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小鹿如愿的搬了家。
新家位于英租界,是一幢很幽静的二层小白楼,楼前楼后也有庭院,庭院不大,但是颇精致,有小丛的花与小丛的草,院门是雕花铁栅栏门,刷了黑油漆,衬着门后的小白楼与花草树木,颜色也是既分明又调和。
这么好的房子,却显然是空了许久,尽管提前被仆人彻底的打扫布置过了,可小鹿在进门的那一瞬间,还是感觉此地人气稀薄,没有上一位住客的气味和痕迹。楼中凡是能够换也应该换的家具摆设,全被程廷礼下令换成了新货——新居配新人,也算成全了程廷礼的夙愿。
当然也有美中不足,楼前楼后总有便装的保镖徘徊,小鹿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是不可以走出保镖们的视野。
程廷礼最近比较忙,在这处小白楼里过了一夜之后,翌日早早的就离去了。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来了拎着蛋糕盒子的程世腾。大清早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到了刚出炉的栗子蛋糕,把蛋糕直接送进了餐厅里,他在餐厅门口遇到了一张熟面孔——李国明。
小鹿身边不能没有管事的人,这个人既得有眼色懂高低,又要够伶俐会跑腿,尤其是要能够体会程廷礼的心思,做程廷礼的耳目看管着小鹿。在程廷礼身边,这样的人真是太多了,但是既能称职,又能和小鹿搭上话的,似乎只有一个李国明。李国明没脸没皮笑嘻嘻的,同时又是十分的勤谨听话,在程廷礼眼中,宛如一条聪明的小母狗。这小母狗他留着没用,正好派给小鹿使唤;小母狗自己也很愿意,因为程廷礼已经连着半年多没碰过他了,他这个款式的青年在程廷礼这里不是很吃香,他自己琢磨着,这日子再过个一年半载,自己兴许就得被打发出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换个地方,高枝这种东西,东家攀不成攀西家,跟着鹿少爷混一混,兴许也不错。
李国明也是刚起床不久,做整洁利落的西装打扮,冷不丁的看见了程世腾,他当即停住脚步打了个立正,笑眯眯的招呼道:“大少爷早。”
程世腾也从来不拿他当个人看,开口直接就问:“小鹿醒了吗?”
李国明立刻答道:“大少爷您稍等,我这就上楼给您瞧瞧去!”
话音落下,他姿态轻俏的向后一转,看那意思就是要一路扭上楼去。可是未等他扭出多远,小鹿自己先下楼了。
这小白楼里统共也没几个人,仆人只负责干杂活,真正的细致活计是由李国明来做,所以楼内环境堪称是素静。小鹿已经洗漱过了,短头发长了一点,但是并没有变成东支西翘的刺猬脑袋。他的头发乌黑细密,天生的有章有法,短的时候那章法看不出来,如今略略长了,才显出了好处——他几乎不必特地梳理,头发各自柔顺的倒伏,他直接就能长出个小偏分头。
头发黑,脸蛋皮肤则是很细很白,只是双眼下方透出了青晕,是个没睡够的憔悴模样。裹着睡袍站在走廊里,他先是对着前方的程世腾怔了一下,然后慢悠悠的迈步走了过去,同时就听李国明小声笑道:“大少爷来了,我正要去告诉您呢。早餐还是烤面包片?也有馄饨……”
程世腾在餐厅门口听清楚了,当即开口说道:“煮点儿咖啡就行了,我带了蛋糕。”
李国明“噢”了一声,一路小跑着去厨房煮咖啡。而小鹿一路走到了程世腾面前,见他穿着一身薄薄的浅灰西装,配着丝绸衬衫和花点子领结,周身还残留着夏末清晨的凉气。
程世腾被他看了几眼,心里莫名的有些虚,所以不笑强笑,又硬着头皮转身先往餐厅里走:“带了栗子蛋糕,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它,一顿能吃一大盒。”
小鹿跟着他往里进,在餐桌边坐下了:“小孩儿都爱吃这东西。”
程世腾在他对面也坐下了,这回他略一犹豫,随即问道:“你觉得这里……还好吗?”
