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笑了,许诺诚恳地说:“亦树,希望有一天,你也给我发请帖。”
“会有吗?”赵亦树淡淡地笑了,没再说什么。
他们还要去给别的朋友送请帖,赵亦树看着他们离去,替阿诺高兴,又有些酸涩。
他还记得,多年前,那个在长留公园趴在长椅痛哭的小女孩。
那时候,许诺很小,有很多眼泪,身上总带着些青青紫紫的伤,她妈妈打的。他看到她,就像看到同类,没人爱,还会被伤害,他求妈妈抱抱他,妈妈却给他买了只猫,说猫也很软很暖。
他虽然给猫取名“软软”,但满心怨念,他告诉阿诺,伤害是很正常的事,你要习惯。
如今,她终于找到她的欢喜和挚爱,他却还是画地为牢,困在自己画的圈子里。
赵亦树回想起他们的点点滴滴,小时候的不告而别,大学时重逢,她快哭了的模样,后来,她去探监,她蹲在地上哭说“不爱他”,再后来,她求自己催眠她,说她一直渴望拥有明亮温暖的人生…
他想,有个人陪着,一起走这人间一趟,也挺好的。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爱情,他应该…不会有吧。
活不久,而且眼睛也快看不到了。
许诺这辈子,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最好的朋友对她心动过。
她和莫铖继续幸福地发请帖,去请柯以寒和米杨,米杨当然是伴娘。
米杨强烈要求莫铖给自己包一个大红包:“要不是我,你们能修成正果?”
“要不是我,你们能修成正果?”他指的是柯以寒和米杨。
柯以寒没说什么,米杨倒不好意思了。
“老大,我们就是单纯的室友!”
“这么单纯?”
“就这么单纯!”
许诺没让他们继续拌嘴,她拉着米杨,问她有没有兴趣一起来成立工作室。
没错,莫家父子和好了,她现在可以有钱任性了。许诺想反正都是做设计,干脆成立一个工作室算了。
莫铖说很好,也很赞成,反正现在许诺说什么,他都是“老婆真棒,老婆棒棒哒”!
婚礼前夕,他们还去了趟雪城。
还是那间小木屋,还是漫天大雪,许诺红着脸,把莫铖那本写满“我想你”的日记递给他。
“看最后一页。”
莫铖打开,是许诺的字迹。
我也想你,我爱你。
莫铖,一辈子。
好吗?
莫铖的眼睛湿润了,他点了点头:“好。”
一切仿佛回到最初的最初,满天飞舞的雪花中,莫铖给许诺戴上戒指,最早的那枚。
他没丢,他一直放着,因为他坚信,总有一天,他们会再相遇再相爱,然后永远在一起。
雪纷纷扬扬地落,年轻的男女紧紧相拥。
这一次,他们不会再说分离,这一次真的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这一次,是真的一辈子了。
对了,婚礼前,许诺到底还是叫了莫铖老公。
在床上。
很甜蜜,带着泪,红着脸。
不过,这声老公之后,莫铖又被家暴了!
但这些都是后话了…
总之,他们没有失去彼此。
我终于失去了你,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遇。
从此,有了你,人生再无遗憾,也不会再失去。
(全书完)


第54章 后记
每写完一部长篇,我最喜欢就是写后记。
唯独写完《失去2》,却迟迟没想动笔,不是不喜欢这篇文,而是写的时候,几乎耗尽了我大半的情绪和精力,就算完稿一个月后,再来写后记,仍觉得没缓过来。
莫铖许诺,这一次,他们终于尘埃落定了。
阳光篇,我没有失约。
我写文,很喜欢留开放性结局,之前的《海未眠》《蜗牛》,我都做了写第二部 的打算,结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写成。想来,很是对不起大家,还好,这次《我终于失去了你》,终于画了一个圆。
