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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得有这一天,嫁谁都一样。没错,知道你今天回来,所以选在今晚。你不回来的话,后悔的人绝对不是我。”大姐说,“东雷耀华,他是花花公子才好,大方谈情大声爱。我自己早想创造一方世界,等结婚后才能开始,到时候忙还忙不过来。最怕嫁个小肚鸡肠的男人,假正经还碍我手脚。”她眼睛好明媚,是弗朗明戈的舞者,即使一人起舞,却毫不孤独。
我没想到大姐竟然真地看得开,心中锦绣,丝毫不限于儿女私情。我心情也不拘泥难过了,且把这个姐夫当成姐姐离开凤家的挡箭牌。这么说来,我还要感谢东雷耀华。
“所以,你还有一年时间。”大姐把矛头对准我了。
“什么呀?”我装糊涂。
“我嫁人之后,一定不会再打理凤家事业。”她终于有机会解脱。
“姐姐,凤家女不只我一个。”我还没认命呢。
“二小姐,你不能再偷懒了。看看阿爱,她瘦成什么样子了?整整掉十公斤。明天还是她订婚呢。礼服没时间试,皮肤保养更不可能做,连戒指的样子和尺寸也不知道。你唯一的姐姐,难道要在订婚和结婚前工作到最后一秒?”言词犀利不是鸣羽姐的风格,她总是像水那样柔和。
可如今我被她几句话说得抬不起头,“让我想想。”我逃了出去。
某爱斜斜看了某羽一眼:“我怎么不知道自己瘦了十公斤这么多?两天前,是谁取消我所有的行程,去做什么新娘美容和按摩?至于戒指,东雷送过来当天,我记得就套过了。”
某羽也斜斜看某爱一眼:“我不说得惨点,她能内疚?她不内疚,我们就得做到你出嫁前的最后一刻。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还有一年哪,东雷耀华干嘛那么传统啊?亏我千挑万选出来这么一个,做了那么多小动作,帮他挤入前三。在老夫人眼皮底下,我容易吗我?”
看来是自己压榨得太狠,搞得鸣羽比自己还想摆脱凤氏。凤孤爱又想,只是孤鸿可不是省油的灯。她的实力隐藏得很深,狡猾如奶奶,也难动她。看着鸣羽为一点小聪明沾沾自喜,她不忍心打破美丽的幻想,从而选择缄默。
姐姐的确很了解我。我人从电梯里出来时,就已经知道鸣羽说得太夸张了。再如何忙碌,奶奶不会对大孙女的婚事不开绿灯。即便奶奶冷硬如此,鸣羽自小和姐姐一起长大,也会将订婚和结婚仪式办的妥妥当当,不让姐姐受半点委屈。我的内疚,是真正的关心则乱。
出了大楼,就有一部车开过来,在我面前缓缓停下。司机走出来,他带一顶棒球帽,穿棕色套头毛衣,着洗白牛仔裤,一派秋日闲情。当他抬起头,对上我的视线,神情有些激动。扯开了笑容,又瞬间腼腆得收敛起来。如果不是他脸上那条疤,我跟本认不出眼前这个手长脚长,足足比我高出一个半头的魁梧男子,居然是当初秀气的小傻。天啊,凤家对他做了什么?他如小白兔一般的眼睛呢,他秀挺的鼻子呢,他红润润的嘴唇呢,他堪比雪莲的肌肤呢?把美丽的踏歌还给我!我用力瞪着眼睛,仿佛这样瞪过以后,踏歌就会变回来。
他被我瞪得慌了神,手脚不知放哪里好。我叹口气,算了,反正大概他还很喜欢现在这个样子吧。男人,都喜欢力量。
“踏歌。”五年后能见到全新的他,我其实很高兴,“我回来了。”张开双臂,轻轻拥抱。
他先是胆怯,然后鼓起勇气回抱,学她的样子,拍了拍肩。在她身边,永远不会寒冷。抱着她,连心都能融化。欢迎回来,他在心里说。整整五年的时间,他努力让自己变强,希望从此能好好守护她,不离不弃。
大姐的订婚宴在凤家老宅举行,个个忙得底朝天,所以我回家也没引起什么轰动。奶奶正在小休,我没见到面,照顾她几十年的姆妈倒是拉着我说了好一会儿话。感情最充沛的妈妈都来不及掉几滴高兴的眼泪,马上被一旁的管家拉过去研究菜单。三妹孤清要在宴席上表演,正在琴房里练习。四妹孤岚据说也是刚从某个考古基地回来,因为灰头土脸,被美容师拉去整理。
