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病发时,在手术时,在北戴河跃人大海时,是否也曾无数次经历了这种感
觉?
自小到大,他骄傲地在所有朋友同学面前掩饰自己的病,只因他不要怜悯、不要
同情。他以为只要自己不断地努力,就一定能救自己。可结果呢?就算他是“小李飞
刀”,就算他设计过多少个手术方案,救过多少人,把多少人从生死边缘拉回来,却
始终救不了自己!
早习惯了在生死之间艰难徘徊,早习惯了体验生死之间的微妙差别,更学会冷静
地面对一切,在挣扎中昂然注视着死亡的步步*近……
’ “别哭。”李哲拢过我的长发,把我拉到暖融融的怀里,“我只是突然想让你知道
……我的感觉。”
“我好怕,好怕下一刻,你就会丢下我。”把整个人埋在他胸前,竭尽全力抱着
他,我讨厌泪腺发达的自己。
情深不寿,慧极则伤!我和他,很快就是天人永隔?一早注定,他只是我生命中
的匆匆过客,就算我们怎么不愿意,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当他化为尘埃,我只能在
思念中给宝宝描述一个最完美的爸爸?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我该及早离开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我不觉哭了好久,李哲只是抚摩着我的头发,无声地抚慰着。
终于,李哲慢慢推开我,依旧用双手扶着我的肩,“现在——你明白了,乖乖回
去吧。”
“不要。”泪眼婆娑中,我仰脸凝望着他,坚决摇头。
就算我们没有足够的未来,就算他不要我经历那最悲痛的时刻,我也要拥有和他
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人生路上,本就不断上演着相逢和离别的一幕幕悲喜剧,
只要珍惜彼此,只要够坚强,又何必惧怕生命的凋零?
李哲拿纸巾替我擦去眼泪,不再说话,牵了我的手,带我原路返回。
走过林间随处横陈的腐木,走过仿佛千百年都没人打扰过的青苔绿地,走过纳西
族女青年纯洁爱情的见证之地,直到跨越护栏,回到人群中,我们始终默默携手同
行。
“小薇,回去吧。”李哲看到婆婆的助理小绯在不远处,就放开了我的手,和开
始一样的固执己见。
我低头,抿嘴轻笑,抬头时,已努力绽放着一脸的痛苦,顺便软倒在他臂弯里,
“嗯,我肚子好疼……”
“怎么了?”李哲一扫刚才的镇静淡漠,急忙搂我坐下,小心探着我的腹部,又
招手叫小绯过来,打电话找人来帮忙,随即一个劲地追问我还有哪里不舒服。
他漂亮的眉眼处,漾着满满的紧张和疼惜,在暖黄的日光下,看起来可爱至极。
那溢于言表的爱恋关切,再骗不了任何人,也再无法收回了吧。
“老公,宝宝会不会提前出来……”我故作慌张地紧蹙着眉,边环搂着他的脖
子,边娇弱地依偎过去。
“不怕不怕,有我在……”李哲与我十指交缠。温柔的吻,细细密密地落在我脸
上,像绵绵春雨,带着沁人心脾的甜蜜。
事实证明,当李哲固执得不可理喻,与他摆事实讲道理都行不通时,我唯一的获
