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讷讷道:“对不起,柏炀柏说了,幻梦的规则就是亦虚亦实,不能透露太多现实情形,否则就不能用下次了。”孟瑄的重量压走了她胸腔中所有空气,她艰难地问,“我让你很焦急吗?听闻死讯,让你伤心了?好的,我郑重道歉,你能否先松松手让个路?我得去煎药。”
“你就是药。”
“嗯?别闹了相公,你得吃真正的汤药。”何当归正色。
“不吃你变成的药,我永远不会好的,我会死掉的。”孟瑄的话无赖,手下的动作则是无耻。剥衣的动作驾轻就熟,像是曾做过一千遍。
“孟瑄你疯了!别人进来会抓现行,会四处宣扬…啊!住手!”
黑眸直入心底,看得她心儿发慌,“何当归。”他清楚地叫了她的全名,“难道你以为折磨了我这么多日,我到现在还是一个正常人?我不正常,我早就疯了,好好领着你自己种的恶果吧。”
“…”
“你问我焦急不焦急,伤心不伤心,我不知如何作答,只好让你亲身体验一下。相信,一定是最难忘的一次。”黑眸中的暴风雪刮起,瞬息吞没了世间万物。
“啊!”她困难地推开了一分距离,低低叫嚷,“不要动求你不要动,你的伤真的不能再…唔唔…”
双唇被牢牢封缄,没再留给她争取“缓刑”的余地。
转眼,斗室之内只闻激烈的喘息和女子低低的哭叫声,交织缠绵,如泣如诉。
一开始,何当归是在装哭,觉得这样能够让孟瑄放过她,至少不是现在,不是在这个人来人往的中军帐。可没过多久,她才惊慌地发现一个事实。眼泪对孟瑄失效了。
他比他口中形容得更加疯狂,更肆无忌惮。
不是在交缠,而是在毁灭。
不是在索偿她的欠债,而是在掠夺这片狭小空间中的最后一口空气。

一番窒息的纠缠后,何当归觉得好像听到了帐外的脚步声,哭求道:“已经够了,晚上再继续行不行?我知道你有多生气了,也已经郑重道歉了,你再生气总得讲点道理吧,我又不是自愿被掳去的。我也是走一步算一步,不是存心要急疯你…啊!这里不行!”一只罪恶的禄山之爪,拍开!
“够了?不够,还差得远呢。”
她惊慌低叫:“外面有人来了!死人头,你的耳朵聋了吗!你真的想成为全天下人的笑柄吗!”
“你还能叽叽呱呱讲话,是在暗示我不够努力,不能让你专心?”
“暗示你个死人头!”何当归彻底急成了红眼兔子,用一双小白爪子挠人,“你去死去死去死啊啊啊!”
张口,狠狠咬人。
嘣!硌牙!她含泪舔牙。
孟瑄表情遗憾,俯视着她叹气道:“给了你机会道歉,你却不珍惜。所以清儿,接下来的重级惩罚,不要哭得太响哦,会招来咱家小白狼的。”
第769章 我夫人她很累
何当归最后的感想,只能用“误入狼窝”来概括。
“惩罚”之后的遗留战场,实在惊人之至。那些四分五裂的阔椅碎渣,铺洒了一地。中军大案成为第二战场,随后,各种军情急报、奏折密信全都拿来垫底了。
第二日中午醒过来,何当归的头昏昏沉沉的,全身一整副骨架好似被拆分重组过,比从兽人手底下逃命的时候更凄惨。
孟瑄根本就是一只大号的吸血蚊子,多少血都喝不够。
此时此刻,餍足的男人衣着光鲜,容光焕发,坐在一台崭新的中军案后处理公务。背脊挺直,侧颜的线条冷硬,薄唇抿成一线,眼神坚定而认真,十足的正人君子做派。
何当归虚软地握了握拳头,身子颤抖如风中落叶。那个见鬼的男人,鬼才会误将他认作是正人君子,那个卑鄙的,无耻的,可耻的,可怕的…他竟敢那样对她,绝对不可原谅!绝对要、让那个恶魔、付出代价…
“啊呀,清儿醒了,昨晚睡得好不好?我连夜阅奏报,都没空闲时间睡觉!”孟瑄笑容无害。
她怎么可能睡得好?他明知故问!
他的空闲时间呢?全被他用来辣手摧花了!