我回到自己房间,刚要理包,鸣池敲门进来。他笑容依旧,样貌还像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时光徒劳无功。
“要不要帮忙?”他问。
“要啊!我对整理不在行。”我本来以为多年过去,和他会有所生分。可是他仍然爱护我,让我羞愧。
“你只是很懒而已。”原来,他对我一如既往。
“这话就不用说出来了。”我白他一眼。“踏歌怎么变成了这样?”既然想到了,就问问。
“什么样?”他不明白。
“看着又高又结实,跟柱子一样。我交给你的时候,他可是人见人爱的俊美少年啊!”我解释。
“你也好意思说。他那时候营养不良,后来调养好了,再加上练武,身体才慢慢好转。他现在的样子才是男人的样子。”他不以为然。
我就说吧,男人——
“以后就让踏歌跟着你。他很强,而且对你忠心。”他安排。
“好。”凤家女身边至少有一个助理,文武都行。我既然回来了,也必须接受。“奶奶还让你跟我吗?”
“应该是。不过因为在公司已经有了实职,所以不能一直在你身边。等你正式上班,我会担任特助。”他一直被奶奶重用。
我一笑,正式上班?但愿永远不要有那一天。
“今晚的礼服在柜子里,首饰还在梳妆台的保险箱里。你先睡一下,东西我稍候整理。等你醒了,吃点东西。下午三点,美容师来替你上妆。五点就得下去帮忙。”他熟练打点我的时间表,“有事打我内线,今天我会一直在家里。”
我目送他出门,换了睡衣,跳到床上,呼呼大睡。回家的感觉,原来真的不错。

第六十一章 相逢
更新时间2010-4-30 20:24:53 字数:2223

  我提着裙子,在梨树林中穿行。入秋时分,倾夜如水,很凉。虽然早已不见梨花,结着一树的橙黄果实,满溢芬芳。若是我心情不错,还能欣赏出几分野趣。
家宴?我游荡乡间太久,脑袋不会用了。近百桌的席面,上千的客人。这叫家宴?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场合,两眼趴趴满,全是陌生人。我一看不对劲,躲回房间,直到晚餐时间,被美如天仙的大姐亲自拎下去。
还好,双方家人在小餐厅单独一桌。我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气氛不太对。原来准新郎没出现在饭桌上,惹得他父母尴尬无比。奶奶和妈妈虽然不悦,但凤家女子向来骄傲,依旧保持完美的礼仪。大姐很无所谓,陪着东雷母亲说话,一幅好儿媳的样貌。似乎非常得东雷主母的欢心,将腕间一对名贵的玉镯摘下来,直接往大姐手上套。可怜大姐的手被刮得一阵白一阵红一阵青,竟然硬套进去了。我缩缩脖子,扭曲着脸,替大姐痛。谁知奶奶看见了,正好,打发我出来找未来姐夫。
前头那么多人,我看了就头昏眼花。索性也不是真找,绕过大厅和花园,跑到梨树林这边躲闹。还找人咧!我连东雷耀华的脸都没见过。我往深处走去,那里有凤家最老的梨树,从第一代至今,已有数百年。
宴会的喧闹渐渐消散,唯有风声伴行。我踩着一地月光,仿佛踏冰履雪,心情渐佳。不一会儿,老梨树的轮廓出现在月色下。它主干粗壮,盘根错节,展示时光的痕迹。它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却有着飞扬的生命力。小时候的我调皮捣蛋,常跑到它这里爬上爬下,在枝丫间还能睡个底朝天。妈妈让人搭了个树屋,又架了梯子,免我着凉虫咬,半空掉下来。因为宽敞舒适,成年后,我还是喜欢在树屋里读书,越积越多,竟成了小书房。
