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入那个行当后第一次来找我,我就发现她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有精致的妆容,衣服一看也都不是便宜货。再对比一下我身上的粗布衣衫,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如果说我心里一点嫉妒的感受都没有,那就是假话了。
林倩倩依旧是那样口无遮拦,她几句话就点破了我的心思,说姐姐,你比我漂亮,你的皮肤天生就好,嫩得能挤出水来,为什么要在这里干粗活,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呢?
我知道,她是在劝我入行。
也许是我的思想并没有这般开放吧,反正,她的这个行当,我是不会干的。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在自欺欺人?我最后还是走了这条路?不,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入过这一行。那时候,我甚至还想过要不要劝林倩倩离开,不过,看到她意气风发的样子,听她描述纸醉金迷的生活时陶醉的模样,我知道说出来也是没用的。
林倩倩告诉我,她现在的收入很高,比我高出十倍都不止,而且工作很轻松、很快乐。在我拒绝入行后,她还笑话我,说干这事儿,又不会掉一根毫毛,说我不爱张奇,不也一起睡了,那睡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睡其他男人还能有钱挣,至少比睡那个赌鬼要好受多了。她说话总是这样,口无遮拦,但她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也没有觉得被冒犯,我挠她痒痒,一顿嬉笑打闹之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虽然我没跟她一起下海,但她还是会习惯性来找我玩,也经常会给我带一些礼物。
随着林倩倩的收入越来越高,她出手也越来越阔绰。甚至在那一年我的生日,她居然拿了一个金镯子来送给我当礼物。那时候的我,感动到号啕大哭。并不是因为金镯子很贵重,而是我活到20多岁,是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拥有生日礼物。
但我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个金镯子,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一天下午,林倩倩带着一个40多岁、穿着西装的男人来到我的鞋厂门口。
我见林倩倩一脸紧张,欲言又止的样子,深感奇怪。那男人看她一眼,她才嗫嚅着说,她送我的生日礼物——金镯子,是一天晚上“事后”从这个西装男人的包里偷来的。没想到后来被发现了,如果不还给人家,就会挨打。
可能在林倩倩看来,这件事很羞耻、很尴尬,可我听到这件事后,完全没有怪她的意思,反而觉得很感动。林倩倩为我偷了一个这么贵重的礼物,可见她是真心把我当成姐妹的。
我二话不说,取下了金镯子还给了西装男人,希望他能就此放过林倩倩。
可是那个男人温和一笑,没有接过镯子,而是用听不太懂的方言提议我们一起吃个饭。
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搞什么花样,难道还要林倩倩赔偿利息吗?我当时想好了,如果他要讹诈我们,我哪怕倾尽我的积蓄,也要帮林倩倩还清这笔债。
可是我想错了,西装男人并不是要讹诈我们。他是香港人,很有钱,在当地很有名,别人都叫他“东哥”。东哥不仅看起来很体面,而且很健谈。最重要的是,他的彬彬有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没有要回金镯子,而是很大方地送给了我。他说,原来是误会一场,有钱难买真情意,为了我和林倩倩之间的那份友谊,我应该收下这份属于我的礼物。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明明有钱有势,却不像张奇那么粗俗蛮横,他看向我的眼神,并没有一丝冒犯,反而带着一种克制。回宿舍后,我的脑海里都是东哥的模样。被这样一个体面的男人尊重,我的心里莫名激起了涟漪。关键是,他送了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却没有索求任何回报。
后来,东哥又通过林倩倩来找我吃饭,慢慢地,我们又变成了单独吃饭。
