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茫然地摇摇头。
戚夕觉得,她和程胥,现在算是——“跑伴”么?也没有特意约过,但总是在差不多的时间差不多的地方遇到,然后一同晨跑,在早餐店人不多的时候,偶尔一起吃个饭。
觉得不对劲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
“你好,戚夕吗?我这里是XX路XX号XX KTV,你的朋友醉了,你方便来接一下他吗?”
醉了?这么自制的人会醉?戚夕捞了车钥匙和钱包就往外跑。
电话这头,姚越阳拍了拍服务员的肩膀:“谢了,小赵。”
小赵:“不客气。喝断片了?”
半个小时前往程胥的啤酒瓶里兑白酒的越阳看了一眼身后沙发上的人:“没事,他的酒量,撑死半夜就醒过来了。”
戚夕不得不承认,程胥的酒品还是相当好的,纯睡觉。
“和他一起的人呢?”
小赵:“都高了,已经被家人接走了。”
戚夕发愁地看了眼沙发上睡姿端庄的人,叹了口气:“能帮忙搭把手把他抬到车上么?”
到了程胥楼下。戚夕在他口袋里找了半天,钥匙呢?!
捞过程胥的手机。
“姚越阳——”
“戚夕?”
“你现在在哪?”
“我在Z市出差,有什么事么?”
“…………没什么。”
戚夕挂断电话,正想拨给程景——自动关机——没电了……
姚越阳欢快地挂断电话,刚才他用程胥的手机玩了一个小时的极品飞车~
“程胥,程胥,醒醒,我是戚夕。你的腿能动么?我得把你从车子里弄出来…”
戚夕看着沙发上的程胥,走神。
这是她第二次看到他睡着的样子,安静,微微皱着眉头。程胥眉高目深,不常笑,所以总给人严肃淡漠的印象。其实接触多了才发现,这个人其实很温柔。
戚夕洗完澡,睡觉前走到沙发边看了一眼,慢慢把落地灯调到最暗,收回手,发现沙发上的人半眯着眼睛。
戚夕蹲下来,试探地轻声问道:“醒了?要喝水么?”
程胥看着她,慢慢闭了闭眼睛,抬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停在这招人恨…


、十八

很久以前,导师对他说:“程,你应当去恋爱。”
他问:“和谁。”
导师说:“一个女人,能让你浮躁,也能让你安宁。”
程胥说不上来自己是什么时候动心的。大概是他第一次去戚夕的办公室。
简洁到近乎乏味的办公室,她挽着袖子站在制图桌前边忙碌。
他喜欢工作投入的人。这是一种安静而又热烈的生活态度。
干净的办公桌,除了一只杯子,没有任何私人气息。
程胥看了一眼安静画图的人,再看看眼前的办公桌,恍然生出一种感觉:仿佛她随时都会离开,走得悄无声息。
电脑壁纸是纯粹的墨绿色,没有任何多余的图案,如同桌面上没有任何多余的文件图标。
这个女孩子,实在是寡淡了一些,简直像株纯绿色植物,花都不曾开。
从头到尾,她没抬过头,任他翻看她的电脑,安静而坦然。
老邹总说,他来这世上,就是来做功的。
那么戚夕来这世上,大约是来修行的。努力安静地工作,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程胥一直以为自己算是个冷心肠的人,最后还是被戚夕这样温热的寡淡给催得胸闷。
他打开E盘,所有的文件夹都以“X区XX公司X期20XX-XX-XX”的格式命名。
鼠标一路滑到底,左下角躺着一个文件夹,“程胥”两个字,轻巧地敲进了他的心脏,让那里渐渐苏暖。
后来,他习惯了看她的背影,瘦削而坚韧,工作时全情投入。
后来,他看着她站在前男友对面,一副空壳一敲就碎。
后来,她站在泡得一塌糊涂的壁纸前仰着头发呆,微微张着嘴,鼻尖渐红。
程胥心一热,就这样拉着她,走进自己的生活。
他要陪着她,亲眼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出来。
程胥慢慢坐起身,他的指尖有些凉,掌心很烫,半眯的眼睛,一直看着她,不说话。
戚夕被他的眼神看得渐渐心惊。
程胥直直地望进她的眼里,轻声道:“戚夕,给我一个机会。”
戚夕对着电脑屏幕,出神。
“戚姐。戚姐?戚设计师?”
