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给林大人争辩几句,却发现我对林大人的了解如此之少。我只能在那些细枝末节里还原或者审核这段往事。这些细枝末节我以为早就该沉没在记忆的宏海里,但在这个曲折离奇的故事里翻腾得厉害。我记起了他第一天到我家看那个真情节目时说的“如果聪聪离家出走,得有人负责找到他”。现在想来,没有一个男人会对着一个讲述夫妻关系的节目引发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想法,何况林思聪这么乖巧听话。可是那时候林大人的表情是忧虑的,彷佛这样的事情在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注定会发生一样。如果林林说的故事是真实的,那么能比我听到这个故事更加绝望的只能是林思聪。爱自己的爸爸原来是利用自己成就了事业,却逼死了自己的妈妈。除了离家出走,还能做什么?还有林大人母亲的那句“以前的事情就忘了吧。新的开始,挺好。”我一直觉得莫名其妙,现在再回头想,却又是母亲大人式的铮铮良言。林大人从来不愿在公司提及他结婚的事情,也从来不说其有关于林夫人的一切。即便我在工作行程中问起林夫人,他也是逃避着话题。
林林坐在我对面,不知何时,墨镜已经又被摘了下来,清澈的眼神里有些担忧:妖子,你想那位林总和前妻是一夜情,他和你也是一夜情开始的。你想想,你们是不是要继续下去?
我逼自己苦笑了会儿,说道:我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如果一夜情是设计好的,那最多也是他实现爱情的手段之一。至少为了我是以崇高的爱情,为了她只是获取肮脏的金钱。这么比较,我比他前妻幸福多了。
林林跑过来和我挤在一条沙发上,抱着我的肩说道:妖子,你不要这么置身事外好不好?你这样的反应很不正常啊。你要么跑去问问那位林总是不是真的,要么说我多管闲事,你总得有个情绪吧。我早就想好了,我对你说了这些,也许你小半年内不会理我了。我有心理准备的。
我淡定地看着她说:我为什么要不理你呢?你只是看不下去,我被蒙在鼓里一副幸福小女人的蠢样子而已。如果方予可在外面干了什么缺德事情,我也会第一个告诉你的。我现在只能暂时置身事外,我怕我一激动就不管不顾地在他儿子面前求个结果,到时候失心疯的不是我,而是林思聪。林林,人家都说后妈难为,我也不是个能和孩子和谐相处的人,可我和林思聪两个人太有母子缘分了。不是亲生,胜似亲生。我不希望他受到伤害,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可人的孩子被大人一堆烂俗的事情撕毁了?如果我不置身事外,我都要猜想林大人是不是因为要弥补林思聪缺乏的母爱,才和我做男女朋友,这样连爱情这样的理由都没有了。你说那我不是要学他的前妻去跳楼自杀?以前小时候,我们都说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又有谁去想过王子是不是个坏人?王位是不是合法的?权位下流淌着多少鲜血?呵呵。我们张家政治过硬,爱情这样的调剂品可以没有,但是人心必然要光明磊落。即便现在官场职场上都是勾心斗角,战火纷飞的,但赌上自己家庭,堵上别人家庭乃至性命的人我实在陪不起。林林,你放心吧。我会朝着乐观的方向想,想着林大人也许是冤枉的。我知道人言可畏,三人成虎的危害。我必须置身事外地去思考问题。思考完了,我会给自己一个交待。

第二个真相

从星巴克到林大人的住所有十分钟的打车距离,我徒步走在路上。刚才躲在层层积雨云后的太阳终于现身,阳光普照大地。四环线上车辆川流不息,人来人往。元旦促销的牌子铺天盖地,偶尔有几个商家还请个主持人在门口支个音响讲一些热场喧腾的话。可惜热了半天,没招来几个顾客,把自己倒是热出一身汗来。我作为他的唯一听众,站在他的对面,听着震耳欲聋的舞曲,再听他扯着嗓子无耻地说道“谢谢大家的掌声”。我就这样走一段停一段,沿路欣赏吴彦祖性感的护肤品广告,也欣赏护肤品广告架上粘贴着的治疗性病的长方纸条。一身薄汗,一身疲惫。
走到林家门口,我累得已经什么都不想思考,只想坐地上了事。
一开门,林思聪就扑过来,大声说道:妖子妈妈,你做的喜羊羊饭团我看见了。虽然丑了点,但我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啦。
哦,对,两个小时前,我还在扮演一个秘书型的女朋友,专门给无常消失的老板型男朋友创造惊喜,搞好后勤,和谐家庭的。
林大人已经换了一套浅色的家居服,眯着眼睛看着林思聪抱着我的大腿:去哪里了?一张脸都脏兮兮的了。
说完他想摸了摸我的脸。
我不经意地避开,问:你们大清早干嘛去了?