我明知道不应该陷进去,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他每次的邀约。也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不再是鞋厂里做着机械的、流水线工作的女工,而是一个能没有任何负担去表达自己想法的女人吧。没错,我从他身上,第一次享受到被尊重、被爱慕的感受,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女人。慢慢地,我能听懂他那一口拗口的粤语了,甚至还跟着他学了几句简单的英文。他什么都愿意教我,我也什么都愿意学。在我的心里,已经默默地把他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了。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恋爱的心理预期,在一次饭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就做了那种事情。那一次,我哭了,原来我反感那种事情,是因为张奇没有把我当成人过。而东哥,他对我那么尊重、那么珍惜,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受。林倩倩说得对,东哥就是我要找的男人。
东哥说,他不忍心看我那么辛苦,提出让我从鞋厂辞职,他包了一间旅馆房间给我住,比鞋厂宿舍环境要好得多。我平时的开销用度,都是他定期给我。他在工作不忙的时候,会来陪我。陪我吃饭、陪我聊天、陪我逛街,还会送我很贵的化妆品和衣服。
东哥是做销售生意的,他说就是想办法从香港那边运过来一些日常用品,然后高价卖掉,不需要缴关税的那种。后来我知道,那叫“走私”。东哥和我说过很多他生意上的事情,我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甚至也憧憬着自己以后可以参与东哥的生意,做个“销售”之类的工作,就像——就像是开“夫妻店”。总之,那几个月的时间,我过得很好,就像是活在一场美梦里。
直到几个月之后,东哥找我聊天,给了我一大笔钱,有1000块,他说我们的缘分已尽,让我以后不要再找他了。我当时都蒙了,他连抛弃我的话,都说得那么彬彬有礼。
东哥走后,我在空荡荡的旅馆房间里,呆坐了一整天。
我捏着那厚厚一沓钱,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和林倩倩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我的内心极力地否认着这个想法。我只是“失恋”了。东哥对我,肯定是不同的。我试图在回忆里寻找所有他爱我的证据,却越想越觉得苍白无力。
这是我第二次感到万念俱灰。
4
我也考虑过自己今后的日子,虽然1000块钱能生活很长时间,但是我总不能无所事事、坐吃山空啊。重新回到鞋厂呢?我不愿意去想。那种吃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日子,我恐怕是回不去了。
在悲伤的季节里,还是林倩倩陪着我。她陪我骂东哥,说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陪我去逛街,给我买最新款的口红。她陪我半夜不睡觉,喝光了大排档的廉价啤酒。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热腾腾的女孩子,虽然总是没心没肺,对我却也总是掏心掏肺。她又一次问我,要不和她一起去做她的工作?我还是拒绝了。
好在,失恋的日子不算太久。
因为我很快有了第二个“男朋友”。和东哥相比,他可能没有那么体面、那么尊重我,但他至少是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人来对待的。他说他是跑运输的,其实我觉得,他应该就是东哥的“下线”吧。他也给了我不算太奢靡,但足够富裕的生活。我们发展得很快,他也会和我讲他工作上的事情,也会陪我吃饭、逛街。几个月以后,他也给了几百块钱,说是“和平分手”。
我的生活,似乎按下了重播键。
但这一次,我并不悲伤,我甚至开始主动寻找下一个“男朋友”了。
后来我有过很多“男朋友”,做什么行当的都有,在一起的时间有长有短,有时能处几个月,有时就是短短几周。有的对我很是尊重,有的也会和张奇一样对我打骂蹂躏。有的抛弃了我,有的也被我抛弃。不过我都见惯不怪了,也没有什么负担。因为我也有了选择权,我也有了说“不”的权力。
这些人的相同点是,“买断”我们关系的时候,总会给我或多或少的金钱。这些钱,都被我存进了存单。看着存折上越来越大的数字,我的内心开始满足,我也越来越有安全感了。我甚至开始计划未来的人生:等我攒够了一大笔钱,我就去开个小店。那时候,即便没有“男朋友”,我也可以过得很好。
人在顺境的时候,总是容易忽略一件事:眼前的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的。
大城市永远有那么多的新面孔。更年轻的,更漂亮的,更天真的,更大胆的。
林倩倩做的这个行当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了,她的空闲期也越来越多。我的情况也差不多,“男朋友”也不那么好找了,空档期也越来越长。我们不能一直住在漂亮的旅馆里了。有时候林倩倩接活回来,身上多了瘀青,我也没敢说什么,以前不接的烂活,她现在也不挑了。我心里也很害怕,再这样下去,恐怕不仅开店的梦想泡汤,之前好不容易存的钱,也不得不拿出来做开销了。我们俩兜兜转转,又要回到原点吗?
