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之后,看到平平静静躺在病榻上的七爷,他们到比顾婉,还要坚信七爷会好起来,这是经验问题,顾婉毕竟没有上过战场,没有见过在这个缺医少药的时代,重伤的士卒都是什么样子。
孙树海的眼睛闪亮,顾婉也只能苦笑,她远不是看起来这样冷静的,虽然历经两世,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但作为一个医生,她还是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医者不自医,为什么医生不能给自己的亲人治病。
因为压力实在太大,面对重要的人,你永远不会有绝对的信心,你由始至终,都会忍不住怀疑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对的?我会不会失手…我会不会害死他?
沉重的压力,会让一个意志坚定的医生崩溃!
到了第五日,沐延昭终于退烧,连人都清醒过来,他睁开眼睛的时候,首先看见的就是婉儿跪坐在桌前,正不知书写着什么。
顾婉沐浴在阳光下,鬓角插了一支桃花玉簪,花色艳丽,形貌优美。但她的容色,却衬得桃花也暗淡无光。
沐七的视线,沿着她一头如水青丝,滑落到她的手上,玉指纤纤,皓腕如雪,用不着看她的容貌,只凭这双手,沐七就觉得,号称天下最美的前朝那位倾国美人,也比不上她。
“醒了?”顾婉若有所觉地回头,正好对上沐七黑亮的眼睛,眉眼瞬间让浓浓的喜色侵染,更增了千万分的光华,手一颤,怪模怪样的笔就落了地。
顾婉深吸了口气,才挪动到榻前,俯下身,用额头抵着他的额头,一滴冰凉的泪珠,滚落在沐七唇畔,滋润了沐七干裂的嘴唇。
半晌,顾婉回过神,抹了把脸,认认真真地检查沐七的伤口,松了口气,笑道:“我就知道,那十殿阎罗肯定不会留你,你这样烦人,还是老老实实地留在世间祸害世人吧。”
沐七四下一顾,见屋里没人,一抬手,想捞住佳人的纤腰,可惜,一下子扯动伤口,痛得他倒吸了口冷气,额角渗出一连串的冷汗。
顾婉失笑,轻咳了声:“咳咳,你想作怪,至少还得等上三五天,想彻底康复,最快也得半月。”
沐延昭一寸一寸,小心翼翼地抬起手,抱住顾婉,脸上露出几分不满意:“瘦了,手不好。”
顾婉摇头,用两根手指把他的手挪开,笑眯眯走到门前叫孙树海:“孙副将,你们家七爷醒了,还不赶紧过来拜见。”
嗖一声,人影晃动,先进屋的是齐长关,又鸡飞狗跳了半晌,孙树海才衣袍凌乱地冲进屋。
卧房一下变得拥挤万分,顾婉随手拎起桌上的本子,准备给他们留一点儿空间:“别折腾太久,沐七还得休息。”
听着此起彼伏的答应声,慢步走到门外,顾婉便听见沐七笑眯眯地调笑:“飞白,就算弟妹好细腰,你也不用把自己折腾成骷髅,万一哪一天回家,弟妹把你当成妖魔鬼怪,扫地出门,那可怎么了得!”