林大人的手晾在空中,讪讪地放下手来说:出去走走罢了。
说谎,是信任破裂的开始。
我看着林思聪欢喜地拿出饭团,小心翼翼地一口一口咬着走进房间,心里五味杂陈。
我对林大人说:今天外面天气阴晴不定的,多注意身体。出去的时候多穿点衣服。聪聪这么小,妈妈就不在了,我们要多上点心。
林大人笑了笑,露出浅浅的法令纹:有你这个妖子妈妈,我以后就不用费心了。你们两个感情这么深,快要超过我这个当爸爸和当老公的了,我嫉妒着呢。
要按平时,这样的话我当情话来听,说不定心里得美个半天。可是今天这番话我听着却是另外一个味道。
我问:聪聪的妈妈怎么忍心抛下这么小这么可爱的儿子呢。得了什么严重的病就这样撒手人寰了啊?
林大人顿了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说:她有心病,华佗在世也治不了了。
本来我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那些杂乱的历史,陌生的情节,复杂得如同重重的漩涡将我裹紧,把我整个身子拉近了黑洞。然而林子松的这句谎言,如同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像林林说的那样,跳楼自杀已经不是个秘密,只要我花点心思随便打听一下,我就能得知这个事实。他却把我的信任当成白痴,连在谎言之间参合点真相都不屑于做。我浑身发冷,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匆匆跑到了我自己的家。
好几天不回来,家里所有摆设依然,连尘土都没有积下。幸好没有退租,有个落脚点,就像革命有个根据地一样。
林子松期间给我打了个电话,我说有些事情还没有处理完,这几天都不回去了。他坚持让我解释是什么事情,我说过几天你就知道了,你先等等。然后我拔了电话线,关了手机。
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便是这天我断了所有联系。如果事情能够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这样,绝对不会。
在那40多平米的小房子里,我怀念起林子松温暖的怀抱,怀念起他身上淡淡的体香,怀念林思聪糯糯的童音,我的泪水恣意地流了下来。
混混噩噩地睡了一个白天,我打开电脑,写下两封email.
Roger,
你好!
本人因为一些私人原因,现申请辞职。望批准。
离职手续择日来办。
张耀华
另一封邮件写了又改,改了又删,打出来的每个字都耗费我一生精力。
子松:
你过往的那段婚姻,是一把巨型枷锁,让我寸步难行。对于你来说,她算什么?聪聪算什么?我算什么?是你人生中的意外还是一出精心安排?
妖儿
发完邮件我换上运动装,去楼下的健身中心练瑜伽。我从来没有这么庆幸过自己,在那些无聊枯燥的单身岁月里参加过这么一项有助于身心的体育项目,让我在失恋失业的时间里有事情可做。在悠扬的音乐中,我全身地投入,挑战了无数曾经不敢挑战的项目。汗水黏住了我的衣裳,全身的毛细孔都迫不及待地呼吸着氧气。我恣意得想哭。
直到健身房关门时间临近,我才依依不舍地洗澡,换衣服收拾回家。
没想到外面已经下了雪。黑色的夜里,白色的雪花临风飞舞。路旁的树丛上积了一层剔透的雪被子。夜晚行人少,整个世界安详静谧,像是一位穿了白衣的圣洁修女,不容破坏。我一脚一脚地踩在厚厚的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上次下雪的时候,林大人牵着我的手,在路上狂奔去了电影院,为了我,30多岁的他如同毛头小子一样地和人打架。时间不过须臾,心意却遭风雪。
抖落一身的白雪,背着运动包踱回家里,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等在门口。这个身影在这半年来经常在我脑海中不由我控制地呈现,无需广告费,无需赞助商,像是午夜各路电视台不停重播的直销广告。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他有着墨黑的眼睛,有着与这个年龄不相配的清澈的眼神,这种眼神应该让无数个女人怦然心动。然而昨天我才知道,这样的清澈背后隐藏着众多复杂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承受不起。
我第一反应就是转身走开。我不愿面对那些真相。所谓的真相在信任破坏之时,注定将变成一场狡辩,即便那个真相会有多合理。我讨厌摇摆,讨厌以后不断的猜疑,趁我还有些理智,我要继续冷静下去。
我转身走的刹那,却意外地听见了林林的声音。林林从林大人的身影中跑出来,奔到我面前,用一种奔丧的口吻跟我说:妖子,你为什么不接电话?为什么?你爸爸脑溢血,现在正在住院。你妈妈刚才给我打电话,说打了一天的电话也没联系上你。她托人去我家要了我的电话号码。你手机关机干嘛去了啊?
