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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简是谁?”秦羽汐轻轻的岔开话题。
“我弟弟。”杜笙说道。
“好吧,我当时把你挖出来的时候,你确实已经是尸体了。”秦羽汐端着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小口红酒,然后尝了尝他送过来的排骨汤。
虽然已经在江源那边吃过东西,可是她还是感觉,这人炖的排骨汤味道不错。
“对于你来说,终究是好事,你又何必追根问底?”秦羽汐笑道,“或者,作为患者,你非要问的话,我也不妨告诉你,我研究的药还没有经过临床验证,我就把你当作试验品了,但是,你活过来了,算是受益者。”
“会有后遗症不?”杜笙哭笑不得,他可一点也没有怀疑过她,刚刚醒来的时候,他还有些不适应,但今天一天,他都感觉精力充沛,他真的没法子想象,自己一周前,曾经受过如此沉重的创伤。
“有一点后遗症。”秦羽汐低声说道。
“呃?”杜笙原本只是问问,没想到,竟然真有后遗症?
“有什么后遗症?”杜笙急急问道。
“这个……那个……”秦羽汐迟疑了一下子,这才说道,“你的新陈代谢会比普通人快一点,也就是说,你会比普通人强壮一点,活得久一点,据说,老而不死谓之贼,所以,将来你有做贼的潜质。”
杜笙开始还呆呆的听着,后来,他就有些忍不住,问道:“这也算是后遗症?多少人梦寐以求好不好?”
“一切违背人类正常发展轨迹的东西,都算后遗症。”秦羽汐轻轻的叹气,这个人原本就有很强的妖族基因,还被她用羽化刺激了一下子。
将来会不会还有更深层次的发展,真的难说,她很是担心,弄不好,她就在繁华的魔都,制造出一只妖来了。
帝卿曾经说过,妖族很是强大,有些妖族,天赋异禀,一出生就能够呼风呼雨,排山倒海……
天知道这个杜笙会不会有这样的本事?
“你将来要是有什么不对劲,你就跑来找我。”秦羽汐抬头,有些心虚的看着他。
杜笙迟疑了一下子,这才问道:“小姐,您的意思就是我可能会活的比普通人长一点,这个,将来我要是活的不耐烦了,可以跑来找你,你给我一颗耗子药?”
照着她的逻辑,应该是这么理解没错吧?为什么他这么感觉好笑?
可这个女孩子,说得还一本正经?甚至,她似乎都有些心虚。
“不……不光如此……”秦羽汐说道,“可能还会有别的事。”
“什么别的事情?”杜笙忙着问道。
“这个,比如说……我是举例啊,你可千万不要尝试,知道不?”秦羽汐忙着说道,她真的不知道杜笙算是什么潜质,将来又会如何?
她只是感觉,杜笙的体内,蕴藏着澎湃的生命力,哪怕他当初像是一具尸体一样,静静的躺在她的药剂室的时候,她都能够感应到他旺盛的生命力。
“我知道,请说。”杜笙忙着说道。
“比如说,你那天会飞了?或者,你从100层高楼跳下来,没有死?还有啊,迎面一辆大卡车对着你撞过来,而卡车撞飞了,你没死,甚至,子弹穿过你的心脏,你只是感觉痛了一下子……反正,诸如此类不正常现象,发生在你身上,你都不要大惊小怪,记得一准要掩饰,要装着没有撞到,装着……”秦羽汐比划着,她不知道怎么告诉杜笙,他已经发生了变异。
“我想,如果有一辆大卡车对着我撞过来,一准是我撞飞,然后死得不要不要的。”杜笙哭笑不得。
“理论上来说不会……”秦羽汐尴尬的笑着。
“真的?”杜笙愣然问道,如果当真如此,他岂不是……
接下来的问题,他已经不敢想,如果照着秦羽汐所说,他岂不成超人了?