小鹿真心实意的一点头:“很好。你们要是不来,这里会很清静,就更好了。”
然后他抬手揭开纸盒的圆盖子,低下头凑到蛋糕盒子里深吸了一口气。
程世腾讪讪的笑了一下,然后站起了身:“你吃你的,我出去看看你这里。”
程廷礼天天早上吃烤面包片,导致李国明到了这里,也天天给小鹿预备烤面包片。小鹿对待烤面包片倒是没什么意见,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新鲜的蛋糕合了他的胃口,他一边大口的吃甜蛋糕,一边小口的喝苦咖啡,然而没吃饱就不吃了,因为成年人的口味到底和小孩子不一样,甜蛋糕吃多了,他也感觉腻得慌。
擦了手脸起了身,他离开餐厅往外走,没有见到程世腾。上楼再往卧室里走,他在自己的床边找到了这个人。
程世腾坐在床尾,很尴尬的对着他一笑,身后是一片狼藉的战场。对着床头旁的立式台灯一歪脑袋,他没话找话的说道:“那灯怎么那么难看?像个瓜似的!”
立式台灯的灯罩是个圆球,的确很像瓜,并且是不大好看的瓜。小鹿靠墙站着,把双手插进了睡袍口袋:“没关系,能亮就行。”
程世腾扭头看他:“一会儿让那个谁回家一趟,我屋里也有一盏灯,和你这个样式差不多,比你这个好看多了。”
小鹿没言语,只看着他的眼睛。双方对视了片刻,小鹿双手插兜,走到了他的面前。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小鹿问他:“来干什么?”
程世腾仰起脸迎着他的目光,因为看他气色不善,所以有些心虚:“我……”
不等他说完,小鹿却是笑了一下:“干我?”
然后他绕过程世腾,抬腿爬上了床:“先让我睡一会儿,我困死了。”
程世腾回过头,见他背对着自己脱了睡袍。没了睡袍,他身上就只剩了一条薄薄的小裤衩,后腰微微的凹着,腰细成了颤颤的一捻。
“我来是想告诉你。”程世腾盯着他的背影说了话:“我今天下午要出远门,这一走大概要走好些天。你现在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钱?如果有的话,就告诉我,我马上给你置办回来。要不然……要不然你到时候缺东少西了,还得去找他开口。”
小鹿钻进被窝里,翻身面对着他侧卧了:“我什么都不缺。”
程世腾垂下头,是个思索沉吟的姿态:”那你睡吧,不用管我。我坐一会儿就走。”
小鹿闭上眼睛,当真睡了。而程世腾偏了脸看着他,越看越觉得他美,越是觉得他美,越恨自己的老子——从来没有人和他争抢过什么,也从来没有人争抢得过他。如今对头终于出现了,却又是不能逾越的、不能克服的。
他依然认为小鹿应该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理所当然得如同数学公式、如同宇宙法则,你可以不理会它,但是不能推翻它、也不能更改它。
临近中午的时候,程世腾俯下身,凑到小鹿脸上轻轻一吻,然后用气流一般的声音耳语道:“我走了。”
小鹿毫无预兆的睁了眼睛,原来是早醒了。抬眼望着程世腾,他没说话,心中则是有一点诧异,因为对方居然清心寡欲,真的足足坐了一上午。
程世腾想了小半天的心事,想到最后,想出了满心的悲哀。和小鹿额头相抵着顶了顶,他忽然很想哭:“丑八怪,我的小丑八怪。你丑死了,丑丑,你丑死了。”
然后趁着眼泪还没掉下来,他起身就走,一路头也不回,走出了一股风。
他走了,小鹿也坐了起来。推开棉被下了床,他抬手摸着脑袋来回踱了几步。自从离开了程廷礼在意租界的那一处大公馆,他就感觉自己的头脑在日渐清醒。即便是夜里被程廷礼灌了春药灌了酒,一觉醒来,脑子还是能够正常的转。
程世腾曾经让他死过一次,何若龙又让他死了一次。活了二十多年,已经死过两次,也够了。他也是个人,也是天赐的一条命,凭什么就比别人贱,为了谁都能牺牲?
