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手搂住易横涛的肩膀,他低声笑问:“医生,你有没有办法啊?”
易横涛不看他,垂下眼帘答道:“我会按摩。”
陆雪征听了这话,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完之后,在他那后背上拍了一巴掌:“不敢领教。”
陆雪征没了手杖,但也不惊动仆人,搂着易横涛站起身来,他把对方当成了拐杖使用。易横涛稳稳当当的扶他上了二楼,一路走进了那间古色古香的小起居室。
陆雪征先上了那张罗汉床,四仰八叉的躺了下去。易横涛坐在床边脱那皮靴,脱完之后,却是露出两只赤脚。
“呀!”他自己也是很吃惊:“早上忘记穿袜子了!”
陆雪征用左脚蹬了他一下:“早上脑壳里装脑子了吗?”
易横涛抬腿上床,两只脚寒冷如冰——清晨躺在床上,就听大哥和大嫂在吵架,叽叽呱呱没完没了,他作为一名心烦意乱的观众,只想快些离家逃走,一着急,就把袜子给忽略掉了;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脸——幸好,刷牙洗脸这两件事还没有忘怀。
陆雪征歪过脑袋向下望去,见对方那赤脚雪白,还挺秀气的,便向上一挺腰,又伸手抓住对方的脚踝,向自己这边拉扯过来。易横涛会意,把双脚挤到了他的身下取暖。陆雪征的体温让他打了一个冷战,心里忽然就百感交集了。
“没想到……”他抬眼望向陆雪征:“你对我还挺好。”
陆雪征一个鲤鱼打挺坐起了身,挪过去和他并肩坐了。侧过脸来正视了易横涛,他微笑问道:“对你好,好不好?”
易横涛低下了头:“你……你不是还叫我贤侄吗?”
“那你想让我叫你什么?你说出来,我听听。”
易横涛没经过这个,心跳如擂鼓,同时就觉着陆雪征离自己是越来越近。对方的气息隐隐扑过来,让他下意识的就想躲开——可惜为时已晚,陆雪征凑上来,直接就吻住了他的嘴唇!
易横涛在男女情事上,一直不大开窍,不想,也不找;偶尔骚动了,也盘算着去风月场所买个乐子,不过思来想去的,还是没去,因为嫌那地方肮脏,会玷污了自己。微微仰头张开嘴,他大睁着眼睛直视前方,愕然的连呼吸都暂停了。
然而一分钟后,他渐渐闭上眼睛,身体也随之软化,呼吸一波一波的潮起潮退,他发现这个事情,还真是有点意思。陆雪征的舌头像一尾活泼多情的鱼,在他嘴里游动啄弄,温柔而又缠绵的,不带丝毫侵略性,令人心安。
又过了一分钟,陆雪征放开了他。
易横涛的面颊已经烧到发烫了。深深的垂头望着自己的双腿,他嗫嚅着说道:“这……这不大好吧?”
陆雪征笑了一下,向后仰卧着躺了回去:“是不大好。”
易横涛立刻扫了他一眼:“哪里不好?”
陆雪征枕着双臂,望着天花板答道:“毕竟是叔侄关系,所以不好。”
易横涛听到这里,不假思索的说道:“谁和你是叔侄关系啊!”
话一出口,他知道自己是讲错了——因为陆雪征歪过头来,向他意味深长的坏笑,眼睛亮闪闪的,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易横涛被他看的心乱如麻。伸手扳着一根脚趾头扭开脸去,他想自己真是掉进井里去了!
易横涛的思绪很乱套,今天走的格外早,居然没有留下来吃晚饭。
金小丰对此情形,是不闻也不问,自己该怎样就怎样,对易横涛几乎就是视而不见。当晚他和陆雪征相对而坐,围着小炕桌吃那丰盛晚饭。他的饭量素来不小,因为今天桌上几样菜很合他的胃口,所以又额外加餐一碗米饭。
结果到了午夜时分,陆雪征朦胧中觉着身边少了个人,睁眼一看,就见房门大开,断断续续的作呕声音依稀传来。
他连忙坐起身,摸过手杖下床穿鞋。蹒跚着迈步向外走去,他扶着走廊墙壁大声问道:“小丰,怎么了?”
