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星期过去了。
今天。
早晨。脚已经放在了地上。太阳很快就会出来,东北东。抓住被单这头一拽,他就会滚出去。他会摔在地上,但至少能止住鼾声。小子把自己裹得那么严实,像是要保护自己,防着什么?拉,拽,拉,拽,掀,拉,拽,从头到尾该死的小子都没醒。试着记住他的脸。棕色头发,红色胡须,绒毛。红色绒毛长满他白皙的胸膛。噢,你是个坏小子,对不对?每次他深深插入都这么说。终于把他从被单里滚了出来,他平躺在床上,就这样他还是没醒。说不定是睡死了。昨天在史传德书店没找到伯特兰·罗素。很少有人知道我是个会思考的男人。也许打开一扇窗。也许回到床上,爱抚他毛茸茸的胸部和奶头,把舌头放在他肚脐上,向下移动,舔到他醒来。昨夜他动了别的心思,然后有了新的发现。别以为挨操的男人就肯定任劳任怨。我让他闭嘴,让他明白我的屁眼是干什么用的。我爱你——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说。
踢他的脚,踢走他。
离开他,等你回来,他也许还在。
离开他,等你回来,屋里已经收十得干干净净,连蟑螂都一起带走了。踢他的脚,踢走他。
留下他,等你回来,分享一条白粉。他没有要过钱。
天空中有一小团粉色,东北东。太阳肯定马上要出来了。老墨翻身侧躺,然后又翻身平躺。就当这是演电影。这个镜头你应该穿上衣服,那小子醒来(电影里会是个姑娘),你或他说,宝贝儿,我得走了。或者留在床上,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被单落在男人的腰间,但会落在女人的胸口。场景里有这么一间卧室,永远也没法拍成电影。谁知道呢。可以现在就回床上,钻到他的右胳膊底下,一躺就是五天五夜。对。就这么办。现在就这么办。今天这一天没有我也能过去。就这么办。他不是一个小子,而是一个男人。伸展手脚躺在床上,像是愿意接受一切,什么都不担心。看着昨夜进入我的那东西。坏人不挨操。但我不坏,我是恶。坏人不让别人知道他操得他很爽,因为事后他要当在上面的那一个。快点站起来,要么弯下腰,让他从后面侵入我。轻轻呻吟,从牙缝里出气,说再重一点,鸟人,就像色情电影里挨黑鸡巴操的白种女郎。但其实你想叫想喊想号,对,我读过《嚎叫》,傲慢的白小子,你他妈觉得我是来自贫民窟的黑人,所以就不认字了?不过事情和傲慢的白小子没关系,而是你确实想号叫想嘶吼,但你不能号叫不能嘶吼,因为号叫嘶吼就意味着认输,而你不能认输,不能向另一个男人认输,不能向一个白种男人认输,不能向任何一个男人认输,绝对不行。只有你不号叫,你才不是娘们儿。你天生不能号叫。
走出监狱,说去他妈的圣经,肉洞就是肉洞。要么存款,要么取款并留下点什么。你要么是存款者,要么是银行。不管你是哪个,进了监狱,你的屁眼里永远会塞着东西,铁栏杆后面的屁眼加起来就是一条运输线路。东边的屁眼把东西送进西边的屁眼,目的地是南边有钱或有其他货物的囚犯。小袋装的可卡因、益达口香糖、好时巧克力、士力架、银河、大麻、大麻膏、寻呼机、牙膏、减肥药、佳乐定、扑热息痛、砂糖、阿司匹林、香烟、打火机、烟草、装满烟草或可卡因的高尔夫球、卷筒纸、火柴、润唇膏、润滑剂、针头插着橡皮的注射器、十五张彩票。在监狱里待了三年,鸡巴只是又一件塞进屁眼的东西。男人躺在床上,口音不像纽约客。没想到会再见到他。一条鸡巴只是一条鸡巴。讨厌的是我都不记得逼是什么样了。自从在迈阿密操了格里塞尔达·布兰科之后就没见过。我得去机场了。
