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不承认但愿意屈服于自己的渴望,这很好。
可惜司马煜好像忽视了一件事——就算他愿意了,也得姑娘能跟他过一辈子才行。
卫琅要回来了。
这个不靠谱的孩子外出游历了近三年,只在头半年的时候写了一封信,通过阿狸镇守益州的叔祖寄回来,其余时间音信全无。但偏偏就在阿狸将及笄出嫁的时候,他再次传信回来,并且宣称将在九月重阳随阿狸四叔返回建邺。
最高兴的要数阿狸家老太太。
老太太高兴并不单单因为她喜欢卫琅这孩子,还因为她不想将阿狸送进东宫。
而她不愿意阿狸当太子妃,也不单单是因为“王家不稀罕太子妃”,实在是因为这孙女儿就在她膝下长大,她什么秉性本事老太太都一清二楚。
生了只羊,就别指望她能在狼窝里呼风唤雨——老太太的人生哲学很诚实,也很实在。
在阿狸从台城回来的第二日,老太太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阿狸。
“阿丑是个好孩子。”老太太说,老人家的眼光总是毒辣的,“你们两个很般配。等他回来,你们就定亲吧。”
阿狸懵掉了。
这转折来得太突兀,在她弄明白祖母说的是什么之前,她就已经在老太太跟前跪下了。
这似乎还是除了不得不跪的情形外,她第一次在什么人跟前跪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跪下了,真跟无数小说电视剧所描述的那样一般,当你明确的知道自己要忤逆一个长辈的时候,当你明确知道自己要辜负她的善意的时候,你就这么自然而然的跪下领受惩罚。
因为你必定是要忤逆和辜负她的。
阿狸甚至什么话都没说,老太太就已经明白了什么。
“怎么回事?”
阿狸的蠢笨和不知变通,就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了,“我跟阿丑……”
老太太开始咳嗽。
阿狸忙上前去帮她顺气。
老太太一边咳嗽,一边就气喘吁吁的说:“阿婆是瞧着,阿丑这孩子欢脱,你跟他在一块儿开心,什么事都不用愁。不过这事也得你父亲定夺。你也不用急着答复,回去仔细想想再说——阿丑还没回来呢。”
阿狸:……
她阿婆意见也表达了,台阶也给了,阿狸还能说什么?
“是。”
“跟阿丑这孩子说话啊,总觉得什么烦心事都能消散了。心情一好,就觉得自己能多活几年。他能给我当孙女婿,说不定阿婆能长命百岁。”
阿狸:……别威胁人啊阿婆。
“阿婆不老,一定能长命百岁。”
老太太就笑起来,“嗯。”
作者有话要说:总之还是半章……
我发誓我没有在拖戏,只是不把卫琅和谢涟交代了,总觉得各种半途而废啊T__T
然后掉收了,泪奔……为什么日更会掉收?我需要深刻检讨,请大家把不满都说出来,不要偷偷的删收藏啦!
花好月圆(二)
老太太说让阿狸仔细想想,是真让她考虑清楚。
九月初九重阳节,皇后又在台城设宴,老太太就没准阿狸去。只让阿狸娘带上阿萝。
阿狸娘也觉着老太太这处置是妥当的。阿狸跟太子那次碰面太天雷地火了些——该怎么讲,就好像三生石上刻定了姻缘,蓦然间遇上了那个人。甚至不用说一句话,便明白就是他。那三度回首不由自主又不约而同,令一旁看着的人都要跟着相信爱情了。
固然美好,却欠缺大家闺秀该有的庄重和矜持。落在有心人眼里,只怕要陡生是非。还是得避一避嫌的。
因此皇后没说非带大女儿去,阿狸娘就大大方方的带上了小女儿。
而老太太虽不知道阿狸与司马煜相遇的情形,但阿狸选在那个时候做了错事般跪到她跟前去,分明就是承认有了私心。老太太何其见多识广,自然当即就猜了个十有□。
必然是一见钟情了。老太太想,阿狸这性子的姑娘,偏偏一见钟情了,还是对太子那种混小子一见钟情。这不是造孽吗。
——孙女儿是自己看大的,有多呆多傻多死心眼儿,老太太最清楚。
若她懂得变通,老太太还能仗着自己是过来人,告诉她这种感情不靠谱。青梅竹马的情谊才值得珍惜,嫁人还是得嫁彼此知根知底的,不然会死得很惨什么的吓吓她。
但阿狸这孩子,大概就算明知道你说的是实话,也只会跪在地上闷不作声的听你说,随你罚,但是绝不认错,死不改悔吧。
老太太也很犯愁,不准阿狸再往台城里去的同时,她也在努力说服自己——当太子妃多风光啊,那可是日后的皇后。何况太子虽混却不蠢,应该不会慢待阿狸……吧?
