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琼在这一刻甚至有点庆幸——幸好不管是朱婉婉的娘家,还是以前的穆家,都小有资产,朱婉婉的厨艺也就不错, 不像冯小丫一样,根本不知道要怎么烧菜。
当然了, 对冯小丫周老三他们来说,不管卖相再差,只要是肉,那都是好吃的。
穆琼带来的菜不多,也就是一碗红烧肉,一碗笋干烧咸鸭,还有一条糖醋鱼和一碗红烧素鸡。
红烧肉是放了糖煮的五花肉,虽然冷了,但一块块看着还是油汪汪美味的很,糖醋鱼就更不用说了,就连红烧素鸡,朱婉婉也是切片过后先放在油里炸过,然后才放酱油放糖红烧的。
穆琼将菜放好,魏亭就招呼他一起吃,还给他倒了一碗米酒:“坐下吃点吧,聊一会儿。”
穆琼也不好站在旁边看人家吃,也就坐下了,而他刚坐下,冯小丫就给他递了一双筷子,有些尴尬地说道:“穆先生,魏校长,我不太会烧菜,我…”
冯小丫挺不好意思的,她一看到穆琼带来的菜,就觉得自己烧的菜,实在太不像样了。
“没事,我更不会烧菜。”魏亭笑笑。
“那怎么能一样呢…你们都是拿笔的人…”冯小丫很愧疚。
穆琼夹了一块冯小丫烧的鸡肉吃,看向冯小丫:“冯姐,你以后做菜,记住一点就好了,像猪肉和鸡,直接白水煮熟切开,让大家沾酱油就好,至于蔬菜,不同的菜分开炒,别混一起。”
穆琼这两个建议,并不能让人做出多么美味的饭菜来,但至少这么做,菜的卖相会好很多,也不至于各种菜混在一起,弄杂了味道。
“白水煮?不是红烧了更好吃吗?我特地放了酱油。”冯小丫道。
酱油是好东西,她炖好了鸡之后,特地往鸡汤里倒了酱油的。
“要红烧,那么就把汤汁烧干。”穆琼道,他不大会做菜,这些都是平常吃多了总结出来的。
他反正没见过朱婉婉做红烧肉会全是酱油汤,基本都会收汁把汤烧干。
“我一定学着点。”冯小丫点头,又敬佩地看着穆琼:“穆先生,你们读书人懂得真多。”
穆琼还真不觉得自己懂得多,实在是冯小丫知道的太少。
而这也不能怪她,她怕是从来没有吃过好吃的。
冯小丫三人吃饭的时候,都不动穆琼带来的菜,穆琼和魏亭招呼了几次,他们才尝了尝。
“这鱼真好吃。”
“这红烧肉放了糖…我以前还没吃过这样的。”
甚至于,冯小丫还不认识油炸过的素鸡。
穆琼来之前吃过了,基本没吃什么,魏亭倒是吃了不少,吃过之后,就对穆琼道:“我们出去走走,我有事跟你商量。”
穆琼跟着魏亭出去,魏亭先给了他五个银元:“你不用惦记着我,我身边还有有钱的。”
穆琼知道这是自己给冯小丫钱的事情被魏亭知道了,他有些无奈:“魏校长,我不缺这点钱。”
“我也不缺,我之前汽车来来回回,一天的油钱就多少?”魏亭道:“对了,我喊你出来,是有事想问你…你年初四有没有空?”
“有空,是有什么事?”穆琼问。
“霍二少年后要来上海,我打算去他那里跑跑,看能不能拿到钱,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魏亭道。
“霍二少?霍英?”穆琼一惊。
现代的人,对霍英这个人,都是如雷贯耳的。
无他,这位霍二少的一生,颇有些传奇。
他的父亲霍盛平泥腿子出生,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拉了一帮子乡亲做土匪。
结果,做了几年土匪,赶上清政府当时“以匪治匪”的政策,接受招安成了正规军。
之后,他一路拼杀,手下竟是有了几万人马。
清末国内本就是一团乱的,他虽然出生草莽,但颇有些能力,最后竟是越混越好,手底下的兵越来越多。
等一年后,军阀割据时代来临,他还成了军阀其中之一。
当时很多军阀都想当老大,霍盛平倒是没有这个心思,只想左右逢源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当自己的土皇帝,不过这天下大势,也不是能顺着他的心思来的…后来军阀一个个被打趴下,他也没能站到最后,早早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在历史的洪流中,他其实没什么名气,也就下场还算不错…眼见大势已去,他直接带着老婆孩子逃到了上海当寓公,后来又出了国。
只是刚出国,他就病逝了。
他在历史上是没什么名气的,穆琼能知道他,全因为他的第二个儿子霍英。
这位霍二少据说在民国时期,就是个极会赚钱的,后来出了国,他趁着经济危机在美国买下很多地,又跟当时的华人帮派交好,竟是在国外建立起一个商业帝国来。
在穆琼上辈子年幼时,这位已经年迈霍爷爷回国投资,在国内又是建学校又是建医院,撒了无数钱,弄得媒体整日报道他,霍家的往事,这才被挖了出来。
霍英一生未婚,不仅生前做了许多善事,死后还把财产全都捐了出来。
虽然当时在网上,有人嚷嚷霍英做善事是因为以前霍家造孽太多,他生不出儿子在赎罪,但穆琼看过历史,知道霍家在历史上虽算不得多好,但没卖国,也不像有些军阀一样把老百姓逼死也要刮下一层油来,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霍二少并不需要赎罪。
而且霍二少虽然没有子女,但霍家也不是没了后人,不存在他为了霍家子嗣赎罪的情况。
“就是他。”魏亭道:“霍二少是个能人,年纪轻轻就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手上的钱可不少,我看看能不能说动他捐一些出来。”魏亭打算办的大学,已经买了地皮在盖房子了,后续资金却还不够,他最近很是发愁。
