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大哥呢?”
燕云孙抬了抬眼皮,打了个哈欠,“不知道,一早就没见人影。”
“喔。”淳于深意坐下,自己倒了杯茶喝。
“你找他有事?”燕云孙又打了个哈欠,昨夜吹风太晚,结果只睡了一个时辰。
“秋大哥昨晚走得太早,都忘了‘苍涯花’的事了。”淳于深意灌下半杯茶水。
“什么‘苍涯花’?”燕云孙没怎么在意,继续与瞌睡虫对抗。
“听说是什么稀世灵药的。”淳于深意答道,“还有个什么‘凤衣草’听说也很灵的,不过哪个没见过,只那‘苍涯花’辰雪抢了山矮子们的,然后嫌它太丑太臭便给了秋大哥。”
燕云孙一愣,然后精神一振,问:“你说‘苍涯凤衣’?意亭有这个?”
“‘凤衣草’有没有我不知道,但‘苍涯花’确实在秋大哥手上。”淳于深意道。“我今日一早想起来,这药不正好给秋二哥治病么,辰雪这么久都没提过,只怕她也给忘了。”
燕云孙眉峰轻动。风辰雪从未提过?她当初将那药给了意亭,只怕就是想着意亭带回给意遥治病了,只是没想到她自己会在丹城与意遥相遇,而这刻,他们又怎么会去向意亭要那药呢。
“我去青阳巷看看,说不定秋大哥已在那边了。”淳于深意将茶杯一放便走了。
身后,燕云孙慢慢的倒一杯茶,“‘苍涯凤衣’么……”喃喃念一句,然后轻叹一声,当年朝晞帝亦服过‘苍涯凤衣’呢。
秋意亭并未去青阳巷,而是去了城外大营,直到日落时分才出营回城。
入了城门,他慢慢走在大街上,漫不经心地看着街旁的店铺行人,忽然间心念一动,然后侧首,便见风辰雪立于三丈外的街边。乌鬓素容,只是静静站着,却自有光华流转,令周围一切黯然失色。
他走过去,看着她,心头顿然涩重。
“意亭。”风辰雪平静地唤他一声。
秋意亭心口一松,她没唤他秋将军,亦没唤他大公子,总算未将他视作路人。看看天色,他道:“辰雪,陪我赏一回落日如何?”
“好。”风辰雪答应。
于是两人并肩漫步在长街,皆是风采绝伦之人,自然引得街上行人纷纷注目连连赞叹。两人悠然而行,走过长街,走过石桥,走过巷道,然后便到了北门外。
走出城门半里的样子,便可见一处湖泊,湖泊的对面是村庄,两人在湖畔停步,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艳丽的晚霞与苍翠的久罗山,湖边云杉环立。
脚下开着一些无名的野花,十分的清静怡人。
站在湖边,两人静静的没有说话,暮风吹拂,送来几丝凉意。夕阳掩映下的村庄静美如画,鸡鸣犬吠声隐隐传来,屋顶上炊烟袅袅,田径上归人匆匆,看着如此情景,才历过战事的两人,不觉皆生安宁静好之感。
“辰雪。”许久,秋意亭忽然出声唤她。
风辰雪转头看他。
“若当年是我与你行礼,那么今日此刻便该是年年久久。”秋意亭侧首看着她,想看清那双眼眸中任何一丝变化。
那双眼眸清透滟潋如眼前湖泊,闻言的瞬间微澜轻晃,下一瞬,静如明镜,移首,望向了半空的炊烟。“意亭,不再有当年,因为当年已经过去,时光不能重流,你我亦不能回头。”
闻言,秋意亭心头翻涌,不能平静,凝视着身旁的女子,失落而无奈。“辰雪,只因我错过了,晚到了。”
风辰雪静默,目光渺远的看着前方,良久,她轻轻启口,“我们三人,是缘深,是缘浅,或只有上苍知晓。可是,意亭,我与意遥无论相隔多远,我们都离彼此最近。”
秋意亭胸口一窒,顿不能言语。
风辰雪自袖中取出那支金笔簪,“意亭,这个还你。”
秋意亭垂目,怔怔看着那支金簪,心头一片涩苦。当日他悄悄买得此簪,离别之际插在它的鬓间,既有求偶之意,亦有暗示之意。他知道她就是他的妻子宸华公主,可既然她已重生,那这一次,她是宸华也好,是辰雪也好,他亲自向她求婚。如今她果然是要还给他。
金色笔簪在晚霞的映照下格外的华灿耀目,握在那莹白的纤手上,金华玉韵,相得益彰。
“这支笔簪便当我为弟弟下的聘礼吧。”
风辰雪一震,抬手看着他,眼前的男子沐在霞光之下,英姿隽永,如神邸降临。
“辰雪,这支笔簪便当我为弟弟下的聘礼。”秋意亭的声音里有淡淡的怅然,有平静的释然。
良久,风辰雪垂首,然后摊开的手掌轻轻拢起。
秋意亭看着,有酸涩,有欢喜,“辰雪,我为你戴上此簪如何?”