头发长了,长得让他很不自在,他出门去叫李国明,想让这小子给自己剃剃脑袋,然而仆人告诉他,说是李副官刚跟着大少爷走了,回程公馆拿灯去了。
李国明搭乘程世腾的汽车回去一趟,取了立式台灯出了门,预备自己叫辆洋车回英租界。这立式台灯的细灯柱是能伸缩的,缩了之后不过一条胳膊长,拿着也很容易。
然而刚一出公馆大门,他就看见门外站着个黑黢黢的青年。这人看年纪不算大,穿着一身整洁的布衣,手里提着一只大皮箱。笔直的站在公馆门外,他举目前望,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纯粹只是个瞻仰的姿态。
门外卫兵疑惑的看着他,因为他只是站,只是看,所以犹犹豫豫的没有立刻驱赶。李国明是个活泼的,见状就忍不住问道:“哎,你是谁啊?看什么哪?”
对方转向了他,规规矩矩的反问:“请问,这是程主席的家吗?”
李国明笑了,以为他是家里仆人的远亲戚:“你找谁呀?”
黑青年答道:“我找鹿团长。”
随即他又补了一句:“鹿子苹,鹿团长,他是程主席的干儿子。”
李国明眨巴眨巴眼睛,有点发傻:“你到底是谁啊?你哪儿来的啊?”
黑青年平静的答道:“我叫张春生,原来是鹿团长的副官。”
第一百一十三章
李国明叫了两辆洋车,把张春生领去了英租界。及至洋车到了地方,他抱着灯跳下车,正要腾出一只手掏车钱,然而身边洋车夫已经伸手道了谢,却是张春生主动付了两份账。
因为张春生太黑,所以李国明一直看他是个脏兮兮的乡巴佬,没想到这乡巴佬还有一点绅士风度,这让他格外多看了他一眼:“谢了啊!”
张春生一摇头,随即拎着大皮箱站住了,仰起头望向面前的黑漆雕花大门和门后的绿草鲜花小白楼。李国明以为他是第一次上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洋楼,就笑嘻嘻的想要开他几句玩笑,然而话未出口,他忽见张春生深吸了一口气,是非常紧张的样子,比当初在程公馆门前行注目礼时还紧张。
“你别怕。”李国明莫名其妙的开了口:“这儿就是鹿少爷一个人住,我们军座——就是程主席——现在不在。”
然后他向院内迈了步:“也不知道把你带过来对不对,照理来讲,我应该先去向军座请示请示,鹿少爷的地方,哪能谁想来就来?不过念在你是鹿少爷的旧部下,而且看你这样儿……”
后面的话没说完,因为是不大好听的实话。张春生这幅模样着实是太保险了,和风流俊俏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放在哪里都像个烧火的,军座纵是知道鹿少爷这里来了外人,想必他老人家在见过张春生本人之后,也肯定不会闹意见。
庭院小,三步两步就走到了头。张春生跟着李国明登台阶进入楼内,进入楼内之后,前方是楼梯,侧面则是大客厅。李国明扭头往厅内扫了一眼,随即一拐弯,边走边唤:“鹿少爷,我回来了。”
小鹿坐在沙发上,正在读报纸。闻声抬头向前一望,他第一眼没有看到李国明,看到的是李国明身后的张春生。而张春生怔怔的望着他,见他穿着一身飘飘然的丝绸睡衣,头发长了,梳成小分头,和他当初想象的一样,果然漂亮死了。
两个人都像看傻了似的,全不说话,于是李国明有些心虚,几乎怀疑张春生是骗了自己。可正当他要向小鹿做一番解释之时,张春生先弯腰把皮箱放在地上,然后垂下双手,神情肃穆的又一鞠躬:“团座好。”
“团座”二字如同皮鞭,劈空而至,抽紧了小鹿那一身懒散的骨头和肉。一个激灵站起了身,他下意识的站成笔直,的确也还是个团座的风姿。
可是,他随即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再是团长了。
望着眼前的张春生,他心中百感交集,态度却是平淡:“什么时候到的天津?”
张春生答道:“中午。”
小鹿又问:“吃饭了吗?”