可惜在顽固上,老太太也是家长级别的。
她就是有道德洁癖,看不过眼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过眼。何况她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曾眼见着自己最仰慕的人被背叛和摧毁。她深知一旦卷入皇位争夺,那泥潭里会如何的浊流席卷,将干干净净的人也一并拖下去,搅碎或者玷污。
如今局势也许已经好了,该遭报应的人也都不在了。但想到曾经发生的事,老太太就半点儿都不想跟那一家子扯上亲。
只能让阿狸考虑再考虑。且先拖到卫琅回来再说。
可惜卫琅没来得及赶回来。
倒是左佳思上门来送重阳节礼。
这一回阿狸和左佳思终于不再互相亏欠什么,但很奇异的,自那次阿狸去见左佳思,两人就一直没断了来往。
左佳思说的很直接,“不知怎么的,总觉得在哪里见过阿姊。第一眼看到就喜欢。”
这一回似乎是左佳思不依不饶的贴过来,终于与阿狸成了闺中密友。
阿狸记忆中她一贯是骄傲的,你不理她她便也不看你。被她这么主动的亲近,还真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话又说回来,她们两个一贯是投契的,初夏傍晚一起坐在檐廊下面看星星,手持团扇扑流萤,或者面对着面聊天聊到同榻睡过去——如果没有司马煜,她们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关系。
而如今终于真的成了这样的关系。
有一种很微妙的圆满感。
左佳思送来的东西总是很实惠,都是吃的。这一回还捎来了禾花鱼和螃蟹,“东西不多,阿姊吃吃看。”她总是这么说。
阿狸还记得春末的时候她采了一篮子地梅来,两个人就坐着檐廊下面边吃边聊,弄得满嘴红汁。
算起来,她也有四五个月没来了。
聊起来的时候——
“已经开始绣嫁妆了。”左佳思就略有些羞涩的解释,“我阿嫂都不让我出门。”
“啊……”阿青也到这个年纪了……阿狸是完全没感觉到。
说真的,根据二周目的经验,阿狸觉得跟她定亲的那个男人很不靠谱——无能,没有担当,把她当货物观望掂量。是个很典型的小男人。但是……果然就算是闺蜜,这话也不能说的吧。
阿狸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阿姊瞧,满手都是针眼。”左佳思急着转移话题,就十分夸张的给阿狸看,“嫁衣绝对是新嫁娘的指尖血染红的!”
阿狸:……虽然心态积极了不少,但她果然还是个囧孩子啊。
“你啊,针线活还是做不好吗?”
“……可,可是我会挖笋子哟。”这姑娘总是能转移视线,找到自信的地方,“再过两个月,等天寒笋子肥了,我给阿姊刨冬笋吃。”
阿狸忍不住就笑起来,“你还是先把嫁衣绣起来吧。”
要出嫁的姑娘了,阿狸自然不能留她太晚。早早的就催她回去。
也知道,这一回之后,想在见她大概就很难了。
建邺城外最近有些流寇,不那么太平,阿狸便令人套了车送她回去。
但是那辆车一直没回来,傍晚的时候才有家丁回来报信——车子被流寇劫持了。
偏偏阿狸娘入宫也久不回来,阿狸只好匆忙赶去找她阿婆商议,好派兵去救人。
花好月圆(三)
而这个时候,卫琅已经从守城门的郎将手里接了一对巡城的护卫,追赶去了。
在混乱中消息很容易传错。卫琅在路边酒肆外歇脚的时候遇上了回城报信的家丁。家丁没有读过书,回话毫无重点,卫琅只听明白了“大女公子”与“被劫持”两个关键词。
阿狸四叔顺道去拜访剡县的好友,没有跟卫琅一道回来,这个时候只能卫琅自己拿主意。
而卫琅的做法是,选一个家丁回复报信,自己就近进城,拿刀比着郎将的脖子,逼他立刻签手令调护卫出来。守门郎将手里能有多少兵,卫琅也只调出十二个人来罢了。
加上他和护卫,也只有十五人。不过这也就够了。
建邺城附近没有太多适合落草的荒山野岭。富庶之地,杀人越货的必要也不高。卫琅估计流寇也不错二三十人的团伙。