“你把我弄成了超人?”杜笙抬头,看着秦羽汐,今天一天,他只是感觉自己耳聪目明,身强体壮,精力充沛。
“超人绝对比你牛叉,和超人相比,你又是劣质品。”秦羽汐摇摇头,电视里面的超人可厉害了,但这个人虽然生命力非常强盛,应该是达不到那种境界。
杜笙这个时候已经明白过来了,为什么这个女孩子看到他,没有太大的反感,而是愿意和他聊聊天。
甚至,她一早就想要说,只是不知道从何说起,所以一直迟疑着,她就在等着自己问。
第212章 珍爱生命
杜笙心中有些狐疑,难道说,自己真的成了劣质品的超人?
“要不,试试?”杜笙试探性的说道。
“你想要怎样试试?”秦羽汐微微皱眉,她根本不知道他的属性,也不知道他将来会有什么天赋。
“你这里应该有三楼吧?”杜笙笑道,“我爬上去跳下来,看看会不会出事?”
“你要是想不开,想要跳个楼,你找别的地方去。”秦羽汐摇头道,“否则,你跳下来弄得不死不活,我看着不顺眼,又要耗费药物救你,得不偿失。”
想了想,秦羽汐又补充道:“我家的药很贵的。”
对于秦羽汐的药,杜笙连着价钱都没有敢问,起死回生药,千金不易,哪里是区区金钱能够买得到的?
“我知道。”杜笙点点头,说道,“我虽然有点钱,但也不敢问这个价。”
这一次,秦羽汐只是笑着。
“小姐,您救了我。”杜笙把虾子推到她面前,笑道,“我应该付出什么?”
“什么?”秦羽汐愣然,随即她就笑了起来,看样子这个也不算是一个恶人,还好还好,救一个好人总比救一个坏人要好得多。
“救命之恩?”杜笙比划了一下子,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起死回生?她给予他重生的机会,是不是意味着,从此以后他这条命,都是她的?
“好好活着。”秦羽汐说道,“珍爱生命就好这话似乎有些怪?”
“就这个?”杜笙有些呆滞,她救了他,竟然只是希望他好好活着?
“好吧,我感觉我说这话,忒么像是白莲花,我真的不是那种人。”秦羽汐想想,现在一些小说中,白莲花可不受待见,当即说道,“如果方便,将来你有什么异常,你可以跑来找我,我还是想要做一下子进一步的跟踪研究,另外如果可以,与人为善吧。我不希望我救活人,穷凶极恶。”
“小姐放心。”杜笙听得她这么说,倒是明白过来,她的药,应该确实是在研究途中,没有经过任何实验,自己这个人,原本已经算是一个死人了,她把他挖出来,然后抱着死马当活马医治的心态。
但是,他这个死马还是活了过来,她希望做进一步的研究。
这种心态,杜笙认为很是正常,如果是在一些大型研究所,人家根本不会遵循他的意愿。
这个女孩子也没有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只希望自己救治的人,是一个好人,不要为恶……
想来当初自己一身的伤,她不傻,也知道他不是良善之辈。
秦羽汐用白嫩嫩的手指,剥了一个虾子,放在口中,慢慢的嚼着,笑道:“倒看不出来你这样一个人,居然还懂得厨艺?”
“总得有些爱好。”杜笙笑道,“我妈妈早些年精通厨艺,我也学过一些,只是这些年都没有动手,免不了生疏了,小姐如果喜欢,将来我可以常常来。”
“有空来就好。”秦羽汐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对外如何解释你失踪的这几天?”