胜办法是耍赖兼撒娇——从无赖李哲那里学来的绝招,百试百灵。
第三十一章 永远有多远
微笑着,坚定不移,一切都会这样好。
日子像潺潺流水,从我们身边一刻不停地匆匆而逝。
不知不觉中,宝宝出世已满百日。
一大清早,就有不少至亲好友过来道贺。在楼下大客厅,我随着婆婆见了一个个或陌生或面熟的脸孔,听着恭喜的话。一会儿工夫,我就不耐烦了。还好,老妈正好过来 ,我和客人们寒暄几句,就借故溜了出来。
“有了孩子就该收收心,还惦记着什么杂志。亲家这边日子过得这样,哪要你去忙乎这个,挣 这个钱……”照例,老妈每次看到我,都要絮絮叨叨一大堆。依老妈的意思,女人一生的事业就是家庭,我该把杂志的事彻底丢开,一心照顾李哲和宝宝就好。
照例,我微微笑着,懒得辩驳。
“昨天碰到周瑾,顺便就带过来了”讲归讲,老妈还是把我的另一个宝宝——新鲜出炉的最新一期《八九点》塞给了我。
厚实的标准16开大开本。我接过来,把每一页从头到尾仔细翻看了一遍。还好,没出什么纰漏。着精美的全彩铜版纸,那样沉甸甸的手感,让人油然而生一种充实的收获感和满足感。作为一份面向大学生的杂志,发行五个月,在华东、华中等重点的实际发行量已有五万册,这样的成绩我颇满意。
“还有这个,维东寄到你那边房子的”老妈在花园里的柚木围椅上坐下,把一个大大的邮政包裹递过来。
“什么好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李哲也出来了,笑眯眯地走过来。
“是给孩子的礼物吧”老妈看看李哲,有些急于解释的意思,又忙着起身要走,“时间也不早,我该回去了。你嫂子做菜收拾屋子还行,带孩子可不怎么样,我得赶紧回去瞧瞧。”
“恩,妈你走好。”哥的宝贝疙瘩才六个月大,我也不便 强留老妈,想想老妈也有趣,好不容易忙到儿女成家立业,这会儿又忙上孙子外孙的事。说让她歇着,她偏又不肯,一副我忙碌我快乐的样子,不知道我以后是不是也会这样。
送老妈出了大门,回来就看李哲从月嫂那边把婴儿车推了出来,小家伙正乖乖躺在里面酣睡呢。
“他这个干爸爸做得还有模有样”李哲瞧瞧包裹,又看看我,只是笑。
“你这个二十四孝老爸不是更好?”我笑嘻嘻地调侃他,不知是否因为李哲小时候公婆都不能经常陪在他身边的缘故,如今李哲每天都会花很多时间逗宝宝玩,有时还抢了奶瓶喟宝宝喝水,把我晾在一边。每每惹得我心底酸溜溜的。
在方桌旁挨着李哲坐下,我随手拆开维东的礼物,里面居然是G1擎天柱TM版。
我忍不住笑,“这个人,去马尔代夫度蜜月还买礼物来,买就买吧,居然买这个,他是不是以为我们家宝宝都七八岁了。”
“不错吧,我小时候也喜欢玩这个。要是我在外面看到,也会买回来的。”李哲兴致勃勃地摆弄着擎天柱的金属车厢。
“看不出,你们俩还有这共同爱好。”我故意挑挑眉,做出一副对幼稚男孩不屑一顾的神气。
李哲凑过来,在我耳边暧昧地吹气,“哪止这点共同爱好,要是按钱钟书的说法,我和他算是同情者呢。”
共同跟一个先生念的叫“同师兄弟”,共同在一个学校的叫“同学”,共同拥有一个情人的叫“同情者”——《围城》里的诙谐幽默,偏被李哲记得这么清楚。
我斜睨着李哲,索性跨坐在他腿上,作咬牙恨恨状,“讨厌,不许再记着以前!”