六点一刻。再过九个小时,乔西就会坐上从牙买加起飞的航班。十二到十三个小时之后,他会来到这里。我们要去布鲁克林的一幢屋子,他在牙买加挑出了那个地方。纽约的每个街区都有一个毒巢,虽说毒巢就是毒巢,但他想亲眼看看这个特定的毒巢。他想近距离观察购买和贩卖可卡因的人,然后亲自向麦德林汇报。他在电话上是这么说的。我问他这条线路安不安全。他笑了足足三分钟,说你好好做事吧,少看点电视。纽约需要像迈阿密那样被锁定,他说,但他没有说他并不相信我能做到。我只想钻到这个男人的胳膊底下,然后就在那儿住下。他说他来纽约躲牙买加的风头,但实际上牙买加更需要躲乔西·威尔斯的风头。两周前有个歹徒经过布鲁克林,给我说了说五月份牙买加都发生了什么。
复活节来了又去,雷马,哥本哈根城屁股上的这个脓包,和以往一样闹了起来。没有人知道垃圾场在哪儿结束,雷马在哪儿开始,但每年他们至少会有一次要挺起胸膛,宣称他们还想要更多。他们不满足于当哥本哈根城的尾巴毛,认为他们有资格索求,用投奔民族党威胁要挟。北边是垃圾,南边是大海,但别吃他们捞上来的鱼。星期六晚上九点或十点,天气依然炎热。男人在打骨牌,女人就着水管洗衣服。女孩和男孩玩丢沙包。六辆车开到马路中央,一字排开,左三辆右三辆。乔西和五个男人跳出第一辆车。另外十五个男人跳出另外五辆车,所有人都拿着M16。乔西和他的匪帮沿街扫荡,男人、女人和孩童逃跑尖叫。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跑回家里,乔西紧追不放,在门口撂倒了他俩。一个男人开火,放翻了打骨牌的所有人,两个男人想逃,但被子弹狂舞困住。女人抱着孩子逃跑。匪帮挨门挨户扫射,把武器伸过铁皮围墙突突突。男人去哪儿了?十九名枪手奔跑射击,人们疯狂逃命如蝼蚁。乔西·威尔斯慢慢走,他从不奔跑。他看见一个目标,掂量一下,慢慢走过去干掉。匪帮用子弹在铁皮上打出图案。有人开枪打孩子。女人喊得太响也太久,乔西走过去,用枪口顶着她的后脑勺。乔西和匪帮撤出雷马,死了十二个人。警察冲进哥本哈根城,搜出两把枪带走,但仅止于此。谁也不敢动唐。
乔西要来纽约城。我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来过,反正他没说过。他在布朗克斯的同胞掌管上城区。1966年,他们是一个豆荚里的两颗豆。这位同胞从1977年开始卖大麻,早在可卡因得名“白老婆”前就开始贩卖它。他的生意大过天:三十万磅大麻,二十万磅可卡因。布朗克斯是基地,他从基地将货物卖到多伦多、费城和马里兰。我和他不熟,乔西也不需要我帮他做事。也可能是他告诉乔西,别派你在这儿的那家伙来。假如他的匪帮需要野兽,他就从金斯敦、蒙塔格湾和圣安湾运人来。他说我是失控的大炮,但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对乔西说的。
乔西要来纽约城。事情跟我有关系。跟我和床上的男人没关系。牙买加人来到纽约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立刻和布朗克斯的其他歹徒携手,开始在波士顿和枪炮山之间创建起新的牙买加。别找我。我想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我离开迈阿密来了纽约。
他今晚到,我无处可去。咖啡桌上有三条半可卡因。床上的男人平躺着,双手枕着脑袋,眼睛看着我。上周在东村,公寓楼背后的停车场上,一个白小子满不在乎地躺在一张长沙发上,就好像出去一条马路就是海滩。棕色头发,红色胡须,红色绒毛长满白皙的胸膛,蓝色短裤的裤腿卷得很高,乍一看我还以为他穿着比基尼。日光浴,他说。我问就这么躺在阳光下是不是能让他变得洁净。他抽出一根新港香烟,请我也拿一根。
——不是这附近的吧?
——啥?
——你不是从这附近来的吧?
——呃,不是。
——在找什么?
——啊……没有……
——那你要是找到了,又怎么会知道呢?
