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在刑部呆过,这种十五斤的大枷是那么好戴的?她不是不想低头,是她低不下头来,颈骨恐怕都错位了,低的下头来才怪。”唐俭有些幸灾乐祸。
全身裹着厚厚的皮裘,李靖如同一只巨大的狗熊,来到台子上,背着手对义成公主说:“老夫麾下四千儿郎尽丧你手,至今思之,老夫心里犹自痛不可当,身为汉人,不但不帮助自己的亲族,反而与颉利同流合污,不断寇边,有多少汉家子命丧在你的手中,如今老夫要将你这恶妇明正典刑,以祭我死去的大唐军民,恶妇,今日就是你断头之时。”
李靖话才出口,台子下面的军卒齐声大呼;“杀,杀,杀!”气氛热烈之极。
中国人很喜欢围观,从围观吵架,到围观杀人,他们总是把自己放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并且能从中找到让自己兴奋或者愉快的理由。
面前的女人李靖杀她理由充足,她是敌人,并且应为她,多损失了人命,你只要说这个理由就够了,不需要扯上太多,把天大的罪过加在一个女人身上实在是有些浪费。
义成公主侧着头盯着李靖看,缓缓的说:“李靖,你也是大隋的臣子,如今见了我,也不下跪?我的身体里流淌着最尊贵的血液,和你这样一个叛贼作战,我哪里做错了?以下犯上就是死罪,你不会不知道吧?”
“ 隋朝早已因为你那兄弟的残暴不仁而灭亡,如今是大唐的天下,你也不是我的公主,你作了孽,自然要受惩罚,来啊!准备行刑。”李靖似乎不愿意与她做口舌之争,今日大祭,义成公主就是最尊贵的祭品。
“李靖,我很冷,给我点一大堆火,在死之前我想暖和一下,要不然在阴曹地府再也不知道什么是暖和了。”义成公主也不再和李靖作对,只是提出了自己临死前的要求。
在大唐对于死囚不过分的要求基本都会满足,更何况,这是一位前隋的公主,李靖虽然心痛部下的死伤,对她的这个要求却没有拒绝。
一个巨大的火堆点着了,那是给今天庆祝胜利准备的,这样的火堆有几十个,义成公主来到火堆旁,伸出双手取暖,只是她的脖颈依然错位,这让她很不舒服。
孙思邈走上前去,轻轻按住她的脖颈,往上一拔,又往一侧一掰,义成公主的头颅就可以自由活动了,她笑着对孙思邈施了一礼:“孙神仙,果然好手段。”
孙思邈叹口气就离去了,背影似乎有些萧瑟,平时坚实的脊背也有些佝偻,他们以前就认识?云烨来了兴趣,如果他们之间有什么不足为他人道的关系,致使老孙要劫法场,自己到底是帮还是不帮?
“老唐,孙道长和这个义成公主似乎是旧相识,如果老孙要劫法场,你帮不帮?”一句话把唐俭噎了个半死,他咳嗽了好几声才平静了下来,狠狠地瞪了云烨一眼,对云烨说:“早在前隋时期,孙道长就经常出入皇宫,认识义成公主算得了什么,你不要把你的丑恶心思用在孙道长身上。”
只要他们没有一腿就好,要不然老孙要是真的干出什么事,云烨只好舍命陪君子了,这么多的将士,两个人一定是打不过,最大的可能就是被砍头的人,由一个变成了三个。
义成公主在火堆旁烤了好久,对李靖说:‘真暖和啊,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在皇宫的日子,那时候我只有十二岁,父皇对我说,突厥人希望可以娶到一位真正的皇家女子,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跑到关中抢一万个女子,为了不让他们到关中干坏事,我就告诉父皇我愿意嫁给突厥的可汗,我那时总是想,突厥的可汗也是一位大英雄,我或许可以让他不再到中原来,因为我是父皇最美的女儿。到了草原上才知道,突厥可汗是一个老头子,牙都掉光了,我想回家,可是回不去了,只能呆在突厥人肮脏腥臭的毡房里,我很想洗澡,可汗不允许,说没有羊膻味道的女人不是突厥人的妻子,所以我很久没有洗过澡了,我后来又嫁给了可汗的弟弟,可汗的儿子,最后又嫁给了颉利。李靖,我现在很脏,我想干干净净的去见我的父皇,可以么?”义成公主满怀希望的看着李靖。