何当归露出自己双眼所能表达出的最大恨意,磨牙,切齿。只有拥有了一对尖锐锋利的虎牙,才能抵抗恶魔的侵略。
孟瑄又嗔怪地说:“别在白日里就用这种眼神看为夫,点出火来,你又只会哭。还记得昨天下午的事吗?你用我的衣衫擦眼泪,后来我捡起来穿,别人看见都捂嘴偷笑。熠迢悄悄告诉我,背上的布料,印了两个小手印儿。”
何当归捂脸,发出模糊的低叫,整个人藏进被子里去。
一想到昨天晚上,孟瑄将体力透支的她抱去了旁边一顶帐篷,又指挥人给中军大帐换新桌案、新椅子、新床、新被褥、新火盆的那一幕…她觉得快丢脸到姥姥家了,下半辈子还是披着棉被过日子比较好。
“别闷坏了,出来吃饭,你两天没吃没喝了。”
孟瑄写完最后一笔,掷开狼毫笔,走到宽阔的床榻边,捞取被子里的小妻子。
何当归半跪于床,将一张脸溺毙在松软的枕头里,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出去,你别跟我说话,我不吃饭也不想出去,拿开你的狼爪。”
“娘子这是何意?”孟瑄困惑地问,“莫非你对为夫不满意?”
她在枕头里用力点头。
何止是不满,简直是因爱生恨,因恨生出了杀人之心。
孟瑄沉默片刻,道:“好的,我明白了。”然后默默走开,火炉上端奶茶去了。
他明白了?何当归从枕头里露出半只眼睛,有点不敢相信。真的吗?色狼孟瑄的觉悟,竟然有这么高?嗯,出于书香世家,到底他的本质还是好的!
孟瑄的大手递上炒米拌奶茶,她的小手接过来,捧着暖手,静静啜饮。
等一整罐子奶茶被解决掉,她积攒了一夜的怨气被冲散,消散如雾。最后,她大度地原谅了孟瑄的恶劣暴行,并安慰自己,昨天属于特殊情况,孟瑄失控是有原因的。
“还喝吗,午膳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她摇摇头:“别浪费你的精力了,我知道,如今你身上担的军务,本来是由十一名骑兵营将领共同担当的。一人兼十一职,你一定很辛苦。”
孟瑄淡淡勾唇:“有你这句话,什么都值得,一点都不苦。”
“有没有想过选一些心腹下属,分走一部分旁枝末节的军务?那样可以让你轻松不少,节约精力。”何当归建议。
孟瑄却道:“暂时不用,让我一个人独挑,是皇上的意思。他说朝中和军中都有内奸,在挖出内奸之前请我先辛苦几日,容后重谢。虽不是为了天子的重谢,但我已答应下来。”
顿了顿,何当归调侃他:“想不到孟将军这么忠君爱国,我记得有个人在兔儿镇救走朝廷钦犯素潇潇,跟朝廷和锦衣卫作对,那个人是谁来着?”
孟瑄又开始背他的孟家祖训:“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投桃报李,人之常情耳。”
“你是说,天子当你兄弟手足一样重视,你甘为他的心腹臣子?”何当归蹙眉,“会不会太愚忠了,朱允炆也不是绝对的好人,只不过比朱棣和朱权内心纯净。”
孟瑄继续背孟子篇章:“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我身在‘卿大夫’之位,保护宗庙社稷是我本分。”
何当归伸手拍一下他的脸,“好了,知道你了不起了!可不管为孟家还是为我,夫君你都该善自保重,不许出师未捷身先伤。”
孟瑄点头,给这一次家国大事的谈话做了最后的总结——
“清儿放心,为夫已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会好好节约自己的精力,今晚的睡前活动,争取让你满意。”
于是,何当归风中凌乱,重新藏回被子里。
“何当归!何小妞!何三公主!”外面有人在叫,“出来出来,小爷有事问你!”
这般喊法的,不听声音也知道是廖之远他大爷的。
何当归轻轻摇头,表示自己被一夜狂风摧残得手脚半废,暂时没心情见廖之远那种坏嘴巴的人。万一被他瞧出行迹,再到处学舌胡说,她真恨不得一头撞在豆腐上。
孟瑄点头,表示理解,交给他打发好了。
于是孟瑄出去问:“什么风把廖大人吹来了?未曾远迎,失礼失礼。”
廖之远气哼哼地说着莫名其妙的话:“不是风,是雪,七月飘雪,是我廖家有冤情要申诉啊!何当归呢?小爷找她!”