李哲不吭声,渲染着初春明亮色彩的眼睛,戏谑地望过来,看得我心跳加速。
天相处这么久,我居然对他的邀请还是没有免疫力。于是在他挑起我的下巴,印上一个深吻时,我只能顺应心的方向,婉转缠绵地应和着。
“噢……”不知什么时候,小家伙睡醒了,开始抗议爸爸妈妈把他丢在一边。
我急忙起身,把小家伙抱出来,他就张着小嘴咕噜咕噜地说着什么,还欢快地挥舞着肥嘟嘟的小胳膊小腿,似乎在一边唱歌一边打拳。
“他在对我笑。”李哲得意地向我炫耀。
我随手把宝宝送到他怀里,重新坐下,半眯着眼睛送礼。这些天虽然有月嫂、婆婆和老妈帮忙,可坚持母乳喂养再加上杂志的事,实在是对体力和脑力的双重考验。
“他的额头和眉毛像你,眼睛像我”
这李哲都说过一百遍了,不过我爱听。
“不知道他说话的时候,会先叫谁,我想肯定是先叫爸爸。”李哲转过脸,很认真地和我研究。
我抿嘴笑,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无数次了,答案是什么,看来只有宝宝才知道。
小家伙忽而小眉毛一抬,很拽地瞥了我一眼,仿佛在说:“HI,美女,一起去喝杯咖啡怎样。”那样子,一看就知道长大后是个花花帅哥。
我不由得瞥了眼李哲,“你看他,这么小就会眉目传情,跟你一个德行。”
“你不喜欢吗?”李哲笑吟吟地扯我过去,来个左拥右抱。
初春时节,太阳也像个BABY,黄澄澄的目光散溢着甜丝丝的奶得。风,收起冬晶的凛冽气势,将隐约透出桃花的窗纱吹得婀娜生姿 ,仿佛它们是晴空下最妖娆的舞娘。
我懒散地倚着李哲的肩头,不想说话。就这样到天荒地老多好。
李哲把小家伙放在腿上,轻轻拉起他的小手,带着他一举一放开始做保健操。小家伙也很兴奋,快活地跟着爸爸做伸展运动。
我安静地看着,悄悄从婴儿车下面的篮子里拿出DV机,从取景框里欣赏他们。选个最清晰的角度,慢慢拉近,特写——李哲温柔的脸,宝宝顽皮的笑颜,和煦的阳光,缤纷的花草,琳琅满目的玩具……
一会儿,我仔细在椅边挑了个位置把DV机放好,加入他们父子的欢乐游戏中。
这些日子,李哲一直住在家里,请了护士二十四小时照看,只是隔天去医院做检查。他时常和那些专家碰面,或者在网上认真讨论着什么。那些术语我虽听不懂,可也猜到十之八九。就算病情每况愈下,他也必定不甘心放弃自己的。
不知不觉中,我也多了一个习惯,就是拍DV。不管李哲有没有觉察,我就是喜欢在一边偷偷拍他。脉脉深情时,骄傲扬眉时,独自深思时,开怀大笑时,调侃逗乐时,抿唇忍受没完没了的检查时……每一时每一刻,不同的他,在每个美好影像中成为永恒。
保健操做完,小家伙大大地打了个哈欠,腻在我怀里,把我的手指头当玩具,懒洋洋地摸来摸去。
“小薇,上辈子你一定欠了我很多钱。”好一会儿,李哲望着宝宝,悠悠然说了句。
是啊,固执地爱着一个人是为什么呢?一定是我上辈子欠了他很多钱,而且是高利贷的那种,所以才会怎么还也还不清,所以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不会计较,不会埋怨,所以就算未来时光屈指可数,我也放开他的手。
“什么我欠你的,你别忘了,你才是以身相许来报恩的。”我努力微笑着,很流氓地摸了一把李哲的脸。
“最多这样,这辈子我的大恩大德你报不完,下辈子记得加倍还给我,怎么样?”如果真有来生,就让我提前预订吧。
李哲轻轻笑了,唇线抿起,弧度优美。
春的绿,清新的嫩,淡淡浸染了他纯白的毛衣。周围有一种安详,幽幽散发着怡静宜人的气息,在身周飘荡蔓延开来。慵懒惬意的味道,熏人欲醉。
“爸……抱……”怀里,小家伙奶声奶气地咕哝着,仿佛是天籁。
我又惊又喜。宝宝第一次说话,如李哲所料,真的是先叫他的呢。
然而我身畔的那个人,却无声无息。
李哲长长的睫毛如疲惫已极的蝴蝶,在轻舞飞扬地越过千山万水后,渐渐低垂了羽翼,静静地覆下。
缕缕目光透过树荫,细细碎碎地洒在他身上,光影斑驳。空气一瞬间变得滞重,沉寂得骇人,丝丝伤感意地涌上来。
“抱……”宝宝丢下我的手指,小手在空中抓了两下,不高兴地嘟着嘴。
“爸爸睡着了,我们别吵他,好不好?”搂紧怀里小小的温暖,我竭力保持温柔的语调,又飞快地拿出随身携带的对讲机,让护士赶紧过来。
小家伙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懵懂地望着李哲,小脑袋在我臂弯里蹭了半天,终于叭嗒了几个嘴巴,眯眼睡着了。
氤氲水汽 ,如冬日薄雾升起,模糊了我的视线。
童话里的睡美人,得到王子深情的一吻就会醒过来,我的王子,却终将沉沉睡去吗?
