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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以南曾把这个作为一个成功的广告案例特意给林妙讲解过,他评价说,这是一个构思巧妙的噱头,使得“绝色神厨”之名在本市家喻户晓,因而带来的营业额是相当可观滴。
这天,参加宴会的一共有五个人:夏经理、盛、张、林、周四位副经理。
前已言之,盛夏广告公司的员工除夏以南外,其余统统称副经理。之所以这么叫,一来是为了对客户表示尊重,让他们知道,跟他们打交道的绝非小喽罗,而是可以当场拍板的经理级人物;二来,也是为了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所以,副经理可不是随便叫的,在这个伟大光荣的称呼背后,寄予了夏Boss对员工的全部信任与殷切期望。
虽然林妙每次看到自己地名片上堂而皇之地印着“副经理”都很想笑。
张副经理和周副经理差不多同时出现。可是穿着打扮迥异其趣,张景生是衬衣西裤,这么热的天,脖子上还打着一条猪尾巴领带,周嘉陵却是很嬉皮士的形象,文化衫上歪歪扭扭地印着“issme”,下身的半截裤子则不知道缝了多少个口袋。
中途林妙去洗手间的时候,很不小心地听到了这两个人在抽烟区的对话:
“小周。你怎么穿成这样就跑来了?今天是老板请客,这酒店可是三星级的。”
“怎么,穿成这样不行吗?老板自己也是休闲装啊。”
“他是老板。”
“穿衣服还问老板不老板啊,不是老板就连休闲装都不能穿啦?”
“能穿,在别的地方随你穿个够,但平时上班,跑业务,还有老板请客地时候,最好穿正规点。这样显得端庄,尊重人。”
张景生倒是苦口婆心,可惜周嘉陵不领情,还梗着脖子争辩:“我就不明白了。我一没打赤膊,二没穿拖鞋,怎么就不端庄、不尊重人了?”
林妙简直听不下去了,觉得这小子实在有点不知好歹,人家一片好心提醒你。你就算不以为然。起码嘴巴上要客气点吧?
张景生的性格还真不错。依然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比如,你到别人公司去,结果看到接待你的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文化衫和短裤的毛孩子。你会认为他可靠吗?你会放心跟他谈生意合作吗?”
周嘉陵好似跟人抬杠一样嚷:“穿得随便点就是毛孩子了?我倒觉得,这样的人才纯真可靠,倒是那些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肚子里指不定尽是坏水。”
“好好好,算我多嘴了,对不起。”张景生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差点跟林妙撞了个满怀。林妙只好装作刚出来的样子问他:“洗手间就在那头吧?”
“嗯。”张景生匆匆答了一声就走了,真是可怜的人,脸都气绿了。
本来,林妙对搞财务的一向不感冒,但今天张景生地这番举动却让她平添了几分好感。如今这世道,流行的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肯提点新人的前辈已经不多了。周嘉陵几句话就把一个满怀善意的同事说得疙疙瘩地,这又是何苦?他口口声声来取经,以便自己将来在广告界开创出一番事业,这是取的哪门子经?
