没有自己想得那么谨慎,你的太太也许已经发现了你的事情,只是为了孩子们能在一个完整的家庭成长而隐忍不发…”
“够了!”终于,雷蒙德忍无可忍,喝断了对方那滔滔不绝、却又句句是实的嘲讽,“既然你什么都算到了,那我们还有必要谈下去吗?”
“有啊。”兰斯道,“我不是说了吗?‘我是来帮你的’啊。”他歪了歪头,朝着对方的公文包示意一下,“咱们就照着你这个计划往下走呗…赶紧的,快起草一份受联邦法第四修正案保护的私人委托协议,只要我签了这协议,加上你用‘首席检察官’的职能发起联邦法第1418条E款第7小节的动议,之后FCPS的人就无法再动我了。”
事到如今,雷蒙德好像反倒成了被牵着鼻子走的那个,他一方面惊叹于对面那小子对法律条例好像比自己这个首席检察官还要熟,另一方面他也的确是快速打开了公文包,拿出一支“打印笔(于二十二世纪中叶发明并迅速普及;说是笔,实际上没有书写功能,只是一根中间有缝的金属棒,不用时可以折叠起来,展开后则比A4纸的宽度略长一些;打印笔和任何智能电脑设备连接后,便可以进行打印,使用时先确认金属棒两端的“墨粉头”里有墨粉,然后将纸张底端嵌入金属棒的缝隙,随后等待其自行通过,打印便可完成)”,连上了I—PEN的蓝牙,然后就开始准备合同。
就在此时,门口那儿忽然传来了几声敲门声,柏瑞探长的声音随即从门外传来:“雷,FCPS的人已经到停车场了,不管你在里面干嘛,最好快点儿。”
“该死!”雷蒙德闻言,不禁骂出声来,因为他知道时间应该是来不及了;即使他用电子文档里现有的制式合同进行修改,那也需要十分钟左右才能改完,随后打印出来又需要两分钟…但是从停车场走到这个房间,三分钟都不用。
“呵…”见对方焦头烂额的样子,兰斯却还是从容不迫地微笑着,“对了,你刚才回来得有点慢啊。”
“哈?”这句话没头没尾,雷蒙德又在集中精神修改协议,一时间没明白兰斯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刚才和你打赌,说你离开房间后,二十秒之内就会返回来接着跟我谈,但最后你回得有点慢,时间过了两三秒你才进来的。”兰斯接道。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雷蒙德不明白对方为什么突然又提起这种早已无关紧要的事。
“不不不,现在正是说这些的时候。”兰斯笑道,“正所谓,愿赌服输…”
说时迟,那时快!
但见兰斯猛然伸手,在手铐容许他活动的范围内,堪堪抓住了雷蒙德刚刚从公文包里拿出来的、准备给他签字用的一支钢笔…
下一秒,在雷蒙德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的瞬间,兰斯已经牢牢抓着那支钢笔、并将其立了起来;紧接着,兰斯就仰起脖子,一个头锤朝着竖立的笔尖猛扎了下去,生生插爆了自己的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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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者之章(三)
采访被拒绝了,意料之中的发展。
在罗主编安排给我这个任务的时候,我就大致猜到了事情会是这种结果。
我也猜到了,他的这次指派,背后有着更深一层的动机。
很显然,经过了一周的时间,将我调任过来的那位领导已经后知后觉到…自己是上当了。可事已至此,他自然不可能再撤销调令、把我调回mailroom去;再进一步说,在对我展开报复这件事上,他也不方便亲自动手,因为那可能会导致我跟他撕个鱼死网破。
于是,他就想到了这个办法:暗中授意我的顶头上司,给我安排一个不可能成立的采访,然后以我“连这么简单的事都办不好”为由,在这个部门里再次将我下放。
当然了,事成之后,姓罗的不会承认自己是受人拜托故意在给我穿小鞋,那位领导也不会承认自己有在背后搞过这种小动作,我无凭无据的,最后也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他们是这么算计来着…
然而,我也没那么好对付。
没有采访,不代表就写不出报导了;不了解详情,不代表就不能发表新闻。
你们以为媒体真的知道自己报导了什么吗?你们以为他们真的了解过自己报导人或事吗?你们以为他们真的知道、或者说在乎真相吗?
