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爷只当没听见这句,他接着道:“用你的‘灵识转形’扩大搜索范围,自己把对方找出来,这种低阶恶魔根本不会掩饰自己,然后你就乘着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去把他送回地狱。哦,别忘了带上我上次给你的煤油灯。”
王诩回道:“你还敢提那个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里面动了手脚?那灯光只有人类看着才是绿色,凡是灵识和人类不同的种族都会看成极其刺眼的古怪色彩,从而被吸引过来。”
猫爷道:“嗯…长进确实不小,已经能看破灵器的能力了,不过令我有些惊奇的是,你竟能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完全掌握伏魔七十二诀。”
“你怎么知道这个名称…”
“我对鬼谷道术的了解,比你想象中要深…”

此时此刻,伦敦郊区的一间小木屋中。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被捆在椅子上,他的嘴里被塞了块毛巾,喉咙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眼神显得惊惧万分。
另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搬了张椅子坐到了他的对面:“嘿嘿嘿…你不要害怕,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应该还记得,你的好友断指约翰,他试图杀了你。”
那乞丐狐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嘴里吱呜了半天却吐不出任何一个清晰的音调来。
“嘿嘿…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要问,可是很遗憾的,我不能回答,所以我就不给你提问的机会了,你只要知道一件事,你很幸运,至少比你的朋友约翰要幸运多了…”
谈话间,小木屋的门被人推开了,乞丐用正面对着门坐,所以他立刻就看清了来人,他吓得直缩脖子,奋力挣扎,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那椅子的腿就像钉在地上一般纹丝不动。
走进来的人正是约翰,他根本不去看那乞丐一眼,而是死死盯住了戴眼镜的男子:“伍迪…原来是你在和我作对…”
“嘿嘿嘿…梅格是吗…”伍迪也不回头就道:“是什么时候…我允许你这个婊子直呼我名字的?你配吗?”
断指约翰的冷汗瞬间浸透了衣襟:“我…对不起…伍迪大人。”她虽然嘴上服软,但眼神却是充满着仇恨和愤怒。
伍迪道:“我知道你的盘算,但是这段时间内,撒旦有明确的禁令,超自然的凶杀,绝不能在伦敦这座城市出现,我以为,撒旦的声音已经传遍了地狱的每个角落,难道不是吗?”
对方没有回答他,一股黑色的浓烟从断指约翰的七孔中涌了出来,径直钻入了地底。
伍迪冷笑一声:“哼…逃跑?愚蠢至极。”
在小木屋的一角,忽然又有另一个身影出现,他好似最初就站在那里,只是没人能够注意到似的。
文森特还是面带微笑:“梅格的气数已尽,已经无须我们出手抓她了。”
“嘿嘿嘿…撒旦给你的消息吗?”
“我如何知道这些的你不必管,总之我们也差不多也该回地狱了,西蒙昨天便已离开了,在未来的两个月里,整座伦敦城,只留几个最资深、最麻木的死神守着,都是些早已和名单达成同化的家伙…”
“嘿嘿…是吗,好戏就快要开始了呢,只可惜我们不能近距离地观看…那位杰克先生的旷世表演。”
“哼…连天堂都把自己的势力撤走了,这座城市已是人界最黑暗的地方…这场秀,恐怕只有那些凡人能有幸目睹了。”
伍迪猥琐地阴笑着,他回头看着那个被绑在椅子上的乞丐,从这位此刻的表情推测,估计离精神崩溃也不远了。
伍迪把手摁在了他额头上:“听见没有?你可是这场秀的观众啊,真令人羡慕啊,嘿嘿…哈哈哈!”