戚夕蓦地回神,抬头看向门口。小多从门缝探了一个脑袋进来:“有人找。”
戚夕心脏猛地跳了一下,干干地问:“谁?”
今天早上她走的时候,程胥还在睡。
昨天晚上他自始至终扣着她的手腕,不肯松开。
最后她忿忿道“我要睡觉了!”,他就跟着上了楼。
戚夕万分懊悔自己当初怎么就买了张一米五的床!
小多耸耸肩:“不认识。女的。”
戚夕看着接待室里的人,她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陈方芳。
“戚夕,你好。”
“你好。”
陈方芳玩味地看着面前的人:“有兴趣听个故事么?”
戚夕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现在是工作时间。”
陈方芳笑:“和你有关。”
戚夕:“没兴趣。”起身往门外走。
“也和程胥有关。”
戚夕的手搭上门把。
陈方芳:“高中,校庆,程胥看你不顺眼,乔宇才会找上你,姚越阳不过传了个话。”
“喂,哪位?”姚越阳迷迷糊糊地接起电话,谁这么缺德,挑午睡时间打电话。
“越阳哥。我是方芳。”
姚越阳皱眉,自己跟她熟么?
“我马上要走了,你和程胥不为我践行么?”
什么公主脾气!姚越阳撇嘴,出于礼貌,回道:“好啊,什么时候?”
“今天怎么样?我就在你家门口。”
shit!姚越阳跳下床,拉开门。门外管家一脸惆怅:“陈家的司机送来的,不敢拦。”
看着沙发上笑得一脸高深莫测的人,姚越阳心头蹿火,他最讨厌别人在他面前装神弄鬼。爷装神弄鬼的时候,你还在玩泥巴呢!小丫头片子,顶着你爷爷的名号闯江湖,爷也就基于人文关怀应付你这一回,绝对不会有下次!
程胥一天都有点心不在焉。心里像是tiny的小爪子在挠。
看了眼时间,四点半,索性关了电脑,拎了包准备撤。今天晚上——和戚夕吃什么好呢?
“啪”!门被推开,一脸气急败坏的姚越阳冲进来:“你趁早把陈家那小姑奶奶送走!”
程胥皱了皱眉:“她还没走?”
“嗤。”姚越阳转身就往外走,被外面进来的陈方芳一把拦住:“别走啊越阳哥,你走了故事就不完整了。”
二十分钟后。
程胥目光冷冰冰地刺向姚越阳。
姚越阳一哆嗦:“我——”
“把她送回陈家。”程胥转过目光,一个字一个字往外砸,“陈方芳,带句话给陈爷爷,我和戚夕的婚礼,就不邀请他老人家了。以后,你离我远一点,离戚夕远一点。”
陈方芳素白一张脸。
程胥一脚油门,堪堪卡着限速,冲到了戚夕公司。
“戚夕呢?”
小多呆呆地看着一脸冷峻的程胥:“走了。中午就走了。请了一礼拜的假。”
“去哪?”
“没说。”
戚夕的手机一直没人接,到后来直接关机。不在公司,没回父母家,她在X市也没有亲近的朋友。
程胥皱眉敲门:“戚夕!开门!”
毫无反应。
调了监控录像,程胥眯着眼睛盯着屏幕,下午两点,戚夕拖着箱子离开,拉柄上挂着一只吊牌。
程胥捞过手机:“帮我查一个人的出境记录。”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番外。


、番外之当年

全校上上下下一片隐秘的躁动。
非黑即白的枯燥生活,随着即将到来的校庆注入一股鲜活。连老师都对走廊上三五成群流窜犯一样的学生睁只眼闭只眼。
游园啊!球赛啊!晚会啊!憋久的孩子要放风啊!
学生会忙翻了,半层楼的办公室里人来人往。宣传部里极其热闹,呼喊声夹杂着嬉闹声,颜料味混合着零食味。
戚夕很淡定。因为她在写字。毛笔字。周围的人她一个都不认识,她是被抓差的…
从中文到英文,从正楷到行书,从贺报到海报,整整十一张。
搁笔。完工。一一晾干,卷好,放进一旁的纸箱。
“同学?”