过年前,南方的天气也转凉了。
我们俩“厮守”在寒冷的廉租房里,一个多月没有收入了。林倩倩有天回来,突然说转运了,要给我介绍新的“男朋友”。于是,她就带着那位姓黄的老板和我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黄老板夸夸其谈,和我们说了一大堆他做生意的事情。这个时候的我,早已不是啥都不懂的乡下妹了。他一说,我就知道,他就是一个销赃的。虽然没啥稀奇的,但是关于销赃工作的故事,也还是蛮有吸引力的,而且说不定会帮助我以后经营小店,所以我也假装出捧场的样子,听得蛮认真的。
饭后,黄老板提出让我和林倩倩一起陪他去旅馆。其实,这么“猴急”的“男朋友”我是见过的,但是提出“一拖二”的,还是第一次遇见。毕竟,我从来没有打心里认可我和林倩倩是做一样工作的人。所以,我正准备拒绝,却看见林倩倩使劲朝我使眼色,似乎有什么重要的隐情。
我居然,就点头了。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对黄老板的生意经感兴趣的时候,林倩倩的兴趣是黄老板包里的现金。她悄悄估算了一下,老板包里的现金数量是5000元,而林倩倩的一晚上,只值20元。
要完成250单生意,才能赚到这么多啊!林倩倩这么给我算的时候,眼睛都发直了。
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让我套牢这条大鱼。没想到,完事之后,黄老板呼呼大睡,而林倩倩穿着完毕、摇晃着手中的一沓人民币,暗示我赶紧开溜,我才知道,她这是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钱哪有那么好偷?
我们刚刚拉开房门,黄老板就醒了。他暴跳如雷,把林倩倩按在了茶几上。我看着林倩倩越来越紫的面颊,一股热血就冲上了脑袋。她可是我唯一的姐妹,我不去救她,她就死定了。所以,我抡起烟灰缸,打了老板的头。其实那一下,应该不重,因为老板很快转过身来,捂着头要来掐我。烟灰缸在地毯上弹了几下,落在了林倩倩的脚边。林倩倩此时已经回过神来,拾起烟灰缸也向老板的头上砸去。
不是一下,而是好多下,一下,一下,直到血迹溅得地毯上到处都是。
5
我们从旅馆逃了出来。
一路上,我们面无表情,假装闻不到鼻腔里满溢的血腥味。直到找到一个僻静角落躲起来,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害怕。林倩倩往我的怀里缩,像个孩子一样搂住我。我也搂住她,嗅着彼此身上新鲜而刺激的死亡气味。我们冷静下来,试图用瓜分那5000元来稳定自己的情绪,可是颤抖的手暴露了我们彼此的心情。我们商量着该如何是好,杀了人,广州肯定待不下去了。这么多年听故事得来的阅历让我知道,如果我们去其他城市,因为我们的外地口音,人生地不熟,更容易被公安注意到。所以,逃回老家,在熟悉的环境里隐姓埋名,才是最稳妥的。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逃回了龙番市。回来了,才知道家乡的好。这里有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口音和空气中熟悉的味道。广州的一切都宛如隔世。我感觉像是甩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因为这里没有人会知道我的过去。
我们在城里一个小旅馆,开了一间房间,旅途劳累,林倩倩很快睡熟了,而我则始终睁着眼睛。我们窝在房间里,低调地过了几天,没听到什么风声。林倩倩开始放松下来,庆幸龙番离广州那么远,庆幸自己又一次逃离了是非之地,又可以开始了。她大胆地出门去,说要看看有什么事情可做。我则没有那么乐观,每天静静地躺在房间里思考下一步打算。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渐渐捋顺了思路。
如今我已经有1万多块钱的存款,足够开一个小卖部了。不过回到龙番,难免会遇到熟人。为了避免以后被张奇骚扰、拖累,在开小卖部之前,我得撇清和他的关系。我先要说服我爸同意我离婚,然后和张奇谈判,给他一笔钱,让他也同意离婚。他们都同意了,我准备资料、办手续也就会快很多。等这一切办妥了,我就去开店。不过,我也不能在我们村开店,否则以张奇的性格,即便离婚了他也会纠缠不休。毕竟,赌博成瘾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隔壁几个村都是不错的选择,生活习惯、口音都一样,且村与村之间人员流动很小。这就是那些老板经常说的“灯下黑”吧。
我正沉浸在筹谋打算中的时候,林倩倩却苦着脸来找我要钱了。
我几乎惊掉了下巴。当初黄老板身上那5000元,我们一人分了一半,再加上她以前存的私房钱,这可是天文数字啊,一个月的时间,不至于全给花光吧?在我的再三追问之下,林倩倩特别不好意思地承认说,自己是去赌博输了。
晴天霹雳!她明明知道我痛恨赌博,也知道我和张奇的事,她怎么就沾上了赌瘾?林倩倩哭着抱着我说,她一闲下来就会想到那天杀人的事,一害怕就想找点事儿干,不知不觉就陷进去了,她不是故意的,她是上当受骗,她赌咒发誓,还完这笔赌债,以后绝不会再沾赌博!