还能说笑,看来沐七的身体是真的恢复了,顾婉莞尔,拎着本子,四处看了看,见院子里有一个石桌,位置不错,安静且向阳,便走过去坐下,继续写自己的战场救护手册。
到今天这个地步,她已经彻彻底底地和沐家休戚与共,但她还是不准备弄出火药之类的东西,虽然,火药并不难,有商店系统在,原始的,有些威力的配方,她想弄到很容易。
但是,顾婉太了解火器会给这个世间带来什么,那东西太危险,或许将来天下一统之后,她可以拿出配方,做研究之用,不至于等到千百年后,让自己的国民在这方面落后于海外国度,但现在,她绝不想这东西出现。
但真切地感受到在战场上受伤,会是何等惨烈的事情之后,顾婉觉得,她还是应该做点儿什么,她区区一介女子,没有学习木兰的勇气,可作为一个大夫,为沐家培养一批专业的军医还有医疗兵,总不是难事,哪怕只让死亡率变得小一些,轻伤重伤的兵卒,好歹有一丝能返回故乡的希望,通往胜利的,那累累白骨铺成的道路,能够稍稍薄一点儿,也是功德一件。
顾婉写的只是一本医疗手册,并不是医书,并不复杂,真正的医生需要长时间的培训,但培养医疗兵,却容易的多,只要读懂了这本手册,再经过短时间的训练,普通人也能正确处理战场上的伤势,在战场上,能早一刻治疗,就有可能让一个重伤的患者活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除了偶尔陪着沐七之外,顾婉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这本并不算厚的薄册子上面,还顺便让孙副将拨了几个,军营里识文断字的文书,跟着她学习。
也许是因为顾婉救治沐七时表现出来的强大能力,也许是那几个被孙副将分到她身边帮忙的文书,本身就是精英,个个对顾婉简直是绝对服从不说,还举一反三,分外聪明,更别说他们简直比二十一世纪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还要用功…
第一百三十二章 红缨
顾婉到挺能适应津州的生活。
沐延昭清醒之后,屋子里来来往往的人多起来,她便独居一院,除了每日替他检查身体,一块儿吃吃饭外,到不常见面。
顾婉毕竟是个未婚的女子,一开始事急从权,连命都不一定保得住的时候,没人能说什么,但现在,一切进入正轨,总要有些避忌。
孙树海心细,特意挑了两个农家女孩儿服侍她,一个叫桃红,一个叫二丫,都是津州乡下人家的女儿,家境可能不大好,但也没到过不下去卖儿卖女的地步。
孙树海就是相中这他们干净利落,背景清白,特意寻来照顾顾婉,最多几个月而已,给的工钱很高,这两个是高高兴兴,绝无半点儿不乐意。
其实,津州不知多少名门世家等着讨好沐七,别说婢女,就是绝代佳人,只要沐七开口,也能成群结队地送入家门,但那些婢女,再怎么温柔小意懂规矩,孙树海也不大敢让她们太过接近顾婉。
桃红和二丫大概是对工钱很满意,而且,贴身陪伴大家千金,这名头也好听,两个人都很懂事听话,也尽职尽责,就是整理医疗手册,教导那几个文书时,都寸步不离地跟前跟后。
这日,顾婉终于把那小册子给编写完成,扔去印刷,难得清闲下来,裹了件狐腋袍子,也没梳头,倚在榻上,漫不经心地。
桃红和二丫两个照这样子给她做毛茸茸的分指手套,俩丫头别看年纪小,手却很巧。做出来的手套到比顾婉自己做的还细致些。
做好了一双,就乐淘淘地替顾婉戴上,又低下头去继续,顾婉笑了笑。扔下书本,随手拨了拨剩下的皮子,比较大块儿的都让俩丫头拿回家。缝缝补补做个垫子褥子什么的,都合用,至于边边角角,干脆拼起来做成小包,简简单单,到让两个小丫头看的欣喜不已。
主仆三人正玩闹,孙树海忽然送来一口箱子。
“洛红缨洛将军从定州来。顺便捎带了欧和给七爷的东西。”孙树海一向板正的脸上露出点儿笑意,连皱纹中都添了几分调侃,“七爷的私财,还是交给未来夫人保管更妥当。”
顾婉失笑摇头,随手打开箱子。
里面盛着明晃晃的红蓝宝石。玉如意,雕工或者粗糙或者精细的首饰,还有十几颗拳头大小的珍珠。
孙树海都看得眼花,好半晌才笑道:“这些都是七爷的私房钱,小娘子可要看紧些,男人嘛,手里还是少点儿银钱比较安全。”
其实,在沐家这等豪门来说,这些东西也算不上什么。大约是欧和缴获的物件——战争,除了破坏之外,也能让胜利者尝到不少甜头,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男人向往战争了。
顾婉把珠宝拨了拨,里面还有另外一口灰扑扑很不起眼的小箱子。则盛着不少名家字画,看到这些,顾婉才提起些兴致,笑道:“欧将军的眼光不错,都是名家珍品呢。”