我一个踉跄,沿着墙壁滑下去。
林子松是怎么把我接住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在我旁边说:妖儿,坚强一点,先给家里打电话,再想办法。我已经预定好机票了。听天气预报说,明天的雪会更大,开车回去会封路,航班也会受影响。我们争取今天晚上出发,能赶到你家。
我颤抖着拿出手机,开机后立刻给我妈打电话。我妈的声音单薄得像是秋夜里最后一片枯叶。她说:耀华啊,赶紧回家。你爸爸撑不过今晚了。
我的脸上不知何时已布满了水泽。死亡这个话题这几天不停地在我耳边提及,但好歹提及的时候都是过去时,死神倒也不是那么触目惊心,现在不一样,他直逼现场,扼住我的喉咙,让我难以思考。过道里的感应灯灭了又亮,亮了又灭。恍惚中,我彷佛看见手术室里指示灯,闪烁着生命起伏线的仪器,插满各种管道的老人——那是刚正不阿说一不二的我的父亲,是一棍棒下来让我躺床上两天的父亲,是逼我从小看《毛泽东选集》的父亲。六年前,为了躲开他,我一口气报了离家万里的学校,两年前我一鼓作气继续北上,到了离家几千公里的北京。这两年,我只回家一次。当时父亲背脊有些佝偻,额上的抬头纹像是被利器一刀一刀刻上去,但他说话的时候依然是一板一眼。我们平静不过一天,第二天就斗上了嘴,第三天他就开始挥他手里的拐杖。我一气之下,打包回了北京。
我抹了一下脸,深呼吸了一声说:妈,你让我爸坚持住。我今晚到家。你跟他说,这次我回去什么都听他的,我再也不来北京了,我以后一定陪在他身边,只要他活下去。
挂了电话,我对林子松说:你带我去机场。回去后我把机票钱打给你。
林子松搂着我的手加重了力道,却没有回任何话,说道:我们走吧。
雪花在车灯前乱舞。刚才这些可爱的精灵现在看来却像是邪恶的幽灵。林子松开得飞快,闯了好几个红灯,终于赶在离飞机登机结束时间的最后十分钟到了机场。
跑到飞机登机口,我狠了狠心,对拿着两张登机牌的林子松说:你不要去了。我妈会误会。
林子松眼里有受伤。刚才的一路狂奔,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脸色有些红润,在白色衬衫的映衬下,像一个少年般的血气方刚。
他说:妖儿,我跟你回去。你这样走,我不放心。
我看着他说:Roger,谢谢你今天晚上做的一切。你见过林林了,应该知道我了解到了一些你从来不曾跟我说过的往事。目前来说,我需要时间去沉淀和消化。有可能沉淀不下去,消化不了,所以你千万不要等我了。
我拨开林子松的手,大步走到机舱里。飞机飞往的方向,有我顽固的老父在等我。
老家的天气即便在晚上,也是温暖湿润。三个小时后,我在暖风中打车到人民医院。
死神比我先行一步,我那被我忤逆了近30年的老父终于狠下了心肠。他在我冲入医院的前一秒停止了呼吸。我进去的时候,白布还没来得及盖上他的脸,看去像是一个安然入睡的老年人躺在床上。如果不是我满脸泪水的母亲抱着我,我几乎不能把死人这么残忍的称号放在他身上。他的身体还热乎着,他的手还有温度,彷佛他随时都能抓起身边的硬物砸到我身上。然而他就这样走了,走之前都没有看我一眼。
没想到再见面时,却是天人相隔,永不得见。
丧礼结束后,林林打来电话。那时南方的天气像是初夏班的湿暖。墓地边的树林张牙舞爪地伸展着枝桠。阳光透过枝桠点点地洒落下来,在我黑色的棉衣上画出大小不一的光斑。我躺在一把木质躺椅上,眯着眼睛仰头看太阳。看空气中的水珠子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五彩的光。
林林说北京暴雪,所有航班取消,赶不过来参加。我说没关系,老人家知道你的心意就好。我托她帮我把北京房子里的东西廉价转卖退租了。
电话那头林林的声音低低的:妖子你再想想吧。其他事情等你回来再说。
有松鼠在树林里跳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坐起来,捡了地上一个松子说道:我陪我妈散散心。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了。那边租着也费钱,你帮我退了吧。
林林在那边沉默了几秒,说:他来找过我,问了我你家的具体住址。他说你以前在公司留的地址不详细。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所以跟他说,你过几天就回来,让他再等一下就好了。你们还是坐下来聊一聊吧。也许事情会有转机呢。
我说:林林,如果我知道他对我说过谎,他解释的内容再真实,我也会怀疑。疑神疑鬼地过日子,只能让两人过得举步维艰。我害怕他跟我解释完了之后,我说服自己相信,事后我不停地去翻这个疮疤,这样我会很累,他也会累。我是个婚姻完美主义者,容不得半点沙子。
头七过去,我妈这个无神论者说要去拜拜佛,我陪我妈去了一趟普陀山。我想现在冬天不是旅游旺季,普陀山香客和观光客不会很多,去了刚好散散心,我立刻答应前往。
我妈在我的陪伴下,变得平和很多。山上云雾缭绕,树木参天。我们踩在松软快要化泥的枯叶上,冷风嗖嗖地吹来,刺骨得让人发疼,我们还是默契地放弃了代步车,就这样走了一下午。
下山的时候,我妈说:耀华,妈妈在这里陪爸爸,看看家里养的两只狗就好了。你喜欢北京的话,就留在那里吧。不高兴的时候再回来。
我说:我现在不高兴了,所以回来了。
在回来的火车上,我帮我妈去餐厅买饭,竟然碰见了大学同学赵飞。他是简尔继王轩逸之后的第二任男朋友,也是王轩逸他们球队的前锋。不过现在这小子发福得像个圆滚滚的足球,估计踢不了前锋,只能做吉祥物了。
他倒是一眼认出了我,一阳指点了我半天:妖子啊妖子,多年不见多年不见。
我冲他点了点头。我和大学同学相处时总会有些尴尬。
赵飞指了指在旁边挑菜的女人说:那是我老婆。嘿嘿,过年办事,记得来喝喜酒啊。