戚夕转过头。一个陌生的女生。
对方瞟向纸箱:“海报写好了就放在这么?”
戚夕:“马上送走。”
女生立刻:“送给谁?”
戚夕撕下桌角的便签,摇头:“只说下午三点前送到高三7班,由高年级学生负责裱挂。”
哈,高三7班还能有谁?女生眼睛一亮,迅速从书包里翻出一只盒子,放进纸箱,塞到最底下。
戚夕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也是要交给宣传部的,刚好顺路一起带过去。”女生笑眯眯地帮忙把箱子放到戚夕怀里,“谢谢啦~”
“不客气。”戚夕抱着箱子往教学楼走。
高三7班的教室门开着,戚夕探了探头,里面只有五六个人。
离门最近的男生看见她:“什么事?”
戚夕抬了抬胳膊:“宣传部的海报。”
“哦,好的。”男生接过,“谢谢你。”
“不客气。”完成任务,戚夕一身轻松往回走。
崔杞看着她走远,转过身把箱子往背对门口正在背主持词的程胥面前一放:“海报来了。你们宣传部招新人了?”
程胥眼皮都不抬:“我怎么知道。”
“哎,这字不错啊,谁写的?”来当免费劳工的姚越阳拎着海报仔细端量。
程胥:“不知道。”
越阳:“啧~主席怎么当的?”
程胥:“送给你当。”
姚越阳立刻:“免了。有生命危险。”
惹得一旁的崔杞大笑。
程胥有个貌美如花性似“如花”的青梅竹马,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陈方芳同学袭承了陈老爷子当年不怕死不怕险的革命精神,进了K中不到三个月,为了追到程胥,三十六计用了个遍。程胥打个比赛她摇旗呐喊,程胥参加竞赛她威胁对手,点个蜡烛烧了草皮借个书砸了书架…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据说教务主任为此颇为头疼,又不敢动粗,只盼着程胥毕业,她也就消停了。
姚越阳:“啧啧啧,程胥,你说你马上一出国,得伤多少小姑娘的心啊~”通过每天“处理”程胥抽屉里,置物柜里,信箱里的粉红信件,他不看电视都知道最近韩剧流行什么桥段…
挂完海报,程胥探头一看箱子,里面还有一只盒子,顺手拿出来,拆了纸盒,一打开——
“程胥!我!喜!欢!你!——————————”
惊天动地,余音绕梁。
崔杞,姚越阳:“………”
来视察准备工作的副校长:“………”
整个礼堂里三十来号僵掉的人:“………”
“我喜欢你的眼睛!喜欢你的鼻子!喜欢你的嘴——”
程胥“啪”地关上盒子,扔到纸箱里,看向崔杞。
崔杞举起双手:“我是无辜的。我什么都没干。”鬼晓得那盒子里是个改装过的迷你音箱。
副校长咳了一声:“程胥,你过来一下。”
五分钟后,程胥皱着眉回来:“越阳,看看是谁送的。让她离我远,一,点。”
姚越阳这辈子算是值了,当过毛头小子,当过花花公子,最后还能落得个谦谦君子的下场,实在是老天厚爱。
高中时期的姚越阳是这样的:身后两串人,一串男,一串女。
他本人总结了一下原因:个人魅力。
当然,程胥也是有个人魅力的,只不过性格不好。年纪轻轻的,多说两句话多跟大家笑笑是能死么?!成天一副“胸有明月,澄澈如洗”的模样。
但是即使程胥不苟言笑,也不妨碍姚越阳和他的兄弟情谊,所以他深知,程胥被陈方芳以及“陈方芳”们追得有多么郁卒,于是身为好朋友的他,就肩负起扫清“烂桃花”的任务,至于陈方芳这朵特级奇葩,关系敏感,只能留给时间和距离解决了…
“迷你音箱”那姑娘胆儿也太肥了,众目睽睽之下,程胥脸都黑了。
成天跟在姚越后面的某小弟第一时间打听到结果:“高一9班的戚夕。”
姚越阳第一回听说这个名字:“什么人?”
“到学生会帮忙写海报的。”同在学生会的乔宇皱了皱眉,“挺——文静的一个女生。她应该不会——不会——”
姚越阳正要说话,崔杞从外面进来:“越阳!快!程胥被反锁在办公室里了。”
“反锁?!”