“我能去见霍二少?”穆琼还挺期待的。
“能啊。”魏亭道:“年初四这天,霍二少会办个宴会,邀请了很多人,你可以跟着我去见识一下。”
“谢谢校长!”穆琼感激道,他知道魏亭愿意带他去这样的场合,是在提携他。
“你回去好好准备准备。”魏亭道。
穆琼立刻就答应下来。
穆琼和魏亭谈起霍二少的时候,他们嘴里的霍二少,正在傅家吃年夜饭。
傅家的屋子虽小,但专门改造过,保暖做得远比上海的其他房子好,而这会儿,屋里更是点了很多炭火,烘地人暖洋洋的。
傅怀安被热得脸都红了,他很想脱衣服,但看到站在自己对面的二哥,却立刻歇了自己的这个打算。
他有三个哥哥,大哥根本不把他看在眼里,三哥也不管他,但这个二哥…却找过他好几次麻烦。
自从这二哥回国,他在家的待遇就一降再降,不仅如此,有一回他爸让他二哥照看他这个弟弟,他二哥直接就说“我就一个弟弟”。
傅怀安最怕的就是这个二哥,总觉得他的眼神阴恻恻的,好似随时要从自己身上剐下一块肉来一样。
这么想着,傅怀安就感到自己的背上冒出许多汗来,将他的背弄得湿乎乎的,但他还是不敢脱衣服,就只能没滋没味地吃饭。
霍英瞧见这一幕,嗤笑出声。
傅怀安倒是想生气,但他在这个二哥面前从来都是不敢生气的。
“蕴安,这小子住你这里,有没有打扰到你?要不要另外找个房子,把他扔出去?”霍英道。
“不用。”傅蕴安道。
霍英闻言,便又阴恻恻地看了傅怀安一眼。
“二哥。”傅蕴安叫了一声。
霍英的表情总算正常了,不再盯着傅怀安,而是慢吞吞地吃了起来。
等他吃好放下筷子,傅怀安便立刻跟着放下了筷子。
“吃好了?”霍英问。
傅怀安连忙点头。
“那还在这里碍眼做什么?”霍英又道。
傅怀安猛地蹦起来,立刻就走了。
等傅怀安走了,傅蕴安才道:“二哥,你吓唬他做什么?”
“我只是吓唬吓唬他而已,又没做别的。”霍英道:“只要想到我们举目无亲的时候,他在家里吃好喝好,我就看他不顺眼。”
傅蕴安不说话了,他们那几年的日子,过的是真的很苦。
霍英又道:“大哥本来也想来这边过年,但走不开,就只有我过来了,不过大哥给你准备了不少东西,过两天就送来了。”
霍英看傅怀安不顺眼,对着自己的三弟,却觉得哪里都顺眼。
毕竟这是相依为命处出来的感情。
他们的父亲霍盛平崛起于草莽,中间是得罪了不少人的。十多年前,那些被他得罪的人,就绑架了他的妻子儿女,想要把他骗出来杀死。
霍盛平当然没有中计,他反过来将想要害他的人杀了。
但经历了这么一遭,他怕再有人对付他的家人,就找人把妻子儿女送去了国外。
只可惜,他找的这个人并不靠谱。
他和大哥蕴安,还有母亲小妹确实被送到了国外,但那个将他们带去的人卷走他们的钱跑了,将他们扔在了全然陌生的国家的码头上。
他们的娘是他们父亲还没发达前娶的,虽说长得不错,却是个大字不识一个乡下女人,大哥呢?大哥早些年在乡下长大,性子野不服管,当时没这么读过书,不认识几个字。
他的话…跟他大哥差不多,甚至更糟糕一点。
他在那次绑架里被人打断了手,身上也有伤,行动不便,再加上那场绑架里,他们的母亲护着大哥不管他…他一肚子的怨气甚至不想活了。
至于小妹才五岁,根本不顶事。
当时那情况,他们一家子被人卖了都是正常的,幸好还有蕴安。
在出国前,他跟蕴安其实不熟。
他比蕴安大两岁,而蕴安出生的时候,正是他们家的日子要过不下去的时候,家里已经有两个儿子了,第三个并不如何稀罕,再加上穷…蕴安就被送了出去给别人做儿子。
收养蕴安的那家人姓傅,傅蕴安这个名字,就是那家人给起的。
蕴安在那户人家从小读书,后来那家人在战乱中出事,霍家帮了他们,把蕴安接回来的时候,他不过八岁就已经认识两千多字,会读许多文章了,那两年他父亲请了老师教他们,他和大哥不听课,蕴安却听得极为认真。
大约读书是真的有用,当他们的母亲在码头上崩溃大哭,他和大哥也怕得不行的时候,蕴安找到了一个在码头上扛活的华工,还拿出藏在鞋子里的金子,给他们一家找了个住处。
那时他们的母亲整天只知道哭,他病着,妹妹年纪小…他们一开始靠蕴安藏起来的金子买吃食,后来也是蕴安找了点活儿干,一家子才没饿死。
当然了,他大哥也出力了——他大哥跑去混帮派,时不时就浑身是伤地弄点吃食回家。
这么挣扎了几个月,蕴安竟然就学会了洋文,然后让他们母亲做了吃食,他再拿去卖,总算让他们不用担心会饿死。
那段日子,霍英是不太愿意回忆的,好在后来苦尽甘来,他们联系上了父亲,他们父亲又捎来了钱。
然而虽然有了钱,家里的情况却并未好转。
他大哥拿着钱,在帮派里混得风生水起,还抽起了大烟,他的手因为之前的拖延治不好了,于是整天不想活,至于他们的母亲…她还是只知道哭。
他们一家要是这样子下去,最后怕是都要遭。
那时候,又是蕴安去把大哥找回来,带着他们搬家,逼大哥借大烟,又天天盯着他们学洋文学国文,把他们从堕落的深渊中拉回来的。
他们一家的日子,总算慢慢好了起来,大哥也开始认真学习,而他则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四年前,大哥第一个回国,两年前,他带着母亲回国,半年前,蕴安也毕业回国了…他们的日子总算好了起来。
至于傅怀安…
他们跟傅怀安,其实没什么仇怨。傅怀安的那个娘虽然有些小心思,但没害过他们,也没本事害他们。
只是想到他们小时候吃不饱饭,后来被绑架,出了国又差点饿死,傅怀安却在家里当他的小少爷,他总归是不太舒服的。