“如果你想洗一个澡,看在你自愿来到突厥和亲的份上,本帅答应你。”李靖就要准备让辅兵准备洗澡水。
“多谢大将军,我身上的肮脏,用水是洗不掉的,我想用火来洗。”她笑着对李靖盈盈一拜,就转身扑进了熊熊燃烧的火堆,只扑腾两下,就不动弹了…
军卒们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只有李靖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像在变脸,他看出来义成公主想要干什么,只是没料到她居然自焚的如此干脆而已,义成在火堆里还朝着他在笑,可见她不害怕死亡,她早就活够了,早就想死了。
第四十四节鎏金的人心
义成公主走的非常坦然,一个同样头发花白的侍女,等在火堆旁,准备收敛她的骨灰,她只是一个侍女,所有的罪恶还轮不到她来承担。云烨仔细看了一下这个侍女,发现她脸上并没有哀伤的表情,只有一种类似重生的兴奋。
孙思邈给了侍女一个精美的金花鹦鹉纹提梁壶银罐,上面带着莲花纹的盖子,怎么看怎么熟悉,一直到火堆渐渐熄灭,老孙帮着侍女把义成公主的遗骨捣碎,再装进罐子里,云烨才发现,那个银罐子似乎是自己的收藏,从夜陀那里只弄回来的两个罐子,一个舞马衔杯的酒壶,一个金花鹦鹉纹的提梁罐。夜陀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居然没有拿走,都好好的放在昏睡的云烨旁边。云烨打算回去把它用来装糖果,好哄哄辛月,现在用不着了,辛月大概不会要一个装过骨灰的罐子。
不告而取是为贼也,老孙这种行为是不妥当的,云烨怒气冲冲的上去找老孙的麻烦。
“孙道长,这罐子…”
还没等把话说完,老孙两腮的肌肉乱动,不客气的问:“你有意见?”整个人似乎处在爆发的边缘。
“没有,绝对没有意见,小子是来问一下,需不需要其它陪葬的物品,小子那里还有一只舞马衔杯的酒壶,非常不错,用来当陪葬品是最好不过了。”这是云烨脑子反应快,遇到蠢一些的,今天想活着回来。是妄想!
“滚,快滚,见到你们这些军队里的畜生就生气。”
老孙的怒火如同火山爆发,终于宣泄了出来,只是打击面有些广,虽然把义成公主干掉不关云烨的事,可是他老人家现在看到穿军装的就忍不住发火。
灰溜溜的转身往回走。就听孙思邈又说:“回来。”看来老孙刚才骂的不痛快,准备接着骂,云烨打算今天就当自己是木头人。随他去了。
老孙脸上有泪痕,不知是不是刚才流的,他指着身边的侍女对云烨说:“把她安排好。让她莫要再受一点罪,平平安安的把这辈子过完,遭了一辈子的罪,让她好好的当几年人,老道是出家人,身边不宜有女眷。”
老孙对义成公主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云烨现在不敢问,也不准备问,一向安稳如山的孙思邈,不但失态,而且还哭了。这可是大事件,安排一个老侍女这不是什么问题。回头对何邵说一声就是。
似乎看出了云烨的心思,老孙说:“让她跟着你,服侍你,敢送到其他的地方你试试看。”
“咱们刚刚把她的主人给烧死。您就不怕她火气上来了,给小子下点毒药什么的?”这是大祸患,得问清楚。
老孙看着银罐子在发呆,声音如同从天外飘来的一样飘渺;“你信不信老道现在就毒死你?”
