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多少?”

“不多,我只知道你的名字,还有极为罕见的几张照片。你就居住在未来梦大厦最顶层的酒店总统套房。我从高一起就辍学了,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没有亲戚愿意照料。我在这座城市到处流浪——你不可能尝过那种滋味的!你试过十六岁时连续三天都吃垃圾桶里别人丢弃的食物吗?”

“如果,我尝过呢?”

才不信你的鬼话!

“整整一年,我在未来梦大厦外面监视你。我发现你向来深居简出,一旦出门就会带上大批保镖。而且你行踪不定,谁都不知道你会突然去哪里。”

“没错,我不想让人摸清我的规律,即便是自己公司的高管。”

“只有深入到未来梦大厦,潜伏在你寝室的门外,方有可能杀死你!七天前,我来到未来梦大厦,准备好了各种杀人工具,就等天黑以后潜伏下来…”

罗浩然却摇摇头,双目直视我说:“小光,你不要说下去了。其实,你不适合做杀手。”

这句话真正激怒了我,为了成为一个里昂式的杀手,我已准备了整整三年,谁敢侮辱我未来的职业理想,我就真的要杀了他!

于是,我从裤腿管里掏出了匕首。

一把长长的带有血槽与倒钩的锋利的匕首,捅入人体可放出大量鲜血,拔出时更会带出许多肌肉组织以至内脏。更重要的是,这么一刀下去未必马上致命,但会让人疼得要命,然后迅速失血乃至飙血,看着自己的胃或大肠掉到地上,在无限恐惧与痛苦中死去。

我没有把刀尖对准他的心脏,而是先对准胸口的正中心,这样还可以让他多活一两分钟。

该死的,我是不是很残忍?但跟罗浩然对我妈妈的所作所为相比,已经极度仁慈了!

刀尖在他的胸口摩擦,敞开的阿玛尼西装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当我闭上眼睛,深呼吸着,浑身战栗,准备用足浑身的力气,将锋利的匕首推入他的胸膛,等待鲜血溅满我的双手,甚至喷到我的嘴唇上…怎么回事?我没听到罗浩然的惨叫声,也没听到刀尖刺破肌肉与肺叶的声音,我听到的却是一记清脆的金属落地声。

等到我睁开眼睛,罗浩然依然看着我,他波澜不惊,脸色如常,目光安详。

对不起,妈妈,他还活着。

而我的匕首已掉到地上,那刺耳的坠地之声,分明是对我的嘲讽!

我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看着罗浩然的眼睛,这双如此平静的眼睛,完全没有我想象过的慌张、恐惧、绝望…恰恰相反,慌张、恐惧、绝望的人,是我!

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输了。

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为什么要杀死一个必死之人?

没错,在世界末日,任何形式的杀人、杀死任何人,都已毫无意义!

是否可以这样说——在末日审判之下,人与人之间的仇恨,都将变得微不足道?

我,又后退了半步,越来越远离掉在地上的匕首。

对不起,妈妈,我不是里昂,我没有杀人的勇气,我不能为你报仇。

于是,我放弃了我的判决,放弃了我的权利,放弃了死刑的执行。

我不是杀手,只是一个可怜虫,一个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的孩子。

看着罗浩然沉默如海的眼睛,我乖乖地绕到他身后,解开那捆绑住他的绳子。然后,我低着头离开,甚至连一句“你自由了”或“我饶恕你”都不敢说。

我只想找一个地方躲起来,大哭一场。

对了,丁紫还在楼上等着我——我会告诉他,我不是杀手,然后抱紧她,一起等待死亡。

当我要走出小房间时,忽然背后微微一凉,接着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什么东西深深地搅入了我的心窝。

我一点都没有感到疼痛,只是有种充实感,同时又有一种空虚感——好像我的鲜血正从背后喷溅出去。

背后传来男人沉重的呼吸声,我能猜到他是罗浩然,他的手里握着我刚扔下的匕首。而这件我精心选购来的杀人武器,已刺破我的心脏。那完美的血槽正放尽我全身的血,倒钩嵌入我的胸腔组织,随时会把肺叶拉出来,而我的鲜血已染红了他的阿玛尼。

同时,我听到一个男人凄惨的叫声——却不是罗浩然的声音!