写这篇文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想写一个浑身是刺的女孩,还有怀念一个人。
那个人是我很亲的人,有像佛陀那样又大又圆的耳垂,这种耳垂相术上说会长寿,但他早逝。他是个大男人,却打耳洞,戴耳环,对,不是耳钉,是耳环。
年代久远,我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打耳洞戴耳环,可能是以前的风俗,我也没见过,就听妈妈提过一句,然后记住了。
所以,我让莫铖打耳洞,戴耳戒。
我本人并不喜欢男人太过花哨,之所以有这么张扬的设定,因为他。
因为他有,不喜欢的也变成一件浪漫的事。
这个人,我写过他,却很不愿意跟人讲他。我是个很吝啬于分享自己情感的人,因为感觉说了,就淡了,那个人就不是我自己的了。我要把他藏起来,藏到只有我可以看到的地方,我一个人偷偷想念。
可我忍不住把他写进我的字里行间,忍不住想他。
这个人,离开我们已经很多年了,久到我不愿意去算那冰冷的数字。
因为他的离开,生活很多寻常的事情都变得不一样,他常买给我们吃的章鱼丸子,买来已经来不及的救心丸,还有,他打过耳洞…这样的小事,谁会在意,但一个思念他又在写文的孙女,会把点滴拆开,揉进她的故事里。
这是她的故事,又不是她的故事。
她只是讲了一个故事,倾注了她的感情。
这个故事讲完了,以后她大概不会再讲关于他的事,因为她就是这么小气。
所以,莫铖和许诺,就这样,我相信,他们会一直幸福的。
另外,看完爱上莫铖的,记得跟我说。写第二部 时,我很喜欢莫铖,已经疯狂爱上他。
我对他特别残忍,对他失去许诺那三年是怎么过来的,吝啬到几乎没有用任何文字去描述,只通过旁人的口中,简单的两字,“很苦”。他活着的每一天,都背负着亲手害死至爱的痛苦。
从此,冬夜来临,雪花飘落,无意间看到一朵白玫瑰,他都会起他失去过一个人,一个离开时依旧说爱他的人。
我没写出来,甚至连最后想写个那三年番外的想法都放弃了,我,不忍下笔。
这三年的空白,留给大家想象。
我们约好下个故事见!
PS:有人想看赵亦树的故事吗?
麦九
2015年11月22日


第55章 楔子
献给不再让你孤单的那个人
很久很久前,他和她一起看过一部老电影。
电影说,世界上有一种鸟没有脚,生下来就不停的飞,飞的累了就睡在风里。一辈子只能着陆一次,那就是死亡的时候。
他觉得他就是那种没有脚的鸟,一直飞,飞在漆黑的海上,飞在无边的黑夜,累了,就睡在风里,一生无依,没有归宿,也没有归期。
她呢,没法感动他,只能砍掉自己的双脚,和他一样,做一只没有脚的鸟,陪他一起飞,或许此生不得歇,但总是相伴的,不再让他那么孤单。


第56章 我怕再不去,他要看不见我了
赵亦树在许诺的婚礼之后,去了趟医院,拿复诊报告。
情况并不理想,最坏的结果就是失明,看不见。
赵亦树合上复诊报告,问:“我的眼睛是不是很不好?”
语气轻松得像别人的事。
周雅智有些尴尬,病人比主治医生还淡定,让他满腔苦口婆心感人肺腑的一席话都没机会说,他点点头,恨铁不成钢地说:“对,你离瞎不远了!”
赵亦树笑笑,没往心里去。
他们认识多年,从赵亦树来白城,从周雅智从一个小实习生到变成主任医生,他们一直有接触,既是医生病人,也是很要好的朋友,熟得都快相看两生厌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赵亦树起身:“有空出来,我请你吃饭。”
周雅智也站起来,凑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问:“你懂我的意思吧?”
“懂,”赵亦树点头,漫不经心地说,“我要养条狗,最好是导盲犬。”
“你——”周雅智气得脸都白了,咬牙切齿地说,“我是叫你找个人陪你!”