“大哥本就该留在家里。”傅蕴安道。
“留家里做什么,那些人看着就惹人厌。”霍英道。
傅蕴安知道霍英对父母有心结,没再接话。
而这时,霍英又道:“蕴安,听说你看上了穆永学的儿子…你放心,只要你喜欢,我和大哥都是支持的。”
傅蕴安表情一僵。
霍英又道:“这个穆昌琼…哦,现在改名叫穆琼了,他出生不错,跟你肯定有共同语言,还挺有文化会写书,配你不算差。”
霍英刚来上海,但穆琼的资料,却已经全部看过了。
他对穆琼还挺欣赏的。
这孩子有志气,当爹的不要他,自己也能把日子过好,又有才华,比他之前以为弟弟喜欢的那个戏子好了太多。
就是这样的人,兴许会不乐意跟了他弟弟…不过这年头,谁有枪谁是大爷,穆琼一个文人,总归是逃不掉的。
“二哥,没有这回事。”傅蕴安道。
穆琼长得不错,当初在西餐馆门口穿了身西装招揽客人的样子,他就挺喜欢的,觉得赏心悦目。
后来相处多了,更觉得穆琼各方面都很优秀。
但也仅此而已。
又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男人,穆琼年纪还小,祸害人家做什么?
“蕴安…”
“二哥,我从来不缺主见,自己的事情自己会处理。”傅蕴安道。
还真是…
霍英在外头是赫赫有名的霍二少,人人巴结,但对着傅蕴安,他却硬气不起来。
要不是这弟弟,他如今指不定早就没命了。
更何况,别看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弟没回国的时候,靠的是他弟在国外帮着,等他弟回国了,上海这边的生意也是他弟在管,他自觉他弟比他有本事多了。


第65章 流浪记
毕竟是大年夜, 还要回家守岁,穆琼和魏亭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户户的灯却亮着,隐隐还有一些欢声笑语从中传出。
远处,更时不时传来几声闷响——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他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结果,他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竟然被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点月亮都瞧不见,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开老远有个路灯, 再加上家家户户窗口流淌出的灯光,穆琼倒也不至于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东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绊了一下,穆琼先是觉得自己倒霉,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绊他的不像是石头,这感觉…穆琼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团。
出来走夜路,他是准备了些东西的, 拿出一盒火柴,穆琼点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线下, 他看到了一个瘦骨嶙峋,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这孩子的脑袋跟他的身体相比,有点过大了,他没有穿鞋,脚上少了几个脚指头…
火柴烧到了穆琼的手,穆琼才将之放开。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点燃。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好的。”穆琼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
买过衣服,他们就回了家,然后,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学习,穆琼则是写起了自己的新书《流浪记》。
在穆家的时候,初二初三家里总有亲戚过来,这边却清净的很,穆琼安心写了两天的书,不仅将他写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释全部完成,还写了一万字的《流浪记》。
而他写这些的时候,傅家,原名霍怀安的傅怀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做翻译,翻译《安徒生童话》。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对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会来上海,可实际上,他年前就来了,然后就一直待在傅蕴安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