听夏以南说,周嘉陵刚进来的时候还对这间开了近两年而未扩张的小公司表达过鄙视,他认为如果由他来做,早不是这样了。
这么狂妄的人,一般地老板都会反感,夏以南却破天荒地收下了他。因为在他看来,心高气傲地人都多少有点真本事,不然怎么“傲”得起来?而且广告公司不比别地地方,老实本分倒吃不开,还需要胆子肥一点,嘴巴会吹一点的。周嘉陵有野心,又是新闻专业的毕业生,想来口才也不会很差,刚好那时候来应聘地尽是女孩,就将就着收下他了。
可是,如果心性不成熟,或者,天生就是二愣青,还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规劝。这样的人越有野心越坏事,志大才疏有时候是很致命的弱点。
林妙不相信夏以南看不到这些,所以,她猜,这位周副经理的取经之旅,只怕要换一个地方了。
因为酒店生意太好,影响了上菜速度,林妙又在外面逛了半天,才总算看见有人给他们的包间送菜了。
席间,作为首席功臣,第一杯酒肯定是敬给盛聪的,这点谁都没有异议。可是,第二杯、第三杯…第N杯还是敬给她的,林妙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其他两位男同胞见经理这么重视,自然一起跟进。至于林妙,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夏以南在追她,所以两个男人反而不敢跟她太黏糊,怕有瓜田李下之嫌。要是让经理以为你想撬他的墙角,那可就不好玩了。
如此一来,桌上两个女人的待遇就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一个应接不暇,杯来盏往;一个受尽冷落,无人理睬。
盛聪本就是那种喝酒爱上脸的人,再加上兴奋,所以面颊酡红,笑靥如花。林妙仔细打量她,发现她其实挺耐看的,喝了酒就更好看了,如果不苛刻的话,也能挤进美女行列了。
夏以南好像被她迷到了,一个劲地黏着她,每喝一口酒就向她举举杯子。盛聪也真了得,来者不拒,夏以南喝一口,她喝一口,林妙暗地里替她算了一下,觉得她最少喝了七八两了。虽然是葡萄酒,可也有十几度呀。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暧昧对象跟别的女人暧昧,林妙再咬紧牙关,也没法不承认自己吃醋了。人家每碰一次杯,她就往外冒一次酸水,那份难受劲就别提了,早知如此,不如扯个由头不来了。
也许有人失意的时候会虐待自己的胃,林妙刚好相反,越不爽气越有食欲,当然,如果条件许可的话,她还有购物欲,只不过这会儿不可能上街腐败,只好拿一桌子菜出气了。
可是事态的发展再次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就在她以为自己当定了活动布景和壁花的时候,夏以南好像突然发现了她,笑眯眯地朝她举起杯子说:“我们几个都互敬了好多回了,就你置身事外,这怎么行呢?来来来,现在该你上场了。”
说完仰脖子就喝下了自己杯里的酒。既然老板都喝了,当着他属下的面,她也不能不给面子,也只好喝下了。
“我敬过啦,现在该你们了。”夏以南发起号召。
另外两个男人自然求之不得,在酒桌上灌女人酒,看她醉态毕露,那是酒桌文化最刺激的地方,也是男人的乐趣之一。原来老板不开腔,他们以为老板有意保护,现在老板自己起哄,他们还等什么?
林妙快给夏以南弄糊涂了:明明她“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怎么突然变成了香饽饽,一桌子的人围着她起哄,她成了酒桌上的中心人物?
数巡下来,尽管她很有点酒量,还是给他们灌得晕乎乎的。
醉眼朦胧中,她看见盛聪已经伏在桌上,耳朵里听见夏以南吩咐:“张副经理,只好麻烦你送盛副经理回去了,车费回来报销,我送林妙回去。”
林妙忙摆着手说:“不用不用,我不用送,我又没醉。”老妈可是交代不许男人进屋的,怎么能让他送?
“好好好,你没醉,可是我们已经买单了,总不能死赖在这里吧?”
“那我自己走就好了。”
“行,你自己走。”恍惚中,林妙看到夏以南向自己走过来,这是庆功宴在她脑海里留下的最后一个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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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暂定每天1更,下个月看情况,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2更的。
准备09年3月完结,最多拖到4月吧。
其实我愿意多更,不喜欢拖文,更新多,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第六十章 只是同室,没同居
庆功宴是晚上,吃完饭出来就差不多9点了,再回到锦绣园的住处,肯定会超过林妈规定的时间。所以林妙一出酒店大门就给先老妈打了个电话报备,免得她又罗哩罗嗦的。
她是有点醉意,可还不至于完全糊掉,所以,看见夏以南下车,还知道说一句:“你就别下了,我看你也喝了不少,趁着现在还清醒,赶紧开车回去吧。”
据说红酒后劲很大,因为酒精浓度比较低,味口也比较好,喝的时候就像喝糖水一样,会不知不觉喝下很多,这样实际的酒精摄入量比喝其他的酒还多。
夏以南一面瞅着她笑,一面走了下来,还顺手关上车门,然后那车就呼啦一声开走了。林妙急得在后面追:“哎,你怎么把车开走了,那是他的车,他还没上呀。”
夏以南揽住林妙,揉着她的头发叹息:“还说没醉,车都看不清了。小姐,那是出租车啊,我根本就没开车过去,知道今天是同事聚餐,肯定会闹酒,我怎么会自己开车?我的车还在公司下面的停车场呢。”
林妙这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难怪呢,我刚刚就一直奇怪,怎么你自己不开车,让别人开,而且那个人又不是跟我们一起吃饭的。”
夏以南乐不可支:“你乖乖地坐在后面不吭声,原来是在琢磨这个啊。”
“嗯。”林妙重重地点头。
“我记得,你今天上班的时候好像说过,你的室友昨天回家去了,是吧?”