她哭得那么厉害,我也心软了。我把身上的几百元给了她,也把我的打算全告诉了她,千叮咛万嘱咐,让她耐住性子,等我处理完我的家事。等一切尘埃落定,我们俩可以一起开店,一起生活,再不用担惊受怕。
因为不想去家里过年,大年初七,我才独自去了金村。
父亲老了许多,还是那么不爱说话。他对我的出现并没有表示出激动,也没有询问这几年我去了哪儿,他收下了我给他买的日用品,却对我的离婚提议不置可否。我始终看不懂他这个人,但我也不再需要顺着他的意思生活了。
张奇变化更大,再也不是“纨绔子弟”的形象了,因为这5年中,他父母双亡,而他坐吃山空,早已经家境败落了。这对我来说,是好事,对付一个处境窘迫的赌鬼,可能只需要更少的钱就可以将他说服。
我忘记隐藏手腕上的金镯子,张奇和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金镯子发呆。他咧着嘴,提出了一个天文数字——2000元。我心中顿时一阵暗喜,这笔钱只是我存款的少部分,我完全给得起。不过,我不能轻易答应他,因为在他的心中,这可能是我无法企及的数额。我做出了为难的样子,让他少一点。他则一脸得意地说一分也不能少。
我决定花上一段时间,和他讨价还价,毕竟即使是开店,最好也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谈判到最后,哪怕只便宜100块,也要让他觉得得来不易,让他觉得我是付出了倾家荡产的代价,这样就不会再纠缠我家了。所以我做好了用一两个月来消磨张奇的打算。
金村交通不便,回程我选择绕路,经过了蔡村。蔡村的主干道旁有一排不算太破旧的民房,在广州,他们管这样的房子叫门面房。有一间房子的门口贴着租赁的告示,吸引我停下了脚步。蔡村这个地方不错,背靠大山、面向大湖,风景秀丽。而且蔡村和金村之间好像没有太多的人员流动。我想,说不定以后这里就是我的栖息之地了。尤其是这条大路,是通往金夏镇的大路,在这里开店,一定生意不错。而且在谈判期间如果每天都要这样翻山越岭地往返于城里和村里之间,太累了。
也许这一张租赁告示,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
价格很公道,而且家具设施齐全,我几乎没有考虑,就租了下来。房间里有点脏,我一边打扫着卫生,一边规划着以后如何把房屋结构改造成小卖部的模样,再想办法通上电。就在我进进出出的时候,我居然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
这张似曾相识的面孔更是在一瞬间绽放得像花朵一样,他跑过来喊道:“金苗?”
我想了起来,这是我儿时的玩伴,金万丰。
这么多年没见,他看上去还是斯斯文文的,和小时候一模一样。他身边带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一副顽皮的样子。我心想,这孩子岁数不小,难不成金万丰早早就结婚生子了?