我不是在否定这一行的所有人,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只有极少数人,是真心想用自己的报导去改变一些事情的,是愿意花费时间、精力、甚至冒着危及自身的风险去挖掘真相和详情的…但即使是这一部分人中,还有很多使错了力、走岔了路的家伙。
而绝大多数人,并不在乎真相、公理、正义、诚实…
他们或是把媒体人当成一份单纯的工作,或是将其视为实现自我价值或赢得名利的工具;也许他们在年轻时,也曾在乎过上述那些东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了。
在工作的压力下,他们不再详尽地去了解、验证自己要报导的信息;他们开始习惯于滥用话语权,并觉得那也无关紧要;他们在别人的要求或者竞争的环境中为了写出更博人眼球的东西,开始说谎,越发的背离自己进入行业时的初衷。
罗主编,也是这样一个人。
我看过他过去写的文章,他自然也有过那种热血澎湃的时期,但他的那段时期极短,在他去纽约先驱报实习时就已结束了。
他后来写的东西,充斥着谎言与偏见;他那华丽的词藻间溢出的除了歌功颂德、溜须拍马的废话,就是像疯狗般亮出屁股替领导咬人的恶语。
他的文章并不写给路人看,也不是写给自己看,而是写给那些他需要讨好的人看的。
但不得不承认,在写这些无中生有、断章取义的玩意儿时,他的技巧堪称出众,而这…正是我眼下需要的。
举例来说,当罗主编接到个任务要抨击游戏产业时,他会写自己采访了“网吧附近的个体经营者某某”,然后借这个某某之口,说一堆自己想说的话;当罗主编的任务是抨击地摊文学时,他会写自己采访了“书店附近的大学生某某”,然后又写一堆自己想写的内容…
这些“某某”是不是存在呢?根本没有人能验证,就好比你现在也可以写一段所谓的“采访”,说在一条河边遇到过一个热心群众,然后借“他”之口,将这条河肆意评论一番。
即使真的存在过一些“某某”,他们接受采访时的话,也是可以歪曲的;作为记者,你可以只报导你愿意截取的部分,并且按自己的意愿来编排,最终输出你想要输出的观点。
这种事,在业界也是常态…当然了,大部分对报导的内容不了解的路人,很容易就会相信这些内容、并被其所影响。
能够发现报导者对自己所报导的东西有多不了解、写的内容里有多少谬误的人,只有相关领域者或者当事人,而这些人,永远只是小部分。
我,也可以利用这些。
虽然我没有采访到那对夫妇,但我可以说自己采访到了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邻居、或者说“知情人士”,然后把我想说的话借这个“某某”之口写出来。
我的辞藻可以比罗主编更华丽,说的谎也可以比他更真实,堪称文章锦绣、以假乱真。
两天之后的早晨,我就交上了稿子。
我知道发完邮件他立刻就看了,但时近中午他才把我叫进办公室;我知道他是在跟某人汇报通气,不过我也没必要去拆穿他。
我的报导让他无话可说,他也不可能亲自跑到天津去验证什么,事实上…就算他去了也证实不了任何事。
不过,他还是随便找了几个牵强附会的理由“批评”了我几句,最后来了句“这次就算了,下次这样再给我这样的报导我是不会通过的。”
可笑。
我看着他的表演,毕恭毕敬地点头装孙子,然后带着一个令我满意的结果离开了。
几天后,我的报导正式对外发布,纸媒和网络都有覆盖;虽然我所在的这家公司并不算什么主流一线媒体,但总体来说销量不差、流量也不低。
我将那对夫妇塑造成了网络暴力的受害人,但并没有把“网民”变成主要的反派,而是写成了帮凶,并且加上了“一部分偏听偏信、被带了节奏的”这样的前缀。
我也是聪明人,公然开地图炮是个大忌讳,就算你心里觉得十个人里有九个是傻逼,你也不能公开地讲出来,更不能对着某个基数庞大的群体这样讲。
我报导中的反派是一位陈姓作家,她是当年那个“无肛婴儿事件”事件的主要当事人之一,她的一系列行动直接地让一个生来便遭受着病痛苦难的婴儿在离世前承受了本不应承受的巨大痛苦,并让孩子的父母承受了网络暴力的摧残。
但她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悔过,从来没有;她用一个又一个谎言开脱自己的愚蠢和恶毒,拒不承认自己违背道德和法律的种种愚行;面对随之而来的质疑,她也一直是理直气壮的态度。
这些年来,她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女权、慈善领袖,靠收一些特定人群的智商税过得还挺滋润。
她用慈善的旗号吃着那些弱势群体的人血馒头,摆出一副正义斗士的姿态,从事着类似人口买卖的生意。
让这样一个人来担当我那篇报导的反派,是多么合适、多么顺眼。
我厉小帆手中的笔,就是用来把这种人钉在耻辱柱上的。
说到底…其实,我也不在乎真相。
有太多人为真相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也没有唤醒多少民众的良知。
舆论的游戏中,赢才是第一位的,如果“真相”挡在了你的目的前面,那你就该把它抛掉,狠狠踩碎。
到游戏的最后,能让更多的人相信你、并站在你那边,你才是胜利者;能让你的声音盖过对立者的声音,你才是胜利者;能让别人付出的代价比你多、比你惨、乃至万劫不复,你才是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