赵亦树转头,瞥了他一眼,很轻地笑了下,带着点嘲弄,说:“狗比人好。”
周雅智竟不在如何反驳,他挫败地摆摆手:“走,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赵亦树笑笑,向他告辞。
周雅智这人呢,其实长得不符合医生的主流长相,娃娃脸,一副青葱翠绿能掐出水的样子,就算再装老成,还是嫩,发火也没有什么威严,就算有点毒舌,也是心软脸皮薄,所以总是被他欺负。
但有句话,赵亦树是真的这样想,狗比人好,狗乖,忠诚,聪明,你对它好,它就跟着你,多简单的关系。
赵亦树走向医院的停车场,自从发现视力变差之后,他就请了司机。
他坐进去,身旁放着一束很精致的捧花,新娘捧花,绿色的绸带扎着饱满洁白的白玫瑰,很美。
这是许诺今天特意给他的,听说接到新娘捧花的人,都能得到祝福。
她没说什么,但赵亦树懂她的意思,她祝福他。
可她祝福的是世上最难最奢侈的事。
赵亦树离开医院,他想着,哪里有导盲犬。
他早已习惯孑然一身。
他不知道,有个女孩一直默默地看着他。
直到他走了,她才转身去了周雅智的办公室。
女孩看到赵亦树没带走的复诊报告,眉皱了起来。
周雅智愤愤不平地说:“他还是老样子,我真想敲开他的脑子看下他在想什么。”
女孩轻轻笑了,赵亦树本身就是个出色的心理医生,他就是研究人在想什么的。
她还很年轻,却显得有些严肃,这会儿一笑,才从唇边逸出点笑意,眉眼都温柔了不少,似乎想到那个人,她才是软的。
她抬头,说:“我想去找他。”
“不躲起来了?”周雅智眼睛亮了。
女孩点头,看着窗外:“我怕再不去,他要看不见我了。”
赵亦树对这些一无所知,就算知道,也不在乎。
这天,他下班照常回家,车子驶到门口,他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女孩,身边蹲着一条狗。
他住的是别墅,白城的老楼盘,环境比较幽静,小洋楼配一个院子,每套别墅隔着一段距离,有独立的大门,主干道种满郁郁葱葱的大树,很好的保护隐私。
女孩就站在大门边,穿着一件看起来很大很温暖的橘红色毛衣,手插在裤袋上,斜斜靠在门柱上,听到声音,立马看过来。
赵亦树一眼就看到女孩期盼的眼睛和利落的短发,一瞬间,竟有些不真实和不知所措。
袅袅…
他有些重影,过去的画面和现在重叠起来。
他认识她,确切地说曾经他们很熟悉,甚至非常亲密。
很多年前,她也是这样,在门口等着,蹲着或靠着,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看到他出现,眼睛就亮了,飞奔过来,神采飞扬。
如今她似乎不那么爱笑,头发也剪短了,不像过去,跑过来时,快活得长发都要飞起来。
女孩快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不说话,直直地看着他。
赵亦树叫司机把车开进去,下车,也看着她。
看清她的刹那,他在心里微微叹了一口气,不一样了。
相对于他的平静,女孩显得很激动,看到他眼圈一下子红了,又很克制地忍住,只是红着眼,眼眶慢慢变湿润了。
明明快要哭又生生忍着的样子,她并不开口,只看着他。
赵亦树并不是不懂交际的人,此时却不知说什么,错过她,去看乖乖坐着的狗,有些局促地说:“进来吧。”
连名字都没说。
洛袅袅跟着他进去,院子没什么变,小花园依旧打理得很好,种着各种各样的植物,爬行架,小秋千都还在,那棵冬樱花长高了不少,已开了满树的花,落了一地的粉。
进了屋,镶着洁白羽毛的相框还在,养着小金鱼的鱼缸仍摆在老位置,几条小金鱼游来游去,还是差不多的颜色,洛袅袅却清楚,一定不是原来那几条。
赵亦树去倒水,出来看到她牵着狗,看着金鱼发呆。
他没说什么,把水杯递过去,一时之间,竟找不到话来寒喧。
寒喧?也对,多年未见,他和她之间也只剩寒喧。
这样想,赵亦树轻松多了,笑着说:“好多年没见了,难为你还记得这里。”
真是客气又讨厌的客套话,洛袅袅没接他的话,反而抬头仔细看他的眼睛。