金万丰让孩子自己去玩,然后和我聊了很久。他说那孩子叫小羽,是他姐姐的孩子,而他来蔡村也是因为小羽跑到同学家里来玩,他来找孩子回去。他高中的时候,他的姐姐姐夫、父母先后去世,他的亲人就只有小羽了。他还说,他没想到还能见到我,我结婚的时候他很伤心,我失踪后他又很牵挂,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相遇了。
这个老实人一口气说出这样的话,看来我们的重逢确实让他兴奋到语无伦次了。
而我却很担心,我担心他会有意无意在金村泄漏我的行踪,那么我隐姓埋名的计划就落空了。所以,我和他说,我这次回来,是来离婚的。但如果让张奇知道我住在这里,就会对我纠缠不休,我也就离不成婚了。我看得出他对我的离婚有期待,因此我相信他会保守秘密。他也觉得蔡村是个好地方,金村的人和这边走动的不多,如果他不是来孩子同学家找孩子,也不会到这边来。他还承诺,这个秘密一定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临别的时候,金万丰非要在我手里塞一个苹果。
他还是和小时候那样,明明自己也没有多少好吃的,还要分给我一点。
我看着他欣喜远去的背影,不禁有些唏嘘。可惜,现在的我,已经不需要苹果了。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我时不时地回金村去和张奇谈判,剩下的时间,就去蔡村的周围寻找进货的渠道,估算销售的差价和经营的成本。这一切,都是我的那些“男朋友”教会我的本领。
而自从那次偶遇后,金万丰每隔几天就会来探望我一次,每次来都给我带东西。要么是一些新鲜的水果、蔬菜,要么是时兴的雪花膏、发卡,又或者是煤油、蜂窝煤之类的日用品。有的时候,他也会来给我的住处修修补补,把我这个破烂的小窝,弄得挺整洁清新的。
我知道这是金万丰这种男人追求我的表达方式。
如果是20岁的我,或许会因此感动,把金万丰当成我的依靠,期待着和他长相厮守的日子。但经历过那么多事情之后,我的心已经变得麻木了。我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也接纳了他的热情,但我没有让他更进一步。
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哪怕我一直在告诉自己,等我离了婚,我就开间小店,过上平平淡淡的日子。
背负这么多秘密的人,真的有资格过这样的日子吗?
6
4月6日,天色渐暗。我在屋子里打扫着卫生,忽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给吓了一跳。来蔡村找我的,只能是金万丰,但这敲门声又不像是他的风格。我半惊半疑地开了门,万万没想到,门口站着的居然是林倩倩。
看到林倩倩我很高兴。
我到蔡村之后,已经有两个月了,我觉得事情筹备得差不多,也喊过她来这边看看。可林倩倩说,她不如我聪明,开店的事情,她也不懂。她说她在城里转了转,发现这边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她说她不想什么事都依靠我,也想被我依靠,所以她要自己去试试,去理发店当个学徒也好,去服装店学卖衣服也好,除了睡男人,总有一样事情是她能做的吧。我对她的决定非常支持,所以这段时间,我们各自忙碌,鲜少见面,她能找到我的住处,可见她对我之前说的话是上了心。
林倩倩进到屋里,倒是没说什么,而是东看看,西摸摸,像是一个老朋友来串门一样。我感觉她心里有事,连笑容都有点勉强,她平常哪是这么别扭的人,一种不祥的预感渐渐占据了我的心头。
她边闲聊着来这儿路上的见闻,边顺手把房子翻了个遍,甚至翻出了房东放在床底下的一个有些年头的老古董——捕兽夹。她说自己没见过这玩意儿,一定要玩一下,只是她玩得心不在焉,玩过之后,就把撑开的捕兽夹,随手扔在了沙发上。我也没去收拾,等着她开口说出真正的来意。
磨蹭了好一会儿,她终于进入了话题,还是那两个字——借钱。
她要借的,不是小钱,而是1800块。
我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啥也不用说了。我猜到是怎么回事了,林倩倩压根就没有去学什么理发和卖衣服,她说的那么好听,最后还是回到了赌桌上。我当时脸色发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林倩倩开完口之后反倒轻松了,没脸没皮地直接跪了下来,让我看在往日的情谊上,再帮她一把。
“最后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只要还清了,我一定‘金盆洗手’!姐姐,我的亲姐姐,我都听你的!开店也好,打工也好,我什么都听你的!”