真计算价值,其实这些名家字画,反而比那些珠宝首饰还要贵重。
顾婉小心地把东西收好,勾起唇角,抬头问道:“洛将军已经来了?早听闻洛红缨,洛将军大名,却是始终缘悭一面,今日能相遇,我可要好好和洛将军聊聊才行。”
这却不难,晚宴时,顾婉就见到了那位巾帼英雄。
传闻中,洛红缨有三头六臂,顾婉一见才知,她大约有三十几岁,长得五官端正,明丽,是个相当漂亮的女子,也英气,虽说饱经风霜,眼角眉梢间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皮肤也略显粗糙,但这一切都无损她的美貌,只会给她带来与众不同的风韵。
顾婉一见,便喜欢上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子,洛红缨显然对顾婉第一印象也好得很,别看顾婉面上柔弱,可历经两世,内心深处刚强得很,对于兵法虽然并不精通,可后世网络发达,她读书多,知识面也广,并不是迂腐女子,和洛红缨很能聊得起来。
而洛红缨到底是大家闺秀出身,就算混迹行伍十多年,骨子里头,到比顾婉还要传统,在军营,她是女子,又是将军,刚硬惯了,难得碰上能说几句心里话,聊得来的女孩子,能遇见顾婉,她也是极为喜悦,就连故意做出的严肃表情,在顾婉面前,也柔软三分。
两个女人一见如故。
孙树海一看这个,干脆把洛将军也安置到了顾婉的院子里,让两个人就住一块儿,可以朝夕相处。
两个人也的的确确是相处的很愉快,可是,洛红缨却对沐七极为冷淡,不,不只是冷淡,每一次见到沐七,那目光都跟刀子似的。
要知道,洛红缨虽说投奔了沐家,但她在军中还是极有威望的,此次来津州,沐七也给足了她面子,硬撑着病体,参加了她的接风宴,洛将军不感激也就算了,竟然还毫不避忌地表露出她对沐七的敌意。
对她的种种表现,不只是沐七奇怪,孙树海等军中比较八卦的家伙甚至怀疑,洛红缨喜欢上了顾婉,把沐七当情敌看待了。
这个说法很快就得到军中大部分人的赞同。
毕竟,洛红缨对顾婉是真好,对沐七也确实是很不好,连沐延昭看洛红缨都有几分警惕,旁敲侧击地提醒了顾婉好几次,让她不要和洛将军走得太近。
听了这种种传言,顾婉瞠目结舌,不得不感叹,八卦这种东西,无论哪个世界,都不缺少市场。
其实,洛红缨为什么讨厌沐七,顾婉多少能理解。
别看这个女将军现在很强大,很有些叱咤风云的样子,但她当年,也不过是个命途多舛的薄命女,她家也是耕读传家,,父母恩爱,可惜身体不好,在她十四岁时便缠绵病榻,急忙忙给她选了一个丈夫,是定州的将门子弟,姓楚,名远,字行之。
洛红缨懵懵懂懂地嫁进了楚家,就像这个时代所有的贤妻良母一般,操持家业,孝敬公婆,楚远是天生的将军,心心念念都在战场上,洛红缨也理解他,尽职尽责地照顾家庭,好让他无后顾之忧,所谓长嫂如母,洛红缨也确实做得不错,把弟、妹照料的都很好,很完美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
景天九年,蛮族入侵,楚远奉命御敌,不曾想,定州离边境太近,敌人早有准备,竟然混入了奸细,把楚远和洛红缨独生儿子掠走,借此要挟楚远投降。
达瓦族的人,凶狠成性,年年寇边,年年让边境不得安宁,不知道有多少城镇村落,因为他们毁于一旦,丰朝当时已经是军心动摇,许多人都拿不稳弓箭,听到城外的擂鼓声就瑟瑟发抖,只有楚远独撑大局。
洛红缨喝了酒,或许是这些年太累了,或许真的是和顾婉一见如故,或许是觉得顾婉和她一样,同样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居然把尘封于心底深处,从不肯表露出来的秘密,说给了顾婉听。
“他当时好威风,没有半丝怯意,他对着我们的儿子说——楚家世世代代都是英雄,果果你也是楚家的种,不许哭,然后亲自挽起长弓,一箭把我们的果果射死在了城楼上。”
“我现在还记得,我千辛万苦地找到他,想他救我们的果果,却只是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泪眼朦胧地看着我的丈夫,杀死了我的儿子。”
洛红缨的眼睛干干的,一丝泪光也没有:“效果很好,定州将士都被他的行为感动,本来低落的士气,一下子高昂起来,众志成城,军心可用,他们仅仅花费了三天,就击退了蛮族,保住了定州城八万百姓的生命。”
顾婉怔愣许久,她前世便听过许多关于洛红缨的传说,也有人说起过洛红缨还不是女中豪杰时的隐秘,但听当事人在凉如水的夜里,平平静静地诉说往事,顾婉依旧感觉到深深的悲哀。