风辰雪凝眸看他,静默无语,许久,她轻轻颔首,“好。”
秋意亭自她手中取过笔簪,插入她的鬓间,端视片刻,然后轻声道:“辰雪,这支笔簪是我为你戴的。”
闻言,风辰雪止不住心间幽幽一叹。
“辰雪,你这叹息可是为我?”秋意亭凝视她,然后唇边慢慢扬起一丝浅笑。
风辰雪未答,只是转身,“天色不早,回去吧。”
两人离开湖畔回到城里,走过巷道,走过石桥,走过长街,当同行的路走到尽头时,一往左,一往右,分道而行。走出一段,秋意亭回首,看那道纤影渐行渐远,慢慢淹于暮色。

夕阳落下,夜幕降临,星月初升。
秋意亭回到都副府,燕云孙见他回来,似乎欲言又止。但秋意亭没有理会,用过晚膳,回了房中,过得一刻,便又出门了。燕云孙一见他出门,马上便跟了出来。走了不过两刻,两人便到了青阳巷。
“唉呀,你果然是来看美人的。”燕云孙折扇一合,便抢在前头叩门。
开门的孔昭一见门外的两人,先是欣喜,然后便是紧张。
“孔昭小美人,你姐姐在吗?”燕云孙跨步入门,“区区一日未见她,甚为想念呀。”
“在。”孔昭答道,看着秋意亭,还是招呼了一声,“大公子请。”
秋意亭淡淡颔首,入内。
“姐姐,燕州府和大公子来了。”孔昭冲着敞开的厢房里唤一声,然后便领着两人进去。
房里,秋意遥正在喝药,风辰雪在一旁看书。
听得两人来了,秋意遥放下药碗起身相迎,“大哥,云孙。”
“你们来了。”风辰雪将手中书放下。
秋意亭看一眼秋意遥,再看那喝了一半的药,道:“把药喝完了。”
秋意遥顺从的端起药碗。
风辰雪看一眼燕云孙,往外走去,燕云孙会意,跟在她身后出门。
房里,秋意遥喝完了药,抬头看着身姿伟岸的兄长,心头有很多的话想向兄长说,可此刻两人面对面时,却觉得无论什么话都是多余的,都只会是借口推托,于是唤了声“大哥”便沉默了。
秋意亭看着弟弟,心里实在是恨不起来恼不起来,只能轻轻叹一声,“你在我面前拘什么礼,坐着吧。”自己也在榻前的竹椅上坐下。
秋意遥依言坐下。
“不过几月不见,你便将自己弄成这样,若爹娘看着,又该心疼了。”看着弟弟形销骨立的模样,秋意亭忍不住心疼起来。
“大哥。”秋意遥心头又涩又痛,“我愧对你。”
听着这话,秋意亭微微一顿,然后平静地看着弟弟,“既是如此,那你还要这样做?”