伴随着令人不寒而栗的笑声,这乞丐失去了知觉,以及三天三夜的记忆。
第十三章 钟楼
安伯利警官来访的当天晚上,王诩就提着那“绿灯侠”提灯出了门,嘴里还在抱怨着:“送死我来…泡妞你去…”当然这也是无济于事的…
他懒得叫马车,干脆独自一人走进一条小巷,在两边的墙壁上来回踏了几步,飞到了楼顶之上。本以为跳得高一点,能呼吸点儿新鲜空气,可王诩来到屋顶后却发现,这里的浓雾比下面更加粘稠,他的脸和衣服很快就变得湿漉漉的。
向前迈开一步,奋力弹起,王诩一跃就跳过了好几排建筑,落在极远处的一幢房子上,他回头看着自己起跳的地方,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似乎对自身体术的进步很是满意。
超级英雄们总爱在大都市的上空蹦来蹦去,所以王诩也乐此不疲,仅仅花了十几分钟,他便到达了目的地。
他站在了圣彼得联合大教堂的屋顶之上,仰望着远处的大本钟,就在那钟楼里,正躲藏着一个恶魔,虽然王诩以前从未和这种东西战斗过,但他还是对自己有一定自信的,至少从灵识上判断,这家伙并不能算太强大。
王诩深呼吸了两次,忽然猛然睁开双眼,伴随嘭的一声闷响,著名的西敏寺屋顶上留下了两个深深的脚印,而王诩的身影也在瞬间消失。
半空中,一道并不算明亮的绿色光华掠过,就像逆飞的流星,由下而上运动。短短的一秒,王诩就跳上了高达97米的钟楼顶端,从钟盘上方的窗户进入了钟楼内。
大本钟内部一片漆黑,只有王诩手上扎眼的绿色提灯是唯一的光源,不过通过灵视,王诩很轻易地就看见了此次任务的目标。
“那位…嗯…小姑娘,我已经发现你了,不必再躲躲藏藏的了。”
梅格冷笑起来:“哼…真是可笑,你那附着古怪能量的提灯早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我如果要躲开你,何必还待在这里?十分钟前我就可以离开了。”
王诩也学着她冷笑:“杂鱼,按照你这意思,是在这儿等着我呢是吧?看来你对敌人实力明显估计不足啊。”
梅格的态度依然嚣张:“我以前也曾经听说过,在遥远的东方,有着比我们这边的猎手强悍许多的‘狩鬼者’,你们虽然也是凡人,但可以通过修行达到非人的境界…从你今天可以找到我的藏身处看来,你确实有些人类不具有的超能力,不过,你要是认为,凭一些小把戏就能战胜恶魔,那才是真正的‘对敌人实力估计不足’。”
王诩颇有些不耐烦地道:“好了,这种无谓的挑衅到此为止吧,开打以前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是这座城市里仅存的唯一低阶恶魔,因此几天前的晚上附身于流浪汉约翰的一定就是你,告诉我,他现在在哪儿?”
梅格笑道:“约翰?哦,你是说那具皮囊吗?我借了他的身体,办了些事,现在他已经没用了,你认为我会知道一件被丢弃的垃圾现在在哪儿吗?”
“这么说来,他已经死了…”
“哈哈哈!可笑的东方人,你那是什么表情,为什么要表现出愤怒呢?难道你和约翰是老朋友吗?”
“不,我从没见过他。”王诩把提灯放到地上:“我的愤怒,仅仅是对你不爽而已…垃圾?呵呵…此刻我的面前,不正有一堆令人作呕的在散发着恶臭吗?”
这一句话刚出口,王诩就如子弹飞出枪膛般冲上前去,周遭的空气开始升温,一股腥甜的味道弥散开来,那是鲜血的芬芳。
梅格此刻使用的身体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儿,她站在靠墙的地方,漆黑的眸子中,映出王诩的拳头朝她迎面而来。但这突如其来的强袭并没有使梅格表现出惊慌,她的嘴角,反而是露出了更加狰狞的冷笑。
只见她不紧不慢地抬起手,稳稳接住了王诩闪电般袭来的重拳,就像接一团飞来的棉花那样轻松写意。
“哦…把自己身上的能量高度集中,击碎自己灵魂的轮廓,重塑成一个更加紧密的结构,以付出了一部分血肉作为代价,大幅度提高自己的战斗能力。
哼…很疯狂的做法,但也很有效,狩鬼者,这就是你的本领吗?再让我多看一些吧,不然,这战斗也就太无聊了。”
王诩震惊得无以复加,心里想着:遭了,铁定是又被猫爷忽悠了,这个家伙短短几秒就把灵识聚身术——改的原理看穿…还接住了我的正义铁拳,看来她的实力绝对是深藏不露,那灵识强度分明是伪装…
等等!对啊!恶魔不是人也不是鬼,灵魂和我们不一样,用灵识去判断她的强弱毫无意义,她说不定有着不同体系的能力!