我摸着梯架,五颜六色的油漆绕成一条七彩糖,每个阶梯上一幅童年的画,均出自我的手笔。我没打算上去,因为身穿晚礼服的关系,行动很不方便。偏偏当一切寂静下来,新的声音又响起。四下看看,今夜满月,林子几乎雪亮,没有人影。耳朵渐渐分辨出来,女人的娇哼嘤咛,千回百转,媚入骨髓,不依不饶的轻唤,忘乎所以的索情。伴随不时的喘息,低沉的笑声,是男人。我涨红了脸,完全怒不可遏。什么狗男女,居然在我最爱的屋子做龌龊事。
东雷耀华,我非把你打成猪头不可。心里认定是这个臭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我几步爬上去,略弯腰,借天上那片皎洁,将里面看得一清二楚。两道纠缠在一起的身影,好像麻花。女人脱得就剩条小内裤,雪白的背泛出一层密密的汗珠,沿着脊椎流到小蛮腰。一头长发,可惜了,染得乱七八糟。男人坐靠着书架,居然还衣冠楚楚,白衫黑裤的,两只手放在地板上,左腿平放,右腿弓起。两人吻得难分难舍。我却有种感觉,女人绝对比男人投入。我如今大了,没谈过恋爱,也见过不少,知道他们还没开始弄脏地方,心里平伏些。更发现那男的没穿新郎的白色系列,确认不是未来姐夫。女人丢弃在门口的衣服是今晚女侍者的制服,一块亮闪闪的名牌写着张小菊。
我退后一步,故意咳嗽两声。
里面传出女人的惊呼,一阵凌乱的脚步和细琐穿衣声。几分钟内,那女人钻出来,看到我以后更慌张。头低着,长发披散,扣子还扣错了,露出小半白皙透粉的胸脯,裙子拉链也没弄好,光着脚,双手抱着鞋子,十分狼狈。我的神情很冷,并没有怜香惜玉的打算。
“你叫张小菊?”我向她确认。
她瞬间抬头,睁大眼睛。喔——小鹿班比。大眼,小嘴,鹅蛋脸,虽然不是大美女,也是清新可人。不过,我怀疑她是否真得很单纯,几个小时内就差点和陌生男人滚床。
“我妈病很重,我刚开始替她这份工。小姐,您别跟我老板说。我还有个弟弟,家里等我的工资开饭,还有学费。”她说着眼泪成线。“这位客人喝醉了,我推不开他,被他强迫......还好小姐来了。”
原来世人多会演戏,只看你单纯欣赏,还是情不自禁参与。而她的演技算是不错的,如果碰到的不是我,应该会相信和可怜她。她的眼风更好,看到我华衣美服,能找到如此隐秘的场所,一定与主人家关系非浅。只是她这么急着把脏水往那男人身上泼,不怕他反弹么?
“你可以走了。”那只狗男不出来,我没工夫和她多说。
她抱着东西,赤脚踩得咚咚响,头也不回就跑了。等张小菊走远,屋里仍然毫无动静。我气不打一处来,脸皮实在太厚,真把别人的地方当自己家啊?想到这儿,手挡着门楣,微微一弯,走了进去。
浓浓的酒味,弥漫。苦艾,龙舌兰,葡萄果酸,马提尼,交杂混合出奇特的香气,如丝如缕般绕着梨木之香,舍不得分离。虽然不难闻,却充满着颓败的味道。我打开屋里唯一的小窗,换些新鲜空气进来,又对着月光深呼吸几口,才转过身来看那个男人。
微卷的黑发,长长的睫毛浓密,好像为那双闭着的眼睛涂了迷人的眼影,顶级陶瓷的细腻皮肤,挺而直的鼻梁,玫瑰花瓣的唇彩。五官达到黄金比例的完美。这样的男子,五年前我遇到过一个。五年后,在我增广见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男人之后,还是只有一个。
海粟,依旧是沧海中绝无仅有的一粟!
这个不该属于我世界的乖乖牌,如今躺在我童年的小屋里,烂醉如泥。他衬衫敞开,展示宽阔的胸膛和结实精壮的腹部。还好西裤皮带一切正常,否则我会冲过去给他两巴掌,看他还能睡得跟无辜的天使一样?海粟,我搞不懂,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他如今和东雷耀华,以及那些花花公子又有什么区别?
