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虽同在一个城市,但生活圈子不同,因此互相问候了基本情况之后,话题慢慢地就开始往吴未和林琳小时候的事情上转移。

吴母笑道:“琳琳一看就是不用家长操心的孩子,又乖又懂事,学习还那么好。吴未可差远了,我和他爸爸工作忙,没空管他,他就跟一帮小子混得不着家,经常保姆做好了饭却到处找不着人,好容易找着了,发现他正在外头跟人家抢玉米面贴饼子,把人家孩子气得哇哇乱叫,害得他奶奶端了饺子,拿了奶糖去人家家里陪礼道歉,家里什么吃的没有呀,非要出去跟人抢,你说这孩子怪不怪?”
想不到吴未还有这等光辉事迹,在座的几人都乐了,吴未看自己八百年前的笑料都被翻出来,也不害臊,反而振振有辞道:“这说明我有远见,饺子奶糖吃多了,会血压高血糖高,玉米面却是粗粮,健康食品,我赚到了。”又是一片笑声,气氛活跃了很多。

林母自落座后双手就放在面前桌上,显得颇为紧张,直到这时才开口道:“他那是精米白面吃多了,林琳小时候要是赶上一顿饺子呀,高兴地就像过年一样,也是我和她爸爸没本事,才让孩子受苦,不过她自小就懂事,有了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先拿给我们,也从来不跟别的孩子争。”
林琳被说的有些害羞,偷偷扯母亲衣角,低声埋怨:“哪有自己夸自己的呀。”
吴父接口道:“你母亲说的是事实,这不算夸,自古蓬门多孝子,从来纨裤少伟男,现在的林琳可不是那些精米白面养大的孩子所能比的了。听说晶晶也多亏琳琳辅导才提高了成绩,真是不错。”
吴母也笑:“是呀,本来大家都觉得她考不上大学,打算高中一毕业就送出国,谁想居然还上了重点,弟妹高兴得不得了,还感谢吴未保荐,现在想想,他哪里是为晶晶,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嘛。”

林琳发现话题总是围绕着自己,越来越不自在,可又不敢随便开口,正犹豫着,吴未发了话:“妈,您回去想怎么挤兑我都行,现在可别把人家姑娘吓着了,要是吓跑了你得负责。”
听了儿子得话,吴母哭笑不得:“我算是明白了,养儿子是最不划算了,算了,我也别说了,省得落你埋怨。”

嘴里虽然抱怨,吴母在临别的时候却拉住林琳,递给她一个绒面盒子:“看你这孩子,只顾学习了吧,连件首饰都不带。这个坠子是吴家的旧物,几次抄家清算都留了下来,应该还不算俗,你就随身带着,漂洋过海的保个平安。”

林琳接过来一看,细细的链子上,是个一元硬币般大小的吊坠,吊坠通体碧绿,隐见湖水般的光泽流动,她大学时曾给国际珠宝展览会做过翻译,学过一些翡翠玉石的鉴赏知识,光从外形上来看就知道这个吊坠必定很昂贵,下意识地就要推辞。

吴未在一旁看她们交接礼物,看得颇为不奈,伸手接过坠子帮林琳戴上,然后嚷嚷道:“好了,老妈,我的呢?我也要远行,你不也得给个护身符啥的?”

他不说这话还好,话音刚落,只见吴母的眼泪也扑扑簌簌落下,把众人都吓上一跳,赶紧过来询问情况。吴母接过林琳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眼泪,想要开口,却泣不成声。

吴未揽住她肩膀轻拍,柔声安慰:“好了,好了,我不要了还不行吗?我知道您那点私房钱攒的不容易,下次打麻将故意输给您好不好?”

吴母险些因他的话岔了气,当下暂缓哭泣,照他胸口猛捶一拳:“你个没良心的兔崽子!”
捶过之后还是伤心:“你说你去哪里不好?干吗非要去X省?那里天天都有枪杀案袭警案报道,我现在就给老二打电话,让他收回命令!只要不去那里,你就是明天办婚礼我都给你准备齐全。”
吴母说完就要掏手机,被吴未用手拦住:“妈,我已经做出决定了,再说就算是叔叔,也不能朝令夕改,您这么做不是让他为难吗?您放心,我很惜命的,就算您不相信我为了您和爸爸会保重自己,难道您觉得我会舍得丢下林琳?”