“和陈方芳一起。”
“嘶——嘿,这姑娘还真是——”太有才了!
姚越阳跟着崔杞往外走,转身对乔宇说道:“把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还给那戚——戚什么,让她醒醒,程胥这辈子都不会看上她的。不管用什么方法,让她趁早消停。”
乔宇很久以前就注意到戚夕了。每次乐团排练,她很少和众人嬉闹,休息时间总是安静地坐在座位上,身上洋溢着家教温良的端雅气质,但是甚少言笑,乐团里的男生们有贼心也没贼胆。
乐团老师敲了敲谱架:“好,休息十五分钟。”
乔宇慢慢走到闷头看杂志的戚夕身边,抿了抿嘴:“戚——”
戚夕抬起头,眼神干净清澈。
乔宇尴尬地捏了捏拳头,瞟了一眼她手里的杂志:“路德维希堡?”
戚夕自小喜欢建筑,每次出去旅游,总是对着当地的建筑拍个不停,回来之后细细琢磨,家里整整一书橱的建筑纸模。她的爱好鲜少有同龄的女生喜欢,于是她习惯了难以融入同龄人追星追漫的群体,习惯了自得其乐。某一天,突然出现了一个少年,笑容如同五月阳光,指了指她手里的杂志:“改造后的洛可可浮雕,削弱了巴洛克时期的复杂与过度奢华。”
戚夕扬了扬眉毛,叹道:“可惜几易其主。”
少女的脸庞光洁如月,笑容微浅。乔宇不着痕迹地把装着迷你音箱的袋子放到脚边:“你也喜欢建筑设计?”
两天后,姚越阳突然想起,问乔宇:“那迷你音箱怎么样了?”
乔宇愣了一下,笑道:“弄错了,不是戚夕放的。”他旁敲侧击了许久,戚夕根本就不认识程胥,“一个不认识的女生塞进去的。”
姚越阳皱了皱眉。
这个悬案一直到“程胥即将出国”这个消息被大范围泄露出去,某班“班花”才跳出来主动承认。
高考结束后,姚越阳陪程胥回学校办手续,在行政楼碰到了满面春风的乔宇。
越阳调侃道:“谈恋爱了?笑成这样。”
乔宇抿嘴笑笑,算是默认。戚夕非常低调,低调到他以为她对自己只是普通的好感,直到他升入高三毕业班,戚夕给了他一个手工模型,是美院标志性的钟塔,“乔师兄,后年九月美院见”。
越阳:“哪家的姑娘啊?”
乔宇笑:“就是一开始误以为是‘迷你音箱’的,戚夕。”
越阳眯着眼回忆了一下,扬了扬眉毛:“啧,这缘分。”
程胥办好手续从教务处出来,就看到门口攀谈的两个人。
程胥虽然已经卸任毕业,但是他沉着的气场仍然让师弟们在他面前不敢太过散漫肆意。
乔宇下意识地叫了声“程师兄”。
程胥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不认识,淡淡“嗯”了一声,从乔宇面前大步而过。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就到这吧。狗血不宜太长。
戚夕和乔宇大学后的故事大家都能猜出来,就不写了。
案发时间:
高三:程胥,姚越阳
高二:乔宇,陆妍,张夔
高一:戚夕,陈方芳


、结局

戚夕一直觉得,五月是意大利最美的时候。
七年前的五月,她孤身一人,跌落佛罗伦萨。整个城市带着特有的砖红和浅黄色调,带着穿梭了千年特有的气味,被午后的阳光浸润得细腻而饱满。
城市其实很小,她缓缓步行,漫无目的地穿梭在价值连城的古建筑里,在下午三点随手推开了一家餐厅的门,点了一份主食。胖胖的老板娘在她桌前放了一只高脚杯,里面浅浅的红酒:“喝吧,亲爱的,你的脸需要红润一点。”大概是把她当成了才思枯竭的落魄艺术家或者是为了作品熬了几个通宵的学生。
老板娘看着这张东方面孔抿尽红酒,素白的脸慢慢爬上颜色:“乖女孩,你的人生还长着呢。”就转身去了后厨。
这是佛罗伦萨给她的第一个拥抱。
“Amber!”