一边询问,他一边踉跄着进入了灯光通亮的洗手间内,迎面只见金小丰弯腰站在抽水马桶前,正在剧烈的呕吐。
无缘无故的,在这年末岁尾,金小丰病倒了。
一夜的功夫,金小丰烧成了一块巨大的火炭,人躺在床上,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嘴唇上起了一圈燎泡。
陆雪征没有心思再去引逗易横涛,每天单是坐在床边守着金小丰——他发现金小丰只要知道自己在这房里,便能躺的安心稳定。
于是他就不走,他把自己的小猫和书报全搬运过来,从早到晚的在这房内消磨光阴。有时走到床边坐下来,他伸手摸摸金小丰的脑袋和面颊,金小丰就微微的哼出一声,表示自己已经领受到了干爹的关爱。
陆雪征怜他爱他,心想金小丰在这世界上无依无靠,现在看着风光,其实也就只有自己是真心待他的。
可是话说回来,在这世界上,难道自己就有依有靠吗?
说来说去,倒是他们两个在相依为命了。

第109章 金小丰的心思

入夜时分,陆雪征倚靠床头半躺半坐,一手捏着份唱片封皮,对着上面印刷的歌词嘟嘟囔囔的唱歌。可见,他此刻的兴致是很不错的。
金小丰挺尸一样长长的躺在床里。他那满嘴的燎泡已经干瘪结痂,烧也退了,晚上还喝了一点非常稀薄的米汤。仰面朝天闭着眼睛,他先是饶有兴味的倾听干爹嗡嗡歌唱,结果听了半天,一句曲调也没有找到,而且隐隐有些头疼,脑子里面乱糟糟的。
陆雪征唱了半天,最后自己也有些受不了。将唱片封皮随手一扔,他在心里对自己的歌声做出评价:“没救了!”
陆雪征把金小丰扶起来搂到怀里,让他侧身依偎在自己胸前——金小丰躺的太久了,陆雪征想让他换个姿势,通通血脉。而金小丰人高马大的枕在陆雪征的心窝上,几乎有些惭愧,暗想自己现在要是十三四岁就好了。
陆雪征倒是没有那么多想头,他一手揽着金小丰,一手从枕边拿起一本小说,继续饶有兴味的自娱自乐。床尾的小猫在被角处钻来钻去,不时就要抓过他的赤脚,这也很有趣。读完一页的故事,他低头和金小丰贴了贴脸,随口说道:“这回是真不发烧了。”
金小丰幸福到了一定的程度,反倒委屈缠绵了。把他的大脑袋在陆雪征胸前蹭了两蹭,他伸手抱住了干爹的腰。
腰偏于细,不够他一抱的。
年前,李绍文和俞振鹏都发来电报,说要请干爹回去过年;如果干爹不肯回,那他们亲自过来也可以。
陆雪征拄着手杖,很能走上几步了,这时就蠢蠢欲动,想要回去。金小丰无条件赞成,然后在陆雪征下楼之时巧妙的绊出一脚,让得意洋洋的干爹一路滚了下去。陆雪征的右小腿磕在了楼梯栏杆上,疼的当场落泪,额角也撞出了一个大青包。
第二天,他那右脚便是又不能落地了,仿佛是脚踝伤了筋骨。这个德行自然是不便见人,金小丰却是主动承认错误,只说自己笨手笨脚,害了干爹。陆雪征没有怪他,不过心灰意冷,决定还是留在上海,把新年混过去算了。
金小丰挺愉快,然而易横涛又来了。
前些日子,陆雪征忙着照顾金小丰,没心思搭理这位易家二少;易横涛受了一次冷遇,负气而走。如今又来了,却是奉了易老爷子的命令,来送一份新年大礼。
陆雪征对礼物没有兴趣,只让易横涛坐到自己身边,笑模笑样的同他闲谈,又提起了金小丰那一场大病。易横涛听了这一番不着痕迹的解释,才暗暗的转怒为喜——他被陆雪征哄着捧着的宠惯了,平时只觉得对方亲切有趣,结果对方一旦变了态度,对比之下,他便有些不能忍受。不过他心里生气,嘴上不说,闷葫芦似的蛰伏在家中,结果就越发的不讨家人喜爱了。
张嘴含住了陆雪征喂过来的一颗巧克力糖,他低下头,面无表情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回天津?”