秋意遥看着兄长,静静地看了一会,然后从容道:“是。”
“即算是拖着这样的病弱之躯?”秋意亭又道。
秋意遥眼中有痛,可脸上有着淡淡的绝然无悔的笑,“是的。”
“能听你这般说,我倒是放心。”秋意亭叹息一声。
“大哥。”秋意遥心头又是一涩。
秋意亭起身,慢慢踱步至门前,看着院子里随兴而谈的风辰雪、燕云孙,凝视片刻,他才悠然开口,“你、我、宸华,三人因姻缘相纠,是我与宸华无缘,那场大火便已将一切斩断。尔后,你、我、辰雪,我们相逢相识,辰雪中意的是你,依旧是我与她无缘。”她转身,看着弟弟,“意遥,你与辰雪是两情相悦,你没有什么需要愧疚的。认真说来,是我愧对你。这些年,我征战在外,把家把爹娘都抛给了你,是你连着我的那份一起,尽心尽力地照顾爹娘,让他们得享天伦。”
“大哥。”秋意遥摇头,“爹娘视我若亲子,百般疼我,我尽孝道是应该的。大哥自小就维护我照顾我,还因为我老是和人打架,因为我而被爹爹打骂……而我却未为大哥做过什么事,而如今还……”
“意遥。”秋意亭移步近前,看着弟弟,心头苦涩之余,又是无奈又是疼惜,“云孙老骂你是个软心肠的笨蛋,我以前虽老驳他,可我心里还真认为他没骂错,你真是个软心肠的傻瓜,从来只知道为别人着想,从不为自己打算。”他抬手拍了拍弟弟的额头,“你是我弟弟,被人欺负,我自然要保护你,要为你报仇,就如同你愿为我拖着病体日夜不休的苦思破阵之策一样,我们是亲人,维护照顾对方是理所当然的。”
“大哥。”秋意遥抬手拉住兄长的手,没有放开,紧紧的攥着,脸上欲哭欲笑。
秋意亭捏捏弟弟的手,然后放开,从袖中取出一个青玉瓶,“这个是给你的。”
秋意遥接过,“是什么?”
“苍涯凤衣。”秋意亭淡淡道。
秋意遥手一抖,蓦地抬头瞪大眼睛看着兄长。
看着弟弟那副样子,秋意亭由不得一笑,道:“这‘苍涯凤衣’乃是苍涯花与凤衣草两药制成,前者是辰雪为你抢来的,后者是在我从山尤王宫取来的,并让王宫里的御医制成了药装在这瓶子里。我听闻这能治百病,只愿你服了后,从此便病痛全消壮壮实实的。”
“大哥……”秋意遥哽咽,心头感动愧疚皆有,看着兄长,无以成言。
“意遥,你好好的,我与爹娘才会安心。”秋意亭叹息道。
“大哥!”秋意遥心绪激动,想说我此生能为秋家之子实为幸事,想说我们下辈子还做兄弟,可是话到嘴边,却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资格。
秋意亭却似乎知道弟弟的心意一样,他眷念地看着弟弟,声音温柔,“意遥,若真有来生,我们还要做兄弟。”他知道,无论生与死,从此他都要失去这个弟弟了,一想至此,顿胸口割肉似的痛。
“哥……”秋意遥心头大怮,眼泪终是夺眶而出。
“傻瓜。”秋意亭揽过弟弟的肩紧紧一抱,眼眶一热,“意遥,这辈子可与你为兄弟是为幸事,我希望下辈子还能如此幸运,我还是做哥哥,你还是做弟弟。”
“好,我们下辈子还是兄弟,你还是哥哥,我还是弟弟。”秋意遥回抱住兄长,紧紧地,从此后,便万水千山永隔,黄泉地府亦难相逢……

七月三日,大军拔营,启程回帝都,燕云孙同行,回泽城。
秋意遥与风辰雪于城门前相送。
离情依依,终有别时。
秋意亭跃上马背,看着并肩而立的一对璧人,朗笑道:“意遥,我会告诉爹娘,你得遇神医治好了病,更与一位佳人一见倾心,从此夫妻逍遥天涯不肯归家,是有了媳妇便忘了爹娘的不孝子!”
