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把照片还给他,说:“我相信你。你这么久没出现过,你走的时候我还很小,根本不记得你的样子,家里关于你的一切都被妈妈扔掉了,所以没认出来你,很抱歉。”
沈修年含泪点头:“不要紧,你肯认我这个…”
“对了,”沈暮忽然打断他,她指了指小王说,“你的电话多少?我还在上班,赶着回电视台,不能久留,等我下班我联系你吧。”
沈修年报了串号码,沈暮就带着小王离开了。沈修年生怕她不联系他似的,临走时还不停嘱咐她一定要记得联系他。
沈暮忙到晚上六点多才下班,一下班就联系了沈修年,把他约到饭店里一边吃一边谈。
从沈修年的言语中,沈暮得知了他当年离开以后其实过得非常不好。那个跟她私奔的富婆实际上是个大骗子,设计骗他上钩,然后怂恿他带着所有财产私奔,之后那女人跟他过了几个月之后就带着财产失踪了,沈修年再也找不到她,他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身无分文的流浪在街头。他自尊心极强,堵着一口气不愿意回家投靠父母妻儿,于是便一直在城市里做工,过着吃一顿不知下一顿有没有生活。之后也是起起伏伏,经济状况转好的时候也曾想回去找她们,但一直没有获得过她们的任何消息。浑浑噩噩一晃便是这么些年。
沈暮只管听着,没有发表任何言语,其实她并不相信他说的一切,有些人在做错了事情之后总不肯承认,甚至找来一切理由和谎言来将自己编织的没那么可恶。
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对于沈暮来说这都不重要。
他们聊了一会儿,沈暮提了包去了趟洗手间。洗完手她拿出手机来看时间,竟然有二十多通未接电话,全是来自于林冬绪。
她回了电话,刚一打通那边就接了起来,声音带着隐隐的怒气,低沉的说:“你在哪?我打你电话为什么不接?”
“我在外面吃饭,手机放包里了,没听见。”
林冬绪似乎松了口气,然而声音依旧带着怒气:“以后记得二十四小时开机,把手机放在你看得到的地方,我要随时能找到你,知不知道?”
沈暮撇撇唇,低低的“哦”了一声,心想又没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惊小怪的做什么。
林冬绪又问:“在哪儿?我去接你。”
沈暮报了个饭店的名字。
“恩,跟谁一起吃饭的?”林冬绪大有一探到底的架势,接着问她。
沈暮语塞,一开口不知道怎么说,但还是说出了那两个字:“我…我跟…跟我爸爸在一起。”
“…”那边半晌都没有回应。
沈暮想,他一定以为她脑子出毛病了,于是叹了口气,说:“你来了就知道了。”
“…好。”
很快,林冬绪就到了,他穿着正装推门进来,风尘仆仆的模样,眉目深邃坚定,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沈暮。他走过去,看到沈修年的时候身形一怔,显然愣了一下。
沈暮介绍道:“这位是我…爸爸,沈修年。这位是林冬绪,我男朋友。”
沈修年张口极为讶异,握着林冬绪的手,说:“你就是冬绪,你爸爸是林安国对不对?”
林冬绪并不意外,微微点头:“是,是林安国。”
沈修年笑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你小时候是我跟你爸爸去孤儿院领养你的。”
“有点印象。”他说。
沈修年不禁感叹:“这世界真是奇妙了,没想到十几年之后你居然成了小暮的男朋友。”
林冬绪看了他一看,近似感叹的一笑,“沈伯父说的对,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神奇。”
“小暮,你妈妈还好吗?”沈修年问她。
沈暮点点头,她并不打算瞒他,直接说:“挺好的,她嫁人了,嫁给林安国了,去年的事情。”
沈修年一滞,缓缓点头,颇为惆怅的说:“哦,那是挺好的,安国挺好的。”
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林冬绪便把沈修年送了回去。回别墅的路上,沈暮一直心不在焉,林冬绪一个急转弯让她的胳膊不小心撞到了车门,她这才回过神。
沈暮望了望外面的路段,说:“去你那儿吧,我不想回家。”
“好。”林冬绪在路口掉头转了方向继续行驶。
沈暮微微叹气的说:“…今天的事情你别跟任何人说啊,特别是我妈。”
“好,我不说。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儿?”