张春生一摇头:“还没有。”
小鹿坐了回去:“小李,带他去吃饭。”
李国明依然抱着灯。答应一声过后,他对着张春生使了个眼色。而张春生重新拎起皮箱,一声不响的离开了客厅。
小鹿盯着张春生的背影,只感觉不可思议,万分的不可思议。
李国明认为张春生是没资格进入餐厅吃饭的,所以把他带到楼后头的小厨房里,让他饱餐了一顿。
吃完之后,张春生提出要求,说是想要洗洗手脸,换身衣服。李国明看了他的形象,对这提议倒是很赞同。把他带回楼下的一间空屋子里,李国明不但由着他洗由着他换,甚至还给他预备了一块好香皂。结果等张春生洗完换完了,李国明见了他,十分惊讶:“你洗了吗?”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然后不带情绪的答道:“洗了。”
李国明又惊又笑:“洗完还这么黑?”
张春生没理他,只看了他一眼,感觉他和武魁不是一路,是另一种款式的贫嘴恶舌。
在楼上的卧室里,张春生又一次见到了小鹿。
卧室有门有窗,门窗关起来,总像是比楼下客厅更隐秘安静,只可惜毕竟不是会客的地方,人在里面谈话,似乎是站也不对坐也不对,找不好谈话的姿势。
天色暗了,小鹿坐在床头,抬手拉开了新到的立式台灯。新台灯有个颜色浅淡的宫灯罩子,罩子上古色古香的印着诗句,的确是比先前的瓜雅致许多。
坐在淡黄色的柔和灯光之中,小鹿开了口:“为什么要来?”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感觉这问题的答案应该是不言而明的。信徒前去朝圣,一走走千里,你说为什么?僧人佛前苦修,一修修一生,你说为什么?
小鹿垂下眼帘,继续问:“武魁现在怎么样?”
张春生这次有了回答:“他带兵跟了何若龙,还是营长。”
小鹿浅浅的呼出了一口气:“何若龙还好吗?”
张春生看着他答道:“他还在打罗美绅,打得焦头烂额。”
小鹿点了点头,从神情看,是波澜不惊:“武魁自己当营长,没管你吗?”
张春生答道:“管了,他没亏待我,是我不想吃何若龙的饭。”
小鹿笑了一下:“不肯吃他的饭,肯吃我的饭?”
然后他站起身,围着张春生慢慢踱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张春生身边,他低声说道:“我这碗饭,你若是吃得下,你就留下吃。”
张春生听了这话,不是很明白。
既然要吃饭,就必定得花钱,为了表明自己并不是纯粹为了吃喝而来,他开口说道:“您那次给我的钱,我没有动,全在这箱子里。还有一些您原来常用的小玩意儿,我收起来,也一并带过来了。”
小鹿站在他身边,不言不动,单是望着窗外发呆。正当此时,房门忽然被人敲响了,隔着一层门板,李国明在外面说了话:“鹿少爷,军座派了汽车过来,今晚儿要接您回家一趟。”
小鹿当即转身面对了房门,张春生偷眼看他,见他微微的张了嘴,仿佛是要说话,然而欲言又止,终究没有出声。
对着张春生挥了挥手,小鹿轻声说道:“出去吧,楼下有空房子,让小李给你找一间。”
张春生知道他不能穿着睡衣出门,换衣服又怕人看,所以低头答应一声,他拎起皮箱环顾了一圈,随即走向房门,把皮箱放到了门口墙角处——放在角落里不碍眼也不碍事,他懂小鹿的习惯。
十分钟后,张春生站在窗前,看见小鹿独自一人穿过院子,走向门外那辆乌黑锃亮的大汽车。小鹿是西装打扮,还是很摩登合体的款式,显得他身段紧俏利落。张春生心想其实团座还是这么着好,这才是团座该有的模样和生活。
梳小分头,穿好衣服,住小洋楼,坐新汽车,程主席肯主动接他回家,说明对他还挺亲,这多好啊,不比和何若龙那个土匪在一起造反强?