我说:好啊,那先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了。
赵飞憨憨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说道:肚子里已经有一个了,预产期6月份,再早生也生不了了。听轩逸说他找着你了,说你们还一起工作了。唉,这小子也算修了正果了。没找到你前,天天打电话跟我倒苦水,跟个话痨似的,现在一跟你在一起之后,电话都没打一个。当然我有了老婆,也不能天天陪他打电话了,整得跟同性恋似的。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我对同性恋没有意见啊。我就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罢了。
赵飞的皮肤比较白,知道自己越解释越说不清楚,脸迅速地变红。
我笑了笑,说道:没事。我也不是同性恋。你不用在意。
赵飞立刻接过话说道:我们当然知道你不是同性恋了。咱学校那拨人比较能整出点事情来。大二大三传得也挺邪行,我们都相信了,惹得轩逸那小子踢球踢得贼黑贼很,跟不要命似的。你路过球场时,这小子才识相一点。幸亏你当时给他写了封情书,不然这小子混成什么样我们都不知道呢。你们也是好事多磨,眼见着你们要在一起,就来个车祸。截肢前死活不让我们跟你说,自己漂洋过海地治好了,才回来找你。找着你了还不敢有表示,二十五六的人了,跟个初中生似的,只会跟踪。怕自己是个残疾,拖累你,在你前面绕来绕去也没整出个一二三四来。我给他做了无数次的思想工作,这家伙好不容易答应跟你说搭说搭,白话了半天,到眼前就要表白了还给我来个电话咨询咨询。你看你跟他在一起了吧,他就把我这兄弟踢在一边,也不来个电话了。这个见色忘友的人,下回见面我可不管他这脚能不能让他喝酒,先灌他一壶再说。
我这半年来听的故事多得快要装不下,一个比一个惊悚,一个比一个让人窒息。再这么下去,我真想给自己找一根麻绳两杯毒酒三把菜刀死了了事。
我说:赵飞,你开什么玩笑?轩逸活蹦乱跳的好着呢,谁跟你说截肢了?
赵飞一听自己的话遭怀疑,立刻辩解道:他截的是小腿,装的德国奥托博克假肢。每天都要练习好几个小时走路。如果恢复得好的还能打篮球呢。这小子脾气倔,每天不管怎么样都要走一走,风雨无阻的,现在走路看不太出来而已。
我傻傻地看着他,脑子里是嗡嗡的轰鸣声。
赵飞缓过神来问:你不知道的吗?他不是说表白的时候告诉你的吗?
我听见我苍白的声音慢慢响起,被火车隆隆的呼啸声吞没。
赵飞狐疑地看着我问:你刚才说什么?
我等呼啸声过去,周围的空气凝结成霜。我颤着声音说:他告诉我了。发生车祸的时间就在毕业舞会的晚上,是吧?
赵飞嘀咕着说:他还跟我说,以后大家都得瞒着你这出事时间呢。他说你这人什么事情都爱往自己身上揽,怕那天晚上的事情让你有愧疚感,死活警告我们不能对你说。出事后不让我们说,他回国后还是不让我们说。这小子心眼真多,我见着你的机会多有限啊,谁没事跟你说那天你等错门,他去找你那点破事啊。不过妖子说实话,那时我对你挺有意见的。他跑去找你,在你眼皮底下发生的车祸,你看不见总能听见吧?现在你们两个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才在一起了,我们这帮兄弟也不说什么了。
火车里有些晃荡,我站不住脚,扶在一张桌子上问:关于车祸,你跟我说的详细些。
赵飞嚷着嗓子说:妖子,你别怪我说话直接啊。医生说他这小腿截得很冤枉,只要那个肇事者不逃逸,直接送到医院还不至于到截肢这个程度。肇事者我们指望不上,但妖子你好歹也是为简尔打过一架的热心肠人物,怎么就没有帮帮忙呢?那天他找了很久没找着你,还跟我们打了电话,让我们帮着找找,看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我记得他跟我打着打着就说:找着了,看见你了。没想到挂了电话之后却是车祸啊。他到医院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不让我们告诉你。你想当初他一个踢球的前锋,腿没有了,谁受的了啊。这小子没掉一滴泪就出国治疗。我们看不下去,拿来他留在国内的手机给你打电话,你呢,一句“滚”就挂了机。我们当时气得不行,要不是轩逸跟托孤一样把你托给我们,要不是你是个女的,我们真想找你出来单挑。
听完最后一句话,我的眼泪终于流成了不要钱的自来水。
我说:你们为什么不找我来单挑?你们要是来揍我一顿,事情的结局也许不会这样。
赵飞看见我哭的样子有些慌,连忙说道:妖子,我这人就是个直肠子,说完就了事。现在事情都过去了,我们早就不生你的气了。轩逸说得对,人各有命,他命里就有这么一劫数,谁也怪不得。你别往心里去啊。你这样,我以后真不敢见轩逸了,他非把我杀了不可。你们结婚的时候,我还惦记着做证婚人呢。
我擦了擦眼泪说:没什么,我就是比较激动。你不用和轩逸说的。
说完我进了洗手间。
在火车不到半平米的洗手间,我放肆地大哭起来。只有在这个密闭的空间里,我才能把刚才压制的一切释放出来。我不曾留意的一切现在串成了一条白绫,快要让我窒息。他家里不符合风格的拐杖,他背孩子时留下的汗水,我突袭时他慌张的关门,他身上不深不浅的伤疤,我踢他一脚时他的惨叫声,他姐姐给我留下的一长串注意事项,他午夜还在小区下散步的场景……辅佐这个事实的证据这么多,这么多,像是我现在不断落下的泪珠子一样源源不断。我忽略了,我真的忽略了。
车祸那天,我带着耳塞,把一曲in the end听了个来回。狂躁的摇滚乐曲背后却是红色的鲜血,黑色的生命断点,人的残缺,命运的转折。要是我没有写那封情书,王轩逸不会邀约;如果我拒绝了那次约会,车祸不会发生;如果发生车祸的时候,我及时把他送往医院,错误还能挽回;如果错误已经发生,在他最痛苦的时候我能守候在他的身旁一起分担,事情是不是不会变得这样的揪心?