“周末有个生意伙伴过寿,办了个晚宴,你得陪我去。”他说。
沈暮是最讨厌这些应酬的,但见他一脸期待,不忍心拒绝,只能说:“可以是可以,不过…”她俏皮的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说:“待会不准坐电梯,我要你背我爬楼梯上去。”
林冬绪笑起来:“这个好办。”-
晚宴上,沈暮被林冬绪一路牵着跟寿星贺喜,她笑到肌肉都快抽筋了,可是当她看到不远处周斐然身边那个娉娉而来的女人的时候,她就笑不出来了。
她所认识的钱周,绝对不会拥有此时那种虚假以及刻意讨好的笑容,钱周的妆容雍容华贵,尽管她的出身贫寒,但这么一打扮,也可以是名媛千金,明艳动人。她轻轻挽着周斐然的手臂,保持着端庄完美的笑容,与沈暮打照面的时候,也没有出丝毫差错,只是对她淡淡一笑,轻道:“沈暮,这么巧。”
沈暮扯唇笑了下。
周斐然放开钱周说:“陪沈小姐说说话吧,我跟林先生有些事情谈。”
钱周微微点头,羞涩的对周斐然笑了笑,便拉着沈暮离开了。沈暮有点被她强制性的带走,不禁觉得奇怪,再回头寻找林冬绪和周斐然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
钱周说:“别找了,指不定上哪个小黑屋子看,事情谈完他们就会回来。”
“你怎么知道?”
“知道什么?我只知道周斐然跟林冬绪在生意上有合作,他们男人一到这种场合不免要谈正事的,你就别抱怨林冬绪不陪你了,这不还有我么。”钱周端了两杯果汁,递给沈暮一杯,自己优雅的喝起来。
“你跟周斐然怎么认识的?”沈暮忽然问,她真没想到,钱周口里的男朋友竟然是周斐然。
钱周回想了一下,说:“我在会所打工的时候他是常客。”
“周斐然他不是什么好人,钱周,你别跟他在一起了。”
钱周皱了皱眉:“谁跟你这么说的?林冬绪?呵,诋毁别人也算不上什么好人。我不管周斐然是什么人,反正我想要的他都能给我,这就够了。”
“包括爱情?”
“对,包括爱情。”
“你爱他吗?”
钱周说的很坚定:“爱。”
“那他呢?他爱你吗?”沈暮不相信周斐然会对别人敞开心全心全意去爱人的那一类男人,在她看来,周斐然的世界里只有权力和钱,她甚至讨厌林冬绪跟他走的那么近。
果然,钱周苦笑了一下,轻声说:“…也许他也爱我。”
钱周变了,她不再是学校里那个不谙世事,脚踏实地好学生了,她变得市侩了,虚荣了,她的欲望在这个吃人的社会里一点一滴的膨胀,周斐然便是她的救命稻草。这个男人只要对她好一丁点,她便能不由自主的死心塌地爱上他,哪怕周斐然当她是根草。想必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只是不肯承认而已。
沈暮在心底惋惜,闷声喝掉一整杯果汁,心里有些难受。
那边,周斐然与林冬绪站在酒店三楼宴会厅的落地窗边,一人一杯威士忌,碰杯一饮而尽。
周斐然说:“你胆子不小,敢把陈友文调到销售部,你就不怕他把你们公司的机密卖给别家公司?”
林冬绪勾出笑了笑:“不怕,他没那闲工夫,作为你的眼线,他的主要任务是盯住我的一举一动,不是吗?”
周斐然长长的“哦”了一声,说:“看来你调查到不少么。”
没错,林远城意外身亡后,林冬绪很快就意识到事情绝对不会是那么简单。他先是调查了林远城的车祸事故,发现事有蹊跷,虽然找不到任何证据,但他完全可以推测出是周斐然命手下人制造了一起看似意外的车祸现场——旅游大巴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撞上了失控的卡车,卡车的驾驶室没有驾驶员,车门打开着,让警察以为司机在卡车失控的途中跳车求生。
林冬绪知道卡车不会无缘无故失控,他在调查过程中,从事故现场的某张照片里看到了围观的人群中有一个身着黑色衣服的男人,这个人林冬绪是认识的,他是周斐然贴身保镖。不言而喻,整个事故并不是意外,而是人为。
这个猜想,林冬绪很快便从陈友文那儿得到了证实。
林冬绪在怀疑调查车祸之后,紧接着就开始调查身边每一个可疑的人,他很快发现,陈友文近几年与周斐然一直有往来,之前陈友文因为买卖公司机密而被地产界唾弃,那个买家也就是周斐然。可见,陈友文长久以来替周斐然做事。而他曾经想要放弃报复林安国的消息,也就是陈友文传给周斐然的。不得不说,陈友文尽管卑鄙无耻,但他的能力确实不容小觑。
林冬绪用了比周斐然更加诱惑的好处将陈友文据为己用,因此他从陈友文那儿得知了周斐然的一切行径。他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周斐然,他一定会替远城用这条贱命去陪葬!