仰起脸,我看到满眼醉人的绿。那样的绿,涉世未深的清亮,像个调皮的孩童,什么欢快的心情都藏不住。昨夜雨过,今日天晴,一切又是明丽。天似乎更加蔚蓝澄净,大地洋溢着生机盎然,阳光仿佛也是透明的,骄傲地映照着蠢的明媚底色。
微笑着,坚定不移,一切都会这样好。
永远有多远。
――我们的永远,还很漫长。
[完]
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王维东番外)
“白色代表纯净、神圣、青春和坦诚,我喜欢它明亮得一尘不染的感觉,你呢?”相辉堂前,小薇歪在我身畔,仰脸天真的问。我揉了她的头发笑:“小丫头,白色太单调了。”一转眼,我瞥到她洁白的连衣裙,忍不住调侃了一句:“你有洁癖?”
小薇不乐意的扁扁嘴,抱了本台湾当代小说二十年开始翻看。我带了耳机,懒洋洋的躺在绿茵茵的大草坪上,随口哼唱着。
我知道,她必定是有点郁闷。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撒谎。
白色,是小薇最钟爱的颜色,不是我的。
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小薇一如既往的偏爱白色。
她说:“维东,我一生只会爱一次。”“一次?可初恋往往是最盲目的,如果最后发现不合适怎么办?”我故意说。
“所以在爱之前我会仔细想清楚,一旦开始了,就要从头到尾、一生一世,除非……发生意外。”
“什么意外?”
她无声的笑,娇气的偏头倚上我的肩。
“还好我捷足先登。”我伸臂揽过她。
背叛!她想说却没说的一定是“背叛”这两个字。真是个爱胡思乱想的小傻瓜呀,我不由想笑。
那个在初夏金色阳光下、勇敢大声说“我喜欢你,我要做你的女朋友”的小丫头,那个我心里最美的女孩子,一早满满占据了我的视线。我怎么会背叛?
“小丫头,我会变得优秀!我不会再让人有理由分开我们!”——我说过的,对她的承诺,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
没有人能分开我们,就算是我们自己,也不可以。
十年。
或许是隔得太久,十年后的今天,我居然记不起第一次见小薇是何时何地。每每回想最初的日子,总是那小丫头扎着高高的马尾辫,蹦蹦跳跳的跟着我和辰超的可爱模样。
仿佛,我们本来就认识。
仿佛,她本来就在我身边,在我一转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小薇曾问我,在金庸小说里最喜欢哪个女子,我说“小龙女、黄蓉、小昭、双儿……都喜欢”。她就嘲笑我“滥情”,一定要我选个最喜欢的,我笑答“最喜欢的……当然只有你”。
——是的,在我心里她永远是NO.1,最好的那个。只有她,无论我贫穷还是富足、无论周围环境是好是坏、无论我生病还是健康,都会微笑着站在我身旁。
有时清晨一睁眼,看她象只小猫一样枕着我的胳膊酣睡,我会有种美妙的错觉。如果不是她那句“我才不要象周瑾那样,刚毕业就做个已婚妇女”,我们现在已是新婚燕尔的夫妻了吧。
“王太”,很好听的称呼,配我的小丫头再合适不过。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称呼,尚未变成惬意的事实,就将无声无息的成为历史。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两件事,做的时候觉得无所谓,事后才发现它影响巨大,足以改变许多事。
如同亚马逊流域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会掀起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一场风暴;这样的“蝴蝶效益”,居然也发生在我身上。
遇见傅聪颖,是偶然。和她多聊了几句,也是偶然。得知她父亲病重急需钱做手术,给她钱解燃眉之急,还是偶然。一切的一切,纯粹是偶然,我如是对自己说。
可无数个偶然,渐渐演绎成一个理所当然的局面。
看一个青春漂亮的女孩子用崇拜的眼光望着自己,是一种满足。看她那样楚楚可人、柔弱温婉,全心全意想尽方法讨自己欢心,无条件的百分百顺从,也是一种满足。
很多时候,小薇也会称赞我,以我为骄傲,可不是这样的仰视。
自律,还是放纵?