赵亦树的眼睛长得很好,笑起来如新月微勾,冷起来春寒料峭,此时视网膜里有小小的出血点,看起来就像熬夜过度的红血丝。
洛袅袅很清楚再下去会怎样,她一点都不想那种恐怖的境况出现在赵亦树的眼睛上,可她阻止不了。
她喝了口水,垂着眼睑:“我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走到这里。”
连嗓音也不一样了,以前她笑起来甜,声音也甜,现在如山间水,很清脆也很清醒。
赵亦树还要说什么,洛袅袅直接打断他:“别找话跟我寒喧。”
这下赵亦树没说话了,不让他寒喧,他怎么待客,他只得蹲下来看那只大狗,狗真乖,一身黝黑发亮的毛,眼睛也是黑的,一副憨傻样。
拉布拉多犬,身上还套着牵引带,一看就知道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导盲犬。
赵亦树喜欢狗,狗的体温偏高,摸着很暖和。
“它叫暖暖,暖和的暖。”洛袅袅也蹲下来,摸摸狗的大脑袋,“暖暖,这是赵亦树,打个招呼。”
“汪~”暖暖配合地叫了一声。
赵亦树摸狗的动作一滞,他养过一只猫,也是黑色,叫软软。
他突然明白她的来意,她肯定知道他的眼睛眼底病变了。
他又逗了会儿狗,站起来:“挺晚的。”
这是逐客了,洛袅袅没说话,看了下时钟,她等他一天,他只肯应付她十七分钟。
赵亦树打电话叫司机过来,车来了,他给她开车门:“回去吧,袅袅。”
这是他今天第一次叫她的名字,说的却是赶人的话。
这么多年,就等来这样一句。
洛袅袅没说话,眼睛又红了。
她牵着狗,没上车,径自往外走。
赵亦树愣了下,追过去:“王叔会送你回去。”
“不用,”洛袅袅昂着头很骄傲地说,“我不坐没有你的车。”
“…”赵亦树一愣,反应过来,冷着脸说,“随便你。”
他走回去,又忍不住回头,看着女孩牵着狗往前走,倔强的身影像极少女时期的她,也是这样固执,胡搅蛮缠,不讲道理。
他往前走了一会儿,又回头看了一眼,她的背影快消失在斜坡,她会走回去的,她一向任性。
罢了,赵亦树终究还是不忍,坐上车叫司机追过去。
这次她肯上车了,笑容狡黠,很是得意。
赵亦树把她送回去,下来开车门。
洛袅袅指着身后的灯火,说:“我住这里。”
“和我没关系。”赵亦树冷淡地说。
他这么说,显得很无礼。洛袅袅却很高兴,别人不清楚,她却明白,赵亦树只对在乎的人刻薄。她继续说:“明天我还去找你。”
“别来了,”赵亦树抬头,盯着她,眼神很冷,“你知道我不想见你。”
说罢,他没看她,直接进车,车飞快驶出去,但后视镜还是清楚地映出,牵着狗的女孩孤零零站在原地,越来越远,却哀伤得那么明显。
赵亦树别过脸,把自己藏在黑暗里,多年未见,其实他可以对她温柔亲切些,今天看到她,心里还是有些高兴的,可他不想。
他今天对袅袅很不好,说了刻薄的话,但有句话是真的,他不想见她。
因为她,总能让他想起很多事,想起那些可悲的过去,他只是个影子。


第57章 别人只看到一个眼神温和笑容和煦的俊秀少年
赵亦树很不愿意回忆过去。
每次想起过去,就像打开一个老丑的伤疤,看伤口好了没有。
可今天,他一个人回到别墅,静静吃饭时,那些巨大的孤寂还是像不断上涌的海水一波波袭来,最终将他淹没。他没忘记,所有的一切,他都记得。
他记得,他被寄养在一座很南很南的南方小城,经常很想一个住在很北很北的人。
他那么想她,又不能去找她,那时候,他很傻,有些天真,看到什么都相信。书上说,鸽子能传信,他就养了一群白鸽,每天往鸽子腿上绑些小纸条。
可鸽子是比他还恋家的鸟儿,早上飞出去,晚上飞回来,腿上仍绑着他的小纸条。
信鸽是要训练的,他不懂训练,也不想找人帮忙,所以信从来没有寄出去过。
晚上,他解开那些寄不出去的信,慢慢地撕成很碎很碎的小纸片,往楼下扔。
碎纸片纷纷扬扬往下落,这样做的次数多了,他的思念仿佛也被撕碎,散落在风中,变成越来越轻。
后来,他没那么想她,也没那么期盼。
赵亦树知道自己是多余的,世俗称他这样身世的小孩为“私生子”。
当然,他不是一开始这样聪明清楚的,他是经历了很多事后,才懂的。
比如小时候,他问养他的阿姨,“为什么大哥和小妹都叫你妈妈,我只能叫你阿姨,我可以叫你妈妈吗?”,阿姨神色为难。