这下心里就安定了,喊过侍女让她抱着骨灰罐,跟着云烨去找帐房休息。独留下孙思邈盘坐在火堆旁念经。
该死的死了。该杀的杀了,吃的肥头大耳的突厥贵族被长长的鬼头刀一一把脑袋砍下来,有的脖腔里的血可以窜起一丈高,看来怨气很大,惹得全军都在为他的表演叫好,看到血没有喷起来的家伙,就齐声惋惜,看着满地乱滚的脑袋如同在看一堆狗屎。
刽子手非常来劲,迎合着观众的恶趣味,特地挑选后脑勺的位置下刀,这个位置斩下去,血可以飙的最高。
把侍女安排好,给了她一大堆吃的,又挑拣一些适合她穿的皮裘给了她。
“阿郎,奴家想洗澡,求阿郎成全。”云烨现在非常害怕听见洗澡这两个日子,刚刚有一个用火来洗澡的疯子才被烧成灰 ,这又来一个,让他如何不惊。
侍女看出来云烨的担心,笑着说:“阿郎不用担心,奴家只是想烧些热水,好好洗个澡,我三十年没有洗过热水澡了。”
天哪,那得多脏啊,必须洗,要不然这屋子就没法子住人了。
”我今天一天都很忙,要回来也到晚上了,我的帐篷一般不会有人进来,我再派一个辅兵帮你提水,屋子里有炉子,自己烧水,洗澡桶会有人给你拿来的,慢慢洗,不着急。”说完云烨就窜了出去,和一个三十年没有好好洗过澡的女人说话实在是压力很大,让老庄给侍女送过去一个大木桶,云烨还把一罐子澡豆送进去,这可是姑姑特意给云烨准备的,用的是上好的豌豆粉,里面加了好多乱七八糟的丁香,沉香一类的东西,洗完澡整个人和澡豆一个味道,一半天的散都散不去。
侍女高兴的眼泪哗哗的,这是贵人才能用的东西,觉得云烨对她很好,她哪里知道,自她进来,云烨总觉得屋子里有怪味,想用澡豆的味道遮一下。
人杀完了,军营里就开了锅,人声鼎沸,所有的火堆一起点燃,军营立刻温暖起来,小火堆上吊着锅子,牛羊肉在乳白色的汤汁里翻滚,大坛的酒精勾兑酒摆的到处都是,喝一口让人难忘,头疼起来让人生不如死。
缺指头少脚趾的将士们在一起高谈阔论,少了尾指的会被人鄙视,缺俩脚趾的才算是合格,缺半个脚掌的算是英雄,直到俩没了鼻子的家伙叼着肉往大伙面前一站,四周立刻安静,齐声尊他们为老大。
战场上生死都是寻常事,身上掉块肉实在是不值一提,比起那些被冻的僵硬的同伴,至少自己还可以喝酒吃肉,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次大胜,谁都预料出会有丰厚的赏赐,没想到大总管连将士们缴获的东西都不上缴,说是留给他们将来回关中娶老婆用,陛下还看不上你们用命淘来的小玩意。
李靖不会想到,皇帝看不上,他看不上的小玩意,有人瞪大了绿莹莹的眼睛早看的口水直流,镶满了宝石的刀子,到处都镶满银子的马鞍,鎏金的马镫,鎏金的马衔,鎏金的银盒子,草原上的贵族只喜欢金色,所以好多东西都是金灿灿的,这让爱财如命的何邵如何坐得住,手里捧着一个鎏金鱼龙纹银盘,对面前的士兵伸出了三根手指。
只听见士兵在惨嚎:“这是我好不容易找着的,你给三文钱,我不干,最少五文,要不然我就拿走。”
何邵的嘴巴半天没合上,连忙拉住士兵的胳膊说:“兄弟你厉害,我怕了你了,五文就五文,这就给钱,遇到识货的了。”得意洋洋的士兵颠着手里的五文钱正要往外走,却被一个人抓住,抬头看原来是一个少年贵族,这少年怒气冲冲的让他稍等一会,自己就冲到那个收自己盘子的胖子面前,抓着胖子就是一顿猛揍,看的士兵实在是不忍心,想把刚才多要的两文钱还给胖子,谁知道那少年又走过来对他说:”这么好的盘子你只卖五文钱,你傻啊?”
“小的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金子,我找队正问过了,卖五文钱已经很好了。”士兵嘴里小声嘀咕着。
“你不懂,你拿来的盘子很值钱,最少要五十文,辛辛苦苦在雪地里冻了这么些天,就值五文钱?”少年贵族数出来四十五文钱又放在士兵的手里,让后就把他撵了出去。
晕晕乎乎的士兵看着手里捧着的一堆钱,这可是两石粮食啊,节省点够吃半年的。到底是高门大户出来的,做事就是大气,不像那个胖子专门骗我们这些大头兵。
满身尘土的何邵从案子后面爬出来,拍拍身上的灰土,对云烨说:“五文钱买下来不好么,你情我愿的,非要给他们一个实在价,他就是到长安城的当铺里,也就能当个几十文钱。”
“你现在眼睛里全她娘的是钱,也不可怜一下那些大头兵,再说了,这个盘子你开始打算给个什么价?”