天黑透了,小鹿还没回来。张春生住进了一间靠边的小屋子里,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睡——要是能确定团座今夜真不回来,那他就可以安心睡觉了。
这个地方,他还是不熟悉,他不知道有没有人夜里给小鹿等门。
昏昏沉沉的熬到午夜时分,他不由自主的打了瞌睡。
天亮之后他睁了眼睛,蹑手蹑脚的推门出去看了看,发现小鹿还是没回来。
小鹿是中午才回来的,下车进门之后刚走了几步,他就力不能支一般蹲了下去。张春生隔着窗户望见了,连忙跑进院中要搀扶他。与此同时,李国明也赶了出来,弯了腰问道:“鹿少爷,您怎么了?是喝了酒还是吃了药?”
小鹿低头闭着眼睛,脸上皮肤显得很薄很红,仿佛能够一把掐出水来:“都有。”
李国明开始用力的要拽他起来:“没事儿的,那药过了劲儿就好了。”
张春生见状,也跟着李国明一起拽他。小鹿的一条手臂被他握在手中,他正要使劲,可是忽见衣袖缩上去,露出了腕子上一道通红的勒痕。
第一百一十四章
李国明连拖带拽的把小鹿运进了楼上卧室,张春生扶着小鹿的一条胳膊,眼前总晃着对方腕子上的那道红伤——那是一条新伤,油皮被磨破了,没出血,但是黏腻红肿,还未结痂,是被绳子紧紧绑了然后又狠狠挣了的痕迹。
他没有多问,绊手绊脚的跟着李国明走,楼梯狭窄,容不下三个人并肩通行,李国明嫌他碍事,让他退后,他也不退。很执着的,他一路跟进了卧室,眼看李国明把小鹿搀到了床边。小鹿像是脚下没根,李国明刚一松手,他便摇晃着向后仰去,脱力一般的砸在了床上。张春生看得清楚,见他竟然连脖子都是红赤赤的,几乎类似带着血的嫩肉,嫩得让人不敢碰,仿佛一碰便会蹭出血。拖在地上的两条长腿向上踢了踢,他半睁着眼睛,虚弱而又紧张的呼吸。
李国明大大方方的为他解开了西装纽扣,又扯开了他的领结和衬衫领口。随即把手滑向下方,隔着薄薄的一层布料,他捂着小鹿的裤裆揉了揉,随即低声说道:“还挺着呢,您是不是特别难受。”
小鹿抬起手,摸索着向下抓住了李国明的手,同时扭过头,望向了站在床尾的张春生。他身上火烧火燎的,心里却还明白着。对着张春生望了片刻,他收回目光,故意的没有让对方回避。
他决定让张春生亲眼看一次,看看他现在这生活的真相。张春生若是承受得了,那往后自己身边也算是有了个心腹;张春生若是看不下去,那就再给他点钱,让他随着心意走。横竖自己落到现在这个田地,也不讲面子,也不要脸了。
他抓着李国明不肯放,李国明会了意,便是笑问:“受不了了?那我再让您痛快痛快?”
小鹿闭了眼睛,拉着他的手往自己下方摁,口中发出急切而含混的命令:“快……快……”
李国明对着张春生一挥手:“你出去,下边的事儿不是你能看的,顺手把门给我关了。”
张春生一言不发的扭头便走,也的确是依言关了房门。然而房门一关,他就定在原地,不再走了。
房内有李国明低低的笑语声,有小鹿激烈的喘息声。张春生木然的站成了一根桩子,心想原来是这样的——原来竟会是这样的!
一门之隔,李国明还在尽力取悦着小鹿。春药与酒混合了,让小鹿浑身烧成了火。双膝跪地扛了小鹿两条赤裸的长腿,李国明手嘴并用的拨弄他舔吻他。他已经熟知了小鹿身体的所有底细,指尖堵了前方器官的顶端轻轻揉搓,他凑到小鹿双腿之间,自上向下用舌尖来回的扫。小鹿生得皮白肉细,而且总是干干净净,伺候他,李国明现在倒是很愿意的。
片刻之后,李国明起身趴到小鹿身边,小声笑道:“这药怎么这么有劲儿?我看军座把您那儿都弄出血了。”
小鹿仰卧在床上,闭着眼睛依然是喘息。李国明看他仿佛是有些痛苦,便又软语哄他:“您放心,我今天不把您伺候舒服了,就哪儿也不去。”
小鹿慢慢的抬起手,一指自己的耳根:“亲这儿。”
李国明一笑,随即亲亲热热的凑过去埋下头,亲出了小鹿一阵阵颤栗。
傍晚时分,张春生在餐厅里见到了小鹿。
小鹿的肤色从通红变成了雪白。张春生端了碗要给他盛米粥,李国明看着他一撇嘴:“洗手了吗?”