与洛红缨相比,自己是何等幸运,面对同样的境地,沐延昭虽不可能妥协,却不必靠亲手杀死自己,来提升沐家军的士气。
她虽然成了人质,但她是个能够理智思考的大人,还很有行动能力,而水波,也并不是嗜血狠毒的野蛮人,即使过程再糟糕,他们终究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洛红缨一壶接一壶地饮酒,她的酒量很好,喝了那么多,脸上依旧没有醉意,目光清澈:“他做的没错,他救了那么多的人,他是对的,守卫边疆,本就是他的职责所在,我连怨恨他,都不知该不该…可是,命运捉弄我,还不等我选择原谅他,还是远离他,命运就替我做了选择,我被十公子劫走,去了龙王寨。”
“就算别人都说,龙王的十公子是个魔鬼,是个好色无耻的男人,但他对我是真好,他教我习武,教我兵法——连楚远这个做将军的,都没有想过教他的妻子读兵书。”
“后来,十公子见我真不愿意留在龙王寨,还亲自去求了龙王,放我离去。”
第一百三十三章 发泄
世上能有今日的洛红缨,至少有一大半,是龙王寨十公子的功劳。
洛红缨从定州来,自然不是为了休息游玩,除了因为一些私密原因不好在定州呆在之外,她还是沐家大公子钦定的主将,主要任务便是用最快的速度把京城拿下。
只在津州停留两日,了解了一下目前的战局,洛红缨就和顾婉依依惜别。
临走时,顾婉十里相送,沐延昭很不放心,奈何他身体未愈,想跟上都不可能,只好眼巴巴看着自家未婚妻亲亲热热地和另一个心思不明的女人携手离去。
顾婉远远望着洛红缨的背影,她一身甲胄,大红的披风迎风招展,座下是高头大马,那等飒爽英姿,让天下女儿都欣羡不已,只是总让人觉得,她再挺直的背脊,也只有刚强倔强,没有快乐。
好不容易交到一个投缘的朋友,却只有短短两日的缘分,顾婉也难免有些寂寥。
不过,洛红缨果然不愧是赫赫有名的女将军,兵法娴熟,她一到,便掌控住了局势,各种手段频出,连顾婉闲暇时和她开玩笑说到的都用上了。
诸如宣传攻势——大批量地飞书送入大庸,着重往军营里散发,上面写下丰朝一笔笔血泪,不知道是哪位大名士所书,描绘之精彩,放到未来,绝对是能写出绝世悲情文的好手,简直让闻者伤心见者流泪,估计就算水泽复生,看到这些。也会觉得丰朝不灭亡,才是不合天理。
顾婉觉得,这些飞书能第一时间印出来,还得感谢她。她为了自己的医疗手册能早点儿面世,没少和军中工匠讨论方便快捷的活字印刷术。
沐家派出的劝降使臣,除了和水波磨叽之外。还拎着大把的铜钱,分发给大庸街面上的乞儿流民,让他们竞相传唱沐家的仁德,丰朝的腐朽堕落。
各种段子,有不少很通俗易懂的都是顾婉亲自操刀编出来的,当时说来不过是给洛红缨找乐子,现在到派上了大用场。
宣传战是永远不落实的手段。此招一出,大庸城的暗潮汹涌任是谁也阻拦不住。
亲身经历这一段儿历史,顾婉才明白,沐家的好名声或许有他们家的的确确很不差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因为沐家是胜利者。宣传也到位的缘故。
紧接着,沐家在大庸城的细作,一大半都曝露出来,金钱珠宝各种许诺,光明正大地涌入大庸各个世家大族。
所谓法不责众,就是水波想要查探,也不可能把整个京城所有的世家都查探清楚。
城中断绝粮草,百姓们就差易子而食,城外日日肉香弥漫。这一场战争。还没有开始,已经注定了结果。顾婉估算,按照进度,大概新年到来时,大庸城便能够归于沐家。
当然,战场上的纷纷扰扰。影响不到顾婉,虽然相隔不远,却是完全不同,她在津州感受不到战火的气氛。
一日日过去,等到寒风呼啸,大雪纷飞,沐延昭的身体也算是彻底康复。
腊月初八,又是一场大雪。此时的雪不比往常,天已经完全冷下来,雪落下没多久就结成冰,一走一出溜,也不似以前那样纷纷扬扬。
虽说不在家,可腊八还是要过,顾婉带着桃红和二丫,在厨房里忙了好几日,弄出各种腊八粥,军队里的士卒吃的,就是简简单单,热乎便成,而送去给津州各世家的,需得好好包装,味道先不说,至少样子要好看。
给沐延昭的,顾婉亲自动手,加了好多红枣,蜂蜜和糖,甜软可口,但最好还是别进别人的嘴,毕竟不是所有人能像沐七似的,有着对甜食永无节制的热爱。
这日,顾婉捧着大碗的腊八粥,喂食沐延昭,无意间瞥见搁在屏风上的白斗篷。
沐七公子和大部分老牌世家子弟不同,他为人比较节省,一般喜欢的衣裳穿旧了也舍不得扔,就说这件儿斗篷,皮料的确好,可沐浴了战火,坏了好几处,要换旁人,早就扔垃圾堆里去了,偏偏他还留着。
“想什么呢?”