“你是害怕了?还是在想着如何求饶呢?”梅格见王诩一直不动,便想提醒他一下,现在还是在战斗中。
她在说话的同时抓着王诩的拳头将其扔了出去,王诩一个二十岁小伙子就这么被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儿单手甩出数十米,飞到了钟楼外的天空之中。
梅格看着他在空中仰天栽倒的姿势,冷哼一声道:“不堪一击。”谁知她还未来得及得意上一秒,自己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飞了出去。
“哈哈!老子会害怕你!你等着完蛋吧就!”王诩在空中喊道。
梅格此时才看清,自己已被一根灵力构成的锁链缠住,而锁链的另一头,正是绑在王诩的身上。
“这是什么时候…”她试图挣开这枷锁,可是不管用,王诩戏谑的笑声传来:“怎么地啊!你能接我的拳头,却搞不定这东方的法术吧,哈哈哈!”
梅格的脸色终于变得难看起来,王诩见到这一幕更是忘形地狂笑:“这下面可是教堂,你这个恶魔如果踏上那里的土地,不死也剩半条命了吧!你就认栽了吧!”
王诩在空中稳住身形,双脚同时落地,几十米的高度根本摔不伤他,梅格很快也跟着落到了教堂的屋顶上,那小女孩儿的身体在着地前竟忽然形同失重,速度变得极慢,最后像羽毛般缓缓落地站定。
王诩刚想再挖苦对方几句,然后上前将其干掉,却见梅格的脸上又一次出现了冷笑:“可笑…哈哈…实在是太可笑了!你以为,站在教堂的土地上对我会有任何影响吗?哈哈哈哈!好好抬头看看这片天空吧!教堂?没有天堂的地方,哪里有教堂?笼罩这座城市的根本不是雾!而是结界!圣光都无法穿透的结界!”
“靠…好像不管用啊…”王诩不知道什么叫没有天堂的地方,也不知道什么是圣光都穿不透的结界,他想的只有眼前的战斗该如何继续。
“哼…不管用就算了,反正你只能挡物理攻击,法术抗性太低,看爷好好收拾你!”王诩伸出手来,手中拿的正是伏魔篇的竹卷,他将其朝天一抛,竹卷自然地展开,环绕在了王诩身边漂浮着。
梅格一步步靠近过来:“这又是什么?你的防御法术?还是你死前要在上面写些遗言吗?”
其实都不是,王诩只是不会什么攻击性法术,所以正在临时抱佛脚,想看看有没有自己的灵识可以看懂的部分…
“有了!”王诩喜出望外,对着已经走到他身前五米的梅格喝道:“林间风起,落叶轻随,无始无终,一刀无踪!”
灵力飞快聚集到了王诩的指尖,他抬起胳膊就是往下一挥,空气中忽然响起了刺耳的利啸之声,一把由风灵形成的大刀追随着王诩的动作斩下,直劈梅格的头顶。
鬼谷道术,风系——快刀乱麻。
第十四章 制伏
这风灵刀锋犀利无比,梅格的瞳孔急剧收缩,她感到了畏惧,却已来不及躲避。
但就在这恶魔即将被斩杀的瞬间,猫爷的声音忽然自她背后响起:“乱来可不行啊…”
红色的手术刀在空中划过,刀芒将王诩的攻击弹飞,那风刃的威力也着实惊人,改变方向后飞入了极远的夜空中,呼啸着撕开了天空中的浓雾。
王诩使完这招顿感灵力已去了大半,在那里喘息道:“喂!你跑这儿来干嘛?嫌我死得不够快,终于要亲自动手了是吧!”
