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侯爷的脸当时就黑了:哦,你治不好自己身上的病就没脸活了,那我身为钦差,竟然让刺客把随行御医给杀了,我还要不要脸活了?这人怎么这么自私呢,都不替别人着想一点儿的。话又说回来,就算现在说你被刺杀身亡,那往后呢?你一介御医,不至于就拉肚子活活拉死吧?要是痊愈了,要怎么和人说?诈尸了?所以从坟里爬出来了?你当大家伙儿都是傻子吗?
所以小侯爷现在是气怒交加又无可奈何:一方面因为潜在的疫病威胁和本地大夫做了哑口葫芦的状态;一方面又因为宋儒谦的坚持而没办法打破这个局面。好歹也是给父亲治过几回病的老太医,这么可怜巴巴的求自己保全他的名声,能不管不顾吗?然而,不起疫病也就罢了,一旦起了疫病,就因为你拉肚子,本地大夫集体不敢发声,最终酿成大祸,那又怎么办?就算自己可以替老头儿背这口黑到发亮的大锅,万千百姓的性命呢?都说医者父母心,你这老家伙的父母心让狗吃了吗?
第四十三章:决定(三更求粉红)
朝云和暮云也很清楚主子这几天的情绪实在是压抑到了极点,估摸着再过两天,宋老大夫还是这样腹泻个没完的话,主子爷就不会再替他遮掩了,苍生为重啊,以陆云逍的性格,能够等到现在,已经令人咋舌了,如果让皇上知道,主子都得挨训。
“爷,您一天没吃东西了,今晚儿是奴才亲自熬得小米粥,又软又黏,还加了两勺白糖,您尝尝。”两个小厮走到陆云逍身边,陪着笑将食盘放在桌子上,却见陆云逍盯着那碗粥,好半晌方沉声说道:“明日就将宋太医重病的消息传下去,要本地大夫负责疫病的筛选,万不可误了苍生百姓。”
暮云小声道:“看这个光景,应该是没事儿的,不然爷也不会因为宋太医请求就等了这么长时间,既如此,何不好人做到底?让人知道宋大夫治不好自己的腹泻,这的确是太丢脸的事。”
朝云也在一旁附和道:“没错没错,都这么长时间也没出事儿,想来也是没什么事儿了,那瘟疫也不是说有就有的……”
不等说完,便听陆云逍烦躁道:“按我说的做。不是因为这些日子没有事,难道我肯隐瞒宋太医的病情?然而如今既要回京,总要万无一失才可以放心回去,我不想等了,也不想继续这么姑息下去,不然一旦延误了疫症的判断,我便是罪人。”
朝云暮云不敢再劝,朝云想了想,大胆觑着主子的面色,忽然凑过去小声道:“爷既这么说,大奶奶如今就在舟山,您何不请她过来为宋太医诊治?顺便筛查一下地方官府呈上来的可疑病患案卷,看看是不是有疫病的可能呢?”
陆云逍眉头一皱,声音更冷:“好好儿的提她做什么?你皮痒了吗?”
朝云心想怎么着?这就要翻脸?提都不能提了?您忘了?要套江老爷子实底儿的时候,可还是您亲自带着大家伙儿去救大奶奶呢,为了不欠人情,还给人家一千两银子,这也就是您,身上向来揣的银票多,不然我们都得麻爪子,一千两银票啊,加上江家的一千两,好嘛,大奶奶以后不干活就能安安心心当个闲散寡妇了呢。
一面想着,就听暮云在一旁沉声道:“爷,奴才们是觉着,此次来江南赈灾,若无疫情,自是功德圆满;若有疫情,却是干系重大。宋太医病重,桑姑娘虽是太医院正之女,然……然而在这方面的手段,终究……终究还是稍逊大奶奶一筹,所以,为了江南百姓,同时还要兼顾着宋太医的名声,倒是请大奶奶走一趟的好。”
这一次陆云逍不言语了,他心中有数:那个女人再怎么可恨,人家的医术在那里摆着,说让江老爷子药到病除,可不就药到病除了呢,就从这一点,桑绿枝何止是逊色于人家一点儿,根本就是被甩出几条街去。
见陆云逍有些意动,朝云冲“仗义执言”的好兄弟暮云使了个眼色,继续上前劝道:“更何况,爷您也请想一想,宋太医的医术,在太医院那也是挂上号的,可这一次,不过是个腹泻,他自己竟治不好,桑姑娘虽然医术不如大奶奶,到底是院正之女,她却也治不好,可见这病蹊跷,轻忽不得,不然的话,只怕宋太医就要横着回京城了,您是没看见他现在那样子……”
不等说完,就见陆云逍烦躁的挥手,不耐烦道:“我怎么没见到他那样子?拉了几天肚子,这会儿脸色都要放灰了。”话音未落,心中更是烦闷,暗道是了,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我虽然不把他放在眼里,终究是奉旨随行的太医,就这么死了算怎么回事儿?爹爹知道,怕也要叹息一回的。
想到父亲纯良,小侯爷这个孝子更苦恼了,转身看着朝云暮云,沉默了一会儿,终究还是点头道:“罢了,既如此,你们就去请她过来吧。”
朝云和暮云答应了一声,朝云心中却也有些不把准儿,暗道大奶奶向来是个骄傲的人,只看人家没随咱们一起来杭州,就知道还是恼着您呢,上一回给江老爷子治病,那是爷您亲自请托,大奶奶不好意思驳您,这才去的。如今您在这里拿架子,让我们两个奴才去请人,人家肯来吗?