“好。”秋意遥微微一笑,“大哥你就这样告诉爹娘。”
“哈哈哈……”秋意亭大笑,同时马鞭扬起,“意遥,得空之时记得回家看看爹娘!”话音落时,白马飞驰而去,那姿态是踏上征途的意气风发势不可挡,身后跟着淳于兄妹及众将领,以及彪悍勇猛的千军万马。
庆云二十二年五月中。
山尤、采蜚合谋联兵攻打皇朝月州,为靖晏将军秋意亭洞悉。他一方面派月州陆都统屯兵景城挡住了采蜚大军的进攻,另一方面以丹城为饵牵住了山尤十万大军,而他自己率云彻骑出兵山尤,一路势如破竹。
六月七日,云彻骑攻破山尤国都。
六月二十四日,云彻骑与丹城守军两面夹攻,于固泰尽歼残军,至此山尤亡。
而这却只是皇朝第一将征途的开始,此后二十年里,元戎、芜射、采蜚、南丹、齐桑相继为他所破,真真做到他当年所说“那不若中原大地只我皇朝一国,从此后,东起东溟,西横打磨,北枕雪山,南踏碧涯,再无边城再无敌我”,而他亦缔建皇朝无人可及的功勋。
不同于后世对燕云孙褒贬不一的评价,后世提起秋意亭时,无不是敬仰崇拜。燕云孙战绩卓越功在百世是毋庸置疑的,只是他的风流浪荡不为清高之人所喜,以至史书评到某人时甚为苛刻。而秋意亭武勋盖世,更是品性端方,其一生仅有一妻,即安豫王长女宸华公主,只是公主早逝,尔后数十年,他未有续妻,只一位侍妾相伴。妾生一子后,于庆云三十一年染病而亡。其子喜爱书画,终生未仕,娶燕云孙之女为妻。
后世都评秋意亭这位倾世名将为不败战神,同时亦都认为,他能创下这令后世之人无法企及的功勋,除了他自身卓绝的才华外,更重要的是因为有独具慧眼用人不疑的明睿帝。
秋意亭一生武勋前可追始帝、朝晞帝,后世数百年无人可比,说一声功高震主不为过,但君臣数十年,明睿帝从未疑过他,再多的弹劾、谣言、中伤,都不曾动摇过明睿帝对他的信任。而秋意亭功勋再大,亦一生不肯在朝中任官职,不参朝政,只理兵事,只一个“靖晏将军”之封号,谨言慎行,不居功自傲,不恃宠而骄,不嗜金银奢华,不贪权恋势,不越人臣之位,一生事君以忠。
庆云三十四年,明睿帝封秋意亭为“穆王”,那时皇朝唯一一位异姓王。
那样的互信不疑的君臣,也令今后帝王臣子羡慕不已,但却再也不曾有过那样的一对辉耀史册的明君能将。那一段君臣际遇传为千古佳话。

~~全文完~~

天霜河白BY倾泠月
【番外】任是无情也动人

皇朝十九洲,每一州皆有其特色,比如华州那是最富饶的,兰州那自然是兰花天下绝,墨州那里最多金矿,而风景最秀逸的要数玉州,但是人文最鼎盛的则在风州。
在皇朝有这么一句话:十分才,七自风。
即是说,十个才子中,必定有七个是出自风州。足可见风州人才之众。
自前朝始,风州便以文化之盛列居诸国之首,历朝历代皆多才子名士,他们或为奇人异士隐于乡野,或为文学大家授学育人,或官居朝堂辅佐帝家……翻开史书、传记,风州的风流才士举不胜数,而在元恺年间,却是一人独领风骚,那人便是风鸿骞。
风鸿骞生于风州,自小便有“神童”之称,而后少年成名才华横溢,十五岁时辞亲远游,北越雪山,南穷苍梧,西过大漠,东涉溟海,踏遍烟霞览遍河山,其才其人亦随其足迹远扬天下,举国提才,必数其名。而他这一次远游却是整整游了十五年,至他三十岁时,一人一骑风尘归来。
风家在风州乃是名门望族,风鸿骞虽父母早已亡故,但族中长辈却有许多,且个个都十分看重这位风家最为出众的子孙,所以他一回到家,长辈们对他皆是关怀备至,为他打点生活之余,最后无不是将其终身大事摆在重中之重。
需知以风鸿骞的三十“高龄”,在别人家那都是可抱孙子的年纪了,只是他依是独身一人,且自己似乎完全没将婚姻之事放在心上,怎不叫长辈们焦急,于是一个个都为他物色妻室。以风鸿骞其人品才华,长辈们当然不能随便将就,将城中的名门闺秀放了个遍,最后终于挑中了江家小姐。