王轩逸,悲剧由我而起,即便你时时刻刻替我着想,可曾想过,这些都是我加到我身上的一件一件的负担?我张耀华何德何能,在你前面无忧无虑,高兴之时调侃你一番,生气之时又伤你一顿,最后欠下一屁股债,怎么收场?
我要回去找他。我要看到他残疾的腿。

第三个真相

从火车站下车后,迅速地打车回家。开家门的时候,看到一张便签纸上写着熟悉的字,写得很短:
妖,我在北京等你。请你耐着性子收我的邮件,接我的电话。给我们的未来一个机会。
他在这里待了多久?等了多久?等的时候会不会冷?这些问题显得矫情,却是当时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的问题。我抚摸着一个一个字,快要将这些字熟读于心。字迹像是字的主人一样刚硬里面透着柔和。这几天我在普陀山仔细回忆着他,总是回忆不起具体的事情来,彷佛认识的近一年来,我和他之间都是一些琐碎杂乱的小事,这些小事不足一提,连不成篇章。我只能思念起他的神态。他总是穿着干净的衬衫,天冷的时候会穿一件灰色或者黑色的毛衫。我已经记不得他夏天的样子,只知道我最后越来越懂他,越来越在他的表情里看出些端倪。在他说他喜欢我之前,我渐渐地体会到他对我的不一样。即便他对着我生气,对着我无奈时,眼角里总会流露出一抹温柔。我以前总是怕自己会错意,可是我在回忆他的过程中,我最后确定他喜欢我。这种就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独特电波。
可是光有爱能走多远呢?
我有我的历史要背负,你有你的历史要背负。
我订了最早的航班回北京。在机场上,我手机上网查收EMAIL,里面清一色的林子松邮件,从我回来的那天开始一天一封。每封邮件只字片语,最后都是以一句“等你回来,我们都很想你”结尾。我逐一删除它们,删除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眼泪一滴一滴掉在屏幕上。
因为我决定了,接下去要做什么。
下了飞机,我先给林林打了个电话。林林告诉我,房子已经退租了,但是离职手续压着没让办。我说没关系,你去办肯定办不了,等我有时间过去,把该说的话说清楚了,就能办了。
林林犹豫了一下,不好劝,又不好不劝,说了句:妖子你想清楚了,到年底了,先把年终奖领了也好啊。
我说:老娘接下来要做富二代的豪门媳妇,谁在乎那点小钱啊?
挂了电话之后,我准备给王轩逸电话时,才想起那天被他扔到垃圾桶里的手机。给他公司里打,亮出林子松的行政助理的身份后,那边的秘书用甜甜的生硬的中文告诉我,王轩逸已经半个多月没出现在公司了。
我在手机里找了半天,没有发现Kelly的联系方式。我一下子不知道从何找起。也许他出国了,也许他出差了,有钱公子的手机号像是国家一级机密一样无法查起。那个被我称为神出鬼没,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幽灵就这样消失了,在我得知我让他遭受的一切,在我得知他为我做过的一切之后,他消失了。
我带着最后一线希望去了我原来租的地方。他曾说过,他会偶尔回去住一住,等着我回去骂醒他。
想到这里,我打车奔向原来的小区。敲了无数次的门,门里却没有一点动静。
我席地坐在门口,等了一个下午。楼道里暖气不足,我冻得手脚冰凉,看着惨淡的天空越来越暗,楼道里的电梯门开开合合,走出来的都是那些我相处了三个月却不知名字的邻居,唯独没有他。
看来今天等不到了,我坐地铁去林子松的公司。
快要接近下班点,人事行政部门早已收拾东西准备到点回家。我的到来让他们有些不悦。我承认我故意挑这个时间来,下班前的最后一个小时办事效率高,不会拖沓。经理以下的员工离职只需行政总监签字即可。而且林子松一般都提前一小时下班接林思聪。这样我和林子松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
事情总有例外,就在我填写离职资料时,林子松的声音响起:你回来了。
我拿在手里的笔停了两秒,没有抬头,继续填写。
林子松的脚步走进,他一把抽出我的笔,又蛮横地将我拉起来,对我说:妖子,你打算就这样了吗?你如果不相信我,为什么不问我?