我站靠着窗棂,回想着我们初次见面的模样。他温文有礼,亦有君子风度。他个性善良,却内心坚强。他言语轻柔,却有令人安心的力量。他那时候典型读书人的身材,修长而翩翩有风,绝佳公子。
“过来。”他突然开口,眼睛闭着。
不正经的笑意,低沉充满魅力的嗓音,周身张扬的霸气,按着次序,将我最美好的回忆,一道道,依次,击碎。

第六十二章 恨晚
更新时间2010-5-1 20:30:10 字数:2418

  清冷的月光,铺满我一身,落在地板上的影子分外寂寥。我手掌向后,撑着窗台,垂着眼睑,不想理他,却看着他。我在等,等他张开眼睛。
他嘴角勾起的笑容变得玩味,睫毛扑扇,终于睁开了眼睛。漆黑幽远如永恒的星子,那样美的双瞳仍在。哪怕里面藏匿惊涛骇浪,却因为盛满如水的月光,明亮如昔,流动着温情。
我因这双眼睛而微笑。
他看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站起身,向我走来。他走路的方式也不同了,稳中带成熟,疏远而有魄力。他原来没醉。
我以为他认出我了,所以任他靠近,甚至贴着彼此的衣服那么近。我笑着想,他会做什么来表达久别重逢的心情?一个握手?一个拥抱?
然而事实再次证明我的小聪明往往派不上用场。他没有和我热烈握手,也没有和我激动拥抱。他只是给了我一个——吻。
是的,一个吻。
他伸出双手,一手搂住我的腰,紧紧贴着他的身躯,一手拿掉我固定头发的珍珠链,轻轻揉散,任头发倾泄。他眼睛里全是月光,明亮明亮的,映着我的脸。突然,他深呼吸,大手再罩住我的后脑勺,一施压。他的额头抵着我的额头,他的鼻子擦着我的鼻子。嘴里喃喃细语,却听不清楚。感觉他温暖的气息,紧接着,他的唇擦上我的唇。轰一声,我脑袋炸了窝,而我眼睛里也满满是他眼里流动的光。仿佛同他一起溺在海底,不敢挣扎,不敢呼吸。
他开始小口小口啄。每啄一口,就在我心上点一簇火。当他突然舔我一口,我胸口酥酥麻麻,很快蔓延到全身。而他眼里的月光随着他一声喘息漫溢出来,好像满足了,却好像又没有。他低叹着,将我抱得紧紧,传递出滚烫的热力,吻着我,不再浅尝辄止。他扣着我的头,不断施压,他紧贴的唇让我浑身无力,每根手指都发麻。他趁我换气,舌头直闯而入,挑着逗着,非与我死缠到底。他的气息彻底包围我的呼吸,令我不能想不能看。他的吻勾心勾魄,恨不能就此吸收了灵魂。
当他猛地抱起我,狠狠压上墙,吻已经落到锁骨,我清醒了。毫不犹豫地推开他,我用力给他一巴掌,他白皙的脸立刻红了一片。
他仍然囚我在双臂之间,呼吸急促,眼瞳里的月光流完了,只剩无尽的黑。他耸起肩膀,头抵着我的头,盯着我,居然还能笑出声,再动人心。他是yu望中的美兽,强大的令人无法抗拒。他是燃烧中的火焰,灼热的令人跟着燃烧。
“你的初吻?”他已经无可救药。
我再给他一巴掌,气得无话可说。
他也不以为意,“多少钱能让你跟我上chuang?”
我快吐血了。现在可以肯定,他根本没认出我。有种人,喝醉的样子看着比平时还清醒。他大概就是。没有句人话。
我一弓身,从他胳膊下钻出来,立刻往外走。
“一百万?两百万?或者我不介意多养个人。”他说,“开个价吧。”
这个人醉了之后,完全化身成恶魔。这种行为和当初洛神之舟那些人又有什么区别?