沐延昭喝了一口粥,香甜的气息在口腔中炸开,一直甜到了心里,忍不住微微眯眼,一扭头就看到自家未婚妻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衣裳瞧,顿时笑了,“怎么?婉儿想为我缝补衣衫?我固然高兴,却舍不得婉儿你那纤纤玉指啊!”
“…我只是想…”顾婉面无表情,平平静静地盯着沐七的眼睛,“我辛辛苦苦找到的让你贴身穿的金丝软甲,还有两件厚实的防刺服,难道还比不上你这件儿寻常的斗篷?”
枉费她当日就想到沐七可能会发现衣服的好处,让给别人,即使肉痛的厉害,耗干净了所有的积分,还是多给他准备了两件儿,没成想,沐七他不拿自己的小命当回事儿,她顾婉便是再用心,又有何用?
这阵子担忧他的身体,也怕影响他的工作,顾婉一直把纷杂的思绪埋在心底,不肯轻易表露,但那不代表她就真的心情平静。
沐延昭挑眉,讪讪一笑,心虚地低头:“婉儿,我也没想到,竟然会需要我上战场啊,那宝衣我本也没想离身,只是战况复杂,大哥、二哥、三哥,比我要危险的多…”
“闭嘴!”顾婉深吸了口气,也不知为何,今日就是压不住心里火,她站起身,推开窗户,让冰冷的风扑面而来,冲刷她心里的怒意。
但她的怒意,根本没办法让沐延昭真真正正地理解。
在沐延昭心里,她只是过于担忧,为了以防万一,才送来宝衣,在沐延昭的意识中,他自己根本没有危险,真正危险的是在战场上杀敌的将军,是他的兄长,他一了解到宝衣的价值,立即作出他最认为最正确的举动,这并没有错。
顾婉苦笑——从一开始和沐七在一起,就担心着的,沐七将会早逝的心结,她根本没办法和任何人说明,若是真的说出口,最好的结果,可能是让人以为,她太担忧未婚夫,而精神错乱了,而最糟糕的结果,别人相信了她,那她就是异类,而异类,在这个世上,永远都没有好下场。
好在,沐七没事!顾婉忽然一撑窗户——“啊!沐七是个白痴!”
这是第一次,她放下淑女的架子,不顾自己算上今世,已经三世为人,像个泼妇似的,高呼大叫。
沐七一怔,心里一抖,却很镇定地把手里的碗放下,走过去从背后抱住顾婉纤细的肩膀,婉儿的身体是如此纤细,在她的怀里隐隐颤抖,他能体会婉儿的怒火,也知道,婉儿是不愿意把这份怒气宣泄在他的头上的。
婉儿她没有因为自己不顾她的死活,悍然开战而生气,而是为了他不听她的话,把心上人赠送的宝衣,给了别人,而满腔怒气,这个事实,让沐延昭既心酸,又快活。
顾婉叫的痛快,门外守卫视而不见,外面的下人仆妇吓得不轻,却不敢来触主人的霉头,只好放轻手脚,更加小心翼翼,一时间,津州别院居然除了顾婉的宣泄声外再无其它声响。
好半晌,顾婉喊累了,挣开沐七的拥抱,抹了一把脸,拢了拢头发,整理了一下衣襟,又变成温婉大方的大家闺秀。一扭头,揪住沐七的耳朵:“刚才你什么都没听见,没看见。”
咳咳,恐怕这里的隔音效果并没有好到如此程度,再说,窗户开着,怕是整个别院都知道未来七夫人发威时很凶恶了。
沐延昭的眉眼温柔,好脾气地搂住她:“婉儿,我不敢保证我再不会遇到危险,可是我要告诉你,再没有下一次,以后,哪怕只是你给我的一针一线,我也会随身带着,绝不给别人,我会很努力地不让你担心,我会找很多功夫极好的护卫来保护自己,好不好?”