二十九《应有香如故》菊子 ˇ二十九ˇ 

初到香港,除了上学外从未出过远门的林琳颇不适应。气候、食物都还好说,即便是不会讲粤语,至少还有英语可以用来交流,而且随着和内地往来的增多,香港会讲普通话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都不是难题,格格不入的只是生活方式。

林琳发现本地的年轻人,不管有多高的学历,业务能力多强,在思想上都没有同条件的内地人成熟。他们无论男生女生,似乎都对各类大牌明星球星如数家珍,及其关注别人的穿衣打扮,对名牌服饰和收藏爱好执着地近乎疯狂——和她同等资历的培训生,居然敢花掉近一个月薪水去买一个在她看来像菜篮子一样的所谓的名牌包包,然后每天拮据度日。

他们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从不直接回家或宿舍,都要去各类娱乐场所消遣。而在林琳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的应酬,业余时间是要用来看书做家务或陪母亲聊天的,现在母亲不在身边,她所做的事情就是上网研究各种业界的资料,学习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不可分割也从未间断,一旦停止她就不知该把时间花在哪里。

在酒吧里喝着昂贵的饮料,闻着污浊的空气,耳朵还要饱受噪音污染,她看不出哪里得到了“放松”,曾被强拉进去一次,她如坐针毡,觉得一分钟都难以忍受,从此再不涉足类似场合,也因此显得颇不合群。

林琳的几件套装都是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添置的,其余几个女孩子研究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牌子,最后只得夸道:“衬得Lin的身材那么好,肯定很贵啦。”林琳心道北京郊区密云县服装厂生产的,你们听说过才有鬼!不过在拿到薪水之后还是赶紧添置了几件像样的衣物,现在不比当初,如果天天穿同样的衣服,人家就算不说你寒酸,也会认为你夜不归宿。

尽管不太合群,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也从来都不会乏人问津,上午的课程结束后,来自新加坡的安迪问她:“一起吃午饭?他们说隔壁那家茶餐厅不如西边那条街的好吃,介不介意多走几步路?”因为课堂上和平时的交往中林琳都是讲英语,他也就习惯性的用英语发问。

反正都是类似的食物,林琳吃不出有什么不同,不过初来乍到她还不习惯拒绝别人的邀请,于是就点头同意了。

安迪似乎对她感到很好奇,等着上菜的功夫还不忘发问:“你是在英国长大?还是在那里读的书?你的英音很标准。”

林琳略感好笑地摇摇头:“我从出生到来这里之前,从来没去过英国。”这句话用的是标准纽约腔,看着安迪一愣,她笑了一下后继续低头吃饭。

林琳曾经因为发音不准被同学嘲笑,那是因为她的启蒙老师就是那么读。上大学后咨询发达了,她就找来各种资料苦练发音,本身模仿能力强,加上后来做翻译的锻炼,本科毕业的时候,基本上已经能见英国人说英音,见美国人说美音,有一次演英文短剧,她模仿印度人发音,把英国的外教逗得捧腹大笑,连声称赞:“天才,天才!”

谢绝安迪为她付账的好意,林琳给他一半的餐费,在这个地方,如果双方都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意愿,还是分清楚一点的好。

林琳的室友苏,是个典型的香港女孩子,父母都已经移民加拿大,她则因为工作而独自来港,因为在港的房产都已经变卖,才不得不和林琳一样住宿舍。

说到这里的女孩子爱玩,苏绝对是个中翘楚。每天林琳都要看书到12点左右,却从来没有等到她回来过。有几次甚至是睡醒一觉出去上厕所的时候,才看到她烂醉如泥地摊在客厅的沙发或地板上。好在林琳力气够大,能半抱半拉地把她送回房安置在床上,有时还能听见含糊不清的梦呓:“别拦着我,再给我一杯。”或英语或粤语,有一次甚至还冒出了法文。

然而无论头天晚上如何,第二天一觉醒来,冲个澡之后,她都能神采奕奕地继续工作学习,就是经常会发出这样的叫声:“谁昨天偷打我了,怎么腿上紫了一块儿?”又或是:“我新买的项链哪儿去了?”最离奇的还有:“我包里的保险套怎么少了一个?这个也有人偷?”
开始的时候,林琳每天都心惊肉跳,后来时间长了发现苏除了爱玩之外人还不错,业务能力也强,并且从来没有带乱七八糟的人回宿舍过,也就见怪不怪了,夜里还养成了起夜的习惯,顺便把不知躺在什么地方的苏弄回到床上。