张春生垂头答道:“洗了。”
李国明走近了,低头又细瞧了瞧他的手。张春生的手也黑,李国明总感觉他是不干不净。不过他既然肯干活,鹿少爷又不嫌弃,那么李国明正好趁机偷了懒,溜溜达达的撤出了餐厅。
天气还是有些热,桌上几样小菜也都是素菜。小鹿捧着一碗稀粥慢慢喝,张春生垂手站在一旁,一眼不眨的盯着他看。
小鹿觉察到了他的目光,于是微微偏过脸,斜出目光也回望向了他。
“这就是我的下场。”他开了口,唇红齿白,声音低哑,睫毛像是抽象的光芒线:“你以为我真是回家做少爷来了?”
张春生的嘴唇动了动,然而没能说出话。
小鹿紧盯着他,又问:“你说,我和何若龙,谁更焦头烂额?”
张春生低下头避开了他的目光,一张脸黑得面目模糊。
小鹿对着他冷笑了一声,一声过后,有暗红鲜血从他鼻孔中缓缓流下,滴进了碗中的白粥。张春生用眼角余光瞟到了,连忙大惊失色的抬了头;然而小鹿放下碗,平静的告诉他:“没事儿,吃药吃的。”
张春生转身出门,拧了一把冷毛巾回来给他擦鼻血,又低声说道:“团座,我愿意跟您往远了走。”
小鹿用湿毛巾堵了鼻子:“走?没看见门口有人站岗吗?”
然后他扭头望向了张春生:“我现在是这个样子了,你还认我是你的团长?”
迎着他的目光,张春生很费力的说出了话:“团座,如果没有何若龙的话,您是不是就能——就能一直在外面带兵了?”
小鹿一点头:“是。”
张春生的垂下眼帘,神情僵硬的又开了口,一句话被他说得咬牙切齿恶狠狠:“我想杀了他!”
小鹿低低的咳嗽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这天夜里,小鹿得了清闲,好睡一场。
翌日清晨他醒过来,发现张春生拎来的那只大皮箱还立在墙角。下床走过去放倒箱子,他摁开暗锁掀起了箱盖。
箱子里的什物一样紧挨着一样,摆得整整齐齐满满登登,其中有两大盒针剂,有几本封皮漂亮的日文医书,有他用来插花插草的小陶罐子,有他挂在墙上当装饰品的武士刀,甚至还有一沓崭新的信笺和一支自来水笔。
他的唱片和口琴也都在,唱片摞在底下,口琴包着套子,靠着边。
对着这一箱子东西,小鹿缓缓的左右晃了晃脑袋,又撸起睡袍衣袖,看了看自己的胳膊。拳头攥起来,手臂显出了隐隐的肌肉线条,他怜爱而又赞赏的看着自己,他需要一点力量。
然后他起身洗漱更衣,把陶罐子摆到了窗台上,把唱片摆在了留声机旁,把医书摆上了书架,又把那把华而不实的武士刀拿到楼下,取代了客厅墙壁上一副色彩浓艳的风景画。
与此同时,千百里外的火车上,程世腾也起了个早。端着一杯咖啡坐在包厢里,他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心事重重的向外望,火车停在了一处大站中,透过车窗,可以看见月台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望了不过片刻的工夫,火车重新开动了,包厢门也开了,一名矮个子青年步伐轻快的走了进来,说话的声音也是轻快的,除了程世腾,谁也听不见:“大少爷,人上来啦。”
程世腾一点头,然后站起身,低头喝了一口滚烫的热咖啡。
他这一趟西行,本是有公务要办,不过在办公务的同时,他破天荒的,偷着给自己揽了一笔私买卖。禁烟局管得再宽、再能搂钱,那钱一笔一笔记在账上,是有数的,不是他的;所以为了在短时间内发一笔无人知晓的横财,他另给自己招徕了几名西北烟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