顾婉点头,“我也一样。”
确实需要更多的护卫,她都掉进同一个坑里两次了,难保下一次还有好运气,有惊无险,毫发无伤。
沐七笑起来,眨眨眼,从碗里拿起勺子,塞进身前的佳人手中:“我手好酸,婉儿喂我。”
“……”
顾婉的脸皮虽厚,这会儿居然也有点儿不好意思,翻了个白眼,推着沐七坐下,把碗往他手里一塞,见这家伙根本不知见好就收为何物,眼巴巴地瞅着她,脸上更红,干脆把粥搁下,“冷了,不好吃,等过一会儿喝新的吧。”
沐延昭有点儿遗憾,终于还是不忍心逼她,搂着婉儿坐好。
今日难得有闲,两个人凑一块儿,也没什么正事儿,不过赏赏雪,说几句闲话,说着说着,沐延昭到主动说到洛红缨的头上。
“有洛红缨在,我大哥高枕无忧,那人在领兵上,还是很有一手的。”
沐延昭脸上浮现出一抹奇怪的表情,似乎感叹,似乎遗憾,“只是,她情感上着实不顺遂,这些年,洛将军和她的副将冯立,始终合作默契,感情深厚,所有人都以为,这次定州战事结束,冯立与她,能喜结良缘,却没想到,数年相依相伴,比不上惊鸿一瞥。”
第一百三十四章 送礼
别管沐七这家伙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思给顾婉说洛红缨的故事,不可否认,他成功地勾起了顾小娘子的好奇心。
“婉儿可知道冯立?”
顾婉点点头,她自然是知道的,有一个算是把八卦当事业经营的师傅在,论起消息之灵通,她在全国贵妇淑媛中排名,也是前几位。
而女人天生便喜欢关注男人,就如男人凑在一块儿,总会对女人评头论足一般。
冯立冯朝阳,楚州冯家嫡长子。出身名门,幼从名师,知诗书懂礼仪,虽逢乱世,家门破败,但在寻常闺秀眼里,却是不可多得的的好男儿,这样一个男子,落难时遇到了洛红缨,从名门世家的公子哥,变成沙场战将。
“商川那一战,因为冯立不忍心,思量反复,终究放纵了黑胡子那帮马匪,结果自己中了埋伏,害得洛红缨飞骑来救,重伤三十余处,才救了他,我师傅当时就说,冯立此人遇事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不配为帅,远比不上洛红缨。”
沐延昭苦笑,“在定州,清和公主趁着世子桀骜不在,带着两个婢女逃离塔塔尔部,被洛红缨所救,本来洛红缨是想把清和公主送去给我大哥安置,却不曾想,冯立居然一见之下,就爱上了她,私自做主,把公主给放了。”
沐七说这句话时,面上多多少少有几分不可思议,顾婉也是哑然——冯立和洛红缨在一起五年,共同杀敌,携手驰骋。多少风风雨雨都过来了,奈何却比不过另一个女子的回眸一笑。
“冯立放走了清和公主,洛将军前去质问,冯立却是疯了似地说。他死心塌地地爱慕清和公主,愿意为了清和公主做任何事,他说。清和公主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本不应该被卷进这场天下纷争中,她楚楚可怜,只要是男人,就该怜惜她,珍视她,那一阵子。洛红缨只要稍有举动,冯立就用怀疑的眼光看她,总觉得她会派人去伤害清和公主,全不记得,那位公主是洛将军冒险救回。要不是洛将军,她不是被世子桀骜抓回去,就是落在了土匪手里,这两种结果,还不知是哪一种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