晕,我真的不适合杀手这份职业,连附近还潜伏着第三个人都没察觉到。

但我麻木得再也感知不到什么了,如陷入一片沼泽深处,又渐渐沉入冰冷的坟墓。我的心被自己买来的匕首分成了两半,一半属于早已死去的妈妈,一半属于终将死去的丁紫。

丁紫,你还能听到我说话吗?

“如果还有明天…”

第七章 无名氏

我没有明天。

因为,我已经死了。

你无情地看着我。

求求你!不要杀我!我还想活下去,无论忍受多大的痛苦,请让我活下去吧!活着多好!能呼吸空气,哪怕混浊不堪!能喝水,哪怕已被污染!能吃饭,哪怕是转基因的!就算活着受罪,在这个世界上,也总有比你更惨的人。

我能喊出你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周旋、莫星儿、陶冶、洋子、正太、小光、丁紫、吴教授…可是,你们没人记得我的名字,也记不清我的脸,除了我那显著的塌鼻子。

对于你们来说,我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无名氏,一个六十多岁的等死的老头。

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上,我没有亲人——两年前,市区一幢高楼发生了火灾,我出门打麻将,回到家门口看到整栋楼烈焰翻腾,我的老婆和女儿、女婿,以及尚未出生的外孙,都被这场大火活活烧死了。

很多人担心我会自杀,但我从没想到过死,如果我也死了,在天上的妻女一定会很伤心。她们会保佑我活下去,无论遇到多大的疾病与困难,直到一百岁寿终正寝。

两年来,我每天去公园晨练,直到遇见一个退休女子。年轻时我的塌鼻子遭人讨厌,现在倒成了可爱的标志。她的老公很多年前就死了,她问我愿不愿和她交朋友。

七天前,我打电话约她出来逛街。

当我们经过未来梦大厦,突然下起大雷雨,便到大门口的玄关下躲雨。她的兴致越发高昂,似乎这样更浪漫。而我有些担心,想问街头小贩买把雨伞送她回家。她说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临时买把伞多浪费啊。

我的心跳越来越快,按捺不住买了把伞,刚要拉着她往外走,地面开始剧烈摇晃——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当我从刺骨疼痛中醒来,就再也爬不起来了,血污模糊的视线里,看到了她的尸体。

对不起,我不该叫你出来逛街,更不该拉着你到商场门口避雨,如果早点买把伞冲出去,现在恐怕已在你家里了…我,以及另外四个重伤员,或是骨折或奄奄一息,集中在底楼哈根达斯店。

难以置信的是,我们这五个必死之人居然都活到了第四天。

这天凌晨,有个声音把我惊醒,又是那个伤口发炎的男人,每晚都发出痛苦的叫唤。

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女孩。

是那个叫阿香的洗头妹,体形看起来像十几岁,总让我回忆起女儿刚读初中的时候。

短短几分钟,她依次杀死了四个重伤员,我是剩下的最后一个。

我企求她让我活下去。

“世界末日了,反正大家都要死的,还活着干什么?”

“为了活着。”

就这最简单的四个字,让她丢掉了手中的刀,逃出了弥漫着血腥味的哈根达斯店。

不久,大楼的主人罗浩然带着他的狗巡逻到底楼发现了凶案现场。随后许多人都围拢过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残酷景象,我如实地供出了阿香。

一小时后,我听说阿香死了。

重伤员只剩下我一个人,孤独地躺在底楼的哈根达斯店里,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看着地上永远也擦不干净的摊摊血迹,闻着从自己伤口里发出的臭味——已经发炎化脓了,一堆白色蛆虫爬进爬出,吞噬着肌肉与血液。再过几天也许它们会变成苍蝇,从我的嘴里飞出来。