他自己能以一敌十,再略用些疑兵之计,还是有很大胜算的。
当然卫琅虽然是个杀胚,却不是没有谋略的莽汉。促使他这么粗疏的做出决定的,恰恰是他对贼匪的了解。这三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这些人打交道,他很清楚一个姑娘落到他们手里会有什么下场。他拖不起。
这是建邺暮秋的傍晚。
荒草没膝,凌乱的生在郊外野岭上。太阳即将落山,熔金般的辉光吞没在黝黑的山坳间。晚风吹过枝桠,发出野兽悲鸣一样的声音。
山坳间嵌着一个小寨子,寨子里已经有灯火亮起来。那灯火彰显着屋垣的排布,粗略一看,就知道不止是二三十人的规模。
寨子四面围着栅栏,想来是用来防御猛兽的。入口处有守门的匪徒正在换班。
卫琅在谈判和杀进去之间犹豫了那么片刻,便决定放一把火,然后趁乱杀进去。
这甚至连一场正规的战斗都算不上——对方不过是拦路抢劫的盗贼。但天时地利人和,这也确实是卫琅成名的一战。
卫琅粗略判断,指了一处命人去放火,而那里真就是贼窝堆放粮草的地方。秋日干燥,风助火势,盗贼们放火意识不强,这么容易被点着的地方,居然连水都没备下。不过一会儿功夫,火就像从地底喷出来一般烧红了半片天。贼窝里乱成一团,到处都是端着锅碗瓢盆去灭火的人。
而那个少年就在这个时候登场。黑眸子里烈火如红莲缭乱,面容美艳如花,冷漠如霜。手上双刀有魔性一般,所过之处必有血光,刀刀入肉,惨叫声此起彼伏。
冷兵器时代,对阵时决胜的不止是刀,更是气势。这少年身上就有这种令人畏惧的杀人的气势——你甚至不用问他的目的,他身上就不停的散发出一种“我是来砍人的”残虐感,仿佛除此之外没有什么能取悦他。你只需要乖乖被杀就可以了。
这种气势压制住了原本就有些措手不及的盗贼。局面比卫琅预计的以一敌十还要理想。
当对方在慌乱里向卫琅讨要名号时,卫琅十分入戏的配合道:“河东百人斩,”卫琅这个名字太文气了些,在贼窝里吃不开,卫琅又有审美癖,南霸天这种名字他说什么都不会用,于是自动跳过,“不想死的,让你们老大出来。”
动静闹得这么大,贼头子怎么可能在堂上安坐?
早已经在众人簇拥下上走上前。
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是熊熊烈火烧透,将寨子照的如白昼一样。那不详的红与黑与光交织中,他眼前少年的美艳就尤其凸显。
少年身前左右凌乱的插了七八把刀,都是在先前的砍杀中随手从盗贼手里截下,刺入泥土的,刀柄的皮子上还渗着血。他周身三四丈都没人敢靠近。他就像立在断剑尸山——好吧,尽管地上没什么尸体,但他就是给人这种感觉——的修罗,周身有一个绝对领域,踏入者死。
杀人越货者其实比正常人有更多的畏惧,尤其卫琅身上还有一种妖鬼之性。贼首心里也有了一丝一丝攀上来的寒意。这么多人包围着一个人,居然问道,“阁下为什么要找我们麻烦?”
卫琅没有回答。
他忽然便冲过去,身形快得只能捕捉到一道残影。手里双刀如绽放般砍杀和格挡,像飞刀一样丢出去,砍中双臂不能及的敌人。而后精准的将泥土中插着的长刀□补足。
当他跳起来,将贼首两侧的人踏翻在地,双手双刀刺下去的时候,贼首才终于明白了他的目的,慌忙回挡。而卫琅身形一躬,从背后又拔出两把刀,就势砍向他的双手,只一招就将他缴械。
卫琅从一开始就知道——以少敌多,非长久之势,他们不过是趁乱杀出才能占得先机。他叫贼头子出来,唯一的目的不过是——擒贼先擒王。
兵行诡道。作为未来的名将,正面对抗也许有很多人能让卫琅折戟,但是出奇兵致胜,少有人能赢他。
他的刀锋就比在贼首脖子上,到此刻他才开口作答,“你抢了我老婆。乖乖还给我,如果她毫发无损,就饶你一命。”
左佳思就这么死死的裹住衣襟,在熊熊烈火中和刀剑劫持下,面色苍白,却强作镇定的走出来。
卫琅愣了那么一瞬,手上刀锋忍不住就往贼首脖子上划了一小下。
他完全出戏了。他就想嘛,如果是阿狸被劫持了,怎么会有三个家丁回去报信——一个就够了。
白耍帅了!