崔斯坦·菲利普斯
我看见你刚用那种眼神看我了,阿历克斯·皮尔斯。不,不是你现在这个眼神,不是猫头鹰瞪大眼睛变成手电筒的那个眼神,而是你十五秒之前的眼神。我见过那个眼神。你一直在仔仔细细地打量我,有一段时间了对吧?多久来着,六个月?还是七个月?你知道监狱是什么样子,就算日历就挂在马桶上方,你也会忘记今天是几月几号。还是说你并不知道?实话实说,按照越南战争老兵吉米告诉我的,监狱和新兵训练营没啥区别。最痛苦的首先是无聊。除了看着等着,你无事可做。你没有任何需要等待的,你也明白你不用等待,你只是恰好在等待而已,等你忘了你在等待什么,除了等待你也什么都不能做了。你应该试试看。
现在我在数日子,算我再过多久就必须再拉出一包快克【219】,塞进某个看守的口袋,换取再留一个月发辫的权力。上周有个小子对我说,脏辫哥们儿啊,你在监狱里待了这么久,为什么还能留着发辫呢?他们肯定以为你在脏辫里藏了十五把简易小刀。我告他,对不起,告诉他——我总是忘记你在录音——我花了好几年才说服管理部门,假如穆斯林可以戴小白帽染红胡子,那我也有权保留我的脏辫。要是这个不管用,那我就说点他们愿意听的:发辫里到处都是虱子和跳蚤,碰一碰就会害他们染上莱姆病。你看你又来了,你那个表情。那个在说“要是如何如何”的表情。像是在说“要是我有那些机缘”——不,“机会”,那我就能成为另一个人,甚至是你。当然了,问题在于,假如我是你,我会等一辈子和我这样的人聊聊。别问我他妈的贫民窟里的生活,我早就忘光了那些日子。要是你不学会遗忘,你在莱克斯岛就活不过两天。妈的,来到这儿,你必须忘记你不该舔鸡巴。所以,不,假如你想问贫民窟里是什么样子,那你就找错人了。我又不是在那儿出生的。
1966年?同胞,你真的要问我1966年?不,哥们儿,咱不聊1966年,还有1967年。
但实话实说,阿历克斯,监狱图书馆真他妈太烂了。咱在牙买加去过许多图书馆,没有哪一个的藏书数量像莱克斯这样。其中有一本是《重访加勒比》。作者是个苦力人,V.S.奈保尔。同胞啊,他说西金斯敦这地方太他妈糟糕了,你都没法给它拍照,因为照片的处理过程中存在美,它会向你撒谎,让你看不清那里究竟有多丑恶。天,你读过吗?相信我,连他都说错了。他的写作之美也会向你撒谎,让你看不清那里究竟有多丑恶——丑恶得不该产生这么漂亮的句子。
假如你不知道战争是怎么开始的,又怎么可能了解和平呢?假如你不想知道背景故事,又算是什么记者呢?还是说你已经知道了?无论如何,假如你不知道一个叫巴拉克拉布瓦的地方,就不可能了解和平与战争,甚至哥本哈根城的由来。
想象一下,白小子。两根立式水管。两个卫生间。五千人。没有厕所。没有供水。飓风撕碎的住屋像是被磁铁粘住似的勉强拼凑在一起。再看看周围的环境。邦普礼堂最大的垃圾场,原址现在是一家高中。屠宰场流出的血水顺着街道直排沟渠。最大的污水处理厂离上城区太近,屎尿直接送给我们。西印度群岛最大的公共墓地。停尸房,西印度群岛最大的两家妇科医院。加冕市场,牙买加最大的自由市场,差不多所有的殡仪馆、油库、火车和巴士车库。还有……等一等,阿历克斯·皮尔斯,你为什么会来这儿?你到底想知道什么,你为什么在用查询台就能回答的问题浪费我的时间?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你的方法了。你最后一次回牙买加是什么时候?不算真正的问题,但你像个从没去过或者不能回去的人。看上去怎么样?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我那么说只是想看看你会怎么样。现在我知道看上去怎么样了。一路来到莱克斯岛,皮尔斯,你到底动用了多少关系?等一等,别告诉我。我自己会查出来的,就像我看透你和牙买加那样。你问你的问题吧。