“一亿。”我信口胡说。
“你说什么?”他迸发的热情突然无影无踪。
“一亿。”我才想到那是我的最后成交价。
“滚吧。”他冷冷说,“你还不配。”
我回头看他。他坐在沙发里,慢慢躺下,手放在额头上,遮住了眼睛。月亮已经飘走,黑暗在小屋子里绽放。我忍住想走回去的冲动,下了树屋。
不过走了数十米,我留意到一个偷偷摸摸的影子,原来是张小菊去而复返。她轻手轻脚得爬上去,闪进了屋子。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女人。我暗哼。轻吹口哨,一个矫捷的身影出现。
“替我把树屋里的女人拎出去,交给她上司处理。”我转念一想,唉——我干嘛管他的闲事?“算了,你继续执勤吧。”
身影立刻隐进林子。
我长长叹口气。嘴唇被海粟亲得又红又肿,那怎么样呢?只要是女人,他都来者不拒吧?我再叹口气。初吻就这样没了,我才打了他两个耳光。太窝囊了!可是他的样子,让我实在下不去重手。我咬咬牙,齿间残留着酒味,还有他的味道,却只能生自己的闷气。快步大步走,我现在就想冲回家,刷牙洗澡,还要上网写信给李平安。他跟我说,海粟很好。很好?很好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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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的人从来不会承认自己喝醉。这句话多半是喝醉的人清醒后说出来的,所以非常正确。海粟就不承认自己会醉。好吧,这是好友耀华的订婚宴,所以他喝多了几杯。久闻凤家梨酒香而醇,劲烈而口感丰润甘甜,果然相当不错,他也就喝了小小两坛。他并没有很醉,当然眼力不太好使,看什么都很晃,模糊不清,可头脑很清楚。
那个女人大概没跟男人接触过,唇间的感觉很生涩,很僵硬。他高中时代碰到过这样的青苹果学妹,之后遇到的多是接吻高手,但没有人能让他失控,除了今夜的她。他嘴上嫌弃,却越吻越深,越亲越上瘾,到后来简直yuhuo焚身,不能自拔。她的头发黑而闪亮,她的眼睛如黑珍珠润泽,她满齿生香,天生一朵芙蓉。她那件礼服设计精巧,淡蓝色纱覆雪纺绸,腰间几只蝴蝶似要振翅而飞,裙边层层叠叠,如行在云上。她只戴白色珍珠,月色下,为她增添精灵般的美丽,吸引他的目光。她和五年前的她有点像,长发,眼睛都相像,却比五年前的她美丽高贵。或许因为这样,更让他差点着迷。如果她不胡乱开价,他真的想收她做个情人。
一亿?世上只有一个人值得。即使他渐渐忘记那张脸,甚至很多时候,他已经怀疑可能她现在站在自己面前,他也未必认得出来。但那时发生的一切,他铭记于心。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他用这份记忆,保留最后一份真心。因为他想,等有一天,他自己都厌恶自己的时候,她还能借这份真心找到他。
一个女人走进来,向他靠近,他记得那是之前那个女侍应。她也有一头长发,长相很甜。她依旧甜甜得笑着,显得十分天真,其实他早看穿她是情场老手。这个女人和爱慕虚荣的女人没什么不同,只要他勾勾手指,她愿意付出所有,包括身体。
他厌恶得皱着眉,本来想让她走开。然而他心中尚有残存的欲念,野兽的本能仍然蠢蠢欲动。也好,至少和她玩,大家都晓得规则,一场交易而已。
“会开车吗?”他喝得太多。
她大喜过望,点点头,直说会。
“送我回酒店。”他把车钥匙给她,却推开她伸过来的手。
看来,今夜,醇酒美人,照样两圆。

第六十三章 夜雪
更新时间2010-5-2 20:30:29 字数:2565

  四个多月后——
雪花那个飘,北风那个吹,我呀那个抖。
“确定地址没错?”我指着眼前灰坨坨的房子,手指颤颤巍巍。
它两层高,外观年代已久,可能原本是白色,却风尘仆仆。二楼墙面一大片黑焦色,看着像最近遭过火灾。一楼杂草窜的跟人一般高,一棵无名树很久没修剪过,整个前院充满了野趣。
“是。”说得很肯定,踏歌还是看了一眼手上的纸片。
“大姐跟我怎么说来着?黄金地段?这点没错。物超所值?她肯定贪便宜,看都不看就买了。无敌水景?前面是草坪,后面是街道,哪里有水景?下水道还差不多。”我哼哼着。“那屋顶上黑不隆冬的,是个洞?现在下雪还好,下雨怎么办?”