杜笙笑了一下子,摸了一下子自己的脸,半晌,这才说道:“这是一个看脸的年代,我原本脸上有一条丑陋的伤痕,走出去都会吓到小朋友,这不,如今整容业发达,我去找了一个神医,做了一下子整容。”
今天,他就是这么对外说的。
“倒是不错的借口。”秦羽汐笑道,“早知道,你应该躲起来再藏几天,整容没有这么快的,至少也得半月,而且,就你脸上原本的伤疤,已经是老伤,皮肤组织早就痊愈,想要做整容不是那么容易,重点就是……你伤了骨头,动了根本。”
“我知道。”杜笙笑道,“事实上,整容根本整不了,我问过我事实上很好奇,小姐,您能够救我,难道你还研究了什么药,能够迅速驱除伤疤?”
“祛除伤疤有什么用?”秦羽汐笑道,“你难道不知道清灵液?我已经开始对外推广了?”
“啊?”杜笙呆了一下子,这才恍惚想不起来,就在前不久,似乎听得人说,顾家新进研究出来的仙药“清灵液”,能够让伤口瞬间愈合,不留伤痕。
清灵液的发明,可以让外科手术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也让病患免于伤痛。
外面把这种药传说得神乎其神,但杜笙却是表示有些不相信,毕竟没有亲眼目睹过,而这样的药,自然也是贵的离谱,一百毫升要卖到数百万不等。
“那清灵液竟然是你发明的?”杜笙难言心中的震惊。
“嗯,如果没有那药,你也不会恢复的这么快。”秦羽汐笑笑。
杜笙正欲说话,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得地底下竟然传来一声怒吼
“嗷唔……”
宛如是狼,但又不太像,声音低沉,却气势恢宏。
“小姐?”杜笙忙着叫道。
“啊?”秦羽汐却是大喜,她的小狼啊,终于蜕变出来了。
顾不上杜笙,当即抓过一张面纸擦手,转身就向着药剂室跑去。
杜笙见状,心中好奇,难道说,她竟然在地下室养着什么猛兽不成?听着这怒吼声,应该是隶属于某种猛兽,是狼吗?
看着秦羽汐欢快的声影,杜笙跟着跑了过去。
在药剂室里面,一头全体披着长长绒毛的猛兽,傲然而立。在灯光底下,这猛兽看起来有些像是藏獒,又有些像是狼,全身的毛发乌黑发亮,却有有着一块块宛如是染上去的红色斑点,甚是好看。
“小姐……”杜笙看着那猛兽,心中有些担忧,不管是藏獒还是狼,终究是食肉性猛兽,野性难驯。
站在他的立场,他真的不主张女孩子养这样的大型犬类动物。
“小狼……”秦羽汐看到蜕变的出来的红斑狼蛊,顿时大喜过望,帝卿说的没错,得了她的血液的小狼,已经不在是普通的狼蛊了。
小狼见到秦羽汐,身子一晃,直接就扑了过来。
杜笙担忧,忙着抢前一步,挡在秦羽汐面前。
但就在那庞然大物靠近他的时候,下一秒,他眼前一花,却是什么都没有了。
“小姐?”杜笙愣然,急急转身,却看到秦羽汐白嫩嫩的手心中,趴着一只一点点大的小狼犬,身上有着红色的斑点。
小狼仅仅只有半个巴掌大小,如今趴在秦羽汐的手心中,摇头晃脑,一脸的卖萌。
“它……”杜笙愣然,这玩意就的刚才的庞然大物?这不可能啊?
“小姐,这就是刚才那猛兽?”杜笙忙着问道,天这地方的一切,都太过颠覆他以往的认识了。
他还活着吗,他还在人间吗?