林妙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起了这个,还是认真作答:“是啊,要不是因为放不下梁守一,怕毕业了就跟他失去联系。她早回去了。她想随便打点零工,主要精力用来复习考博,可她的父母不同意,好像在老家给她找了一份工作。她肯定不想去了,要回乡就业,以后跟梁守一就没希望了,梁守一当初就是不肯待在小地方才出来的。”
夏以南关心的是:“那她打算回去多久呢?”
“她说四五天,我觉得不可能。好不容易把她招回去了,她父母会轻易放她走?而且。我们猜,多半还给她安排了相亲什么的。你不知道,这几天她家里地催命电话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骚扰,一天恨不得打十趟,后来我受不了了,勒令她回去摆平她父母。”
夏以南盯着她问:“勒令人家摆平父母。你自己怎么不摆平?”
“我父母又没强迫我什么。”
意思是,她家父母不需要摆平。
夏以南睁大眼睛:“没有吗?这么大的女孩了,居然还要求9点之前回家,不准带男人回家,封建社会都没这么过分的。要是你将来结婚了,也不准带老公回家?那婚姻关系怎么维持?”
林妙反驳道:“没说不准带老公回家呀,我妈说的是。婚前不准随便带男人回家。”
夏以南开始发挥循循善诱的精神:“我也赞成你妈妈说的,婚前不准随便带男人回家,对女儿严加管教的妈妈是每个女婿都希望遇到地好妈妈。但我不是随便的男人啊,我是你地男朋友,也就是你未来的老公!”
“这个…”。林妙疑惑地看着他:“怎么我的头越来越昏沉,你却好像越来越清醒了,我们喝的是一样的酒吧?”
夏以南的眼光躲闪了一下,但马上就理直气壮地说:“当然是一样地酒了。你也不想想,我出来工作这么久了,又是开广告公司的。酒量早就炼出来了。要是这点红酒都能把我醉倒。那我还混什么?”
林妙还是满腹狐疑:“我的酒量也不赖呀,有个大学的副院长。就因为这个要预订我呢。”
夏以南却摆明了不想再讨论这个:“你别转移话题,我问你,我是你的男朋友吧?
“我不知道,你问你自己。”
醉归醉,关键时刻打太极拳是聪明人的本能反应。
夏以南咧开嘴笑了:“我说我就是。”
林妙不言语了,其实在心里,她已经当夏以南是男友了,可是这人从未正正经经地向她示过爱,两个人一直暧昧着,她也就只敢那么想,没敢宣之于口。
所有的女性杂志以及报纸地婚恋版早就无数次告诫女孩子:别把男人的暧昧当爱情!
因为有很多男人就喜欢跟女人暧昧,跟不同的女人暧昧,跟很多女人暧昧,他享受这种暧昧的感觉,并不想更进一步。所以,有时候,暧昧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能代表。
但现在,夏以南说他“是”,林妙于是在心里默认:那就是了吧。
是不是,人年纪越大,越小心谨慎,越不敢开口示爱?初中生在暗恋对象书包里塞情书的时候,虽然小心肝扑通乱跳,小脸儿羞得通红,但情书上会毫不含糊地写上:我喜欢你,我爱你。到成年后,反而没那么大方勇敢了。
夏以南继续他地劝诱:“O,这个问题解决了,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未来的老公。如果你连老公也不让进屋的话,是不是太过份了?这是违反人伦道德的。”
“可是,未来是未来,现在还不是啊。”这是林妙昏沉的大脑里残存地一点理智所能想得到地唯一漏洞。
夏以南马上把这个漏洞给补上了:“如果非要到穿着新郎礼服的那天才能进你地闺房,之前哪怕恋爱的过程是十年八年,你也把他拒之门外。尤其把喝醉了酒,不能开车,已经连家门方向都记不清的未来老公丢在外面任他自生自灭,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吗?”