同胞,你知道我来自拉斯塔法里盛行的地区,为什么要问这么一个问题?你真的以为劳动党会帮助拉斯塔区域吗,或者巴拉克拉布瓦的民族党?你怎么还是不开窍?总之,本叔大米硬得跟什么似的。但那一天?哥们儿,我操。
不过,有一点你知道吗?巴拉克拉布瓦也不算太糟糕,当然了,取决于你住在哪儿还有和谁一起住。不是说每天都有婴儿死去或者老鼠啃掉人脸什么的。我的意思是说,日子过得不好,确实不好,但我依然记得有一些早晨,我走出去躺在草地上,翠绿的草地,我看着蜂鸟和蝴蝶绕着我飞舞。我出生在1949年。我总觉得我老妈生我的时候,她已经在去英国的路上了,一抬胳膊就把我扔下了船。我根本不在乎我老爸老妈抛弃我,但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一张半苦力的脸呢?连我的拉斯塔同胞都嘲笑我,说等黑星号来接我们去非洲的时候,他们必须把我噼成两半才行。哥们儿,你知道牙买加是怎么运转的吧?有时候我觉得身为半苦力比身为屁眼人还可怕。有一次,一个棕色皮肤的姑娘看着我,说太可悲了,上帝费了那么多麻烦给我漂亮的头发,却用这样的肤色诅咒我。臭婊子说我黑色的皮肤提醒她记住我的祖先是奴隶。于是我说我也怜悯她。因为你的浅肤色提醒我记住你的曾曾祖母被强奸过。总而言之,巴拉克拉布瓦。
星期天。我的小床垫是医院扔掉的病床。咱醒了,吵醒我的似乎是隆隆声。别问我是先感觉到还是先听见的。就好像前一秒钟还啥都没有,下一秒钟忽然就多了隆隆声。然后咱的杯子从凳子上掉了下去。隆隆声越来越响,已经震耳欲聋,就像飞机飞得特别低。四面墙都在颤抖。咱在床上坐起来,扭头看窗户,那面墙刚好被砸塌。巨大的铁爪砸穿我家的墙,撕开,咬掉。我叫得像个小姑娘。我跳下床,铁爪砸穿铁皮,咬掉地上的泥土、我的床、我的凳子和半个我亲手搭建的屋顶。屋顶少了两面支撑它的墙壁,于是就散架了。咱在屋子彻底倒塌前逃了出来,但铁爪继续飞舞。
不,我不想回答有关瓦雷卡山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他妈都是从哪儿来的?
哥们儿,你到底更关心哪一个,1966年还是1985年?你拿个主意,别问你他妈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你来这儿谈乔西·威尔斯。自从去年五月,所有人都想谈的就是他。哦,等一等,你不知道?咱在莱克斯岛,咱却什么都知道,你号称是搞新闻的,却不知道?
我听说咱和威尔斯曾经住得很近,但我再过十年才会遇见他。可是,他是劳动党,把我赶出巴拉克拉布瓦的就是劳动党,所以咱从来不和那些人打交道,直到和约缔结。总而言之,感谢塞拉西一世耶神拉斯塔法里,否则我也不知道我会干什么。总而言之,巴拉克拉布瓦覆灭后没多久,哈哈明白吗?总而言之,巴拉克拉布瓦覆灭后,巴比伦把我关了起来。已经不记得是哪个俱乐部了。转盘?海王星酒吧?有句老话说的是,谁更懂事谁混得更好。但问题是我口袋里只有五块钱和一瓶尊尼获加。我猜一块钱就是一年,对吧?