陆雪征向前俯身,把两边手肘架在了膝盖上:“不一定。”
易横涛扭头看了他的侧影,感觉他实在是个顺眼的好人:“我在家里可是快要住不下去了。”
陆雪征转过脸来向他一笑:“那你就到我这里来,我疼你。”
易横涛颇为不满的一撇嘴:“你不要再和我说这种话了!两个男人……你当我是兔子?”
陆雪征将他的一只手拉过来握住了,笑问:“你吃不吃萝卜?”
易横涛当即就要把手抽出来,然而没抽动。恶狠狠的瞪了陆雪征一眼,他拧着眉毛说道:“你不要来惹我!”
陆雪征叹了一口气,其实也知道易横涛是不该招惹的,可是对方白皙清秀,言谈举止中别有一番清高含蓄的小风情——他生平最好这一口,可是这一口也一直难得,反正自从韩棠死后,他是再也没能找到第二人。
“将来到了天津,你可是逃不出我的手心。”他如是告诉易横涛。
易横涛自认为并没有动情,但也挺享受陆雪征对自己的追求——他像个孤鬼似的,向来也没有人爱慕过他,虽然他自己不在乎,可是心里也虚,觉得自己是个没有魅力的失败者。
“你又不吃人,我为什么要逃?”他反问陆雪征。
这一天,陆雪征对易横涛是亲了,也摸了。
他在床上是有点本事手段的,亲的易横涛软在床上,迷茫昏沉的眼睛都睁不开。一只手先是隔着一层衣裳揣揣捏捏,后来感受到裤裆那里梆硬滚热的一根竖起来了,他便扯开对方的裤子,把手伸了进去。
出乎意料的,他刚刚攥住了对方的命根子,还没有动作,便被热淋淋的射了一手白浊液体。
他以为易横涛是太兴奋了,所以身体失控;压着对方又吻了一阵子,他湿黏黏的揉弄着手中那根器官,结果易横涛毫无预兆的抽搐了一下,下身那东西硬都没硬,热精直接就淌出来了。
陆雪征略觉惊讶的笑了。抽出手来下了床,他先去浴室洗了手,然后回来坐在床边,俯身摸着易横涛的头发笑道:“快枪手。”
易横涛连射两次,这时就有些头晕,是失了元气的样子:“什么快枪手?”
陆雪征低头在他眉心上亲了一下:“自己想去!”
易横涛眨巴着眼睛想了半天,忽然明白了,并没有生气,而是有些紧张:“真的很快吗?”
陆雪征在他鼻尖上拧了一下:“你是个雏儿,当然快。”
易横涛的确是个雏儿,向来是自己打发自己,没让旁人碰过;而且打发的也很潦草,因为没打算从这上面得到快乐,真正只是“打发”而已。
易横涛不甘心,起身去扒陆雪征的裤子,揪住对方的命根子研究了半天。陆雪征问他“大不大”,他一脸严肃的答道:“大!”
陆雪征挺高兴,想要趁热打铁,抱他去做那一桩好事。然而易横涛挣扎着跳下床去,死活不肯:“我们很熟吗?话没说两句就要做这种事情,你这是发情了?”
陆雪征坐在床上,哭笑不得:“你把我扒成这个样子,看也看了,玩也玩了,现在说我发情?”
易横涛吵不过他,索性一瞪眼睛:“我阉了你!”
陆雪征一指胯间:“好,不要客气,切掉拿去泡酒喝吧!”