“要是明天早上你看到报纸的社会版,说昨晚出了一起事故,是一个醉酒的男人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你会不会心慌慌地赶紧查阅详细内容?”
“你也说得太夸张了吧。”
“你只告诉我会不会?”
说来说去的结果,是夏以南大摇大摆地进了林妙的屋子。
林妙几乎是被夏以南推进浴室的,这个时候她的酒劲已经涌上来了,有点步履踉跄。嘴里则不停地自言自语:“我也没喝多少呀,而且又是红酒。上次喝好几两白酒都没醉,今天真奇怪。”
夏以南把她扶到浴室门口说:“我劝你,趁现在还站得稳的时候快去把澡洗了,千万别想着,我头晕,我先躺一下下,等感觉好点再去洗。我试过好几次的,每次都直接睡过去了,不到天亮不会醒。”
林妙回头问:“我去洗了,你呢?你在沙发上坐一会儿,不要睡下去哦。”
夏以南朝她为难地一笑:“这个我也不能保证呃,我怕我到时候会忍不住躺下去,要不,我们俩一起进去洗吧?”
“别借酒撒疯。”林妙一把推开他,自己走进卧室,习惯性地拿出睡衣、浴巾进了浴室。
等洗完了,穿好睡衣,要拉开浴室门的时候她才猛然意识到:糟了,夏以南还在这里,我真是糊涂了,怎么还是拿睡衣呢?
她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照了又照,确定自己的睡衣尚属保守之列后,才小心翼翼地拉开门,然后迅速闪进卧室。
也许是洗了一个热水澡的缘故,洗完后,头重脚轻的感觉更严重了,迷迷糊糊地找出一套衣服,正要脱下睡衣,想起卧室那边的门还没关----这个所谓的阳光小户型是个长条形的,所有的房子排成一排,卧室在中间,通向浴室和客厅都开了门----可是当她走到门边,却发现夏以南躺在沙发上,好像已经睡着了。
她走过去,先试着喊了几声,又轻轻推了推,发现那人已经睡得跟猪一个品级了。而且经仔细考察,发现他并不是装睡,而是真的睡着了。
这一点都不奇怪,在酒店的时候她就已经很想睡了,若不是靠强大的意志力支持着,根本撑不到这会儿。夏以南估计也是,所以一倒在沙发上,就成这样子了。
在他进来之前,她觉得晚上带一个男人上门不是那么回事,可亲眼看见他在客厅沙发上睡着,她反而觉得很坦然。一人睡客厅一人睡卧室,这有什么?本来就是人家的房子,他才是这房子的主人,她只是房客,人家在自己的房子里睡一晚上沙发,又没骚扰她,有什么不行的。
当然,前提是,不能让林妈知道。倒不是觉得理亏,是受不了她那嗦劲,到时候又把前楼后楼以及全世界不自尊不自爱被男人占了便宜又始乱终弃的女人全部拿出来当反面教材教育她,她耳朵会起茧子的。
因为空调开得比较低,林妙拿来一床小毯子给他盖上,还把他的脚上的拖鞋轻轻脱掉,
然后她回到卧室,纵容自己进入梦乡。
第六十一章 男人的引诱是先从洗脑开始的
第二天早上。
没有树上的鸟儿喳喳叫,只有类似冲水的声音传入耳鼓。林妙侧耳细听,最后确定是水声,而且就是从她家的浴室传来的。
她隐隐约约地回忆起了什么,但又觉得不大可能,于是朝浴室的方向试探着问:“西西,你回来了?”
没有人答应。
她走到浴室门口听了一会儿,再喊:“西西,你在里面洗澡吗?应一声儿啊。”
还是没人回答。
看着外面阴沉的天空和屋内一室幽暗,若不是起床的时候看了一下时间,林妙会以为现在已是黄昏。
这时里面的水声停了,然后有声音说:“给我一条毛巾和一条浴巾。”
“你的毛巾不就挂在那里的吗?啊!”