猫爷虚着眼道:“你以为我不想回家睡大觉啊,只是忽然想到,这个恶魔还有点用,我得问她些问题才行,所以不能让你把她杀了。”
王诩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如此,很好,我回去了,这里你搞定。”
“慢着。”猫爷出声道。
王诩不耐烦道:“又怎么了?”
“你也留下听着,这事很重要。”
“你们两个…”梅格咬牙切齿道:“当我不存在吗!”她突然回头,抬手就往猫爷的喉咙袭去。
猫爷的表情依旧无精打采,他轻松地后退一步,梅格的攻击顺势就落了个空。
“怎么可能…”她不由得惊愕地出声。
“哈!你只是能把别人变慢,而别人却不自知而已,我想大约是十倍速度吧,哼…所以你也该清楚,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快多强的。哎…当然也不能全怪你,谁让我的速度在放慢十倍的情况下还是比你快呢。”
“你…”梅格被挖苦得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她随即就想用念力把猫爷弹飞,但连续挥了好几下手,对方仍旧纹丝不动。
猫爷不屑地冷笑着,心道:不愧是医蛊篇的御招,连恶魔的意念移物都可以屏蔽掉。
王诩也看出来了,猫爷要对付这家伙是很轻松的,于是干脆就收敛了战意,收起伏魔篇,站在那儿等着他把对方制伏。
梅格从未想到会有凡人的实力超过自己,此时是又惊又怒,其实这也是低阶恶魔的通病,西方的猎手有许多驱除恶魔的方法,但真正能杀死它们的方法是极少的,因为西方的猎手大多都是普通人,主要凭借的是知识和经验,而狩鬼者们,则是一群可以呼风唤雨、飞天入地的疯子,那是梅格从未见过的…
“我看这样能让你稍微消停一会儿。”猫爷瞬间就来到了梅格的身边,红色的光芒连闪了数下。
说来也奇怪,梅格真的就这么乖乖地瘫坐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你干了什么…”
猫爷答道:“当然是砍断了你的手脚啊。”他说话之际,阵阵黑色的烟雾从梅格的四肢中消散开。
梅格眼神惊恐,心中念道:不可能,这身体的手脚明明还在…为什么我不能动了!这不可能的!
猫爷好像能看穿她内心的想法,他接着道:“注意了,我砍断的可是‘你’的手脚,而不是你附身的这个小女孩儿的。”
这话也不由得梅格不信,她抬头看着猫爷:“你连这种事都做得到…”
“我问你答,不要再说废话了。”猫爷道:“我就开门见山地说了,你的目的是什么?几天前的晚上,你附身于约翰的身体做了些什么?”
“哼哼…呵呵呵呵…”梅格狞笑起来:“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
王诩此时站到了猫爷身旁:“嗯…我劝你有什么就说什么,隐瞒对你没好处,真的…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猫爷蹲下身子,阴着一张脸,盯住梅格的眼睛道:“你以为…我没办法让你开口是吗?”
王诩这时又在后面补了一句:“顽抗到底,死路一条…”
“哈哈哈哈!”梅格笑得更加张狂放肆:“你要审讯我?折磨我?你以为自己在和谁说话?我是一个恶魔!我来自地狱!那里有你根本无法想象的各种刑罚,在我的面前,人类的那些拷问技巧只会让我感到兴奋和愉快罢了。”
王诩这时在一旁哼起了歌:“我们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
猫爷的脸色越发阴沉:“当欧洲大陆上的人们还在吃着生肉的时候,中国的土地上已经有了许多类似炮烙、车裂这样的好玩游戏,你真的以为自己见识的已经够多了吗?你的话我原封不动地还给你,你才应该搞清楚…自己是在和谁说话…”
梅格冷哼一声,不再讲话,看来这就是典型的不见棺材不掉泪。
猫爷见一时似乎也不能让她开口,便从口袋里拿出了梦魂石,开口念了一段咒文,那恶魔还没搞清楚对方到底要干什么,就已被吸入了石头之中。
做完这些以后,他对王诩道:“这小女孩儿被附身的时间不长,没受什么致命伤,你把她送去医院吧。”
“为什么麻烦的事情总是我去干呢…”
猫爷道:“因为你就是个善于制造麻烦和寻找麻烦的人…你自己抬头看看。”
王诩顺着猫爷的目光向上望去,惊讶地发现先前被划破的浓雾依然没有聚拢,被“快刀乱麻”斩开的痕迹依然存在。
“这是什么现象?”