“鸿,还是住酒店吧,明天我重新找房子。”他看着这栋楼,也觉得悬乎,一副快塌的样子。
“既然地址没错,进去看看再说。很多房子都这样,外面不起眼,里面装饰的跟皇宫一样。”我问踏歌拿了钥匙,勉强分辨脚下的路,偶见几只小蜘蛛,小蚂蚁,小蟑螂蹭蹭溜达着,我很是小心,就怕多几道冤魂。这屋子已经够像鬼屋了。
我发现原来根本不用钥匙,没有门锁,门也烂了。我用脚尖一点,门仿佛一直在等这时刻,兴奋得整个往后倒,玩出数米高的尘雾,累得我吸一鼻子一嘴巴的灰。
“我想里面可能跟皇宫有很大的区别。”踏歌说得好不婉转。
我耐心教导他,“决不轻言放弃。”伸出双手,在墙壁上摸了半天,终于找到开关,往上一拨,灯亮了。我决定闭嘴,横竖说什么错什么。
里面空荡荡的,连张椅子也没有,地砖铺了厚厚的灰。一盏残破不堪的吊灯孤零零在天花板上,无数蜘蛛网陪伴着,应该不是很寂寞。墙上的壁纸脱落了大半,露出斑驳的灰墙。楼梯有些台阶都不见了,还有踩断的木板死气沉沉垂着。
“有人来过。”踏歌说着,人已经挡在我身前,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我立刻配合,眼珠却忙着乱转。地上很明显留着几个脚印,新踩的。我暗中比了比尺寸,36码左右,是女人。
咚咚,咚咚!声音从楼上传来。我和踏歌同时往上跑,都不怕鬼。楼上有四间房,我们正犹豫先看哪里,就听见有人说话。
“跑,跑,看你往哪里跑。”啪啪,连着几下。
踏歌立刻踹开走廊里第二道门,我从他身后探头一看,一个短发女孩子,穿着厚厚的羽绒衣,抬着小牛皮靴,死命踩地板。我不由笑了。
“白明明,地板都给你弄塌了。”我示意踏歌不必紧张。
“阿鸿,你怎么才来?”她猛回头,秀兰顿波尔的小卷发在空中荡开,染得红红的,很可爱。猫一般的眼睛,玛瑙般亮。
“你又换发型了?”我问,“你老爸这次怎么骂你的?”
白明明,是一凤六姓中白家的女儿。白家重男轻女,作为唯一的女儿,不但没有得到关爱,反而倍受歧视。她爸每次骂她,她就去剪头发,整得不伦不类,再气得她爸暴跳如雷。
“他骂来骂去就那几句,扫把星,赔钱货。我都听腻了。”她笑得满不在乎,我却知道她内心的酸楚和对父爱的渴望。
“你在干什么?又踩又跳。”我不想继续那个话题。
“蟑螂耶,这么大——”她比了一只手掌,“我踩了很多次,它肚肠流出来,脚却还能动。”
我做了个呕吐的表情,对蟑螂十分敏感,总觉得它们长得很魔鬼。
“我已经解决好几只了。”她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小叛逆,玩得起劲着呢。
“你到多久了?”我只能再转移。
“比你早十来分钟。”她跳踢踏舞般的蹭蹭鞋子,“这个地方实在很棒。”
只要没你老爸在的地方,你都觉得很棒。我腹诽。
“什么都没有,今晚怎么睡?”我苦笑。
“就当露营好了。”她很看得开,或许冷漠的家庭让她适应力变强了。
“先混一晚吧。”只能明天再说了,“踏歌,你帮忙去看一下别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可以用?”
“踏歌?”白明明跳过来,长长伸着手,“你好,我是白明明,白明教的白明。”
踏歌没握她的手,点头算招呼过,转身走了。
“酷哥。”她也不觉得被忽视,“你从哪里找来的?”
我并没有帮踏歌解释什么,也没有回答明明的问题。他对陌生人始终保持安全距离,也讨厌和别人肢体接触。我只能希望时间会沉淀那些痛苦的记忆,终有一天,他能享受到爱。
“明天一早,你就去报到。”我转移的功力渐渐加深,“姐姐帮你在欧阳的助理办公室安插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