如果不是他从小就经过严格的训练,这个时候,杜笙都要怀疑,是不是他精神异常,产生幻觉了。
“嗯……”秦羽汐心情大好,忙着一把拉出杜笙,顺手就把药剂室的门关上,笑道,“小狼虽然不如龙蛊,但三变之后,算是战斗类的蛊虫了,哈……”
“蛊虫?”杜笙只感觉头皮都在发麻。
“嗯嗯。”秦羽汐连连点头,笑道,“我今天心情好,走走走,我们去喝酒。”
“好。”看着她脸上笑逐颜开,杜笙心里也没来由的开心起来,两人再次走到餐厅。
可是,等着他走到餐厅的时候,他就发现,刚才那只小小的小狼,已经不知去向。
“小姐,那小可爱呢?”杜笙问道。
那庞然大物的猛兽,确实看着凶悍,可刚才小狼趴在秦羽汐的手心中,仅仅只有半个手掌大小,小巧玲珑,这样的东西,如果进入宠物市场,绝对是时下女子的最爱。
“可不要让它乱跑,踩着怎么办?”杜笙一边说着,一边忍不住留意地下。
“不会。”秦羽汐笑道,“它在我身上。”
“哦?”杜笙满腹狐疑,但眼见她开心,因为好奇的问道,“刚才那个小蝙蝠呢?”
那个小蝙蝠,模样也非常可爱,比普通的蝙蝠小,这还不算,还带着雷电功能,甚至,杜笙都有些心动,要是能够豢养一只,那该多好?
“哈”秦羽汐但笑不语,蛊虫这玩意,她没法子对于普通人解释。
杜笙见她如此,思虑片刻,当即试探性的问道:“那不是普通的动物,乃是蛊虫?”
秦羽汐点点头,说道:“这种东西,你就不要问了,唉……我原本养了一只蟆蛊,就在荷塘中,结果却是被人吃了。否则,也不会让你们这种懂得一些生活小技能的人,随便摸进我家园子。”
杜笙对于她后面一句话,直接无视了,笑问道:“这东西也有人吃?”
“嗯!”秦羽汐点点头,说道,“前不久有一个坏人,弄了一只厉害的合蛊,就把我的蟆蛊给吃了,还伤了小狼。”
杜笙想了想,这世上的奇人异士颇多,可能就是一些看这个女孩子不顺眼的人,跑来找她麻烦了。
以后,他得让人盯着点这个地方,别让一些不开眼的人,跑来找她,真的,好端端的吃了人家的蟆蛊做什么?虽然他一点也不知道蟆蛊是什么东西。
“小姐,你手上的戒指好亮。”杜笙的目光落在秦羽汐的手指上,那是一枚红宝石戒指,这么说,似乎有些唐突了,作为一个男人,他不应该盯着女孩子的首饰一个劲的猛看。
可这枚戒指,真的好奇怪,似乎并非是一枚戒指,而是活物一般。
这个时候,秦羽汐竟然感觉手指上的戒指微微一振,不仅有些讶异的看了一眼杜笙,说道:“这在一枚厄运宝石。
“厄运宝石?”杜笙皱眉,说道,“什么意思,这红宝石好生鲜亮,怎么就是厄运宝石了?”
“因为宝石里面寄生了蛊虫。”秦羽汐的笑容有些苦涩,想起柳雁曼,她心中还是有些难受。
杜笙比划了一下,问道:“你说的蛊虫,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蛊?”
“差不多的东西。”秦羽汐答应着。
杜笙看着她,有些担忧,说道:“小姐,我听说养蛊很是……”想来他和她终究不熟,所以有些话,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没事。”秦羽汐笑道,“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邪恶,蛊毒如果用得好,能够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效果,比普通的针石药剂管用。”
“是吗?”杜笙表示不明白。
吃过饭,杜笙还是很是鸡婆的给她收拾了碗筷,然后又把一些东西收拾好,这才说道:“小姐,你这里为什么没有人侍候?”
住着如此庞大的宅院,杜笙看过,她这地方一应家具摆设,都是极好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竟然没有佣人照顾?她一个女孩子,岂不是诸多不方便?
“我请了钟点工,外面的花圃也有人照应。”秦羽汐说道,“我是致力于毒药研究的,如果请了佣人,长期居住,弄不好会有麻烦。”
“以让他们小心点。”杜笙说道。
“不成。”秦羽汐摇头。
“为什么?”杜笙有些不明白。
“毒药的话,并非是你接触了毒药源,才会感染。”秦羽汐叹气,她要带着小人宠出去走走,总不能够说,她养着一个小人,实在是不方便让人看到,这如果请个佣人,不小心让她看到了帝卿,如何是好?