我将会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但只要能多活一天,或者一个小时,哪怕一分钟,我也要活着。每时每刻都是折磨,我单纯地消耗食物、水和氧气。人们遗忘了这个地方,把我抛在这寒冷寂静的地底,只有莫星儿偶尔来照顾我。

真正让我害怕的是饥饿的猫与狗,它们把食物全吃光了,又开始自相残杀。好几条狗围绕在我身边,不时来嗅我的伤口,它们闻到了化脓的恶臭,还有行将死去的腐烂之气。我想等到我死以后,如果没人把我埋葬,肯定会成为它们的美餐。

终于,我看到了那头像熊一样大的猛犬。

它迈着可怕的步子走来,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路淌着充满腥气的口水。从这畜生凶恶的目光来看,它是想要把我吃了。我躺在地上无法反抗,对它说一切人类语言也是徒劳,只能闭上眼睛,等待被咬破肚子,挖出内脏的时刻。

“不要碰他!”突然,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我猛地睁开眼睛,那头狗熊似的畜生掉头离开了。

是谁救了我?仔细回想那个声音,不属于任何一个幸存者。就当我为还活着而庆幸时,整栋大楼的灯光熄灭了。

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谁都无法逃脱死亡降临。喝完莫星儿留给我的最后半瓶水,剩余的食物已被一群狗抢光了。伤口的蛆虫在快速蠕动,就快变成一群小苍蝇。

不知什么时候,我被一群打架的狗的叫声惊醒,眼前亮起手电的光芒,是大楼的主人罗浩然,还有他的那条米黄色的狗。

“求求你!给我口水喝!”顾不得自己这把年纪,我向这个中年男人哀求。他的手中还有半瓶水,却拧开瓶盖送到他的狗面前——狗舔着瓶口把水喝光了。

“你还记得我的脸吗?”罗浩然摘下口罩,用手电往自己脸上照了照,我眯起眼睛看了许久:“不,不记得。”

“十七年前,我们见过,就在这里。”他的脸上看不出表情,只有眼里微微放出一丝寒光。

十七年前?我们见过吗?不过,当时我就住在这个地方,未来梦大厦建造之前,这里是一片破旧的老房子。而我是一个下岗工人,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打打麻将炒炒股票…

“对不起,我忘了,你是——”

我还没问完,罗浩然已抓住我的手。

我看到鲜血从我的手腕上飞溅出来,要是我再年轻二十岁,肯定会喷得更高。

他用一把利刃割开了我的腕动脉,之后把刀丢在地上,装作我自杀的样子。他拿出一个杯子,盛满冒着热气的温水,浇在我被割开的动脉上。那条狗坐在地上,漠然地看着就要死去的我。

直到最后一刻,我也不想放弃。

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某些事情,是你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对不起,让大家笑话了,我是多么想活着,一直活到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刻。

我的血就要流尽,既感觉不到手腕的痛,也感觉不到长满蛆虫的伤口。我的眼前渐渐模糊,再也看不清罗浩然与他的那条狗了。

十七年前,我有没有见过他呢?

该死的,我可不想就这么死得不明不白!

我死了。

我并没有往上飘浮,而是被什么往地下拖去,经过无数层的地狱,直到最深的那片冰冷黑暗的海底。

相比较死后的世界——活着,真好!

所以,请你们活着,我最亲爱的朋友们。

啊!对了!在与死去的妻女重逢之前,我突然想起来了!

十七年前…十七年前…我见过…见过罗浩然!

居然——是他!是他…

第八章 X

我坐在冰冷黑暗的地狱中,只剩下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希望那个孩子活得再久一些。你们知道,就是那个面无血色,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僵尸的男孩。

他叫正太,而我叫X。

我有过自己的名字,但没人能记住,不但没人记得我的脸,也没人记得我的存在。我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流浪汉,每天在街头在公园在桥洞下在地下通道过夜,夏天躺在能遮雨的地方即可,冬天却要寻找厚厚的棉被,实在没有就用废报纸与厚纸板。什么?你说收容站?对不起,我至少可以捡破烂养活自己,不需要去那鬼地方受罪。