比如他七岁被确诊患上1型糖尿病,妈妈赶回来看她,指责阿姨收了一大笔钱,为什么还让她的儿子得了这种治不好的病,阿姨当面没说什么,妈妈走后,他听到她在背后说,“宋眉有什么资格骂我,要不是我替她养儿子,这个野种早死了,她负过责任吗?会生不会养”…
野种,赵亦树在很久以后,才懂得这个词的意思。
那时,小春城还没发展起来,邓家住上最新的小区,买了大房子,有车有房,全靠北方宋家的支持,还有宋眉每月寄过来的高额抚养费,可阿姨还是觉得他是个野种。
赵亦树觉得委屈,但也就如此。如果这也受伤,那能让他受伤的事太多了,他要计较起来,能千疮百孔了。
十四岁前,赵亦树被寄养在小春城一户姓邓的小家庭里。
邓家有一对儿女,大哥邓怡安大他几个月,妹妹邓怡宁小他两岁,赵亦树叫他们大哥、小妹。邓家对外宣称,赵亦树是亲戚的小孩,寄养在他家。
赵亦树知道,他有个妈妈,叫宋眉,在北方赚钱养他,有空会过来看他,至于爸爸,妈妈从来没说过,他也不敢问。
邓家兄妹一起长大,大哥爱闹,小妹爱哭,三个人走在一起,最常被夸奖的就是赵亦树,他长得俊俏,又懂事,学习也好,很招叔叔阿姨们喜欢。
很招人喜欢的赵亦树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不把他带到身边,每次来见他,也是行程匆匆,来了就走,看他的眼神总有些飘忽不定,有时甚至会闪现些厌恶。
不过就算这样,赵亦树还是很想妈妈,盼着她来。
妈妈每次来,都会带很多小春城没有的东西,会检查他的成绩,给他报各种各样的兴趣班,就算那些东西最后大多会被阿姨拿走分给大哥和小妹,就算检查成绩时像完成任务,就算他钢琴已经在考级,小提琴也拉得很好,妈妈从来没听过他弹过一曲…但他还是很期盼她,只有她来了,他才觉得自己不是大哥口中的“没人要”。
邓怡安很皮,阿姨每次骂他,都会拿赵亦树和他对比。
“你看看你,你哪一点比得上你弟弟?”
邓怡安不服气,不过他斗不到他妈,他过来挑衅赵亦树。
“你再好又怎样,还不是没人要!”
“你妈多久没来了?”
正在练琴的赵亦树弹错了一个音,起来和他打了一架。
邓怡安一般打不过他,因为这时候,邓怡宁会跑过来,用小拳头拼命地揍自己的亲哥,边揍边喊。
“大哥你又欺负二哥!”
“妈,大哥又在欺负二哥了!”
很怕阿姨的邓怡安只得认输,跑了出去。
赵亦树觉得有点烦,琴练不下去,他去阳台坐坐,邓怡宁跟在后面,扒着门,扎着两个羊角辫,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他。
她在起腮腺炎,左脸肿了起来,贴着黑黑的药,不敢过来,因为妈妈说,腮腺炎会传染的,叫她躲起来,别传染给两个哥哥。
邓怡宁像贴心小棉袄般可爱,赵亦树招招手:“小妹,过来。”
邓怡宁指着左脸,摆手说:“不行,妈妈说会传染。”
“没事,二哥不怕,过来我陪你玩。”赵亦树知道,小妹这几天闷坏了。
邓怡宁很高兴地跑过去,全家人她最喜欢二哥。
赵亦树料不到,就是腮腺炎这样的小病,让他患上1型糖尿病。
他被小妹染上了腮腺炎,没几天突然晕倒,送进医院抢救,昏迷了三天,醒来确诊1型糖尿病,失去了胰岛素自造功能,一辈子治不好。
邓家人说不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彼此都有些心照不宣,到底是别人家的孩子,不可能多上心,疏忽了。赵亦树乖巧懂事,可他再乖,也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何况他早学会了不给叔叔阿姨添麻烦,平时有什么都忍着。
就这样莫名其妙得了病,邓家人全推到是他体质弱,赵亦树也一直以为是自己的问题,他那时也没把生病当回事。
他只记得,妈妈过来看他,那是她第一次陪他那么久。
赵亦树长那么大,妈妈对他没那么好过,她风尘仆仆赶来,抱着他哭,说对不起他,说她不是个好妈妈,还说,要带他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