孟瑄悠然若一尾鱼,含蓄地道:“我夫人她很累,廖大人有话说给我,也是一样。大人有何冤情要诉?”
“很累?”廖之远大概是没听明白。
“她很累。”孟瑄面不改色地说着,“此事全怪我…昨天累坏她了,所以确实无法见客,请见谅。”
这般引人遐思的说法,傻子也能听明白了。
尽管今天的廖之远比较迟钝,但一个茫然的表情过后,瞬间了然。还点点头,表示理解。
同时,中军帐大床里的何当归不再犹豫,直接挖了个地洞把自己给深深掩埋了。天哪,她究竟嫁给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那家伙还嫌在军营小范围内传得不够,还要往外散播?
孟瑄微微一笑:“大人有事,不妨直说。”
廖之远开门见山地说:“我家里给我妹子定了一门亲,约定十日之后的大吉日迎娶过门,不料妹子留书一封,离家出走了。素日里何当归跟我妹子最要好,来问问她有没有头绪。”
“跟谁家结的亲?未来夫婿是何人?”孟瑄问。
“孙家五公子,孙霖的弟弟孙彪。”
“哦,贵府对我们孟家有什么不满吗?我三哥与廖姑娘情投意合,我母亲也满意这个未来儿媳,我还以为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廖之远摊手:“这个你真跟我说不着,因为亲事是我爹定下的,还凶了吧唧的说不能反悔。我妹妹想嫁谁、将来会嫁给谁,这些我都已不放在心上了。我只想找到她,确认她的人是安全的。”
何当归挣扎下床,隔着帐篷问:“青儿留书里写了什么?”
廖之远答道:“她说如果爹一定要逼她嫁给孙彪,念在二十年的养育之恩,她愿意低头认命。可出嫁之前很想看夏天下雪,还有什么‘人工降雪’之类似通非通的鬼话。”
何当归想了想,道:“廖大人不必担心,青儿是去找柏炀柏了。这些日子来,京城的七月酷寒和冰雨都是柏炀柏的杰作。”
“柏炀柏在哪儿?”
“恕不能透露,不过我会联系柏炀柏,确认青儿安全的。”
“…”
“大人请回,青儿的事包在我身上。”
廖之远叹口气,拍了下孟瑄受伤的肩膀,“走了,你们继续。有老婆的人真好。”
孟瑄点头:“慢走不送。”
帐中,何当归又一次变成煮熟的小红虾。
入夜,月光如水。孟瑄拥佳人在怀,仿佛怎么都抱不够她,闭着眼睛自言自语:“幻梦里也能抱到你,可感觉一点都不实在。从听闻你死讯的那一刻始,整个世界都不实在了。清儿,你是想杀了我吗?”
“对不起。”何当归垂睫道歉。
“你对不起我的地方太多了,要我一条一条数给你听吗?”孟瑄开始变得斤斤计较。
“好,你说吧。”
孟瑄却摇头道:“不,我想听你说,我想多听听你的声音。跟我说说,你怎么从兽人手底下脱险的。”
何当归半仰起头,露出得意小狐狸般的表情,说道:“我啊,先用香盒引着那只大怪物去屠户的家里,饱餐了一顿猪肉、牛肉和羊肉,它就对我有点好感了,还从路边的杨树上捡了一只毛毛虫送我,示意我吃。我装成吃的样子,它又拍掌又欢呼,完全放松了警戒。”
孟瑄蹙眉:“可兽人铜筋铁骨,全身上下一处罩门都没有,警戒不警戒,你都动不了它一根毫毛。”再高明的习武者,也至少有一个死穴或罩门,但兽人就没有,所以基本是个不死之身。孟瑄苦斗过它们,深知其中利害。
何当归眯眼笑道:“我知道东厂训练兽人听从命令的办法,是靠摇铃铛或拨算盘的节奏,啪、啪啪啪,这样来控制的…”
“你居然知道这个?”孟瑄诧异。
在道圣老宅里,他与兽人激战的时候,一旁的师爷啪啪拨算盘,兽人的攻击就显得极有组织规律,甚至可以布下剑阵,让威力倍增。他当时就猜测,算盘可能就是师爷发号施令的信号,因此暗暗将那种节奏记在心里。
后来与紫霄独处时,他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在金算盘上拨响那个节奏,紫霄很陶醉地眯眼听了一会儿,然后以笛音相和,竟能一次就对上旋律。
其中原由,耐人寻味。
“我知道的事多着呢。”何当归俏皮一笑,“不过虽然大概知道,具体的信号是怎样,我也要反复去试,因为我能看出,那只兽人不是上次庐州出现的东厂兽人。体形、气味和敏捷程度都区别很大,准确的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经过一番试探,最后我成功控制了它,找到了它的老巢,那儿住着另外十一只它的同伴。”
“什么?!你居然主动去钻兽人窝!”孟瑄的嗓音瞬间拔高。
第770章 仨女人一台戏
何当归跑进了兽人窝,还是她自愿去的?听到这里,孟瑄全身炸毛了。
何当归连忙轻拍安抚,并解释道:“我是自信有十足把握,可以用铃铛信号控制这个品种的兽人,才去冒险闯穴的。”
孟瑄还是很气很火爆:“你也知道那是冒险,不是在玩耍?兽人好玩吗?”