几个月前最寒冷的雪夜,我躲藏到未来梦大厦。地下三层有个角落很暖和,正好有根暖气管道通过,披条毛毯就可以舒服地过夜。我把保安与摄像头的位置都摸清了,保证可以安全地避开。白天,我在大楼外面捡垃圾和乞讨,逛街的人们大多揣着零钱,常有人大方地给我钞票。等到晚上零点以后,借着保安换岗的机会,我就从车库边小门溜进来,来到地下三层我的温暖小窝。这个小窝是我多年的流浪生涯中找到的最好住处。我以为它能陪伴我很久。

可惜,世界末日来了。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这天下着雷雨,我早早收工回到车库,感到整栋楼在迅速下沉。到处响着汽车报警声,还有忘拉手刹的直接撞到墙上。当灯光重新亮起后不久,地下四层已堆满尸体。

我摸到卡尔福超市,从狗嘴边抢下一只烟熏火腿,又搜集了几瓶饮料,以及我最爱的白酒——冬天驱寒必备之品,以前只喝过最劣质的兑了水的或工业酒精的山寨货,从没机会摸过五粮液。我拎着丰盛的战利品,在地下三层饱餐一顿,爽啊!

忽然,我见到一个男人带着一个男孩还有一条狗。狗叫了几声。男孩有张毫无血色的脸。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问我:“你是谁?”

看看我这身破烂的衣服,还有满头乱发与拉茬的胡子,就知道答案了。我不跟他说话,担心他会叫人把我抓起来——许多人不都这样吗?把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当作可怕而危险的人,看到我们就感到恶心与肮脏,最好立刻从眼前消失。于是,我抱着烟熏火腿逃跑了。

暖气管道彻底冰冷了,我从超市找来被子御寒。又囤积了一点食物,以我忍饥挨饿的能力来看,大概够吃五六天。

第二天,我在小窝里休息,听到外面有什么动静,随后发现有条狗熊般的大狗趴在一辆跑车的车窗上,车里是那个像僵尸的小男孩。

我立刻抄起一根棍子,猛砸到大狗的腰上——俗话说,狼是“铜头铁脚麻秆腰”,这狗也是同样道理,再厉害也经不起腰眼上一记。它怒吼着转过头来,我又用棍子打在它脑袋上,但对它丝毫不起作用。

不过,我吃叫花子这碗饭的,如果被狗欺负那还怎么混呢?这条大狗向我瞪了瞪眼珠子,而我也向它瞪了瞪眼珠子,瞪得比它还要凶恶!

它也许被我的眼神吓住了,也许以为我手里就是传说中的打狗棒,夹紧尾巴滚蛋了。

从此以后,正太成了我的好朋友。这个男孩想给我起个名字,一开始叫我“小明”,但我坚决不肯,后来我说:“那叫我X吧。”

为什么我是X?一年前,当我住在河边的桥洞里时,有个喜欢偷书的流浪汉告诉我,要提防突然帮助你的陌生人——有本书里写过一个变态,为保护一个犯下杀人罪的女人,把一个流浪汉骗出来,给他一份体面工作,再给一笔钱,送他一身好衣服去住旅馆,最后就杀死了他!非但如此,变态还把他的脸砸烂,指纹也烧掉,让他做替死鬼,让警察以为面目全非的他就是那个被害者。

真他妈变态!凭什么你就是天才,而我就要给你做炮灰?凭什么流浪汉消失了也不会有人记得?至少,我妈还记得我,她生下我又把我养大,她如果还活着,肯定会不时念起我。就算你们城里人记不住流浪汉,但那些野狗野猫都认得我。我睡过的每个桥洞每个地下通道,都留下过我的尿的气味,我怎么会平白无故消失呢?虽然我认字没你多,腰包没你鼓,衣服没你新,住的地方没你暖和,但我站起来不比你矮,躺下去不比你短,吃的饭不比你少,跟女的睡觉也不会比你差,你说你是天才的嫌疑人X,那么我也是一个X。

还有,你是为了你喜欢的女人不错,但我就没有我喜欢的女人吗?