易横涛听到这里,气的笑了。
真到了新春时节,易横涛留在家中过年,一时倒是来不得了。
金小丰亲自张罗,家中虽然人少,但是春节的气氛很足,该行的礼节,一样不肯忽略。陆雪征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一切,心里知道金小丰好——早就知道他好,没想到这么好。
而金小丰冷眼旁观,心想干爹年后必定有所活动,若是回了天津,自己在上海的事业便要付诸流水;若是不回天津,干爹恐怕又要和易家二少狗连蛋似的搞到一起去。说来说去,养干爹比养儿子还要费心,怪不得他未老先衰,旁人都以为他三十多岁了呢。

第110章 可爱

金小丰在经过楼下一间空房时,忽听里面“咕咚”一声大响;推门探头一看,他就见陆雪征跌坐在地,一条腿伸直,一条腿蜷着,深深低头一动不动。
空房是专门为陆雪征腾出来的,里面照例吊着沉重沙袋,角落里摆了几座木桩。金小丰迈步走进去,在陆雪征身边蹲了下来:“干爹,是不是腿又疼了?”
陆雪征面无表情的直了目光,汗珠子从额角流淌下来,连呼吸都暂停了。良久之后,他闭上眼睛仰起头,缓缓的长吁了一口气。
然后他翻身要起,站到一半,两条腿一个踉跄,一屁股又坐了下去。
对着金小丰挥了挥手,他轻声说道:“你出去,这里用不着你。”
金小丰有心宽慰他两句,但是知道现在不是耍嘴皮子的时候,一旦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很可能会被干爹用手杖敲出一头包。
于是他就不声不响的退出去了。
陆雪征站起来,右腿疼的不能落地。
他忍痛伸直了腿,试着在地上来回走了几步,左脚是结结实实的着了地,右脚却像是受了惊一般,力气运到小腿上,便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见。他弯下腰仔细打量自己的双腿——没看出异常来,还和先前一样,可是走起路来,的确是瘸了。
他忽然就恐慌的打了一个冷战,然而不敢深想。俯身从地上抓起手杖,身体多了这样一点支撑,立刻就对劲了。
拄着手杖又走了两步,他想自己的骨头不应该有问题——爱克斯光片拍了一张又一张,医生也反复的检查过,都说是康复良好;可是怎么就不敢用力了呢?
及至加了那一根手杖在旁边,右腿倒又灵便起来了。
陆雪征不能想象自己拖着手杖行走如飞的怪样子。坐在窗台上连做了几个深呼吸,他低头揉搓着右腿肌肉,心里始终是慌。
窗户很大,窗台也长。陆雪征把右腿抬到窗台上伸直,然后弯下腰去,慢慢的抻那筋骨。胸膛紧贴在了膝盖上,他侧脸枕着自己的小腿,恨不能腿骨有灵,能够体谅自己这一片焦虑心情。
夜里上了床,陆雪征依旧是心事沉重。仰面朝天的躺好了,他抬起右腿一直向上,最后越过头顶,赤脚勾住了上方床头。金小丰换了睡衣走过来,见了此情此景,眼神就痴了一下。
陆雪征保持着这种姿势,气息就有些憋闷:“我现在也好了,你还要和我一起睡?”
金小丰轻手轻脚的上了床,用轻描淡写的口吻答道:“我留下来吧,反正床够大,干爹夜里有事,支使我也方便。”
陆雪征又问:“猫喂了吗?”
金小丰把棉被拉扯过来堆在脚下:“喂了,都睡了。”
陆雪征这时缓缓放下了腿:“它睡了,咱们也睡吧。”
金小丰答应一声,然后言行很不一致的开始对陆雪征动起了手脚。
在床上,金小丰得“哄”着陆雪征脱裤子。
想要心愿得偿,他必须手嘴并用的先让陆雪征快活两次。陆雪征是个欲望强烈的,两次不多不少,正好能让他尝到甜头而又意犹未尽,从而心甘情愿的张开双腿,探险似的把自己彻底丢给金小丰。
金小丰是很小心的,总把他当成处女那么对待,前后夹击着让他欲仙欲死。可是到了最后关头,他也会失控的狠顶几下,随着那凶猛的攻击动作,他颇为孩子气的“嗯嗯”出声,是快活透了的模样。
于是陆雪征就不和他一般计较。天昏地暗的捧着对方的光头,陆雪征如同落在大潮之中,身不由己的上下漂浮旋转了。
午夜时分,两人一起去浴室擦洗了身体。回到床上后,陆雪征略显疲倦,但是兴致很高,有心说两句趣话,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大好——对金小丰开下流玩笑,不大好。
金小丰则是向下蹭了蹭,不动声色的往陆雪征怀里拱去。夜色浓重,万籁俱寂,他那魁伟躯壳中的小男孩探头缩脑,跑出来撒娇了。
陆雪征抬手搂住了他,低头在他那头顶上亲了一口,心里很平安。
正月十五过后,易崇德又和陆雪征联系上了。
他一直在天津有生意,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他虽然是威名赫赫的“老头子”,但是到了一个地方,就要说一个地方的话,“老头子”的身份并不能全国通用。当年他在天津的保护神乃是李继安,后来李继安反叛失踪,他立刻就受到了俞振鹏的挤兑。现在他见陆雪征人在上海,还能如此彻底的掌控天津事务,便认为这是一位最有力的新合作伙伴。
听说陆雪征打算回天津去,他是一百二十分的赞同。和陆雪征谈笑风生了一场,他告辞离去,却是并没有提出什么请求来。
待他走后,蒋振云也来了——蒋振云见了陆雪征,哭笑不得的,几乎要坐不住:“这叫什么事情,我刚知道我竟是让陆先生为我守了那么久的渔市场!”