旁边的行政人员惊恐地看着从来没有这么暴躁的老总发怒。我和林子松的关系维持不到一周,还来不及在公司公布,连最八卦的人还没有挖掘到新闻。现在她们现场观摩到这个故事的结局,也算是弥补了原来的遗憾了。
我还没有打好腹稿,只能无言地看着他的眼睛。
于是,林子松拉着我的手,游行了一圈公司的过道,在沿路办公室里的各路八卦女好奇的观光眼神里,来到总裁办公室。
他的手依然温暖,我习惯的温度和气场。时隔半个多月没见,他的脸清瘦了些,侧面看去,脸部线条更加明显。他穿着他喜欢的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灰白的毛衫敞开着。窗外的夜色里,霓虹灯闪亮,万家灯火的背景。他站在这个背景的最前面,像是一出话剧的男主角。
男主角正深情地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妖儿,我每天都在等你回来。我去你北京的家找过你,我又去问你的朋友要了好几次你的老家住址,打听到之后立刻飞过去找你。你父亲去世的事情我听说了,我很担心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一丝动摇。他的眼睛像是充满着诱惑,让我迷失自己。
但我很快清醒过来。我说:我在回去之前就和你说过,让你不用等我。
林子松打断我,他以前总是文质彬彬,即便他是员工的领导,也很少打断别人的话。可是他遇上我后经常不太正常。他打断我说:妖儿,如果你介意那段过去,让我来讲给你听。有些事情传言是一回事情,真相却是另一回事情。我之所以不说,是因为我觉得没有说的必要。事情早已过去,我们要过的是现在和未来,不是吗?
我想,我以前可以在这样的劝说下认同他的说法。但现在不会。我的过去过得这么糟糕,我还不自知。Kellly说得对,人迟早要有报应。就像王轩逸的妈妈因为第三者有了报应失去了生命,就像我逍遥年华有了报应失去了林子松。有些人因为我忍受着痛苦,我怎么可以安然地不管不顾,追随我的幸福去?
我说:我不要听所谓的真相。那个对我已经不重要了。
林子松的手抚过我的眼睛,他说:你平时就爱逞能,现在还是这样。不管你想不想听,爱不爱听,我都要说。当时聪聪的出生确实是个意外,他妈妈是个基督徒,而我也不想逃避责任。然后我们打算结婚了。这场婚姻最高兴的是聪聪的姥爷。他看好我的能力,在我认识他的女儿前,他暗示我好几次。我们去马来西亚举办的婚礼,只有双方最亲的家人。我以为是聪聪妈妈想低调,婚礼简单点也没有关系。可是婚礼那天晚上,新娘却突然不见了。我怕她父亲担心,什么也没有说,开始一个人的蜜月。一周后,新娘回来了,她跟我说,她喜欢的人就在马来西亚。但是那个人两年前结了婚。她跑去找他,拿着自己的结婚戒指去威胁他。他妥协了,和她一起旅游了一圈马来西亚。后来那个马来西亚人又摇摆了,她就回来了。我和她说离婚,她就在家里闹。孩子出世后,这样的事情更是反反复复,后来我也麻木了,专心工作,偶尔出国一趟。再后来,那个马来西亚人出了车祸,她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上了天台跳了下去。当时聪聪刚学会爬,她都没有等我回来就选择了离开我们。后来我带着聪聪离开了那个公司,自己出来创业,该受的苦一样也没有落下。这麽多年来,我对婚姻一直抱着恐惧感,直到遇上你。
我看着他平静地说着这些往事。这个版本和原来听说的那个版本有着同样的框架,却有着不一样的内容和细节。这是我近期听到的第N个故事。可是对我来说,这个故事是这些故事里面最好听的了。尽管里面仍然有死亡仍然有血腥。可是我至少从他嘴里得知,他也不过是个受害者。他没有逼死他的前妻,他也没有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我以为我不会有机会听他说出这些。不管是真的假的,都好,至少对自己有个交代了不是。
我看着林子松说道:Roger,so what?