何当归继续拍,消气消气,千万别发火。她已经领教够了他的怒气所带来的暴风骤雨。
带着几分炫耀的意思,她声明道:“幸亏我去了,偷听到了帝凰的那名师爷与一个灰衣人的对话,才知道他们打算行刺圣驾。我就提前进宫藏了起来,部署安排,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喏,所以皇上才御赐我为皇妹,圣旨过两天就到。”
孟瑄有几分不信:“你进宫了?京城守兵全在孟府监控之下,包括皇城的守卫,一只兔子进宫,我这里都会收到奏报。可这几日,并没有可疑人等进宫的消息传来。”
可疑人等?
何当归愤愤戳孟瑄的胸口,居然敢说她是可疑人等?应该叫救驾功臣才对吧!
“你再聪明也猜不到,因为我通过特殊渠道进宫的哦!”何当归指了指架子上的黑纱斗篷,笑道,“这是你在陆宅,脱下给我披的斗篷,其实是皇上的御用斗篷,对吧?里子上绣的金龙是九爪,乃天子之物。在皇城里只要找对了门路,这件斗篷比御赐令牌还管用,简直通行无阻。连锦衣府的探子和城防营的小将都可随意调遣,太牛了。”
孟瑄先是恍然,随后淡淡一笑:“是了,去陆家接你的前一日,我在宫里护驾受了点伤,皇上感激之余,就摘了他的雨斗篷给我披上,没想到被你派上用场。可你还调用了锦衣卫?”这是他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扯上了锦衣卫。
何当归道:“不是特意去找的,正好碰上,就请他们帮忙了。”
“锦衣卫何人?”
“名叫李辊,以前在扬州的关府见过一次,似乎是高绝的部下。他很好说话,借了不少探子供我调遣。”
“哦。”
何当归眼睛一斜,哼道:“你那是什么表情,看上去松了一口气?”
“没。”
纤指戳戳戳,“少装,你是在担心,这几日我是和段晓楼一起。”
孟瑄苦笑道:“确切来说,他一日不死心,我就多担一日心。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他低头,笔直地看进那双清澈眼眸里,“段晓楼很犟,但我比他还犟,认准了就绝不放手。”
“…”
过了一会儿,何当归又说:“听说你把戴品关牢里了?放了他吧,我出事与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而且我曾威逼他不许向你告密,他是个忠心耿耿的好下属,不该蹲大牢。”
熄去蜡烛时,已到了后半夜。
孟瑄的手臂越收越紧,不给两人中间留一丝缝隙。何当归先是装睡,忍耐和等待,以为孟瑄过一会儿就自己停手了,可最后还是忍到了极限——
“死人头!你答应了今晚好好睡觉和不越雷池一步,我才答应留宿你的中军帐,你出尔反尔!”
孟瑄动作丝毫不停,口里接道:“现在情况有变,所以检查一下。不用在意,你睡你的,我自有分寸。”
掌心粗糙、指尖有一层薄茧的大手,游曳如鱼。从她小巧精致的下巴开始摸起,依次抚过柔嫩雪颈、纤纤锁骨、柔软的胸、盈盈楚腰。禄山之爪不徐不疾,隔着单衣在她身上走来走去,最后单手分开她修长的腿儿,大山般沉重的身躯挤进来…
“停!什么叫我睡我的,你自有分寸?你有个屁分寸!”她一急就爆了粗口,“你是小白狼的同类,大色狼吗?!”