林冬绪望着窗外无边的夜色,缓缓道:“你利用陈友文盯住我,我也可以利用他搅乱安国的内部,你应该听说了吧,安国最近的销售情况很糟糕,都是这家伙的功劳。”
周斐然无声一笑:“离最后的决战不远了,等到安国的经营状况惨淡,股票大跌,我会找人在外围高价收购林安国放出去的散股,到时候你只需要负责拿到你那女朋友手里的6%的股份,整个安国地产就是你的了。”
林冬绪面无表情,半晌,他声音沉缓,空洞仿佛幽灵般飘渺:“但愿如此。”
宴会结束,车上沈暮问林冬绪:“你跟周斐然关系很好么?”
“为什么这么问?”
沈暮撇撇嘴:“我不喜欢他,你能不能离他远一点?”
林冬绪淡淡的说:“大概暂时不能吧,不过我也不喜欢他。”
“他都把钱周给带坏了。”沈暮觉得钱周这样自强自立的女孩,不应该倚靠这种男人,她会被他毁掉的。
自从上次钱周跟马倩倩吵完架之后,她就变得越来越虚荣了。实习的时候,沈暮偶尔看到她脖子上,手腕上带着各类名牌首饰,跟人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微微抬起下巴,经常大声使唤清洁阿姨做这做那,这些细枝末节的变化沈暮看在眼里,她想,或许是钱周过去活的太卑微了,一旦遇到了周斐然这样有钱有权对女人还不错的男人,她就抵抗不住了。这只会把她推向深渊,令她越来越堕落。
然而林冬绪只是说:“她想要什么就会选择什么,这不是你能左右的。也许她乐在其中呢?”
沈暮叹气还想说什么,却被手机铃声打断。沈暮看到来电显示着“沈修年”,足足愣了好几秒钟才接电话。
林冬绪不知道对方跟她说了什么了,就看见沈暮的脸色慢慢沉了下来。
沈暮挂了电话,说:“沈修年找我借钱。”
“借多少?”
“两千块。”
“明天我让人给他送过去。”
沈暮摇摇头:“不要你的钱,我自己有。”
“什么你的我的,你那点小钱自己留着买零食吧。”林冬绪笑了笑。
“不行不行,他要是知道钱是你给的,会没完没了找你借的。我就那点钱,借完就消停了。”沈暮说。
“别傻乎乎的全借出去了,好歹自己留一点。”他说。
沈暮哈哈一笑:“我不是还有你嘛。”
林冬绪扬眉,不置可否笑了笑。
翌日傍晚,沈暮下了班就提了钱出来,搭车去老城区找沈修年。她在那臭烘烘的门前敲了好久的门都没人应她,给沈修年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她等的不耐烦了,正准备离开,就听见楼梯口传来地痞流氓满口讳言秽语的吵闹声。沈暮脚步顿了一下,想等那些人离开了再走,可没想到那吵闹声越来越近,显然已经逼近自己了。刚一转身,那些人就忽然叫住她了。
“美女,是不是在等沈老头啊?”一个染黄毛的年轻人吊儿郎当的问她。
一看这些人都不是好惹的,沈暮摇摇头说:“不是。”
她侧身欲走,那年轻人长臂一横截住她的去路:“哟,小美女害怕了?害怕还撒谎,刚刚我兄弟上来找人的时候早就看到你在这里了。来,告诉哥哥,沈老头在哪儿?”
沈暮往后退了一步与他拉开距离,抬头问:“你们跟沈修年什么关系?找他做什么?”