陆雪征对他是非常的客气,因为不能用金钱向对方表示谢意,所以只好在礼节态度上补足。他是发自内心的感谢蒋振云,没有蒋振云的雇佣与帮助,他当时真就没有活路了。
蒋振云走后,易横涛又来了。
易横涛站在他面前,言简意赅的只问出一个字:“走?”
陆雪征一点头:“走。”
“什么时候?”
“最早下个月。”
易横涛留下一句话:“我回家弄些钱去!”随即转身就走。
陆雪征起身快步赶上,一把揪住了他:“来了还想走?给我回来!”
易横涛回头看他:“干什么?”
陆雪征把他扳过来面对了自己:“打劫!”
易横涛立着眉毛:“我没钱哪!”
陆雪征在他屁股上狠狠掐了一把:“老子劫的是色,谁要你那两个造孽钱?!”
“嗨呀!我的钱都是我用双手挣回来的,哪里造孽了?”
陆雪征伸手一指他的鼻尖:“兽医!”
易横涛听闻此言,当即张口结舌起来:“我、我、我是兽医,那你是什么?”
陆雪征笑了,用轻快的语气说道:“我是吃兔子的狼呀。”
易横涛闭了嘴,犹犹豫豫的不知自己是怒好,还是笑好。
金小丰不在家,陆雪征让易横涛开车载自己出去兜风。易横涛答应了,站在一边旁观陆雪征更衣打扮。及至陆雪征戴上了那顶麂皮猎帽,拄着手杖要往外走了,他福至心灵,忽然想到了回击词语:“瘸子!”
陆雪征走到门口,听闻此言回头对他一笑:“我瘸,那让我来骑你,好不好?”
易横涛没听明白,以为陆雪征在骂自己是动物。后来发动汽车开出老远了,他才忽然反应过来:“你要骑我?”
陆雪征坐在副驾驶座上,斜过目光向他微笑:“同意吗?”
易横涛单手扶着方向盘,转头向他竖起一根手指,用警告的语气严肃说道:“你太下流了!”
陆雪征笑出声音,觉得易横涛真可爱;如果他老子不是易崇德,那就更可爱了。

第111章 回家

陆雪征早就吵着要回天津,金小丰听在耳中,虽然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但是嘴上一直没有明确的表示过反对。及至到了三月天,他发现陆雪征这回是当真要筹备着动身了,这才心中悚然,忍无可忍的柔和了语气,走到陆雪征身边弯下腰说道:“干爹,现在回天津,会不会在安全上……有问题呢?”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正在低头用手指给小猫顺毛:“一朝天子一朝臣,我都走了两年多了,那边的形势也有了大变化,未必还会有人对我关注。”
金小丰垂下眼帘,盯住了他眼角处的泪痣:“毕竟是上海更安全,干爹不如把腿养好后再走,那时也不迟。”
陆雪征扭过脸来望向了他:“我可以一个人走。你想留下,就留下。”
金小丰连忙摇了头:“干爹,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就给我滚!”