只是这会儿却不敢把这样话说出来,陆云逍听取了他们的意见,这已经很令二人意外了,哪里还敢提出什么非分要求,想尝一尝爷那二踢脚的滋味儿吗?又不是活腻味了。
谁知还不等他们退出门外去,陆云逍便自己想明白了,沉声道:“你们回来,朝云收拾下东西,和我一起去舟山,暮云你留在这里,听两位大人的差遣……算了,反正也用不了多少时间,你也一起去吧。”
两个小厮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暗道太阳打北边出来了?爷……爷什么时候竟然也这样善解人意了来的?他……他不怕丢面子?
朝云精明,这话只在心里打了问号,暮云那老实头儿却是直接震惊的说出来了:“爷,这……这怎么行?大奶奶是被您休出去的,您……您上次请她,就已经是……是跌了身价,这一回还亲自相请,这……这……”
由此也可以看出,暮云是真正怀抱着“主忧奴辱,主辱奴死”这为奴本分的好小厮,而朝云,那家伙虽然也做出和暮云一样的忠心样子,心中却是暗竖大拇指:爷,您真不愧是爷,太英明太睿智了,奴才崇拜死您了。别说,冲这份儿崇拜,这货倒也勉强能被划拉到忠心小厮的行列去。
陆云逍心中都快呕血了,妈的明明在没休掉那个女人之前,是对方天天寻觅着自己的踪迹,一刻都不肯放松,他简直被烦的要死了。好不容易休了,想着从此后世界清净了,哪里想到,不过是被派着做了一回钦差,竟然就和那个女人又扯上了千丝万缕般的联系。
小侯爷心里清楚,当日他那样快的离开舟山,未尝不是为了躲避夏清语,结果也很令他满意:那个女人终究是变了,没有追上来,从而也证明她不是玩什么欲擒故纵,这很好,他很高兴。可谁知他是怎么得罪了老天爷?那女人不肯理他了,倒要他一次一次的去求着人家出手,小侯爷真是郁闷的要吐血了。
可是为了那个没用的宋太医,为了那不知道会不会露面儿的瘟疫,这一趟舟山他是一定要回去的,谁让他是个孝子,又是个负责的钦差呢?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他妈的自己这地狱也入得有点儿太深了吧?直接就给打到了十八层去。
身为主子,就算一颗心碎成了八百瓣儿,在小厮们面前也不能露出来。所以陆云逍很冷静的命令朝云简单收拾下,只说明日一早就启程。舟山离杭州不算远,快马不用两天就到了。看着朝云暮云无语的表情,他本来想加一句“不许误会,爷只是请她来为宋太医诊治,并没有任何想法。”不过想一想,这一句话实在太画蛇添足了。至于划清界限,妈的是你一次一次去请人家出手,你有什么脸说划清界限啊?
***********************
“奶奶,有些儿奇怪,今天的病人好像不是很多啊。”
坐在夏清语身后的木头圆凳上,白薇小声对夏清语说着话,然后目光警觉的四下里看着,总觉得周围看她们的那些目光有些异样,那个胖大婶,前些天不还很大方的给了自己三个香瓜吗?怎么今儿个,看到自己看过去,她就把头给低下去了呢?