最好玩的是,苏这样一个人,居然还是基督教徒,每周日去教堂做礼拜,然后晚上继续醉生梦死。林琳不知道基督教的教义教规如何,但相信哪一个宗教也不会鼓励教徒纵欲,因此暗地里她戏称苏为“间歇教徒”。

跟苏同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清醒的时候根本看不到人,厨房客厅卫生间基本相当于林琳独享,有空的时候,她就可以自己动手做些顺口的饭菜,跟吴未通电话的时候也不用顾忌有旁人在场。
可以说她的培训生活是规律而平静的,但很快这种平静就被来港开会的丁逸打破,还有因之而出现的纪天恒。

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就是他乡遇故知,在这钢筋水泥林立的异乡,看到丁逸那么明艳熟悉的笑脸,林琳顿时觉得空气都温暖起来。

纪天恒也今非夕比,已经长成身长玉立的少年,自告奋勇为两位女士拎包打杂。林琳看着他就想起那段逝去的青葱岁月,忍不住对丁逸感慨:“岁月催人老,天恒都这么大了,我们想装年轻都不可能。你有夫有子自然不怕老,我却到现在都一事无成。”

丁逸闻言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这么乐意当黄脸婆吗?我还羡慕你无拘无束呢。再说你都工作了,虽说是培训,但结束后马上就能学以致用,我这书还不知读到啥时候呢。整日里实验室待着,眼见要跟社会脱节。”

说来说去,不过又是“围城”效应,都盯着别人有的拼命羡慕,对自己拥有的不屑一顾。二人都是聪慧之人,对视一笑既已明了,当下不再感慨,抓紧时间安排这难得的相聚。
像两个小女孩般拉着手疯玩疯逛,饿了就吃,累了就找地方歇,两人将烦恼俗事都暂且抛到脑后。

一天过去,纪天恒提着二人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嚷嚷:“我做牛做马这么长时间,有没有打赏?”林琳感到十分过意不去:“真是难为你了,好容易有个休息日还要陪我们两个老女人,说吧,想要什么,我买给你。”

纪天恒对她说话的口气相当不满:“我又不是小孩子,一块糖一个玩具就打发了。”
对他故作老成的样子有些忍俊不禁,不过林琳还是克制住没有笑出来,郑重点点头:“好的,我道歉,天恒是大人了。那么作为一个大人,你想让我们怎么谢你呢?”

纪天恒还没有回答,丁逸抢先开口:“谢什么呀,我老妈给他带的那堆东西,差点让安检人员把我当二道贩子,我还没说啥呢,小屁孩跑个腿就不乐意了,去,一边去!”一把将纪天恒推了个趔趄,丁逸挽着林琳的胳膊道:“今晚我住你那里,咱们促膝长谈。”装作没有听见纪天恒嘴里嘟囔着的“恶霸,蛮女”之类的词汇。

一起将买的东西送回酒店,然后在纪天恒的陪同下来到林琳宿舍楼下,丁逸就打发他回学校,无奈纪天恒不甘于自己被用完就丢的命运,拼死做最后的抗争:“现在还不算太晚,我们去喝点东西,或者吃宵夜好不好?”

丁逸又是率先反对:“我们作息正常,谁跟你一样夜猫子呀,这么晚吃东西不胖死才怪。”说完后塞给纪天恒几张钞票:“想吃什么自己买点吧,然后打个车早点回去。”

纪天恒对她不屑一顾:“你自己还不是个学生?说不定还没我钱多,少摆阔了!”他大学拿的奖学金,还跟同学合作办网站,收入不下于普通白领,况且丁逸知道舅舅舅妈也万万不会少了零花钱给他,因此也不客气,老实收回自己的辛苦钱:“不要算了。”又冲纪天恒走开的背影大声补充道:“我明天要开会,不用你陪,你就在学校好好待着吧!”

认识这么多年,两人从没有躺在一张床上聊过天,都显得有些兴奋。号称不是夜猫子的丁逸直至深夜还是一丝睡意也无,缠着林琳问道:“这么说,你和吴未的事情算是定下来了?什么时候摆酒?”