卡布奇诺,和黑咖,带来不同的愉悦。
以往,我和小薇也有过N次大大小小的争执,最终,只需轻轻的一个拥吻就能融化一切不快。只有这次,我不懂,小薇何以会有这样激烈的反应,甚至提出分手。
记忆里,我曾经偶尔的逢场作戏,收拾干净后回家,小薇都没有说什么。我以为,她是默许的。现在想来,莫非从前她根本就没有疑心过、没有觉察到,所以才会毫无反应?
我承认,与傅聪颖是相处得久了些。可终究,她只会是一个匆匆过客。就象那些逢场作戏的对象,她们有自知之明,会遵守游戏规则。这种事,在周围早司空见惯,再正常不过;而且我自认比起陈瀚生他们,已经好太多了。事实和环境都是这样,我真不明白,小薇又何必自寻烦恼、何必苦苦追究?
也许,他们说的有点道理。一直以来,我希望小薇看到最美好最纯洁的一切,一路把她保护得太好,也太疼惜她,让她沉醉在孩子气的白色梦想里太久了。
这个世界没有她要的完美杨过,我唯一能做的,只是用我的方式爱她。
“维东,你应该知道有个词叫——覆水难收。”在避风塘茶坊里,小薇转头看向窗外,完全不理会我的诚意,语气决绝而平静。
她粉色的唇漠然的抿着,翘翘的睫毛却在不停轻颤,泄漏了某种引人怜惜的脆弱。
“再信我一次……”我握紧她的手。
十年,我们倾了十年的时间和心力去爱对方,她怎能这样绝情的放弃?如果她真的那么生气,那么厌恶我碰别的女人,我会尽量迁就她。
我相信,假以时日,她会通情达理、会明白我的。
我一直以为,就算小薇一时间大动肝火,我还是能寻回从前的甜蜜。因为她说过,这一生只会爱一次。没想到,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杜小姐昨晚,在一个叫李哲的医生家里过了一夜,八点半出门,去了雷允上大药房……”那天,在医院,接到私家侦探的电话,我不能相信自己听到的事。
可能,小薇只是单纯在别人家呆了一晚而已,她那样有精神洁癖的人,怎会轻易让别的男人碰自己?
直到看到她包里那盒毓婷,我才不得不直面事实。可笑吧,成年男女在一起纠缠一夜,我居然还会期冀我的小丫头是白璧无瑕的。我什么时候也开始变得这么天真?的
“你干什么?”小薇从盥洗室那边急急冲过来。
她的眉目,还是那么美,甚至是异乎寻常的娇艳,却看得我心痛。
手里的药盒不觉被攥扁,我走到她面前:“你和他一起就那么high?!连安全措施都来不及做,还需要事后补救?!”
“维东,我和你已经分手了,请你不要干涉我的私事。”小薇昂然迎着我的视线,似乎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
“I swear?by the moon and the stars in the sky?一首歌就骗得你心甘情愿,小薇,你几时变得这么笨!”我忍不住捉了她纤细的腕,用力把她桎梏在身旁。
不知是不是错觉,她的发际依稀散发着雨后柳枝的清新气息——那不属于她的味道。
胸口有什么咆哮着要冲出来,我狠狠吻下去,用力咬破她的唇。咸咸的血腥味,充斥在我们的唇舌间,冲淡了那不该出现的别人的味道。
“你找私家侦探跟踪我?”小薇惊疑的瞪着我。
“是啊,要是没有私家侦探,我怎么知道——我天真的小丫头,会和‘心脏科的李医生’暗通款曲,恋情火热!”
犹记得当日,瞥到那个李医生看小薇的温柔眼神。我还以为,那只是他单方面的倾慕,却原来,我的小薇对他也不简单。
小薇忽而提膝撞过来,我猝不及防,只得放开她后退了两步。当初怕她遇到坏人、再三要她去学女子防身术的是我,没想到她学会了,用来对付的人也是我。人生何其讽刺!