提起这江家小姐,那在风州亦是十分有名。生得花容月貌,又通琴诗,江家亦是风州名门,祖上数代为官,那上门说亲保媒亦多,只是这江小姐却是十分的有主见。道婚姻乃自己之事,关乎一生,岂能任他人定之。江家虽有四位公子,却只她这一位娇女,江家老爷、夫人万分疼爱,因此对外宣扬,自家的女婿让女儿自己挑。于是但凡说亲的,都需将人领至江小姐面前,让她亲眼看一眼,只要她能看中即可。只是多年下来,无论是世家贵胄还是才子俊士,这江小姐愣是没一个看上的,以至到了双十年华依待字闺中。
风家的长辈们自也闻得江小姐之名,听得媒人一说,想着这江小姐年岁相当,出身名门,又有才有貌,与风鸿骞可不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于是,在一个风清花妍的春日,风鸿骞与江小姐予百花盛放的风州名园“瑜园”相会。
一个风神疏朗,一个琴心诗华。
于是,一段姻缘便此而成。
成亲后,自是琴瑟在御举案齐眉,两年后,风夫人为风家诞下一位千金。
风鸿骞平生有三好,一是书,二是酒,三是牡丹。因此,风家最多的是书,最稀罕的是美酒佳酿,最漂亮的自然是花园里满园的牡丹,各色品种,应有尽有。
元恺十六年,四月,正是牡丹盛放的时节。
当风夫人在房中痛呼凄叫、别的男人也一定是焦灼万分手忙脚乱时,风鸿骞却正对着一株牡丹悠然出神。那是一株刚刚开花的魏紫,芳华天颜雍容无双,看得风鸿骞连连赞叹:“所谓国色天香风华绝代便是如此。”
侍女匆匆跑来花园里,告诉他夫人为他添了位千金时,他还在念着: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
“老爷,夫人为您生了位小姐,还等着您取名呢。”侍女提高了声音叫道。
“啊?”风鸿骞恍然回神,看一眼旁边瞪目的侍女,又看看眼前的牡丹,然后道:“今日这株魏紫也开花了,定是吉兆,生的女儿肯定会和这魏紫一般的美,不如就叫‘风紫’。”
啊?侍女一愣,未及反应,风鸿骞却已自己醒悟过来。
“唉呀不好。风紫……疯子,不好听。魏紫叫魏紫那是国色天香绝代风华,换成风紫就不好了,等等……风华绝代……风华……风华……可是总有一天会逝去,有了,挽华,去,告诉夫人,小姐的名字就叫‘风挽华’。”
风挽华的名字就是那样得来的,她亦没有辜负她父亲为她取这名字的期望,日后果然长成了风华绝代的美人,而她这一生的悲喜似也因她这绝世的风华。

父母皆是才华卓绝的人物,风挽华其聪慧自是不用说,又家学渊博,是以诗词文章琴棋书画那是学一样精一样,小小年纪其才学便以令得许些拜访风鸿骞的学子自愧弗如,人人言道风家又出了个小神童。
风鸿骞虽满腹才学虽名声远扬,但生性疏狂不羁,予钱财权势并无贪好,虽有官员推荐入朝,但他都以“秉性不合”为由一一婉拒,好在风家祖业甚多,风夫人有持家有道,倒不用为生活发愁,日子过得及其的富足优溶。
他已在外游历十数年之久,看尽天下风光,是以成亲后倒不再出门远游,每日里不是与夫人弹琴品曲,便是抱幼女于膝共读诗书,又或者闭门不出潜心著书,再或者于城中四处游赏,与意气相投者痛饮达旦,与陌路相逢者席地座谈,与知己名士书画相斗,与众学子谈经论道……
如此,便是数年过去。
元恺二十二年,三月。
这一日,风夫人正在书房里教女儿作画,忽然书房的门推开,风鸿骞领着一个男孩进来,说是他收的弟子。
想拜在风鸿骞门下的人自然多,只是风鸿骞从未收过弟子,最多也就是受好友所托去书院给学子们授学一两天。而今忽然间领进一个弟子,不说外人稀罕,便是风夫人亦十分惊奇。
经风鸿骞一番解说才知,这男孩名檀朱雪,母亲亡故后随父亲从兰州迁来的。檀父极擅酿酒,便在城里开着一小酒馆谋生,风鸿骞有一日喝到友人从檀家酒馆买来的一壶“青叶兰生”后大为赞赏,于是亲自再去酒馆买酒。谁知檀父得知风鸿骞的名后,去酒窖里搬出一小坛酒,道这“青叶兰生”他每年仅酿两坛,一坛已卖出,这手中的便是最后一坛,说完了他双手一松,砰的一声酒坛便在地上四分五裂,一时酒香盈店。