所以1972年我从总监狱出来?牙买加已经成了另一个地方。至少掌权的党派换了一个。连我听见的音乐都不一样了。不过区别也并不太大。但1972年,假如你是个年轻人,什么都想要,无论是工作、房子,妈的还有特定类型的女人,那就必须有两个人点头才行,他们就是邦廷-班顿和抹布。他们在金斯敦甚至整个牙买加都是民族党手下最顶级的唐。我是说,我出了监狱,看见的都是这种人,警长杀手——愿他安息、苏格兰佬、S90匪帮的托尼闪电,他们都打扮得像是顶级人物,身边围着许多火辣辣的妹子,咱问你们是怎么挣钱的?他们说,你最好投奔邦廷-班顿和抹布,去沟渠工程公司找个工作。至少能挣点体面的钱,甚至不需要动脑子。我是说,你只需要担心警察就行了。但那是警察杀死邦廷-班顿和抹布之前的事情。好玩的是枪手还在的时候,我能找到体面的工作,但枪手被杀死后,我就成了枪手。重点在于,尽管民族党的人很凶残,但他们根本没有野心。暴徒的问题在于眼界永远太小。警长杀手当上八条巷的唐,他以前的副手现在多半在管事了,我记得我们叫他乐小子。现在我都记不太清了。总而言之,这些人做的事情无非是保护地盘,不被劳动党的枪手抢占利益。但劳动党的粗胚啊,哥们儿,他们很有心机。早在哥伦比亚人想到可以放弃巴赫马人之前很久,乔西·威尔斯就开始接触哥伦比亚人了。天哪,有一点几乎没人知道。他会说西班牙语。我有一次听他打电话说过。上帝才知道他是怎么学会的。
两个阵营,民族党和劳动党,意识到他们有一点是共通的。巴比伦杀你就像杀畜生,无论你长着条纹还是斑点。绿湾事件之后,不只是枪手,所有人都明白了这个道理。
假如你是民族党,上面不会太骚扰你。但警察和士兵,他们什么人都敢杀。我跟你说说咱是怎么撞见牛皮的吧。你不认识牛皮?你不是在写牙买加的书吗?牛皮是牙买加治安部队的一名警督,是重要政客的私人保镖。我不知道他的真名。那天我们在下城区的双友夜总会,非常下的下城区,已经到码头了,所有人都相处得很融洽,所有人都很酷,没有人惹是生非,没有人朝别人开枪,所有人只是喝酒、说理、摸姑娘,因为丹尼斯·布朗的新歌特别适合跳舞。谁会来破坏这一幕呢?只有牛皮。坏人和粗胚天不怕地不怕,但人人都知道牛皮同样天不怕地不怕。我的天,他大摇大摆走进来,打扮那叫一个时髦。他左右两边各挂一把枪,好像他的真名就是牛皮【220】,手里还拿着一把M16。
所有人都知道牛皮的规矩。他看见你有枪,你就死了。就这么简单。问都不问一声,直接干翻。我用两根手指从腰间拔出手枪,就好像枪是婴儿尿布,我用一条胳膊搂住我那个姑娘的腰,就好像我在和她跳舞,然后把枪塞到她的双乳之间。
萝拉!她叫萝拉!她真是……你笑什么?啊,对。总而言之,我知道你要问我和约的事情。小子你可真会瞎打岔。不过你跟我说实话,阿历克斯·皮尔斯,这个话题为啥这么魅惑你?是这么说的没错吧?这个话题为啥这么魅惑你?说真的,现在回头去看,和平协约就像一小团屎斑,一下水就洗得无影无踪了。
警长杀手联系我,请我当和平委员会的主席。他和罗爸爸还有另外几个人去英国,想说服歌手回来开演唱会,为贫民窟筹集钱款。你说好玩不好玩,那些政客成天在贫民窟转悠,我们却依然要靠演唱会筹款。总而言之,他提名我当主席,没有人反对。警长杀手啊老兄,我就从来没见过有谁比他给我枪的时候更加悲伤,就好像我让他失望了怎么的。哪怕在一群枪手里,他也总是让我做和暴力没关系的事情,比方说组织舞会和安排葬礼,甚至让我去陪探访贫民窟的政客聊天。有一次几个白人带着摄影机来写加冕市场的报道,他说崔斯坦啊苦力小子,带白人去市场逛逛,陪他们聊聊天。咱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白女人打开她的摄影机,咱发现她不只想让我给她看加冕市场,还想让我说点什么。他们给我麦克风,好像我要主持《灵魂列车》似的。警长杀手啊老兄,他真是不一样,他……
他……
我……我……
别录了。
你别录了。他妈的别录了。
你去哪儿?给我坐下……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歌手在为第二次和平演唱会做准备。照明设施、麦克风、舞台布景,所有东西,歌手甚至多检查了一遍音响效果。咱在办公室里,接到乔西·威尔斯的电话,说有个照明设施的箱子还在码头,他们现在就需要安装到舞台上。于是咱打给国家安全部的部长,请他帮忙放行那个箱子。威尔斯派了个劳动党的弟兄去取货,那家伙自称哭包。你和他待上一分钟,就能感觉到他在演戏,你看见的不是他的本来面目,而是他想让你看见的东西。他甚至会说“好的”,就好像他在观众面前表演。然后咱正在开会,有人说那一箱设施根本没运到演唱会现场,虽说相关的文件就摆在我办公桌上。有人说哥本哈根城的许多人把旧武器甩给王帮,因为他们拿到了一批崭新的枪械,我瞪着哭包,他连眼睛都不眨。咱提起结束会议,提醒大家说演唱会的一部分收入还没入账。
——哭包,等一等,咱说,他停下脚步。他血逼的搞什么?