面对着丁逸闪闪发光的眼睛,林琳回答地有些踟躇:“我也不知道,他在X省要待上一年,一年之后情况如何,我不敢确定。”

林琳的反应和回答让丁逸极不满意,忍不住坐起来嚷道:“这不是一个准新娘应该具备的态度呀,吴未这个人呀,我认识他也有十年了,十年来我就没听说过他喜欢过别的女孩,这一年又算得了什么?除非…”

丁逸丹凤眼微微一挑,挑的林琳心弦一颤,也坐起来看着她道:“除非什么?”
“除非变心的是你,你还有别的预备人选,会在这一年内乘虚而入!”丁逸目光灼灼,说得斩钉截铁。

林琳失笑摇头:“不会的,因为,近年来我也不曾喜欢别人。”

因为要陪导师开会,第二天一大早丁逸就出了门。林琳则因为是休息日的缘故在床上多赖了一会儿。

不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传来吹风机“嗡嗡”的声音,林琳知道应该是苏起床了,今天是她雷打不动去教堂的时间。于是也起来穿衣,打算去厨房准备些早饭。

刚刚打开卧室房门,就听见苏激动的声音:“Lin,你终于起床了,快来看看,这个小帅哥是不是在等你?他不停地向咱们这个窗口看,可我从来没有染指过这么嫩的草,应该不是找我。”
顺着苏的手指,林琳从窗户向外看去,只见楼下花圃旁坐着个少年,正是纪天恒。
急急忙忙下楼,林琳老远就喊道:“天恒,你怎么来了?昨天落了东西?”
纪天恒听见后抬头,正看到一身淡蓝休闲服的林琳迎着朝霞向他走来,苗条的身影被初升的阳光镀上一层光辉,隐隐似在梦中,此时她脂粉未施,皮肤却晶莹剔透,眉目如画灵动无比,整个人流光溢彩般地美丽。

早晨的阳光虽不甚强烈,还是刺激地几乎让纪天恒流下泪来,眯起眼睛低头收拾了自己的情绪,跳下花坛的台阶,来到林琳面前笑道:“昨天回去我才想起,连你的联系方式都没留,就趁自己还记得这个地方时赶了过来。”

林琳想不到他居然是为了这个理由一大早等在这里,把手机号码给他后忍不住轻轻埋怨他的孩子气:“打个电话问你姐姐不就行了,何必还要跑一趟?”

纪天恒摸着脑袋嘿嘿笑道:“是哦。”不过马上又改口:“算了吧,那个恶婆娘,还是躲着点儿好。”

林琳被他气得哭笑不得,忍不住学丁逸在他脑门上点了一下:“你哦!”接着转身带路:“走吧,既然来了,上楼吃个早饭。”

半天不见响动,走了好几步后林琳回头,发现纪天恒摸着脑门愣愣地站在原地,看到林琳疑惑的目光才如梦初醒般裂嘴笑道:“哦,早饭,好呀,我肚子早就咕咕叫了!”

吃着久违的家乡口味的早餐,纪天恒一脸感动:“林琳你好厉害,这个汤比老字号那家做的都好喝。”

苏已经出门,林琳一边收拾着屋子一边回头笑道:“那是你太久没吃了,人都是觉得小时候吃惯的东西最美味。苏尝过一次就再不肯吃。”

纪天恒三下五除二把桌子上的食物扫光,抹着嘴道:“那是她没有品味。林琳,你今天有空吗?”

昨天出去跑了一天,林琳本来打算今天在家看书,不过听到纪天恒满怀期待的问话还是问道:“怎么,有事吗?”

纪天恒垮着一张脸,委屈道:“来香港这么久,都没碰见个熟人,好多景点至今都没去过,你能带我出去玩玩吗?”

想想自己也是18岁离开家去北京上大学,不过好在还有丁逸等一干同学朋友,北京离家也不远,加上忙着打工挣钱,日子还不算太寂寞。纪天恒则从小被家人娇宠,没吃过什么苦,现在猛然就来到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还那么远,虽说衣食无忧,想必这一年多来的日子也不太好过。
林琳在家里的表亲中排行最小,从来没有弟弟妹妹,自从给纪天恒代课开始就把他当弟弟看,此刻看到他委屈的样子,又对自己一脸依赖和信任,忍不住母性大发,当即点头道:“好的,今天我就陪你了。”



三十章《应有香如故》菊子 ˇ三十章ˇ 

做了母亲的丁逸,还是和以前一样爱笑爱闹,枯燥的实验室生活并没有让她增长太多耐心,对表弟纪天恒还是一言不和动手就打。

纪天恒已经是香港L大二年级的学生,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在冰店里满地撒泼的顽劣男孩,可在丁逸眼里,他就是不听话的坏孩子,这次更过分,因为他居然扬言要追林琳。
“兔儿姐,你不要太过分,我现在可是空手道高手,看你都孩子妈了才让着你,你要再打,可别怪我不客气!”脑袋被狠削了几下的纪天恒涨着一张俊脸撂出了狠话。