金小丰没有滚,他一言不发的直起腰来,默默站在了陆雪征身后。
陆雪征抱着小猫,良久之后才背对着金小丰说道:“我是在这里住不惯。这里再好,不是我的地方!我十三岁那年到了天津卫——你懂不懂什么叫做故土难离?”
金小丰不懂,他七岁就到了天津,但也没觉出天津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来;也许是因为初来乍到时经受了太多的苦楚,所以感情上有些麻木。
但是他装成懂的样子,把双手放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又深深的俯下身去,低低的答道:“是,干爹,我不拦您了,我们一起回去。”
陆雪征抬手握住了他的一只手,送到嘴边亲了一下:“干爹知道让你这样单身离开上海,是受大损失了。你是好孩子,干爹会补偿你。”
金小丰轻声说道:“我心甘情愿,不要您的补偿。我爱您。”
陆雪征已经接受、并且习惯了金小丰那句“我爱您”。“我爱您”总比“我恨您”要好一万倍,况且听得多了,也觉得理所当然,不再心惊。
易横涛听说陆雪征当真是要出发了,兴奋异常,当即就开着汽车跑过来,随车带了一皮箱的行李。然而陆雪征拒绝带他同行。
“你不要跟着我一起走,否则你家老爷子会以为是我拐带了你。”他告诉易横涛:“你自己走,到了天津再去找我。”
易横涛失望的冷笑:“懦夫!”
陆雪征不是懦夫,他喜欢易横涛,可是觉得那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单凭两人之间那点打情骂俏的小感情,易横涛还不值得让他去冒险得罪易崇德。
于是他毫无诚意的狡辩道:“我这是谨慎。”
易横涛生气了,他生气也不大发雷霆,单是沉着一张脸不言不语;及至气到了一定程度,便会毫无预兆的拔腿跑开,一鼓作气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地方去。
陆雪征拄着手杖站起身来,快步赶上去揪住了他。金小丰站在楼梯上冷眼旁观,知道易横涛逃不出干爹的手掌心;还知道干爹现在能对易横涛甜言蜜语、千依百顺,等到将来得了手,就不一定又是怎样的态度了。
金小丰向来不在感情上用心,故而现在虽然看出了陆雪征的几分特质,却又不知应该采取何种手段来制服他——当然,也是不忍心下手。
金小丰时而甜蜜时而痛苦,但是世上能有一个让他“不忍心下手”的人,他自己想着,也是好的。
一个人太忍心了,对别人冷酷的同时,对自己就也残忍了。金小丰不爱说话,只爱思考。他知道陆雪征是很会自我排遣、自我安慰的,所以很少气急败坏;他向干爹学习,也快要变成一位草根思想家了。
四月初,金小丰向南京那位老板兼老友做了一番交待,又安抚了手下众人,然后就带着几名心腹,护送陆雪征北上回津。
火车开的不顺利,时常是每隔几站停下来,就有宪兵上来搜查。陆雪征这边证件齐全,身份合法,没有破绽,倒是不怕。如此走走停停的过了两日,他终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上午,重新踏上了天津的土地。
这一行人刚下火车,站在月台的李绍文、白嘉治、林逢春、丁朋五等四名干儿子立刻迎上来,也不喧哗,单是统一的向陆雪征深深一躬:“干爹好。”然后直起身又对着金小丰唤道:“金哥。”
陆雪征抬手一拍白嘉治的肩膀,顺势对着李绍文一点头,微笑着点头答道:“好。”
李绍文眼尖,忽然瞧见了陆雪征手里的手杖,先没在意,以为干爹在上海学会了绅士派,故意带根手杖作为装饰;可是待到陆雪征在众人的簇拥下向外走去之时,他留意观察,发现那手杖乃是精钢打造,步步落地,却是并非饰品。
他能看出异常,旁人一样的伶俐,自然也能看出;不过都是聪明人物,全部装聋作哑,不敢去问。
在火车站外,陆雪征上了李绍文的汽车。美国汽车,空间宽敞,李绍文和金小丰左右护着他坐在后排,前方是白嘉治开车,丁朋五坐在副驾驶座上。汽车开起来驶上大街,陆雪征回头望去,就见三辆黑色汽车络绎跟上,正是林逢春和保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