后边几个青年嗤嗤笑起来:“那老不死的欠我们赌债!他妈的没钱还敢来赌钱,活得不耐烦了!”
“你们看见了,我也是来找他的,所以我并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沈暮顿了一下说,“借过,谢谢。”
那黄毛青年不但不让,还将沈暮逼到了墙角:“我管你来干什么的,既然你认识沈老头,他欠的钱你来换!”
沈暮皱眉:“我又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让开!”
“哟哟,小美眉发火了哟!”黄毛青年轻浮的伸手去摸沈暮的脸。
沈暮嫌恶的扭头避开,而此时,沈修年也出现在了楼道口。他一见到他们欲转身就逃,然而却被一眼尖的青年拔腿逮住,拖过来死死按在墙上。
沈修年艰难的开口:“轻点轻点!我还你们钱就是了,别动手动脚!”
青年放开他,手一摊:“钱呐?”
沈修年看到了角落的沈暮,神色一动,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伸手喊道:“小暮,快,给爸爸钱。”
黄毛青年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沈暮,说:“沈老头,想不到你女儿这么漂亮啊,看来上回你没吹牛啊。”
沈修年的表情闪过一丝傲然,说:“哼,我女儿还是电视台的记者呢,前途光明,你们小心一点,再对我动手动脚,我叫我女儿把你们弄上电视!”
几个青年一愣,全都轻蔑的哈哈笑起来。
沈暮皱了皱眉,从包里取出两千块丢给黄毛青年,说:“就这么多。”
黄毛青年舔舔手指,数了一下,“刚好两千,沈老头,今天算你运气好,下次进我的赌场,记得带够钱!”
那群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沈修年撇撇嘴巴揉了揉伤到的胳膊。
沈暮一肚子气,没好气的对沈修年说:“你不要再赌博了,这东西迟早害死你。你若是需要工作我可以帮你物色,拜托你活的像样一点好不好?”
沈修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小暮,爸爸没钱吃饭,再给两个钱?”
沈暮咬唇,深深叹了口气,又从钱包里抽了三百块给他,“明天就去找工作,别再偷鸡摸狗了。”
沈修年借过钱,嘴里念着“好、好”。
沈暮从不认为放荡了这么久的沈修年能一夜之间改邪归正,果然不出两个星期,沈修年再次找沈暮要钱,而且数目比上次还要多。
沈暮约他出来,把钱交给他,淡淡的说:“我只有这么多存款,已经全部给你了。这是最后一次,再缺钱你就自己想办法吧,我尽量了。”
沈修年说:“那你男朋友呢?林冬绪这么有钱,就没给你一点?”
沈暮一眼横过去,半晌,她站起来,冷淡的说:“你好自为之吧。”
然而没过几天,沈修年的电话又打来了,声音惊恐不安:“小暮,这回你要帮帮爸爸啊,你不帮我,我就死定了,我会被他们砍死的!”
沈暮看了眼身边喂她水果的林冬绪,对着电话缓缓说:“你不是我爸爸。”
那边沈修年在沈暮挂掉电话的瞬间喊道:“你不给我就去找你妈!”
沈暮愤愤扔掉电话,钻进林冬绪的怀里,“我恨死他了,我又不欠他的,凭什么这么对我?”
林冬绪搂紧了她,唇瓣贴在她额角,低声说:“不生气,要不要我帮你解决掉他?”
“不要不要!别管他,让他自生自灭好了,过去十几年他一个人也不是挺好嘛!冬绪,我真想不明白,他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啃了?居然还说要去找我妈要钱,真是不要脸。”
“那你之前还借钱给他?”