深深凝望了她,我勉强克制心头火气,淡淡开口:“我只希望你睁大眼睛看清楚,不是每个男人都象我这样毫无心计、不求回报的对你好。我们是暂时分开了,你也该冷静下来考虑清楚,谁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给她父亲献血、一有机会就到医院和她扮偶遇,可每次她都是这样,一再拒绝的态度。这个小丫头,从来就是这样任性,恐怕我越逼她,她越反感吧。
“我没打算找谁托付终身。”小薇取出纸巾,拭去唇间殷红的痕迹,又扬脸认真的回望过来,“不过我知道,他对我真的很好,我喜欢他。”
“你喜欢他?”我笑起来。
我一心呵护的小丫头,居然在我面前理直气壮的说她“喜欢”另一个男人?!喜欢到和他上床也不后悔!
“小丫头,那就让我帮你看看,他对你的感情到底有几分真,他到底配不配得到你的喜欢!”怒火越燃越旺,灼灼的痛沉入心底,我不想失控做出伤害她的事,只能转身就走,却听到自己的声音,意外的云淡风轻。
走到门口,终忍不住回头。
柔丽的晨光,斜斜自窗外映入,给她莹白的肌肤渲染上淡淡光晕,漂亮得惊人。她略略咬了下唇,望过来,那样的眼神,说不出的骄傲倔强,却又有种让人想拥入怀里温存疼惜的感觉。
这样的小薇,怎能不再属于我?
我知道,小薇从医院出来后,没有再去李哲那里。后来几天,她也乖乖在学校呆着。
冷静下来想想,她也许是突然间发现我叫人跟着她,一时生气,故意声称喜欢李哲来气我的。我说的话,她不是没听进去,只是嘴上不肯顺着我罢了。
孩子做了错事,家长通常不会认为自家孩子有问题,总以为是被别的孩子给带坏了。那时,我的心情也是如此。
调查资料上说,那晚小薇喝得有点醉但是李哲没醉,由此推论当时最可能的状况是——李哲借酒引诱了她。
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永远不会为一个跟爱情无关的异性冲动,我不能,小薇也不能。所以,只要她和李哲不再来往,我会努力说服自己忘记这段不愉快。我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真的可以。
李哲的出现,包括他们间的one night stand,是一个意外的错误。我需要做的,是及时纠正这个错误。
也许,用“漂亮”来形容一个男子不太合适。
但是那天,站在二楼楼梯上看蒋姐开门,李哲从容迈步进来,微笑着与我对视,这个词就奇异的冒了出来。
下楼,请李哲在客厅沙发上坐了。微型针孔摄像机,隐藏在茶几下,他应该不会察觉。
“喝点什么?”
“不用。”
近距离打量李哲,我想作为一名男性,他的五官太精致,衣发太干净,那双手也太修长优美。那个小丫头一向这样,对养眼的事物抵抗力比较差,是李哲好看的外表迷惑了她的眼睛和判断力吧。
“李医生和小薇认识很久了?”我故意问。
李哲轻笑一声:“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
他的口气好像我才是第三者,我勉强压了不快:“那个小丫头,到现在也长不大,太单纯了,不适合玩感情的游戏。”
“游、戏?”李哲玩味的重复着这两个字。
“离开小薇,对大家都好。”把一早准备好的支票递到他面前,我不想兜圈子:
从资料上看,李哲认识小薇是在她导师组织的一次聚餐上,也就是说,他们认识才两个多月。即便是一见倾心,也不过仅仅几十天时间。依正常情况来看,两个月的感情,又怎能抵挡三百万人民币的诱惑?