猫爷道:“鬼谷道术的威力不可小觑啊,竟在这样的结界上留下了一道伤痕…如果刚才不是我挡下了你的攻击,不止是恶魔,就连我们脚下的教堂肯定也会被劈开。”
“劈开就劈开呗…”
“废话!大本钟和西敏寺是伦敦的象征,著名的旅游景点,现在被你劈了,必然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到时候,你前脚劈了教堂,后脚就遭雷劈。”
“嗯…”王诩这时才感到有点后怕,主要也是因为他对快刀乱麻的威力估计不足,此刻看来,这个梅格也只是可以让别人的体术攻击失去威力罢了,随便施展什么道术,她都是无力对抗的。
王诩自觉无言以对,干脆扯开话题道:“对了,好好的,伦敦怎么会被什么结界给笼罩起来的?又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大阴谋吗?我说…其实你知道吧…你一定已经知道了吧…”
猫爷回道:“我是知道一点…不过详情得看这个恶魔交代的情况了。”
第十五章 安伯利的新案件
两天后,约翰的尸体被警方发现了,事实证明,猫爷的推理非常准确,准确到了足以令人怀疑他的地步…
年轻的安伯利警官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但在这件事上,他完全迷失了,脑海中唯一能想出的合理解释就是猫爷杀了人。可这个结论立刻又被他自己推翻,因为没有任何一条常理能够支持这个看似正确的推理。于是,安伯利改变了想法,他认为来自东方的侦探洛根先生,其实是个卓越非凡,不可一世的神探,那天的不礼貌,很显然是高傲的表现,只是他自己太过浮躁,难以接受别人比他强的事实而已。
这样想以后,安伯利觉得一切都很合理了,他决定再次登门拜访猫爷,为自己的举动去道个歉,并且谦虚地向这位神探讨教几招。
9月25日,伦敦又迎来了一个阴冷多雾的午后。
安伯利独自一人步行来到了猫爷的住处,敲响了房门。
“请进。”屋里传来王诩的声音。
安伯利走进屋,看见这位艾金森先生正在摆弄一个奇怪的竹卷,上面写满了他所看不懂的方块字。
“你好,艾金森先生,希望没有打搅到你,请问洛根先生在吗?”
王诩头也不抬道:“他在办案,早上就出去了,是跟着一位叫亨利·巴特的警官一起去的,没说几时回来,不过我想也快了,您可以在这等一会儿,如果不介意的话,留下吃个便饭我也欢迎。”
安伯利显得有些失望,不过他还是说道:“谢谢,我想我就坐在这儿等他好了。”他自己坐到了沙发上,而王诩还是忙着手头的事情,作全神贯注状,安伯利忍不住问道:“我待在这儿不会对您造成什么不便吧?”
王诩愣了一下,他抬起头,笑了笑:“噢,真是抱歉,我有些太投入了,当然没有不便,事实上,我正想休息一下,找个人聊聊天。”他说着就把伏魔篇随手放到了桌上。
安伯利见他说得很真诚,不像是客套话,于是也就打开了话匣子,几句寒暄过后,安伯利就问起了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对了,艾金森先生,你是洛根先生的助手,你是否知道,他是如何推理出流浪汉约翰早已在那晚死亡的?”