此刻他的心情很复杂——他当然不希望阿狸受辱,但是又很想英雄救美——男孩子总是忍不住在女孩子面前表现的。
“有没有受伤?”卫琅还是把戏做下去了。
左佳思摇了摇头。
然后卫琅又问,“他们……有没有碰你?”
左佳思脸上立刻就红了。还是她身边的盗贼替她回答,“没有没有……王家的女公子,借我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碰。一直好吃好喝的供着。”
卫琅没理他,依旧只是问左佳思,“你来说。”
对上他的目光,左佳思心里的慌乱竟稍稍平复下来——这个人虽然看着像恶鬼,但左佳思不明白为什么,竟觉得自己是知道的:这个人比谁都更可以依靠。
她张了张嘴,终于能发出声音来,她努力的高声喊着,让在场所有人都能听清楚,“没有!”她说,“我骗他们说我是王家的女公子!他们没敢碰我!”
卫琅原本冷漠的眼神就稍稍的融化了。这姑娘够聪明应变,而且这种情况下还记得不牵连别人的名声,很不错。
“下次遇到,就说自己姓卫。”反正他阿姊们的名声不怕败坏,何况这姑娘也够漂亮。卫琅说,“过来吧,我带你出去。”
左佳思跟在卫琅的身后,在猎猎火声中走出来。
卫琅给了她一把刀——他还要劫持着贼头子,腾不出手来。在贼窝里需要人照应他的后背——他太深入了,那些草包巡城兵一个也没跟过来。
就在他们出去的路上,果然有人要偷袭。而左佳思,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居然毫不犹豫的把刀砍了过去。血溅到她脸上,她抖了一下,气息都乱了,却还是迅速拔刀护在身前。
两个人就这样从贼窝里走了出来。
而卫琅派回去报信的人,此刻也搬来了救兵。
外间战马低低的嘶鸣,阿狸和司马煜、谢涟骑马走在最前面,已经到了寨门前。
阿狸是来救左佳思的。而司马煜和谢涟是来接卫琅的。
谢涟比卫琅早一步从兖州回来,太子三人组终于再次碰头了。
王家。
阿狸娘也从宫中回来了。
宫中赐宴其实早就结束了,皇后特地留下阿狸娘,是想向她打听阿狸是不是许了人家。
阿狸娘没料到有这么快,却还是说了实话。
于是皇后问道:“我们结个亲家吧?”
花好月圆(四)
左佳思这一回是真的被吓到了,官兵清剿贼窝。她和阿狸上车,不一会儿就伏在阿狸膝上睡着了。
阿狸给她顺了顺头发,看到她脖子上的伤口,轻轻用手摸了摸,确定已结痂了,才放下心来。
便对外面的司马煜、谢涟和卫琅说:“谢谢。这个时候劳你们来救人。”
司马煜下意识就回嘴,“别说的好像是为了你来的似的。”
阿狸真想反问他,那你是为谁来的!想了想还是觉得没意思——司马煜这口是心非的毛病,一周目里她不清楚,二周目跟他成亲后也就什么都明白了——若不是一周目里她留给他足够深的执念和伤痕,二周目里怎么可能有那么强大的加成?明明什么都不记得,却还是毫无理由把喜欢延续下来。
这倒霉孩子究竟不靠谱到什么程度,连自己的心都看不明白,都要抗拒。明明互相喜欢,却令她单恋着郁郁而终。
——也不对,其实一周目到后来,他肯定已经发觉了。却死不肯点醒她,是看她苦恋、纠结很开心吗?