“我伸出来三个指头,意思是三百文,谁知道他以为是三文钱,非要我加到五文,我有什么办法?”何邵学云烨耸耸肩膀,装出一副无辜相。
这件事在军营里传开了,胖胖的商人欺负人,被云侯臭揍了一通,还把士兵的钱给追讨回来,这使得云烨在军营里博得一片好评,就连躺在暖炕上养伤的苏定方都伸出了大拇指。
“听说兄弟你一把连鞘的胡人割肉刀居然卖了两百文,这么好的门路,也让兄弟走走,事后忘不了你的好处。”
“什么门路,就在那边的小营地里,听说只要是咱兄弟们缴获的,看不上的东西都可以拿到哪里去换钱,如果不想带钱,还可以托他们把钱捎家里去,就是要收一点钱,不过也算厚道,兄弟你去看看吧。”
于是,何邵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一边把士兵的东西收上来,付给他们钱,然后把钱再从他们手里要回来,给士兵的只是一张小小的纸片,上面有他何邵的签名画押。
李靖特意过问了此事,得知何邵只需要把账册送回长安,不需要拖着几十车铜钱满草原跑,自然有人会从长安把钱一一的分发给士兵的妻儿,他很好奇这主意是谁想出来的,不过看到云烨之后,就不言语了,只是威胁何邵,如果敢黑了将士的钱,他不介意把何邵扒皮抽筋。(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节 捷报和玉玺
何劭对于这种威胁已经司空见惯,柴绍就这么干过,自己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吗?财大气粗的何先生对着李靖施一礼,说如果将士们的钱财少了一文,请大总管直接到家里,看上什么拿什么,就是拿他老婆都无所谓,子爵府大概还值个几文钱,尽管拿去。
李靖上上下下打量他好几眼,实在是看不出来这个满身铜臭的胖子居然会是一位子爵,不过这也让他放心不少,大胜之余,只要将士们没有怨言,他也懒得管束。
有这一仗垫底,想必夫唐上下的士气,民心都会变得自信许多,薛延陀,吐谷浑,西突厥应该会老实一些,茫茫草原成为了大唐的牧马之地,这一切都是自己披荆斩棘从老天手里夺回来的胜利,呼吸着草原寒冷的空气,鸿翎急使应该到长安了吧!李靖不无得意的想。
太极宫里的李二正在批示奏折,红色的朱砂笔长久的悬在半空,直到一滴嫣红的朱砂墨从笔端滑下来,滴在奏折上,他才怵然一惊,回过神来,看着那滴墨迹,殷红得如同血迹,不由的担心起千里之外的草原,那里有十万大唐最精锐的关中府兵,不知在冰天雪地里他们正在经受怎样的的煎熬。
他索性抛下手中的笔,站在高高的大殿上,遥望草原,李靖的能力他不怀疑,李绩的能力他不怀疑,张公瑾的忠诚他不怀疑柴绍过于沉迷于仇恨,要不然,他做大总管自己才是最放心的。
忽然,他的眼睛半眯了起来长安坑外的树林里有大量的鸟鸦在半空盘旋,迟迟不落,长安周边有很多的乌鸦,大冬天饿极了敢跑到饭桌上与人争食,如今被惊得不敢回巢,说明有大批的人在接近很有可能是骑兵。身经百战的李二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半断。
往山顶看,烽烟没有点燃,他有些疑惑,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长安附近纵兵狂奔?他吩咐一声,立刻就有百骑司的密探迅速离去。
宫内的守卫等级立刻提高了两个等级,长安城的卫军也接到了精告城头的军士立刻增加了一倍,然而那一支骑兵依然没有没有减速,惊起的灰尘站在长安城头已经清晰可辨。
这是不可容忍的,长安城上宴响起了号角,大营里的将士如同出巢的蚂蚁,迅速做出了反应,城外的人迅速进入了城门,而城门也缓缓合拢。
守卫城池的大将军尉迟恭怒火万丈,平平安安的时节,出了这样一件事他居然一无所知,实在是平生之耻。他已经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些胆大妄为者。
站在城头的尉迟恭看到了为首的鸿翎急使,大红色的盔羽在尘土中极为鲜艳。
“只有一千骑兵,”尉迟恭嘴里嘟囔一声,随后就吩咐打开城门,他下了城楼,单骑持朔立于城门前,等待鸿翎急使的到来,一千骑兵,还不放在尉迟恭冇的眼里。
鸿翎急使还没到跟前就扯着嗓子大喊:“大捷大捷,阴山大捷,我军大胜,阵斩突厥两万俘获无数!”便喊,边从尉迟大将军身边窜了过去视他如无物。