“嗯,天近晌午,我看咱们也回客栈去吧。”
夏清语也察觉到不对劲儿了,这两天不断有之前诊治的病人回来复诊,然而今日却是一个都没看到,而桌子前也没有一个病人,这和从前那排着长龙的热闹场景相差太大了,若是她还察觉不到危险,她就是猪。
白蔻白薇巴不得主子说这一声儿,于是连忙将桌上的针囊水囊等收起,三人正要回客栈,便见从北面道上走过来一群衣衫不整的壮汉,虽然这些人步伐不整如同散沙一般,但他们的目标却十分明确,是奔着这行医摊子来的。
夏清语目光一凝,暗道坏了,奇怪,这几天也没什么事,怎么今儿就会让一群无赖给盯上了呢?虽然来舟山没几天,但这些人身上很明显具备着地痞无赖的共同特质,在任何一个城市里,都不会缺少这样的群体,所以哪怕是夏清语这个穿越女,也能立刻就认出他们的身份。
“快走。”
夏清语拉着白蔻白薇,就要脚底抹油溜走,却不料那些无赖大概是察觉到了她们的意图,竟然精神一振,抢前几步将她们三人围了起来。
“你们是何人?光天化日之下,要做什么?”
夏清语是真紧张啊,她因为不放心那个客栈,所以银票和珍珠等贵重东西全在白薇身上那个小包袱里,这些无赖若是要抢劫,她们估计没什么反抗之力,就要让人一锅端了。
第四十四章:英雄救美(上)
罢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夏清语心中喟然长叹,此时她终于发现自己留在舟山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治好了江老爷子,江家却并没有替她们宣传,这大概就是因为江家知道她们身上有钱,不想让她们多惹麻烦。然而所有人却都忘了,自己治好了江老爷子的事,不但是那些主子们知道,就是仆妇们,也都有知道的,万一谁把这事儿当成新鲜故事说出去,或者是谁被人拿了把柄,把自己三人卖出去,那都是再正常不过了,留在舟山,就如同是把三头最肥壮的猪傻傻的留在猪圈里,可不是就等着人来宰杀吃肉呢。
所以夏清语很明智的做了这个决定:钱没有了可以再赚,也许将来能靠医术结识什么大人物呢?兴许还能报复回来。而人没有了,才是真正的一切都玩完。
“是夏娘子吧?”
为首的一个无赖终于在人群后施施然走了过来,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夏清语和白蔻白薇,接着一双眼睛便亮了起来,暗道妈的,别说大哥起了歪心思,这三个小娘们儿正经不错,穿着男装还这样清丽,嘿嘿,这若是能弄到手,又能赚钱又能享乐,真是一举两得啊。
“是我。”
夏清语的手在袖子中握的泛白了关节,表面上却是一派镇定,她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能乱,就像那个她在微博上看过的笑话:遇见狼不要跑,要用眼神盯着它,狠狠地盯着它,这样死也能死得有尊严点儿。
不管有没有用吧,这个表现的确是让那个无赖肃然了一些,他上下打量了夏清语一番,沉声道:“久闻神医娘子的大名,所以我们大哥派兄弟们来,请娘子去给他看病。”
妈的骗鬼吗?真要去了。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吧?
夏清语在心中狠狠唾弃着无赖,然后用清脆的声音表达了自己的意愿:“不去。”
“娘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个无赖大概也没想到这娇滴滴的小娘子竟会如此干脆,当下一张脸就沉了下去:“我们大哥是诚心相邀。”
“是够诚心的。派了这么多人来围着我们三个小女子,你们大哥真够出息的。”夏清语冷哼,心里默念:盯着他,恶狠狠地盯着他,就算死也要死得有尊严一点儿。
“夏娘子,实话告诉你,去不去,由不得你。”
无赖小队长的面孔狰狞起来了,到底是从小儿就在棍棒短刀中厮混打滚儿的,这一阴沉了面孔。身上倒有点儿看门狗的气势,顿时就让白蔻白薇的身子有些发软。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这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我们……我们娘子治好了江老爷子的病,你们别太过分,不然江家不会放过你们的。”
虽然害怕。白薇还是哆嗦着反抗,抬出了江家的名号。然而夏清语心里却清楚:江家不过是个富商人家,既然当初给了那么贵重的诊金,日后就未必还会愿意为自己等人强出头,这样的无赖队伍不算小,说不定就是整个舟山的地下势力呢。
果然,就见那无赖小队长呵呵笑了起来。摇头道:“姑娘莫要用江家来吓唬咱们,实话说,咱们和他们家是井水不犯河水,想来江家也未必就愿意为了你们而来得罪咱们,救了江老爷子?一千两的诊金也足够抵消这份救命之恩了吧?”