丁逸岂是别人受人威胁的主儿,何况还是这么个从小被自己欺负惯的臭小子,当下跳着脚又给了高她近半头的纪天恒几下,愤声说道:“你脑子进水了?发什么疯?你林琳姐姐的主意也敢打,知不知道什么叫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纪天恒觉得在大白天在马路上挨打实在丢人,可又不敢真的反抗,只得叫道:“你先别打,找个地方我跟你说清楚好吗?”

一口气喝掉一大杯冰镇果汁,丁逸略微平复了些怒气,“啪”的一声将杯子放下,开口道:“说吧,什么时候开始打鬼主意的?”她们家的人男俊女俏,相貌都好,19岁的纪天恒出落地唇红齿白,却并不阴柔,180的身高在南方本就显得出众,再搭配上清爽帅气的外形,大学校园里绝对不会缺少女孩子青睐,怎么会对长他6岁的林琳动了非分念头?

“其实自林琳上大学后,我们一直都保持来往,开始是写信,后来就发电子邮件。当然,基本上我发10封,她能回一封就不错。”纪天恒安安静静地说道,眼睛里不属于他年龄范围的愁绪一闪而过,却没能逃过丁逸的目光。

丁逸不动声色地说:“那是自然,她又要学习又要工作挣钱,哪有空理你这小屁孩。后来人家有了男朋友,自然就更没时间答理你了。”

纪天恒眼中突然迸射火光:“男朋友吗?不是还没有结婚,为什么不允许我公平竞争?那个男人是谁,我哪里不如他了?”
丁逸一手托腮,一手摇摇手指:“NO WAY,你不如他的地方多了。人家现在身处险境为国家锄暴安良,你却在这里想挖墙脚打人家女朋友的注意,我要是姓丁就绝对不同意!”
纪天恒嗤之以鼻:“这里女人结婚都改姓,你就叫沈丁逸,别姓丁了。”说完把椅子往后错了一大步,随时准备躲避蛮女的攻击。

想不到丁逸并没有发作,而是叹了口气静静地看着他,这可不是她的作风,纪天恒心里更没谱了,愣愣地看着她不知该说什么。

好在丁逸先开了口:“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其实是在给林琳添麻烦?她做过你的家庭老师,并且比你大那么多岁,要是这件事传回家里,舅舅舅妈会怎么想?他们不会责怪自己儿子,首先想到的肯定会是年长的林琳勾引你。对她的名声会是什么影响可想而知,你有没有想过?”
“你胡说,我爸妈挺喜欢林琳的。”纪天恒显然不信。

“林琳帮你辅导功课,帮助你学习进步,他们当然喜欢。可是自己儿子忽然要找一个大6岁的女孩子交往,我相信哪个家长都喜欢不起来。”

丁逸的眼神就像看着个不懂事的孩子般,纪天恒被这种眼神刺伤了,嚷道:“不要老拿年龄说事儿!”

“那你觉得你成熟吗?你这么胡闹,林琳当你是弟弟才没有翻脸,如果她知道你有这种想法看她还会理你!如果被吴未,就是她男朋友知道,会是个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能有什么后果?最多是分手,那样正好,反正林琳还有我。”纪天恒一脸无所谓。
丁逸苦笑着摇头:“就冲这句话,我都不会帮你。林琳和吴未双方家长见过面,关系基本确定,你凭空插上一脚,不仅舅妈他们会生气,吴未父母如果知道会对林琳产生什么看法?这对林琳将来的幸福会不会有影响?你根本不考虑对方感受,一味自私,哪里是真爱她,不过是小孩子愿望得不到满足后耍赖罢了,纪天恒,这么多年过去,你还是没有长进!”

这番话显然给纪天恒带来的震撼不小,他沉默了很久才慢慢说道:“我当然希望林琳幸福,我只是觉得,我也能给她幸福。”

那天林琳尽职尽责地陪他玩了一整天,直至天黑,两人靠在港湾旁的栏杆上休息,看着东方明珠绚烂的夜景,迎面扑来香江温暖湿润的风,吹动两人的发丝,隐隐有暗香浮动,他忍不住就要醉掉,侧脸凝视着旁边同样陶醉其中的林琳,他鬼使神差地就吻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