而且,帝卿还喜欢没事的时候出去飞飞……
虽然帝卿不说,但秦羽汐知道,他的日子过得非常孤寂,他渴望有人说话聊天,希望能够出去偶然飞一下子。
“类似于辐射?”杜笙皱眉说道。
“是。”秦羽汐点点头,说道,“天不早了,你走吧,如果有什么事情,再来找我——出去后帮我把门锁上。”
“好,谢谢小姐。”杜笙说完,走到院子门口,准备锁门的时候,却看到秦羽汐已经关了门。
看着那扇紧逼的门,杜笙呆了一下子,当即向着外面走去,走到外面路上,一辆黑色的揽胜正在等着他。
“少爷。”一个黑衣人打开车门,恭恭敬敬的请他上车。
杜笙坐上车,靠在椅背上——
“少爷,去哪里?”黑衣人问道。
“回家睡觉。”杜笙轻轻的笑着。
黑衣人偷偷的打量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试探性的问道:“少爷,就这样?”
“急什么?”杜笙冷笑,他既然还活着,自然就不着急,让某些人着急吧,想想,这几天杜简的表情。
现在,他没有死,着急的是杜简。
秦羽汐晚上把帝卿从药鼎中抱出来,跟他聊了一下子今天的事情,她现在已经很喜欢每天晚上和帝卿说说一天的事情,哪怕一点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她也会说说,哪怕是做公交车,她身边做了一个猥琐大叔,她都会忍不住告诉帝卿。
每次帝卿听着她胡乱扒拉,他就很是开心。
秦羽汐洗完澡,就趴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她就睡着了。
杜简已经快要气疯了,杜笙居然还活着,这怎么能?人是他亲自带着人下手的,甚至,他亲自动手砍了他二刀啊。
埋伏在暗中的狙击手开了两枪,都正中要害,这还不算,他还命人把他重重的砍了几刀,这才让自己的心腹拖出去埋掉。
杀人不是什么难事,难事就是毁尸灭迹。
但是,这是高档别墅区,正好距离他们这边不远处的一户人家,还在修建花园子——没有修成的建筑工地,自然是各种凌乱,把人往地基下面一埋,自然是万事大捷。
那个人家就一个女孩子,听说二十出头,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在末世房地产公司上班,人长得很是漂亮,墨离枫的新宠……
那房子是墨离枫的,那房子应该就是用来金窝藏娇——这样的女孩子,没什么背景,他也不怕什么。
而且,那个女孩子和他毫无交集,根本就没有人想到,他会把人埋在那里。
杜简认为,计划就是如此的完美,一切都是那么万无一失,真的,这几天,他心情好的不得了。
是,一周过去了,杜笙竟然出现来,不但如此,他连着脸上的旧伤都好了,原本一张恐怖狰狞的脸,现在竟然能够笑得风度翩翩。
杜笙长得不丑,甚至,他比这世上原本很多人都要好看那么一点点,平时勤加锻炼,身材非常好,如今,还有了一张网红脸?比原本沾优势很多。
杜笙对人解释,他原本的一张脸实在不好看,不合适社交,这是一个看脸的年代——因此他找了一家非常好的整容医院,偷偷的跑去整容了。
因此不知道是否能成功,所以,他没有对人说起。
真的活见鬼了……
这几天,杜简思量想去,只有一个能性,就是杜笙一早就安排好了替身?自己想要暗杀他,他也一早就收到了信息,所以,他命替身起来?