这话一出口,远近人群顿时有些骚动。人人都被那“一千两的诊金”给震住了。夏清语面色苍白,暗道妈的,果然是那一千两银票坏的事儿,我早该想到的,财不露白。既然在这里收了那许多钱,就该早早离开才是,我他妈就是一头猪,我和那渣男置什么气?就跟着他走又能怎么样?没面子就没面子呗,总比没命了强吧?
再次痛恨自己不是特种军医,不然怎么着也能带这两个丫头杀出一条血路。但是夏清语作为一名穿越女,在这样的情形下,难免还是忍不住生出一点儿期待: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通常来说,只要作者不是蛇精病,应该都不会让她在这里挂掉的,而让她不挂掉的唯一办法,除了穿回去,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概率,都该是英雄救美的戏码了。
想到英雄救美,不可避免的就想起了上一次危难关头时陆云逍的挺身而出。夏清语有些难过,怀疑自己是史上最弱最没用最倒霉的穿越女,这还不到十五万字,就要被英雄救美两次?像话吗?而那个渣男现在正在杭州赈灾呢,用脚趾甲想他都不可能脑子抽风再跑回来干这种活儿。那从天而降的英雄还会有谁呢?
脑海中不期然闪现出一个挺拔的俊雅公子形象:项公子啊,他会凑巧路过吗?
夏清语的目中闪现出希冀的光彩,但很快这光彩就灭了,因为那些无赖已经站在了她们身边不足三步远,这大热天的,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的汗臭味儿,让三个爱干净的女孩儿差点呕了出来。
都这时候儿了,夏清语终于认识到自己是真真正正地穿了,而不是在经过艺术加工的小说里,如果是小说,这会儿从天而降的英雄早该下来了。
“请娘子跟我们走一趟吧。”
无赖小队长脸上的笑容越发欠揍,这个时候儿了,就算是江家来人,他们也得把大哥点名要的这三个女人给带走:多好啊,神医娘子,又能暖床,又能给帮里赚钱,听说还会做药材,真要让她和大哥拜了天地,那还愁斧头帮不财源滚滚吗?妈的这哪是女人?这分明就是一只下金蛋的母鸡,还是那种能下几十年金蛋的长寿母鸡。
如果这些无赖只是要勒索自己手里那些钱,夏清语还肯“留得青山在”,但很明显,这帮无赖不但要钱,还要人,这贪心都够天打雷劈了,夏清语能如他们的愿吗?妈的谁愿意整天和一群身上散发着汗臭味儿的无赖打交道?这些人明明比渣男还要渣无数倍。
看来只有玉石俱焚了。
夏清语悲愤的想着,主意打定,就要从白薇身上解下那包袱,那里面有当初项廷芳给的三个盒子,反正砸死一个算一个。
还没等伸手呢,忽听身旁白蔻用颤抖而轻蔑的声音道:“你们……你们知道我们奶奶是谁吗?”
无赖们都哄笑起来:“是谁?不就是救了江老爷子的神医娘子吗?我们知道,那又怎么样?”