以前总说生活有着不一样的面,现在每个人的面展现在我面前,构成一个一个的立体。林子松的,王轩逸的,我的。林子松或许还是轻松的。那段历史随着她的死去而消亡。但王轩逸的却像是一个复杂的线团。他的母亲她的父亲她的姐姐就够一个正常人精神错乱了。而在他悲惨历史上加上浓墨重彩一笔的是我。我赐给他心痛和绝望,顺便夺走了他的一条腿。
林子松有些意外,他又拉起我的手问我:你不相信?你可以问Kelly,她是聪聪妈妈的好朋友,她知道她的所有事情。
我松开他抓着我的手。他却执拗地握紧,彷佛在握紧他的希望。
我说:Roger,我现在知道了。你并没有见利忘义,也没有过河拆桥。你是个好男人,真的。那个马来西亚男人一点都不能跟你比。真的。他这么孬,做个事情犹豫来犹豫去,要么离婚跟你的前妻跑了,要么跟你前妻断绝往来,这么破坏着别人的家庭,不是还遭了报应死于非命?
林子松第二次打断我,他拉着我的手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我大声地说道:我知道这不是重点。对于我来说,这个故事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离开你了。
林子松愣了好几秒。他处理过那么多的紧急情况,见过那么多的世面,也没有这么失态过。他一辈子都在打有准备的仗。他自信满满沉着冷静地应付着所有事情。我甚至不知道原来他也会慌张的。
他说:妖儿,你不要开玩笑。半个月前,你还是好好的。林林告诉我,你怀疑我的过去,才会想着要和我分开。我现在解释给你听了,你为什么还要走?
我闭了闭眼睛。我不忍看见他这样的无措。我担心我动摇一下说一句我不走了,我担心我把他抱住说我也想你。可是如果动摇了,对王轩逸的愧疚得不到解脱,我即便和他在一起,我也会分神,我会像那个跳楼自杀的前妻一样,最后刺伤他。这么多年过去,他好不容易选择放下心,走向第二个婚姻,我怎么可以伤害他?
再次睁眼的时候,我凉凉的声音同时响起:Roger,半个月的时间能发生很多事情。北京下的暴雪都能融化了,我们真正在一起不过一星期,难道还要很久的时间来决定分不分开吗?
林子松拉着我的手松了松,他的眼神里有受伤。他说:妖儿,你不要一直这样违心说话好不好?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一起面对。
我看着那双受伤的墨黑的眼睛,心里像是汹涌的海浪一样翻腾,我像是在这片海洋里迷失方向的孤舟,快要被波涛淹没,又挣扎着浮出海面。
我说:林子松,我们要一起面对的,不过是你同意我辞职,我卷铺盖走人而已。
他被彻底激怒了,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一般咬了下来。我今天穿了一双平底的球鞋,矮了他一个头。他躬下身子狠命地咬着我的嘴唇,我尝到了齿间咸咸的血腥味道。
我试图推开他,他像一座山石一样矗立着巍然不动。
我狠狠地咬回去,直到两人嘴角的血液已经混合在一起,他也亲吻着。他要将我生吞活剥了吗?
我含糊不清地说着:要亲你赶快亲。我还要办离职手续。
他的进攻戛然而止。
他看了看我说:我不会批。我等你把你的事情处理完。处理完后我再去找你。妖儿,你一个20多岁年纪的姑娘,怎么可以对一个老男人狠心?

番外

所有人上大学,都是怀着期待和欣喜的。即便没有考好委曲求全地去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新生,在大学开学的那一天至少是兴奋的。毕竟那是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始。
我记得,当时我是怀着愤怒、悲凉和绝望的心情去的临西林学院。不过我不在乎,我只想找个偏僻的遥远的地方躲起来,忘记我妈的离去,抛开纠缠的过去,放开家里的纷纷扰扰。
踢球的时候,总是有一堆女性观众在远远地为我摇旗助威。队友们说,我长得太好看,容易惹桃花,不到一个月,情书就一车接一车的。而我却痛恨这样的皮囊。因为这副皮囊来自我的父母。它时刻提醒着我,不管我走到哪里,我身上留的是他们的血液,跳动的是他们给予的心脏。即便一个去了地狱,另一个仍然在这个世上做魔鬼,可他们依旧是我的亲人。所以,当最后车祸夺取我的小腿,摧毁了我的面庞,我没有歇斯底里。那些沉重的过去通过车祸得到了救赎,整容后的我更像是涅槃重生。
在踢球的过程中,我记住了一个人的脸。其实开学第一天就见过她。她一个人拿着沉沉的行李,走在林荫道上。高挑的身子,甜甜的脸。之所以能记住她,是因为她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发出了一记长长的口哨。
这样的口哨和她甜甜的脸很不配。我本以为这样的脸应该是像林学院的湖泊一般恬静淡然的性格。可是她却很嚣张。
其她女孩儿看我的时候都是娇羞的。从来没有人这么大胆地打量过我。她却看得像在欣赏一件商品。我被看得有些生气,觉得她很无理。
在围观的那些人里面,我没有见过她。我和她的第一次互动,是她的一顿河东狮吼:“你他妈的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个鸟用?”