“奶奶的,李靖这回发大了他居然真的把须利干掉了。”他毫不在乎鸿翎急使的无礼,事实上只要不是皇帝陛下亲临,这些使者都可以不加理会。
鸿翎急使他惹不起,为什么后面的这些混蛋也视自己如无物,还敢骑着马冲城门,活腻了?刚要端着马槊往前冲,看见打头的是洪城这家伙,这家伙明显的是一路狂奔来的,身后的骑兵阵型也散乱的一塌糊涂,这就不是作战的模式。洪城把手一摆,身后的骑兵立刻如同潮水一般沿着城墙向军营驰去,只留下五十位百骑随他涌往城门。
顷刻间,城门口只剩下孤零零准备大发神威的尉迟大将军和漫天的尘埃,乌雒马从尘土里走出来,尉迟大将军猩红的斗篷上全是尘土,听着长安城里震天的欢呼声,不由得咧开大嘴,哈哈大笑。
喧闹是从城门一直向皇城延伸,没多久,皇城上的卫兵也欢呼起来,全身甲胄端坐御位的李二松开手里的长剑,把它放回剑座,轻拍两下,喃喃自语道:“朕亲自杀敌的机会是越来越少了。”
随即来到太极殿门口,等着胜利的消息,只见一位值日殿臣拎着袍服的下摆,急匆匆的拾阶而上,人还未站稳就向李二报捷:“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李靖将军在阴山下彻底击溃突厥大军,阵斩两万,俘获无数。”
“朕听到了百姓们的欢呼,这是世上最动听的声音,朕不胜欢喜,召群臣来太极殿共庆大捷!”李二接过文书,就在日光下展开,贪婪的想把每一个字都吞进腹中。
白马之盟是李世民一生中的奇耻大辱,突厥骑兵在大唐的土地上肆意纵横,杀戮大唐的子民,而自己却要低声平气的在渭水之滨与他结盟,还要献上无数财宝,每每午夜思及,耻辱感都像毒蛇在一口口的啮咬他的心扉。
如今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强大的东突厥将再也不复存在,胸中的恶气在午后的阳光下尽数消散。
他看到了全身尘土的洪城,眼中荡漾着笑意,离他还有十几步就跪了下来,膝行而至,他不是臣子,他是家奴,这个狗东西,不知有什么好事让他如此的兴冇奋。
一个黄绫包裹的盒子被他高高的举过头顶,李二没有假他人之手,这个忠心耿耿的奴才,一身的荣华全维系在自己的信赖上,才不会让自己面临危险。
黄绫子包裹了好多层,当李二掀开盒盖,一方晶莹透亮的玉印出现在眼前,他抓起印玺,玉质是如此温润,握在手中,极为顺手,这就是传国玉玺?这个狗才从草原得到的?
“陛下,这方传国玉玺是老奴从草原上为您找回来的,老奴检验过似乎不假。”李二充耳不闻,他才不管这方玉玺是从哪里得到的,也不管为了这方玉玺到底死了多少人,他只知道,这东西天生就该是他的,谁拿在手里,就是在找死。
“陛下在老奴临出发的时候给了老奴辨认玺印的图样,老奴不负陛下所托,历经艰辛终于找到了它,这期间,蓝田侯云晔帮了老奴不少的忙。”还好,洪城总算有那么一点良心,还记得是云烨帮他找到了传国玉玺,在表功的时候顺嘴提了一下,他才不会告诉李二他的艰辛就是躲在帐子后面偷听这么艰辛。
“云晔?他不是在朔方吗?李靖给他的命令不是让他回京的吗,怎么又跑到阴山去了,他敢不遵将令?”李二有些火了,作为军人出身的帝王,他对不遵将令,肆意妄为的行为最是反感。
“老奴求陛下恕罪,蓝田侯是被一封假文书骗到阴山的,有人识破我军的阴符,伪造了文书,大总管发出的是命蓝田侯回京的命令,等到了云侯哪里就成了命他到阴山大营报到的消息,所以云侯就到了阴山。”
李二是老军伍,如何不明白阴符被他人识破的危险,大惊,刚才得到玉玺的喜悦劲头立刻消失,玉玺对他来说有没有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是军中阴符被破,这才是头等大事。
“这样的情况下李靖为何还敢出兵?太不谨慎了。是何人冇如此大胆?”
“回禀陛下,据老奴所知,是康国的夜陀伪造的文书,似乎想从云侯这里知道些什么,云侯没说,老奴也不好多问,只是有一件喜事需要禀告陛下,老奴编写了一套新的阴符,我朝大军再也不用担心阴符被识破。”
洪城想起这件事就得意,天大的功劳啊,云烨不想要,李靖不敢领,生生便宜了自己,只是一想起云晔的条件,洪城的心都在流血,五千贯啊,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就这样姓了云了。
李二低头看看洪城,再看看手里的玉玺,就问洪城:“这套阴符你花了多少钱?”
正在痛心的洪城想都没想随口就说:“五千贯啊,他要了五千贯。”话一出口就发觉不对,连忙趴地上请罪。