回答完了,才发现里面传出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也就在这一瞬间,她想起了昨夜的事情。
具体情景她记得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夏以南送她回来的,然后,他就住在这里了。
她努力用散乱的片段拼凑完整的记忆,昨晚,一开始很郁闷很失落,直到后来要走的时候,才出现让她惊喜的情节:夏以南让张景生送盛聪回去,自己则留下来送她。那一刻,她确认他还是喜欢她的,并没有真的被盛聪迷住,之所以对她那么好,只是为了对她表达感激,或者,只是一种拉拢人才的手段。他心里真正在乎的,还是她。
一面抓着脑袋胡思乱想,一面找出浴巾和毛巾递进去。很快,夏以南就裹着她的浴巾出来了,那泰然自若的样子。谁看了都会以为他是在自己家里---虽然这本来就是他的房子。
“你…”林妙想说,你怎么穿成这样就出来了?
夏以南一面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面说:“我把我地衣服放进洗衣机里了,见你的衣服也丢在里面还没洗,就一起洗了。”
林妙吓了一跳:“你把衣服都洗了,等会怎么回家?”
“当然是等衣服干了再穿回去了”,夏以南好笑地看着她:“难道你打算让我裸奔?”
林妙别开眼睛,调转话题:“你昨晚没回去,不怕你妈妈但
“昨天你洗澡的时候我让张景生给她打电话了。说我喝醉了不能走路,张景生就把我扶到自己家里去了。”
说起这个。他还有点心虚呢。昨晚会指使张景生打这个电话,是因为他害怕只要一跟妈通上话,就会被她叫回去,而他根本无法拒绝。因为,能打电话,说明醉得不是那么厉害。就算不能开车,也可以打的回去。只有装得烂醉如泥,必须让朋友代为“请假”,才有借口在外面留宿。
除了心虚之外,他还有些内疚,他答应过妈妈不在外面过夜的,却没有做到。
可是。他真的做不到。他快三十岁了,跟女孩子谈恋爱不可能只躲背荫处拉拉小手,亲亲小嘴。而如果大白天开房,那样给他的感觉更不好,也许是对自己出身的敏感吧。他打从骨子里看不起大白天开房地偷情男女。在他看来,真正的恋人,一定要牵手走在阳光下,白天跑宾馆,晚上就各分两地地情侣,跟偷情有什么区别?
这正是他买这个小户型房子的初衷。有了自己的房子。即使晚上必须回去,起码可以留到11点。或者,偶尔扯个由头住一晚上,等两个人的感情真正成熟了,再结婚就是了。
至于为什么不能婚前保持纯洁,婚后再照章办事,道理很简单:无法忍受。
他相信绝大部分的男人都和他一样,他并不异类。。,.。
林妙又不是白痴,自然知道夏以南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可是人家先下手为强,一不做,二不休,把全身衣服脱光光,再一起丢进洗衣机里了。没衣服穿,不留下又能咋样?把一个裹着浴巾的男人赶出去,林妙想都不敢想,那样等于向外面地人宣布:昨夜,我屋里有男人留宿,而且还是不穿衣服的男人。
然后林妙发现,最糟糕的还不是这,而是,外面开始下雨了,由飘飘洒洒而淅淅沥沥,再到雨幕遮天,雨意恣肆。
望着窗外细密的雨点,夏以南一副犯愁的样子:“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挺好的啊,我还以为今天又是一个大太阳,衣服甩干后挂出去,只要1、2个小时就干了,这下怎么办呢?空气湿度这么大,衣服一天也干不了了。”
“用熨斗熨会快些,可我这里没熨斗。”林妙自言自语。
夏以南暗笑,这不是废话吗?
“实在不行,还是我等会出去给你买一套吧。”林妙又想出了一个“可行”地办法,可惜马上被夏以南投了否定票:“我本人不去,你怎么给我买衣服啊,你知道我穿多大的?喜欢什么样式?”
林妙语塞了,她何尝不知道衣服不能随便买。何况夏以南这样的男人,整天在所谓的场面上混,穿衣服还得讲究点,路边摊肯定是不能穿的。可要买好衣服,林妙又买不起,问他要钱?还是算了吧。
他们起来地时候就不早了,再洗澡洗衣服,又站着看了一会儿雨,聊一会儿天,斗了一会儿嘴皮,就到11点多了。也就是,该做中饭了。
做饭是没什么啦,他要愿意,在她屋里待一天也没什么,可是,一个裹着白色浴巾的男人老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是不是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