——他血逼的说什么?他反问。
——照明设施到底是什么狗屁勾当?你知道那个箱子里是武器对吧?
——菲利普斯,不是你派我去取箱子的吗?为什么要问我?
——你少装可爱,逼眼儿,不像你,咱说。他皱起鼻子,像是闻到了恶心的味道。然后他对我说:
——你看啊,同胞,你搞什么和平啥啥的,靠这个混饭吃,咱不拦着你。咱处理的也是和平,但跟你走的不是一条路。
说完他就走了。有意思的是,我不认为他会用那种语气跟贫民窟里的其他人说话。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他想让我觉得他危险还是精明。但他肯定不喜欢我说他不可爱。
咱们先不说那个逼眼儿了。来,阿历克斯·皮尔斯,跟我说实话。你为什么不能回牙买加?
强-强·K
至于这个活儿,哥伦比亚疯婆娘说得特别详细。慢慢地弄死他,让他知道,虽说刺杀不是她的主意,但从比斯坎湾到西肯德尔的黑鬼都必须学会尊重牙买大妈——她的原话,不是我说的,因为湿背【221】男人婆一直没学会好好说扬基话。就是这样,我应该让那个狗娘养的一边流血而死,一边慢慢琢磨这个道理。她还说了另外一大堆我反正听不懂的屁话,多半是因为她不记得原来的指令了。臭婆娘总表现得像是在发号施令,但她只是个他妈的接线员罢了。去他妈的格里塞尔达·布兰科。老子在纽约,一切都操他妈的棒极了。
你看,我回到芝加哥,虽说我向几个暴徒保证过我永远不会回来,因为五年前的那次杀人搞得有点难以收场。南区那帮人渐渐膨胀起来,所以黑帮想拿他们变现。在丹尼酒吧请客谈生意。他们说五百块,你和你的好兄弟帕科做掉一个叫尤斯塔斯的鸟人。尤斯塔斯?他是不是有点基?帕科问。黑帮代表没有回答。事情很简单:星期二9点10分,他老婆出门去练合唱,他坐在地下室里打开投影仪,左手拿雪茄,右手拿鸡巴,对着《爆雏机器》一到四撸到精尽人亡。帕科不肯去,说他是贼,不是杀人犯。地下室的楼梯走到一半,那家伙听见了我的声音,但他一只手攥着大屌,另一只手插进了绝大多数男人不会动念头的地方,因此没法拔枪。我一枪一枪开得停不下来。枪声太响了,所以我刚开始没听见他老婆的尖叫声。她想逃跑,我追上去,祈祷别让她逃出大门。她跑到门口,尖叫着冲了出去。于是我追着她跑在马丁街上,她穿睡衣和兔子拖鞋,尖叫得像是被割了喉咙,咱紧追不舍。我在马路中间崩了她,两辆旅行车恰好经过。一辆停车看戏,我朝后挡风玻璃接连开了几枪,他们慌忙起步,只开了七十码左右就撞上大树。搞得这么一团糟,我只好离开芝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