或许你们心想,像我这种生活在黑暗的地方,靠捡破烂要饭为生,流浪四方居无定所,死在街头都无人可怜的下等人,怎么会有女人来喜欢呢?

不错,十多年来,确实没有任何女人愿意靠近我。

你们不要觉得像我这种人会变成强奸犯或杀人狂——虽然不是没有,但那是流浪汉中的极少数!我们最多就是偷些没人要的东西,不会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因为头顶有老天爷在看着每一个人。

我承认,我依然喜欢女人,时常面对街头广告牌里穿着暴露的女明星,兴奋得整晚睡不着觉。有时遇到走夜路的漂亮女人,也会悄悄尾随一段路——但我不会打扰她,而是护送她安全到家。

比如,那个叫阿香的女孩。每个夜晚,我都会看到她走出未来梦大厦,扎着马尾拎着山寨名牌包,体形还像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我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但肯定是从农村来城市打工的,我猜她的实际年龄应该有二十岁吧,有时她化着淡妆从我面前走过,带着一股洗发水的气味,扭动着小小的身体,那真是把我迷得灵魂出窍了!但我从没跟她说过话,只知道她是在未来梦大厦上班的——直到世界末日,才知道她的职业是洗头妹。

有一晚,她回家经过一条昏暗的小巷,一个小混混拦住了她,她高声呼救,却无人搭理。我冲上去把小混混打得落荒而逃。她正要向我道谢,我却溜走了——我这么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还是不要吓着人家小姑娘了。

阿香能在世界末日活下来,我很高兴。希望她能一直活下去,如果她没有食物,我会把自己最后一点吃的留给她。

可我还是不敢出现在她面前,只远远躲在阴影里看着她。

那个保安总是纠缠她,几次我都想揍那家伙。有一晚,我看到保安带着阿香进了一个小房间,而阿香并没有丝毫抗拒。一两个钟头后,他们一起走出小房间,保安的手还在阿香身上乱摸——虽然我只是个流浪汉,但也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很难过,但也只能难过。

就算是个保安,也比我这个流浪汉强吧,希望他能对阿香好一些。第三天,凌晨,我被一阵汽车呼啸声惊醒,一辆大车从车道上飞驰而过,开进了地下四层。隔了几分钟,这辆大车又开回到地下三层,速度要比之前更快。

突然,车库里传来一阵重重的撞击声。我赶去时发现这辆大车已撞得一塌糊涂,车头挤成一团,把旁边一辆红色轿车撞成两截。车子前排坐着两个人,各自被两个大气球顶着,其中一个男的已经死了,方向盘整个压破了他的胸膛,驾驶室里到处都是他的血。旁边坐着一个女孩,仔细分辨竟是阿香!她还活着,胸口在剧烈地起伏,只是失去了知觉,身上还在流血。小孩般的体形救了她的命,如果她像大人那样坐着的话,肯定也会被撞死的!

可是,她这边的车门已经严重扭曲变形,无论从里从外都无法打开。我着急地绕着车子转了一圈,结果打开了车子的后备厢,找到了一箱修理工具。于是,我用扳手与螺丝刀好不容易才打开破损的车门,然后把阿香从车里抱了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触摸她的身体,轻轻的,就像一个孩子。我随手擦了擦她脸上的血污,看清了她那张清澈的脸,我真的好喜欢她。忽然,我有一种冲动,想要亲吻她的嘴唇。

不!我有什么资格?一个被所有人瞧不起的流浪汉,一个谁都记不住的X。何况,阿香现在昏迷不省人事,我这不是乘人之危的揩油吃豆腐吗?

我查看了一下她的伤势,幸好都是些皮外伤,她的昏迷应该只是暂时的。我有些犹豫,要不要就这样守着她,直到她睁开眼睛?

突然,她的眼皮微微颤动,眼看就要醒过来了,我悄悄躲进黑暗角落里。

阿香醒了,看着车里的死人、被卸下的车门,她明白了。

“为什么让我活下来?”