风鸿骞当时愣住了,暗想这人即算是不想卖酒给他也用不着这样,明说就是,何必来糟蹋这绝世的佳酿,看着地上的酒水暗暗心疼。檀父摔完了酒后,再一手扯过当时正在店里帮忙的儿子,推到风鸿骞面前,道先生若能收小儿为弟子,那以后每天酿的两坛“青叶兰生”必亲自送去风府。
“你就因为两坛酒便应承了?”风夫人睨一眼丈夫,放下手中画笔,移步上前细看男孩面貌。
“唉呀,夫人,那可不是一般的酒。”风鸿骞忙道,“‘青叶兰生’本来酒中极品,而这檀家酿的更是极品中的极品,我能得他两坛酒,反正我赚到了。”
“两坛酒就把你收买了,日后来我们家送酒的可就要多了。”风夫人轻轻嗔一句,眼光看着男孩,又赞道:“这孩子的模样可真是生得好。”见他一头半长不短的发没有束起就散在肩上,乌锻似的黑得发亮忍不住伸出手去,谁知男孩却一偏头躲开了,看着风夫人皱起与发一般黑的眉毛,道:“男人头,不能摸。”
这话一出,风鸿骞与夫人不由得都笑了,便是书桌前的风挽华也抚着嘴咯咯笑着。
男孩听着笑声转头看向风挽华,然后道:“你长得可真像一只猪仔。”说完了后再加了一句,“猪仔还不及你。”
六岁的风挽华长得有些过分的珠圆玉润,日后倾国倾城的美貌与风华在那一年还不见丝毫影子,她年纪虽小,可家中来来往往的客人见到她哪一个不是赞她玉雪可爱聪慧非凡,而把她比作一只猪的,却还是第一个,甚至是说她连猪都不如!
于是,风挽华小姑娘忘记了平日里父母的询询教导,手中那支蘸满墨汁的紫毫便往男孩的方向如同作画般的流畅挥出,一道墨雨便洒落在男孩脸上,顿时——黑发黑眉黑眼又黑脸。
“哈,乌鸦!”风挽华在父母反应过来之前,给予两字评价。
这便是风挽华与檀朱雪的第一次会面。
一个六岁,一个十岁。
本该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美好画面,只是他们的第一印象并不甚美好,彼此的评价是“猪”与“乌鸦”。

虽然檀父为儿子拜得名师,期望他有所出息,但檀朱雪本人可没这样的意愿。若是可以,他更愿意把这读书的时间用来和巷子里的伙伴们玩官兵捉强盗,而来读书的唯一好处,大概是他不用再到父亲的酒馆里当小二了,而改成每天上风府报到当学童。
风鸿骞人虽懒散,但对于授学却一贯认真。
自决定收檀朱雪为弟子起,便在书房里又添了一张书桌,与女儿的一左一右摆着。先前已自檀父处得知,檀朱雪只是跟着他学了几个字,不曾正是上过学堂,所以第一天,他取过一本《玉言仁世》打算从启蒙开始,可檀朱雪却是自入书房便趴在书桌上,一副困顿不堪的模样,及不给他这位先生面子。
风鸿骞见此情况倒也不生气,只是把书放下,走至檀朱雪面前,搬一把椅子坐下,问他:“朱雪,你有没有心中很敬佩的人?”
檀朱雪闻言顿扫一脸的困顿,眼睛发亮的道:“有!当然有!就是‘兰明王’!我们玩官兵打仗时我就是当‘兰明王’的!”
“喔。”风鸿骞点点头,“那你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知晓他生平事迹吗?”
“当然知道!”檀朱雪重重点头,“我们兰州人人都知道他!他是前朝七大将之一,被始帝封为丰国之王。他可是大英雄,打起仗来从没败过,而且我们兰州之所以成为兰花之城也是因为兰明王。”
“就这些?”风鸿骞挑挑眉头,“那你知道他出生在何地?他活了多少岁?他在什么时候打了第一仗?他在什么时候被封为王?一生经历过些什么事情、有些什么功绩?他喜欢看什么书?他除了会打仗外还会些什么?他为什么会喜欢兰花?他为什么会被成为‘兰明王’?他为什么会受人爱戴……等等这些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