“我…我、我看他可怜嘛。”沈暮一时竟语塞。
林冬绪没再说话,他知道,她只是想要一个真正对她好的父亲,哪怕这个人再一无是处也好,只要对她好。他将她搂的更近了一些,只要她愿意,未来的日子里,他会竭尽所有去填补她那份缺失的父爱,让她最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
眼看着末日就要来临,他真怕,她不给他这个机会。
天已入秋,别墅花园里的花木纷纷枯黄败落,展目望去,秋风中斑绰的植物给这栋屋子添了几分萧索之色。掐指一算,林远城去了竟四月有余了,时间不知不觉的流淌,秦征再过些时日也要入学了。
秦征的成绩向来不是拔尖的,而且因为秦玉改嫁一事,那段时日他的成绩一路下跌,可是不知为何,高三那后几个月却跟变了个人似的,日日熬到很晚才休息。直到高考过后填志愿,沈暮才知道秦征原来想考本城的B大,跟沈暮做校友。B大是一流大学,分数线在省内的各大名校中常年位居前三,秦征这样的成绩若要考进去真是不太容易。但是大家都没想到,还真给他考上了。
秦征高兴了好一会儿,沈暮还听说隔壁的齐欢颜也考上了B大的摄影系。
正当秦征心情大好的时候,林安国却不准许他去B大,下了死命令要把他送到美国读商科,谁都看得出来,林安国是把他那对林远城的期望转而寄托在了秦征身上。秦征起初不愿意,秦玉多次劝解,一再强调林安国是为了他好,培养他继承公司。秦征当即反驳:“不是有林冬绪吗?”一句话将秦玉堵得哑口无言,她硬生生的将林冬绪的身世憋在心里,叹了口气,只说:“你不想去也得去。”
连秦玉都不帮他,秦征再挣扎也无用,叛逆了一个暑假,终于在秋初被林安国送往了美国。
走的那天,秦征没让秦玉和林安国送机,只叫了沈暮和林冬绪送他。临走前,秦征的情绪很差,再三嘱咐沈暮有空多陪一陪齐欢颜,跟她出去逛逛街,叫她少胡思乱想。
话已至此,沈暮还有什么不明白,这小子当初要考B大是因为齐欢颜,不肯去美国也是因为齐欢颜。沈暮答应他一定照顾好齐欢颜,秦征这才放心一些。
他略微抬头朝着人潮涌动处望去,眸子不禁暗了暗,喜欢的那个她终究还是不来送他。昨日他跟她道别,说她与其一味的想念林远城,还不如在大学里找个男孩对自己好,谁知这姑娘马上就跟他翻脸。他只能苦笑,林远城在她心里有多重要他怎么会不知道?两个人昨天吵成那样,他竟然还指望她能来送一送他。
秦征同沈暮、林冬绪告别,转身朝那入口走去,谁知身后忽然一个清脆灵动的声音喊道“秦征!等一下!”
秦征倏地回头,望见那抹倩影,心底蓦地一动,直直愣住了。
齐欢颜气喘吁吁朝他跑过去,扑腾一下撞进他怀里,然后抬起她清亮的双眸笑起来:“秦征,一路平安,到了米国要好好学习,不要整天盯着那边的漂亮女孩儿。加油,我真想看到你叱咤风云的样子。”
秦征低头,耳根微红,低声说:“好,那、那你等我回来。”
齐欢颜一愣,浅笑了一下。
秦征自知她这是刻意回避,便不再不自讨没趣,这次没有犹豫,上前拥抱了她一下说:“你好好的。我走了。”
齐欢颜望着秦征的背影渐渐消失,眼睛有些红了。沈暮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那小子放假还会回来,到时候你有的是机会再折磨他。走吧,回去吧。”
她默不作声,不知道在想什么。沈暮又说:“他还让我好好照顾你呢,你这样子,他见了肯定心疼。”
齐欢颜皱了皱眉,看着沈暮忽然说:“沈暮姐,我不上B大了,我想下个月去美国找他。”
沈暮着实有些吃惊,齐欢颜淡淡的说:“远城哥是不在了,但是秦征还活着,我不想再有什么遗憾了。”
沈暮心下了然,这两个孩子也算是一对欢喜冤家了,她点点头:“也好,去那边有秦征照顾你陪着你,他会对你很好的。”
齐欢颜羞涩的说:“恩,他是对我很好。”
两个女生相视而笑。
把齐欢颜送回家,林冬绪和沈暮手牵手往别墅走,沈暮挣脱了一下没成功,嗔道:“被我妈看到了怎么办。”
林冬绪不以为然:“看到就看到,怕什么,你妈不是挺喜欢我的么。”
沈暮没忍住扑哧笑起来,伸手揉了揉他的脸:“哟,林老师,您老还真自恋啊。”
两个人在家门口闹了一会儿,沈暮一转身推门进了院子,就撞见了站在别墅门前的秦玉。沈暮心里一惊,面上燥热起来,不知刚才她跟林冬绪的亲密举动秦玉看见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