Amelia拼命地挥舞着胳膊,冲上来便是一个大大的拥抱。
“亲爱的,告诉我你是怎样保持身材的?”
戚夕笑道:“认真工作。”
Amelia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中国人~”递过一个纸袋。
戚夕:“什么?”打开,里面躺着两只炸奶酪卷和一个勃朗峰蛋糕。
Amelia:“我得把你喂胖一点,不然你要撑不起伴娘礼服了。”
戚夕依着酒店阳台的栏杆,看着一盏接连一盏的路灯出神。
夜风扫起发尾,凉意渐浓,她裹了裹身上的薄毯。
“Amber,需要我晚上留下来陪你么?”Amelia对着戚夕的背影问道。
“不用。”
Amelia皱眉,走回阳台,看着她的侧脸,半晌道:“我真是好奇,中国没有好男人么?”
“嗯?”戚夕偏过脸,失笑道,“当然有。Amelia,我不在想乔。”
年轻人犯点错,连老天爷都不忍苛责,但是当一个犯了错的男人事后找尽理由为自己开脱证明自己的无辜——真是唯恐她不知道他是个不负责任的混蛋。
Amelia伸手捞过戚夕颈间的项链:“在想这位?”
戚夕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是啊,在想这位。”
那个晚上,程胥趁她睡着,在她的项链上串上了一枚戒指。
Amelia揽过戚夕的肩:“你值得一个好男人。”
戚夕摩挲着颈间的戒指,指尖摸到内侧刻着的“CX”,淡淡笑了笑,揽住好友的腰。
Amelia婚礼当天,一大早气氛就欢乐而忙碌。
戚夕把捧花递到打扮好的新娘手里。
“Oh~Amber,”Amelia抱了抱戚夕,“我太开心了。我很高兴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有你陪在我身边。”
Amelia的妹妹走进来:“好了么?我们该出发了。”
戚夕:“你们先出发,我换好衣服马上就过去。”
刚把礼服穿好,手机跳进来一条短信。
“戚夕,我在佛罗伦萨。”
“今天很忙。”
程胥把手机放回口袋,继续散步。
戚夕曾说,五月的佛罗伦萨,空气里有种似有若无的香气,清新明艳不可方物。
程胥缓步走过大街小巷,目光滑过一砖一瓦,这是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身体被难以名状的情绪一点点充满,浸得他胸口温热。
慢慢走上旧桥,最美丽的邂逅之地,据说但丁就是在这里遇见了他一生的挚爱比阿特丽斯,“藏在生命中最深处的生命之精灵,开始激烈地颤动起来,就连很微弱的脉搏里也感觉了震动。”
慢慢穿过旧桥上林立的店铺,程胥心下微微叹息,他的姑娘在哪里。
沿着街道继续往前走,远远的,一道绿色的身影滑进视线,程胥蓦地一愣。
戚夕拎着裙摆快步走向教堂,想要追上Amelia一行,隐约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四下看了看没有认识的人,继续往前走了两步,心头却涌起异样,停下脚步转过身。
百米开外,程胥停下脚步,张嘴喘着气,心脏剧烈地跳动。阳光折进小路,她像个精灵一样,突然出现,他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她又消失不见。
程胥慢慢平复呼吸,轻轻喊了声:“戚夕。”
一个礼拜后。
程胥站在办公室落地窗前,手里端着的茶,半天都没喝一口。
老邹看看外面小雨淅沥的天气摇了摇头,这孩子是越来越不对劲了:“程胥,想什么呢?”
那天,戚夕看着他走进,什么都没说便转身离开。
程胥心都凉了:“老邹,你有没有干过什么对不起嫂子的事?”
老邹呛了一口咖啡,迅速摆手:“没有,从来没有。”两秒钟之后,瞬间〇_〇:“你真谈恋爱了?!!”
程胥长长地,低低地,叹了一口气。
老邹跟看着稀有物种一样看着他,斩钉截铁道:“对付女人,要用强的。”
程胥也是这么认为的。
看了一眼手机,清晨四点半,睡了五个小时就醒了。戚夕抬手覆住眼睛出神。
Amelia曾开玩笑,你什么都不用做,在佛罗伦萨的街头就能偶遇你的心上人。那天,她看见程胥突然出现,如同看见一个不真实的梦境,灼得她心口烫,一路烫到嗓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