她抱住我的腿,号哭着,眼睛里甚至连眼泪都挤不出来。她的声音在我的耳朵里变得那么吵闹,看着她可笑的表演,我的心越来越冷,冷到我都好像听不见自己的心跳了。
我把她扶起来。她的眼里顿时盈满了快乐的希望。
我取下了那个一直不舍得离身的金镯子,递给了她。
她眼里的笑意顿时凝住,她问我,是什么意思。我说,林倩倩,这个金镯子算是你送给我的,现在还给你,我们俩以后就不是姐妹了,你不用听我的,我也不会再管你了。金镯子有30多克,那时候的金价大概是每克60元,卖了它,能换2000元左右,够她还上赌债了。
林倩倩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不过,她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她凄凉地看着我,可怜地看着我,我狠着心不看她的眼神。我知道,我今天绝不能心软。她染了赌瘾,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林倩倩了。她可以骗我,可以哄我,可以装可怜,可以扮凶狠,这些事情,我已经看够了。我的余光里看到她把金镯子戴上了,她没有放过到手的这一块“肉”,她已经是个彻底的赌鬼了。按照我的经验,她以后继续染赌,挣的钱肯定不够输的,输了钱还得来找我。那一刻,我的心变得异常坚硬,我甚至开始思考是不是该换一个住处了。
僵持中,门又被敲响了。
从敲门声,我就知道这次肯定是金万丰无疑了。真是不巧,怎么这两个人能赶到一起呢?
我把金万丰堵在门外,敷衍了他几句。房间里点的是煤油灯,光线很暗,所以在门口的金万丰也无法窥见屋内的情况。可能感受到了我的敷衍,他也就无奈地离开了。他当然不能在这种时候和林倩倩见面,情绪仍很激动的林倩倩,真的有可能什么都说出来。我不敢冒这样的风险,让金万丰知道我所有的秘密。
金万丰走后,我重新回到房间,居然看见林倩倩在笑。
她的脸上全是眼泪,笑容扭曲得像是疯了一样,看得我心慌。
她说,她懂了,她终于懂了,什么小店,什么赌博,都是幌子。我之所以这样绝情,都是因为这个男人。她说我从来没把她当过姐妹,说我每次有了男人,就把她抛到脑后。她说,我凭什么觉得自己比她优越,就凭和男人睡的时间长吗?睡一次是睡,睡一个月就不是睡了?50块是睡,500块就不是睡了?谁比谁高贵?谁比谁下贱?我做小姐的事情,那个男人知道吗?他要是不知道,她可以亲自告诉他,一个一个数给他看……
林倩倩越说越大声,嘴里的话也越来越不干净。
我想捂住她的嘴,却一巴掌扇在了她脸上。她号了一声,往我身上扑了过来。我没想过,我会和她这样毫无体面地扭打成一团。但当时的我,脑海里一片空白,翻滚的只有愤怒和屈辱,好像所有压抑的情绪都在此刻找到了出口。
混乱中,我用力推了林倩倩一下,她居然直接向后倒向了沙发。
沙发上,有一个被撑开的捕兽夹。
被捕兽夹夹住脑袋的林倩倩尖声大叫起来,她剧烈翻滚,摔到了地上。我当时害怕极了,生怕附近的邻居听见什么动静,于是在她背后,想帮她把捕兽夹取下来。
如果这个时候,她服个软,或许结果就会不同吧。但是,就算此刻,她还一直嘴硬着在骂我“虚伪”“臭婊子”“活该被男人骗”。
维系理智的细线,就在那一刹断掉了。
回过神来,我发现自己在用力地踹着捕兽夹。一下,两下,直到她的声音从喉咙里挤扁成泡沫,直到她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强烈的恐惧感让我恢复了理智,我把林倩倩头上的捕兽夹取下扔开,把满脸是血的她抱到了床上。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她别死,别死!
我拿过煤油灯,希望在微弱灯光的照射下,发现她还活着的迹象。
可是,她的眼睛还瞪着,却连一丝呼吸都没有了。
大惊之下,煤油灯失手掉落。灯体在床上碎裂,火苗在林倩倩的身上蹿了起来,迅速蔓延到了整个床铺。
没救了……
我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逃。
因为只顾着逃命,我甚至忘记了我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本——那张万元存单。待我想起来的时候,火势已起,根本不可能再返回去取存单。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我仿佛在火光里听到了林倩倩的冷笑声。
我踉踉跄跄、漫无目的地奔跑着,这是我第三次万念俱灰。
7
我还能去哪里呢?
回家?我有家吗?去找金万丰?告诉他我杀了两个人吗?