“我想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李哲扫了支票一眼,站起身来,语调平静如水。
照我的估计,一般人面对从天而降的money,应该是先惊奇无比、再欣喜若狂;即使是起初有些忸怩迟疑,最后还是会接受支票的。
然而,李哲的反应大大在我意料之外。他没有表现出丝毫惊讶,没有丝毫犹豫,就这样干脆拒绝了。
“四百万也不是问题。”我再接再厉。
“钱,不是万能的。”李哲悠悠答话。
“五百万。”每个人都有他的价码,有他的防御底线,我不信李哲会轻易放弃唾手可得的大笔财富。
李哲停了往外走的步伐,略略低下眼帘,仿佛有点心动,在认真思考我的提议。
“你若还不满意,可以开个你认为合适的价。”我不失时机的再次利诱他。
不需要他亲手接过支票,只要他真的开口讲价,或者说考虑几天再答复我,他就输了。暗藏的摄像机会拍下一切,然后小薇会看到,李哲对她的所谓“爱情”面对金钱的攻势根本不堪一击。她那样的性格,不需要我再多说,一定会毫不留恋的远离李哲。
几秒钟后,李哲嘴角依稀漾起丝丝慵懒的笑意,慢腾腾的开始说:“你该知道,小薇是无价的。而且——”
“就算我离开,她也不会回心转意,该放手的是你。”他明明是似笑非笑的神态,目光却惊人的锐利,凌厉扫过来,张扬的散发了一种凛然气质。
那一瞬间,我意识到自己犯了轻敌的错。如果说情场如战场,这一回合的结果,是我没有占到一丁点便宜。
如果有人拿五百万要我放弃小薇,我会断然拒绝。没想到,居然有另一个男人和我作出一样的选择。
“为了捍卫爱情,而拒绝金钱诱惑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是和熊猫差不多的稀有动物了,我很欣赏。”
——那天半夜回家后,我曾如此对小薇说。当时,这是我的真心话,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能爱得纯粹爱得执着,是很难得的。
可惜,这个李哲,恰恰是意图抢走小薇的人。
每每回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我都有种恍然一梦的感觉。
李哲临走时说的,在我听来,是赤裸裸的挑衅,也是自以为是的狂妄言语。说因为他而愤怒郁闷,是过了,可我终究是心情不佳。
于是,去吃饭、喝酒、沉醉……
于是,我也不记得是否说过什么狠话……
最终,发生了那件让所有人遗憾懊恼的事……
“维东,我对你——太失望了。”耀眼的水晶壁灯下,小薇容色苍白,明亮的大眼睛里拒绝容纳我的影子。
我竭尽全力抱紧她,却再感不到她的温暖气息。
我一向不信天意,然而这次,莫非是老天在故意捉弄我?不管我怎样努力怎样不舍,她终会离我越来越远?
“我有了,你高不高兴?”
小薇爸爸住院后没多久,我就和傅聪颖分开了。没想到,有一天,她会跑来这么对我说。
我看着她,不知该说她什么好。幼稚,还是愚蠢?在夜总会做了几个月,她该懂得游戏规则。违反规则的事,无论是于她还是于我,都是不理智的,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如果你不要,我自己养好了。”傅聪颖抽抽噎噎的哭,眼睛红红的,象一只怯弱的小白兔。
我开了支票给她,也给了她最现实的建议。孩子,不是我期望出现的,我也不希望自己的家庭太复杂。
最后,事实证明,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世界第八大奇迹,就是杜辰薇心甘情愿下厨房做黄脸婆。——年少时,我曾这样断言,博小薇一笑。
今时今日,这个奇迹居然变成了事实。
对李哲,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弥补他。也许,他最想要的是小薇,可感情是不能退让的。我能做的,只是打听一下哪里有绝佳的骨科。
我知道小薇一直在照顾他。但是我想,依小薇的性格,只要他的手恢复健康,她就会安心的离开他了。怜悯不是爱情,她不可能分不清两者的区别
时间,会冲淡她心里的不愉快。我会等待,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出现。可等待,也是一种无声的煎熬。
书架上的数个文件袋,满满的全是私家侦探每隔几天送来的资料。
数不清的照片和视频里,小薇会系着可爱的米妮围裙,在厨房里和菜蔬奋战,李哲就笑眯眯的在一旁乱帮忙;小薇会笨笨的拿了熨斗,在窗前帮李哲熨白衬衫,他就专注的望着她,仿佛时间也会凝结在那一刻;小薇会温柔拉过李哲的手按摩,他就牵了她手放在唇边轻吻,然后,她悄悄抽回手,退开一步……
无数次的翻看、回放……近似自虐的看小薇开心的笑颜,为的是别的男人……原来只是面对这样模糊的暧昧画面,也会有钝钝的不适惨烈的磨破心底……
“当你爱上一个人,就赋予了他伤害你的权利。”某天,我无意中在家里书架缝隙里发现一张宣纸,雪涛白纸上墨黑的字迹,悲伤而狂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