“混账东西。”白蔻气得小脸儿铁青:“我们奶奶原本是前太医院院正的女儿,寿宁侯府世子的原配夫人,就算如今被休,也不是你们这些无赖能打主意的,你们敢掳走奶奶,便是不把寿宁侯府放在眼里,我们爷如今在杭州做钦差,如果让他知道你们这样放肆,他一个人就能把你们全灭了。”
出乎所有人包括夏清语的意料,无赖们真被白蔻这几句话给镇住了。
归根结底,这些地痞无赖虽然彪悍,但到底都是在舟山底层打滚的人,他们的世界或许黑暗和血腥,但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的江湖人物和官府,这也不过是一群见不得光的老鼠罢了,再怎么黑暗和血腥,也是一群老鼠。
老鼠能知道天上神兽们之间发生的事吗?当然不可能,他们连苍鹰都只能仰望,神兽,那都是传说级别的了,哪怕其中一只神兽落入凡尘,也不是他们这些老鼠可以欢呼雀跃一拥而上分食的。
所以听说夏清语曾经的身份竟是如此显赫,无赖们是真的被镇住了。但是很快的,那无赖小队长便重新凶悍起来:“寿宁侯府又如何?小侯爷又如何?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这女人既然被他休了,就和他再没有任何关系,他会替你们出头?笑话。兄弟们,别怕,今儿请不回神医娘子,大哥也不会饶了咱们,上。”
神兽落入凡尘,老鼠们是不敢分食,但如果这只神兽弱的毫无反抗之力,而天上又不可能有别的神兽下来相救的话,那情形就必须另当别论了,须知老鼠这种动物,是最贪得无厌的。
“完了,果然到最后,还是要玉石俱焚。”夏清语悲愤的喃喃着,然后眼睛一红,一发狠,把白薇身上包袱解下来,高高举起,对那无赖小队长道:“给你钱。”
那无赖小队长虽然下了命令,其实心中也发虚,正和旁边手下商议着事情,就听见夏清语这一声,下意识一抬头,便见一个包袱落下,当即脑袋上便挨了重重的一下儿,下一刻,眼前冒出了无数金星,耳朵里也仿佛飞进了几十只蜜蜂般嗡嗡嗡的响个不停。
但终究是还没有倒下去,夏清语为自己这弱到家的渣战斗力默哀,而回过神的地痞无赖再也顾不上什么小侯爷的原配夫人,嚷嚷着就要强行架她们回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关头,便听一个平静冷清的声音道:“光天化日之下,闹市之中,竟然就敢强抢民女,这是都活腻味了吗?”
第四十五章:英雄救美(下)
这声音既不尖锐也不高亢,甚至是有点低沉的,在这沸反盈天的时刻,本应被那鼎沸人声给淹没,然而奇怪的是:它不但出现了,而且是如此的清晰澄净,衬得那一片嘈杂声都成了蚊子哼哼一般。最重要的是,声音里那股自然流露的气度和威严,不是久居高位之人,就是刻意装也绝对装不出来。
围观事件发展而愤愤不平的平民也好,那些正在动手动脚的无赖也好,此时就全都被这声音给震住了。不约而同向后望去,只见围着他们的穷苦百姓也一边回头一边向两旁避开,不一会儿,原本拥挤不堪的闹市场中便出现了一条避让开的道路。
就在道路尽头,一名青衫公子手持折扇,风姿潇洒的站在那里,他的周围是穿着褴褛衣衫的百姓和散乱在地的垃圾,以及那散发着各种味道的摊子,更映衬得他丰神如玉俊雅不凡,如同浊世翩翩佳公子。
优雅高贵的气度掩不住年轻公子面上笼罩着的寒霜,一时间,不仅那些平头百姓心头生寒,潮水般退去,就是那些整日里逞凶斗狠的地痞,也觉着呼吸艰难胆上生毛。
无赖小队长一见兄弟们的气焰被人家这么随随便便一站就给打压下去,不由得握紧了拳头,上前硬着头皮道:“公子……公子你是谁?奉劝……奉劝你莫要……莫要多管闲事……”
“他就是我的前夫,你刚才说的‘寿宁侯府又如何?小侯爷又如何?’那句话中的男主角——陆小侯爷。”清脆的女声传来,这种时候不赶紧补一刀,也就不是夏清语了。
陆云逍眉头微微一挑,折扇轻轻拍打了两下手心,漫步上前。不过是走了这么几步而已,他身上曾经剿匪杀人的那股锐气便尽数涌出,只吓得地痞们不停后退,而无赖小队长则如同一个女人般尖叫起来:“你……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你不是不知道寿宁侯府如何,不知道我会如何吗?我今天告诉你。”
陆云逍风轻云淡的说完,目光复杂的看了眼这小队长额前一个大红包,然后摇摇头,一扇子下去,小队长的世界黑暗了。
转回头,看着夏清语怀中紧抱着的那个包裹,毫无疑问,这就是造成小队长额头红包的凶器,他暗中叹息了一声,心想虽然很多地方都变了,然而这份儿泼辣凶悍却是没变,不过在这个情境下,确是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局面,这样做倒还显出一份儿勇敢,比在府里只会打丫头小子的狠辣顺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