当然,这期间他能真的跑去国外整容了,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杜笙把手下办事的几个人,骂了一个狗血淋头,但是,他手下所有人都说——他们杀的那人,就是真正的大少爷,绝对不是替身。
杜简也觉得,他不能认错人。
不成,他要去看看。
那个女孩子的花圃,这几天就要完工了,听说,最多还有两天,今天不知道从哪里运来一批珍贵花木,其中有好些名品兰花和牡丹、另有好几颗高大的丹桂。由于天色已晚,所以明天要种。
种植这种大型的花木,也需要小心的挖掘机。
因此在苍梧山庄的工地上,停着二台小型挖掘机——
“就这地方吗?”杜简看着畏首畏脑站在一边的李二,问道。
“是的,就是这里。”李二连连点头,这个地方,如今已经被堆砌上山石,这山石也是从别的景点运过来的,已经有些年代的。
“挖开,我要看。”杜简低声说道。
“公子……”李二有些犯难,虽然这些假山规模不大,但终究是石头啊,就算有挖掘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要亲眼看看,验证一下子。”杜简冷笑道。
“好吧。”虽然是一件为难的事情,但是,李二和李三还是招呼过众人过来,幸好,本来就是他们接的这个工程,加上今晚二公子另外带了五个心腹过来。
七个人一起动手,假山很快就被挪开了。
李二和李三从一边拿过一把铁锹来,开始挖土……
“要是下面没有尸体,我今晚就把你们两个埋下去。”杜简阴深深的说道,脸上罩着一层寒霜。
李二和李三当年挖的并不深,很快,他们就挖到了那个破麻袋,但是,却没有发现尸体……
“这……这绝对不能……”李二战战兢兢的说道。
“公子,我们真的把他埋在了这里……”李三两股战战,看到那只破麻袋,他身子一软,直接就倒在了地上。
今天听说大公子回来了,他一整天都提心吊胆的,如今看到麻袋里面竟然没有尸体,一瞬间,他吓得连着魂都飞了出去。
“难道说——诈尸?”李三说道。
“什么诈尸,胡说八道?”杜简从一个亲信手中拿过一把枪,对着李三的脑袋。
难道说,当初杜笙竟然没有死,而李三和李二吃里扒外,偷偷放了他?想想也不能啊?他亲自做下的事情,焉能有错?
“公子……公子……你不知道……”李二忙着说道,“我听得老人说起过,人死之后,有七七回魂的说法,今天……不是第七天?”
要认真算起来,杜笙醒来的日子,确实就是第七天。
秦羽汐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裙,站在一块山子石旁边,静静的听着……
初秋的季节,天已经有些冷了,大半夜的时候,格外冷清——这些人吃撑了,晚上不好好睡觉,没事跑来她这边挖坑埋人做什么?
“胡扯,你以为这样我就能够放过你?”杜简一肚子的怒气,语气中透着一股阴狠,骂道,“李二,你给我说老实话,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我不知道啊。”李二一个激灵,当即跪伏在地上,不管是替身还是什么,只要他们把人埋在这里,挖出尸体来,杜简应该都不会追究,至少证明他们都没有说假话。
现在土坑里面只有一个染血的破麻袋,尸体却是不见了。
李三和李二都不笨,想想也明白,杜简是绝对会怀疑他们两人。
他们也怨啊,他们明明是把人埋在这里……
“你不知道,那有谁知道?”杜简轻轻的扣动扳机。
“公子,饶命……饶命……”李三扑了上去,就跪在土坑中,仰首看着杜简,嘶声叫道,“我们确实把他埋在了这里。”
第213章 夜半
这个时候,秦羽汐竟然感觉手指上的戒指微微一振,不仅有些讶异的看了一眼杜笙,说道:“这在一枚厄运宝石。”
“厄运宝石?”杜笙皱眉,说道,“什么意思,这红宝石好生鲜亮,怎么就是厄运宝石了?”
“因为宝石里面寄生了蛊虫。”秦羽汐的笑容有些苦涩,想起柳雁曼,她心中还是有些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