那种很久没有出现过的孤独感再次涌上心头。
夜里的冷风吹得我直打哆嗦,我也跑不动了。恰好,我看见远处路边停着一辆带篷的卡车,于是翻到了车斗里,躲在货物堆中,心想就这样吧,听天由命吧,这辆车把我带到哪里,我就去哪里吧。
躺在车斗里,我无法控制自己回想着林倩倩瞪着的眼睛。我们在火车隧道里的黑暗里相拥,在逃出旅馆的余悸里紧搂,在即将开始的新生活面前相视而笑……而现在,她在黑暗里瞪着我,恨着我,缠着我,让我不得超生。即便如此,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最想拥抱的,却还是她……我默默地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没睡一会儿,我就被一阵嘈杂声吵醒了。我的第一反应,是公安发现我是凶手,来抓我了。如果是这样,那就是天意,我认命了。但这动静听着又有些不对,我从车篷的缝里往外看,居然看见几个人在搜司机的身。
我悄悄地从车篷里翻出来,逃离了卡车,可是没走出十几米,身边庄稼地里突然跳出一个男人,直接把我摁倒在地面。那男人的力气好大,摁得我肩膀很疼,动弹不得。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卡车开走了,然后就是有好多人的脚步走到我的身边。我努力侧头看了一眼,发现他们都蒙着面。
这帮人肯定不是公安。
所有人都在指责那个摁住我的男人,说他为什么不蒙面。那个男人说,自己只是在外围放哨,没想到车斗里还藏着个人。然后这帮人就七嘴八舌商量应该怎么处置我。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阵悲凉,没有想到我这些年努力求生,最后要被一帮土匪灭口。
我不想和他们解释我并没有看到他们的脸,也不想向他们求饶。我累了,闭上了眼睛,等待他们对我的裁决。
就在此时,远处响起了隐约的警笛声。那个方向,就是蔡村的方向。我知道,着了火的房屋被发现了,林倩倩之死,事发了。
眼前的这帮土匪明显紧张了起来,他们领头的一个扎小辫的男人绕到我面前看了看我说:“都别争了,带回去,我家有个空屋,先把她锁里面再说。”
于是我就这样被稀里糊涂地带到一个陌生的村落,然后被稀里糊涂地锁在了一个黑漆漆的小房间里。
也行吧,好歹有床有被褥,我终于可以睡一觉了。
很沉的一觉,我甚至没有做梦。
天一亮,房门就被打开了。我的脸色很平静,即便去死,我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
门外是那个领头的扎小辫子的男人。他端着一碗白米粥,拿着一个馒头走了进来,问我饿不饿。
我很意外,这个土匪头子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凶神恶煞,反而是很温和地和我聊起了天。一开始,我只是被动地回答他的问题,慢慢地,我们就开始有问有答了。
他叫肖强,不仅很温和,甚至还有些羞涩,只是他在努力掩盖他的羞涩罢了。
我们聊了几句,彼此都放下了一些防备。肖强从口袋里拿出一盘磁带,问我是否知道,这个方方正正的小玩意是什么东西。
我一眼就看出,那盘磁带是走私货。于是我就说,你可以派人去城里,找卖收录机的地方,你就可以看到也有卖这个的。
肖强半信半疑地离开了。几个小时之后,他猛地推门进来,兴奋地告诉我说,真没想到,这个小玩意居然卖5块钱!5块钱啊!那是多大的数目!
看着他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哑然失笑。
可能是因为我的指点,肖强发现了新大陆,他对我的态度更加亲近了。他和我说了很多他们村子的情况。
他们并不是什么土匪,而是正常的村民。只不过他们村子地处偏僻,村民都很穷,穷则思变,于是他们就想方设法弄钱。最开始,他们是偷煤。偷来的煤块不仅可以给村民们自用,多余的还可以去镇子上换钱。但后来他们发现,这桩买卖风险大、回报小,还不如直接抢钱来得直接。昨天晚上,也是他们第一次实施抢劫,不巧就被我撞上了。昨晚的抢劫,他们抢了十几块钱,在搜查货车车厢的时候,发现车厢里只有几箱子这个小玩意。他们都不认识这个小玩意是什么,有个村民出于好奇就拿了一个。
肖强说自己很后悔,昨晚没把那几箱磁带全都抢走。
我就问他,即便是抢走了,你知道怎么换成钱吗?
肖强再一次怔住了,显然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