车库里回荡着她孩子般的尖叫,她并不感激我救了她。

她那小小的身体摇晃着离开这里,走上通往超市的楼梯。而我蜷缩在角落中,低头落下眼泪。——我好后悔,为什么没跟她上去?我明知道她一心求死,明知道她已近疯狂,为什么不跟着她以防不测?是因为不敢再看到她的眼睛?

不久,她死了。当人们抛下她的尸体离去后,我从黑暗中钻出来,重重跪倒在她跟前,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我偷听幸存者们的谈话,才知道阿香犯下的罪孽。我也不恨杀死阿香的那个人,因为她已是必死之人了。我只恨我自己,不能给她任何帮助,更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只能一个人躲在地下看着她的尸体…两天后,正太来找我玩。我劝他快点回去,他妈妈肯定很着急吧。这时,我听到一阵脚步声。我和正太躲在货架间,看到那个叫陶冶的超市员工下来了。他没走几步路,就被那条狗熊般的大狗扑倒,眼看就要被咬死了。

我上前直接一脚蹬在大狗腰上。它翻滚到地上,发出一声大吼,刚要再扑过去,我瞪着眼珠子高声叫骂:“畜生!滚!”虽然它可以眨眼咬断我的脖子,却露出害怕的眼神,很快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会动物的语言——从一位老叫花子那里学来的,他已流浪了八十多年,经历过南京大屠杀,见识过三年自然灾害人吃人。他不但去过中国每一个地方,还去印度、前苏联、欧洲多国要过饭。他在重庆见过蒋委员长,在开罗见过罗斯福总统,在莫斯科见过戈尔巴乔夫。他最早学了狗话,后来学会猫话,最后竟学会说老鼠话。无论他走到哪个角落,身后都跟着一大串野猫野狗。我是老叫花子的关门徒弟,当他传授给我这些动物语言后,就坐在地上睡着再没醒来。我半夜里把他拖到街心公园埋了,也不枉师徒一场。

我可以跟地底所有动物说话,让它们听从我的命令,尤其那条狗熊般的大狗,尽管它有时还会自行其是。我还控制了那群老鼠,让它们不要去地下四层——只有老鼠不惧怕腐尸,但我不想让它们去吃可怜的死尸,那里有我的阿香。只有一个小动物,成为与我平等的朋友——它一直住在地下四层,很特别也很聪明,我相信它会活得比我更久。

我知道,我将会死在地底,并会被你们大多数人遗忘。

是啊,无论亡灵还是幸存者,你们说到过我的死吗?

这天夜里——反正永远都是夜里,还有许多猫狗陪伴我,要不是我严加管束,哈根达斯店里最后一个重伤的老头,肯定会被饥饿的它们吃掉。现在,这些可怜的动物自相残杀,留下一团团模糊的血肉。

那个老头还没有死,顽强地呼吸着,即便他身上很快会孵出小苍蝇。

忽然,手电光照亮了他,原来是大楼的主人,还有他的那条狗。

大楼的主人杀了那个老头。

要不要上去救他?反正老头肯定要死的,这么死说不定还解除了他的痛苦…不,这不可能是老头的意愿!

终于,我冲到他们跟前。米黄色的狗向我叫了几声,我狠狠瞪了它一眼,它立时发出老鼠般的叫声,躲藏到主人身后。

老头死了。

“为什么杀他?”

“对不起,我只是为了节约氧气。反正他早晚要死。每一点氧气都是珍贵的,不能被他白白消耗。”

这句话激怒了我——那么我也应该死吗?流浪汉活在这个世界上,不也被许多人认为是白白消耗氧气吗?

“你会死得很惨的!”我对他诅咒了一句,便转身向那群猫狗走去,突然感到后背心一阵剧痛。

以前我不是没挨过刀子,但从没像这一回如此疼痛。刀尖从背后捅破了我的心脏。

我死了。没有一丝挣扎与反抗,无声无息地倒在地上。虽然,我是那群猫狗的主人,但饥饿的它们仍会把我作为夜宵——如果我的肉能让它们免于饿死,也算是某种功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