阿狸忽然就有种想坑死他的冲动。
当然她也有不靠谱的地方,明明连左佳思都看出来了,她却茫然无知。那个时候左佳思只是个缺爱的中二少女,偏偏遇上了他们两个, 敷衍成那么一段故事,也真是够悲催的。
卫琅打完了架身上乏倦,思维却还兴奋着,立刻就跟司马煜划清界限,“我可就是为你来的!”
谢涟也在一旁凑热闹,“我原本也没打算亲自来。”
司马煜被噎得说不出话来,驱马就离开了。
暮秋夜里凉透,山野间到处都是兽鸣和虫鸣。漆黑天幕低垂,静无人烟的时候最可怕。
谢涟卫琅都是常年在外面跑的,最清楚不过,知道阿狸还醒着,便都不静默,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闲聊着。
谢涟问:“她怎么会坐你的车?”
阿狸便道:“听说近来城外有流寇,怕她一个人出什么意外,便派了车去送。不想反而给她招祸了。”
她当时只是想,左佳思生得太漂亮,坐着她来时搭的那辆乡间牛板车,遇上贼绝对招人抢。才派了车去护送。原以为盗贼顾虑世家权势,不会这么狂妄,谁知家丁们都把名号报出来了,这帮山贼居然依旧敢抢。
也许他们就是冲着王家的人去抢的。
“越华贵的车子越招贼惦记,这是常识。”卫琅插嘴道。
阿狸只好说,“记下了。”
卫琅又忍不住想要教导她,“你不要小瞧男人的贼胆。若我是贼,知道这是你家的车,车上又坐着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娘,绝对要抢。不但要枪,还要当即就把喜事给办了,把喜帖送去给你阿爹。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你阿爹也要顾虑你的贞……”忽然意识到这话题跟阿狸说不妥,卫琅忙把话咽下去,总结,“总之我白赚一个有权有势的岳父,还有个美貌娇贵的娘子。简直一本万利。”
阿狸第一反应是“有这么找死的贼吗”。然而下一刻她就冷渗渗的意识到,在这个时代,这种无赖逻辑也许是行得通的。
简直就像是联手教导她一般,谢涟也说,“你不怎么出门,大概不信阿丑的话。事实上适才清剿寨子,山贼们确实在制备喜宴……幸好他们想的是先办喜宴。”
阿狸明白谢涟的潜台词,再摸摸左佳思脖子上的伤痕,心里火气就翻涌上来。
若山贼们没有把左佳思误认作王家的闺女,只怕就算她以死相逼,贼子也不会有什么顾虑吧。
幸好卫琅及时杀过来了。
阿狸脑中嗡嗡响着。外面卫琅还在教导她,“没事少出门,出门多带人。若真遇上了这种事,就聪明点,记着拖延时间,等我来救你。就算真……真被迫拜堂了,也别傻乎乎的去寻死。没有三媒六聘,谁认了我也不认。绝对砍他个稀巴烂,你保命最要紧,记住了?”
阿狸懵了一阵子,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也许是想表白,但他没有意识到,这话正该是阿兄说给姊妹听的。
但无论如何,阿波说的没错——卫琅真心是个好男人。
只是——这混小子只知道耍帅,就不会说句吉利话!
真是让人回答“记住了”也不行,回答“才不要”也不行。
还好有最会读空气的谢涟在,利落的转移话题,“是要把她带回府上?还是直接送回家?”
阿狸忙接话,“她跟我一起。”
左佳思也到了要成亲的时候,真这么大张旗鼓的送她回去,村子里势必又要蜚短流长。不是她一个小姑娘受得了的。
卫琅等着阿狸回话呢,就被谢涟横插一杠子,怎么会甘心,立刻又把话题扭回去,“你适才说谢谢,是打算怎么谢我?江湖有江湖的规矩,要不要参考下?”
阿狸迅速回绝,“不要!”
“小气!我都为你拼命了!”
阿狸:你能不能少说点招人误会的话啊摔!
夜里寂静,声音传的远。卫琅和阿狸说的话,司马煜一字不漏的全听到了。
他一直知道卫琅喜欢他师父的侄女儿。此刻才想起来,他是见过的,卫琅喜欢的那个王家姑娘,正是阿狸。他怎么就给忘了呢。
这样就好,他想,反正他又不喜欢她,这样就不用被迫娶她了。
身后清脆的声音如清泉敲击玉石,一声递着一声的传过来,司马煜心情烦闷,终于忍不住回头,“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