孟瑄讪讪住手,有些委屈地看着她,道:“你曾和十二名兽人打过交道,我当然要检查一下你有没有受伤。关心和照顾妻子,是为人丈夫的本分。”
何当归完全不买账:“你这话只能骗骗三岁孩童,昨天你‘检查’得还不够吗?”
“昨天?”孟瑄眼神滚烫,脸慢慢凑近,“原来你还记得,我以为你失忆了呢,一整天冷冰冰的。”他笑,“你知道,骑兵营为什么比步兵营更禁止女子随军吗?”
何当归直觉地认为这不是个好话题,看孟瑄不怀好意的眼神就知道。连忙转移话题:“对了,有个事儿忘了同你讲了。我的蝉衣和薄荷都有好归宿了,不光蝉衣觅得有情郎,连薄荷也善有善报,嫁进了好人家。”
孟瑄的唇在她的耳际喷洒热气,低哑磁性的声音揭晓答案:“因为骑过马之后,男人就特别…”
“啊啊啊!”她大叫,快速地接上说,“锦衣卫那个李辊啊,命硬克妻,相士让他娶草命女子为妻,他娘给他娶了罗白英和荷藕,一个大家闺秀一个小家碧玉,以为李辊会中意一个,生几个小孩让家里热闹热闹,谁知他一个都没看中!李母不喜欢两个儿媳,打发她们走,罗白英不依不饶,以罗家势力作要挟逼李辊收她。可她被查出是赵氏从娘家抱来的,并非罗家嫡出,罗老太太气得将她族谱除名,隔天李家强势撵人,罗白英只好回赵家去了。”
孟瑄不满地嘟嘟嘴巴,眼珠一转,又垂涎着上来啄吻她的脸颊,“咱俩好了这么久,清儿,给我生个孩子吧,你也喜欢小孩子对吧。过些日子我去岭南驻兵,不能带你去,咱们就没机会了。”
容颜俊美妖孽,似乎专为勾引女人而生,眼眸则是最暗沉的夜色漩涡。
何当归冒汗,和孟小狼在一起,真是什么话题都不安全!不行,她不能跳他的圈套,不可以中他的美男计,孟小狼比兽人还狠,最后连骨头渣渣都不给剩!
于是,坚定不移地要讲完李家的故事:“罗白英与荷藕走后,李辊又打起了光棍,李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物色不到新的合适人选,也不敢再胡乱娶女人充数,弄得家宅不宁。而我的大丫鬟薄荷啊,因为荷藕的栽赃陷害,曾去过一次李家,认识这个李老太太…”
“娘子,我想和你共赴巫山,做生孩子做的事。”孟瑄插嘴。
何当归哆嗦了一下,不换气的接着说:“不久后一次在集市上,李老太太被小掠扒了荷包和首饰,下人都不在身边,又犯了哮喘之疾。去药铺看病,关家仁术堂分号,掌柜一听要赊账竟不肯救人。亏得恰好让薄荷碰上了,垫银子瞧了病,还送老太太回家。其实薄荷小时候也有哮喘,让我的香草红花药包给医好了,于是她赠药包给李老太太。李老太太对她越看越喜欢,让相士悄悄一算也是‘草命女子’,老太太简直就把薄荷当成儿媳一样看待…”
“其实我对你也越看越喜欢,越喜欢就越越喜欢,古人有言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孟瑄用一种绵羊宝宝的无辜眼神看她,“是不是我有哪里做得不好,惹得清儿不高兴,清儿才不愿意给我生孩子呢?”
“没、没有不高兴,只是我有点困了,这里毕竟是骑兵营重地,不适合…”
“清儿也希望有个咱们俩的孩儿,是吧?小时候,可以当包子掐着玩,长大了,我们就一起教他习文习武,不是很有趣吗?”
“嗯,大概好像似乎会很有趣…”她冒汗。
刷!
孟瑄的羊皮瞬间一掀,又暴露了狼的嘴脸,“所以说呢,我留在京城的时日不多,时间紧迫,咱们必须抓紧每次机会来生孩…”
他欺身上来,赤裸光洁的胸膛散发着惊人的热力,淡淡青茶香,还附赠上男色无边。
“啊啊啊!”何当归突然睁眼大叫,“刚提起在关府遇见过的李辊,我得到了启发,终于想起来她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