王诩打了个哈哈道:“那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啦,他是侦探,我只是个打杂的跟班。”他这句话出口以后立刻就后悔了,心想自己是越活越回去了,悲剧啊…
正在这时,有两个人的谈话声从楼梯上传来,其中一个很明显是猫爷,另一个的声音安伯利也很快听了出来,就是他的同事之一,亨利·巴特。
直到猫爷推开了门,巴特警官还在不依不饶地唠叨着:“您不能这样!仅仅凭借臆测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猫爷打着哈欠道:“我懒得跟你解释,你觉得不能作为证据,就不要相信嘛…自己去想别的办法。”
安伯利这时站起身道:“您好,洛根先生,恕我冒昧来访,我是为了上次的不礼貌来道歉的。”
猫爷挥了挥手示意他坐下:“那没什么,安伯利先生,你无需表示歉意,你是一个很优秀的侦探,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对了,不如你来替我劝劝你这个死心眼儿的同事。”他又指了指身后喋喋不休的巴特。
“噢!”巴特无奈地翻着白眼。
安伯利道:“巴特先生,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巴特答道:“安伯利,你也在这里正好,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昨晚,高地街的哈蒂兄弟商店遭到了入室行窃,库姆·哈蒂在凌晨报了案,案发时他就睡在商店的二楼,因为小偷弄出了很大的响动,他便抄了一根手杖冲下楼去,可对方似乎也发现了他,所以就立刻逃跑了。
我和几个值夜班的警士在天还没亮时就被哈蒂拽到了现场,本来我以为这会是一个很普通的案子,结果你猜怎么着?当我们走进那家商店,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被盗的东西竟全部被归还了!而且店里的一切都被整理回了原位,毫无被盗的痕迹,如果不是那扇被人撬烂的店门,我几乎要认为哈蒂是在愚弄我们了。”
猫爷这时关上门,跑到了窗边的扶手椅上坐下,那是他最喜欢的位置,不过对于巴特的叙述,他只是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
安伯利却是表现出了相当的兴趣和疑惑,他问道:“您能说得具体些吗?”
巴特点点头道:“根据库姆·哈蒂的描述,昨晚他吃了晚饭后就觉得很累,因此很早就睡了,是他的弟弟莱斯特·哈蒂负责打烊,然后他的弟弟便去了某个酒馆鬼混,直到今天中午,才有人在一条陋巷中找到了醉成一滩烂泥的莱斯特。
我本来怀疑这件事就是他那个酒鬼弟弟和几个损友一起干的恶作剧,可是昨晚有无数醉鬼可以给他做不在场证明,当然其中还包括一个头脑比较清醒的酒保。
于是我的调查便陷入了僵局,库姆·哈蒂说昨晚他冲下楼的时候屋里已经一片狼藉,几乎每个地方都被人翻了个底朝天,所有可以随身带走的财务都被扫荡一空,因此他也顾不上门锁坏掉,直接就冲到了警局来报案,他认为店里应该已经没什么值得偷窃的了,除非有人想上楼把他卧室内的铺盖也卷走。
从他报案到我们赶来,来回大约只花了二十分钟,要知道,哈蒂商店里经营的两种东西都是大物件,哥哥给人制作石膏半身像,而弟弟是个做橱柜的木匠,这都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轻易归位的东西,至少需要三个以上的健壮成年男子才能办到。
你说说,谁会冲到一家商店行窃,最后还回来收拾呢?更离奇的是,连那些被翻乱的抽屉也整理好了,甚至比原来更加整洁有序,连同偷走的钱都归还了。”
安伯利转头看了一眼猫爷,然后问巴特:“所以您就来请教洛根先生?”
巴特道:“是的,我听说他是目前伦敦最好的私家侦探,所以我来请他提供一些意见。”他接下来的话似乎是说给猫爷听的:“于是我把洛根先生请去现场,最初他非常仔细地检查了每一个地方,并提了一些问题,谁知他看完以后立刻告诉我,这个‘乏味至极的案子已经结束了’。还对我说,犯人就是哈蒂兄弟商店的某位客人,这人是一位达官显贵,而且昨晚亲自到过犯案现场,我只需要找到一个与以上条件相符的人,确认一下他没有不在场证明,立刻就能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