所有人都笑了。
我也笑了。
这是我一年来第一次笑。
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张耀华。人称妖子。
之后的英语和微积分大课上见过她。
因为上一次的不打不相识,她偶尔会朝我笑笑。但她没有和我说过话。我有些失望。人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我想认识她,想找她说说话。我用了最笨的方法。
当时简尔在追我。她的情书淹没在信箱里。我注意到这封信,是因为它是由她转交的。
她跟我说的第二句话便是:“没想到到大学,大家还是这么传统。送个情书还要别人转交的。小子你要不答应,我可饶不了你啊。”
于是,我和简尔在一起了。对于我来说,和谁在一起都一样。我的父母早教会了,让我对爱情和婚姻绝望。爱情,只不过是个过场。
何况,她做的媒。她那么希望我们在一起。
呵呵,原来我那时已经这么迁就着她。
后来她为了简尔打架。受了伤。我去医院的时候,第一时间看到她狼狈地坐在简尔旁边,竟然很生气。她伤得比简尔严重得多,想必为了保护简尔的周全,遭了不少罪。我在家里熬了些皮蛋瘦肉粥过来,她倒是很乖巧地吃得一粒不剩。只是事后她不太和我说话了。
在出了车祸,没有她消息的那一年里,我最喜欢做皮蛋瘦肉粥。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总会想到她。
没想到不久之后,就有传言出来说她是同性恋。
校内论坛上,是无聊的一堆人上传的各种可疑照片。有她们深情对望的,有她独自忧伤的。我等着她出来澄清。
可她没有。从来没有。
她仿佛默认这一切。
这下子,我也慌了。因为传言传得那么真。而我想到她看我时跟别的女孩看我的眼神不一样,想到她还为简尔打过架,我几乎就要信了。
她跟没事人一样,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她和简尔走得更近了。
有一次,她把简尔护送到我这里,偷偷跟我说:“现在大家都以为你和我都喜欢她。呵呵,我们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你我还是传闻中的情敌呢。”
我不假思索地问道:“真的是吗?”
她怔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她淡淡地朝我挥手说:“你说是就是喽。放心吧。她喜欢的是你。我哪有你的魅力大?好好照顾她,现在她是风云人物的女朋友,据说还是另一个风云人物暗恋的对象,很容易被人半途打了。拜拜。”
既然她喜欢简尔,那我就和简尔分了手。
她真的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对待学校这么猖獗的留言,她居然能无动于衷?!直到后来我知道她不是女同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憎恨她。
和简尔分手后,我不停地换女朋友。我想,上天肯定是觉得我不配有爱情这样的稀罕物。我喜欢的人注定不会喜欢我。那我就享受别人的爱情吧。
直到毕业晚会的那天,有一封情书辗转地到了我的手上。
我真的恨她。如果她早点出来解释,哪怕她对学校上面的那些传言有一句反驳,我也不会等这么久。我们浪费了三年青春中最好的时光。
可是这种恨很快被汹涌澎湃的狂喜吞没。错过了三年,我们还有三十年、一辈子那么长可以走。
她的情书写得很可爱。是我这一生中收到过的最最可爱最最难忘的情书。如同她本人一样清澈、真实和质朴。
我忘不了那天的一支舞。她像一只天鹅地在舞池中旋转。她欢快得像叮咚的溪水,流进了我的心里。
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也是我最后悔的一天。
那一天,我失去了我的一条腿。
我后悔的是,我没有让她等到我。
她穿得这么好看,浅绿色的连衣裙,白色的高跟凉鞋。我想本来我可以拥抱她,亲吻她。而因为我的不小心,我闭眼的时候只有一片血色还有呼啸而过的冷意。
我在国外治疗的时候,看到穿浅绿色连衣裙的人,都会想到她。
我想她。我缺了一条腿后,只配想她。
我失去了她一年半的消息。回国后,我去找她。
她来到了北京。在电子城上班。
我偷偷地去看过好几次。她变得更加漂亮。偶尔会调皮地做客服。
她还是她。
她下班后我去她的店面转一转,不管喜不喜欢,我都会买一些电子产品。我想做点什么,至少要做点什么,才能让我好过一些。
没想到,越看越放不下。
直到她突然离职,我决定不再去调查她的去向。
可是命运不答应。
那天,在宾馆大堂里,她撞见我的时候,她居然认出了我。
其实车祸后我做了些整容,外貌上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可是她仍然认出了我。
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要继续伪装。
她出了一堆洋相。
她说她叫张耀华,是我的校友,她在鸿飞工作。
我就这么轻易妥协了。而且我倒戈得非常迅猛。彷佛是前一阵子压抑的那些想念有了缺口肆意地流淌出来了。
我让公司和鸿飞合作,顺便买了她对面的房子。
她喝了我的粥,送了我一个钟,还在我这里办了个一个派对。
可是我发现,她有了心上人。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
我想到她要嫁为他人妇时,我忽然变得很不甘心。以前迁就她,现在却不再这么想了。人总是变得贪心的。
她在我家闲聊,她和我斗嘴,她找我妥协后,我的生活里有了她后。我不甘心了。
我开始追求她。用我的方式。
我要她知道,我爱她。我爱她,已达六年之久了。
可是六年又怎么样呢。当我看见她幸福的模样,我又不忍了。
我懦弱吗?活该吗?不争气吗?
我不过是不忍而已。
爱情,不过是个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